Posts Tagged ‘’

跳楼与自焚――底层民众的悲惨“智慧”

星期六, 08月 2nd, 2008

  昆明公交爆炸,多日里警方虽未有结果,却紧张的要命。7月28日下午,又一与公交有关的消息让警方惊恐,旋即警方便放下心来。原来只是一民工为讨工资“挟持”公交罢了。

  在警方与政府眼中,这样的事情是再普通不过了。不光他们,几乎在所有人的眼中,这样的事情都见怪不怪了,还会有人对这样可怜的人表示鄙视。

  很早以前的中國大地,从未有过欠工资一说,即使被宣扬为万恶社会的时候。心肠再黑,道德再坏的人也知道:雇人干活,是要开工资的。拿人货物,是要付钱的等等。

  新中國若干年后,便有了拖欠工资的事实,因此也出现了讨工资的各种方法。

  若干年前流行的讨法是“跳楼”要挟,以后此招便被纷纷仿效。一时间中华大地皆是将要跳楼而未跳之人。起初官方还是有些正义感,时时想负起自己的一些责任的,但又因“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政令所在,便也只能抱一同情的心罢了。起初民众更是有正义感和同情心的,见此情此景,总会掉些眼泪,发些感慨。而这时的官方与民众,或许也只能作这样的事情。

  以“跳楼”方式讨要工资是有极高成本的,一是从此与以前的“东家”断绝了全部的关系,并且从此成为仇人;二是以后惹得别人不敢再雇佣,这样便断了以后的生活;三是跳楼便要做作样子,是站在高处,要在众人的注视下,否则这“要挟”便没有影响力。

  成本最高的便是这第三条,在高楼上,若一时不慎,便会掉下来,这便是的极高的危险,站在高楼上,大声呼喊,此时必万分激动,若有好事者大声喊跳,此时可怜的人便跳退两难,若非冷静者,便要出事。

  再后来,跳楼的多了,大家便都不耐烦。因为跳楼者并非真的跳,而为了讨要工资的一种方法,于是官方便不再同情,此等人便被认为是刁民;民众也不再同情,便搬了板凳看热闹,有人等的不耐烦,便大声呼喊让这已经悲惨的人跳下来。于是跳楼的人便渐渐少了下来。

  后来,又流行起自焚来,当然,这也不是真的自焚,也是为了生计的无奈。随即这样的事情便被官方严格控制。因为一则此事影响中國所谓之形象,使中國之宣扬人權事不符;其次此自焚使得人们与一“教派”联系起来,于是此道又不通。跳楼可以无人管,自焚却有人管,即使想真的自焚,亦是难得。

  然而底层民众为了生存,总是尽可能地想出一切让人同情的办法。他们全部的资本便是自己的生命或者全家人的生命,因为官方的控制与无视,又因为一般民众的冷漠,于是他们不得不另谋生存之道。

  “只有找到当局关注的焦点,才有可能谋求事情的解决。”这是有“智慧”的底层民众的共识。于是如果自焚,也要去天安門才行;地震后如果要讨要工资,救助的电话前总会加上“我是四川灾区的民工”这样的定语;还有像云南的这位可怜的打工者,必得找到当局最为关注的公交车来讨薪,才有可能引起注意。引起注意,才有解决的可能,否则连这可能都没有。

  《马太福音》言:民要攻打民,国要攻打国。多处有饥荒,地震。这都是灾难的起头。那时,必有许多人跌到,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恶。且有许多假先知起来,迷惑众人。只因不法的事众多,许多人的爱心,才渐渐冷淡了。

  现在的中國,便是这样的情形,多处是天灾与人祸,更可恶的便是这假先知起来迷惑众人,要众人忍让服从,要众人相信无知等。又因道德与礼法的崩溃,旧世界被打破,新世界却迟迟未建立起来。这不法的事便多了,一般民众的爱心,便渐渐地淡了,最后竟至于走向其反面了。

  要使这底层民众的悲惨剧不再发生,须得重建中國社会的道德系统与礼法系统,让人皆有爱人之心,皆知相处有礼,明白权利与义务的对等。这便是一个统一国家的责任,而且国家也须得负起监督执行之责,保障其有效实施。

  韩适南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dacien

  作者:韩适南

穷人不在于穷,而在于被抛弃

星期一, 07月 21st, 2008

  郑州一中年女子偷肉被抓,看见拍照就以头撞墙,她说儿子正上高中,怕儿子看见了以后没法生活。而她偷肉的原因,是为了能让儿子有肉吃。他们已经两个月没吃过肉了,但又不舍得买,唯有出此下策。(7月11日《河南商报》)

  有一种偷窃行为,虽然有违公序良俗却令人动容。一位贫穷的母亲,为儿子偷肉,为儿子撞墙,为了儿子她似乎甘愿做任何事情,甚至是不合法不道德的事情。那么,她到底是一个小偷,还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回答这个问题无疑是艰难的,我们既无法斩钉截铁地说她是小偷,也无法理直气壮地说她是一位“伟大的母亲” ——— 法律在母性面前丧失了权威,一如母性以爱之名越 过了道德的边界从而丧失尊严。

  法律的价值是不能随随便便被抛弃的,母性的光辉也是遮蔽不了的。当我们左手拿着法律的文书裁定母性有罪,右手又以母爱之名把其保护起来,我们便在价值观上被撕裂成两半。

  这种万难决断的选择,一方面说明法律的价值即使多么不容辩驳,也绝难覆盖母性的价值;同时也说明,当柔弱、温存的母性被珍视、被感染、被同情到泪眼婆娑,我们的良心已经寸步难行。看着郑州这位偷肉的母亲,就像看着自己犯错的母亲,有什么不可原谅的呢?

  网上5000 多条的留言说明了一切:这位母亲犯了偷盗罪,但她是一位伟大的母亲。耐人寻味的是,在同情理解之外,网友们几乎众口一词地指向了社会的反思:是怎样的无奈和贫困让这名母亲出此下策?这种引申的反思,把一位母亲的偷窃行为植入社会背景之中,暗示了困顿的生存环境在其中扮演了不光彩和推波助澜的角色。显然,这是舆论基于一种朴素的道义感在为这名母亲作轻罪辩护。

  因为穷,所以偷,所以值得被原谅。这种逻辑自然经不起推敲,但其中对贫穷的那份感同身受的怜悯之心,却是这个社会的福气。而且,从生存境遇出发而不是从一个卑微的个体出发看待社会问题,也是我们这个社会公民意识和济世情怀成长的见证。对此,我们并不能因其“偏颇”而看淡其价值。

  1935年,时任纽约市长的拉古迪亚曾在纽约贫民区的一个法庭旁听了一桩面包偷窃案庭审。偷面包的是一位老太太。在法官问老太太是否愿意认罪时,老太太嗫嚅着回答:“我需要面包来喂养我那几个饿着肚子的孙子,要知道,他们已经两天没吃到任何东西了。”法官裁定:“我必须秉公执法,你可选择10美元的罚款,或是10天的拘役。”10美元的罚金绝非这位穷苦老太太所能缴纳,因此她只能 “选择”拘役。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审判结束后,身为纽约市长的拉古迪亚从旁听席上站起身,脱下自己的帽子,往里面放进10美元,然后面向旁听席上的人说:“现在,请每个人另交50美分的罚金,这是我们为我们的冷漠所付的费用,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与社区。”在场的每个人都默默地捐出50美分。

  这是一位网友举的一个例子,让人感动也让人深思。其揭示了一个并不复杂的道理:所谓穷人,不在于穷而在于被抛弃。穷人也没有偷窃的权利,但他们却有免于匮乏的权利。

  如果我们这个社会能做到让人人都安居乐业,也就不会有犯罪,也就不会有我们在贫穷和犯罪之间的道德悖论。我们自然一时还无法实现消灭贫穷,但我们是否已经做到了最大的努力了呢?

  也就是说,比消灭贫穷更重要的是要让穷人看到希望,只有政府部门有为了这种希望去“撞墙”的劲头,才不会有一个母亲为了儿子去“撞墙”的钝痛。

  来源:凯迪周刊

  作者:张若渔

自由市场经济,还是官家市场经济?

星期日, 02月 24th, 2008

  ——兼论“穷富之争”

  贫富差距是市场经济国家的一个正常现象。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能消灭贫富差距,而只能致力于机会均等,使穷人有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同时对那些由于先天后天原因,已无力改变自己命运的穷人,由国家给予基本保障。穷而无困,贫富共处,这种前提下的贫富差距,就不可能发展成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而当下中國的贫富差距,无疑已超出了公众的承受底线,发展成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不是因为公众不能正确对待贫富差距,而要求什么平均主义。从根本上说,这是致富机制出了问题。贫不当贫,富不当富,不可能不引起社会心理的失衡,不可能激起公众的普遍愤怒和抗议。

  这种背景下,应该反思的是致富机制亦即市场经济体制,而不是鼓励仇富。任何一个正常的社会,都应该存在四通八达的致富机制,最大限度地释放公民创造财富的能力。富裕本身不是罪,人人有权致富,有罪的只是不公正的致富机制或者说不成功的市场经济体制。

  一

  当下中國的致富机制不公正或者说市场经济体制不成功。但这不等于说,市场经济就是错的。

  市场经济要能成功,不是像我们通常想象的那样,单有市场体制就足够。市场经济要能成功,必须有一个社会条件,那就是自由,至少是经济自由。有人说,市场经济主要就是一个效率问题,而无关权利。这是大错。市场经济有强烈的外部性,它需要通过公共治理,来确保公民的经济自由。只是在拥有充分的经济自由时,公民才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也才会在此基础上发展出自由的和公平的竞争。所以,全世界的市场经济,从来都叫做“自由市场经济”。

  这就是说,自由是市场经济成功的先决条件。如果把市场体制比作种子,那么自由的社会条件就是空气,就是阳光雨露。光有种子撒进土壤是不够的,必须有适宜的空气和阳光雨露,才会长出参天大树。光有市场体制是不够的,还要具备自由的社会条件,自由市场经济才能茁壮成长。固然,没有自由的空气和自由的阳光雨露,也会有别的空气和别的阳光雨露,但淮橘为枳,别的空气和别的阳光雨露孕育出来的就不叫自由市场经济了,那就是别的市场经济,套用吴思的话,那就叫官家市场经济了。

  不是自由市场经济,就是官家市场经济,历史的逻辑就是这样的无情,没有中间选项。道理很简单,没有公民经济上的普遍自由,没有公民权利上的普遍平等,那么自由、平等的交易就无从说起,以自由、平等的交易为前提的互利互惠也就无从说起。如果一方强权,一方无权;一方绝对自由,一方匮乏自由,那么这两个人群之间的经济关系无论以什么形式出现,本质上都不可能是平等的交易关系,本质上都只能是零和游戏。这么一来,权利上的两极分化最终就必然导致财富上的两极分化。

  不幸,权利上的两极分化,正就是中國一切社会问题的症结,也是市场经济难于成功的根本原因。当下中國财富上的两极分化其实只是表象,隐藏在这个表象背后的,是权利上的两极分化。在全世界范围,只有中國的市场经济从来不叫做“自由市场经济”,为什么?因为自由这个元素,正就是中國社会最短缺的元素。

  这里强调的权利是普遍的权利,这里强调的自由是普遍的自由。而普遍权利跟绝对权力,普遍自由跟绝对自由是不可以并立的。普遍权利增一分,则绝对权力损一分,普遍自由增一分,则绝对自由损一分。普遍自由、普遍权利是制约权力最常规也最有效的武器,没有了普遍自由、普遍权利的制约,强权就会入无人之境,无坚不摧。不自由的市场经济,即不以普遍自由、普遍权利为前提的市场经济,必然蜕变成封建庄园式的市场经济,即权力切割、权力宰制的所谓市场经济,即官家市场经济。

  问题至此就很清楚了。我们曾经天真地认为,经济决定政治,只要能确立市场体制,那么上层建筑问题就不难解决。但事与愿违。在我们努力推进市场体制以颠覆计划体制时,哪知道官家主义正在背后张网以待呢?人家接过市场经济的躯体,却悄悄扔掉了市场经济的灵魂即普遍的权利、普遍的自由。整个一个变性手术,市场经济不能不面目全非。

  自由市场经济既然以普遍的自由、普遍的权利为前提,那么机会就对所有人都是同等的,上升的通道就对所有人都是开放的。自由市场经济因此天然具有平民性,民主性。换句话说,自由市场经济属于民间,是老百姓的市场经济。官家市场经济却截然相反,它只属于权力,它最大的秘诀就是用权力置换利益,权力红利是其暴利的总根源。权利的普遍均等意味着利益的普遍均等,意味着权力红利的终结,所以,权利的普遍均等是官家市场经济的噩梦。官家市场经济最抗拒分权和均权,而以垄断为本能。垄断的另一面就是歧视,就是排斥,就是隔离,注定了多数人要遭到制度性的淘汰,要成为失败者,受害者。

