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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子户”把什么钉上了中国历史?

星期四, 01月 24th, 2008

  2007年3月,重庆歌乐山下一面迎风招展的巨大五星红旗吸引了整个中國乃至世界的目光,在屋基周围已经被挖成20多米深巨坑的一座岌岌可危的破旧房屋屋顶上,房屋男主人铁塔般高擎一面能够遮蔽天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女主人手捧一部中华民族共和国宪法,他们在用国旗和宪法捍卫那已被挖掉屋基随时都会倒塌的祖传房屋,他们就是被称为“最牛钉子户”的杨武、吴苹夫妇。未来的历史或许会忘记当今所有的风流人物,却绝不会忘记“钉子户”这个具有中國特色的名词,这个名词代表着人类编年史上最野蛮的一段“房吃人”的历史。

  “钉子户”钉在历史上的铁与火、血与泪真是太多太多了,“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在中國老百姓的全部悲剧中,恐怕再也没有比房屋拆迁的悲剧更加让人悲愤难平了,“钉子户”把有可能让未来历史学家百思难解的一系列问题的答案,都牢牢地钉在了历史上。

  一,把财富暴增和贫困加剧的根源钉在了历史上

  财富暴增和贫困加剧,是当今中國社会一个独特的矛盾现象。

  一方面是让整个世界目瞪口呆的财富暴增。中國经济增长世界第一,豪华大厦的崛起世界第一,豪华轿车的消费世界第一,政府大楼的豪华程度超越所有西方发达国家世界第一,财富暴增更是世界第一,各种浮出市面的财富粗略一算就超过一百万亿:全国160多亿平米的房屋,按最低市价也超过50万亿,全国金融资产60万亿,国有企业资产20万亿,股市10多万亿,再加上政府和事业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至少10万亿,还有远远超过国有企业的民营企业的资产等,中國暴增出来的财富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所以中國官员才能周游世界,中國富豪才能纵横天下。

  可是另一方面,中國工资占GDP比重却是世界倒数第一,教育投入比重世界倒数第二,医疗排名世界倒数第四,工资收入不仅相对下降,甚至绝对下降,世界银行统计去年中國有10%的最穷人口收入下降2.6%,馬克思曾经批判的、二战后一度消失的绝对贫困化现象,竟然在社會主義中國死灰复燃,老百姓上不起学看不起病买不起房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如果按照收入对学费、医药费、房价和抚养后代的承受能力来计算,无论共和国历史上纵向比还是世界横向比,现在的中國老百姓都是最穷的,一则媒体报道中说,有的地方妇女卖淫价格低到了5元钱,可见百姓已经穷到了何等程度。

  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社会急剧暴增的亿万财富是哪里来的?在财富暴增过程中亿万百姓又是为什么贫穷?为什么所有经济崛起国家的老百姓都越来越富裕,唯独中國老百姓在经济崛起过程中却越来越贫困?

  “钉子户”回答了这个问题:城市拆迁和农村圈地把老百姓的巨额财富转移到了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手中。

  什么叫“钉子户”?“钉子户”是多年来暴力拆迁形成的概念,把那些拒绝搬迁的老百姓称为“钉子户”,然后动用武警、公安、法院,有的地方甚至使用黑社会等暴力手段加以解决。为什么拒绝搬迁?因为不按照市场价补偿,为什么不按照市场价补偿?因为这样才能实现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利益最大化,这是主流经济学家宣传的市场经济的根本原则。于是形成了暴力定价这个具有中國特色的市场经济,运用国家机器的暴力工具,低价拆迁百姓房屋和圈占土地,然后变成高价商品房出售,其间悬殊差价形成的巨额财富,便转移到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手中。当然,如果仅仅是转移到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手中,我们的地方官员是不可能动用暴力为开发商服务的,其中相当大一部分流入了地方官员个人手中,却还堂而皇之地打着什么“公共利益”的旗号。这就是我们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特别热衷于城市改造的原因。全世界所有国家的城市改造都是政府花钱,政府、开发商和拆迁户的关系,是完全的市场买卖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强买强卖,所以其它国家的城市改造都比较缓慢,唯独中國的城市改造不仅政府不花钱,反倒成为有史以来闻所未闻的最大暴利产业。

  只是中國房地产的暴利并非是来自垄断,而是运用国家力量剥夺的老百姓财产,如果没有这种暴力掠夺,中國老百姓也会像其它任何经济崛起国家一样富裕起来的。无论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工业国家,世界所有国家在经济崛起过程中,老百姓的财富都是来自于三个方面:一是工资增长带来的财富,二是住房和土地增殖带来的财富,三是预期收益对未来财富的透支。其中后两项的数额远远大于工资增长带来的财富。这些年我国城市拆迁建造的房屋面积超过百亿平米,按照每平米差价转移财产2千元计算,就高达20万亿,相当于全国工资的10倍,还有圈占土地至少超过1.5亿亩,在胡溫新政之前,每亩补偿费只有3万元,按照最低20万元市价计算,也有30万亿,如果这几十万亿分摊到房屋和土地搬迁户头上,至少这部分人已经实现了共同富裕。

