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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次思想解放的浪潮中重组工会

星期一, 10月 20th, 2008

  ——论工会改名(重组)为“劳协”之必要

  鉴于工会和工会主席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利方面的表现远不如消费者协会(“消协” )在保护消费者权利方面的表现,笔者强烈呼吁,将现在的工会重组为“劳动者协会”( “劳协”)以期获得与“消协”相同的地位, 发挥与“消协”相同的作用。

  劳动者及其代表“劳协”与消费者及其代表“消协”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具有可比性:

  第一.当企业对外时,它被称为经营单位,主要与消费者结成权利义务关系;而当企业对内时,它又被称为用人单位,主要与劳动者结成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与消费者的虽然不是同一个概念,但两者在数量上有着最大的交集;

  第二.一般而言,面对经营单位,消费者属弱势群体,面对用人单位,劳动者属弱势群体;两者同属弱势群体;

  第三.“消协” 要维护的是消费者因购买商品和服务而可能遭受到的违约和侵权:“劳协”要维护的是劳动者在工资和安全等方面可能遭受到的违约和侵权,两者维权的内容都是就事论事的具体的民事权利而非国体、政体上的诉求;

  第四.“消协”代表消费者主张权利的对象是“经营单位”, “劳协”代表劳动者主张权利的对象是“用人单位”,两者主张权利的对象都是具体的市场主体、民事主体—企业而非政府更非政权(但不能绝对排除个别高官因诸如假药、毒奶粉、矿难……而落马的现象)。

  鉴于两者的诸多可比性,又鉴于现在的工会在保护劳动者权益方面的表现远不如“消协”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表现,所以,劳动者维权的主体模式应当采取消费者维权的主体模式:将现在的工会重组为“劳协”,以便“劳协”随时随地向“消协”学习(虽然“消协”自身也有许多问题,但不是本文的议题)。

  “消协”的维权模式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劳协”借鉴:

  第一.“消协”的名称具有更大的包容性。 “消费者”这一概念之大无需多说,因此“消协”不属于任何一个阶层,也不可能成为某一阶层的代言人,更不可能代表某一阶层提出政治诉求。再看现在的工会。《工会法》表明:一切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都有权参加工会。(第三条)。 从工会参加者的主体身份看,将工会改名为“劳协”更名副其实,从而使更广大的劳动者有归属感;从实践“叁個代表”的高度看,“劳协”显然要比工会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从建设和諧社会的深度看,将工会改名为“劳协”有利于淡化现在工会的階級属性和政治属性;

  第二.“消协”设在企业外。试想一下,如果将“消协”设在企业内,消费者的维权肯定象现在的劳动者维权一样举步维艰。因此, 建议将“劳协”设在企业外, “劳协”在企业内部设立一个“劳协信息联络委员会”之类的基层团体即可。这样做的好处至少有三:1.“劳协”维权时不必再顾忌老板的脸色;2. 遍布各产业、行业、大口、板块及区域的“劳协”既能大大方便劳动者的维权诉求(为了防止“劳协”的衙门化、官僚化,各“劳协”互不统属),又能使政府的劳动监察部门如释重负,符合小政府、大社会的现代行政理念;3. 劳协信息联络员不必象现在的工会主席出面直接与老板“对话”、“博弈”,有助于提高他们的就业安全指数。

  第三.“消协”没有任何一个政治集团领导。领导在和不在一个样、领导有和没有一个样。即使没有任何一个政治集团领导,也从未见“消协”有政治上的“越轨”之举。由此可见,在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在私权领域中,政治集团的领导不一定是非要不可的。反观工会。现在的工会与用人单位这两个“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关系的严重失衡,以及随之而来的劳工生存状况的日益恶化和频发的群体事件可能引发的社会动荡,迫使当局在前不久颁布施行的《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办法》中规定了工会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的消极条件:“企业行政负责人(含行政副职)、合伙人及其近亲属,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外籍职工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第六条)。但是,让老板及其亲属退一步的代价是对工会及其负责人五步更严厉的 “进逼” : 1. 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应坚持黨管干部的原则(第三条)、2. 企业工会换届或新建立工会组织,应当成立由上一级工会、企业黨组织和会员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工会主席候选人提名和选举工作(第七条)、 3.企业黨组织和上级工会应对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进行考察,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予以调整(第九条)、4.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应报经企业黨组织和上一级工会审批(第十一条)、5.企业工会主席由同级黨组织与上级工会双重领导,以同级黨组织领导为主。(第二十条)。本来,第六条让老板及其亲属亲信退出工会负责岗位是为了防止老板们对工会维权活动的干预、妨碍和操纵。但是上面列举的五条又把老板们请了回来。殊不知,这五步活生生将工会及其负责人“五花大绑”;这五步是横亘在劳动者维权道路上的“五步蛇”:一方面,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仍需经企业黨组织提名、工会仍由企业黨组织领导;另一方面, 黨的大门已然向老板们敞开(其中不少人本来就是先有黨票再变身为老板的)、以培养黨的各级负责人为己任的黨校也已然向老板们敞开。 从理论上讲,老板们担任企业黨组织的“一把手”已无政治上的障碍;也完全可以在企业基层建立由其本人、近亲属,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黨的“战斗堡垒”,从而将工会始终纳入“正确的政治轨道”。 对《宪法》、《工会法》、《工会章程》尤其是《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办法》的精神融汇贯通后,一切胸怀将工会始终纳入“正确的政治轨道”的远大抱负的老板们一定会激动得一边高唱“世上只有妈妈好”,一边象投入母亲的怀抱一样投身黨组织。但是对劳动者维权而言, 这种制度设计比老板们直接担任工会主席更具欺骗性,进而埋下了更难以破解的根本性障碍。因此,笔者强烈呼吁:在第三次思想解放的浪潮中、在工会重组为“劳协”的进程中,还“劳协”一个“自由身 ”。

  第四.“消协”既无历史的重负也未被涂抹政治油彩。“消协”诞生于改革开放之后,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法治社会的产物、市民社会的产物。由于既无历史的重负也未被涂抹政治油彩,“消协”在维权的道路上虽说也不是一帆风顺,但从未招致任何政治上的疑忌和防范,因而其维权活动反而远比工会放得开手脚。反观目前的工会,其“软骨病”实在缘于上世纪20至40 年代的一段特殊“身世”,这段特殊“身世”是任何执政集团都闻之色变、闻风丧胆的;更令人遗憾的是,因受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波兰团结工会一度崛起的过度惊吓,使本来就在政改路口迟疑不决的执政集团更不敢丝毫松懈对工会政治上、组织上的钳制。这种近乎窒息的钳制,从一开始就将工会残化成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一个连“真实意思的表达”都无从谈起“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遑论充分保护劳工的合法权益!

  正如一位著名学者指出的那样:“工人”从来不是一个自觉的階級。当二十世纪前半叶人类历史上最后一次以信仰为旗帜鼓荡起来的烟尘终于烟消尘散时,工会理应褪去被虚冠的政治光环、理应洗净被涂抹的意识形态油彩、理应卸下被强加的历史使命而回归到其本应有的恰当地位和身份:一个绝无政治诉求、极其普通、就事论事地保护劳动者具体民事权利的非政府、非政治民间社团。因此,将工会重组为“劳协”实属顺应历史潮流的一次身份回归和重获新生,同时,也将解除执政集团对在中國产生“瓦文萨”的恐惧。

  作者:茅国雄

我所知道的法国工会

星期二, 11月 27th, 2007

  前些天,法国铁路和城市公交系统的八大工会联动罢工,造成黑色星期四,让我起了唠叨一下法国工会的念头。

  记起九一年初,我第一次得到为资本家卖命的机会,签了此生第一个合同(印象中,国内大学毕业留校工作时也没签什么合同)。按合同规定,六个月试用期满并考察合格后,方能被正式聘用。为了保住这一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加上当时还是一个人单身在外,属于“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一族,便起早摸黑地干起活来。大约一个月后,同部门的同事帕特里克与我闲聊,暗示我不必这么卖力。他说:凡大公司招人,只要能力不是太差,工作态度也还端正,一般都会转正的。再者,我这么拼命干,对其他同事也是个“威胁”。我初来乍到,既想给老板一个好印象,又不想开罪同事们,便听从帕特里克的劝导,“正常”地工作起来。六个月后,公司“组织部”来信,果然对我的工作“十分满意”,我被转正成了公司第一位外籍干部(工程师属干部编制)。

  后来才知道同事帕特里克是本公司企业委员会及工会CGT的负责人之一,我的一点有关法国工会的初步知识,就是从帕特里克那里泊来的。

  经过百余年的“大动荡、大分化、大改组”,法国现有CGT、FO、CFDT、CGC等全国性的产业工会组织。上述各工会又有各自的行业分会,比如汽车分会、冶金分会等。再往下,就是企业“支部”。但全国总会、行业分会和企业支部间没有垂直领导关系,都只向自己的选举人负责。每隔几年,每个工会都要举行一次全国性代表大会,审议工会主席的工作报告并选举新的执行机构。全国总会或行业分会的任务是协调全国或行业范围内的统一斗争。比如铁路罢工、邮电罢工甚至全国总罢工等。

  工会的对立面当然是雇主。其实雇主们也有自己的“工会”,即雇主同盟。各行业也有雇主分盟。目的当然是协调相互立场,与工会统一谈判,以保护老板们的利益。还有一类“工会”比较特别,既是雇主,也是雇员。比如农协会。农协会就是农场主们的工会。农场都是半年辛苦半年闲。除了葡萄园、苹果园等收获时需招些季节工外,一般的农场都是自耕自种,不存在雇主与雇员这对“矛盾的统一体”。农场主们联合起来的主要目的是向政府多要农业补贴和少交税收。有时也来点出格的“招式”,比如围攻大超级市场,用从非洲或南欧进口的便宜农产品堵死超市的入口处。对此类“合法”斗争,政府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除产业工会和雇主同盟外,势力较大的工会还有教师工会、大学生会、中学生会和猎人协会等。去年夏天的大中学生罢课曾迫使政府放弃新雇工条例,可见学生们的力量不可低估。近年来,猎人协会演变成了猎人黨,不仅参加议会选举,还竞争总统宝座。猎人黨与绿黨互为天敌,只要碰一块,总要擦出些火花来。

  以上各工会、协会和同盟,五花八门,林林总总。限于篇幅和知识,本文只说说笔者相对熟悉的产业工会。

  大型企业内一般都有CGT、FO、CFDT、CGC等不同的工会组织。各工会都可自由地发展成员。各工会间既有合作,也有竞争。有时为了各自的利益,还斗得不可开交。这正是老板所希冀的。所有工会都参与同资方的谈判,但只要任意一个工会同意签字,决议便可生效。老板为了资方的利益,有时故意在工会间制造摩擦,甚至收买某工会负责人。类似于解放前的所谓“黄色工会”。当然,黄色工会若事情败露,其领导人下次就会落选。

  工会在企业内部的作用很多是通过企业委员会来体现的。法国法律规定五十人以上的企业必须设置企业委员会。企业委员会由全体职工选举产生,但候选人均由各工会组织推荐,类似于政黨之竞争议会席位。若有散兵游勇参选,成功的可能性甚微。企业委员会与老板定期召开劳资双方会议。按说企业委员会应该是职工的最高代表,主要任务应是协调各工会间的意见,“同仇敌忾”地与老板谈判,以保护职工的工资、工作条件及福利待遇等利益。但以我对本公司的观察,企业委员会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职工的福利上。比如职工家庭的旅游度假、职工孩子的夏令营冬令营、甚至公司图书馆、体育比赛和冲洗照片等日常事务。乍看起来,与国内的红色工会没什么差别。当然,若公司有改组裁人计划时,企业委员会还是会站在最前列,与老板斗争。有时也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以显示斗争声势。

  企业委员会虽需由全体职工选举,但职工也可不参加投票,即弃权。我以前就是弃权者之一。记得工作之初,我因没有选举的习惯,企业委员会的选举从不参加,让帕特里克惋惜不已。后来帕特里克拉我的选票,鼓动我投他的CGT。我才开始履行我作为职工的神圣权利。当然,是否投了帕特里克的票,只有天知、地知、我知,但他却不知。