  全部要害就在这里。当下所谓市场经济,主要是官家的市场经济,而不是老百姓的市场经济。教育有什么自由竞争可言?医疗有什么自由竞争可言?没有自由竞争的教育和医疗,其市场化不过是收费化的同义词,不过是官家变着法子高收费。住房在市场的下游倒有一些自由竞争,但其上游何谈自由竞争?不能自建房,不能合作建房,也没什么廉租房,几乎所有老百姓都被驱赶到房地产市场,唯有买房一途,千军万马过独木桥,造成房地产市场的空前火爆。而最根本的供给,即土地供给则被捏得死死的,房地产市场的命脉完全卡在权力手中,人为造成巨大的供求矛盾,造成房地产市场的暴利,而暴利的主要得主就是权力。

  通常所说的新三座大山就是这样形成的,它们全拜官家之赐,与自由市场何干?又何止这三座大山。几乎每个部门、每个利益集团都成了天价收费站,横亘在老百姓的生命通道上,老百姓生命通道上的每个关头,实际上都有一座大山。它们统统是权力之山,而决非自由竞争之山。其最终结果,都是最大限度地抬升老百姓的生命成本,使他们不堪负荷。

  历史的进程就是这样的残酷。我们本来想用经济改革、用市场体制倒逼政治改革。但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我们战胜了计划体制,官家主义却最终战胜了我们。更大的悲剧在于,尽管我们并没有多少机会实践自由市场经济,但人家干什么都打着市场经济的旗号,普通人对复杂的市场经济是不辨雌雄的,反正坏事都是你市场经济干的,我才不管什么好市场经济坏市场经济,只要是市场经济,都混球。这么一来,自由市场经济还没有真正登上历史舞台,市场经济的名声先就臭了大街。

  这真是一种戏剧性的转折。当初宣布转向市场经济体制时,一些虔诚的老左派深感绝望,极端者竟不惜以命相殉。但是今天,他们中的多数应该喜出望外吧。今天炮轰市场经济体制的大合唱中,领唱者不乏老左派的健将。他们才不管什么自由市场经济和官家市场经济的分野,他们固然不喜欢官家市场经济,但他们更仇恨自由市场经济,对他们来说,自由市场经济才是他们惟一的天敌,你死我活。官家市场经济跟他们至少在官家这个层面上,是有天然的亲缘关系的。所以他们对官家市场经济无论如何不喜欢,但还是能共处一个屋檐下。他们反倒乐得张冠李戴,把官家市场经济的一切祸害,以及产生这一切祸害的终极根源,一股脑儿全泼到自由市场经济身上,以此来印证市场经济乃万恶之源,印证他们当初反对市场经济之英明。这时的老左派已不同当年,当年全民一心奔市场,老左派虽往往位高却形单影只,是公众嘲弄的对象。现在,老左派确实有了一定的民意基础,而且在野状态、相对弱势的状态也使他们容易博得社会同情。现在老左派虽然在重返过去时代这点上仍孤掌难鸣,但在反对市场经济这点上,他们却颇得底层民众的共鸣。

  与老左派这种一定程度的返老还童相比,市场改革派学者则每况愈下。民众的愤怒需要有一个出口,需要有一个发泄对象。换句话说,需要有人为市场经济的不成功负责,需要有人对弱势群体的苦难负责。市场改革派学者不免首当其冲。这对他们来说,当然是很冤枉的。相信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推崇的都是自由市场经济。相信他们并不曾预见市场经济会下出今天这样古怪的蛋。而且整个过程中,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并非当权者。那么今天把一切问题推到他们头上,又如何说得过去?

  但换一个角度讲,公众把愤怒集中于他们,也不是全无道理。如果说事态的发展超出了他们当初的意料,那么当事态发展的轨迹已十分清楚,现实已不容回避时,如果说公众未必有能力判断,市场改革派学者则是完全有能力判断的。但他们有多少人曾经给公众提个醒?曾经与官家市场经济划清界线?这点上他们不仅往往明哲保身,个别大佬甚至堕落为官家市场经济的同谋,乐得趁火打劫。

  知识分子是整个民族的思想哨兵。明明狼来了居然知情不报,已然是渎职;如果趁火打劫,更是罪上加罪。深受其害的公众因之迁怒整个市场改革派学者群体,实在情有可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作为市场改革派旗手的吴敬琏茅于轼才遭到万炮齐轰。就此来说,他们不是为他们个人受难,他们是在为整个市场改革派群体受难。

  二

  但是,无论如何情有可原,对吴敬琏茅于轼的炮轰都于理不合。

  吴敬琏一方面固然是市场改革派的领军人物,另一方面,却因其深厚的人文情结和公共关怀,而成为市场改革派最大的另类——他是官家市场经济这一趋势最早的预言者,也是官家市场经济最重要的抗议者和批判者。只不过他没有明确使用“官家市场经济”这个词,而是叫做“坏的市场经济”或“权贵资本主义”。

  远在1980年代末,吴敬琏已致力于这方面的工作,他和另一个经济学家钱颖一长期合作,主题就是市场时代的公共治理。因为吴敬琏最早意识到,没有公共治理,权力不受制约,市场化就必然被扭曲,权力和资本的结合就是必然结局。如果说,吴敬琏和钱颖一的这些早期研究,主要影响没有超出学术界和政治高层,主要是给精英扫盲;那么何清涟《现代化的陷阱》的问世,则是市场时代的公共治理问题第一次上升为公共话题,而进入大众视野。吴敬琏和他的学生石小敏等,是这本书的重要推手。没有他们的奔走呼吁,这本书的公开出版及后来的巨大震荡,将是难以想象的。吴敬琏之所以对这本书情有独钟,显然是因为他与何清涟在公共治理问题上,尤其在民主与法治问题、在社会公正问题上,有太多共识。

  何清涟和《现代化的陷阱》很快陷入困境,这对吴敬琏不是好兆头。但吴敬琏是个固执的人,当年围剿市场经济理论,黑云压城城欲摧之时,譬如刘国光等原来主张市场经济的大腕这时都退缩了,检讨了。吴敬琏偏不认输,而当着最高决策者的面舌战群雄,成为传奇。在市场经济体制终于确立之后,因为强调公共治理,强调民主、法治和社会公正,吴敬琏渐趋边缘。但这时的吴敬琏更不可能回头。早在2002年,他已跟江平联手,组建上海法律与经济研究所,主攻市场经济与法治的关系,试图从法治入手给权力的野马套上笼头。

  吴敬琏因此不同于他的许多同行。在市场经济被视作洪水猛兽之时,他坚持为市场经济请命,而被称作“吴市场”。当市场体制的合法性问题得以解决,市场经济成为显学之时,他没有盲目跟风叫好,而是开始了新的思考——思考“娜拉出走之后”的问题,即市场经济将在中國遭遇何种困厄的问题。从前的“吴市场”变成了“吴法治”。

  中國必须走向自由市场经济,而官家市场经济是自由市场经济的天敌。吴敬琏对此深怀忧惧。如何通过公共治理,通过推进民主与法治,来避开官家市场经济的陷阱,走向好的市场经济即自由市场经济,这是1990年代以来吴敬琏思考的核心命题。他到处谈论官家市场经济的危险,毫不掩饰他的忧惧。那些只想听赞歌的人,不免愈来愈讨嫌他,甚至在当年并肩作战的许多同行眼里,他也成了异端。

  这就是说,进入市场经济时代之后,形势反而更为复杂。从过去计划派与市场派的简单二元对立,发展到传统计划派、官家市场派、自由市场派三足鼎立。这么一来,吴敬琏的处境就不能不非常微妙。

  吴敬琏的直接对头是官家市场派。

  如果说1980年代中期以后,即改革推进到纵深以后,官员群体成了改革的抵制力量;那么1990年代以来,官员群体不仅不再抵制改革,反而成了改革的生力军。两个历史时期的官员群体对改革的态度何以会有如此惊人的落差?原因无它,端在1990年代以来的改革,彻底打通了权力跟市场的通道。官员们惊喜地发现,原来改革于他们非但无损,反而给他们开辟了在市场上跑马圈地,将权力直接兑现而且无限增值的广阔空间。我们的某些“主流经济学家”那时曾天真地幻想,权力寻租可能是赎买权力、离间管制,置换一定的经济自由的必要代价。此即所谓“腐败有益论”。但事实恰恰相反,人家既要笑纳财富,但权力和管制一点也不放松,你要的自由一点也不给你。赎买反倒鼓励了人家的贪欲,既然每给市场套上一根绳索,就多了一条生财之道,那么何不将市场五花大绑?结果愈赎买,离自由愈远,几乎整个市场都被权力绑票。发展到今天,已经没有多少公共部门不以营利为目的,部门利益、集团利益简直就成了天经地义。

  1990年代以来,吴敬琏批判的锋芒一直都指向官家市场经济。批垄断,批腐败,本质上都是批官家市场经济。但是,他回天无力,徒遭嫉恨。他跟江平联手主办的上海法学与经济学研究所,以研究公共治理而知名,本应是制定公共政策的重要脑库,却备尝风雨,能不关门已属万幸。

  吴敬琏的宿敌则是老左派。老左派对吴敬琏简直有杀父之恨,他们把颠覆计划体制这笔账主要就记到了吴敬琏的头上,为此展开持续十多年的舆论追杀。官家市场经济之愈演愈烈,则给他们的舆论追杀提供了最好的历史机遇,他们当然要利用到极致。2006年3月8日发布于著名网站“乌有之乡”的一个左派纲领,总结对所谓“资改派学者”的斗争策略,其中一条就是:“集中优势兵力,各个击破、逐一围歼。”这其实就是所谓“狂蜂战术”:一个时期锁定一个目标,一旦锁定就倾巢而出,咬住不放,直到“揭透批臭”。据他们声称,运用这样的战术,他们“先后集中力量围歼了张五常、张维迎、厉以宁吴敬琏、高尚全等资改派经济学家,并取得了重大的胜利。”他们故意把吴敬琏跟“张五常、张维迎、厉以宁”完全混同,抹杀他们之间的重大分歧,把“主流经济学家”所有的错误主张都跟吴敬琏挂钩;他们根本无视吴敬琏对官家市场经济的一贯批判立场,尽可能以官家市场经济之害嫁祸自由市场经济,嫁祸自由市场理论领军人物吴敬琏。基于这样的前提来批判吴敬琏,当然无往不胜。吴敬琏就成了官家市场经济的代表人物,不仅遭到不明真相的网友的口诛笔伐,就连以自由派自居的某海外斗士,也趁乱对吴敬琏拳打脚踢,甚至斥吴敬琏为自由派、市场派的耻辱,要为自由派、市场派清理门户。

  既有来自特殊利益集团的压力,又有来自老左派的报复,还有来自民众的误解和误伤,甚至不乏右翼红卫兵的明枪暗箭。自由市场理论领军人物的这种尴尬,实际上是自由市场经济的尴尬。官家市场经济一日不休,自由市场经济的清白之身就一日不能澄清。而如果官家市场经济发展到极致,最终的结果将是民众将脏水和婴儿一起泼掉,市场化被民众一概否定,一概抛弃。那时,历史车轮的倒转将并不是没有可能。这正是老左派梦寐以求的。自由市场经济要想不做官家市场经济的殉葬品,就必须遏止官家市场经济,这点上,我们已别无选择。

  三

  吴敬琏们的尴尬,主要是大背景小气候造成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吴敬琏们自己就没有责任。坦白地说,吴敬琏们的失误也是明显的,这些失误往往加剧了民众的误解,恶化了他们自己的生存环境。

  茅于轼最近引爆的穷富之争就是这方面的一个范例。

  本来,普通劳动者属于生产集团,作为生产的组织者、管理者,私营中小企业主也属于生产集团。在这个意义上,私营中小企业主跟普通劳动者相辅相成,属于一个命运共同体。如中國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已经指出的,大量的私营中小企业才是民族经济的主力,是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但恰恰是这个生产集团,在社会财富的分配中所占比例很小很小。作为普通劳动者的穷人固然收入微薄,私营中小企业主所得其实也很有限。通常认为私营企业主就是那些挥金如土的人。但如保育钧先生所说,这不过是舆论误导的结果,“私营企业主没几个大款,亿万富翁撑死了不到总人数的1%.”但成本却很高,“他们在苦苦挣扎”。而他们之苦苦挣扎,就是因为权力对市场的恣意侵犯,极大地压缩了他们的生存空间,他们不能不在权力的夹缝中求生存。