  房屋拆迁和圈地不仅把老百姓已经增殖的财富转移到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手中,然后还要把拆迁的房屋加层翻新后,再以数倍的高价卖给老百姓,去扒老百姓第二张皮,并且这第二张皮更大,如扒掉一层民房盖起既20层楼房,其中每一层楼房都包含着70%以上的地产价格,即便按照市价补偿老百姓,仍然会白白赚取19层的地产价格,可见扒一层房子能赚多少钱!把低价抢来的一层民房变成20层高的楼房高价出售,老百姓买不起就只能高息贷款,不死不休地一辈子还款做“房奴”。这样,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商在自己获取暴利的同时,还为银行创造了一种超低利息存款、超高利息贷款的盈利模式,老百姓要攒钱买房子就只能被迫接受超低利息,攒够首付后分期付款又只能被迫接受超高利息,可见主流经济学家设计的这种所谓市场经济,能够在一间房子上扒掉老百姓多少张皮!按照这种模式发展下去,别说老百姓享受不到经济发展的成果,甚至经济越发展老百姓就越倒霉。这就是当胡錦濤主席提出“要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溫家寶总理提出“要让城乡百姓特别是困难群众都能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时,中外舆论反响那么热烈,老百姓那么拥护的实际原因。

  二,把国有企业和官办公司的不同性质钉在了历史上

  “钉子户”最石破天惊的,就是钉出了国有企业和官办公司的不同性质。

  人们观察钉子户的对立面就会发现,拼命拔钉子户的大都是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官员,这就让人产生了一个疑问,按照主流经济学家的说法,国有企业的领导人是风险偏好和利益动力最低的一个群体,当初正是以此为理由进行私有化改革,最终把全国30多万中小国有企业和上百万个集体企业全部瓜分干净,可是现在为什么国企领导要冒险拔钉子户,要知道,对于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官员来讲,恐怕再没有任何事情比拔钉子户风险更大了,既要冒可能闹出事端丢官位的风险,又要冒钉子户被逼拼命的风险,他们为什么会甘冒如此巨大的个人风险?

  不仅国有企业管理者的行为越来越让人百思难解,再看国有企业本身的行为更加让人难以理解,国有企业本来是为全国人民服务的企业,可现实却是恰恰相反:扒老百姓房子,圈占农民土地,强迫工人下岗,经理上千万年薪,公路设卡收费,超过发达国家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通讯收费,把老百姓逼上绝路的高价学费高价医药费,还有不断涨价的水电煤气等等,所有这些如同洪水猛兽般的利益扫荡,几乎把老百姓每一分钱都搜刮而去,将中國老百姓牢牢钉死在贫困的绝境中。这哪还有一丁点儿国有企业的影子?可它的的确确注册的是国有企业!这也是中國右派瓜分国有企业能够获得一部分人支持,中國左派捍卫国有企业反遭一部分人责难的客观原因。

  自从国有企业产生以来,全世界的国有企业都不是这样,不仅社會主義国家的国有企业不是这样,包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也不是这样,为什么具有中國特色的国有企业就是这样?

  重庆“最牛钉子户”飘扬的五星红旗告诉了我们:那个率领武警、开着推土机、拿着法院判决书前来浩浩荡荡扒房子的,已经不再是国有企业,而是官办公司。

  虽然国有企业和官办公司表面上看完全一样,都是注册为国家所有,但是两者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经济形式。

  就经济性质来说,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属于公有制性质;官办公司是官僚集团占有制企业,属于私有制性质。官办公司和私营公司不过是私有制经济的两种基本形式:前者是集团占有,属于官僚资本;后者是私人占有,属于私人资本;两者私人占有的经济性质完全相同。只是和私人占有制相比,集团占有制的最大特点,就是穷奢极欲的大肆挥霍,所以才会出现最近法国机场那一幕:一个中國游客十分随意的就打开了一瓶价值20多万、据说连拿破仑都没有喝到的红酒,把周围见多识广的法国人惊的目瞪口呆。中國强势集团之所以能够天天高唱“今天是个好日子”,其根本原因就在于通过所谓国企改革,把国有企业变成了满足私利的官办公司。

