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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死也要死在国外——也看韩国利川冷库赔偿事件

星期二, 01月 15th, 2008

  韩国利川冷冻仓库火灾发生第6天,遇难者家属代表团和“KOREA冷冻”方面就索赔问题达成协议,双方同意人均2.4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96.7万)赔偿,其中包括抚恤金(5千万韩元)和产业灾难保险金。各项费用加在一起,每个人的总的赔偿费用在200万人民币左右。我把这个消息转给身边的朋友的时候,有朋友感叹到,要死也得死在国外啊。同样的人就因为在国外的打工就有更多的生命价值。

  我家有个亲戚远方的表哥,从07年中开始就一直在找不同的路子,希望自己能以劳务输出的身份去日本或者韩国打工。他经常给我抱怨现在在东北开了个小吃店,每天辛苦一年忙到头。也挣不了几个钱。孩子马上就要上学了,花钱的地方太多。如果能有机会去国外打工。至少养活家人没问题。他说他身边的很多熟人都出去了,在邻国出的都是苦劳力 ,但是收入都很客观。表哥是中学毕业,大道理也讲不出,但是从表哥比较直接的思维中,我们可以看出普通劳动力的报酬显然比在中國高很多。

  中國的矿难的矿难赔偿的基础标准每人20万元。比较上面的新闻我们可以看出,在韩国的赔偿基本上是在中國的10倍。中國目前对生命的赔偿定价依然偏低。

  除了劳动者生命的直接报酬非常低廉,很多地方还按照当事人的城乡差异和收入差距歧视性对为生命定价。这只能说明,我们对生命的尊重,远远不够,生命的价值,也一直被低估。直到他们到了国外打工,才发现他们原来具有更高的价值,需要得到更好的尊重。

  著名学者吴思一直致力于研究中國社会存在着的血酬定律:为了一定数量的生存资源,可以冒多大的伤亡风险,可以把自身生命这个资源损害到什么程度。他在《中美煤矿工人的命价》中分析认为,人家的一条命能顶我们37.5条命,当然,人家一个人的工资顶我们38.6个。他的这个研究表明的,仍然是我们低廉的劳动报酬,低廉的劳动者血酬。导致这种差距的原因,除了经济差距的因素,还在于中國国有资源所有权遭遇权力寻租之后,出现了资本利润最大化,而劳动者报酬最小化。正是权力入股,给资本最大限度限度压榨劳动者血汗撑起了牢固的保护伞。也就是说,中國人生命不值钱,不是因为本身贱,而是因为生命权利遭到了窃取,特别是在资本和权力结盟的情况下,生命权利被压缩的就最为严重。

  同命不同价,同命不同地不同价!!

  生命是平等的,生命的价值应该是平等。愿像我表哥那样的千千万万的中國人,不再为了挣温饱钱,撇家舍业那么远去国外出卖劳力。

  尊重生命!

  作者:周燕

大学生抢了民工的饭碗也算进步吗?

星期一, 01月 8th, 2007

  昨天(2006- 12- 9)上海万人体育馆举办的长三角师资招聘会上提供了3千个岗位,却引来了大约3万人前来应聘,整整比这个数字多了十倍。与此相对应的是,上海展览中心举行房地产展示会上,偌大的会场人流寥落,往日的火暴场面早已是昨日黄花。怪不得做展会的人说,如今也就剩求职招聘会上最有人气了,前一阵子郑州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会上不是把大门都挤破了吗?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今年的大中专毕业生就要达到500万,早上还听到电台新闻说,今年北京大学生最低的岗位工资居然只要150元一个月,这的确是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不可忽视的重大问题,一旦处置不当,很容易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引发社会矛盾和不稳定。但现在社会上有一种不理性的舆论故意把大学生妖魔化,说什么大学生找不到工作是因为自己本身素质差,读书时候不好好读,成天玩游戏泡妞,骄傲自大,自视甚高,找不到工作活该之类无用之语。这种讽刺打击的做法不但于事无补,反而会激化矛盾,目前看来,各个有关部门和舆论导向还是要尽力解决问题,而不是一味推卸责任。

  大学生为什么找不到工作,笔者曾有一篇专门的文章仔细分析过。大学生就业难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结构性原因,主要是因为这些年经济发展没有能够为这些新毕业的大学生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这不仅仅是大学生的问题,整个社会现在都存在就业不足的问题。根据有关统计,我国的GDP年增长8% ,大概能提供800到1000万个新的就业岗位,但现在今年的新毕业生就接近500万,况且这些就业机会不是都给毕业生的,现在大量的人需要就业,包括下岗人员、军转人员,还有大量涌入城市的民工兄弟。大学生就业难的第二个原因是体制性原因,高校的扩招政策制定就存在很大问题,没有从经济的长远发展,而是迎和了大学盲目扩张和部分高校的经济扩张欲望,比如江西有的民办学校,5年前只有一两千人,现在居然扩张到上万人,由于有关部门监管不力,这必然导致学校教学质量的严重下降。大学生的教育完全超前了,本应该大力发展中专技校,现在却都发展成了大学生,和市场需求完全脱钩。另外,毕业生反映,找工作就是找关系,这为很多没有背景的毕业生制造了大量的障碍,一方面很多学非所长甚至无一技之长的人进入好的单位,一方面是有才华的毕业生却不得其门而入,这种现象在内地更加的突出。

  大学生为什么找不到工作,本质上来说,是因为就业率低和体制缺陷的问题,我们不能把责任全推给那些刚刚进入社会的年轻人身上,这样做完全是本末倒置,把结果当成原因来解释问题,这样的话,今后找不到工作的年轻人会越来越多。对于刚涉入社会的年轻人,遇到挫折虽说很正常,但过分的打击对他们将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重则会仇恨整个社会,这对社会的长远发展是极为不利的。正如现在屡屡新闻报道大学生跳楼自杀的事件,其中有不乏因为就业问题引起的。

  大学生找不到工作,必将引发新的“读书无用论”,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南方周末》曾经报道过青海部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现状,一个家庭含辛茹苦把子女送去读大学,对一些不富裕的家庭来说,巨额的学费往往造成债台高筑,甚至把一个家庭重新拖入贫困。好不容易毕业出来,却找不到工作,这对整个家庭的打击是致命的,不但是在经济上的,而且是在心理上的打击。相比而言,那些没有读大学的同龄人,可能已经外出打工,或多或少有了一定技能和收入,而新毕业的大学生找不到工作或者做的就是民工的活,拿的民工的钱,那岂不是读书无用?这样的结果恐怕这大大违背了当年教育部想提高教育水平的初衷吧。

  就业机会的不足和大学生维持生存相结合的时候,往往导致大学生只能从事相当低级的工作,换句话来说,根本就是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和发展前途的民工性质的工作(一再提到民工,并不是歧视的意思,而是指工作的技术含量和收入),去换取极其微薄的工资,以维持自己的生存。也有很多人认为,大学生就应该从低层做起,但怎么样的低层是合理的呢?让大学生去做民工的活,算是低层了吧?但发展到现在大学生一个月150元甚至不要工资,这难道还能叫正常吗?但也能算是中國教育的进步了吗?

  显然,光用市场经济的手段不能够合理的解决这个问题,毕竟市场不是万能的。正因为存在过多的劳动力,过多的毕业生,一些招聘单位才把价码一再压低,压到民工的工钱,这种现象现在很普遍,一千块一个月干不干,你不干想干的人多了。这种现象很合理,但长远看来是危害很大的,它鼓励的廉价劳动力现象,藐视的是知识,是人才,这种不尊重知识和人才的现象只会阻碍技术的发展,从中得利的只是那些黑心的雇主资本家。有关部门不能对这种现象视而不见,而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切实维护好毕业生的权益。

  最后,话又说回来,大学生抢了民工的饭碗,那民工怎么办?民工只好回去种田,只是,有的地区,连民工都不去(民工荒,待遇太差太苛刻,如广东的一些地区和工厂,据调查,最近20年工资就涨了不到100块,扣除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因素,实际工资不生反降),就算大学生抢到这个饭碗,这又算是那门子进步呢?总不能用某专家的话来书,“谁让你生在中國?”。

  作者:我说不得

还给“农民工”合体的称谓

星期六, 12月 9th, 2006

  又近岁末年关,自然想到了“农民工”。

  相关“农民工”问题的报道或许不久也会成为媒体的视点:“民工潮”到了,“民工专列”准备就绪,“民工维权”大有改善,“民工状况不容乐观”的蓝皮书报告发布了……

  这种集中宣传报道的作用如何笔者在此不做评述。

  不过近来有喜事传出,从传媒获悉,有些地区政府部门为根本解决“农民工”问题,出台一些相关政策和法规为“农民工”一词正名,读后颇感兴趣。如,西安市雁塔区委、区政府要求对“外来人口、外来务工人员、打工者、农民工”等称谓统一规范为“新市民”,该区并出台了具体办法。从改称谓入手到实实在在的援助政策出台,读后拍手叫好。在北京、山东、江苏等省市下发的有关文件中,也抛弃了“农民工”的称谓,统称“外来务工人员”等等,尽管“外来”用得略显欠缺,但屏蔽“农民工”一词,并出台政策规定凡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企业整体参保的农民工已与城镇职工一样,可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并享受同等的社会保险待遇,也令人欣慰。

  近几年来,“农民工”问题已引起中央和社会各界重视和关注,中央以及地方都相继出台了一些法规条文,对保护“农民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2006年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这样描述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尽管中央和地方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法规,明确“农民工”和城市其他职工一样,都是劳动者,理应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其称谓“名不正,言不顺”,地位卑微,难以融入城市,在人们眼里他们是最弱势的群体的代表,没有享受到充分的社会保障。

  探其地位卑微的根源来自藏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的歧视意识,导致在名称称谓上也自然带有强烈的主观意识。这些带有主观色彩的歧视性用语导致“农民工”身份的贬值,身份的歧视。像济南农民工参保医院单列惹争议事件就是例证,类似状况在其他城市也屡见不鲜。例如,在北京街头有些执法者对待商贩的态度,就不同于“坐地户”的态度。笔者常在北京一些外地人集中区目睹到城管大队的有的公职人员以违规为名对做小买卖的“外来务工人员”强行没收货物,且不给任何没收收据凭证等霸道行为,也经常会看到小商贩们稍有争辩则会遭到城管大队个别不冷静者的拳打脚踢的粗暴野蛮的执法场面。

  自古社会分工的不同,人划出不同阶层和三六九等。官与民对,民伴官生;农民种地,工人做工,商行于市,卿治于府……但除了奴隶社会中身份、奴隶主与奴隶的关系和地位永恒不变,其它任何社会劳动者的属性、身份会时而变化也。

  眼下“农民工”一词的出笼是个值得思考的社会问题。其概念存在语法和词义的错误并带有明显的歧视含义[ 笔者在以前的文章里已经多次探讨、指出和呼吁过] ,那么如果像现在这样把农民进城做工有区于其他劳动者冠以“农民工”的头衔,由此看来,那么我们城里的工人下乡种田是否该叫“工人农”了呢?岂不贻笑大方吗?