  如果说富人就是这样的私营中小企业主,那么无论他们有着怎样的道德缺陷,他们所分得的社会财富,跟作为普通劳动者的穷人的微薄收入一样,都是打拼所得,而非不当得利。这点上,他们跟作为普通劳动者的穷人,并无根本的利害冲突。

  如果说,富人主要不是这批私营中小企业主,而是私企上层,那么他们多数已步入特殊利益集团,往往因权致富。私企上层尚且如是,至于作为特殊利益集团主体的权贵,当然更如是。社会财富的分配权,或者说社会财富的分配规则往往被他们垄断,他们就成了当下中國最富有的群体。

  生产集团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但他们得到的社会财富最少;非生产性的特殊利益集团并不创造社会财富,他们瓜分的社会财富反而最多。这才是最大的两极分化,这才是最大的社会不公正。而这种最大的两极分化,根源则在于生产集团不能制约非生产性的特殊利益集团,根源在于非生产性的特殊利益集团对于生产集团的盘剥和掠夺,根源在于权利上过度的两极分化。就此来说,官家市场经济跟传统的计划经济性质上其实是一样的,它们都是非生产性的特殊利益集团支配生产集团,都是以权力作为分配社会财富的决定性要素。

  正是在这点上,自由市场经济有着本质的不同。自由市场经济是生产集团的经济主权得到充分尊重的经济制度。而生产集团的经济主权就是非生产集团活动的边界,非生产集团绝不敢越界。这就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生产集团的主导权。权力被权利所扼制,在社会财富的分配中不起决定作用。既没有权力红利可言,要致富就只能主要依靠自己的诚实劳动。这种情况下,人们都尽可能地去做社会财富的创造者,社会财富自不难最大限度地涌流。

  茅于轼要为之说话的富人,如他所声明的,是将特殊利益集团排除在外,而主要指中产阶层和中小企业主。这些中产阶层和中小企业主,是自由市场经济的主要依靠力量。他们的命运,就代表着自由市场经济在中國的命运。而他们受尽了权力的压制,需要有人为他们代言。“为富人说话”如果是在这样的语境之下,何错之有?这其实主要是对权力说话,是对整个非生产性的特殊利益集团说话,是抗议他们对生产集团的压制和盘剥,而为生产集团争取一个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本质上为自由市场经济说话,为整个生产集团说话,其中就包括了为穷人说话。这哪里是什么穷富之争,这原本是自由跟管制之争,权利跟权力之争,生产集团跟非生产集团之争。这不过是自由市场经济与官家市场经济博弈这个历史长剧的一个分镜头而已。

  茅于轼有着这种代言的冲动,是毫不足怪的。茅于轼是自由派经济学家,他创办的天则经济研究所,更是国内自由市场经济的理论堡垒,为此历经磨难。而他出于研究需要,接触了大量私营中小企业主,深知他们的处境和苦衷。但遗憾的是,茅于轼并没有对自己这方面的理念和逻辑,做精细的整理和恰如其分的表述,而是不适当地迁就了大众话语,套用“富人”、“穷人”这些已经符号化、意识形态化的词汇,不仅不能完整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意图,反而令公众错愕,不适当地加剧原本已经尖锐的穷富之争。中國社会的主要矛盾,从来就不是谁钱多谁钱少的矛盾,中國社会的主要矛盾,从来只是生产集团跟非生产性的特殊利益集团的矛盾,中國社会的根本问题,从来只是一个自由问题,或者说权利问题。加剧穷富之争,客观上很容易刺激仇富情绪,从而转移社会矛盾,用伪问题掩盖真问题。用心虽好,效果却可能适得其反。

  茅于轼为什么会犯这种不该犯的错误?或许是因为书生气。学者就应该坚持自己獨立的立场,不应屈从舆论的压力,不应媚众。茅于轼大概有这样的倔劲。学者当然要忠实于自己内心的声音。但忠实于自己内心的声音,并不意味着一定要与大众情绪对着干。大众情绪可能是错的,但即便是错的,也只能在尊重的前提下对话,而不能针尖对麦芒,你们那么说错了,我就偏要朝相反的方向说去。你们一边倒地骂富人,我偏要特别强调为富人说话。

  “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面对强权坚持这样的姿态是一种大义,但面对大众也这样,却未免不智,至少缺乏与大众沟通的能力。在媒体时代,这个缺陷显得尤其致命。这个问题,当然不只是茅于轼一人的问题,吴敬琏同样有这个问题。你们说春运不该涨价,我偏要说该涨价。这个涨价说实在天真得可爱。如果说铁路可以让民间资本自由进入,而非国家垄断,相信铁路涨价不至于激起公众的强烈反弹,吴敬琏那么说也没啥错。但吴敬琏忘记了,中國铁路完全是官家垄断的,这种情况下,铁路涨价哪是什么市场行为?再比如吴敬琏认为城市化是全民的成果,城市拆迁补偿的利益因此不能完全给房主,一部分应用于社会再分配。这在一般的经济学逻辑来说确实没错。但问题是吴敬琏不了解拆迁户的辛酸,不知道拆迁户往往是盘剥对象,拆迁换来的往往是居住质量和整体生活质量的急剧下降。这种情况下,说房主得利岂非不食人间烟火之谈?

  过于书生气,以至于迂腐,是吴敬琏茅于轼共有的缺陷。这可能是他们的生活方式决定的。他们不仅主要生活在书斋,而且他们交往的主要是中上层人士,他们跟底层民众没有日常交往,不清楚底层民众的日常生活情况。说他们有一定的精英心态,大概不算夸张。因此他们虽然愿意为底层民众代言,比如吴敬琏就多次为下岗职工代言,近年更旗帜鲜明地主张全民低保。但对底层民众的真实心态,他们并不能给以应有的理解。底层民众对社会不公的一些正当情绪,就难免偶尔被他们看作民粹主义。他们有时跟舆论唱唱反调,这也许是部分原因,即故意要给所谓民粹主义泼点冷水?

  但是无论他们有这样那样的缺陷,他们都是知识界的翘楚。他们有忧国忧民的赤子之心,有不畏强暴追求真理的勇气,有从容淡定的气度,有包容异见的胸怀。他们顽强抵制官家市场经济,而坚守自由市场经济,更是代表了我们民族的根本利益,代表了历史发展的正确方向。不仅不承认他们的自由人格和历史贡献,不向他们虚心学习,反而为了博出位,为了媚众,不惜跟用心险恶的老左派遥相呼应,而对两位可敬的老人大打出手,如果是普通人这么做,还可以理解为无知。但如果自命自由派学者而出此下策,那就不止是轻浮和放浪,而纯粹属于无良。

  作者是南方周末资深时事评论员

  来源:《同舟共进》杂志2007年第11期

  作者:笑蜀

穷人的税负比富人高

星期日, 02月 24th, 2008

  由于连年来我国税收增长率高出GDP增长率一倍多,而2007年的税收增长超过GDP增长两倍,税收占GDP的比例不断上升,全国人民所创造的财富中有更大的比例被政府征收,留下给百姓就越来越少。税收低的时候它对收入分配的影响不大。但是税收高的时候它对收入分配的影响越来越大。像现在这样的变化,税收在GDP中的比例上升,对于贫富收入分配有什么影响,值得我们密切注意。

  税收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调节收入差距。其原则是从富人那里多征一点,用于帮助低收入阶层的教育,医疗,市内交通等开支。一般所采取的办法是累进所得税。可是在我国,由于财产性收入很难征到税,所得税征收的对象主要是工资所得,而财产所得是富人的主要收入来源。结果是富人收入中有较大的部分没有交税。不过这一现象并不是现在才有的,是一个老问题。现在我们要讨论的是税收在GDP中的比例提高以后,不同收入的人群受到的影响如何。

  大家对税收的印象主要是从个人所得税来的,有些收入低的人不交个人所得税,就以为自己没交税。其实在总税收中个人所得税只占7%,其余的93%也都是从老百姓那儿征来的。我国的政府很聪明,收了税还不让你知道。不像大部分别的国家,从百姓那儿收了多少税必须清清楚楚地告诉纳税人。我们从超市买东西,价格里面都包含着税,只不过收据上并不写出来。我们打电话,用电交电费,里面都有税,而且收据上都不写明白。于是大家以为政府多收了税,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只是关心个税的起征点是1600元还是2000元,而把纳税的大头给忽略了。

  个税以外的93%的那部分都是什么税呢?按照征收的比例高低排列,最主要的是增值税,占36.7%;其次是企业所得税。占20.0%;再其次是营业税,占14.7%;再次是进口品的消费税和增值税,占14.3%.这四项税占了全部税收的85.7%.再加上个人所得税的7%,就是92.7%.其他还有消费税5.4%,关税3.3%等。要分析税是从哪儿征来的,主要是分析这几部分税收的来源。

  分析税负最后是谁在负担,在经济学里叫税负的归宿,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表面上看中國的税都是企业在交。其实企业肯定会把税加到价格里去,不可能企业自己掏腰包替消费者付税。企业的产品加税以后,消费者的负担加重了,产品的销量会减少,这是企业真正的损失。所以不论表面上是企业付税,或者是消费者付丹税,最后都是一样的,税负都会在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分担。分担个的比例由商品的消费和生产特点决定,是一个很难计算的问题。

  但是从总体上可以看出,税收都直接间接跟消费有关。不论是超市买东西,或者是交电话费等等,其中都包含着增值税和营业税。连关税也是和消费有关。比如讲,进口一台发电设备,国家征收了关税。这部分税负进入到发电的成本之中,最后是由电的消费者负担的。所以说,我国的税收最终是和消费联系着的。消费多的人多纳税。不消费就不纳税。一般而言,从纳税的绝对数来看富人消费多,所以每个富人纳的税也多。穷人则相反。但是,如果拿相对值,拿纳税占收入中的比例来看,结果正好相反。

  每个人的收入分成消费和储蓄。除开个人所得税,储蓄的那部分是不纳税的。你在抽屉里放上一万块钱,过了一年还是一万块,政府不可能从你储蓄的钱里征税。如果你在银行里存上一万块钱,一年后也还是一万块(不算利息所得的话),政府不能从你的存款本金中收取任何税金。但是如果你有了消费,政府就有办法收你的税。而富人的储蓄在总收入中占的比例高,也就是不纳税的部分占的比例高。所以相对于收入而言,他们的纳税比例较低。穷人则相反,他们的大部分收入都消费掉了,这部分都纳了税。因为他们的储蓄比例低,所以不纳税的部分占的比例也低。

  所得税应该和收入相联系。一个人有了收入就要纳税,不管你消费了没有。这比较合理。可是我国的所得税只占7%,而和消费有关的其他税种占了大头。这样的税制设计,有利于富人少纳税,变成了累退税,是非常不合理的。因此我们税制改革的大方向应该是增加个人所得税的比例,降低其他税的比例,尤其是要对财产性收入严格征税,把累进所得税真正落实。在发达国家里,个人所得税要占总税收的一半左右,而且都执行累进制。这个道理很明显,但是我国的税改至今还没有认真地考虑如何增加所得税的比例,对财产性收入严格征税,并实行累进制。

  作者单位:天则经济研究所

  作者:茅于轼

强大的贪官,贫穷的人民

星期三, 02月 20th, 2008

  第一份报告让人震撼,是让人们知道,有一种经济增长,叫“符合穷人利益的经济增长”。俄罗斯的经济增长,开始于1999年。从1999年至2006年,年均增长速度约6%,经济总量增加了70%。然而,俄罗斯的工资和人均收支却增加了500%,扣除通胀后,人均收入实际的增长,超过了200%。八年间,俄罗斯的人均实际工资和人均实际收入的增长速度,比人均GDP的增长速度,高出二倍。俄罗斯的老百姓,实实在在地分享了经济增长的成果。当下,俄罗斯人平均月工资10800卢布,约合人民币3650元。其中莫斯科人均工资最高,目前人均约2万卢布,折合人民币6700元;与中國接壤的远东地区最低,月均工资在9500至10000卢布(人民帀3200至3360元)之间。

  实际工资增长大大超过GDP的增长速度,只是俄罗斯人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就是俄罗斯联邦和各联邦主体、地方政府,将三分之一的财政支出,用于教育、医疗、救济等社会领域的。从而建立和维持了一套完善的社会福利体系。让退休、失业、儿童、学生等等弱势人群,也扎扎实实地分享到经济增长的成果。