  就历史作用来说,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是为国家服务的,社會主義国家的国有企业是为老百姓服务的,惟独官办公司是官僚集团服务的。为国家为百姓服务,决定了无论是社會主義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全世界所有国家的国有企业,都是采取“瘦”自己“肥”天下的亏损经营方法。对比我国以前的国有企业和现在的官办公司最为明显。以往我们的国有企业是企业办社会,承担了住房、医疗、养老和教育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并且实行终身工作制,通过工作、福利和保障的一体化,让全体人民都能够安居乐业。

  现在的官办公司则完全颠倒过来,用企业吃社会取代了以前的企业办社会,打着经营城市的幌子吃老百姓的房屋,打着开发区的幌子吃老百姓的土地,打着市场经济的幌子吃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產业,甚至连名山大川等自然资源也变成了吃老百姓的招牌,以至与干脆拾起了以往的黑道勾当,拦路设卡高额收费,“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这种以往旧时小说中才有的拦路收费的黑道勾当,已经成为今天官办公司的第二银行,收费之高令人咋舌,全国任何一个路段的过路费都超过了期间乘车的车费,各个公路收费站每天钱多到了需要铺设地下输钱管道的程度。世界其他地方只有输油管道输气管道输水管道,当今中國居然有了输钱管道,连输钱管道都有了,借用当下一句时髦的话来讲“想不发财都不行!”

  设卡收费的理由是花钱修路就要收费,试问,古往今来,哪朝哪代的路不是人修的?又有哪朝哪代有过拦路收费的?连中学生都知道秦始皇搞“书同文,车同轨”,修通了天下道路,可就是这个被知识精英天天骂作暴君的秦始皇,都没有在全国设置收费站,还有作为剥削階級敲骨吸髓典型的黄世仁南霸天,也没有通过筑路架桥来收取过往行人的路费。古往今来一直都是大路朝天、各走半边,现在却变成大路朝钱、各走半边。天天叫喊所谓“人權”的法学精英们居然不知道,路权是古往今来从来没有被剥夺的最基本人權,在奴隶社会没有被剥夺,在封建社会没有被剥夺,在资本主义社会没有被剥夺,在社會主義社会更没有被剥夺,可是却在所谓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场经济中被剥夺了!

  最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把人民的爱国主义、理想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都绑架为榨取钱财的手段,去年亲戚家几个孩子来北京参观革命军事博物馆,每人20元的门票剥夺了孩子一顿丰盛的晚餐,撰着20元的门票你又怎样给孩子们解释那无数革命先烈是为什么而牺牲。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都没有市场化到国家先烈头上,难道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场经济就是把革命先烈也纳入市场经营对象?

  对比国有企业和官办公司唯一相同的地方,就是都采用价格手段实现财富的再分配,只是方向完全相反。国有企业采用价格倒挂的办法维护了全体人民特别是底层人民的利益,官办公司则是通过低价进高价出的价格大网,把整个社会的财富集中起来,然后集中喷射到极少数精英和权贵手中,成为典型的财富喷枪。随着官办公司垄断了民生行业以后,涨价几乎已成为官办公司唯一的经营方法,并且所有的涨价都大言不惭地声称“没有超出群众可承受的范围”,可见,只要不超过老百姓承受能力,价格就会永无休止的涨下去,用主流经济学家的话说,就是“以老百姓不造反为底线”,这就是为什么中國打到美国的电话费比美国打到中國要高出数百倍的原因。大家可以想一想,以老百姓“可承受,不造反”为底线的涨价原则,莫说GDP增长10%,即便是增长100%甚至1000%,老百姓也是永远不可能富裕起来的。况且这种涨价原则虽然没有突破老百姓造反的底线,却已经突破了现代政治伦理的底线,试想一下,如果强盗流氓也遵循这个逻辑,只要不超出老百姓可承受的范围就可以随意抢劫强奸,社会将变成何种状况?

  国有企业和官办公司财富再分配的不同作用,使国有企业成为改革牺牲的对象,并且在国有企业的尸骨上成长起了官办公司。重庆本身就是最好的说明,九十年代曾经有两个以卖光国有企业而名震天下的英雄人物,山东的“陈卖光”和重庆的“箫卖光”,其实准确的说不是“卖光”而是“送光”,因为卖是要收钱的,而当时的国有企业(包括集体企业)完全是白送,重庆不仅是白送,还有丰厚的税收、金融等陪嫁。按说国有企业卖光以后,重庆就只有依靠民营经济了,事实正相反,旧的国有企业卖光后,新的国有企即业官办公司迅速崛起,按照《第一财经日报》采访重庆市常务副市长黄奇帆的数据,重庆国有企业资产3年暴增2倍半,年均增长速度超过83%,创造了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的奇迹!其间,恰恰是重庆历史上最大规模拆迁时期。