  建国以来,我们黨和政府许多文件已经规定农民、工人、知识分子等都是劳动者只是分工不同,然而在与时俱进、改革开放的今天,一些拿科研费度日子的专家们却发明了一个词不达意“农民工”的概念,等于给社会问题的解决泼上冷水,给政府的决策提供错误的引导。工转兵、兵转农、农转学、学转商……等等在任何国家、社会都属于正常的职业转换,进哪家的庙自然就入了那家的门、就念那家的经。入佛门、入道门纯属个人自愿选择,何必再对此划分归类,来个身份鉴定啊。如此看来,是否还要为此去查五代做个界定,看看其老祖宗的身份是老地主、还是老雇农出身呢?这都是纹革政审的遗风在一些学者身上的复燃啊!

  纵观近几年我们有的文件、领导讲话,一些新闻用语常会出现“农民意识”、“小农思想”、“农民食品”、“打工者”等带有明显歧视性用语。这些歧视性用语在生活中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歧视性称谓用语不改,政策法规再多,也难从根本解决农民工问题。卑微的“草根阶层”位置就会持久存在。

  词语是一种文化现象,带有一定的文化含义。含有某种成见、偏见或歧视意义的用语不是先进文化的理念用词的体现,也不利于构建和諧社会目标的实现。据悉,在海外一些组织用语是很讲究的。如美联社,在它供内部人员参考的手册中就主张“俚语以少用为妙”。那些歧视性、侮辱性的俚语,像称警察为cops,称水手为gobs,称意大利人为wops等用语更是严禁使用。在西方国家,由于用语不慎而招致麻烦的媒介行为也时而有之。如,在女权运动的促进下,越来越多的媒体将过去男性中心意识较强的词汇改为中性的了,如以chairperson代替chairman等等。

  也许中國的语言太丰富,眨眼功夫就会编出一大筐。看,一会儿称“打工”、一会儿叫“打工仔”,一会喊“保姆”,一会又发明个“农民工”等等。生活中以地位名分去论高低的词汇也是司空见惯,你我平起平坐那不行,这是国人典型的虚伪本质作怪。别小看一个词的作用,词汇发明不当会给政府出难题添乱,会给社会带来许多连锁问题的反应。以上这些词语的出笼以及与其出台的相关地方法规,不仅明显违反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等权利;也背离了现代社会通行的文明准则,伤害了一些社会成员的尊严,不是和諧社会思想和理念的体现,应该废弃。

  眼下改掉“农民工”称谓,将之与城镇职工一视同仁;通过为农民工正名,使之尽快享受到基本医疗、养老、失业保险……这是这是全国政协委员李永海等许多社会有识之士的共同呼吁。

  毋庸讳言,解决“农民工”问题就要从消除歧视入手,从改称谓做起。废除“农民工”这一类带有歧视性称呼,让他们的称谓与他们从事工作的性质名实相符。以前笔者也就此问题撰文指出,农业只是一种产业,农民只是一种职业,农民这种职业的剩余劳动力即为待业,农民中的有思想、有学识、有爱好追求者,他们有权力选择不为农去寻找到自己合适的职业,可能在城市,也可能在村中其他行业。这仅仅是从农民这种职业“跳槽”到其他产业的从业者,职业决定属性和身份的称谓,不是属性决定职业。因此,去掉不合体的“农民工”的称谓,规范到与他们从事工作的性质名实相符的称谓中,可以完全得到《劳动法》的保护。《劳动法》是一部广义法律,其中也包括国家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国无二法,既然敢承认“农民工”属于劳动者,难道还要去制定一部《劳动二法》吗?

  新中國成立后,我们已经抛弃了许多旧时社会对妇女“男尊女卑”、“丫鬟”、“臭娘们”、“贱人”、“婊子”、“褥子”、“寡妇脸”等成见、偏见或歧视性用语,在构建和諧社会的今天,同样带有歧视性的“农民工”一词还要用多久?

  名正才能言顺,还给“农民工”本来的面目和给其合体的称谓,职能部门才能真正解决在维权、服务等方面面临的棘手问题。称谓变了,身份也会自然变化,不仅给政府精兵简政了,给财政节约了科研、送温暖等额外开支了,也会给社会治安带来了和諧、社会分工带来了春天,何乐而不为呢?

  笔者多次呼吁,“农民工”问题的解决之道,根本在于取消户籍限制,实现城乡一体化,实行全国统筹一致的社保体系,禁止不合理的地方“土政策”的泛滥,依法办事,真正从制度上保障包括农村在内所有劳动者的各项政治和经济权利,才能从根本解决不合理的地方法规制造出的“农民工”问题和现象。

  笔者早预言在不远的将来“农民工”一词就会失去其社会意义。

  (艾君/ 文,作者系北京市总工会《工会博览》杂志副主编、中國特产报社编委会委员、社会问题评论家。2006年11月21日于天为堂)

  作者:艾君

歧视“农民工”将危及社会

星期日, 12月 25th, 2005

  对待农民工的不正常的社会现象,如果不能予以通盘解决,不仅会加剧各类社会矛盾,而且会扩大已经存在的社会裂痕。甚至祸及全社会的正常程序和经济发展。

  又到年终岁尾,国家有关部门又在三令五申绝不许拖欠进城务工人员的工资。与此同时,许多城市治安管理部门也在增加警力,准备全力以赴应对犯罪多发期的到来。随着社区宣传栏警示居民谨防盗窃的提醒,一些城市居民甚至半开玩笑地互相叮嘱:注意锁好门窗,小心有乡下人到你家「採办年货」。至於说到交通运输部门,更是绷紧神经,准备迎接汹涌澎湃的返乡潮、探亲潮。

  在所有这些紧张应对的背后,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指向」,那就是所有的城里人必须时时要面对、却又每每加以轻视、小视甚至忽视的特殊群体──农民工。

  为城市化作重大贡献

  笔者认为,这种对待农民工的不正常的社会现象,如果不能予以通盘解决,不仅会加剧各类社会矛盾,而且会扩大已经存在的社会裂痕。那么,它所伤害的就不仅是千千万万进城务工人员,甚至祸及全社会的正常程序和经济发展。

  所谓农民工,就是那些社会身份为农民,但所从事的职业为工人的人。换句话说,就是具有农民身份的工人。在中國,这个游走与流动群体的数量与生存状况究竟怎样呢?据各个部门按不同口径的统计,农民进城打工者估计在9600万至1. 2亿人左右。他们的出现是中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结果,是中國城市化加速发展的结果。他们的双重身份从本质上说是中國社会城乡二元结构的人格化体现。这1亿左右的农民汇聚的民工潮是对往日高度凝固化的城乡体制的自发性「反叛」,是对划地为牢的静态的农村生活方式的否定,是对美好生活渴求的核裂变式的释放。

  这1亿兄弟姐妹不分春夏秋冬不分天南地北终日在全国各大中小城镇打工谋生的同时,也为中國的经济发展为商业流通、为几十年GDP的快速增长铺就了坚实的阶梯。据统计,离开原户籍所在地半年以上的1亿多人口中,在城市二三产业打工的农民工就佔到了8000万之众!他们其实就是新时期的产业工人。如果以8504万原国有和集体企业工人做基数,那么,今天中國的产业工人人数就几乎翻了近一倍。原因?当然是不言自明!

  生存状况令人堪忧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为中國的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做出巨大贡献的群体,就是这样一个极大地扩充了中國产业工人队伍的群体,目前在城市的生存状况和被社会的认同度却极其令人堪忧。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是农民工在城市生活中由於不是国家认定的标准市民,所以也就自然而然不能享有任何选举与被选举权。边缘化的弱势地位使他们处在城市的隐形居民和二等公民的地位,不可能有效地得到社会救助与保护。

  其次是在劳动报酬上存在的不平等。劳动技能上的欠缺和多余劳动力的存在,使农民工在与僱主打交道时经常处在不利地位,不但工资收入被人为地压低,而且还经常被非正常地拖欠。据建筑系统工会的调查报告显示:在一些省市约有55% 的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工资曾被严重拖欠。

  第三是没有有效的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无钱看病是农民工的普遍现象。而一般性的防病防疫措施也很难普惠到他们身上。

  第四是无法解决子女上学问题,其子女难以与其他城里孩子享受同等教育。无学可上与交不起学费是农民工子女教育中的两大顽症。

  第五是农民工从总体上说没有话语权。由於没有相应的可以代表他们自身利益的组织、缺少必要的法律援助加上多数媒体对其缺乏经常性的关怀,这一切都导致了舆论的不对称,使农民工在城市社会生活中处於沉默失语状态。

  第六是农民工普遍缺少提高生产技能的机会。微薄的收入、工作的沉重加上职业的不稳定,使他们难以提升自身的职业水平,从而更加重了他们在各方面的弱势地位。

  第七是农民工在城市工作期间实际上不享有休息休假权。

  中國农民工问题的出现从本质上说是城乡二元化社会所致,直接原因是产生於上世纪五十年代末的户籍管理制度。早在1954年的《宪法》中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居住和迁徙自由权,但1958年通过的《户口登记条例》却在实际上剥夺了农民的迁徙自由。同时,也使中國农民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就学就医、粮油供应、税费负担等各个方面与城镇居民有了完全不同的待遇和境遇。如果我们把这一制度的制定看作是国家工业化的需要,看作是如同「剪刀差」那样的中國农民付出的牺牲,那么我们就必须懂得,这样一种人为隔离的户籍制度在今天已经应该从根本上加以改革了!