  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量的百分比向企业委员会拨付经费,这也是法律规定的。这是笔相当可观的数目。巨型企业的企业委员会的年经费可达千万甚至上亿之数。比如法国电力公司。如何分享这笔费用,各企业委员会的“施政方针”大同小异。从我所服务的公司看来,最大项开支是职工子女的夏令营和冬季滑雪。比如我儿子前年去加拿大夏令营三周,总费用近两千欧元,我们只需付三分之一,其余则由企业委员会补贴。而且家庭自付部分还与家庭收入挂钩。我们家收入偏低,所付就少些。其次为职工家庭的旅游度假。这一开支有两种模式:公司自置职工度假房,或给职工度假补贴。职工自付部分也同样与家庭收入挂钩。比如我们家去年所去的“北戴河”就属于职工度假房。第三笔大开支是年终活动。我们公司曾连续五年包场杂技,家有未成年孩子的职工家庭优先。孩子们进场时还可领到一份小礼物。叨企业福利的光,几年来我们先后欣赏了俄罗斯、墨西哥、意大利和中國等国的精湛杂技。除了看表演外,圣诞来临前,未成年孩子都有一份圣诞礼物(一般为玩具)。每个职工也有一份实惠的礼物:比如香槟酒、葡萄酒或地方奶酪等等。有一年竟是一根重十公斤的整火腿!搬到家时,我连衣服都汗湿了。企业委员会的其他开支还有:开学前学龄儿童(不包括大学)的入学补贴(五十欧元左右),语言实习补贴(视家庭收入,每人每天六到十二欧元),结婚礼品,新生婴儿礼物和退休纪念品等。

  工会和企业委员会均受法律保护。老板应为企业委员会和各工会设置办公室,且工会和企业委员会负责人在任期内不能被解雇。记得上班始伊,我总诧异同事帕特里克为何总那么“吊儿郎当”?他所负责的技术岗位基本上是虚设,成天这儿会那儿议的,用半天打鱼三天晒网来形容他毫不过分。却原来他端着个“金饭碗”!难怪。

  五十人以下的企业就没这么幸运了。企业委员会“简化”成职工代表。一般自己提名候选,由职工推选产生。若无人自愿候选,便由老板指定。所以小企业的职工代表一般都比较听老板的话。加上小企业的资本小,船小好掉头,还有新注册企业在税收上的优惠等,小企业的自愿自动破产相当频繁。所以小企业职工的工作就相对不稳定些,工作条件也差些,福利就更谈不上了。

  最后说说工会与政黨及政府的关系。工会与政黨也就一纸之隔。投入政治多了,工会就演变成政黨。比如上面说到的猎人黨。法国还有一农协会,以反对“改变农作物遗传基因”为宗旨,也演变成了农民運动黨。一般来说,产业工会与左派政黨近些,雇主同盟、农协会则偏于右翼。CGT的历届工会主席差不多都是法共的政治局委员。

  理论上讲,政府是劳资间的调解和仲裁人(当然也是国营企事业的总雇主)。但由于工会与政黨各具色彩,关系就很微妙。前些年左派联合执政,就由法共人士担任交通部长。因交通部门CGT势力大,且最喜欢闹事。让法共人士担任交通部长,他的哥们总会给他点面子吧。

  写到这,突然想到能否移植“法国特色的社會主義”一词?虽然比北欧诸国尚有差距,但毕竟已不是“初级阶段”了。

  作者:马失途

对工会“软骨病”的再诊

星期日, 08月 12th, 2007

  咱们工人有力量。为啥工会就那么软弱无用?忆往昔,在其先锋队的带领下,广大劳工和它的工会无论是在改天换地还是在战天斗地的年代无不显示出其惊天地泣鬼神、气吞山河的力量,为何却在有这个法那个法庇护的今天被打回原形,重新沉沦至社会底层;被贴上“弱势群体”的标签,沦为任人宰割的羔羊?

  是被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抛弃的吗?在许多科技领域,发达国家仍遥遥领先于中國。但发达国家劳工階級的的整体状况并未与科技的飞速发展呈现“剪刀差”;

  是“蛋糕”做得还不够大吗?和1978年以前相比,“蛋糕”的尺寸已经不止翻两番了吧?

  一九七八年之前,中國是个一元社会。在理论上,劳工,企业、国家是一个完全重合的同心圆,甚至是一个概念的不同的叫法。但时至今日,朝野上下都已承认中國已是一个多元的社会,“劳资”也不再是一个避讳的概念。既然承认多元,就应允许每一个“元”都有代表其利益的组织进行博弈。但劳资博弈,天生注定资强劳弱。如果劳工们没有自己的工会,如果工会没有足够的筹码与资本抗衡,那所谓的劳资博弈无异于将劳工投入古罗马的斗兽场,难免被资本利爪撕碎、吞噬的血腥场面。斗兽场中的奴隶尚可执一柄利器与猛兽作一生死之搏,可黑砖窑、黑矿井下的劳工手中却是一无所有啊!

  明年一月一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虽然赋予了工会代表劳工与资方谈判的权力(订立集体合同),但如果资方傲慢地拒绝了劳工的合理要求致使集体合同订立不成呢?不错,劳资博弈,权力裁判。但是,第一,权力宁可资本欺凌劳工得不成体统时装模作样地呵斥一下,也不愿意看到劳资双方的势均力敌,更不愿意容忍劳工的维权伤着资本的一点皮毛。否则,实在难以解释老牌资本主义国家都不禁止的罢工为何在社會主義的中國就成了不能越雷池半步的禁区?第二,权力和资本有着天然的亲和力,它们更易于惺惺相惜,强强联合,结果使强者愈强,弱者愈弱。否则,实在难以解释为何有众多的法律仍难以根除黑矿井、黑砖窑,黑……

  咱们工人曾经有力量。当其昔日的代表完成了“华丽的、历史性的”转身后,就理应允许多元社会中的一元——而且是极为弱势的一元—劳工有其利益的代表;

  就理应允许工会有足够的筹码来抗衡资本的嚣张。否则的话,工会只能继续扮演缩头乌龟的角色:拔河比赛吹哨子,过年过节发票子,追悼会上读悼词。此话可能刻薄了一点,但却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作者:茅国雄

对工会“软骨病”的初诊

星期日, 08月 12th, 2007

  前一阵子,一些外企拒不成立工会,经媒体披露聚焦后,情况有所好转。工会的成立朝着有利于维护职工利益的方向迈出了第一步,但这第一步仅仅具有形式上的意义。如果以为成立了工会,从此就自然在职工权益的保障上撑起了一把坚实的保护伞那就太天真了。

  工会负责人首先是受雇主雇佣的职工。不用多解释,在现时资强劳弱的格局下,雇主事实上操纵着雇员“生杀”予夺的大权。工会负责人如果在职工的权益受到侵犯时胆敢挺身而出,其本人往往难逃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的下场。虽说,《工会法》规定,工会负责人在任职期间,除重大过错外,不被解除劳动合同。但不被解除劳动合同不意味着就不受其他形式的“暗算”;还有,如果雇主存心报复的话,这条规定是否有可能被雇主“歪解”为,工会负责人届满卸职之时,就是他(她)劳动合同终结之日?对此,笔者贡献一条馊主意:应该尽量选举50周岁(女性)——55周岁(男性)以上的职工担任工会主要负责人。他(她)们一旦卸任,也已届退休,为职工维权的后顾之忧可能会少些。

  不少工会负责人往往又是雇主的“重臣”,担任着用人单位行政部经理之类的“要职”。“要职”给予他们级别、权力、待遇,而工会负责人在非公企业的组织架构图中是根本没有其位置的。不难想象,当“工会负责人”和用人单位的“要职”之间发生角色冲突时,身兼二职的工会负责人自然会根据人的趋利避害的本性作出“理性”选择。这种角色冲突在身兼行政人事部经理和工会负责人二职的职工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就这类工会负责人而言,目睹侵犯职工权益的情形而三缄其口已经算是不错的了,可恶的是少数工会负责人既把持着工会负责人的位置,又津津有味地充当着雇主的打手;更有甚者,个别工会负责人在雇主的唆使下居然在法庭上与本单位的员工对垒,既是对其神圣使命的无耻背叛,也是对整个工会组织的极大嘲讽和亵渎。在此,也向广大职工呼吁,尽量不要选有“官职”的职工当工会负责人,否则既难为别人,又耽误自己。

  非公企业中职工权益的问题比较突出并不意味挂着“中”字招牌的的用人单位就是保护职工权益的天然良港。完全有可能因为有形形式式的光鲜招牌的遮挡,反而使得职工权益受损的情况更不容易暴露。就拿中外合资企业说吧。必须提醒的是,这里的“中”是“中方投资者”。中外合资企业,是资本的结合,资本的天性是逐利;是中外投资方的结合,在追求投资最大回报这一点上,中外投资者是一致的。当职工的合法权益影响到投资方的利益最大化时,中外投资方会毫不迟疑地达成某种默契,结成“神圣同盟”。在策略上,外方有时更乐于采用“以华制华”,让中方出面,自己则装聋作哑;而那些在国企中就感觉极好地以“老板”自居的中方管理者对付职工则是驾轻就熟,“不辱使命”,很对得起所拿的那份令人咂舌的高薪。更为可恶的是,有些中方管理人利用其特殊身份操纵工会的选举,使“钦定”的工会负责人成为俯首帖耳的傀儡,而职工的权益根本无从表达、诉求。身处这类企业的职工深感哑巴吃黄连- 有苦说不出的无奈。解决这一问题,要从程序的操作上严禁工会选举中的操纵、控制行为,一旦发现即予严惩。

  作者:茅国雄

工会应该成为和谐社会的支柱之一

星期六, 05月 12th, 2007

  中國的社会正在转型,从一个农业、农民为主的社会转变为工业、工人为主的社会。从一个人治的社会转变为民主和法制的社会,从一个文化单一的社会转变为多元文化的社会。

  社会的发展有四种形式,即改良、改革、变革和革命,变革是社会的全面改革,即社会的转型,中國正处在变革状态。变革状态下的社会矛盾会比较多,社会矛盾在冲突和非冲突之间徘徊,处理得不好就会使一些非冲突矛盾成为冲突性矛盾,主要矛盾如果成为冲突性矛盾,就会导致社会革命。

  中國的变革时期要求社会的各种力量在解决好各种矛盾,避免社会进入革命状态。因为革命是柄双刃剑,在破立的冲突中,会严重的削弱国力。在资源争夺成为主导政治的国际环境下,如果中國社会进入革命的状态,革命就等于亡国。因而,中國需要在变革的状态下,化解各种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諧安定。中國需要优秀的政治艺术。

  仲共建设和諧社会的号召,是符合中國国情的,是优秀政治艺术的表现。建设和諧社会的主要途径是化解社会矛盾,要使社会的各种力量都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力量,工会应该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主要力量之一。

  随着工业化和市场化的进程,劳资矛盾已经是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矛盾。近几年来,这种矛盾已经有普遍的显现,经常表现为告状、上访、怠工、罢工、游行、阻碍交通,矿难,恶意拖欠工资,体罚,非法搜身,甚至鱼龙混杂,出现打、砸、抢。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政府官员采取了掩盖矛盾和压制矛盾的方式,只是企图暂时缩小事态,不是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不是禹导而是鲧堵,这是一种且顾眼前,不负责任的方式。这种官场的方式用多了,最后必然会把社会矛盾聚集起来,把变革引向革命。

  社会需要在劳资之间寻找一种缓冲矛盾的力量,这种力量应该是工会。遗憾的是,现在的工会组织没能充当劳资矛盾的缓冲器,在劳资矛盾有激化趋势的的时候,在近几年的劳资矛盾事件中,几乎看不到工会的作用。

  面对社会的转型,工会迷茫了。当近亿农民进入工人队伍时,工会麻木,不能及时在农民工中开展工作,甚至还不认为这些农民已经是产业工人。当企业改革中发生损害工人利益,发生激烈的矛盾的时候,企业工会还在等待着上级工会或者其他上级领导的指示,不知道怎样介入,不知道站在哪一方的立场上,只得装聋作哑。

  在社會主義市场经济社会中,不能再把工会只理解为階級斗争的工具;要与时俱进。在劳资矛盾必然性的情况下,构建和諧社会的大局,要求工会成为站在工人立场上的劳资矛盾的缓冲器。

  工会首先要有明确的工人立场,能代表工人。工会的工人立场表现在工会干部必须有工人民主选举产生。在工会干部的选举中,必须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制度,要提倡竞选制。工人随时可以撤换工会干部,工会主席的撤换和任命不需要任何机构批准,工人弹劾工会主席,只需要有超过一半工人的签名。工会干部成为工人的雇员,才能保证工会干部工人立场。工会干部的收入来自会费,工人可在社会上招聘工会干部。工会的工人立场还表现在决策的提案民主表决制度。其次,在维护工人利益的基础上化解劳资矛盾,要成为工会的主要职责。在社會主義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多数的劳资矛盾是非对抗性矛盾。非对抗性的劳资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矛盾,都是由于处理不及时或者处理不当造成的。工会的主要工作就是及时化解这些矛盾,不让这些矛盾有计划的条件。

  工会理论工作要与时俱进。随着社會主義市场经济社会的建立,工人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发生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切以出卖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都是工人,包括黑领(以工为主的亦工亦农的劳动者,俗称农民工)、蓝领和白领。传统的工会只代表蓝领和部分白领,远远跟不不上时代的发展,工会必须是全体工人的代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资矛盾是必然的要产生的,工会的改革也是必然的。因为利益诉求不同。这种矛盾不只是表现在非公经济实体中,公有资本和工人之间也有矛盾,当然是局部和整体之间的矛盾,是公有资本代表方式和工人利益之间的矛盾。为了把这些矛盾控制在非冲突的条件下,只有在劳资之间使用缓冲器,只有工会能够充当这种缓冲器。