  如果说国有企业是为民造福的生产性集团,那么官办公司则是与民争利的寄生性集团。现在人们才明白,被精英集团批判了数十年妖魔化数十年并由此判处了国有企业死刑的价格倒挂现象,恰恰是世界各国国有企业为民造福的成功经验,如新加坡的住房就是采取价格倒挂,先根据人们收入确定住房价格,然后再扣除建筑成本和开发商利润,剩下的就是土地价格,这就是资本主义国家住房便宜的原因。让中國人无比悲哀的是,资本主义国家这种让利与民的价格倒挂现象,恰恰是中國改革的对象,中國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波就是从改革价格倒挂开始的,由此把中國国有企业送上了不归路,同时也把体现社會主義优越性和现代人类文明成果的所有社会福利保障制度送上了不归路。

  三,把两条精英走狗钉在了历史上

  中國权贵资本养了两条走狗,一条是主流经济学家,另一条是法学精英。这两条走狗各为其主子缝制了一面抢劫的旗帜,主流经济学家的抢劫旗帜上写的是市场经济,法学精英的抢劫旗帜上写的是民主法制。这两面旗帜都漂亮的无懈可击,可是却被“钉子户”给撕破了,破碎成一缕缕散发着恶臭的尿布。让所有世人都看到了,他们所谓的市场经济就是强买强卖,他们所谓的法制社会就是暴力拆迁。虽然钉子户最终难以钉住自己的房屋和财产,但是他们却把主流经济学家和法学精英这两条人类历史最无耻最卑贱最肮脏最邪恶的权贵走狗死死钉在了历史耻辱柱上。

  按理说,《物权法》刚刚通过,即便是装样子,那些法学精英们也应该对钉子户表示些许同情,可是令人吃惊的是包括《物权法》起草小组组长在内的鼓吹此法的全体法学家,都异口同声地一致拥护对钉子户进行强制拆迁,全然不加任何掩饰的露出了狰狞面目。在此之前,他们天天高喊《物权法》的作用就是保护老百姓财产,声称有了《物权法》,老百姓的房屋就可实现“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可现在别说什么国王了,连小小的开发商都可以随便进随便扒。这件事情最典型不过的说明了精英立法的本质,就是对上约束中央政府,对下约束普通百姓,摆脱来自中央政府和社会民众的双重约束,实现精英集团的獨裁统治,所以才会出现“国王不能进,开发商却能进”的法制状况,其实也不是所有的房屋国王都不能进,开发商都能进,而是看进谁的房屋,他们自己的房屋是国王都不能进,老百姓的房屋则随便什么人都能进。

  问题还不在于他们一致拥护强行拆迁钉子户的房屋,更让人愤怒的是他们那种恶狠狠的态度,当那位“最牛钉子户”说明拆迁并不涉及公共利益时,那些起草《物权法》的法学精英们居然厉声怒斥:“他说不是公共利益就不是公共利益了?”既然钉子户说了不算,那就只能是开发商说了算,于是开发商便成为公共利益的唯一认定者和唯一代表。一个人做什么是由利益决定的,怎么做则是由品质决定的。相对于受过西方文化训练、喜欢模仿西洋绅士的主流经济学家,当下这些法学精英则完全是一帮浑身充满匪气的赤裸裸的流氓,完全抛弃了最起码的理论伪装。

  就拿所谓的公共利益来说,今天的拆迁是不是公共利益决定的,借用那句著名的小品语言来说:“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情”,3月27日媒体刚刚披露了国家审计署的公告,其中就揭露出重庆一段投资2813万元的高速公路,居然有70%的资金被各个环节抽进了私人腰包,最终用于公路建设的资金不到30%,远远超过社会流传的建设项目15%的回扣。可以说,关于强行拆迁的动机问题,恐怕只有初来乍到地球的外星人,才会认为强行拆迁是公共利益决定的,作为生活在地球上的法学精英,居然会不知道地球上发生的事情,是真的无知还是太过无耻?

  法学精英在钉子户问题上的卑劣表演,让人又想起了2003年震惊天下的黑道霸主刘涌案。残害百姓为祸一方的黑道霸主刘涌被当地法院判处死刑,中國法学界众多精英闻风而动,联袂出庭,庞大的律师团几乎囊裹了法学界顶尖学者,结果硬是推翻了拥有亿万财富、血案如山的主犯刘涌的死刑判决,而把家里没钱的几个从犯押赴刑场执行了枪决。事后,中國法学精英欢呼雀跃,声称这是“捍卫人權”的伟大胜利,是“司法獨立”的伟大胜利,幸亏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干预,否决了这一所谓“司法獨立”的判决闹剧,否则,这一饶恕主犯枪毙从犯的司法闹剧肯定会列入世界吉尼斯大全,成为人类司法史上永恒的耻辱。司法獨立作为人类政治文明的伟大成果,它有两个根本前提,就是公众立法和公众判决,法律条文由公众来确立,有罪无罪由陪审团来判决。没有这两个前提,司法獨立将变成法学家和司法人员随意残害百姓的作恶工具。大家可以想一下,现在包括法学精英在内的司法系统有黨委、政府、人大和政协等那么多力量管着,一些人尚且能够胡作非为,像刘涌那样的死刑案都能随意推翻,一旦解除约束实行司法獨立,老百姓还能有丝毫活路?