  随着经济增长,俄罗斯各地每一个季度都调整“人均最低生活标准”,也就是“贫困线”。最低生活标准每一季度由俄罗斯各联邦主体制定,用于评估居民生活水平以及作为制定补助金、补偿金及其它社保支付的款项。莫斯科今年第三季度,人均最低生活标准为月5124卢布(折人民帀每月1700元,北京市2006年7月1日起,基本生活费确定为每人每月448元,仅为莫斯科最低生活费标的26%),有劳动能力的居民最低生活标准为5795卢布,退休人员3533卢布,儿童是4381卢布。与中國东北接壤的滨海边疆区今年第二季度居民人均最低生活费标准定为月4362卢布(折人民帀每月1450元,与之接壤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现行居民最低生活费保障标准是1997年制订的,市区每人每月200元,阿城市、尚志市、木兰县和延寿县为117元),有劳动能力的居民最低生活费指数为4687卢布,退休人员3383卢布,儿童4202卢布。由于“贫困线”的标准特别高,全俄罗斯平均计算,相当于人均GDP的40%,而各级政府财政支出的最大一块,就用在医疗、教育、补贴、救济等社会保障体系上。以莫斯科市2007年预算儿童补贴项目为例,全市明年财政预算,用于有子女家庭社会支持款项总额360亿卢布(108亿人民币),生育二胎及更多孩子的家庭所获一次性补助金额将增加4倍,从2000至1万卢布不等;每个儿童的月津贴数额将增加1至1.5倍;多子女家庭的年度校服补贴从1000卢布增至5000卢布;因在家照顾3岁以下残障儿童而不能外出工作的父母将获得每月4500卢布(1300人民帀);抚养三岁以下儿童的大学生家庭每月的食品补贴将增加两倍,从550卢布增至1650卢布;为预防社会孤儿出现及发展家庭教育方式,发放给监护人用于抚养被监护人的资金数额将从4500卢布提高到6000卢布。(注:最新汇率10卢布=2.9731人民帀)

  可以这样说,今日的俄罗斯,“贫穷”是相对的,从绝对意义上,已经没有穷人了。民选的官员,拼命讨好选民,除免费医疗、免费教育之外,俄罗斯政府补贴,救济项目,共有几百项之多。这样情势下,在经济恢复了的俄罗斯,想当穷人,不容易做到。4月10日,俄罗斯财政部部长库德林宣布,根据俄罗斯2007~2009年三年预算计划,未来三年间,实际工资还将提高50%.俄罗斯宏观经济分析和短期预测中心《俄罗斯经济长期趋势》报告预测,2012年前俄可进入发达国家,赶上韩国、西班牙、以色列的经济发展水平,2020年前,人均GDP可达29400美元。

  第二份,世界银行12月1日在北京发布将完成的《贫困评估报告》初步研究结果,显示2001年至2003年,中國10%贫困人口实际收入下降2.4%,由于世行专家尚未完整得到2004年以后的数据,研究仍在进行。有迹象显示中國最贫困的人群正在进一步滑向贫困的深渊。这份报告,之所以引起全世界的哗然,是这个结果,彻底地颠覆了发展经济学中“水涨船高”的基本原理。与腐败共生的权贵资本主义社会,会产生极端的贫富差距,但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出现一个实际收入减少的庞大群体,全球第一次记录到。

  世界银行的经济学家通过分析发现,在中國现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中國的穷人却更加贫穷了,不是相对贫穷,而是绝对贫穷。世界银行说,中國的贫穷人口已经不再集中在一些特定的地区,而是分散在全国各地。新的调查结果显示,中國贫穷人口中超过半数的人不是生活在官方划定的穷困村庄,现在的贫困人口不仅分布在农村地区,而且已经蔓延到城市,各个发达地区和发达的城市都有。

  在计划经济时期,城市里不管是什么样的人,基本上都有个人头费,生活都有所保障。贫困大多出现在农村地区。现在城市也出现了大批贫困的群体,并且城市的贫困群体有时候比农村的贫困群体甚至还要难过。因为在城市的环境条件下,它的水、电、气、买菜、买油这些所有的东西统统都需要钱。一旦没有钱的话,就比农村还要难过。笔者的舅父和舅妈,在广东东部沿海的一个小镇,前几天我问他俩,养老金每月多少?每人189.94元。我舅父说,他是集体八级工,30年前工资八十多元,现在每月拿189.94元,而一瓶液化气就要90元。

  “水涨船高”,经济增长,全民的实际收入和生活水平就会提高。这是发展经济学的根基,也是政府对其体制合理性和执政合法性论述的承诺。中國经济的高速增长,与俄罗斯的增长同时起步于1999年,增长速度更快。但是,同样甚至更高的经济增长率,反映在居民的实际收入和生活水平、生活素质的提高却完全不同,犹如天壤之别。

  1999年至2006年,中國的经济总量翻了一番还要多。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全社会工资总额占GDP的比例不断下降,多数非公职就业人者的工资没有与经济增长同步。与此同时,贫富差距迅速扩大,公职群体和工商业者的财富迅速积累。“老板”不再吃香,“下海”几乎绝迹,买官最为时尚,公务员成为最抢手的职业。很大一部份人没有分享到经济高速发展的成果。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与非公职人员工资滞涨形成强烈对比的是,七年间,国家财政收入增加接近二倍,增长迅速远远超过经济发展速度。国家财政收入从1999年1.5万亿增加到今年接近4万亿元的情况下,社会保障体系却近乎完全消失。人们在医疗、教育、养老、住房四座大山下,被压得有些喘不气过来。更有一个10%的贫困人口实际收下还在下降。世行驻中國首席经济学家郝福满(Bert Hofman)表示:“分析表明,大量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口受到收入冲击的影响,因此只能依靠储蓄来维持消费”。令人担心的是,他们微少的储蓄,能补贴他们维持多久;六年前1.5万亿的财政收入,建立不起社会保障体系,六年后,年4万亿的国家财政收入,也没有一套社会保障体系形成,他们的希望,何等渺茫。

  在北京召开的中非首脑会议,中國政府对非洲国家承诺免除债务、提供贷款,开发投资,援助计划共二百到三百亿美元。这一款额,足以在中國农村建立起一套妇幼保障体系。这是一对来自贵州,在地下轮胎炼油作坊打工的母子,他们这一阶层的群体,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并不比非洲贫困人口好,人数可能不比非洲贫困人口少。

  作者:还没饿死

我国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特征与原因

星期一, 01月 7th, 2008

  在过去四分之一世纪的改革中,我国建立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框架,并在市场经济体制的推动下,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增长。但在同时,理应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种种利益均衡机制却没有相应地建立起来,结果就是社会利益格局的严重失衡以及由于利益格局失衡引致的各种社会矛盾的大量出现。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中國社会两极分化的趋势不断加剧。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问题,不仅已经开始构成当今中國社会诸多社会问题的基本背景,而且通过抑制需求,开始成为制约中國经济持续增长的瓶颈。正因为如此,调整利益格局已经成为构建和諧社会中最重要的主题之一。

  贫富差距为何越拉越大:从收入到消费

  在中國改革的最初阶段上,曾经存在过一个短期的“平等化效应”。首先,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在改革中最早受益,社会中最贫困阶层的收入和生活得到改善,其中农民和城市中无正式职业者状况的改善最为明显。其次,是社会中的边缘地带出现了兴旺的气象和发展的生机,农村显现出活力和生计,小城镇出现了繁荣。这样的变化是市场经济取向改革的必然结果。因为在此前的再分配体制中,社会财富主要是集中在国家手中,与之相伴随的是社会财富和资源的极度“匮乏”。而在从社会边缘开始发端,以市场为基本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无疑会具有一种财富增长和资源扩散的效应。

  在总体平等化效应之下,局部性的收入差距甚至贫富分化开始出现。这种差距和分化主要表现在:为了强化激励机制,在企业内部实行有差别的工资和奖金制度;在新的就业政策和经济体制框架下,允许城市居民进行个体经营,部分本来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们通过从事个体经营成为最早的致富者,同时与一般劳动者的收入差距拉大;三是早期“官倒”的出现,一些人利用价格的“双轨制”谋取暴利。但总起来说,当时出现的初步贫富分化,主要是体现在侠义的收入上。当时一份调查报告表明,社会舆论对收入差距的不满主要是针对脑体倒挂,个体、私营业主收入过高,承包、承租者和一般职工收入差距过大,地区之间利益分配不公平等问题。但总起来说,当时贫富分化的程度还相当有限。

  从80年代中期开始,情况开始发生变化。农民收入增长速度进入相当缓慢阶段,城乡收入差距开始拉大,同时国有资产开始流失,直至后来出现大规模瓜分国有资产,并由此导致社会利益格局开始明显失衡。

  国有资产的流失始于生产资料市场、资本市场、金融市场的双轨制。尽管从今天的眼光看,双轨制可能也不失为撬动旧体制的杠杆,但由此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也是不容否认的。这种国有资产的流失,主要是以“价差、汇差、利差、税差”的形式实现的。据有的学者计算,在80年代,通过“价差”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1987年为2000亿元以上,1988年在3569亿元以上。进入90年代之后,特别是90年代中期之后,大规模瓜分国有资产进入更为实质性的阶段。最初是所谓的“圈地运动”。在1987年到1992年的“开发热”中,地方政府的有关部门,以极低的价格将土地批给房地产开发商。然后由这些拿到廉价土地的“开发商”在市场上多次转手,谋取暴利。与此同时,随着企业改制的进行,过去几十年里积累起来的国有资产开始被瓜分。这个数字有多大,是难以统计和计算的。在最近几年中,国有企业改制、资本运作、行贿受贿,是将国有资产非法地转移到个人手中的主要形式。此外,腐败也在财富的聚敛上扮演更为实质性的角色。

  进入21世纪之后,一种新的财富分配机制开始出现,这就是群体间的财富掠夺。据经济学家钟伟计算,用工企业每年通过压低工资和社会保障而多获得4400亿的利润;实际两个百分点的负利率,至少意味着存款人每年至少损失600亿利息收入;在资本市场上,前几年股市低迷时期,中小股民的损失至少在1.5万亿以上;低价征用农民的土地,20多年中全部级差地租约2万亿,而这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在最近几年中实现的。在城市拆迁中实现的财富掠夺更是无法计算。

  除了这种明显的掠夺之外,事实上还存在一种隐性掠夺。这主要包括:一是在前几年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相当一部分人失去基本社会保障,社会保障的覆盖面比原来明显缩小了,至今各种社会保障覆盖面勉强达到城市人口的一半左右。二是医疗、教育、住房的费用大幅度提高。近几年中,中國每年医疗费用的上涨幅度达14%,医疗费用的大幅度上涨,大大加重了贫困群体的经济负担。在过去十几年时间里,我国大学收取的费用几乎上涨了100倍。加上房价的飞涨,人们将医疗、教育、住房称之为新的“三座大山”。实际上上述三个领域价格的飞涨,本身就是财富再分配的过程。几年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就“中國城市贫困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时发现,如果采用人均收入作为贫困指标,则全国城市贫困人口为1470万人;但如换成人均支出指标,则贫困人口总数立即增至3710万人。这说明,支出的大量增加,成为一部分居民致贫的直接原因。

  蹩脚的再分配

  在市场经济制度下,市场中的首次分配和由国家实施的再分配,是分配国民财富的两个主要手段。在市场机制使得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再分配机制应当在缓解贫富差距上发挥重要作用。然而在过去的若干年间,在我国居民收入和财富占有差距不断拉大的同时,再分配却没有能够有效地起到缓解再分配的作用。甚至在某些再分配环节上,本来应当起缓解贫富分化作用的再分配项目,反倒起了加剧贫富差距的作用。

  首先是我国财政支出中用于基本民生方面的投入过小。有专家指出,我国财政支出结构的突出特征是,一是行政经费投入多,社会保障投入少。1990-2001年,行政管理费用年均增速为29.2%,12年间增长了7.3倍,而一些特困群体的社保资金却难以全部到位;二是城市建设投入多,农村建设投入少;三是工业投入多,农业投入少;四是公务员工资增加多,农民增收少。周天勇研究员的研究结果表明,在2004年,我国用于行政公务支出的比例为37.6%,美国为12.5%;我国用于经济建设支出的比例为11.6%,美国为5.0%;我国用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支出总量为25%,美国为75%;用于其他支出的,我国和美国分别为25.8%和7.5%。有学者指出,前几年我国用于基本民生方面的投入占GDP比例之低居全世界第一,比非洲贫困国家还低。财政支出结构的不合理,削弱了国家对其它社会经济活动的调控,造成公共產品的短缺和基本社会保障的缺乏,使得在市场造成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再分配难以起到缓解贫富差距的作用。