  人为隔离不合时宜

  事实上,农民工现象的长期存在对建设社會主義和諧社会有着严重的阻碍作用。不可想像,在中國始终存在着一支政治上无权利、经济上不稳定、社会医保上无依靠的产业工人大军。我们也不可想像,在中國的劳动者階級中竟会除工人階級农民階級之外又出现了第三个「农民工階級」。如果对此坐视,那么它既可以是建设与创造的力量,也可以是摧毁与破坏的力量。

  对这支8000- 10000万人组成的新生产力,谁敢於长期无视其力量与权利,谁就要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特别应该指出的是,一些人错误地认为,中國农民工身份与职业的统一以及相应权利的获得,在现阶段无关宏旨。其实,他们不懂得,从根本上说,如果我们不能正视并解决农民工问题,不但社会和諧难以达到,就连现代化的重要特点──城市化也难以实现。

  身份认证必须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城市化水平为10. 6%.尽管此后的国家工业化在全力推进,但到1978年经过近30年,城市化水平却仅为17. 9%.而此时,世界城市化平均水平已从29% 迅速上升到41. 3% ,即便是那些发展中國家也平均上升到30. 5%.改革开放以来,中國城市化速度有所提高,1990年城市化水平达到18. 9% ,2004年更达到了40%.然而,这个水平依然与10年前的世界城市化平均水平相差10个百分点。是什么影响了中國的城市化以至现代化的进程?农民工!

  中國农民工是在世纪之交中國发生历史性巨变的见证与代表。他们是市场经济和农业产业化的先锋和弄潮者,又是二元城乡体制和计划经济的遗腹子和受难者。他们在中國经济发展中的巨大作用让所有人受益,而他们所处的半公民化地位和不良处境又让一切有良知的人感到震撼。在中央政府提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今天,在全社会把「三农」问题置於重中之重的今天,在构建和諧社会已经深入人心的今天,在科学发展观正在成为我们一切政策制定的理论依据的今天,在动员一切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来保证中國可持续发展的今天,中國农民工的身份认证和完全的公民权利保证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刻。

  不因沉默而沉默,如同不因爆发而爆发,这是治国者面对一种新的生产力的应有心态。

  2005- 12- 1(香港大公报)

  作者:秦晓鹰

农民工问题与三农问题诌议

星期一, 12月 12th, 2005

  针对农民工问题,现在在政策研究界、学术界有几种观点:一是部分学者的观点,让农民工在城市住下来,“三农”问题将不存在。二是国研中心研究报告的观点,创造将农民工转化为稳定的城市产业工人和市民的制度环境。

  对于上述两种观点,笔者不敢苟同。

  上述观点同出一辙,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允许农民工定居下来,将民工转为产业工人”,并享受城市居民待遇。这些观点仅仅对进城农民工的子女教育、享受城市设施、社会保障等问题进行分析,也就是说是从某一点入手,去解决某一时间段、某一部分人享受的待遇问题。

  更为可笑的是第一种专家观点者说,“让农民工在城市住下来,”三农“问题将不存在”。这种把解决了农民工问题,就等同于解决了三农问题的以偏概全的研究误区,实际又是给决策者们提供了愚蠢的、劣伪的决策报告,到头来不仅解决不了社会的农民工问题,更无法谈论三农问题,带来后果是更为严重的社会综合问题的产生,这种希奇奇怪的劣等观点无非是“修修补补”,治标理念。

  再说国研中心研究报告报告称“中國农村劳动力转移制度环境研究”课题组历时两年,对山西、河南、河北、湖北等农民工流出地的40个村进行了调查,还对上海、浙江、广东等流入地的农民工进行了走访。认为,当前农民工权益得不到保护的根源在于,中國尚未建成完全平等的市场化的劳动关系,及其相关的调节机制和配套制度。应重新设定农民工户口迁入城市的条件,对有留城意愿而又通过多年就业在城市站住脚的农民工允许其定居,并在住房、入学、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方面推进配套改革。课题组说,新的城市规划不应囿于原有城镇户籍人口,应该有规划地逐步推进城市化,吸纳农民变为新市民,使他们逐步转化为城市产业工人。这里一个中心观点就是“民工转为产业工人”。

  这些观点看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但观点治标不治本,似乎没有任何创意和新意。其观点忽略了一点就是,农民工本人是否愿意久居某个城市?本城市的居民是否又会长期居住在一个城市呢?农民工转为产业工人住房如何解决呢?有首歌唱名叫“我想有个家”。家是什么?实际最能体现家的概念的不是“子女教育、享受城市设施、社会保障”等,而是“住房”。

  据笔者所知,现在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大多数靠体力劳动为生,在衣、食、住、行等各方面与他们所在谋生城市的居民有着很大的不同。农民工的衣着一般都极为简朴甚至粗陋。农民工居住条件的共同特点是拥挤、采光和通风条件较差、潮湿、蚊蝇滋生。他们一般都合伙租住于城乡结合部的农居点;在建筑工地、餐饮业打工者则大多就地住在工棚内、餐桌上,也有不少住在自己用各种建筑废料搭建的棚屋内。农民工的饮食一般比较简单,为了尽可能地节约在城市中的开支,他们是农贸市场的低档菜蔬和街头路边饮食摊档解决就餐。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是自行车,他们是旧自行车的主要销售对象。由于劳动强度较大,劳动时间较长,闲暇时间少,他们基本上处于一种工作、吃饭、睡眠这种原始、简单的生活状态,与一般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相去甚远。

  由上可见,农民工进城为了是解决温饱问题和家庭生活问题,当然也不排除有一部分在城市里创业者、实现自我价值者的追求者,成为专家、企业家、艺术家等等。所以大多数农民工经济基础薄、起点很低、存蓄少,因此眼下在城里生活数十年的城市居民都在为住房问题发愁的情况下,让农民工在城市住下来、成为产业工人,解决住房问题对于大多数农民工而言显然是天方夜谭,不现实的、仅仅是个美梦。

  再说“三农”问题。如果像那些专家所说的让“农民工在城市住下来,三农问题将不存在”,以此简单的方法就能解决三农问题,看来我们的政府不也太无能了吗?让他们住下来、给以解决一些实际困难,难吗?不难啊!可住下来果真三农问题就解决了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三农与解决农民工问题不是简单的推理判断,也不是简单的类比、等于关系。三农问题的产生是许多社会因素造成的。如果说户口制度是造成农民工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而“三农”问题则是社会众多因素导致的,这里包括城乡政策、政治地位、行业细分化后制造的各种限制、人为地对人的成分进行等级划分等等。城乡各种差别日日明显,矛盾也就日渐突出。

  农民工问题在建国后三四十年前表现得尚不明显,但到了改革开放以及建立市场经济的今天,城市与乡村的矛盾就日渐突出。当致富成为人们第一需求和追求目标时,城市人占有各种政策的抉择领导地位、占有意识领先的统治地位、占有生产资料转化成货币的掌控权等等,当处在两眼墨黑最封闭的乡村的农民进城务工时,自然会对他们制造出许多政策的限制,强加给一些莫须有的罪名,赋予一些带有歧视性的概念、名词。例如“盲流”就是在九十年代初期各种媒体出现最多,侮辱最重的概念,甚至某些自己就是乡村走出来的语言学家,还在修订的《现代汉语词典》853页上进行了更为严重的侮辱性解释,即,盲目地流入到某地,多指从农村流入城市的人就叫“盲流人员”。接下来的“打工籽”、“草灰”、“乡巴佬”,到后来又改为所谓的“外来务工者”、“农民工”等等,这种对农村人,人为的定性划分其等级性质,本身就是一种歧视行为。

  再说农民工在就业方面,城市制定外来劳动力分类目录,把脏乱差工作留给民工。譬如,在上海市规定用工单位招用外劳力,必须先公开招聘本市的劳动力,招聘不足,经有关部门批准备案方可招用外劳力。另外,上海对农民工具体限制的行业和工种为:金融与保险、各类管理业务员、调度员等共计20多个工种。在武汉,《武汉市使用外来劳动力管理规定》将行业工种分为可使用、控制使用、禁止使用外来劳力三类进行管理。如武汉市规定,黨政机关的工勤人员不能用农民工,高精尖行业及管理人员等科技含量高的行业工种禁用农民工,商业、车工、钳工等行业工种要控制使用。另外,象深圳、北京等大中城市都有类似的限制规定。具体到企业层面,农民工与城市人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大量存在,而且他们不能享受相应的保障和福利;此外,“黑职介”,“黑学校”,“欠薪”等问题也像幽灵一样时时出现在农民工面前。

  农民工从事行业的基本特点是:体力要求较高的房地建筑工、城市清洁和环境保护的操作工种、绿化养护的苗木工、居民家中的钟点工或保姆、厨师、服务员等脏、累、险、差工种。

  出现这些限制和歧视的主要原因是意识问题。因为意识的误区,导致制定政策的错位。

  其一,在决策者眼里,因为存在城市居民与农民工的利益之争,即农民工进城就业,加剧城市居民的就业矛盾,因此城市政府的政策趋向与城市居民的利益趋向一致。

  其二,政府害怕“城市病”,从而试图将农民圈在农村。

  其三,我国各大城市存在“隐性超城市化”,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进入必然使城市的“超城市化”进一步加剧,城市治理成本大幅加大。

  其四,城市劳动力失业给城市政府带来的成本十分巨大,而农村劳动力找不到工作最多也只是回家种田,政府反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入。

  其五,城里人对农民工的歧视一方面源自文化差异、生活习惯等由于出身形成的尊卑贵贱观念;另一方面则是一部分城里人认为农民工抢他们的饭碗而产生的反感和仇视。

  这些原因虽是城市限制农民工进入数量、工种限制等歧视性政策的直接理由,当然农民工就业歧视也有一些其他深层的政治、经济等综合因素。

  说到底,笔者认为,农民工问题的根源在于城市文化派生出来的对乡村的政治、文化、经济的排斥而产生的人的等级观念的歧视。这就是有的学者所说的农民属于“草根”底层,城市人属于“花草”上层。因此,解决了农民工进城问题,即便让他们在城里住下来,并不能从根本解决所有农民问题,更不可能出口狂言“三农问题将不存在”。这种理论观点,实际属于修修补补,治标不治本,形而上学、纸上谈兵。

  再看三农问题。笔者认为,三农问题其实就是一个问题,那就是农民地位和贫困问题,说到底就是社会意识、人为意识制造某些劣伪的简单策略而造成的决策失误。

  中國人的是世界上最聪明的民族,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一段时间曾经出现过过去用计划经济限制人们创业,用户籍制度把农村人限制在农村,治国不用法规而用政策和文件,义务教育变成了产业化商业操作,九亿农村人基本没有医疗保障……这些决策的错位,让我们这个的聪明的民族的才智难以尽情发挥,决策失误成为看不清的无底洞。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曾说:我们国家最大的浪费莫过于战略决策的失误。

  我们深信,只要政策到位、决策对头,伟大的中國人就会成为“东方犹太人”,三农问题会从根本解决。

  户籍制度是农民工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也是三农问题的产生的一大原因,是农民受到歧视、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主要因素,是其他诸如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一切公平制度之所以存在并得以执行的前提!