  在以往的改革中,主流经济学家打着市场经济的招牌,把老百姓的福利和财产剥夺的干干净净,不仅把现在剥夺的干干净净,并且通过住房分期付款把老百姓未来的财产也透支的干干净净。现在主流经济学家完成了历史任务,缩回到了其主子赏赐的豪华狗窝,去尽情享受恐怕三代人都享受不完的巨额财富,就在上个星期,一位主流经济学家的个人股票上市,当天就赚取了六个多亿,和刘涌案发时的财富大体相当,其他主流经济学家也都或多或少地得到了毕生都挥霍不尽的财富份额,可以功德圆满的闭关清修了。

  现在该轮到法学精英上场了,他们挥舞的招牌叫“民主政治”,只是他们民主政治的范围十分明确,只包括知识精英、政治精英和经济精英,是精英内部的三角制衡,这种三角制衡是为刘涌等拥有亿万资产的黑道霸主服务的,至于中國老百姓,不仅没有包括在所谓民主政治范围之内,相反是这种铁三角联合專政的对象,看看现在钉子户的境遇就知道了,连地方政府都容忍钉子户存在了两年,可是法学精英一出场就强烈要求对钉子户采取强制措施,坚决实行專政。套用当年蒋介石针对桂系军阀说的那句话十分准确:“共產黨只是想要我的钱,而李宗仁他们是既要我的钱,又要我的命”,主流经济学家就是只要老百姓的钱,而法学精英则是既要老百姓的钱又要老百姓的命。

  中國老百姓要想保住自己的钱和保住自己的命,只有走大众政治的道路,用大众民主取代集团民主,并通过大众政治制度恢复国有企业的全民性质,除此绝没有第二条和諧道路。

  作者是中央民族大学证券研究所主任、教授

  作者:张宏良

“拆迁”杀戮能否终结“强制拆迁”时代

星期四, 04月 12th, 2007

  3月22日,苏州“钉子户”马雪明把两名拆迁人员和一名街道干部堵在家里,将凳子狠狠砸向他们的脑袋。苏州拆迁公司项目经理张金龙、干部钱先莉当场死亡,拆迁公司职员陶小勇负伤逃出(4月26日《南方周末》)。

  重庆“钉子户”事件曲终人散,最终皆大欢喜,被论者称为是“多赢的结局”,为“强制拆迁”划上了句号。但人们预言过早,“强制拆迁”仍然是一道困扰社会的难题。“强制拆迁”不仅没有退出历史舞台,而且还上演了一场本不应该发生的惨剧。

  发生这样的惨剧,是任何人都不想、不愿意看到的结局。毕竟,在这起“钉子户”事件中,死了人,而且“杀人”者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可是中國拆迁史上不曾发生的事件,是拆迁史上的悲剧。对社会来说,是一种警示,更敲响了“强制拆迁”警钟。那么,这起“钉子户”杀死拆迁公司经理事件能否终结“强制拆迁”时代呢?

  惨剧已经发生,我们不希望有关方面给出“杀人”者有精神疾病的论断,只希望事情能够有个水落石出,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因为以往太多的杀人案例几乎都是“精神病患者”所为。我们已经厌倦这样的交代,并不是希望法律对“杀人”者严惩,相信法律具有公断。更多的是想知道,谁才是这起惨剧的真正制造者?

  “钉子户”家是认理的人,也是懂政策的人,这对拆迁公司来说不是好事。而整个事件中我们看不出“钉子户”家不切实际的满天要价,只看到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反,看得多是拆迁公司的蛮不讲理,让人气愤的态度。虽然经过了拆迁评估,但拆迁公司给拆迁户的赔偿比评估价要少得多,只要有人没有答应拆迁公司的条件,赔偿协议上的数额就还要被减少。这是拆迁区内不少群众的遭遇,并非“钉子户”独有的遭遇。如此拆迁,拆迁区群众还有什么尊严和权利可言,这分明是他们心中的痛。在拆迁公司面前,拆迁区群众永远处于弱势地位,更何况其背后还有后盾,于是不少群众无可奈何之下选择了妥协,惟独只有“钉子户”认死理,甚至决心以死坚守。谁能想到,坚守竟然演变成报复杀戮。纵观整个事件过程,如果我们的拆迁公司能够按“章”办事,不把其逼上绝路,也许这样的悲剧就可以避免。