  即使是有限的投入有时起到的作用是加剧社会的贫富差距,而不是缩小这种差距。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產品的分配,都是与城乡二元结构及其与此相关的户籍制度联系在一起的。结果是本来收入就远远高于农村居民的城市居民享受到较多的社会保障和公共產品,而本来收入就大大低于城市居民的农村居民却很少甚至在某些方面完全不能享受社会保障和公共產品,要自己承担医疗、教育、养老、住房等等福利成本。根据有关数据,2001年,全国小学的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城镇平均是95元,农村为28元,城镇是农村的3.39倍。初中的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城镇平均是146元,农村为45元,城镇是农村的3.24倍。而城镇人口的收入本来是农村的数倍。福利和公共產品分配不公的结果是使得本来就在世界上名列前茅的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正如人们经常提及的,近年来中國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差距在三倍以上,但如果将福利和公共產品等因素计算进去,两者之间的差距将会扩大到6倍左右。

  即使是在城市内部,社会福利与公共產品的分配也存在明显的不公平,有限的公共服务资源被少数人占有,比如医疗。据《2005年世界卫生报告》,在各国卫生总费用中,欧洲发达国家政府负担80%~90%,美国政府负担45.6%,泰国政府负担56.3%。众多穷国如印度、古巴、朝鲜(专题,图库)、苏丹、瓦努阿图、缅甸、布隆迪,都实行全民免费医疗制。在世界卫生组织进行的医疗卫生筹资和分配公平性的排序中,中國政府只负担17%的医疗费用,位列全世界倒数第四位。而据一份医疗卫生的调查报告,这只有17%的由政府负担的医疗费用,又有80%是为850万以黨政军干部为主体的群体服务的。据监察部、人事部披露,全国黨政部门有200万各级干部请长期病假,其中有40万干部长期占据了干部病房。干部招待所、度假村,一年开支500多亿元。

  税收特别是个人收入所得税是调节贫富差距的一个重要杠杆。在有的国家中,人们在税前收入的差距可能会很大,但经过个人收入所得税的调节,这种差距会大大缩小。如在美国,仅累进所得税一项,就使最低收入者群体和最高收入者群体的收入差距,税后比税前缩小了好几倍。但在我国,个人收入所得税不但不能有效缓解贫富差距,有时甚至起反向的调节作用。我们可以以2001年的税收调节为例,看看税收是如何扩大而不是缩小了贫富差距的。我们先看城乡之间。按有关统计数据,2001年我国个税收入近996亿元。此外,当时农民的税费负担还没有取消。农民交纳的各种“费”,无论是从征收依据(不超过纯收入的5%)还是从用途来看,实际上都可以看成是一种变相的个人收入所得税。农民上缴的各类款项,当在2000亿元以上,人均达200元以上。如果将农民负担看作为变相个人收入所得税,当年中國实际个人收入所得税总数当为3000亿元,其中农民缴纳的大约占60%,而农民的全部纯收入只占城乡居民全部收入的33%.如果不考虑农民交纳的税费,城市居民的收入相当于农村居民的2.89倍。如果考虑到农民交纳的税费的因素,则扩大到3.17倍。

  而在城市内部,情况同样是如此,几年前的一些调查表明,在个人收入所得税中,工资、薪金项目占40%以上,工薪阶层成了实际的纳税主体。另外的一些零星调查更表明,在有的地方的个税中工薪阶层缴纳的占到了60%甚至70%以上。而工薪阶层工资性收入只占全部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33%左右。这无疑也会扩大城市内部的收入差距。还有数据显示,尽管人数不足20%的富人们占有80%的金融资产或储蓄,但其所交的个人所得税却仅占总量的不到10%.在广东,高收入人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仅占总额的2.33%.从上面的数字可以看出,个税征收上“逆向调节”的现象是明显存在的。

  调控为何不起作用

  应当说,在过去十几年的时间里,各级政府在调节利益格局,扶助贫困群体,抑制贫富差距扩大的趋势上,做了很多工作。但即便如此,我国贫富差距扩大的趋势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这说明,在我国目前情况下,进行利益关系的调整是一件非常艰巨的事情。其艰巨性的原因在于,目前我国的收入和财富分配在很大程度上处于一种非规范化的状态,能够用诸如个人收入所得税等常规性手段进行有效调控的收入和财富分配过程已经比较有限。从这个意义上说,贫富差距已经有处于不可治理状态的迹象。

  笔者曾经对2002年的国民收入分配情况进行过一个大体的估算,我们可以以此为例来看看在这一年里,我们共创造了多少财富,这些财富是通过何种渠道,以何种方式进行分配的?这些财富都分给了谁?政府有关部门能不能监控这个分配过程?如果将折旧等因素忽略掉,可以粗略地说,这一年我们这个社会创造了10万亿的财富。下面我们就看看这10万亿是如何在社会的各个部分中进行分配的。大体可以分成四个部分。第一块是企业的利润,大约1万亿;第二块是政府的财政收入,大约2万亿,其中预算内收入为1.5万亿;第三块是城镇居民的收入,200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703元,如果城镇人口按4.8亿人(2001年的数字)计算,2002年城市居民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将近3.7万亿。第四块是农村居民获得的收入,2002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476元,如果农村人口按8亿人计算,2002年农村全部居民的纯收入将近2万亿。这四块加起来共8.7万亿。也就是说,还有1.3万亿找不到主儿,其中包括折旧、非货币化的部分、计算的误差等。应当承认,上述的计算是非常粗略的,当中有重复计算,有误差等,但大体还是看得出来我国国民分配的大致格局。

  问题出在什么地方?首先我们可以看到,在共10万亿的财富分配中,首先有1.3万亿找不到主儿。但主要的问题不在这里,而是在城市居民3.7万亿的收入中。这一块比重是最大的,而同时又是最模糊的。因此需要对这块财富的分配加以认真的分析。在这一块中,有一个部分是“工资总额”,按照统计部门的标准,“工资总额合计”是指国有、集体和其它所有经济单位的职工工资总额合计,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在2002年,工资总额约1.2万亿。3.7万亿去掉1.2万亿,还有2.5万亿。这2.5万亿包括城市中的个体职业者的收入,包括股息、利息、租金等收入。但我们知道,这几块加在一起,远达不到2.5万亿。也就是说,城市居民的收入中,有相当一部分处于灰色状态,不过我们尚没有办法知道确切的数字或比例。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即城市居民收入中,除了工资总额部分是处在国家的监控之下外,其余的2.5万亿,即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三分之二,是处在国家的监控之外的。除此之外,我国每年还有相当数量的存量资产介入了分配,其中最主要的是国有资产的流失和在强征农民土地上获得的级差地租。如果将这个因素考虑在内,每年以不规范的方式分配的财富比例是相当大的。

  收入和财富分配的高度非规范化,给调节社会中的利益关系造成了一系列的困难。首先,正如前面的分析所表明的,税收无法实现对收入差距扩大趋势的有效调控,有时甚至起相反的作用。因为个人收入所得税的征收必须建立在收入分配规范化的基础上,也就是至少有关部门要知道谁的收入是多少,收入的项目是什么。但在我国,由于收入分配的非规范化,除了工薪阶层的工资性收入之外,有关部门对上述数据很难掌握。近年来,随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推进,收入分配规范化有所进展,但这种进展也仍然主要体现在工资性收入上。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个问题是需要引起警惕的,即中产阶层有可能成为调节利益关系的牺牲品。因为相对来说,以工资收入为主的中产阶层的收入规范化程度是最高的,其个人收入所得税也是最容易征收的。近年来各级政府陆续出台了一些调节贫富差距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的初衷本来是调节贫富差距的,甚至是为了实现“提低、扩中、调高”的目标的,但在实践中却很可能导致这样的结果,即富人群体因为收入高度非规范化而脱避调控时,中产阶层却成为税收调节的主要对象。而我们知道,一个庞大的中等收入者群体的存在,是防止社会走向两极分化的前提。

  其次,政府难以分辨富人和穷人,再分配的调节措施难以准确落实到人头。比如,在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由于政府无法确切辨认穷人和富人,就只能将落实低保对象的任务交给居民委员会。但居民委员会也无法掌握居民确切的收入状况,于是就出现了养宠物不能享受低保、使用手机不能享受低保等荒唐但却无可奈何的标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分配也是如此,近些年许多地方都出现该买到房的买不到,不该买到的却买到了,甚至出现高价倒卖房号的现象。在北京市,有的房号就可以卖到十几万元。还有的地方,廉租房建成了,但粥少僧多,迟迟无法分配。其实,说是因为少僧多,实际还是无法确切掌握谁是最困难的人,谁最应该得到廉租房。上述问题,其实都是与收入分配的高度非规范化相联系的。

  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

  去年5月26日,仲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有媒体指出,这意味着调整利益关系,缩小贫富差距,已经成为共识。舆论认为,在这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将涉及扩大社会保障面、抑制垄断滋生的不公、运用税收调控手段等多方面的措施,以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促进社会公平目标的实现。但同时需要看到,在利益关系调整上,政策很重要,机制更根本。

  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是,是什么原因使得中國居民的收入差距在十几年的时间里发生了如此戏剧性的变化?在这种变化背后的深层因素是什么?对于导致这种变化的直接原因,人们已经进行了许多的讨论,比如,收入分配制度的问题,个人收入所得税的问题,贪污腐败的问题,瓜分国有资产的问题等等。但问题在于,为什么这些不同的因素会共同加剧着社会的不平等?这些因素为什么会在这样短的时间里对贫富分化产生了如此巨大的影响?这些制度或因素本身又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形成的?实际上,只要我们认真地追溯一下,就可以发现,在这种种因素背后的,是不同群体在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上所存在的巨大差异。因此可以说,贫富悬殊的背后是不同群体在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上失衡的结果。

  其实,利益格局严重失衡的背后,往往都无例外地存在这个因素。农民负担问题成为中國社会的一个顽症,与农民在利益追求能力上的弱势是联系在一起的;在征地和拆迁中发生的严重不公,是与利益被损害者缺少有效的利益表达渠道与直接关系的;劳工权益屡屡被侵犯,上百万民工辛劳一年后领不到工资,原因也在于他们缺少制度化的利益表达和利益追逐渠道。

  争取利益能力差异的制度背景是权利失衡。因此,问题的关键是建立起一种相对平衡的、有制度保障的利益表达机制。建立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实际上是构建相对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建立在利益主体分化基础上的博弈经济,较为完善的市场经济是一种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良性博弈。在这样的体制中,利益表达是博弈的基础。需要看到,利益的多元化以及在利益多元化基础上形成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并不是一种多么可怕的现象。在一般情况下,利益的表达和博弈是一种比较温和的社会互动方式,是正常社会生活的一部分。进一步说,即使某些严重利益冲突导致了社会的冲突,实质上导致冲突的真正原因并不是表达,而是利益对立的本身,甚至有时恰恰是因为缺乏有效的表达渠道。

  在有关利益表达的讨论中,人们更多强调的是利益表达对于弱势群体的重要性,这当然是对的,但是不全面。实际上,在目前的中國社会中,利益表达不仅对于弱势群体,就对于其他群体包括强势群体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不错,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问题显得更为突出,这是因为他们既无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渠道,也无非制度化的为自己争取利益的方式。比较而言,在整个社会缺少规范化的利益追求方式的环境下,强势群体有着用各种方式为自己争取利益的优势。但我们必须看到,这些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是非规范化的,而且,强势群体在使用这些方式为自己争取利益的时候,其所付出的代价也是相当大的。

  作者:孙立平

防止中产阶层成为仇富的替罪羊

星期一, 01月 7th, 2008

  和諧社会不是没有贫富差别的社会,更不是一个平均主义的社会。但和諧社会的一个基本前提是要有一个比较合理的社会结构。在最低水平上,这个比较合理的社会结构至少包含这样几层意思:中产阶层占有一个相当的比例;社会的下层有一个过得去的生活空间;更重要的是,要有一个相对畅通的社会流动渠道。

  中产阶层在政治上被看作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在经济上被看作是促进消费和内需的重要群体,在文化上被看作是承载现代文化的主体,这在国内外学术界已经成为一种基本共识。在近几年调整贫富差距过大的利益格局时,我们又看到,扩大中等收入者群体也是缓解贫富差距过分悬殊的重要措施。在一个社会中,如果中等收入者不能占一个较大的比重,两极分化的社会结构将会是不可避免的,贫富悬殊的问题也是很难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的。