  笔者曾经在5年前就多次撰文呼吁,解决三农问题不仅仅是乡村的事情,而是全社会的问题。实际解决三农问题并不是难事,关键要看决策理念的正确性与否,要看决策者的决心。决策者在制定政策时,要以人为本,以民主法制观念制定政策,少听那些占有少数纸上谈兵者观点,多听被执行者农村人的心声和意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农村人的呼声,制定出来的政策才具广泛性、可行性、科学性和针对性。笔者利用工作之便,十几年来在全国城乡调研采访,对三农问题有过深入的了解。总起来讲,认为应该有步骤、有规划、分阶段、有深度地进行城乡改革,切实解决三农问题:

  其一,首先要从户口制度入手,在2年内彻底取消其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打破多元体制向一元体制转化。这实际就从根本摘除了农民头上的“农”字。关于户籍制度该不该改,城乡二元经济体制该不该变,农民该不该享受国民待遇等问题,这已经无需讨论的问题了。关键是如何改?何时改?分几步进行?户籍制度不改革,新农村建设必然是“镜中花,水中月”。取消户籍制度,生活依然会继续。户籍制度毕竟是城乡二元经济乃至政治体制的核心部分,在户籍制度之下,还有一系列围绕户籍制度的财政体制、金融体制、医疗、教育、社会保障、土地等诸多制度的改革,这些制度的改革都需要和户籍制度的改革加以配套,否则,会在现实的政策施行中遭遇制度瓶颈。

  消除城乡户籍差别,仅仅是第一步。迈出这一步,就走出了从城乡二元结构向一元结构转变的关键一步棋。我们应该相信,下了这一步棋,棋局有胜利也可能有失败;但如果不下这步棋,就必败无疑了。由此可见,消除城乡户籍差别是关键的第一步。

  其二,在消除城乡户籍差别之后,新的制度安排必须要迅速跟进,利用2-3年时间建立起城乡社会福利、医疗、养老、就业等保障一体化的制度。我国50年代初期建立的二元户籍制度,实行城乡分治。1957年12月,国务院通过《关于各单位从农村招用临时工的暂行规定》,明确要求城市“一切部门的劳动调配必须纳入计划,增加人员必须通过劳动部门统一调配。”“不得私自介绍农民到城市和工矿区找工作”。带有歧视的就业政策由此建立。这是为了在国家工业化初期避免过多农村人口流向城市而造成城市膨胀,工业化成本上升的问题。

  到了20世纪末,各地方政府在对待农民工的就业竞争时,对就业工种、专业、人数、使用期限作了全方位和近乎苛刻的规定,从而使歧视系统化、彻底化、公开化和制度化。针对歧视的不公正性,政府无疑应该是歧视行为的反对者。可是在特殊的历史背景,城市政府代表权力的制定,而且以法令确定下来的户籍制度保证了这种权力的强硬有力,从而使歧视得以延续。

  可现在条件变了,我国9亿农民,在最新的关于中國十大阶层的划分中,他们已经排到倒数几位了。在农村解决了户口制度,也就从根本摘掉了“农民”的帽子,变成了居民。“农民工”概念也自然消失了,农民工问题也就仅仅是个“易地工作”的问题了。

  此外,要加快改革以剥离附着在户口背后的各种利益,把隐藏在户口之后的劳动、人事、工资、物价、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诸多制度与户口脱钩。强迫各种社会管理制度与户口制度脱钩,将迫使在户口制度掩护下的这些制度直接在各自领域改革。减少集中式跨部门、跨地域的决策,让就业、教育、社会福利等各个领域分别进行改革,不仅阻力小、见效快,而且覆盖面广。

  种种社会现象已经表明那种局部划分、城乡有别,是制约和諧社会建立的枷锁。一个国家要昌盛,一个民族要腾飞,必须要进行资源整合、进行整体合理的系统的管理,人在同一片土地上公平竞争、和諧生活。因此实现城乡一体化,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福利、医疗、养老、就业等保障体系已经是当务之急,势在必行。

  其三,从户口入手,福利、医疗、养老、就业等保障一体化的制跟进,然后就要着手解决好农村人土地归属问题。如果说户籍制度是农民工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也是三农问题的产生的一大原因,那么解决土地归属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如果说实施农业产业化仅仅是解决了让农村如何走向市场化的问题,让农村学会了如何经营的问题,那么,解决土地归属问题则是解决农村居民生产资料的根本问题。

  如何解决呢?笔者认为,让土地按人口实行合理地使用权再分配。把使用权作为永久性的个人生产资料,产权归国家,使用权给个人。分配后的农村居民可以自由转让、也可以作为生产资料入股到农场,也可以进行使用权的交换,相当于土地使用权买卖。解决了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就可以解决好农村居民的经营问题、自由流动问题、土地过于零碎问题、化零为整实行机械化操作问题、建立现代化的农场庄园问题、提高农业整体效益问题等等。

  农村解决好了以上三点,接下来就是在城市、农村,实行“以房定户”制度。即,人出生后,就注册永久性公民出生地户口,户口的迁移实行像婚姻登记一样注册登记制,登记注册的基础是有住房作为唯一的条件。

  由此一来,城市人有可能自由选择进入乡村,例如去乡村定居,去乡村开发农业成为农场主或者农场工人;农村居住的人,也可以成为城市居民,在城市买房定居,在城市做工。这样不仅三农问题即可不复存在,而且城乡一体化也就变为现实,大同社会、和諧社会也自然就不再是理想。所有的中國人,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享受共同的阳光雨露,自由平等、和諧相处、公平竞争,一个以人为本,美丽的大同世界、和諧社会的理想就会成为现实。

  作者系北京市总工会《工会博览》杂志副主编、中國特产报社编委会委员、三农问题评论家

  2005年12月4日

  作者:艾君

讨薪——中国农民工的生死抉择!

星期日, 09月 18th, 2005

  前些天,我看到一条新闻,题目是《兄弟俩沈阳讨工钱胳膊被打折饥吞草根无钱回家》,说得是一对从朝阳来沈某工地打工的农民兄弟因讨工钱,兄弟俩双双被打,哥哥右胳膊被打折,弟弟浑身被打得青紫。被打后,兄弟俩离开了不得已离开了工地。由于身上没钱,两人睡公园、睡马路,以捡拾来的食物充饥。9月初,兄弟俩流浪到了某处废弃房,一住便是30天。由于浑身是伤,加之严重的营养不良,兄弟俩不可能再打工挣钱。于是,弟弟每天到附近的垃圾箱挑拣行人扔下的食物,给受伤的哥哥吃。最后,已经两天没吃饭的俩兄弟竟开始吞吃草根!

  这则新闻看了让我感慨颇多,都是人啊,怎么吃起草根来了。但这还不是我最为感慨的。我最为感慨的是:欠钱还债不是天下的公理吗?何况欠的还是血汗钱。欠别人的血汗钱已经够无理了,还把债主打得胳膊折断,这是中國一大奇观。更令人惊奇的是:俩兄弟被打后居然憋下了这口气,最后饿得连草都吃下了。欠薪者的强暴与讨薪者的懦弱都令人印象深刻。

  我记得当时网易上有一则评论,说是新发现了一种动物,这种动物有两手两脚,样子似人形,性情极其温良,以吃草为生。可随意打骂。建议归入灵羊类(即灵长科与羊科的综合品种)。

  此种评论可谓极其辛辣也!讨薪被打,本已是非常不公,非常不平的事,还遭到这样的冷言冷语,这两位农民兄弟真是够悲惨了的。

  鲁迅说:哀其不幸,恨其不争。两个大男人被打的骨折,还每天食草!这是个悲剧。更是个社会的悲剧。很多网友,包括我在内,在想:这两位,为什么不举起暴力武器去维护他们的权利呢?为什么愿意就这样活活饿死呢?这个社会会因为他们属于羊科,是良民,对人无害,就让他们活下去吗?

  有这些疑问的人很快就有答案了。因为不久,又有一篇新闻说(据新华网银川报道)一个农民工因为讨新不成反被辱骂殴打,愤怒之下,连杀四人,重伤一人。

  此人叫王斌余。

  王斌余,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工,17岁开始到城市打工,在甘肃兰州、宁夏中卫、银川、石嘴山、中宁等城市都打过工,在建筑行业干过,也曾蹬过三轮车。做为一个打工者,他碰到的老板总是那么苛刻,备受侮辱。今年5月份,因父亲修房子腿被砸断一直没治好,家里急需用钱,他向欠他5000元的老板要钱,结果只拿到50元。后经劳动部门调解,包工头承诺5天内算清工资。但就在王斌余再次去讨钱时,反而遭到了包工头以及其家属总共五人的毒打,并被骂为狗,王斌余一怒之下,杀四人,重杀一人,后自首。

  通过对比两件讨薪事件我们可以清楚知晓,王的遭遇跟前面提到的两位农民兄弟的遭遇非常类似,唯一不同的是,王奋起反抗,杀四人,那两位农民兄弟呢,吃草为生。

  就做人而言,王可谓是条汉子,纵然生得窝囊,死得也够轰轰烈烈了!