  与此同时,耐人寻味的是出事后数日,“钉子户”曾经的家,已不在有人坚守,这栋曾被坚守的两层小楼,就倒在了挖掘机轰隆隆的声音中。这样的做法实在让人寒心,速度之快令人难以想象,难道是为告慰被杀死的拆迁公司经理的阴魂吗?不会的,其宣告的是“强制拆迁”,是为了吓唬没有倒下的“钉子户”。

  该“钉子户”彻底倒下了。在这起特殊的拆迁事件中,《物权法》的诞生也没有发挥作用,是因为“钉子户”没有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走了极端导致的结局。最终留下深深的遗憾和悔恨。当然,这并非是“钉子户”的全部责任。更多的是法律缺失下“强制拆迁”导演的苦果。

  由是观之,“拆迁”杀戮事件虽然教训深刻,但如果没有法律上的完善和拆迁制度的保障,“强制拆迁”时代仍然难以终结。

  在解决拆迁问题这方面,我们不妨参考国外的做法。比如,在美国各行各业都有一个市场形成的、大家承认的、相对公平的“公平市场价格”,包括房地产行业,来作为补偿拆迁户的标准之一。开发商必须给予拆迁者一个合理的补偿,补偿的标准双方以公平市场价格为基准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要么放弃,要么“法庭上见”。政府征地的情况就比较复杂,因为这涉及到公众利益与个人利益孰轻孰重的问题。美国是一个强调与保护个人利益的国家,但对公众利益也不能不管不顾。美国相关法律规定:政府无权征收个人土地和财产,除非给予合理的赔偿。这里“合理赔偿”的标准,也是以公平市场价格为参考。这在一定程度上使政府在动用拆迁特权问题上更加谨慎,而民众也渐渐习惯了更多地考虑公共利益。

  然而,在我们国家有关拆迁方面的法律还是一片空白,《物权法》虽为保护私产而诞生,但在目前《物权法》仍然难以捍卫私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由此看来,化解“钉子户”到了应该从法律和制度入手的时候了,只能依据法律和制度来办事,一方面注重私产保护,另一方面人们也会在公众利益面前个人作出一定的牺牲,那么无论是开发商还是政府遇到“钉子户”时,才会有一个双赢的结局,也才可能终结“强制拆迁”时代。

  哈耶克说过,“哪里没有财产权,哪里就没有正义。”这不应该被我们的时代所遗忘,尤其在对待拆迁问题上更应该领悟它的深刻含义。

  新闻链接:

  http:// www. nanfangdaily. com. cn/ zm/20070426/ xw/ dcgc/ 200704260106. asp

  http:// fdc. rednet. cn/ c/ 2007/ 04/ 09/1176102. htm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民政局

  邮箱:lwyou2005(at)yahoo. com. cn

  作者:李万友

当我们买的房子被拆迁的时候

星期四, 04月 12th, 2007

  越来越多的中國人拥有了自己的住房,或者说当上了“房奴”。这是值得恭喜的。毕竟,如鲁迅先生说,对中國人而言只有两个时代:一个是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一个是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房奴”至少算是“做稳了的奴隶”。等到用自己一辈子的血汗交完分期付款,房子就是自己的了,奴隶就变成了主人。可见,那些拿得出首付,取得了当“房奴”资格的人,应该属于正在崛起的“中产階級”。或者至少可以说,他们在当今这个世道上,“混得还相当不错”。

  不过,我劝这些人不要高兴得太早。因为吴敬琏这样的主流经济学家,以及他所代表的利益集团,正在盘算着掠夺你的房子――你一辈子的血汗积累下来的,可以传给下一代的财产!难道你们没有听见吗?在“物权法”通过的同时,他已经在那里声称:对拆迁户不应该以市场价值给予补偿。

  也许你觉得这和你没有关系。甚至你可能觉得他在替你说话。毕竟,你的房子很可能是建在拆迁户让出的地皮上。不按市场价值给拆迁户补偿,使拆迁变得容易了,成本低了,你的房价也许因此降了(这至少是吴敬琏们试图让你相信的)。但是,你不要忘记:你的房子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几十年后恐怕也会拆迁。那时你已经交完预付款,房子完全是你自己的。那时你老了,退休了,在你住的地方扎下根,社交上靠着几十年相处下来的邻居,医院就在附近,购物交通都很方便,儿女就住在一站地之内,孙子也在附近上学。你的生命和你住的地方已经融为一体。但是,你必须拆迁,必须住到一个举目无亲的远郊。你拿到的远低于市场价的补偿,根本不容许你选择新的居住点,根本无法维持你已经习惯了几十年的生活水准。这就是“吴市场”给你规划的人生!