  但客观地说,中國的中产阶层发育得还相当缓慢。除了在经济发达地区,特别是大城市之外,中产阶层还是踪影难觅,中等收入者在整个社会中所占比例还很小。社会学家陆学艺先生认为,如果按照目前中國社会中产阶层每年1%的增长速度,20年内中國的中产阶层可以达到总就业人员的40%.但在目前中國社会阶层结构的形态中,农业劳动者阶层仍占总就业人员的42.9%,社会中间阶层仅占20%.中國还未形成社会中间阶层占多数的“橄榄型”,而是各中下级阶层偏大的“洋葱头”型 .而最近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的一项研究则提出了一个有关中等收入者的标准,即将家庭年收入5.37-16万元、个人年收入3.4-10万元作为中等收入者的标准。这项研究认为,以这个标准来衡量,目前的中等收入者占全国总人口的7%左右,大约有1亿人口符合这个标准。还要看到,即使是在比重很小的中产阶层中,公务员在其中还占有相当的比例。一份《中國中产阶层调查》将公务员排在中产阶层三甲的位置,而中國社科院的研究报告则将“黨政官员”列在中产阶层的首位。

  从根本上说,中产阶层的发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有关,比如产业结构、受教育水平等。我认为,一种现实的可能性是,可以考虑将技术熟练工人,作为支撑一个以中等收入者为主的社会结构的重要因素,这是一个有着巨大潜力的结构空间。有资料显示,我国现有技术工人7000万人,其中高级工只占3.5%,即使是全国最大工业基地的上海,高级工的比例也不足7%,与发达国家高级工占40%的水平相差甚远。因此,如果在技术熟练工人数量不断增加的同时,使其收入水平能有一个较大幅度的增长,将会对我国社会结构的优化起到重要的作用。

  在扩大中等收入者群体时,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是要防止社会上层过多地占有资源,从而限制中产阶层发展的空间。在当前,尤其需要防止中产阶层成为调整贫富差距的牺牲品。

  值得注意的是,在最近几年中,一些关于中产阶层生存状况的负面评价不断见诸报端。“掠夺式经济使中國中产阶层迅速消失”、“中产階級的无产化”、“中产阶层不堪重负”、“中产階級成为仇富心理的替罪羊”等都是经常出现的字眼。其原因不排除中产阶层能够更易在媒体上发出声音,但其生活状况在最近几年中发生的一些变化,无疑是值得关注的。首先,随着前些年大学扩招期间入学的大学生陆续以低薪进入职场,这不仅会拉低中产阶层的收入水平,而且会对原有白领阶层的工作稳定性形成冲击,使他们提高薪酬的难度加大。近两年,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一个社会性问题。当大量低薪大学生进入职场时,特别是再过几年,当这些低薪大学生积累了一定工作经验之后,这个问题将会更为突出;其次,生活负担的加重。过去几年中,这个社会阶层正日益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同时背负着房价飞涨、医药费高昂、子女教育成本上升的沉重包袱。人们通常所说的“房奴”也主要指这个群体。

  在近年来出台的调节贫富差距的政策措施中,中产阶层有可能成为调节贫富差距的牺牲品。调节贫富差距的重要措施之一,是规范收入分配、强化税收调节。而中产阶层的收入往往是规范化程度最高的,因此,就出现一种可能性,即富人群体因为收入高度非规范化而脱避调控时,中产阶层却成为税收调节的主要对象。此外,在诸如不久的将来可能开征的物业税、燃油税等调控措施中,中产阶层都可能会首当其冲。高书生先生最近就指出,社会保险缴费率偏高,以个人为单位且未考虑购房贷款利息支出等因素的纳税政策,都有可能对中等收入者产生很大压力。

  从国际上看,在过去的几年中,中产阶层生存状况的恶化已经开始引起人们的重视甚至忧虑。“中产阶层的消失”、“中产阶层的蒸发”等字眼,甚至成为文章的标题。伦敦经济学院社会学教授塞尼特指出,在美国,处于五等分中间20%的中层收入比15年前几乎好不了多少。有资料显示,在美国,年收入2.5-7.5万美元的中等收入人口逐年减少,2.5万美元以下和7.5万美元以上的两个群体人数都在增加,形成中间凹陷的“M”型结构。塞尼特还指出,为了拉动消费,美国和英国中等收入家庭一直在堆积债务,而欧洲的中产階級也好不到哪里去。有人说,在英国出现了“IPOD代”,即没有安全感(insecure)、压力大(pressured)、过重的税负(overtaxed)和高筑的债务(debt-ridden)。日本的一些学者则发现,尽管近几年日本的经济在复苏,“有工作的人多了,但是低收入的非正规员工占了1/3”,相反,可以带来较好收入的中产阶层的职业却没有得到相应增加。根据一项日本官方调查,在20-34岁的人群中,认为自己在社会上居于中间阶层的人,10年来降低了将近10个百分点,而认为自己属于下层階級的却增加了13.3%. 一位日本经济评论家尖锐地指出:“所谓经济复苏,是大企业和富有者阶层的盛宴。大多数工薪阶层不仅没有享受到加薪,反而增加了社会保障费和税金的负担,他们不可能感受到经济的好转。”

  这一切是怎样发生的?有人这样描述:学历不再保证工作机会,薪资成长被上升的物价侵蚀成负数,象征稳定的自有住宅成为奢望的空中楼阁,中产階級抓不到任何上升的希望,开始觉得向下流动,成为许多社会共同的痛苦。于是很多人在问:“我还是中产階級吗?这个社会还有中产階級吗?”

  在目前情况下,还需要防止中产阶层成为所谓仇富心理的替罪羊。周晓虹教授认为,中产階級,是一个直接和社会底层接触的群体,比如律师、医生、公务员等,底层的人要打官司、看病、办事,要接触这些人,如果一个律师打官司获益5万,或一个医生收了3000元红包,那么在草根阶层看来,这些都是直接造成他们对中产阶层不满、抱怨的原因,这些显然要比富豪的一个商业行为赚百万千万更易被草根所觉察。而真正的精英寡头化现象,草根未必能够迅速了解。从这个意义上讲,中产阶层是仇富心理的替罪羔羊。以上的这种倾向无疑是值得警惕的。但其中我们也可以体会到,中产阶层要成为安身立命的一个阶层,也需要以整个社会结构的优化作为条件。

  作者:孙立平

穷人的尊严与不羞辱

星期一, 01月 7th, 2008

  在一个贫富分化已经是一个既成的事实,当穷人与富人的分野已经是一种无法否认的存在的时候,穷人的尊严问题就不可避免地提出来了。在最近的感恩门、穷人富人关系等事件或问题的讨论中,穷人的尊严成了一个不断浮现出来的话题。

  穷人的尊严首先是一个现实的而不是一个理论性的问题。穷人也应当有尊严,社会应当维护穷人的尊严,在道理上,这似乎都是毋庸置疑的道理,但现在真正的问题是,这些毋庸置疑的道理,在现实中却在不断遭遇问题。这就是穷人尊严问题的现实性。

  一位自称也是出身穷人的博客作者写了这样一段话:“我穷,但我也是有尊严的!”这种曾经的自励,现在已经褪色成了一种自慰,一种自嘲,甚至是一种自欺、自悲。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人们生活观念不断飞跃的现代社会,“生活不相信眼泪”已全然不是台词,“穷人的尊严”已经大面积贬值,甚至根本没有价值。一个在社会贫困底层心力交瘁挣扎不休的穷人,倘若站出来要高呼“尊严”,是断断不能赢得半点敬重的。要得到些许怜悯还需躬着背做出一付乞讨相,否则只能引得旁人一片嗤笑冷眼,或是一付逗猴般的神情唾骂一声:“神经病!”这段话可以说概括出了穷人尊严问题在现实中的真实遭遇。

  穷人尊严的脆弱,无疑来自社会为其留下的能够维护尊严的空间的狭小,甚至是有意无意的羞辱。评论家何三畏先生提出一个观点,穷人需要一个保底的尊严。他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就是有感于来自社会的这种羞辱。他举的是一些商场或厂家策划的以优惠价卖鸡蛋,结果,在商场里,许多人包括许多老人仅仅为了买几个便宜的鸡蛋就挤得一塌糊涂,尊严尽失。其实,更有意的、更赤裸裸的超越底线的羞辱也并不鲜见。最近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讲的是他自己的经历,即有钱的老板请他到洗脚城洗脚,令他目瞪口呆的是,盲妹竟用舌头舔脚。“张老板把另一只脚抬起,在哪个小姑娘的脸上随意的蹭来蹭去!小姑娘很不舒服,但还是用力的吮吸着他的脚趾。把脚趾全部吸吮完成以后,小姑娘可能口干了,从胸前掏出一个水袋喝了几口。并用牙齿轻轻地在脚后跟上轻咬按摩”。这样的羞辱已经到了变态的程度,但更让人深思的是背后冷酷的逻辑:没有这样的服务形式,这些双目失明的女孩就可能连生活都维持不了。

  徐贲在介绍马格利特《正派社会》一书时,用了这样一个说法,“正派社会与不羞辱”。马格利特把“羞辱”定义为“任何一种行为或条件,它使一个人有恰当的理由觉得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但马格利特忘记说明了,一个羞辱的社会实际上也是一个强制使被羞辱者接受羞辱,并对不接受羞辱者有能力进行惩罚的社会。前些年在南方某外资企业曾发生这样一件事情,外籍老板强令打工者下跪,几十个工人都跪了,只有一个人没有跪,他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愤然离去。人们都会知道,如果这个离去的人不主动离去,结果将会是什么。这就是羞辱本身具有的强制性力量。中國自古有句名言,不为五斗米折腰。但实际上真要在现实生活中践行这样的原则,是很困难的。如果上述打工者的家属要依靠他的工资糊口,他的孩子要依靠他的工资上学,事情就远非是一个气节问题,甚至不单纯是个他个人的生存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依靠弱者本身来维护自己的尊严,显然是不现实的。

  上面所举的舔脚的例子也许是极端的,甚至我们也可以将其看作是社会中的那些渣滓所为。但在现实生活中,并非这样极端的、无意识的、散射性的羞辱则是更加常见的,有时这种羞辱已经演变成为一种社会仪式。

  日常性的羞辱往往与嫌贫爱富、势利、歧视等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往往与社会不公平联系在一起。最值得引起人们警觉的是,嫌贫爱富、势利、歧视等这样的一些字眼儿,又不时与公权力相联系。有人曾发现某大都市公安网曾刊登出一幅公告,公告是漫画形式,题目是:露宿街头勿同情。漫画上是两个时髦的青年男女骑着摩托车驶过上海城郊地带,看到路边的无家可归者,女的说,“这些外地人真可怜啊!”。男的说,“小芳,你不能同情他们,他们露宿街头,影响我们城市的文明形象。”漫画下面的提示是:在车站码头、高架桥下或偏僻路段,以及城郊结合部地区,露宿着一些拖儿带女的外地来沪人员。他们衣衫褴褛、脏乱不堪、好逸恶劳,靠拾荒、乞讨混日子,严重影响了大城市的文明形象,给这个城市治安带来了很多问题。公告最后提醒市民,对此类人千万莫同情,不要给予施舍。在这里,公权力的嫌贫爱富表露得淋漓尽致。

  现在人们经常议论势利的问题,并指势利在成为我们社会的一种病症。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势利在很多时候并不仅仅是一种市井文化。大学在为企业造势,政府在为企业家护航,官员见到富人笑脸相迎,媒体对社会中的富人充满溢美之词等等,但在另外一面,则是对一般民众以及弱势者的冷漠甚至不屑。而且,近些年来一些地方不时出现这样的现象,即对某些特殊群体给予特殊的照顾甚至赋予某种特权。有的公安机关明确提出为知名企业家提供专门保护,有的省公安厅为企业家专门开设24小时热线,有的对投资人子女入学实行加分照顾,有的甚至政府明文规定,对投资超过多少的企业家交通违规从轻处罚。对强者和富人的特殊照顾甚至提供特权,同时必然意味着对其他人的歧视与羞辱。政府所要提供的是公共服务,而这种公共服务是以每个公民都是平等的主体为基础的。

  羞辱存在与否,从根本上取决于一个社会对穷人的看法。如果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对穷人的看法,至少无意识的羞辱是无法避免的。就此而言,获得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的孟加拉的穆罕穆德?尤努斯给我们提供了思考的机会。尤努斯是因小额信贷而获奖的,但它的真正的成功,是对穷人的尊严已经这种尊严的力量的发现。尤努斯认为,贫困是由社会制度造成的,只要给穷人机会,他们就可以致富。他甚至认为,任何人都具备企业家精神,甚至是一个乞丐,他也具有企业家的潜力。但问题是,他们往往得不到制度性的支持。许多金融机构是为有钱人服务的,他们不会把钱借给那些没有担保、不具备任何还款能力的穷人。这就造成穷人越来越穷,富人越来越富。