  那两位农民兄弟呢,虽然是标准的两个良民,是找遍世界也未必能找到的最温顺的人了。现在看来,他们在这个社会也难以生存下去,结局也无非是死。只是他们生得窝囊,死得就更窝囊了。

  网易上的网友们看到第一则新闻时,都在问,农民兄弟为什么不起来反抗?现在大家也看到了,反抗的结局是惨烈的,就是同归于尽。包工头死了,而这位反抗的农民也被判了死刑。

  从这两起事件我们可以看到:讨薪失败,默默忍受,是死路一条,奋起反抗,也是死路一条。那什么是讨不到欠薪的农民工第三条路呢?是谁,该负有替农民工开辟第三条路的任务呢?

  行文至此,本人忍不住再度感慨,欠债还钱,天下之公理也。而现在,农民兄弟要讨回属于自己的血汗钱,也得面临着生死抉择。悲乎!此一文不能言尽此中之悲情也!

  王斌余在死牢里对记者说:“我自己是不忠不孝。”兄弟,不是你不忠不孝,是有些东西,逼得你不忠不孝。即使你象那两个农民兄弟一样,靠吃草活着,也终究活不长啊。最终你还得不忠不孝。

  写于2005年九月

  浙江大学yklleeyelingjun@ 163. com

  作者:叶康乐

农民工:中国社会一个特殊的群体

星期二, 12月 30th, 2003

  近几年来,“农民工”成了学术界、新闻界和政策研究部门研究的热点。1984年以前,中國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主要方式是通过乡镇企业,形成了一条“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有中國特色的城市化道路。1984年以后,国家放宽了对农民进城的限制,允许农民到城市落户。于是大规模的“民工潮”出现了。到90年代达到高潮。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显示,自1978年至2000年间,中國农村累计向非农产业转移劳动力1. 3亿人,平均每年591万人①。据南方网讯有关调查预测,今后10年我国从农村转移到城镇的人口将达1. 76亿,预计今后20年从农村转移到城镇的人口将达3亿。这个数字令人忧心忡忡。农民进城市本是为城市化和工业化建设服务,可是由于某些体制问题使得农民工的处境相当的艰难,社会犯罪率不断上升等等,我们把这些问题统称为农民工问题。

  究竟是控制农民进城,抑或是使他们真正融入城市的生活?又怎么样使他们融入城市的生活?这都是我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城市农民工的产生

  农民工——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是农民户口,但他们又从事着非农产业的工作;他们生活在城市,但又不能完全融入城市的生活。从传统意义上讲,他们既不是真正的农民,也不是真正的工人。于是众多的学者们就干脆给了他们一个有概括性的名字:“农民工”,或者是“边缘人”。农村剩余劳动力是城市农民工的来源。至于农村剩余劳动力为什么会涌入城市,有若干理论可以解释:

  经济学上,有著名的“推拉理论”可以解释:由于我国人口不断增长,农村土地的边际生产效益递减,从而对剩余劳动力产生一种“推力”;而城镇由于我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经济发展相对有利,从而产生一种“拉力”。就是在这两种力量的作用下,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在政治学上,有一种“‘压力型’模式”②可以解释:由于行政化村治对村庄经济资源的过度汲取,对农民产生一种“压力”,从而使农民不得不到社区以外去寻求生存,而城市是最好的选择。

  在社会学上,笔者认为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可以加以说明:马斯洛将需要分为五级,即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感情和归属的需要,受人尊敬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如图1)③。马斯洛认为,在特定的时刻,人的一切需要如果都未得到满足,那么满足最主要的需要就比满足其他需要更迫切。只有排在前面的那些需要得到满足才能产生更高的需要。而且只有当前面的需要得到充分满足后,后面的需要才显出其激励作用。随着农民在农村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他们必定会想到更好的地方去谋求更高的发展,而这个去处的最好选择便是城市。

  因此,城市农民工的产生是中國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的必然。在此过程中,农民工一方面为工业化建设注入了新的力量,但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户籍制度和城乡生活差距等因素的影响,城市农民工的出现又使城市从此潜伏着不稳定的因素,城市农民工自身的处境更是令人不安。

  城市农民工是典型的弱势群体

  “农民工是一个典型的由经济和社会双重因素造就的弱势群体”④。但何谓弱势群体?我们可以这样来定义:“所谓弱势群体(Vulnerable groups ),应该是指由于自然、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低下状态而难以像正常人那样去化解社会问题造成的压力,导致其陷入困境,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或阶层。”④根据这个定义,弱势群体应具有以下三个特点,而城市农民工完全具备这些特点。

  一、经济上的贫困性。

  经济上的贫困性决定了弱势群体生活质量的低下性和心理承受能力的脆弱性。2000年暑假,笔者在京珠高速公路湖南岳阳段的建设工地上工作了一个月(我自己想锻炼一下自己),和那些农民工一起从事体力劳动(当然我的活儿要轻些),对农民的收入情况有一定的了解。他们那些出来打工的都是在家没事干了,出来能挣一个钱就算一个钱,不管多少。我的工头是一个四五十岁的强壮男人,他是湖南湘潭人,家里就他一个劳动力。我们的工资是20元钱一天,包括工头在内,可是他每天还要花6元的伙食费,剩下的钱就很少了。他们吃两元钱还恨太贵了,要不是老板直接在他们的工资里面扣钱,他们恐怕还吃得少些。

  二、被排挤于主流文化之外,低于社会认可的一般生活水平。

  我们日常所见的城市农民工,大多数在衣食住行各方面与他们所在谋生城市的居民有着很大的不同。衣着方面,因为与他们所从事的各种粗、重且脏的活计有关,农民工的衣着一般都极为简朴甚至粗陋。居住方面,农民工一般都合伙租住于城乡结合部的农居点,在建筑工地打工者则大多就地住在工棚内,也有不少住在自己用各种建筑废料搭建的棚屋内,农民工居住条件的共同特点是:居住拥挤、采光和通风条件较差、潮湿、蚊蝇滋生,往往成为城市中的卫生死角。为了尽可能地节约在城市中的开支,农民工的饮食一般比较简单,他们是农贸市场的低档菜蔬和街头路边饮食摊档的主要顾客。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是自行车,他们是旧自行车的主要销售对象,在所有的城市中都极为普遍且令人头疼不已的自行车失窃现象也往往与他们有关。由于农民工的劳动强度普遍较大,劳动时间较长,闲暇时间少,基本上处于一种工作、吃饭、睡眠这种原始、简单的生活状态,日复一日地重复着从住处到工作地点再到住处的循环过程,与一般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相去甚远。

  三、它的成因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可能是客观的或自然的,也可能是主观的或人为的。前者如生理缺陷,生产技能低下等;后者如他人的歧视等。

  城市农民工有生理缺陷的应该还是比较少见,但他们普遍受教育水平低,又缺乏专门的培训,生产技能低下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尽管“绝大多数(农民工)都并非如我们曾想象的那样是在当地农村已成为‘多余者’的普通农民,而是各地农村中的‘骨干’或‘精华’,其中包括少数‘农民精英’”⑤,但是,与城市居民相比,他们还是差得远了。在一份对浙江省外来务工青年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的情况调查中可以看到,认为自己知识技术水平不够的排在调查项目中的第一位,高达75%(如下表)。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大多是3D (苦、险、脏的英文首字母)工作。又有调查显示,在城市农民工的工作中,“工作稳定性最高的是建筑业民工和家庭保姆,从未变换过工作的分别占91. 3%和92. 8%(当然当保姆并不一定险)⑥。

  至于城市农民工受到他人的歧视的情况,那更是一言难尽。新浪网上有一个关于农民歧视的调查(http://cul.sina.com.cn/focus/nm.html),2003年11月6日的结果显示,认为农民所受到的歧视很严重,非常不应该的竟占了88. 45%,参加调查的人数为3585人。虽然这个对象只是网民,但其比率之高也足可以看出农民受歧视的严重性。

  先不说别的,只是在对城市农民工的称谓上就可略见一斑。在很多城市,农民工被称为“盲流人员”。何谓“盲流人员”?《现代汉语词典》853页说得明白,盲目地流入到某地(多指从农村流入城市)的人就叫“盲流人员”。这不是歧视是什么?这还是客气点的。更有甚者,“草灰”、“乡巴佬”之类的“美名”都冠到了农民的头上。

  城里人嫌农民工穷,农民工进饭店、宾馆、商场和各种娱乐场所通常都遭遇城里人的白眼。城里人又嫌他们不卫生,公共汽车刹车的时候农民工不慎碰人家一下,就极有可能被骂为“脏鬼”。城里人把他们当小偷来防范,公共汽车上有人丢了钱包,只要失主周围有农民工模样的人,他总是首先被怀疑,结果往往是被送到派出所打一顿。辱骂、殴打农民工的事件,恐怕每年也不是一个小数字;只是他们不相信城里的警察,不去报案而已。在这种种非人的歧视下,农民工的自尊心普遍都麻木了。在他们的眼中,城里人既不是因为比他们品行高、能力强、能吃苦或肯节约才比他们有钱的,也不是因为运气好或继承了一大笔遗产才比他们有钱的,而仅仅因为他们是城里人就可以少干活、不干活还比他们活得好,并且常常欺压他们。

  总之,城市农民工在奔向小康社会的路上实在受了太多的歧视和不平等:在就业方面,城市制定外来劳动力分类目录,把3D 工作留级民工;具体到企业层面,农民工与城市人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大量存在,而且他们不能享受相应的保障和福利;此外,“黑职介”,“黑学校”,“欠薪”等问题也像幽灵一样时时出现在农民工面前。

  对歧视的终极反抗:犯罪

  农民工内心积聚了太多的苦,太多的怨,但是,由于我国法制的不够健全以及社会上对农民工的歧视,使得他们对正当的体制内的保护已经失去了信心。他们先是忍,忍不住了就以一种极端的形式发泄出来,这便是犯罪。