  劳资和諧也是工人主要利益所在。在社會主義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全可以避免劳资之间的冲突性矛盾。因为公有资本是资本的主要成分,劳资之间相辅相成,劳、资之间的生产关系也应该是和諧的生产关系。劳资和諧给工人提供了就业机会,由公有资本和劳动力结合产生的利润是公民整体的利益,当然包括工人的利益。企业经营的成果中也有工人的利益。这些利益当然要建立在劳资和諧的基础上,否则一损俱损。

  社會主義市场经济的劳资关系既不是资本主义的对立为主的劳资关系,也不是斯大林模式的一体式的模糊劳资关系,而是以劳资合作为主的和諧劳资关系。

  为了使工会成为构建和諧社会的支柱,使工会成为法定的劳资矛盾的缓冲器。工会应该脱离官归属,消除官僚化,回归社团性质。取消工会的单獨立法,工会章程服从社团法规。黨对工会的领导体现在对建立法规和法规修订的领导上,体现在培养黨员成为工人领袖——争取工会委员会的民主决议和黨组织的决议一致性上。在利益多元的社会中,个人不能代表黨,企业黨组织也不能代表黨,应该维护的是黨中央对总工会的领导。企业和地方的黨组织应该为为了工会的獨立性,民主性提供条件。

  现在劳资矛盾集中表现在农民工和各种资本之间的矛盾,以及企业改革中工人和公有资本代表方式之间的矛盾。为了掩盖和压制这些矛盾,把农民工排斥在工会之外,取消改制企业工会的维权活动。一些企业工会也没有按《工会法》来组建,也没履行其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企业领导任命企业黨委成员或企业领导中的副职兼任工会主席现象比较普遍,这样的企业工会是不合法的。这样就毁坏了工会的形象,同时也毁坏了仲共的形象,是在制造矛盾,激化矛盾,与构建和諧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

  如果工会能够成为和諧社会的支柱,就不会使非冲突的劳资矛盾发展成为冲突性矛盾,还能使已经冲突的劳资矛盾化解为非冲突型的矛盾。我们不能幻想消除劳资矛盾,更不能掩盖或压制这种矛盾,组织工人进行有序的,合法的抗争,就是化解矛盾的有效方式,应该是工会的主要职责。另外,工会在参政和参加企业制度的制定过程中,要站在工人立场上,力争避免法律和制度的缺陷造成的劳资矛盾,对社会的不和諧因素防患于未然。

  在社會主義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的主要工作既不是階級斗争,也不是只是工人的福利代言人,是劳资矛盾的主要协调者,和諧社会的主要支柱之一。

  现在出现的主要劳资矛盾有两点,一是农民工和各种资本之间的利益矛盾,二是企业改革中新产生的工人利益和公有资本代表方式之间的矛盾。

  现在最需要工会的是农民工,因为他们遭受的利益侵害最严重,但是,组建黑领(农民工)工会不符合和諧社会的要求,因为那会造成社会更严重的分裂。工会的目标应该是优化农民工的生存状态,在尽量短的时间内,使黑领变成蓝领,消除农民工的阶层定位。另外,农村的改革必然会使土地集中使用,现在的农民工脱离土地是必然的,农民工现象只是暂时的现象,农民工阶层是一个暂时的阶层。由于农民工具有流动性较大,季节性强,从业的连续性差的特点,他们的会员证应该得到各地各企业的承认。在企业的基层,现阶段可以成立农民工的工会小组,甚至可以成立以车间(工区)为单位的农民工基层工会,这样可以集中特点和资方打交道,有利于及时消除劳资矛盾。

  广东兴宁大兴矿难表明,矿难是劳资矛盾无限发展,矛盾激化的产物。矿工几乎都是农民工,由于没有工会,他们没有力量同官商勾结的资方进行利益博弈。工人需要养家糊口,资方需要利益最大化,在这对矛盾中间,没有一个起协调作用的力量,不能形成利益共同体,最后无限强势的资方利益牺牲了工人的生命,导致矿难。如果工人有知情权和话语权,绝不会发生这种用命换煤的惨剧。工人没有工会,就不会有知情权和话语权。如果有站在工人立场上的工会,组织工人履行工会对安全生产的监察权,资方的利益就会让位于“安全第一”的原则,就会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创造出安全生产的条件,避免矿难发生。工会缺位,是兴宁大兴矿难的主要原因。

  在企业改革的过程,职工、企业、国家的利益本来就有一定的矛盾,由于一直没有优选出公有资本的代表方式,出现了第四者利益,即管理层利益,增加了企业中的矛盾。由于管理层利益以强势的权力方式出现,不同程度地侵害了其它三者的利益。企业改革中出现了多方利益的博弈,由于法制不够健全,这种博弈一时还不能有一个科学的完善的规则。在这种情况下,工人的权力的弱势地位造成了对工人權利和利益的严重侵害。这时候,工人就更需要工会来代表他们的利益,以集体的力量改变权力的弱势地位,削弱第四者利益的强势,保护其它三者的利益。

  铜川、阜新矿难表明,矿山负责人为了追求绩效,也就是为了升官发财,拼命超产,破坏了安全生产系统各个环节的平衡,导致矿难。错误的公有资本的代表方式形成了第四者利益,第四者利益已经凌驾于安全生产的原则之上,也就是凌驾于工人生命安全之上。如果公有资本的代表方式不是精英主义的方式,而是民主的方式,使工会成为公有资本的代表之一,职工利益和第四者利益就有了博弈条件,安全生产是职工最大的利益,工会就会使用法定的安全生产的监察权,阻止危险的超产,避免矿难发生。铜川、阜新等矿难的发生,是错误的公有资本代表方式和工人利益矛盾激化的结果,是工会安全生产监查权缺位的结果,也就是工会弱势的结果。

  频发的矿难,只是工会缺位,工会弱势的典型表现之一。在步入工业社会的过程中,各行各业的劳资矛盾都会逐步显现出来,需要工会来协调劳资矛盾,需要工会成为社会和諧的支柱。

  最平稳的办法是改造现在的工会,使其尽快适应近亿农民成为产业工人这一现实,尽快适应企业改革产生的新的劳资矛盾。是否可以探讨农民工入会和参加工会活动,缴纳会费的灵活性?探讨在从事高危险生产的企业设立工会领导下的工人安全生产监察委员会?探讨工会(职代会)成为公有资本的代表?总之,原来工会要与时俱进,通过改革,成为和諧社会的支柱。否则,社會主義市场经济中的必然的劳资矛盾以及在构建和諧社会时需要劳资矛盾缓冲器这一政治需求,会孕育新的工会,来代替原来的工会。

  作者:俞愚

西方工会有力量

星期一, 08月 14th, 2006

  “工人階級的解放应该由工人階級自己去争取!”——卡尔·馬克思

  刚刚过去的几个星期,欧洲,同一天发生了两场民众与政府在街头叫板的“全民運动”。这就是发生在法国上百万人罢工罢课和由英国11家工会联合发起的150万地方服务业人员大罢工。相同的原因:改革。人们戏称,现代资本主义诞生的老巢——欧洲真的要沸腾了。

  事情或许来的有些巧合,去年,相同时间,法国的巴黎和英国伦敦为争办奥运处于胶着状态时,国际奥委会实地考察团抵达巴黎,适逢法国举行全国大罢工,正当法国的政客为了恭维奥运考察团的先生们说着言不由衷的话语时,英国《泰晤士报》“恰到好处”地发表了一篇关于法国工运问题的文章,并言称“正在法国发生的大罢工或许敲响了巴黎申奥的丧钟”。不错,伦敦最终以4票战胜巴黎。时至今日,法国市民仍然对关键时刻拿罢工说事的英国人耿耿于怀。

  伦敦,一位正在驱车亲赴郊区垃圾场“送货”的妇女嘴里不停的嘟噜:“简直是疯了。上个月全市清洁工刚刚罢了两天的工,这说来又来了。整个楼道里已经臭气熏天。”而在法国,人们大惑不解的是,这原本还不到法国人“揭竿而起”的高峰季节——10月,法国国民议会复会讨论预算的时候,法国到底怎么了?

  今天,当我们用异样的目光审视西方国家此起彼伏的工人运动时,当全球最大的商业零售寡头沃尔玛对企业建立工会说“不”时,当中國企业家们走出国门遭遇工运而找不到丝毫感觉时,耳边仿佛再次响起“咱们工人有力量”那首曾经激励过整整一代人为之奋斗的歌声,尽管重新拾起的记忆里仿佛平添的是一丝苦涩。

  ■美国版的广场事件

  “五一国际劳动节”,缘源于美国版的广场事件。今天,我们重复这个故事,对于了解西方工人階級和他们的工会仍然有着特殊的意义。

  1886年5月1日,美国芝加哥城的人们走上街头,为争取8小时工作制摇旗呐喊。就是这一天,和平游行的工人们忽然遭遇一支警察队伍,在没有任何先兆的情况下,警察开枪打死2人,重伤6人。随后,群情激奋的人们开始重新积聚力量于海马克广场。5月4日,当聚集在广场的人群开始解散,只剩下几百人的时候,突然涌来100多个警察驱赶广场上未散尽的工人。就在这时,不知何人向警察扔了一颗炸弹,炸死7名警察。警察马上向闻声逃散的人群开枪,打死11名工人,伤者不计其数。由于无法找到投掷炸弹的人,广场运动作为一个整体事件,成为政府打压工人运动的绝佳口实,芝加哥城一度笼罩在警察密捕工运领袖的阴霾中。当地知名社会活动家、同情工人积极分子无一不遭盘查,甚至被直接投入监狱。

  虽然最终也没有搞清炸弹出自何人之手,但检控官把工人集会和投掷炸弹看作“一回事”,即使没有主犯,也要把广场集会组织者的“合伙谋杀罪”做实。其中4个最活跃的工运积极分子被判处以绞刑,1887年11月11日,阿尔波特——这位擅长鼓动演说的理论家,站在绞刑架的高台上刚开口说:“必须倾听人民的呼声……”脚下活门啪地一下打开,身体骤然悬空,脖颈勒紧,话被掐断了!

  当年,为悼念被政府当局以“莫须有”罪名砍掉脑袋的工运领袖,70余万人口的芝加哥市,50多万人参加了在瓦尔德姆墓地举行的葬礼。为工人运动殉道者建立的纪念铜像花岗岩基座上,醒目地铭刻着在绞索套进脖子的时刻,著名社会活动家奥格斯特发出的声音:“那样的时刻一定会到来,我们的沉默比你们要扼杀的声音威力更为强大。”

  这就是五一节的由来。馬克思此前曾明确指出,“对这些伟大的社会试验的意义不论给予多么高的估计都不过分。”值得一提的是,时至今日,虽然人们可以用各种方式公开纪念120年前海马克广场死去的工运领袖,但美国政府并没有公开平反这些工人运动的政治殉道者;相反,芝加哥警局内仍然树立着看上去像是哀悼海马克广场殉职警察的纪念碑。

  ■如今的西方工人階級

  时过境迁,西方的工人階級似乎在一夜之间开始阔气起来。不,用“牛气”来描述今天西方国家工人階級的状况可能更妥帖一些!德国流行这样一个笑话,问:换一个灯泡需要多少个工会会员?50人。为什么?工作合约里写明的。

  这是一个港商在英国开办公司时的遭遇。去年底,一雇员在粉刷涂料时稍不留神从1米多高的墙上“滑”了下来。好在只是崴了脚脖。事后,粗通当地习俗一二的马老板,非常“慷慨”地为员工送去500英镑慰问金,并让员工安心养伤。员工称,能够享受在家休息的福利看上去不错,不过,他还应该向组织(工会)汇报。这似乎也无大碍,马老板想。

  很快,工会派来律师找上门来,并开列出包括不限期带薪养伤、一次性抚恤金和终身雇员等一系列西方制式的“会员待遇”项目供马老板选择。当然,工会律师临走也不忘向马老板交待工会在以往处理此类事件的“经验”,比如,按老规矩派其成员长期在公司门前蹲守,或许还要依据相关劳工保护法与这位港商在法庭上混个脸熟。在这些国家,不要说公司门前驻扎几个扯着布条横幅的工会会员,就是听说该公司因所谓“社会责任”正与人打官司也没几个人能受得了。谈何做生意?而西方司法体系的繁杂,一场官司下来耗个三五年是常事。在这期间,公司不准开除员工,雇员可以不工作,但工资福利少一个子也不行。