  尤努斯所致力的小额贷款,本质上是一种对穷人的制度性支持。而这种制度性支持又是与穷人的尊严联系在一起的。尤努斯在调查访问中看到,很多贫穷的人,大多数是妇女,往往身无分文,她们没有担保人,没有抵押品,无法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得到哪怕是几十美分的贷款。于是他创立乡村银行,在小额贷款的实际运作中,坚持不用抵押、不须担保,向处于生活危难中的穷人、大多是妇女提供小额贷款。他有一句名言,穷人的尊严就是他们的担保。事实是,乡村银行不仅使500万赤贫的甚至是一无所有的乡村穷人改变了生活困境,有尊严的活下来,而且贷款的还款率超过了98%,银行不但顺利能运做还有赢利和业务拓展。

  反观我们的社会,不仅是对穷人,就是对相对意义上的弱者,歧视与不公平也无处不在。现在许多人在谈论流动性过剩的问题,流动性过剩简单说就是钱多了。但在流动性过剩的另一面,众多的中小企业却缺乏资金支持,更不用说广大农村和西部地区。有数据表明,近5年中小企业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比重只有10%左右,国内81%的中小企业一年内流动资金不能满足需要,60%没有中长期贷款。而正是这4000多万家中小企业,创造了中國近六成的国内生产总值,提供了七成左右的城镇就业机会,研发了全国四分之三以上的专利和新产品,对税收的贡献也占到近五成。

  可以说,穷人或弱者的尊严所需要的最基本的条件,就是社会公平,而这种社会公平首先来自于公权力。

  来源:中國经济网

  作者:孙立平

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

星期四, 01月 3rd, 2008

  现在社会上为穷人说话的人很多,替富人说话的人很少。另一方面为富人办事的人很多,为穷人做事的人很少。

  原因很简单。为穷人说话能够得到社会上大多数人的赞同。穷人是弱势群体,需要有人为他们说话。哪怕说错了,也不同担心。因为立场不错,顶多是技术性错误。说话的人考虑自己的社会影响和对自己的舆论评价,为穷人说话是不会出问题的。我国是一个特别讲究立场的国家。立场错了一切都错。谁敢犯错立场性的错误去为富人说话呢。所以都站在保险的立场上为穷人说话。

  为富人说话则不同。由于大众受馬克思剥削理论的灌输,富人被认为是剥削者。为剥削者说话当然错了。我国又有仇富的传统,帮富人说话肯定是不受欢迎的。所以话还没有说,立场先已经错了。谁会去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呢!

  至于做事,为富人做事是有酬劳的,所以大多数人愿意为富人做事。而为穷人做事很难有酬劳,所以为穷人做事的人比较少。于是结果是许多人为富人做事,为穷人说话;很少人为富人说话,为穷人做事。这样一个社会是很不正常的,是容易出问题的。所以我要反其道而行之,为富人说话,为穷人做事。

  先要说明,我这里所说的富人不包括贪污盗窃,以权谋私,追求不义之财的那些人,而是指诚实致富,特别是兴办企业致富的企业家和创业者。我愿意为这样的富人说话,并不是和富人有什么特殊感情,或者我个人得到他们什么好处,而是考虑全社会的利益。中國穷了几千年,其中原因之一就是仇富。社会上有了一些富人就变成众矢之的,就被剥夺,被侵犯。这一传统几千年没变,而集中反映在纹革时候。其结果大家知道,就是把中國变成了一个彻底的穷人国。谁也不敢变成富人。万一变成富人,不但自己被整被斗,连子女都不能上大学,不能参军,不能入黨。九亿人口彼此监督,不让任何一个人变富。幸亏鄧小平提出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才打破了僵局。现在许多人批评鄧小平这个政策,是不明白当时的背景。我们要让全国人民最后都变成富人,目前如果我们没有齐步变富的办法,只好先让一部分人致富。我们正在走上这条路。如果我们见到富人就想打倒,其结果就是又回到穷人国的状况去。我相信这不符合绝大多数人的愿望。

  我为富人说话,遭到猛烈的批评。有这么多人反对保护富人,我更觉得有保护富人的必要。因为的确有一批人准备打倒富人,再次剥夺他们。这批人反对为富人说话,反对保护富人。所以骂我为富人说话的做法。当然,我不仅仅为富人说话,我同样也为穷人说话。不过正如前面所说,为穷人说话的不乏其人。所以我愿意更多的为富人说话。其实,我为富人说话不仅仅为了富人,更是为了大多数的穷人。因为他们最终也要变富。如果把富人都打倒了,穷人还有前途吗?他们一辈子只能永远当穷人,永无出头之日了。除非自己现在是穷人,先打倒富人,等到自己变成富人之后再来保护富人。这对某一个人来讲的确很理想,但是对全社会来讲是没法执行的。唯一的办法是富人穷人同样保护。这就是人權。

  穷人容易受欺侮,受压迫。这大家都知道。但是富人一样会受欺侮,受剥夺。这大家未必很清楚。在我们这样的社会里,一个人变富了就可能有种种麻烦随之而来。如果我们问一问任何一位企业家,当企业家容易吗?他们要交纳各式各样的苛捐杂税,要对付不讲理的官员,给他们上贡,请吃饭,陪娱乐,说好话,低三下四地做人。中國的企业家是全世界最难当的,风险最大的,负担最重的。在执业中稍有闪失,比如得罪了某位高官,没有协调好黑社会的关系,立刻灾难临头,多年的努力马上付之东流。在一个政策多变,朝不保夕的环境中,战战兢兢做事。但他们作出了伟大的成绩。中國改革三十年,财富的创造增加了十倍之多。这主要是企业家的功劳。人们常说,工人农民创造财富。这固然不错,但更重要的是企业家创造财富。改革之前也有工人农民,为什么财富那么少?现在就多了一个企业家,财富就蓬蓬勃勃地创造出来了。因为是企业家把劳动,资本,技术,市场等要素,以最有效的方法组合起来,以最低的成本生产出社会最需要的产品。这种组合要素的任务是企业家完成的,不是工人农民或知识分子所能完成的。一个国家经济的强弱主要取决于企业的好坏,而企业的好坏取决于领头的企业家。当然还有政策环境的改变,从计划经济转变到市场经济,是黨的领导好。虽然企业家们未必具有远见卓识,他们只是为了赚钱,但是客观上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使绝大多数人的生活得到了改善。我国的企业家在过去三十年中,在一个十分险恶的环境中,完成了里程碑式的丰功伟绩。为什么我们不保护他们呢?

  光为穷人说话是不够的。他们需要的是踏踏实实的做事。要帮助他们的孩子能够上学,有病时有钱看病,搞生产时有钱买化肥农具,或能进城打工,碰到个别老板欺侮时有人帮他们维权。这些事一部分有政府在做,但是远远不够,需要民间参与。而且是自我牺牲式的参与,不计报酬,不计名利,一心为穷人着想。可是这样的人还远远不够。

  我也赞成为穷人说话,他们的权利也需要保护。但是我反对为了讨好舆论,哗众取宠,说的话最终对穷人不利。比如鼓动穷人反对富人,宣传富人有罪,宣称穷人和富人势不两立,制造剥夺富人的理论。还有许多表面上帮助穷人,其后果损害穷人的似是而非的政策,如要求小额贷款低利息,要求大学降低学费,制造富人搭穷人便车的政策,让穷人上当受骗。这些问题一时难于搞清楚,但是为富人说话,为穷人做事是一定不错的。让我们勇敢地去做吧。

  作者单位:天则经济研究所

  作者:茅于轼

让穷人有机会变成中产阶级

星期四, 01月 3rd, 2008

  我们天天都在谈稳定。这确实是当前的头等大事。但是如何才能稳定?当然,办法很多。不过从长远来看,有一个壮大的中产階級是社会长治久安的必要条件,而且更是充分条件。

  从财富分配的角度来看,现在的中國社会是一个金字塔式的结构,穷人占大多数,中产階級是少数,富人更是少数。怎样能把金字塔结构变成纺锤型结构?变成两头小中间大的结构?关键在于把占人口大多数的穷人变成中产階級。占人口大多数的这部分人是穷人还是中产階級,决定了一个社会能不能稳定。要使社会中大多数人都拥有自己的住房,有稳定的职业,有体面的生活。这不是做不到的,事实上许多国家已经做到了。我们肯定也能够做到。

  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其实非常简单,那就是严格保护私有财产权。我们应该相信,穷人有强烈的致富愿望,也有致富的能力,只要政府严格保护他们的财产权,他们每赚一点钱都能得到保护,都能积蓄起来,时间长了穷人就变成中产階級了。中國人勤俭节约,又有极高的储蓄率,只要财产权得到保护,穷人变富所需要的时间比西方国家要短得多。Harrod-Domar经济增长模型显示,要使储蓄完全转为投资并用于扩大经济规模,达到同样的增长倍数,30%的储蓄率比15%的储蓄率要少用一半的时间。何况我们的储蓄率还超过30%.

  从人类几千年的历史看,穷人一直占多数,直到上个世纪,才出现了数量占多数的中产階級。这一转变的原因正是因为过去穷人的财产得不到保护,有钱有势的人很容易侵犯穷人,穷人不但财产得不到保护,连身家性命都没有保障。不管如何革命,如何改朝换代,穷人总有那么多,其原因正是弱势群体的权利没有保障。直到每个人的财产权有了保障,当然首先是人身权有了保障,情况才开始变化。这是上个世纪所发生的事,穷人逐渐变富是伴随着私有财产变得神圣不可侵犯,越来越得到严格保护而发生的。这在西方用了大约一二百年的时间。

  穷人是弱势群体,他们的权利被侵犯,利益被忽略,人格被侮辱。但是一旦他们被激怒了,联合起来搞革命,他们就变成了绝对的强势群体。可惜的是他们并不懂得他们受穷的真正原因,以为是有钱有势的人剥夺了他们,只要剥夺了有钱有势的人他们就可以变富。所以穷人革命无一不是侵犯富人的财产,破坏所有权。结果连富人的所有权都得不到保护,何谈穷人,穷人依然是穷人,革命还会再次来到,老故事还要重复。这就是人类几千年的历史。

  现在情况起了变化,懂得了私人财产权能否得到保护才是问题的根子。对于这个认识的转变并不是容易的事,至今在我们中间还有相当大的争议。但是让我们客观地想一想,从理论上讲,穷人的财产得不到保护,他们是弱势群体,他们不能摆脱穷困,社会就难于稳定,革命的可能性总是存在着;从历史的经验看,发达国家中产階級的成长也是靠私有财产的严格保护,而不是靠不断地彼此剥夺。

  保护私有财产,看起来好像对富人有利,对穷人无所谓,因为穷人没有财产可供保护。这可能是认识分歧之所在,也是认识产生误区的地方。其实,最穷的人也有他自己的财产。这份财产在富人眼中根本不值一提,但是对财产的主人而言,却是性命交关的,是非常需要保护的。我们只要看一看,历代帝皇奢侈挥霍的剥削对象是什么人,难道是皇亲国戚达官贵人吗?不是,主要的剥削对象就是广大的穷苦人。他们每个人的财产虽然很少,人数多了,总数还是可观的。无权无势的人总是被剥削的对象。想通了这一点,就明白为什么要强调保护私人财产,特别是保护穷人的财产。如果一个政权是关心穷人的,他一定要保护财产权。

  如果财产权不给予保护,换句话讲就是财产权是可以被侵犯的,那将是一个什么社会?那是一个强盗和贼横行的世界,老实人就无法活了。保护财产权的必要性难道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吗?可以说,没有哪个社会制度会明说财产权是可以随便被侵犯的,都说要保护财产权,但是区分就在于是真保护还是假保护。为什么要说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就因为要防止用任何借口去侵犯别人的财产权,历来这种借口已经发明了几千几万,而且新的侵犯产权的名堂还会继续发明出来。不过万变不离其宗,有钱有势的人想方设法侵犯别人,尤其是穷人的财产。

  当然,保护私人财产是不分贫富的,只要是私人所有,财产就同样得到保护。(公共财产也要保护,这已经没有争议,所以不在此讨论。)如果富人的财产不保护,穷人就不敢变成富人,只能永远当穷人,这不但不符合富人的利益,同样不符合穷人的利益。但是客观地讲,穷人的财产更需要保护。富人之所以能富,绝不是因为财产得不到保护而变富的。所以相对而言,穷人更缺乏财产的保护,因而更需要财产的保护。拿今天的情况来看,农民是最需要财产保护的群体。我们常说,要减轻农民负担。但我认为没有把问题点清楚。农民的负担在某些人手里像一块橡皮泥,随便怎么捏,一会儿加重,一会儿减轻,总之是没有保障。正确的提法应该是财产权的严格保护。任何人无权侵犯别人的财产,不管这个人有多大的权力和多高的地位。这就叫做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让我们摆脱误区,认真地把保护私有财产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早日让占人口60%以上的穷人有机会变成中产階級,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作者:茅于轼

当人性与法理遭遇残酷的现实

星期四, 12月 6th, 2007

  “同命不同价”,其实是一种结果,而不是一种原因。只不过,太多人把它当成原因罢了。以为我们之所以会看到一幕幕难以想像的歧视性对待场景在我们眼前发生,仅仅只是因为有规定“同命不同价”的法律条文存在。

  好吧,假设现在法律条文已经规定了必须要“同命同价”,谁能告诉我,所谓“同价”,“同”的是什么“价”?以怎样的标准来制定这个“价”?