  农民工之所以走向犯罪,笔者认为社会环境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农民工本是老实本分的,但是外界给他们的压力太重了,以致于他们践踏法律的尊严。

  著名的意大利心理学家菲利在他的《犯罪社会学》中把犯罪原因分为人类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同时他还认为,任何一种犯罪行为乃至整个社会的犯罪现象都是上述三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其中社会因素尤为重要。城市农民日工所具有的“弱势群体”的特点也就预示了犯罪的可能性。

  首先,在经济上社会财富的分配不公平导致了农民工心理的不平衡,造就了他们“边缘人”的地位,为犯罪埋下了种子。

  社会不平等的根源就在于财富的分配不均。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试图在社会财富的一次分配中就实现公平,但是后来的实践证明这种经济也有不少的弊端。市场经济时期则不同,市场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是优胜劣汰,这样一来,弱势群体就处境比较艰难,而强势群体则处境比较有利。

  早在19世纪英国的斯宾塞就把达尔文的进化论引申到人类社会,认为“社会发展也是一个生存竞争,优胜劣汰的过程”⑦。作为一种理论,他这种观点本无可厚非,然而他把生物学中的遗传、变异、自然选择等概念引进社会学,并把生存竞争作为社会发展的规律,则完全混淆了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本质差异。与斯宾塞同时代的赫胥黎在他的《天演论》中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

  市场经济固然有利于经济发展,但它也带来了社会财富的分配不公平。这是其一,经济上的原因。为他们犯罪提供了土壤。

  其次,文化上,由于农民工被排挤于社会主流文化之外,形成了他们自己的亚文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帕森斯在他的《社会行动结构》一书中,将社会不同的结构层次的统一运作称为“社会连续统”,在人类行为系统中他又构建了三个不同的行动系统模型人格系统,文化系统和社会系统。

  文化系统是指“意义和价值的广泛的符号模式”。在社会中,每个人都承担着不同的角色,承担不同的责任和履行相应的义务,当人们难以得到每个角色对应的报酬时,即角色参与得不到满足时,就会产生越轨行为。通俗地说,就是城市农民工总是被排斥于社会主流文化之外,他们的心理已经异化或不堪承受压力,他们再也不愿意扮演低下的农民工这种角色了,他们想方设法改变自己的社会角色,于是便采取最直接的方法,那就是犯罪。

  另外,他们自己的亚文化也导致他们犯罪。在青年犯罪团伙中常常存在这种思想:拦路抢劫并可以逃脱罪责是本事,吃喝享乐是时髦。他们认为不做坏事才不正常。并且这种亚文化也有相当的传染性,如果控制得不好的话。因此,文化因素是农民犯罪的又一个重要原因。

  再次,由于农民工社会地位金工下,且受到各方面的歧视,他们的人格受到了伤害,以致于价值标准发生了分歧,最终采取报复。

  总之,城市农民工犯罪的社会原因要远远高于个人原因。为什么农村的犯罪率一直低于城市,而农民工一到城市犯罪率就上升呢?农民工的保障太少了,社会对他们的歧视太多了。他们的求生本能要他们这们做。

  农民工问题怎样才能解决?

  既然如前所述,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是不可避免的,是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必然要求,那么,毫无疑问,我们要做的就是个农民真正融入城市的生活,使他们获得同市民同样的地位,给予同样的社会保障,消除社会对他们的歧视。但是,问题是中國目前在社会保障方面所做的工作基本上都是以户籍制度为依据的,那么,我们必须从根本做起。

  1,取消二元户籍制度,实行一元户籍制度。

  在50年代初期我国建立的二元户籍制度,实行城乡分治,是为了在国家工业化初期避免过多农村人口流向城市而造成城市膨胀,工业化成本上升的问题。但现在条件变了,种种社会现象已经表明那种二元户籍制度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了。但是也不能说改就改,在改革的同时还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國有8亿农民,而农民階級在最新的关于中國十大阶层的划分中,他们已经排到倒数几位了。意思是说农民地位低下,如果这种改革来得太快,城市农民工问题岂不更严重?所以只能一步一步做。同时政府还要极力关注农村,可以“以工赈农”,从而缓解农民的流动。

  2,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将农民工纳入保障的范围。

  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长远目标。应该承认,就目前的条件而论,实现这一目标尚有很大的困难。但是,作为一种制度创新,首先将进城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则不仅可以为农民工解决工伤、疾病、养老等现实问题,也有助于在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之间建立起一个连接的通道,对于逐渐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3,完善立法。

  这一系列的改革都必须有法律作为后盾。法律是为了实现社会的“分配正义”,是围绕社会的分配和整合系统而制定的。社会系统要靠法律制度来阻止冲突,定分止争。因此,我们必须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和法律规范。

  结论性评述:中國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是中國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必然结果。这些农村剩余劳动力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农民工。他们是当今社会的主要弱势群体。这一特殊群体给城市化注入了新的力量,但也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农民工问题的解决取决于两个基本条件:二元制社会结构彻底瓦解和我国工业化的实现。因此,农民工问题的解决还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参考书目:

  ①《裂变与整合》,中國社会年报2002年版,第34页。

  ②徐增阳,《“压力型”农民流动:一个新的解释模式》,《中國农村研究》2001年卷,258页。

  ③《管理学——原理与方法》,周三多等编著,复旦大学出版社,第65页。

  ④《中國弱势群体研究》,张敏著,第190页

  ④同上,第21页

  ⑤“新‘湖南农民運动考察报告’:当今中國的农民流动”,《中國社会问题》,袁亚愚等著,第3页

  ⑥《流动民工的社会网络和社会地位》,李培林

  ⑦《中國弱势群体研究》,第36页。

  作者电子信箱:yao_ws.student@sina.com ,http://happyfrank.126.com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行政管理系

  转载自《中國研究》(http://www.nows.com/c )

  作者:姚维申

“民工”宜改称“劳工”

星期四, 05月 15th, 2003

  前不久,有媒体称颂“盲流”概念的消失,反映了对外来工歧视态度的改变,值得肯定(人民日报4 月7 日)。其实,这种歧视性概念依然存在。时下广为使用的“民工”概念就是一例。

  的确,与“盲流”概念相比,民工这个称呼已客气了很多,文明了很多。但它仍是一个带有歧视性的概念。这种歧视包括职业歧视、地域歧视和身份歧视。具体来说,就是歧视农民和下岗工人、歧视来自欠发达地区的务工人员、歧视在城市里从事苦、累、脏、险、重等工作的人。不错,来自欠发达地区的农民、下岗工人都比较贫穷,他们从事城里人不愿意做的工作,社会地位低下,这是事实。然而,这不应该成为歧视他们的理由。他们从事的工作虽然卑微,却是正当的劳动。他们是堂堂正正的劳动工人。人们即使对他们毫无敬意,也应保有一种起码的人格尊重。他们虽然在事实上受到了各种歧视,但至少应该在职业称呼上有免受歧视的权利。作为劳动工人,他们应被称为劳工而不是民工。至少不应让民工这种歧视性的概念出现在正规场合和正式文本中。因此,继续使用这个概念是十分不妥当的。

  民工概念之不妥,还在于这一概念的语义并不准确。“民工”概念究竟源于何时,准确所指究竟为何,笔者没去考证。但可以肯定,决不是“人民工人”的简称。否则,按此逻辑,就应有“民官”、“民师”等概念以与“人民官员”、“人民教师”相对应。倒是有一种说法比较流行,说民工就是指农民工。对于这种说法,笔者有几点疑问。其一,尽管外出务工人员以农民为主,但并不仅限于农民,还有大量城镇居民。而且下岗工人外出务工者也日益增多。农民工之说难免以偏概全。其二,即使务工者原来的身份或职业是农民,一经从事工业或服务业,就不再是农民,不应再称为农民工。更何况大量年轻的劳工是从各级各类学校毕业或失学后直接外出打工的,在此之前并未取得农民身份或从事农业活动。不管哪种情形,他们都与城市和城镇的工人共同组成了一个统一而完整的劳动工人阶层,只不过他们是新劳工罢了。其三,对于那些尚未完全转变职业或身份、正在从农民向工人转化,或保持半工半农、又工又农身份的人,恰当的概念表述也应是农工而非民工。至于“外来工”这个概念,只是一个劳工地域概念,所指应是外来劳工。

  再者,民工一词也很不正规。民工不是一个有关职业和社会分层的正式和标准的概念,确切地说,不是一个正规和标准的法律和政治概念。按传统标准,民工无疑属于工人階級或无产階級的一部分;按现行标准,民工则应划入劳工职业阶层或蓝领范畴。很难想象,在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条文和制度规定中,会出现和使用“民工”这样的不规范概念。如国外有劳工部、劳工法、劳工黨、劳工团体、劳工组织、劳工运动等;过去在我国劳工概念也多有使用。

  综上可知,劳工概念比民工概念合理、准确和规范。而实际流行和使用的民工概念,背后的观念因素、制度因素和利益因素值得关注。就当下中國而言,劳工问题已是一种客观存在。研究和解决劳工问题可谓千头万绪,而为劳工正名也许是其中成本最低的一件事,也是首先要做的一件事。

原载:南方周末

  作者:陈向阳

以责任和良心对待民工

星期一, 03月 11th, 2002

  仅有的微薄的梦想

  农民的话题总是沉重的。未及行文,我的眼眶就湿润了。

  眼下正及年关,在城里打工的农民朋友已经或者正要陆续地踏上回家的路程。他们离开家一年了,对于尚未启程的农民来说,此时思乡之情魂牵梦绕,急迫心情自不待言;他们劳苦了一年,以极其微薄的收入,或许正盘算着:交小孩的学费、村里的税费,给老人治病,整修房屋,购买种子、化肥……。可是,此时一个晴天霹雳,许多人得知拿不着工钱!