  最近,美国媒体又披露了一个案例,纽约一位教师因在课堂上发表种族歧视言论而被停止工作,从诉讼开始到最终解雇这位教师用了15年时间,这位被指控的教师在这期间还领取了70万美元的薪水。而美国加州为解雇一位不称职的教师,仅律师费就花了30多万美元。由此,人们可能已经不会对故事的结尾感到吃惊了,那位“崴了脚”的工人已经通过“组织”成为马老板手下唯一无需按厂规干活的终身雇员。

  一个曾经的工会会员曾这样总结自己的经历:多年奋斗后,我已脱离劳工阶层,也不是工会会员了。当我属于弱势人群时,我受到工会保护,一直心存感激。工会的存在有利于社会安定,有利于平衡各方面势力。工人在工会的帮助下,工作和薪酬稳定。不过,工会为其会员提供的“温室”环境,何尝不是一种大锅饭?然而,这个世界上原本就不存在完美无缺的社会制度。

  ■力量来源于工人选票

  在整个19世纪,甚至在20世纪的大多数时间里,世界工人階級凭借坚忍不拔的意志迈过一道道的艰难“栅栏”、历经的磨难举不胜数。1935年9月8日,主张实行“民主社會主義”的美国总统候选人、前路易斯安那州州长休伊·朗被利益集团雇佣的杀手暗杀;1968年4月4日,世界最年轻的诺贝尔奖得主、美国著名的人權领袖马丁·路德·金在“我有一个梦想”中被罪恶的子弹夺取生命。

  1964年,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后的100年,美国总统约翰逊在其第一部民权法签字仪式上宣称,“今天的这部法案,如果没有工人和工会的长期努力,是不可想象的。”正因为工人階級靠“自己的事情自己去争取”那种坚忍不拔的精神,工会能够在权利与资本结合的缝隙中顽强的存在下来,使社会在一种不自觉的状态下潜移默化出一个工会力量共识,工会力量的震慑作用使雇主们在劳工问题上(至少在表面上)变得谨小慎微起来。

  但正如人们所看到的那样,在现代民主国家里,游行、示威、罢工——这些从街头发出的声音,在大多数时间里并非能够撼动政客的脑袋。其实,政客们真正惧怕的还是制度,现代民主制度和工人階級的“组织性”,使工人们手里的那张选票“含金量”大大提高了。

  用选票给政客们的大脑上紧发条,在大多数时间里也还是管用的。选票,尤其是选票的“组织性”,使政治家对工人利益不敢掉以轻心;选票,使立法者不敢罔顾工人的声音而自行其是。

  西方的政治固然是选票决定屁股,接下来还有屁股决定大脑,大脑还要为选票服务,为选民们的下注负责,这就是现代民主政治制度的游戏规则。最近我们看到,希拉里撮合国会山上的议员们成功阻挠了阿联酋迪拜港口公司获取美国港口运营权的计划,这其中多数带头反对的议员都曾拜过美国国际港口工会的山头。

  在美国,工会成员的大多数一直是民主黨的忠实票友,也是民主黨的票仓,美国工会能直接或间接影响到的选民高达3000万。在一个或因几千张选票就有可能决定总统宝座归属的国家,面对全国遍布着基层组织的工会,并拥有经验丰富的“职业说客”和选举期挨家挨户的“敲门”战术,谁敢小觑工会力量?2004年的总统大选,仅劳联—产联工会助选的“软钱”就烧掉一亿多美元。民主黨的铁杆票友劳联—产联主席约翰·斯韦尼打出的口号是:“现在到了团结起来支持一个人,一个领袖和一个候选人的时候了。”虽然,工会支持的民主黨总统候选人克里最终并没有赢得这届大选。

  诚然,工会组织发出的声音并不总是一致的。最近,劳联—产联对美国国会提出的客工计划进行了猛烈抨击,而另一个劳工组织ServiceEmployeesInt’ lUnion则发表了相反的声明。但尽管如此,工会作为一种力量,在西方政治舞台“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政黨轮换中产生的那种错综复杂的蝴蝶效应确实值得思考。研究西方工运问题的英国人詹姆斯·哈金就称,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上一次美国大选中,布什的胜利多少是因为在“工人们看来,他的德州土话说得比克里更动听。

  ■工人階級没有祖国?

  工人运动的经典理论认为,工人階級没有祖国。早期的革命家也常常拿工人階級“一家人”说事。现实完全不是这码子事。目前的西方工会看上去更像一个不谈理想、不关心社会问题、什么主义都不讲的组织却是不争的事实。他们在大部分时间里考虑的只是自己的肚子,工会本身亦已脱胎为一个受制于自己肠胃、用“下半身”思考问题的组织。

  人们已经注意到,近来西方工会对中國制造特别关注,对来自“穷哥们”辛辛苦苦生产的中國制造毫不留情地大加鞭伐。去年12月,南非总工会周年庆典上,与会者们曾在工会领袖的鼓吹下齐刷刷地脱去红色工会T恤衫,因为有传言称这些衣服来自中國制造。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下的“歪打正着”。这是发生在珠三角地区某台资企业的故事。往常,在这里打工的人们每天十余小时工作得到的薪酬相当于“一天三碗方便面”。一天,公司突然宣布涨工资,一涨就是原来的一倍多。激动不已的工友们先惊后闷,莫非天上真掉“馅饼”?后来得知,根本不是老板屡屡跑去教堂赎罪的结果,原来是德国一劳工组织在为中國劳工“维权”。德国的这家工会认为,这家台资企业工人薪酬福利大大低于国际通行的社会责任标准,由于这家公司是德国某著名公司采购链上的一个节点,严重影响了该公司在国际上的声誉。

  这事确实来得有些唐突。可事实就是这样,来自欧洲的要挟,歪打正着地为我们的工人足足又加了“三碗方便面”!然而,现实中的西方工人階級并不认“自家人”这个茬,如果中國工人的“血汗”不影响西方人的肠胃,穷哥们的肚子叫的再响,他们也不会为此不安的。

  ■争夺“被剥削权”俨然成为现代西方工人运动的一部分

  众所周知的一个事实是,西方民主下的选票政治已经成为全球贸易摩擦不断升级和多发的一个主要原因。反对自由贸易最积极的就是这班先富起来的群体。人们如果还有印象的话,美国劳联—产联组织曾联合26家纺织、钢铁公司组成“中國货币联盟”,向美国政府提供了一份长达几百页的文件,要求美国政府根据国内贸易法301条款对中國进行调查,并实施制裁。

  西方人的幽默在于,任何试图将“剥削”外包到其它国家的企业,都被视为西方工人階級的“敌人”。中國劳工的薪酬与西方工人相比犹似“牙缝中的肉末”,他们也要毫不怜悯地吞掉。比如,西方一些大公司近年来或只因躲避工会这样简单的原因,而将工作外包到亚洲那些拿工会作花瓶的国家,这原本是资本的本质所决定的,但西方人却不这样认为。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西方工会组织能够上得了台面的“理论”是,资本对西方工人的剥削由于成本高,资本家榨取的剩余价值相对来说就少;相反,全球化使资本往往流动到更容易获得剩余价值的贫穷国家,方便了资本利用当地有其名无其实的工会组织更多地榨取工人血汗。他们举出的例证是,美国纺织工人小时工资能拿到二三十美元,而亚洲诸国同样的工作在生产条件十分恶劣的情况下,理论上应得的十几美分还经常被七折八扣。这就是说,西方的工人们似乎更愿意让资本留在国内接受剥削。换言之,争夺“被剥削权”俨然成为现代西方工人运动的一部分。

  ■当中國企业遭遇西方工会

  当中國企业走出国门面对西方工会运动时,企业家们颇感困惑地发现,这些国家的工人们并没有因为这是来自社會主義的投资而感动。一度被秘鲁工会“忽悠”得心灰意冷的首钢秘铁,就是一个中企海外遭遇工运的经典。

  首钢秘铁公司是首钢集团上个世纪90年代初斥资1个多亿美元收购秘鲁铁矿后形成的我国在南美洲最大的生产型企业。首钢入主秘铁后,对秘铁工会组织的“热情”不敢掉以轻心,把他们的头头脑脑们邀请到北京参观访问,感受中國工人階級的幸福生活。这些工会领导人返回秘鲁后,提出按照社會主義制式为员工增加福利。而首钢的高管们倚仗着国有企业“家大业大”的功底,一次性同秘铁工会组织签订了包括首钢秘铁职工及其家属全部享有免费医疗、教育、住房等一揽子福利供给协议。

  如果事情仅此为止的话,首钢海外的“社會主義”大手笔还算是不错的。遗憾的是,秘铁工会的“忽悠”远没有结束,西方工会也远不是一个长年累月只会组织工人“搞拔河比赛、下下棋”那样的皮包组织。就在首钢接手秘铁后,工会组织与中方管理人的冲突就没有间断过。工人们不断“有组织”地向当地行政管理当局告发,首钢秘铁“顽固”地按“东方模式”使用过时的设备,而由于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致使矿区事故频发。

  没辙,首钢秘铁屡屡被当地行政执法部门开出巨额罚单。其实,这些事情只要不出人命的话,原本在国内是没有人会较真的,甚至于出了人命也很快会被我们的企业家们摆平。而首钢秘铁最近一次导致整个矿产加工和矿产品运输线全部停摆的罢工,直接的后果是350多万美元“打了水漂”。当然,首钢秘铁最终要满足工会提出的部分要求也是少不了的。

  有人问,政府的角色是什么?这个问题有意思。现实中,政府在解决劳资双方纠纷中扮演的角色确实十分微妙。在非洲和南美的一些新兴市场国家里,政府对资本的渴望一点也不比我们差。不过,一旦发生“工潮”或闹出点什么动静,政府官员比谁溜得都快。比如在战乱不止的苏丹,当地政府大唱苏中能源合作的高调,你只要有钱,我一切都答应你。但当中企经营的油田遭到武装分子袭击或发生劳资纠纷时,他们全然一副“一筹莫展”的模样。若要请当地政府出面,他们还会狠狠地敲你一笔“竹杠”,使问题变得更为复杂。

  ■沃尔玛的“全球惯例”

  在很多情况下,西方工会也并不总是那么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按照美国的法律,只有51%以上的非管理人员雇员秘密投票同意,才能够组织工会。在投票之前,雇主有权用各种合法的方式去劝说雇员投票反对成立工会。也正因为如此,美国企业主花在阻止工会成立上的钱每年高达几十亿美元。工会组织对全球最大零售商沃尔玛的无奈颇具代表性。

  “不建工会是我们的全球惯例!”这是一个在全球拥有160万雇员的沃尔玛另一个“金字招牌”。工会出什么牌都行,在我的地盘上就得按我的规矩来。这就是沃尔玛。即便是在工会势力强大的北美,沃尔玛也不为之所动:位于得克萨斯州的一家沃尔玛车间的工人通过表决欲加入工会,但不久就都丢掉了饭碗;沃尔玛在加拿大的一家商场刚刚取得成立工会资格,沃尔玛很快做出关闭这家分店的决定,理由是业绩不好。不过,最近有消息传出,美国一工会组织正与世界其他工会组织协商,迫使沃尔玛在工会面前就范。

  沃尔玛发表的一份声明称:“在美国,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工会这种形式对沃尔玛是不合适的。当然,任何员工都有权选择是否加入工会,但所有人都自动放弃了。”如何放弃?诺布尔在沃尔玛的一个轮胎和润滑油车间工作,与其一起工作的有17名青年工人。他们聚在一起讨论的话题不外乎工资低,福利差,不给上保险等等。“我想唯一能让他们听到声音的办法,就是成立工会。”诺布尔像“地下黨”般地说服了其中的8个同事,申请成立工会。在美国行业工会的帮助下,他们终于争取到了表决是否组建工会的机会。

  然而,沃尔玛总部很快派来几个劳工专家。这些受雇于沃尔玛的劳工专家们称,工会看中的不过是你们交纳的会费,他们能给你们涨工资吗?能给你们上保险吗?一句话,工会的目的是整垮沃尔玛,使你们最终丢掉饭碗!结果是,两名大学生愤而辞职,几个为生计所迫的单身母亲不敢出声,公司又“及时”炒掉了一名工会支持者,并从其它部门转了6人到这个车间,最终以17票反对1票赞成结束了这场被公司高层称之为的“乱局”。

  大不幸的是,沃尔玛在盯上中國机会的同时,“坏毛病”也带进中國。在沃尔玛的大脑里,中國工人是最容易满足的群体。他们不仅敬业,而且任劳任怨。尽管,在沃尔玛工作的近3万中國员工的大多数,对自己“每小时3元左右”的工资水平早已牢骚满腹。

  关于工会,沃尔玛言称,它不会准许工会在其店内运作,而宁愿直接与员工接触处理他们的问题。沃尔玛给出的理由是雇员“并没有提出要求。”按照我国的法律,外资企业不建工会,将会受到处罚。不过,时至今日似乎还没有任何一家外资企业因此而被处罚过。相反,在中國,由工人发起成立工会或因企业不成立工会而被起诉的事情闻所未闻,工会主席因替职工说话而丢掉饭碗的倒不少。更何况,某些地方政府的官员们满脑子招商引资,谈到外资就激动的死去活来,哪有人再去管工人階級的“闲事”。

