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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廉价”公交能走多远

星期六, 01月 19th, 2008

  北京市的公交改革,在2007年有了最具实质性的进步。生活在这个城市的每个成员,对“公交优先”这个抽象的政策都有了最真切的感受。

  2007年1月1日,北京市所有公交车(9字头空调车除外)的票价统一价格,起价均为1元。成人刷卡可享受4折优惠,学生卡可享受2折优惠。2007年10月8日,北京市轨道交通实施改革新方案,全路网实行单一票制,票价统一由过去的3元降为2元。北京由此成为全国地铁票价最便宜的城市。在我国37年的轨道交通史上,这是首次实行票价下调。

  北京开启了全国最廉价的公共交通时代。对北京公交优先的种种举措,媒体称为“北京模式”。

  廉价公交,让人欢喜让人忧

  廉价公交给老百姓,尤其是给城市低收入者带来的实惠不言而喻。对北京的普通家庭而言,因为廉价公交的优惠,平均每月的交通费用几乎降低了一半。北京市发改委委员张万恒介绍说:“地铁降价后,80.2%的乘客平均每人次减少支出1.3元,1.9%的乘客支出持平,17.9%的乘客平均每次增加支出0.6元(因为取消月票带来的支出增加)。”

  对北京的公交优先给老百姓带来的实惠,媒体赞不绝口。但是在奥运的前一年开始这样的廉价政策,让很多人担忧,这是不是为了奥运的权益之计。“现在的说法都是打四折,打二折,那什么时候宣布恢复原价、不打折了不是很正常吗?”在北京超市工作的小林这样对记者说。

  不过,北京市发改委、地铁运营公司等不久前相继向媒体表示,低票价政策不是权宜之计,奥运之后仍然会坚持廉价政策。

  但是,担忧没有彻底解除,烦恼跟随而来。数据显示,票价改革后,地面公交日均客运量达到1148万人次,较改革前日增200万人次,增长21%.这意味着,原本步行或骑车的人群被吸引过来。家住昌平的陈岭已经在北京工作了四年,工作单位在北太平庄,以前还可以选择人相对较少的空调车,调价之后所有的车都一样拥挤不堪。“肯德基早餐的广告里有一个镜头是这样的,一个小白领吃完肯德基早餐之后有了力气,终于挤上了公交。我觉得这个广告就是在说我。”她无奈地对记者抱怨。最挤的是地铁。每天上下班高峰时期,能顺利地挤上地铁,对很多上班族来说,是对身体和毅力的极度考验。

  很多人开始对四毛、六毛,地铁通票二元提出了疑问:这样严重不反映成本和使用程度的定价根据何在?如何持续下去?难道廉价就是公交优先的代名词?

  与廉价公交同步的,是不断加大的对公共交通的财政投入。据悉,北京每年因廉价公交政策在财政补贴公交方面将支付40亿元,仅刷卡优惠一项,就补贴34亿元。地铁票价下调,也将导致政府每年填补13.3亿元的亏损。

  北京公交低票价引发了国内廉价公交风暴,上海、天津、重庆、南京、济南、杭州等城市都表示将增加对公交的扶持力度。不久前,深圳市副市长宣布,深圳市的公交票价2007年12月1日起平均下调25%。随后,无锡、西安、广州等城市相继开始酝酿公交降价政策。

  然而,更多的人担心,北京的公交优先是财力堆起来的,能支持多久?对其他城市而言,有多大的借鉴意义?

  回归公益

  “财力厚薄无法学,北京公交改革最值得其他城市借鉴的地方,在于它对公交的公益定位。对于城市交通问题的解决,这是最重要的。”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史其信教授不止一次地对采访他的媒体重复这样的观点。

  长期以来,公共交通被当作纯公益性的事业,是社会福利的组成部分。这一公益性事业运营一直以来采取的是政府投资建设、财政补贴运营、国有企业垄断经营的模式。这种经营模式一方面造成唯一投资主体——政府财政负担沉重,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竞争、有效的责任机制和利润刺激,企业内部缺乏成本管理与核算机制,也导致大量资源浪费,公司运行成本居高不下。一时间,城市公交企业亏损严重,政府补贴负荷过大,成了全国所有城市公共交通的通病。类似的弊病同样出现在电力、供气、供热、供水、排水等公用事业领域,90年代,政府在公用事业领域掀起了民营化改革的浪潮。同时期,北京市政府对公共交通减少财政补贴,公交进行了大规模重组,公交公司开始走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道路。