  这些农民的心理能承受得住吗?他们抛妻别子,在城里受尽了白眼,甚至随时可能被抓、被谴回,干了城里人往往不愿意干的最脏最累的活;如今,却拿不到血汗钱,他们仅有的微薄的梦想也要破灭。

  由此,很可能酝酿出仇视城市、对抗社会的情绪。从频繁传出的民工暴力犯罪证明了这一点。

  犯罪固然是不可原谅的,因为法律无情,但整个社会是不是也应当反思一下:人是社会的产物,社会乃至我们每一个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们是不是应当多一份关爱,不能寒了原本善良的同胞的心?社会是不是应当有一个合理的制度安排,保证社会正义与公平的实现?城市是不是应当建立一个有效的预防机制,防止偏差行为的发生,避免把“外来人”步步逼上了绝路?

  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人有不同层次的需要,包括生理、安全、情感、尊重、自我实现的需要等。我们许多农民工在种种需要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又被恶劣的、至少是不负责任的老板剥夺了其最低层次的生活需要的满足能力,由此可能产生的激烈的反应对当事人而言诚然是巨大的不幸,对整个社会来说也将是莫大的悲哀。

  社会的责任

  现实的中國,城乡差距依然很大。没到过农村或者不了解农村现状的人可能不能想象这样的情况:除掉沿海一些地区之外,许多地方农民的收入微乎其微。种地亏本,闯城市又举目无亲,身无一技,遭尽白眼。大多数地方的农民也没有社会保障,享受不到国民待遇!有些农民患大病就不治而亡,或者导致家庭负债累累,生活极为困难。

  许多农民陷入了疾病、贫困与无助。

  要改变农民的处境与命运,不仅需要农民自身的努力,也需要唤起城里人以及整个社会的责任意识。

  农民曾经和现在为中國承受了太多、为城里人牺牲了太多:且不说建立新中國靠的主要是农民,也不说1978年之前,为了支援工业化,农民交义务粮、低价粮,损失7000亿元以上,单说1978年之后,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农民进城务工,就没有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没有农民的吃苦耐劳,也就没有今天大城市的繁荣;君不见立交桥,座座都是农民工在建造!高楼大厦,幢幢都是农民兄弟在挥汗如雨!尤其不应该让农民承受的是,为了保证城市里的义务教育,我国农村的教育经费基本都靠自筹,都靠从农民那儿收费!按朱总理的说法,各种税费,“大约一年从农民那里拿走了1200个亿,甚至还要更多”。

  经济学家刘易斯针对发展中國家的“现代”与“传统”、城市与农村发展不均衡的状况,提出了“二元结构”的概念,不幸的是,我国部分农民正成为这种畸形二元结构的最大牺牲品!特别是,几十年来,刚性的户口制度一直强化着这一不合理的现实,维护着城里人的既得利益。

  城里人在享受着既得利益的时候,是不是也应当想到承担更多的责任?

  实事求是地说,城里有关部门在保障农民工的权益方面做了很多的工作,但我认为远远不够,还可以再多做一些事。这些事实际上不是对农民工的恩赐,而是为了城市自身的发展,为了改善城市的形象,也是为了实现社会的正义与和諧,是为了贯彻江總書記“叁個代表”的思想。譬如当局可以在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平等劳动与参与的机制、赋予弱势群体以工会等组织资源、简化工钱追讨程序、加大对恶意拖欠工资的惩处力度方面有更大的作为。

  甚至我设想,为什么不可以把对农民、农民工的处境的改善作为衡量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他们道德水平与工作能力的指标?

  因为我相信,保护农民工的利益,事关中國发展的全局;拖欠、克扣民工的工钱问题,不单纯是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个社会问题、政治问题!

  呼唤良心

  我们呼唤着城乡制度的变革,呼唤着属于工人包括民工的工会组织的强大。但仅有此是不够的,或者说有些是不现实的。譬如,拖欠工钱最严重的是在建筑领域,而该领域民工的流动性很大,在现阶段往往很难组织起强大的工会与资方或者管理方博弈,甚至员工也很难凭着合同,经历漫长的裁决等待,讨要到工钱。因此,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们尤其要呼唤人类的良知与良心。

  一些中國人最缺的是什么?第一是良心,第二是良心,第三还是良心!

  社会需要更多的良心未抿的人!良心对于一个社会的和諧、安全的运行至关重要。

  恶意拖欠农民工的血汗钱,应当受到良心的谴责、灵魂的拷问、道德的煎熬!

  这似乎像咒语,太可笑,太脆弱,太靠不住了!但是在道德、信用几近沉沦的今天,我们除此之外又能期待什么?

  但愿我们每个人都能以责任和良心来对待民工、关爱民工、与农民平等对话。

  我们的先辈其实都是农民。

  此时,我的眼中含着泪。

  2002/2/6

  (胡星斗,北京理工大学人文学院教授。邮编:100081,电话:68946812,E-mail:huxingdou@21cn.com,主页:http://cn.geocities.com/huxingdou)

  作者:胡星斗

民工被打与缺德经营

星期三, 01月 16th, 2002

  每到年关,是民工们领钱回家过年的高峰。也是在这个时候,少数包工头总是想尽千方百计赖掉民工的工钱。更有个别分子,采取暴力手段,对要债的民工大打出手。

  想想那些背井离乡,不远千里来城里打工的农民,他们白天承受着超负荷的体力劳动,晚上住在条件简陋的工棚,每日三餐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饭菜,经受这么多常人难以承受的苦就是为了挣点血汗钱回家过年,到头来,这个最朴实、最简单的梦想,却可能会被包工头的棍棒、谎言所击碎。

  这些包工头通过暴力手段赖掉民工血汗钱的案例,可以说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德经营现象的极端代表。

  缺德经营是中國转型社会所特有的经济现象,经营者们以漠视道德规范、社会基本价值体系为切入点,获取超常规利润。缺德经营在中國社会能够大行其道,有其发生的社会背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法律和制度的缺失,为缺德经营者们获取暴利提供了空间。在暴利诱惑下,很多人无视社会基本道德、信用、价值体系的存在,却获得了成功。在转轨期间,“英雄不问出处”的单纯财富崇拜现象,更使这些缺德经营者或无德经营者们成了人们心目中的成功偶像。

  缺德经营者的偶像示范效应,让经济领域的后来者在道德选择和经济选择的比较过程中,往往以经济选择为最终落脚点。于是社会经营环境日益恶化,商德缺失、信用疲软竟成了中國市场经济的顽疾。

  缺德经营并不简单表现为道德问题,它与无德经营还有区别。因为缺德经营者不但是漠视道德规范,他们是通过违背法律,对道德体系造成重大伤害。那些包工头们,寻找种种借口不发给民工工钱,甚至雇佣打手对民工进行胁迫、恫吓,是典型的违法行为,对社会造成极坏影响。其实相关的法律我们都具备,为什么还会发生此类现象,主要是社会对此重视不够,执法效率较低,民工们经常投诉无门。

  人类社会是人们长期博弈的产物,人类社会能具备今天的框架和状况,是人与人之间经过几千年的博弈,逐渐达到相对均衡的博弈结果,就是道德在人类社会中起一个主导作用。不尊重道德,尤其是破坏最基本道德规范,就会遭到人们的唾弃,就丧失了在这个社会合理存在的理由和根基。看一看包工头们雇佣打手殴打民工、看一看北京某明星楼盘里发生的业主被打事件,所引发的强烈社会反响,就可以看到这些缺德经营者们已经在道德法庭上被判了死刑。

  其实,缺德经营、无德经营者们在经济领域无视道德,不遵从起码的游戏规则,在社会生活的其它领域也基本上同样是缺德者或无德者。这些人的社会风险成本很高,因为当他漠视社会道德和基本价值体系时,他自己随时会被其它缺德者所报复。

  缺德经营和无德经营者们正在被我们这个社会所驱逐。

  愿我们社会的缺德经营者们越来越少,愿民工们都能拿着血汗钱平安回家过年。

  二○○二年一月十五日星期二

  个人主页:中國企业观察:http://ljs868.363.net

  个人邮箱:ljs698@yeah.net

  作者:京东山人

中国为什么有“民工”?

星期二, 03月 6th, 2001

  前几天在网上一处读者论坛里,看到一篇题为” 中國民工潮:危险的信号”的文章,颇有感触,在这儿简略地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文章的作者肖先生显然是那种很忧国忧民的类型,可惜我对他的观念实在不敢恭维。本来这么明显的陈旧观念,大多人都能一眼就看出来,不值得敲上半天中文来反驳;但我本人恰好是从农村出来的,因此正好借此机会,把早就想说的话一吐为快。

  肖先生给我的印象是在城市里长大的,因此我在下文中一直当他是城里人。当然,他也许是在农村成长却己忘了本的人,或者是地道的但比较愚蠢的农村人;如果是那样的话,我先在这儿道歉。

  我们中國实在不应该有” 民工” 这么一个词。首创这个词的,估计不会是农民或” 民工” 自己,而是城里人。如果这个词仅仅用来客观地表明” 民工” 是个来自农村的群体,那还说得过去。但事实上大多数人用它时,所指的意思不止这点,而是包括诸如” 层次很低的” ,” 不属于城市的” ,” 只是暂时在城市落脚” ,” 是另类的” 等等。这些人之中显然也有肖先生。

  要说” 民工” 层次低,这是不争的事实。尽管” 民工” 中也有一些高水平高素质的人,但绝大多数比起城市里的原居民来,层次还是低一截的。可是要说”民工” 不应该属于他们所为之工作着的城市,那就不大合情理了。有的” 民工”或许由于不习惯城市的生活,或者由于怀乡,丢不下农村的老父母,或者由于在城市里生计无着,从而最终离开了城市,这样的” 不属于城市” ,是他们自己选择的结果。可惜象肖先生这样的城里人之所以认为” 民工” 不属于城市,却并不是考虑到” 民工” 自己的选择,而是认为” 民工” 天生就不应该属于城市。

  所以,肖先生文中就提到” 民工潮” 有三个危险信号让他很是放心不下。

  一、民工潮,流走了农村的精英

  ” 民工” ,肖先生所谓的农村中的精英,他们是天生属于农村的吗?为什么他们的离开农村就是一种” 流失” 呢?肖先生认为,他们的” 流失” ,造成了农业科技含量偏低,农村经济结构不合理,农村经济效益不高等现象。真是这样的吗?请想象一下,要是城市里那些比” 民工” 更精英的城里人肯到农村去经营的话,中國农业的发展应该要比由层次较低的” 民工” 留下来经营更好。那为什么肖先生就不抱怨城里人不到农村去发展呢?