  ■亚洲商人的智商

  亚洲商人的智商绝不亚于沃尔玛人。近年来,西方工会组织虽然从未间断对来自亚洲商人在美欧国家办企业的“骚扰”,但成功率不高。来自亚洲的企业家们深知美欧工会的“厉害”,他们在对沃尔玛拒绝工会的“窍门”领会贯通基础上,大多把投资集中于美欧国家工会组织相对薄弱的地区。

  具有亚洲特色“拒绝工会”之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包括给工人们时常放一些令人反感的工会暴力录像,此种“洗脑法”,原本可是沃尔玛的“专利”。我们看看这些“洗脑”教材就可窥一斑:上个世纪初,灰狗长途客车公司司机罢工期间,个别工会成员拿旅客生命当儿戏,对未停运的客车包括枪击在内骚扰了50多次;1993年,联合矿工工会罢工,一位獨立承包商因继续给雇主提供合同规定的服务,被罢工者活活打死;1997年,联合包裹速递公司罢工,一位选择不参加罢工的司机被工会会员用刀捅死等等。

  由于美欧企业工会会员的报酬比非工会工人高20%左右,其它福利津贴也要多2—4倍。比如说,美国企业中85%的工会会员有医疗保险,相比之下,只有57%的非工会会员享受此项殊荣。来自日本的企业家们就让他们雇佣的工人与同类企业工会成员享受同等待遇,以体会日企的“温暖”。同时,日本在美国的公司还刻意营造一种使工人们感觉平等的企业文化,制造一种“进了这个门”都是主人的假象。比如,本田美国公司的所有员工穿同样工作服,同一食堂就餐,老板也不例外。

  中國海尔在美国投资的公司,坐落在南卡罗来纳州离哥伦比亚市不远的一个被称之为坎登的小镇。这里因海尔的到来而命名了一条“海尔路”令当地华人颇有些颜面。海尔之所以选中这块宝地,与南卡罗来纳州没有强大的工会势力很有些关系。南卡罗来纳州工会成员不足就业人数的2%,是美国工会势力最薄弱的州之一,因工会引发的停工率在美国最低。

  ■上街的理由不复杂

  虽然,现在多数工会组织过去那种“不平则鸣”的感性冲动已经大大收敛,但人们丢下手中的工具、甚至到街头呛声的“浪漫”依然故我。底气最足的就是公共事业部门的政府雇员工会组织。美欧国家工会成员总数占全部劳动力总数稍高于10%,而公共事业部门则有近50%的员工是工会会员。一旦工会想搞出点动静,城市秩序想不乱都难。

  2005年岁末美国纽约捷运工会组织领导的罢工,理由非常简单:为员工争福利。纽约捷运员工的福利和薪酬就以美国的标准也是很不错的。此次劳资分歧的焦点主要是养老金这块。捷运工会认为,在涉及工薪等新合同谈判中讨论养老问题本身是不合法的;而捷运公司表示,考虑到日后或可出现的财政支出障碍,有必要把养老金支出在新合约中一块儿算清。好,既然谈不拢,罢工!这就是工人领袖所称的“为尊严而战”。

  在亚洲,韩国人的街头文化已经带有“搞笑”性质。在首尔,如果有一个周末街头无人呛声的话,人们反倒有一种要出什么“大事”的感觉。一个韩国人走着路挂个牌子甚至在自行车上扯一块布条就可以到街上“溜达”几圈,既不用请示,也无需向谁报告,更不用担心警察找麻烦。

  其实,不仅仅是劳工,趁势粉墨登场搭便车的群体,已把西方街头文化搞的有些面目全非了。比如今年3月,当法国的工人和学生们走上街头抗议新劳工法案之际,法国的妓女们也开始走上街头。她们打着抗议政府实施“禁街头拉客条例”的旗号,怒火冲天般地走上街头争取“权益”。妓女们高举的条幅上写着:“你们跟我们上床,却投票反对我们!”来自非洲的一个职业妓女认真的说,这不是忽悠,妓女与其他人同样应享有劳工权益。

  当然,在这些国家,包括像争取每小时几分钟撒尿时间在内的这种“小事”,都有可能把工人们赶上街头。示威、罢工、罢课,人们用何种方式来发泄自己的不满,只要法不禁止,原本就不需要太多理由。即使“轰轰烈烈”的背后只是为了自己的肠胃也罢,反正走上街头总比憋在肚子里来得痛快些吧。

  ■迈向和諧的通途

  世界上从来没有救世主,劳动者也不指望雇主的慷慨,只要法律承诺的部分不被打折扣就已足矣。社会中原本就不存在所谓“完胜”,显然,劳资利益博弈绝非一种零和游戏。

  馬克思从来就认为,建立工会和工人階級真正的当家作主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劳动者指望资本家发慈悲比天上掉馅饼的概率都低。断不然,馬克思绝不会从心底发出“工人階級的解放应该由工人階級自己去争取”的呐喊。相反,在一个什么主义都不讲的社会里,没有民主政治和博弈机制的建立,没有资本权利和劳动权利的完善和制衡,没有官权与民权的平衡,精英、权贵与资本的苟合只会加剧社会矛盾的冲突,直至把社会推向不可调和的深渊。

  在这里,代表劳工利益的工会在其中扮演着一个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有的前提必须是:工人力量足够强大到让他们的东家能够与他们坐在一起谈谈,而不是启动国家机器。

  历史在反复验证这样一个事实,一个正常社会,显示社会自我修正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来自街头示威和罢工者的那些杂音;相反,如果连工人階級的声音都惧怕发出的话,支撑这个社会正常运转所依靠的力量,就没有多少可供选择的余地了。这就像在一个社会中是多建教堂还是多建监狱这样的傻瓜选题。

  作者:盛立中

《工会法》要硬起来

星期二, 10月 23rd, 2001

  中國工会的腰板似乎要硬起来了。

  给它注入钙质的是今年8 月底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这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修正案(草案)》经过初审,现已进入征求意见的阶段。

  此修正案草案的中心是为了突出和强化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特别是在其中增加了“法律责任”的条款使工会法不再是某些人眼中的“棉花法”,以后对于那些不把它当回事并胆敢违抗它的人,它是可以变成让人害怕的鞭子的。

  由软软的棉花变成坚韧的鞭子,这其中的时间跨度是半个世纪。(我国第一部《工会法》是1950年由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1992年曾经作过一次修改。)

  《工会法》落伍了

  《工会法》修改实施后的近十年,中國大地发生了沧海桑田的变化。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春生的话来讲就是,《工会法》修订实施以来,由于社會主義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变革。

  在今年9 月中旬南京的第6 届华商会上,朱镕基总理用事实说明了此深刻变革,他说,1991年时,国有经济占整个国民经济的55% ,集体占35% ,外资和个体私营才占10% ,而现在是三分天下,国有占三分之一,还在减少,集体占三分之一,非国有经济占三分之一,还在增加。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如果在“与时俱进”的今日馬克思的这句经典名言还未过时的话,那么在经济关系发生如此深刻变革的时候,是该修饰一下上层建筑了。

  有媒体透露,其实早在1998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已将《工会法》的修改工作列入立法计划。在2001年3 月的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于小文等34名代表以现行《工会法》已不适应变化了的情况需要,建议修改“工会法”有关条款。

  可以想见,这期间是各种力量进行激烈博奕的阶段。中國工会的意见之所以能够最终占上风,并促成此次修正案草案的出台,实在是现实的严酷所致,实在是有良知的人们看不下去的缘故。

  资本的魔性已经扩张到了让人触目惊心的阶段,非要控制不可。中國改革开放20年,经济获得了快速增长,国力得到很大的提升,各种资本功不可抹。但资本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其噬血的一面也越来越狞狰。

  由于现行《工会法》和其他相关法规的软弱无力,工会在维护职工权益上的力不从心,一些外商企业、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无视有关法律的规定,私招滥雇工人,不与职工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强迫工人长期加班加点,任意打骂工人、随便开除工人成了家常便饭。

  有的还任意拖欠、克扣工人工资,据在建有工会的单位统计,去年全国共拖欠职工工资366.9 亿元,有的拒绝为职工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金,有的不为职工提供必要劳动保护设施,致使重大伤亡事故频繁发生。这些行为不仅严重侵犯职工和工会的合法权益,还引发了大量群体性事件。

  资本在这些地方完全失去了人性,魔性在膨胀。它肆无忌惮的行径已经引起越来越多的人的愤慨与指责。

  在今年3 月份的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不少代表表达了他们的愤慨。四川省代表高显明说:“我要为民工说句话。”据他讲,四川民工一年有20多亿元合法的劳动报酬被工头克扣、侵吞。来自浙江金华的代表郑尚金说,由于企业恶意拖欠职工工资,每逢年关当地各级政府都要抽调大量人力去搞“追薪行动”,劳动部门变成“讨债公司”。

  一些地方首脑也受到感染。广东省长卢瑞华在香港讲了一番话,他痛斥少数在广东投资的台商,说他们是见利忘义,违法经营,不把工人当人看。

  就是在台湾那边,也有同感。这次《工会法》修正案草案正在初审期间,台湾的媒体就迅速作了报道,一家媒体的题目是“台商注意了!中國工会法将有变革”,只有心虚的人才会有此反应。

  无论是为了贯彻落实江澤民的“叁個代表”思想,还是为了维护起码的社会公平与正义,让国有下岗职工、进城的农民工这些为中國的改革已经付出极大代价的弱势群体稍有补偿,都必须遏制资本的魔性。

  这种遏制不是以牙还牙,不是以暴易暴。这种遏制是有理性的约束,有法治的规范,努力让资本在合乎人性的轨道上运行。而修改《工会法》,让这部保护工会和工人的法律具有刚性,具有可操作性,当然就是首先该着手的大事了。

  维护职工的权益,这是工会的安身立命所在。但对中國的工会来说,在现实中还存在比这更重要的使命。

  在这次《工会法》修正案草案初审期间,有不少委员表达出了一个共同的忧虑:我国虽然共有工会会员一亿多人,但还有一亿多以工资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职工没有被组织到工会中来。

  一亿多工人处于无组织状态,这是一件让政府不能安寝的事情。

  戴证良委员说,在工会的工作中,应该加强工会的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地把职工团结到工会中来,以保证其会员政治上的正确性,要避免“同乡会”、“打工者协会”之类的组织出现。

  万绍芬委员说,工会法再不修改就不能适应社會主義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新情况和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的新变化;工会组织将难于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并越来越减弱和失去对广大职工的凝聚力、吸引力,甚至出现非法的工会组织。

  蔡仁山委员说,工人階級始终是推动中國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基本力量,工会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江澤民同志“七·一”讲话讲到加强黨的基层组织建设时曾告诫说“基础不牢,天动地摇”。如果不重视提高工人階級的社会地位,恐怕也有可能出现同样的危险性。

  委员们的这些忧虑在政府那里更甚。近些年来由于改革的配套措施未能及时跟上改革步子的缘故,改革进程中一些被隐藏的负面效应开始浮出水面,工人聚众闹事此起彼伏,獨立工会呼之欲出,鍅耣功借此兴起,一时国内风雨欲来,政府高层颇为头痛。

  广东省政府的一名高级官员说,现在国际国内形势那么复杂,西方敌对势力和国内的“鍅耣功”一直在与我们争夺群众,你不去组织群众,有人会去组织,他们自己也会组织起来,那样就会威胁到执政黨的领导地位。所以我们必须主动去组织他们,起到“凝聚群众,占领阵地”的作用。

  话虽这么说,真正做起来谈何容易!共產黨当年为了将工人组织到自己身边,不知道有多少人流了鲜血,丢了性命。现在虽然不用流血牺牲,却也不容易。广州市天河区的一名工会干部就向人诉苦:我们现在是哀求那些老板们成立工会!

  现行《工会法》的软弱无力令基层工会人员的工作热情降至零度以下。要想完成“凝聚群众,占领阵地”的任务,修改《工会法》,增加该法的执行力度,势在必行!