  俗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我们要听任那些被包养的主流经济学家,那些既在国营企业当独董,又在政府部门当官的权威来界定我们的“产权”的话,我们最后会输得只剩下一条内裤,赤条条地进火葬场。最后受到保护的“产权”,是官僚手中的行政权力,是有资本购买这种权力的开发商的资产,是既当官又当“董”的“吴官董”们。

  我们被告知,中國的住房拥有率是世界最高的,已经超过了美国。我没有獨立的资料来源来核实,暂且姑信其有吧。不过,也正是因为“拥有率”最高,拆迁的补偿就涉及了大部分中产階級未来的基本利益,必须有个公道,有个规则,让把一辈子的心血都投到房子上的人心里有点安全感。

  我们可以把拆迁大致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因私,一种是因公。所谓因私拆迁,就是清出一块地盘进行商业发展,在拆迁地建起来的,是写字楼,购物中心,高级公寓等等。我们现在的城市拆迁,大多数恐怕都属于这类。这种拆迁,完全属于私人之间的买卖,政府根本没有理由插手。原住户可以漫天要价,说不走就不走。因为房子是人家的。人家当年也许二十万买的,如今要卖二百万,你不买就走人,无权强迫人家一百万卖给你。市场经济,就取决于这种供需之间自愿的交易。开发商若真觉得这块地皮有钱可赚,就给原住户一个极有诱惑力的天价,把人家请走。这点规矩,一个集邮爱护者都明白:一张邮票四分钱,你买了,保存下来,如今可能价值上千。这是你的财产。但“吴官董”却出来说:这种价值上涨是全社会的功劳,和你无关,给你一百块把邮票交出来。这难道不是掠夺吗?

  另一种拆迁则是因公,比如政府需要在某地修公路,建学校,或者其他公共设施等等。这种公益拆迁,属于极少数,也有一定的强制性。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通过公共听证等手段,以市场价格制定拆迁补偿,拆迁户必须接受,没有权利满天要价。不过,这一过程,涉及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侵犯,必须有严格的限制。第一,政府必须向公众证明,这种拆迁是必须的,是以公益为目标的,不为任何企业(不管是国营还是私营)服务,这种拆迁只有在极少数的情况下发生(一个有限的小政府,也不应该频频大兴土木建设官建筑)。第二,价格必须公道,拆迁户拿到的补偿,必须足够维持他们现有的生活方式和水准。

  最近,《华尔街日报》发表一篇长文,分析购房的成本。该文指出,住房是少有的在购买后还升值(而非贬值)的商品,所以许多人觉得购房可以获取暴利,是最好的储蓄和财产保值的方式。但认真分析一下就能看出这是个“虚相”。一个二十万购买的房子,二十年后四十万卖出,房主未必赢利。因为把分期付款的利息,房地产税,维修费用,交易费用(买卖时的代理和手续费用),乃至通货膨胀等因素相加,房主可能亏了。在大部分情况下,把同样的钱投入股市,自己租房住,回报更好,生活也更自由(更容易跨地区升迁)。也正是因为这个理由,我们大可不必对拆迁户看起来很高的市场补偿价值而眼红。“吴官董”口口声声市场经济,他所代表的大企业一年赢利多少只有天晓得,但对拆迁户的市价补偿却如此眼红,于情于理,如何能够解释得通呢?如果不是利益集团被包养,一个终身研究市场经济的人,如何可以走到这样缺乏常识的地步?

  作者:薛涌

拆迁悲剧的私权启示

星期六, 11月 29th, 2003

  拆迁户的私产“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政府不能进”,房产商更不能进。

  房地产商人可以说是最有市场眼光的,如果是一块配套不齐的“生地”,地产商就得努力预测其风险,伺机而行。但是旧城开发却不一样,可以倚重周边成熟的环境,如人口聚集、生活教育设施齐备等,风险远远小于生地。旧城改造的风险在于拆迁的成本。

  商业行为异化为政府行为

  与拆迁户公平交易或谈判,地产商既无这样的习惯,也无这样的耐心。他们看中了政府的权力。现今的一些地方政府是一个表面政绩形象化的政府,城市形象的改观是政府政绩最直接的表达,也是某些官员升官发达的最好方式。房产商正是盯住了这样的死穴,高举为城市增光添彩的大旗,把政府拖进对付拆迁户的陷阱——用公权、特权对付拆迁户,降低拆迁成本,从而演绎出一幕幕的城市悲剧。