  答案很显然,因为肖先生骨子里是认定农民天生应该在农村,城里人天生该在城里,他们天生是不平等的。这就是中國二十一世纪的一个已会写点文字发表的人的思想水平;更糟的是,他决不孤独。

  生在农村的人,并不是天生就是为了发展中國的农牧大业,而是为了自己和亲人能生活得好一些。(当然,如果他们自己品德崇高,自愿的话,可以把诸如发展中國农业之类的远大理想揽下来;但这不应该是别人强加给他们的。)所以,他们可以选择任何使自己和亲人生活得最好的方式,只要他们有能力,不违法。从目前中國社会的发展水平来看,那就意味着,只要他们能在城市里住得起房子,负担得了所有的生活费用,就可以住下来,成为城市的一部分。

  反过来也一样,有朝一日,等到中國也发展到人们都愿意住到城市远郊或乡村小镇时,城里人也有选择住到乡村的自由,只要他们有能力,买得起地皮,不违法。当然,他们如果一定要留守在城里的贫民窟里,为城市的繁荣昌盛献身,也是挺高尚的一种举动。

  二、民工潮,冲击着社会伦理

  肖先生言重了。” 民工潮” 冲击的唯一社会伦理,就是农民天生该守在农村,不该到城市来发展的观念,如果这种观念也称得上伦理的话。

  请不要人为地分离出” 农村人和城市人的矛盾” ,其实这也就是普通人与人的生存竞争的一部分。城里人之间的就业竞争,难道就温柔得算不上矛盾吗?同是城里人,有人工作体面,拿高薪;有人工作低贱,或者失业,是因为各自竞争力不同。同样,” 民工” 能打入城市的就业市场,也是他们自己竞争的结果。要知道他们在城市里的关系可是绝对比不上原居民的,他们是在一种不公平的竞争状态下站住脚的,因此他们的竞争力必须尤其显著地高出对手才行。

  这种情况下,那些觉得是” 民工” 夺走他们饭碗的城里人,最好不要怨天尤人。如果他们实在觉得在城市里生存不下去的话,别忘了中國还有农村这片广阔的天地。他们可以去农村帮农民种地收庄稼挣钱,也可以自己发展农牧业致富;同时,他们还能领取城市政府给他们的一份失业救济。所以应该说他们在农村的日子应该比” 民工” 留在农村更好过一些。

  我不知道” 民工” 是不是真如肖先生所说的那样,对城市原居民抱着敌意。如果真是的话,我想,是不是城里人先对” 民工” 抱有歧视或敌意,甚至更深的敌意,才引起” 民工” 的敌意呢?城里人心里老想着” 民工” 不应该属于这个城市,他们如果对” 民工” 能不抱任何歧视或者敌意,那才怪了。

  还有一种可能是,” 民工” 并没有对城里人怎么敌视,而是城里人都象肖先生那样,觉得” 民工” 在城市的生存机会是城里人自己施舍给他们的,所以” 民工” 应该对他们感激涕零才是。但结果他们看到” 民工” 们并没有要感激的意思,于是就认为” 民工” 们恩将仇报,对自己怀有敌意。

  那么,” 民工” 们确实应该感谢城里人吗?BULLSHIT!凭哪一点啊?中國政府几十年的” 以农补工” 政策,什么时候看见城里人对农民感激过?现在” 民工” 们在城市里买苦力,挣份血汗钱,倒有城里人居然好意思觉得自己应该被感激不尽。呵,真是有意思。

  至于一些社会治安问题,纯粹是个政府治理的技术问题。只要有贫穷,总会有犯罪。在贫穷下层的城里人社区里,同样会有比较高的犯罪率。一个城市,有了社会问题,没有能力好好解决,却只想着把” 民工” 这个跟那些社会问题没有必然联系的群体赶出去。这样的城市,居然还好意思强求人家心存感激,真让我越想越有意思。

  三、民工潮,给农村带来富裕还是创伤

  肖先生觉得中國的许多农村因” 民工潮” 成了空壳村庄,劳动力少了,从而影响了农村的繁荣。我猜,他要看到美国的情况,大片的乡村住着零零星星的人家,肯定觉得惨不忍睹。

  可是,农村的繁荣与否,我想,不是看村里的人多不多,粮食产得多不多,而是看人们的生活水平高不高。要是中國真能够做到大部分农田空着,而整个社会还能照常运转良好,这倒不失为一件好事。可惜这是不可能的,是吧?真正的情况估计会是这样:农民种地少了,粮食产出少了,粮价便上涨了,于是好多”民工” ,甚至还有好多城里人,都争着到农村来种地了,这样粮价就会下降一些。下降到一定程度,又会有一些” 民工” 选择去城市,于是粮价又回升一点。这样不断反复,最后达到比较稳定的平衡。

  当达到那个平衡之时,我想便是” 民工” 这个概念在中國消失之际。可惜到那时我们的城里人就不会再有现在这么感觉良好。就象现在美国的城里人,除了有几栋高楼大厦,夜总会多几个,节日的游行和焰火规模大一点,几乎没有太多东西可以让他们有优越感的。

  当然,味道这么好的优越感(Superiority),谁情愿拱手相让呢?是啊,我们城里人又不是圣人。所以,全中國的城里人都应该联合起来,争取把八亿农民都限制在他们天生该守着的土地上,这样,我们城里人永远都会有质优价廉的粮食;这样,哪怕在城市里混得最惨的日子里,我们也可以放心地告慰自己,自己还是优越的,上等的,比起那些在农村的愚昧的农民们。

  作者:哲米

中国民工潮:危险的信号

星期五, 02月 9th, 2001

  农历新年刚过,成千上万的中國农民又纷纷告别家乡,踏上到城里寻工的道路。据中國中央电视台报道说,有些农民正月初二就离开家到外找活去了。近几天来,数千万民工涌向车站、码头,形成蔚蔚壮观的民工潮,正在冲击着中國的交通和城市。他们有时候自己也不知道流向何方,他们从一个城市流向另一个城市,只到找着” 工作” 为止……。” 民工潮” 也许是中國特有的现象,有些经济学家对这种现象还赞不绝口,他们认为” 民工潮” 标志着中國的开放,农民有了更多的就业机会。笔者却认为,汹涌的民工潮背后,潜伏着巨大的危险,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不能不令人反思和担忧。

  一、民工潮,流走了农村的精英

  长期以来,许多人认为民工潮的形成,是农村劳动力剩余造成的。

  始于80年代末的中國农村改革,极大地释放了中國农村生产力,农村近两亿剩余劳动力约有五千万至八千万处于流动状态,其中在全国范围内处于跨地区流动的约有两千至三千万人。这部分人,当时的确是中國农村剩余劳动力。然而,事过境迁,20年来中國农村劳动力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思想观念进一步更新。就是素质的提高和观念的更新,使一些有能力的农村人背叛传统的农村生活,纷纷离开家园到城市里去寻找属于他们的梦想。故,今天的农民打工者并不全是经济学家所指的” 剩余劳动力” ,他们大部分是中國农村的精英。他们的年龄大都在20至40岁之间,相比而言,他们大都有一定的文化。笔者所在的中原农村的一个小村,年轻人全到城市打工去了,留在家里的全是老人和孩子。这种民工潮的形成,无疑,使中國农村最宝贵的人才资源造成了流失和浪费。长期的在外打工生活和农民负担过重等问题,已使他们无心经营农业。他们认为在城里随便挣点钱也比种地划算,他们宁愿使自己的土地荒芜,也要到城市里去干最苦、最累的活。人才资源的流失,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农业科技含量一直偏低,农村经济结构不合理,农村经济效益不高等都于人才流失有关。

  二、民工潮,冲击着社会伦理

  大量的农民涌进城市,不但给本来就不堪重负的中國城市带来巨大的压力,而且,也强烈地冲击着社会伦理。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农民进城后” 抢” 走了一部分城市人的饭碗,加剧了农村人和城市人的矛盾。在80年代,一些城市人不愿干的脏活苦活全都” 施舍” 给了农民工。近年来,随着城市下岗工人的急剧增多,许多城市人又把目光盯在了原先不愿干的岗位上,而这部分岗位农民工又不甘愿退出。长期下去,两者之间肯定产生矛盾。在一些城市,一些民工被威胁、敲诈的事情不断发生。与此相反,面对城市的繁华,许多民工产生了不平衡的心态,他们并不感谢城市为他们提供了就业机会,相反,他们却对城市和城市人抱着敌意。一些农民流到城市干起了盗窃、强奸、卖淫等犯罪的事情。其二,民工进城后,亲身体味到城乡间强烈的反差,加剧了抵触社会的心理。尽管中國也在尽力改善农村面貌,努力缩小城乡差距,然而,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中國城市人的生活仍大大好于农村人。有专家指出,建国后中國农民名义上获得的平等的政治地位,实际上无民主议政之实,更无工农平等之实。用户籍制度将广大农民阻隔在现代化进程之外,从而整体上延缓了中國现代化的步伐……。阶层的划分,使他们永远逃脱不了社会的最低地位。当年轻的农民在城市实现不了他们的梦想时,他们都把怨恨发泄在社会上。其三,长期的远离家乡,他们得不到家的温暖,忍受着种种情感的煎熬,这部分人的心理健康问题值得关注。

  三、民工潮,给农村带来富裕还是创伤?

  大多数人认为,民工从城市带走了巨额的财富,对城市形成了强烈的冲击。实际上这只是表面现象。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走了,有些农村成了空壳村庄,虽然还没有到无人种地的地步,但也对农村自身形成了很大的创伤。农村的繁荣离不开土地,更离不开土地上的人。最近几年来,中國农村经济实际上是倒退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民工潮的反作用所形成的。

  有人称中國农村打工者的命运是漂泊的命运。漂泊的命运是有一定的风险的。但愿有更多的人去关注和化解这种风险。

原载:《联合早报》

  作者:肖伟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