  政府该抽身而出

  修改《工会法》,只是维护工人權益必要的一步,真正的关键在于政府的态度。

  WTO 要来了,政府是喜忧参半。喜的是经过15年的长途跋涉,终于跨进了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门,再也不怕“帝国主义”的封锁了;忧的是此后的游戏规则不再由自己单独制定,自己的手脚再也不可能像以前那样伸展自如了。

  游戏规则更多的体现在政府对经济的控制与干预上。这其中就包括政府在处理劳资纠纷上的态度和手段。

  在计划经济时代,劳资纠纷虽然存在,却被隐藏着。工人階級是国家的主人,工厂属全民所有,工人与工厂连为一体,“厂兴我荣,厂衰我耻”,工人与工厂之间没有矛盾,有的只是共同的命运和利益。

  这种格局的形成是由于在那时,国家对工人统包统管,每个企业或事业单位都被办成一个小社会,铁饭碗、大锅饭、高福利使工人成为国家的“贵族”階級。

  自然,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会也就与工厂的行政方面没有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黨政工团齐抓共管”这样的字眼频频出现在各种动员式的文件和标语中。

  此种体制下的工会在工人的眼中无疑是有一定距离感的,工会和黨政绑在一起,工会干部同黨政干部一样是有一定级别的领导。

  工会名义上是工人的组织,代表工人的利益,但实际上是受黨政的委托来协助行政管理工人的,工会变相成为行政部门的一个组成部分。

  据统计,1993年全国各地区各级工会有专职干部近五十万人,其中只有七万人是由工会经费开支的人员,其他人的工资、奖励、补贴均由所在单位行政支付。劳动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亦与同一单位职工相同。县和县以上工会干部属於国家干部,可以办理离退休,其待遇与同级国家干部相同。

  美梦易碎。在中國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正是工人这个昔日的“贵族階級”首先尝到了苦头,铁饭碗被打破了,大锅饭吃不成了,高福利也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下岗再就业,每月领取一两百元的生活保障金。

  国有企业在萎缩,私营、外资企业在兴起。后者可不像前者那样“温情脉脉”,虽然一样也是在为社會主義市场经济作贡献,但他们在追逐金钱方面显然比国企要有冲劲得多,在发放金钱上又要比国企严格得多。工人在这里已经不是什么“主人翁”了,只是一个个创造效益的机器。

  一个天然地要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一个天然地希望改善自身的境遇(包括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条件、心理满足等等),劳资矛盾不可避免的产生。

  此时摆在政府面前的问题是全新的,工人与非公有制企业方的劳资矛盾是与以前计划经济时代有本质的区别,政府如果仍然沿用以前的思维和手段显然行不通。

  但问题出现了。中國搞改革开放,需要钱,虽然有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却是万万不能的,如果说在革命战争年代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那么在和平建设年代就是钱袋子里出政权了。

  尤其是在中央政府实行分灶吃饭以来,各级地方财政逐利的冲动空前强烈,他们采取各种优惠政策,耍近种种手段,欢迎和拉拢资本。

  资本在中國被冷落被逐出国门几十年后,又被重视被大张旗鼓地迎了回来。在一些地方,头头们对资本的朝思暮想简直到了神魂颠倒、神志不清的地步。80年代和90年代初,经常出现这样的笑话,一个在本国混不下去的外国人流浪到中國来,随便到哪个地方都被奉为财神,吃饱喝足还捞足路费丢下一个空头承诺就拍屁股走人,当地官员们还眼巴巴地盼着这位“财神爷”践约呢!

  对资本供奉到如此地步,对不利资本的其他一切施以压制,这就一点都不让人感到奇怪了。

  何况中國最不缺的就是人,我们以前最爱吹的是“中國地大物博”,后来不大提了。各地政府官员们流行的口头禅是“我们这里有的是人,便宜的很啊!”

  政府官员们如此爱憎分明的态度怎么不让资本自觉高人一等,得意忘形,怎么不让天然就有扩张性噬血性的资本变本加厉呢?!

  一切的工作以讨好资本为主,一切的工作以服务资本为主,一切的工作以不得罪资本为前提,否则就是不安好心,就是存心破环,就是干扰社會主義伟大事业的建设!

  可以想见,在如此背景下,当工人和资本发生冲突矛盾时,靠政府拨付经费过日子的秉持政府主张的工会又能够保持多大的獨立性,站在工人这一边,和资本作斗争呢?

  资本的力量决定着政府的立场,政府的立场决定着一切。但力量不会永远强大,立场不会永远不变。当资本如潮水般汹涌进入中國的时候,资本开始贬值了,当中國的经济获得迅速发展,中國的国力得到整体提升时,政府的信心恢复了,神志清醒了,不再唯资本马首是瞻,政府开始意识到平衡各方利益的重要性。

  在这次9 月份南京的华商会上,朱镕基总理颇为自豪的告诉那些在华的投资者们,中國现在不缺资金,中國现在缺的是先进技术、优秀人才和现代化管理。

  其中提到的现代化管理就涉及到如何平衡劳方和资方利益、如何处理劳资纠纷方面,特别是在中國马上就要加入WTO 之际,这一点对于中國政府而言,尤其值得重视。

  有专家指出,在处理劳资纠纷上,我们要从以前的两方机制(政府和工人)迅速转变为三方机制(政府、资方、工会),政府不再直接插手,不再直接干预,而是作为一个协调和仲裁者,让工会和资方去自由谈判协商。

  其实,早在1990年全国人大在国务院的建议下就批准了1976年第六十一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第144 号公约——《三方协商促进贯彻国际劳工标准公约》,确立了三方机制解决劳资冲突的基本原则。只是那时非公有制经济尚很弱小,工会在这些企业里又处于缺席状态,所以,这一举动在当时只具有政治上的象征意义。

  这种三方机制使政府不再陷入劳资双方的矛盾和冲突之中,使政府获得一个重塑自身职能的机会,那就是给各种力量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规则和平台,而这是WTO 对政府角色的一个起码要求。

  地方政府官员的认识也开始有所转变。广东东莞市市委副书记在一次讲话中就这样说: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没有灭亡,其中一个原因是工会在解决劳资纠纷、调节劳动关系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起到了调节作用。我们现在搞社會主義市场经济,同样需要工会组织。……近几年来我市一些企业发生的大案、要案,都是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如果有工会从中调节,矛盾就会解决在萌芽状态,绝不会发生这些案件。

  姑且不论他的认识完全正确与否,有一点值得欣慰的是,政府在对资本和工会的关系上有了和以前不同的看法,而这意味着此后政府的干预会少一些,留给工会的空间将会大一些。

  工会应知难而进

  工会半个世纪的路颇不平坦,几乎是弯腰驼背、忍气吞声走过来的。

  这些年来,工人们对它不够信任,也不客气,什么“工人控制部”、“工人俱乐部”、“行政的尾巴”等等难听的绰号都安到了它头上。

  现在要修改《工会法》,给它补了点钙,腰板肯定是要比以前硬了些,但它从此能否挺起胸膛大踏步向前进,还要看有没有人按着它的头,还要看它有没有足够的反抗力量。

  从去年开始,工会的活明显多了起来,也受人重视了起来,起因是1999年底全国总工会在宁波召开的“全国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会议”。

  那次会议的主题是要加快新建企业工会的组建步伐,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用尉健行的话来讲就是,这项工作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工会组织的健全、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和积极性的调动与发挥,更关系到黨的群众基础、階級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巩固。

  这次会议还落实了任务:到2002年底,全国新建企业工会组织数要达到100万家,比1999年底增加75万家;新建企业工会会员数要达到3600万人,比1999年底增加2300万人,加上必须重新组织起来的流失会员数,届时全国将有工会会员1.3 亿人,约占职工总数的65%左右。具体到各省的任务也在会上由全国总工会统一作了分配。

  三年时间,压力可不小。

  广东省工会今年的任务是要组建工会29269 家,发展会员110 万。7 月底一合计,才完成17854 家,占全年任务的61% ,新发展会员43万多人,占全年任务的38.9% ,离全国总工会下达的任务还有一段相当的距离。省工会常务副主席黎柳莲在9 月份的动员大会上要求各地工会全力以赴,确保在11月前完成今年的任务,并派出工作组到下面督促落实。

  上面一急,下面就发慌。去年一年东莞市新建工会的情况很不理想,私营企业的工会组建率才20.57%,外资企业稍好一点,也才41.2%.今年年末要达到80% ,这个任务可不轻,但没有商量的余地,据东莞市工会有关人士讲,如果完不成,主要黨政工领导是要亮黄牌的。

  但即使这种“大跃进”式的建会活动到2002年胜利结束了,工会能否比以前更有力量维护职工的权益,工会内部人士普遍心中无底。

  东莞市工会组织宣教部李日华部长说:“现在那些老板心里也明白,工会是不会跟他们作对的,只是帮他们解决问题”。

  这基本上在工会和厂方之间达成了共识。工会主席名义上是由工人民主选出,但没有老板的点头是不行的。广东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处王振莲处长说:“老板看不中的人是不会被选上的,即使选上也做不下去”。

  所以,李日华部长总结说,好的工会主席是老板信任,职工爱戴。但有人感慨,这样的角色太难当了,需要高超的交际能力,简直就可以去做外交部长。

  而江澤民的“七一”讲话可能使工会今后的工作更加微妙复杂起来。“叁個代表”的提出以及允许私人企业主入黨,对黨的长远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积极意义,也必然对在黨领导下的工会工作产生巨大的影响。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周玉清将“七一”讲话同工会工作联系起来,写了一篇需要仔细琢磨的理论文章。

  他在文章中讲:“……资本家的管理劳动具有二重性,既有获得剩余价值的剥削性质,又是社会化大生产中”总体劳动“的一部分,具有创造价值的性质。……我们不能肯定一种劳动形式而否定另一种劳动形式。

  “……我们认为,职工队伍所有利益群体的合法权益,工会都应该维护,这是毫无疑问的。……我们要做的工作就是不断解决职工队伍各利益群体之间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产生的利益矛盾方面的问题,从而推动社会进步和历史前进。

  一个也许更加含混不清的身份,它的行动可能会更加摇摆不定。但工会内部的一位人士讲,有工会总比没有要强,起码它搭了一个合法的戏台,至于台上要演什么戏倒是其次得了。

  另外,工会内部许多人对这次工会法修正案草案中没有写进“罢工”条款深感遗憾。广东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处王振莲处长一脸无奈:“虽然草案中对阻挠成立工会、打击报复工会干部、拒缴会费等多方面作了规定,但没有允许工人罢工的权利,其实,在协商谈判难以进行下去的时候,罢工是工人维护自己权益最后也是最有效的手段。”

  其实,我国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都有规定,公民有罢工的权利,但这一规定在1982年宪法中消失了。许多人这样认为,国有企业工人是企业的主人,工人要罢国有企业的工,就等于罢自己的工,这是很荒唐的。

  今年7 月,《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在中國开始实施。公约第八款规定,劳动者有罢工的权利。据中國社科院人權研究中心刘楠来教授介绍,我国批准时没有对这项规定提出保留,即表明我国政府同意履行这一规定。

  他认为,虽然宪法没有承认罢工权,但法律上也没有“禁止罢工”的规定,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允许的,而且《工会法》第二十五条已经规定,“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会同企业行政方面或者有关方面,协商解决职工提出的可以解决的合理的要求,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这实际上是默认了罢工权。

  在种种难以说明的迷局下,中國工会该向何处去,实在难以断定。

  不过,早在50年代,鄧小平同志就以他特有的语言风格,极其通俗而又形象地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说:“工会的屁股应当坐在群众那里,企业中,行政应更多地从国家方面考虑问题,工会应当更多地站在群众方面看问题,代表群众的利益。”(《当代中國工人階級和工会运动纪事》第152 ~153 页)小平同志还特别提到工会要克服行政化倾向,不要“当行政的尾巴”,否则,就会“群众看黨、政、工、团都是一伙子”。

  江澤民同志讲得也很明确,他在全总十一届三次主席团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说:“如果工会根本不考虑工人群众的利益,在工人当中就站不住脚……工会就失去了自身的作用。因此,工会要有相对的獨立性,要有一定的獨立自主,而且一定要代表工人群众的利益。”

  新加坡副总理李显龙最近说,中國将会成为二十一世纪的“世界工厂”。随着中國加入WTO ,与世界经济的进一步融合,李显龙的这个预言肯定不会落空。但我们希望这个“世界工厂”不再象现在的许多“工厂”那样浸满了工人的血和泪,而是一个充满阳光、让工人能够从劳动中感受到快乐、获得尊严的地方!

  这一切的实现绝不是轻易的,需要包括中國工会在内的一切国内外关心中國工人命运的机构和人士共同努力!