  如果是维持现有城市人口的赔付标准,如果我们故作天真地选择刻意遗忘的话,问题真的很好解决,只要表现出一点仁慈,修订法律条文,给予非城市人口更高的赔付标准就可以了。这是假设所有悲剧全部发生于城市,所有悲剧的当事人及其保险体系能够承受得起这一赔付标准。

  但现实不容你故作天真地选择刻意遗忘,如果悲剧并非发生于城市,如果当事人及其保险体系根本承受不起这一赔偿标准怎么办?用我故乡,湖北农村的一幢2层小楼交换北京五环边上一户居民家的半个卫生间,我肯定愿意,但北京市居民愿意吗?湖北农村的一幢2层小楼,还卖不到1万块钱!远不够建筑成本。不客气地说,在绝大多数农村实行城市人口的赔偿标准,当事人及其保险体系只好宣布破产,只能在理论上足额赔付,这样的“同价”,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换了统一维持现行对非城市人口的赔偿标准,那么,当来自城市的人成为悲剧主角,他将会发现,自己得到的赔付款可能还不够维持在原有居住地短短几个月的基本生活费,他是应该为“公平”笑,还是应该为这可怜的赔付款而哭?

  人性,往往是社会化的人性;而法理,更绝绝对对是社会化的法理。在现实中國谈“同命不同价”或是“同命同价”是沉重的,因为要面对几乎是最可怕的地区差异。忽略人种、政治、文化原因,将社会、经济发展指数作为考量标准,甚至无法相信如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与绝大多数中西部中小城市及乡村同属于一个国家,无法相信在不同地区生活的人同属于中國公民。“同命不同价”,便是特殊国情在法律条文上的一个反应,它不是原因,它仅仅是一个结果,一个必然出现的结果。因为对人性善良的追求,因为对法理公正的追求,诚然可以对这一结果作部分改良,要求城市表现出更多的人性,能破突法律规定率先实现法理公平。如广东省法院统一规定对户口在农村但进城做工,暂住达到一年以上的农民,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或者,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要求,但凡悲剧发生于城市,则无论死亡还是伤残赔偿金统统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纵然如此,也只能算是有限度的改良,因为这样的改良不可能改变“同命不同价”的实质,而不过是让稍稍多一些的人得到更高、更公平一些的赔付标准罢了。

  我不相信广东省高院不知道“同命同价”是最基本的人性与法理原则,但在沉重的社会现实面前,最基本的人性与法理原则已经失去了现实可操作性,已经变成了镜中花、水中月,除了尽可能地实施有限改良,他们能有什么其它的好办法吗?广东省高院如此,最高人民法院何尝不是如此。

  我并非要为违反人性与法理原则的“同命不同价”辩护,也并非认为,类似广东省法院现在实行的种种权宜之计便是我们追求的目标,而只是想强调,既然我们要执著追求人性的善良、法理的公正,就不应该局限在“同命不同价”这样一个无奈的法律结果上,更要追问、探寻、研究造成这一结果的社会原因:为什么,我们国家的地区差异、城乡差别会越拉越大,甚至呈现出一种撕裂的状态?因为这一原因导致的可怕结果,何止在死亡及伤残赔付标准上的“同命不同价”啊,在基本社会保障上,在教育上,在生存质量等等方面的差距不知道比这一个“同命不同价”的范围宽广了多少倍、残酷了多少倍!

  国家,是全体中國人的国家;富裕,是要让所有人最终能走向共同富裕,贫富差距是客观存在的,甚至会越拉越大,但我们必须保证,最穷的一部分人与最穷的地区也能保持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的生存或是存在状态。这些话,我们耳熟能详,但是否真正植根在了制度深处,是否成为了现实社会的基本运行原则呢?为了经济发展、GDP高涨,是否有意识牺牲了许多人、许多地区的利益,导致他们陷入了制度困境?我们偏离了这些目标越远,现实就会发展得越残酷,必然结出残酷的果实,令人不敢正视,违反了最基本的人性与法理原则。

  来源:凯迪周刊

  作者:许斌

“国富民穷”促请财税制度“拐点”

星期四, 04月 12th, 2007

  城市里,随20世纪90年代后期对住房、医疗、教育和养老等的私有化和市场化改革,消费占GDP的比重骤降。工资收入增长缓慢、福利保障制度不到位和贫富差距过大是中國消费低迷的根本原因

  据全球最大的工资信息调查研究机构HayGroup最新发表的研究报告显示,2007年中國工资上涨幅度将位列全球第一。其负责人认为,经济快速增长给中國工资上涨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这份报告给出的工资涨幅显然是按中國实际经济增长水平得出的,但它的实现恐怕还要靠财税制度的改革,让一直向政府和企业倾斜的分配制度向百姓倾斜。

  有人开玩笑说:“GDP涨得跟胡子一样快,工资涨得跟眉毛一样慢。”报告显示,中國工资收入占GDP的比重,已经从9年前的53% 下降到去年的41. 4% ,远远低于美国57% 的水平。这种情况造成的直接后果是,与任何国家相比,中國居民所拥有的财富相对较少,百姓不敢消费。

  在最近10年的改革中,6000万国企职工下岗或失业,4000万农民失去土地,7000万股民损失超过1. 5万亿元,城市中1. 5亿人没有社会保障,基尼系数达到0. 53- 0. 54之间,客观上加剧了国富民穷的状况。

  财政支出向民生倾斜,让利于民,可以缩小贫富差距,改善社会保障体系,但是这只是在第二次分配上的改革。对于社会发展和公平来说,重要的是第一次社会分配,即百姓的工资收入。

  而近年来,我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过程中,国民收入向企业和政府倾斜的势头较为明显。与此同时,分税制十多年来,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在逐年上升,已从1993年的12. 6% 到现在的27%.

  北京大学宋国青教授认为,政府征税那么多,个人收入相对增长率低了,导致消费占经济比例下降,短期消费的比例接着往下跌,总有一天会跌到所有人都坐不住的程度上。政府可以考虑采取减税和猛拉投资的措施来增加个人收入。(据《南风窗》格尔/ 文)

  作者:格尔

中国经济增长的根本缺陷——使穷人更穷的增长?

星期一, 01月 8th, 2007

  中國的经济增长是我们多年来引以为傲的。1950- 1970年代末,我国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实在是不好意思提起,因为我们曾经有过饿死数千万人的惨剧,国民经济也到了崩溃的边缘,但我们在这近三十年中“居然”也保持着高速增长—好象是7% 左右,且忘不了强调在此期间“初步建立了社會主義工业体系”。改革开放以后,我们的增长多了些真实成分,或者说,这种增长能让老百姓享受到好处了,首先吃饭问题基本解决了,没听说这三十年中饿死过人,起码没有大面积地饿死人;其次是其他与百姓生活相关的方面也有了不同程度改善,所以这期间两位数的增长看起来就不那么虚幻。可近年来,大家越来越突出感到的,却似乎不再是经济的增长,而是前途的迷茫—就业啊,养老啊,房子啊,医疗啊,教育啊,社会保障啊,怎么没有一样让人塌实的呢?为什么我们的经济增长,没有给我们带来对个人前途的信心?正象我们的增长让世界瞠目一样,这样的结果也让世界困惑。

  刚看到两份世界银行的报告。一份是世界银行12月1日在北京发布的即将完成的《贫困评估报告》初步研究结果,显示2001年至2003年,中國10%贫困人口实际收入下降2. 4%。这表明,中國最贫困的人群正在进一步滑向贫困的深渊。

  这个结论的不可思议之处,在于其彻底颠覆了一般印象或经济学中的“水涨船高”的基本原理。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居然出现了一个实际收入减少的庞大群体,全球经济发展史上恐怕是第一次—或许资本主义初期的“羊吃人”可有一比?

  世界银行的经济学家通过分析发现,在中國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中國的穷人却更加贫穷了,不是相对贫穷,而是绝对贫穷。中國的贫穷人口已经不再集中在一些特定的地区,而是分散在全国各地。新的调查结果显示,中國贫穷人口中超过半数的人不是生活在官方划定的穷困地区,如国家级贫困县之类,也不仅分布在农村地区,而且已经蔓延到城市,发达地区和发达城市都存在相当数量的贫困人口。

  我们可以摆出一堆让我们自豪的经济数据:我们的经济增长率达到10% 上下,1999年至2006年,经济总量翻了一番多;我们的税收增长达到20% 以上,国家财政收入七年间增加近两倍,现在接近4万亿元;我们的出口增长率全球第一,吸收外资名列前茅,中國成了最具吸引力的投资地之一——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摆出一堆更实际的数据:全社会工资总额占GDP的比例不断下降,国民收入增长远远落后于财政收入增长;贫富差距迅速扩大,马太效应在中國得到最好验证,富者(什么人?)愈富,穷者(什么人?)愈穷,不用看基尼系数,看看自己周围就清楚了;公务员成为最抢手的职业,录用比例居然达到42:1!——不用看别的了,单这一现象,就足够说明问题了!哪个国家会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出现这种情况呢?出现这种情况,你还能说这个社会的这种增长是正常的吗?

  我们的官员,我们的经济学家们,喋喋不休地倡导、告诫、鼓励什么“启动内需”,这话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说到现在,都说了快十年了,除了教育收费、医疗收费、税收增加,你看内需启动了吗?老百姓的收入没有与经济同步增长,为什么储蓄却还在增长?他们省吃俭用把钱存在早已破产且服务质量极差的银行里,难道就是为了与启动内需的倡导对着干吗?

  中國的事情永远说不明白。我们再看一份世界银行的报告,或许有点启发。4月17日世行公布的关于俄罗斯经济状况的报告中指出,俄罗斯经济增长是符合穷人的利益的经济增长:1999年至2006年,俄罗斯经济年均增长速度约6%,经济总量增加了70%。与此同时,俄罗斯的工资和人均收支却增加了500%,扣除通胀后,人均收入实际增长超过了200%。八年间,俄罗斯的人均实际工资和人均实际收入的增长速度,比人均GDP的增长速度,高出二倍。俄罗斯的老百姓,实实在在地分享了经济增长的成果。当下,俄罗斯人平均月工资10800卢布,约合人民币3650元。其中莫斯科人均工资最高,目前人均约2万卢布,折合人民币6700元;与中國接壤的远东地区最低,月均工资在9500至10000卢布(人民帀3200至3360元)之间。

  另一个方面,俄罗斯联邦和各联邦主体、地方政府,将三分之一的财政支出,用于教育、医疗、救济等社会领域的(我们大约是7. 5% 左右?或许我们要做的重要事情太多了,比如养机构保国企给银行充实资本金什么的,教育医疗之类派不上号),建立和维持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社会福利体系。

  俄罗斯各地每一个季度都调整“人均最低生活标准”,最低生活标准每一季度由俄罗斯各联邦主体制定,用于评估居民生活水平以及作为制定补助金、补偿金及其它社保支付的款项。莫斯科今年第三季度,人均最低生活标准为月5124卢布(折人民帀每月1700元),而北京市2006年7月1日起,基本生活费确定为每人每月448元,仅为莫斯科最低生活费标的26%。有劳动能力的居民最低生活标准为5795卢布,退休人员3533卢布,儿童是4381卢布。

  与中國东北接壤的滨海边疆区今年第二季度居民人均最低生活费标准定为月4362卢布(折人民帀每月1450元),与之接壤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现行居民最低生活费保障标准是1997年制订的,市区每人每月200元,阿城市、尚志市、木兰县和延寿县为117元。有劳动能力的居民最低生活费指数为4687卢布,退休人员3383卢布,儿童4202卢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