  有的房地产商采取包干:我给你政府多少钱,你去实现“几通一平”。政府“为了城市发展,为了城市形象”摆平拆迁户,如若不从,便强制拔下钉子户。因为拆迁法规定,你只有房屋所有权,并无土地所有权,国家有权收回土地。而拆迁户认为,自己有级差地租收益:“你把我的房屋拆迁,建造商品房获得的利益,我有权益参与分配,你应给我一个合理的赔偿。”在强大的公权面前,弱势的拆迁户往往只能败下阵来。当请不动政府为其拆迁时,一些房地产商就勾结黑道,对拆迁户进行恐怖活动,骚扰、威胁成了家常便饭,甚至砍杀。有的地方政府却对此袖手旁观,任无权无势的拆迁户被宰割。本来是公平交易的拆迁,却变成了公权、黑道的强制,将“朱正亮”们逼上了绝路。拆迁悲剧的症结就在于,商业行为异化为政府行为。

  需要指出的是,有的政府官员其实是被资本收买了,导致资本与政府勾结对贫民实行抢劫。本来应该维持中立和公道的政府却偏帮大资本,而拆迁户失去了法律和政府的保护,告状无门,自焚就成了他们与政府对话的极端方式。

  我们的社会应该尊重别人的私权

  在中國这个转型社会,公权与私权,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将会发生一系列的冲突,拆迁纠纷凸显社会缺乏对私权、个人利益的制度安排。过去是按国家、集体、个人的顺序调节利益,近二十年改革的实质恰恰是因为尊重私权,承认个人追求权利而得到发展。改革正是因为国家意识到,否认私权扼杀了人民的工作意欲,窒息了社会发展,所以不得不恢复私有产权。

  用群体压制个体,用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压制个人利益似乎是理所当然,况且多数人的公共利益表现在拆迁中。然而,谁来界定公共利益?为建广场而拆迁也许是公共利益,改造胡同建高楼也是公共利益吗?房产商的一切作为就是公共利益吗?公共利益的维护者被收买了,他还能维护公共利益吗?

  我们的社会应该尊重别人的私权,把别人的私看成和自己的私同样重要。应该倡导对个人利益的承认与保障,个人利益只能通过交换而取得,也只有这样才能增加社会财富。宣扬对私利的保护,才能最终既保护拆迁户的利益,也保护房产商的利益。房产商们不是也在推动修宪,保护个人财产入宪吗?只顾自己的私,漠视别人的私,他们最终也会吞食苦果。如果听任一些房产商勾结特权,侵犯私权、民权而不制裁,这个社会就不是一个法治社会,就不能和諧发展。

  一定程度上说,个人利益的最大化等于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没有尊重个人利益的公共利益是难以实现的。现代社会的政府必须是个人利益的捍卫者和国民安全的保护者,是这个利益多元化社会公平、公正的捍卫者,而决不是用特权来偏帮大资本,侵犯民权。

  必须让行政权力退出拆迁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有这样的定理:政府的责任仅在于通过法例,保障不同利益阶层,通过以金钱为衡量准绳的法例,达成资源最适当的分配,同时通过法例,保障这类谈判在公开的情形下进行。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小政府、大市场”,才能达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有人会问:尊重拆迁户的个人利益,那城市如何发展?笔者认为,即便政府介入拆迁能够提高效率,加速发展,也不应提倡。美国第31届总统胡佛认为,即使政府对商业的管理可以提高效率而不是降低效率,也还是应该坚定不移地反对。因为,它摧毁政治平等,加剧而不是减轻弄权和腐败现象,会扼杀积极性和创造力,会破坏领导能力的培养,会挫败人民的智力与精神力量,会使平等与机会化为乌有,会枯竭自由与进取精神。

  套用胡佛的话,即使行政权力能够加速城市更新面貌,由于它容易滋生腐败,容易使特权侵犯民权,容易出现有人以一己私利搭公共利益的便车,所以必须让行政权力退出拆迁,斩断商业行为转换成政府行为的利益链。

  拆迁户的私产应该说是“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政府不能进”,房产商更不能进。你要拆迁,只能用公平、对等的谈判达到自愿拆迁。当然,根本的解决还得靠法律制度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

  蝼蚁尚且苟生,自焚者何以要以死来抗争?那是冤屈不能伸,用死来与社会对话,若不是被逼到绝境,岂会有此极端行为?毛澤東在1956年谈及拆迁时曾说:“你拿长棍去拨鸟儿的巢,雀儿也要叫几声。”自焚行为是什么性质?如果政府以公心来处理拆迁,不偏帮大资本,不被大资本垄断公权,会不会有自焚?处理这些问题,必须要分清是非,不可把自焚者归为报复社会来惩处,否则情何以堪、公德何在、亲民何在?否则自焚者可能从良民变成暴民,演变成为社会问题,甚至政治问题。

  令人高兴的是,几天前大陆媒体报道,北京警方打击房产商勾结黑社会实行野蛮拆迁。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使人看到了政府在拆迁中扮演角色的矫正。

  来源: 凤凰周刊总第129期 2003年11月15日

  作者:蒋兆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