  背景材料

  倍受关注的《工会法》修正案草案中的“法律责任条款”

  第四十七条工会对违反本法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请人民政府予以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三条、第十一条规定,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或者无正当理由调动工作岗位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工作;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侮辱、诽谤或者进行人身伤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恢复其工作,或者责令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

  (一)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一)妨碍工会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

  (二)非法撤销、合并工会组织的;

  (三)妨碍工会参加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调查处理的。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侵占工会经费和财产拒不返还的,

  工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并赔偿损失。

  作者:章文

新建工会冲击波

星期一, 07月 23rd, 2001

  被伤害者就在我们周围

  写这篇报道源于和一名私营老板的谈话。我们聊到近年国企职工大量下岗,不少地方的下岗职工集体到当地政府门口静坐示威时,这名老板愤愤不平地讲:“他们根本没有资格去政府门前示威,我们私企里的职工说下课就下课,怎么没有看到他们也到政府门口示威呀?国企职工是被国家‘包’得太久,产生了依赖心态,动不动就找政府。”

  我问他:“私企工人下岗,从不找政府,也不知道到哪里找,你觉得这就正常吗?”他沉默片刻,说:“也不正常。”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型,非公有制经济逐步扩大,私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资独资企业已成为蓄积劳动力的主要地方,其中有不少国企下岗职工,更有大量“农民工”。这些企业不像国企承担那么多的社会功能,也远没有那么“温情脉脉”。在一些私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克扣工人工资、任意打骂工人、随便开除工人成了家常便饭。“广东顺德一镇级医院一年接受断手患者2000人”,“福建泉州发生慢性苯中毒惨祸,制鞋工人一死四伤”,“深圳一打工仔工作中苯中毒酿成白血病”,“浙江温州市发现多例职业中毒事件”,“妙龄女工惨遭火烧,无良老板不负责任”……类似这样的新闻几乎每天都在冲击着人们的视野。

  这些被伤害的人就生活在我们周围,却又那样遥远。他们庞大却分散,相对于强大的资方,他们是一群无力的劳工,力量的严重不对称使他们在受到伤害时选择余地很小。特别是那些从农村来的民工,他们在农村看不到希望,到城市的唯一目的就是用自己的汗水赚点活命钱,哪里敢反抗老板!在受到伤害时,他们往往会选择忍气吞声,以求不被清退,极少有人会冲冠一怒,奋起反抗。

  谁是他们受到伤害时的保护神?谁是他们合法利益的代言人?

  劳动局:风中摇荡的秋千

  据权威部门统计预测,我国近20年的就业形势十分严峻,2010年和2020年全国劳动力供给分别为7.82亿和7.76亿,而劳动力需求分别为7.41亿和7.41亿,这两年的预计失业率分别为5.18%和4.42%。

  如何保障经常面临失业危险的弱势群体?目前看,路子有三条:一是逐步健全社会保障体制,免除劳工的后顾之忧;二是现有劳动服务管理部门真正依法办事;三是壮大工会力量,工会组织应该从“服务政府”转变为“服务市场”。

  去年5 月,广东佛山一打工妹状告劳动局的案子在全国造成很大反响,就是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劳工利益的一个典型例子。打工妹小朱自1998年5 月起在佛山某公司担任会计一职,但公司一直没有和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拖欠她的工资。去年2 月22日,小朱因向公司总经理提出不同意见,被总经理单方面宣告立即解除与她的事实劳动关系,将她赶出了公司。

  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企业招用职工30日以上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补签劳动合同,由于没有订立劳动合同造成职工经济损失的,由用人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为此,小朱于去年4 月2 日用特快专递向佛山市劳动局呈交了投诉举报函,请求查处自己所任职公司的违法行为,要求劳动局责令该公司支付“克扣的劳动报酬及按规定需加发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给她,并责令其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等。

  根据有关条例和规定,凡符合规定的举报,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举报7日内立案受理,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结案。但50天过去了,小朱仍未收到结案回音。5 月24日,小朱以佛山市劳动局未履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违反劳动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罚的法定职责”,“不依法在法定时限内结案”为由,将其告上佛山市城区法院。

  此案一审打工妹小朱胜诉,后劳动局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撤销一审行政判决,驳回打工妹起诉”结案后,打工妹朱小姐于今年1 月9 日再次起诉佛山劳动局,日前佛山城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在一审庭辩过程中,原告律师的一段话颇具刺激性,称佛山市劳动局“官僚霸坐旱涝保收坑位,领用纳税人血汗凝聚的官俸,却不尽职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原告作为曾深受其害的草民,实在对其十分厌恶,决心今后不再继续姑息”。

  不少律师向记者反映,一些劳动仲裁机构的工作人员素质较低,对劳工提起的仲裁申诉案件拒不受理,也不说明理由,相互推诿,连申诉状也拒绝接收,甚至将申诉材料弃入垃圾桶。当劳工到处上访,几经曲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又以超过仲裁申诉时效为由不予受理,甚至使用仲裁决定方式送达即生效,剥夺了劳工的起诉权,致使劳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对劳仲委的这些不作为,劳工没有一点办法,因为劳仲委是由劳动局、工会和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联合组成的,它本身不是一个行政部门,告它也无从告起。

  尤让劳工绝望的是,现有法规对工人维护权益的行为,加以诸多限制。就劳动争议案件来讲,在程序上,不经仲裁,不能起诉,即使是持有劳仲委“不予受理”的通知者,也仍不能起诉。显然,只要劳仲委不受理,工人的权益就永远得不到保护。一名律师愤慨地指出:这简直就是让人投诉无门,典型的缺乏司法救济!让人稍稍有点安慰的是,去年2 月份,最高法院出台一项新的司法解释:不经仲裁,不能起诉,但持有劳仲委“不予受理”的通知者,可视为劳仲委受理过的一种表示,可以向法院起诉。

  客观来讲,劳动局严格执法的时候,远比它不作为带给劳工伤害的时候要多得多,但就是因为劳工力量太弱,他们寄予劳动局的期望太高,所以一旦出现劳动部门的不作为时,他们就会特别失望,特别地感到社会之黑暗。一名打工仔这样说:“我们来到这里,人生地不熟,老板欺负我们,你劳动局都不管,还有哪个来管?!”

  有律师也指出,其实这也不能全怪劳动局,劳动局只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它在执法的时候必须考虑政府的意思。该律师讲了一个故事,有一次他为了一个案子去某地劳动局,双方意见不一吵了起来,该劳动局一名负责同志有些气恼地说,都像你这样告,老板都走光了,地方经济还怎么发展?

  一名在劳动局任职的朋友也私下发牢骚:“我承认我们在执法时有些时候屁股坐到了老板一边,但要知道劳动局只是政府棋盘上的一个棋子,它能有多大的自主权?”

  一名社会人士认为,这种现象其实很正常,根据博奕论的观点,博奕的诸方只有当他们的力量基本均衡时,才能达成较为公平的结果。而在资方、劳方和政府这三者之间,资方有资本优势,政府有政策优势,劳方除了人多外,没有任何优势,但人多不组织起来,一盘散沙,一点力量也没有。

  该人士指出,要改变这种格局,唯一的途径就是将劳工组织起来,成立工会,像国外那样,以工会的力量去参加博奕。

  工会:左右为难的中间人

  工会确实在行动,而且是大行动。

  新年伊始,全国工会系统忙碌了起来。广州市天河区总工会的一名同志大吐苦水:“压力太大了,去年我们新建工会100 家,今年一下子给了1500家的任务,15倍呀!你说这是不是有点‘大跃进’的味道?!”

  压力来自去年年底全国总工会在宁波召开的“全国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会议”。所谓“新建企业工会”,指的是在非公有制企业里建立的工会。据广东省总工会孔祥鸿副主席讲,取“新建工会”这个名字主要是为了和公有制企业里面的工会相区别,但两者在实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

  在宁波会议上,全国总工会主席尉建行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加快新建企业工会的组建步伐,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不仅关系到工会组织的健全、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和积极性的调动与发挥,更关系到黨的群众基础、階級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巩固。所以各地黨委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做好新建企业工会的组建工作。

  孔祥鸿的理解是:现在非公有制经济那么发达,吸纳的工人那么多,国际国内形势又那么复杂,西方敌对势力和国内的“鍅耣功”一直在与我们争夺群众,你不去组织群众,有人会去组织,他们自己也会组织起来,那样就会威胁到执政黨的领导地位。所以我们必须主动去组织他们,起到“凝聚群众,占领阵地”的作用。

  全国总工会的具体部署是,到2002年底,全国新建企业工会组织数要达到100万家,比1999年底增加75万家;新建企业工会会员数要达到3600万人,比1999年底增加2300万人,加上必须重新组织起来的流失会员数,届时全国将有工会会员1.3 亿人,约占职工总数的65%左右。具体到各省的任务也在会上由全国总工会统一作了分配。

  各省马上行动起来,开始新建企业工会的竞赛活动。浙江、福建等省就新建工会工作专门出台地方法规,广东、湖北等地也在酝酿之中。明知压力大,但各省工会领导人明白,这是一项不容推卸的政治任务,再难也要完成。

  于是就苦了基层人员。一名基层工会负责人讲:“我有什么权力要求人家建工会,我一不是工商,二不是税务,人家老板凭什么听我的呀!再说《工会法》只是说满25人以上的企业可以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没有说必须呀!”

  据了解,目前该项工作主要是靠基层工会人员四处游说,招徕顾客。但效果显然不明显,一来外商和私营老板不理解,从内心不欢迎,认为工会就是站在工人一边和他们作对的,没有工会比有工会好;二来建会是要拨工会经费的,老板们不愿出这笔钱。

  这样拖下去显然不行。于是“皮球”又踢到各省黨委、政府那里。在听取工会的诉苦后,他们纷纷组织召开协调工作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协助工会搞好新建工会工作,尤其是工商部门,要结合工商的职能特别是登记注册年检工作,宣传和督促私企建立工会。

  但工商部门内心不乐意。一名在工商部门工作的人士私下讲:“不是说要降低投资者的门槛、增强投资积极性么,怎么又加上工会这道坎,私营老板怎么想?”

  戏该怎么演

  不管怎么艰难,怎么不乐意,工作还是要做下去的,任务也是要完成的。不过,有不少人表示出内心的困惑:这样“大跃进”式的建会,到底能否真正起到维护工人權益的作用?用工会内部人士的话来讲就是:“台子搭起来了,戏该怎么演?”一名学者评述说:“看起来,新建工会的安定团结作用要比维护职工权益的作用大得多。维权是‘表’,是手段;控制好他们,加强稳定,才是‘里’,是根本。”加强稳定并没有错,问题是,劳工究竟会怎么看工会?如果不能实实在在为他们说话办事,他们会稳定吗?

  据介绍,目前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会里,工会主席几乎都是兼职的,这个职务不能给其带来任何经济上的收益,他要靠老板给他发工资去养家糊口。吃别人的嘴软,拿别人的手短。虽说那份工资是靠自己的辛勤劳动赚回来的,可现在劳动力市场严重地供过于求,有多少双眼睛在等着你下课呢!

  一名私营企业工会主席开玩笑地说:“国企里的工会是连接黨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私企里的工会是连接老板和职工的桥梁和纽带。”

  这样的工会永远只是一个中间人,而且更多的时候会选择站在力量更大的那一方。一名基层工会人士就这样讲:“这样的工会很难谈得上去维权,真要说维权,就得看工会主席的协调能力如何了,协调得好,工人状况就会好些,否则,就会很糟糕。”

  “新建工会”能在多大程度上起到维护劳工权益的作用,能在多大程度上“服务劳工”而不只是“服务老板”和“服务政府”,决定着这场运动的前途。但可以肯定,只有工会的依附性减弱,为劳工服务的獨立性增强,工会才能真正是合格的工会。

原载:《南风窗》2001年第4期

  作者:章文

挑战与机遇——中国劳工权利问题探讨

星期三, 02月 7th, 2001

  劳工权利在西方国家的劳工政策中占有重要地位。在中國大陆,劳工政策和劳工权利的研究一向比较薄弱。随著近年来中國改革步伐的加快,劳工问题日益成为政府头痛的大问题。企业重组、兼如、转让和破产,再加上非公有经济的发展,都对工人在企业中的经济与政治地位提出了一系列挑战。如何在经济转型的今天确保劳工权益和维护社会安定,如何把对劳工政策的挑战变成强化劳工权利的机遇,已成为中國劳工政策的首要目标。

  从劳工政策改革的角度来考察中國的工权问题,我们有必要探讨大陆现有劳工政策的性质和这种政策对劳工权利的影响。本文试图应用西方有关统合主义(corporatism ,亦译成组合主义)的基本理论来分析中國劳工政策的性质、生存环境和发展趋向。统合主义是指国家通过对利益集团的调节与控制以达到国家与社会利益一致的一种社会政策。政府通过与少数法定的垄断性的劳资团体的协商对话求得对经济政策的一致。政府与利益团体的关系是合作性的而非对抗性的。统合主义具有一定的阶段性。当代各国的劳工政策都有一个从国家统合主义(statecorporatism )向社会统合主义(societal corporatism)转变的过程。国家统合主义的主要特征是政府通过对利益团体的干预来保证体现国家利益的政策得以贯彻实施。社会团体相对政府机构而言处於劣势,具有依附性。社会统合主义的基本特征是利益集团具有充分的獨立性,且与官僚机构处於对等地位。在社会统合主义阶段,官方对团体的管制程度以及社会团体对政府的影响力及政府运用强迫手段的能力都有明显下降。国家统合主义多出现於早期工业化的国家和地区。社会统合主义则多产生於已经工业化的国家和地区,尤其是在社会民主主义传统强盛的欧洲。欧美学术界已有不少学者将这一理论应用到对东方国家的劳工权利的研究上,但由於中國大陆实行的社會主義经济制度与欧美的资本主义制度差异很大,所以,尝试运用这一理论研究中國劳工问题的论述为数还不多。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探讨中國劳工政策:中國式的国家统合主义政策和劳工权利特征,劳工权利方面目前面临的问题以及政府应采取的对策。

  国家统合主义与劳工权利

  在马克斯和列寧的社會主義理论中,工人階級始终被认为是实现从资本主义向社會主義转变的主导力量。在中國,宪法也将工人階級在国家的领导地位写入序言。然而仔细观察中國的劳工政策,其许多作法却与统合主义政策极为吻合。这种结论可以从对工会的地位和职能,以及工人的政治地位两个方面的考察中得出。统合主义劳工政策中最重要的要素是政府、雇主和工人的强制合作关系。与西方国家早期实行的威权统合政策不同的是,随著公有制的建立,中國形成了一套政府与工人的双边劳动关系,而不是通常的三边关系。政府既是国家的管理者又是雇佣者。国家曾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对工人统包统管,每一个企业或事业单位都被办成一个小社会。战争年代的供给制度的残余被延袭下来。国家的社会化政策造就了“国家职工”这一庞大的劳工阶层(见表1 )。铁饭碗、大锅饭、高福利使工人成为国家的“贵族”階級,有著亿万农民階級无可比拟的优越性。既然国家是工人的国家,国家於是成为工人的依赖对象。经济上的依赖造成工人在政治上对执政黨和政府的依赖,任何挑战政府和执政黨的行为对单个工人来讲不啻是砸自己的饭碗。劳动争议往往会被看成是工人与政府的矛盾。

  中國有世界上最庞大的工会体系,并实行一元化的工会组织体系。根据1992年通过的《工会法》,全国所有工会均须接受中华全国总工会的领导。全国总工会之下设有省、县两级工会,行业之间亦可建立地方和全国性的工会,但仍隶属於全国总工会。下级工会的成立均须呈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工会的组织率在公有企事业中达到90%.近年来,外资公司的工会组织迅速增加,达到五万三千多家,占外资企业的70%.有三万家私营企业也建立了工会。目前全国工会会员总数已超过一亿,成为世界上工会会员人数最多的国家。

  然而,与西方国家工会不同的是,中國的工会实际上变相成为国家行政部门的一个组成部分。大的企业、事业及国家机关的工会均设有脱产专职人员,具有国家干部身份(见表2 )。据统计,1993年全国各地区各级工会有专职干部近五十万人,其中只有七万人是由工会经费开支的人员,其他人的工资、奖励、补贴均有所在单位行政支付。劳动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亦与同一单位职工相同。县和县以上工会干部属於国家干部,可以办理离退休,其待遇与同级国家干部相同。许多工会干部是国家和企业从军队转业的军官中选派的。对这些人来讲,工会职位虽是闲职,但仍不失为官场行政级别和铁饭碗的代名词,至於是否能为工人讲话则无关紧要。更有甚者,一些行政干部兼任工会主席,在解决劳动争议的时候往往出现利益冲突的问题。在中國工会的活动经费方面,除了会员会费外,政府强制规定单位必须给工会拨款。在全民与集体企业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的2%拨交,合资与外企也要按规定提拔。此外,工会可以开办经营性企事业,其收入可用於工会活动费用和会员福利。政府还经常直接补助工会费用。工会办公和活动场所均有所在单位或政府提供。由此可见,中國工会已经政权化和官僚化,其官方色彩不言而喻。

  中國的工会在政治上没有多少獨立性。仲共领导了30年的工人运动,因此对组织工人并不陌生。只是,仲共在执政以后很快就从过往以积极领导工人运动从事階級斗争为主转变为组织动员工人进行生产建设和政治动员为主。工人运动最终失去獨立性,被纳入仲共庞大的政治组织和动员体系。解放后,大陆有过五次工人争取工会獨立的尝试,但均以失败告终。根据大陆宪法,中國共產黨是法定的唯一执政黨。所有黨派社会团体均要接受共產黨的领导,享有参政和议政的权利,但绝不能成为反对黨或反对团体。工会也不例外。工会干部的任命或选举要有同级黨组织考察和推荐。工会章程明文指出工会必须接受仲共的领导。无怪乎工人早在1958年的双百运动中就尖锐地把工会称为“工人控制部”、“官僚主义的舌头”和“管理人员的尾巴”,工人与工会的不信任由此长期存在。

  如同许多实行统合主义政策的国家,工会在中國具有双重代表性:即自上而下代表国家的利益和自下而上的传递工人要求。作为国家利益的代表者,工会负有教育和组织工人帮助贯彻政府政策的职能。作为工人利益的传送者,工会有保护工人權益的义务。但对一般劳工来讲,工会只是一个福利和联谊性的组织。工会举办多种体育、文娱、教育活动丰富职工生活。当职工遇有个人问题,工会又变成救济、联姻的机构。工会传统的政治作用,即作为工人的利益团体,事实上被弱化了。即使工人产生劳资纠纷而有求於工会,工会往往不敢主持公道。而政治上的附属地位,也让有责任心的工会干部感到无力和无奈。

  综上所述,大陆实行的劳工政策与其他国家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一定的区别。中國的官办工会已经部分失去了作为劳工階級代言人的地位,而变相成为国家社会政治动员和控制体系的一部分。大陆法律规定的劳工政治地位很高,福利也较为优越。劳工虽然不能自主,但一向受惠於社會主義的政治、经济体系的保护,他们对政府和执政黨持支持态度。然而随著改革的深入,社会利益的重新分配,劳工的既得利益渐渐丧失,从而使劳工的政治地位和经济权益问题日益突出。

  经济改革与劳工问题

  在中國实行以国家统合主义为特征的劳工政策有其必然性。第一,中國采用的社會主義模式强调国家对经济和社会的支配作用。多年来社會主義改造的结果是把复杂的劳动关系简化为国家与劳动者之间的荫护(patron-client )关系。劳动者对这种保护关系的认可程度是建立在国家对劳动者经济和政治权益的有效保护能力之上的。第二,作为一个革命型的政黨,仲共需要强有力的社会动员和组织体系来实现其社会革命的目的。第三,中國仍处在工业化的阶段,政府以经济发展作为其首要目标。根据威尔达(Howard Wiarda )的结论,国家统合主义是处於工业化阶段的国家普遍实行的社会政策。政府倾向於用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压制民主力量,以维持经济发展所必需的安定环境。

  从整体上来看,这三个产生统合主义劳工政策的条件中的第一个条件正在中國消失。目前中國面临的劳工问题主要是经济改革的产物。政府的改革措施是造成工人不满的主要原因。而这些措施又是改变旧的社會主義模式所必不可少的。劳工曾是仲共的铁板支持者,也是大陆政权的基础。然而,近20年的改革,工人,尤其是公有企事业的职工,是最大的输家。改革砸烂了多数工人的“铁饭碗”。合同制虽使职工成为自由劳动者,但却减弱了其“主人翁”的地位。竞争机制的建立和个体经济的发展造成贫富的分化。医疗、住房、教育、退休金等方面的改革削减了过去的福利待遇,增加了职工在这些方面的个人开支。从市场经济改革的角度来看,所有这些措施都属於合理的举措,但对吃惯了社會主義大锅饭的工人来讲,所有这些改革都直接或间接的损害了他们的利益。他们在政治上开始与执政黨离心离德,在心理上产生对政府的改革政策的对立情绪。

  对现行劳工政策的挑战可以归纳为“四化”,即部分劳工经济上的贫困化、劳工政治权益的附属化、劳动争议的规模化和政治诉求的公开化:

  (1 )工人经济利益的贫困化 改革使公有制企事业职工旧有的优厚地位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国有经济的逐步紧缩,私营、合资企业的壮大,对现有劳工政策带来巨大冲击。国企职工收入增长普遍低於合资、外企和私营企业职工。企业的关、停、如、转、破造成下岗、失业工人的大量增加,从而增加了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与1997年相比,1998年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净减员工近1 ,500 万。累积的下岗和失业职工已超过1 ,200 多万,预计这一数字在1999年将会增加到1 ,500 万。下岗工人的再就业率一般低於50%.虽然城市登记失业率只有3.1%,但实际失业率估计在7.5-9%之间。下岗、失业和待业人员的急速增加,造成城市贫困人口上升。据河南省的一项调查,1996年该省有97万下岗职工,其中40% 的人下岗后基本生活难以保障。到1997年7 月止,19% 的退休人员(14万人)的离退休金遭停发或减发。其中五万人成为城市中的绝对贫困人口,占该省全部离退休人员的6.8%. 女工在下岗的浪潮中受害最深。据辽宁省统计,下岗职工中,女工人数占了70%.她们再就业的难度比男工也要高。通过政府的再就业工程重新进入工作岗位的下岗职工,其收入和福利一般要比下岗前有较大的下降。据中國社会科学院1998年11-12 月对全国50个城市2 ,295 名城市居民的抽样调查,城市居民最担心的个人和家庭的三个问题分别是:失业和下岗、生病住院、家庭经济入不敷出。从这些数据来看,城镇贫困竤体的持续增加已首次成为中國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而劳工的就业和经济上的不安全感是影响劳工对政府改革政策信心下降的主要原因。

  (2 )政治权益的附属化 随著所有制体系和经济管理体系的改变,国家对劳工政策控制力的逐渐削弱。改革前的高度集權体制允许政府较有效贯彻各项劳工政策。改革后,权力下放,政府对日益多样化的企事业实体的干涉减少,使得这些单位管理人员的权力大增。自主管理权对工人權益造成三方面的负面影响:一是由於管理人员掌握任用、升迁及工资的权力,工人变得小心翼翼、不敢有半点怨言;二是由於工人地位薪金的多样化(合同工、临时工、固定工),工人团结起来进行集体协商的机会减少;三是没有为工人提供有组织的保护,即使工人在劳动争议中胜诉,他们也不一定得到实际的益处,相反,资方却可能寻机报复。许多国家现有的保护工人的法律、法令得不到有效落实,更多的是变成一纸空文。这种状况不仅局限於私营或合营企业,就连国营企业的情况也日益令人担忧。据另一项对国营纺织工业的调查,管理人员漠视工人權益,任意加大工人劳动强度、延长工时、克扣工资。

  (3 )劳动争议规模化 现行体制受到的另一个挑战是日益激化的工运浪潮。官方资料显示,1993年,中國发生233 起罢工事件。1996年全国共发生劳动纠纷48,121 件,比1995年增加了45%.据非官方资料,仅1996年1-9 月,全国就有120多个城市发生示威游行和请愿事件,参与者达180 多万人次。此外,有1 ,700多个企业单位发生集体罢工、怠工事件。国务院发出的有关文件显示:1997年1-4月,全国2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230 多个城市,发生了职工、居民、竤众上街示威、游行集会、请愿的事件,参与者达135 万人次。而1998年下半年,四川自贡市、绵阳市,湖北武汉市等地也出现了具规模的工潮。

  (4 )政治诉求的公开化 现行劳工管理体制受到的最大挑战是来自工人的政治诉求,具体表现之一是一部分工人活动份子要求成立獨立工会的呼声日益公开化。从大陆改革以来工潮的频频发生可以看出,官方工会未能有效地起到为工人争取权益的职责,从而使工人正当权益无法通过协调、平和的方式来解决。因此,大陆各地工人要求成立獨立工会和工黨的呼声时有所闻。

  上述劳工问题已引起中國政府的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两手抓的策略。对劳工经济状况这一敏感问题,政府主要把注意力放在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和安抚下岗劳工不满情绪上,其核心是以金钱换稳定。1998年政府提出了“两个确保”,即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在筹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方面规定了“三三制”,即国家财政拨付三分之一,企业负担三分之一,社会共同筹集或失业保险基金调剂三分之一。在实际执行中资金缺口仍很大,一些地区发生了新的拖欠,一些下岗职工没有领到基本生活费。政府已多次承诺要用政府财政补贴的办法保证上述人员的基本生活费。根据官方统计,到1998年底,所有国有企业有下岗职工的单位均按国家要求建立了再就业中心,进入再就业中心的国有企业职工达六百万。但政府同时也承认,解决再就业问题仍是一个长期和艰巨的任务。

  在政治方面,任何体制外的政治行为目前在大陆还不可能有生存的希望。由於国际上对中國人權的关注,大陆“流放”了许多民運和工运人士。对当局来说,若在目前经济转型的困难时期对工运激进派的要求网开一面无异是雪上加霜。近年来,一些工会干部对不能真正代表工人利益也表现出不满,他们有些人提出工会管理非行政化和职能政治化的要求。对此,仲共中央80年代以来多次对工会工作做出指示。1988年发出的《关於加强和改善黨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强调工会为“黨领导下的竤众组织”。近年举行的工会全国代表大会,仲共中央政治局成员均全数出席,而全总主席也一向是中央委员会成员。1998年底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