  然而,其时的公交市场化改革只能算是“伪市场化”。史其信对记者说,“当时政府没有对城市公共交通进行准确定位,政府在公交基础设施建设上职责缺位、票价管制过严,算不上真正意义的市场化。再加上油价、职工工资上涨等原因,企业效益下降,难以维持”。

  这期间,我国确定了汽车工业为支柱产业,并将“小汽车进入家庭”作为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指标。2000年到2005年,北京私人小汽车的出行比例增长了6.6个百分点,而同期的公共交通在出行中所占比例只增长了3.3个百分点,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城市中心区50%~60%的公共交通出行率。北京市交管局的统计显示,2007年5月26日,北京机动车历史性地突破了300万辆。

  不断地修路、拓宽道路,交通建设理念重在为小汽车服务,加之城市规划和交通管理落后等各种不利因素,北京被戏称为“首堵”。据中國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测算,北京市因为堵车造成的社会成本每天达到4000万元,每年约146亿元。

  城市交通问题日益严重,北京加快了城市交通建设和改革的步伐。2000年起,北京开始了连续四个阶段的缓解交通拥堵工作。2005年北京制定《北京市交通发展纲要(2004——2020)》,明确提出公交优先。2006年8月,北京市委、市政府决定,对上市公司北京巴士进行资产置换,使公交客运资产重新回归公益性事业。2006年12月,北京市交通委联合其他三部门发布了《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意见》,确定了发展公共交通在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战略地位,以及公共交通的社会公益性定位,进一步明确了在加快轨道建设的同时,对公共交通施行设施用地、投资安排、路权分配、财税扶持的“四优先”政策。

  2007年北京开始了缓解交通拥堵的第四阶段方案,公交优先从纸面走到实际。

  “选择了公共交通,就是选择了城市的未来。”这是北京市交通委副主任刘小明时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只有生活在北京的人最能理解这句话。

  史其信明确地告诉记者:“从重视小汽车出行,到公交优先,从公交市场化到公益化,是北京市解决城市交通问题思路的重大转变。公益定位的明确,其实也是明确了政府在公共交通这一城市公共品的责任。”

  走向真正的市场化

  公益定位、资产全部置换成政府所有、低廉票价,难道北京的公交改革仅仅是一次回归?北京公交是否由此又会重蹈上个世纪巨额亏损的覆辙?政府是否再次扛起巨额财政补贴的重负?北京公交未来发展的路径在何方?

  真正的市场化改革,要求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和资产所有者的双重身份必须分开。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的责任是:了解、汇集民众的需要;确定需要提供的公共品的内容、数量、质量等,并做出资金安排;通过规范的程序选择生产者,并对生产行为进行监管以确保民众的利益不受损害 .

  “市场化的方式是肯定的。但是有两个前提。第一是公交的公益定位,第二是履行政府责任,进行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比如线网布局、换乘体系。而这些,正是公交优先战略的内容。”史其信向记者解释。

  公交优先解决的首要问题,就是政府可以根据城市发展战略进行资源重新调配。以往,自负盈亏的公交公司为了维持运营,大多只愿意跑客流多的黄金路段,远郊区的公交线路都要绕道一段长安街或繁华路段,导致长安街上的公交线路达到30余条。别说小汽车,公交车就把长安街堵得严严实实。但由于公交公司自负盈亏,政府在黄金路段压缩哪一条线都不行。此次改革,北京市将公交公司全部收归政府所有,市政府又拿出40余亿补贴公交公司,然后统一调配公交资源。长安街上的公交线路由此被压缩到10余条。而公交公司要提供政府定制的服务,完成各种考核之后才能拿到应有的财政补贴。

  清华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彭宗超教授对记者表示:廉价购买符合公共品的原则,但是单纯的廉价并不一定能解决现实交通拥堵与交通效率及当中的公平问题。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主要依靠政府投入或介入来解决,但公交线路运营可以在公平科学规划与监管的基础上适当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黄健荣认为,价格政策是一种资源配置和整合的杠杆,公交价格的定位应服务于公共利益目标的实现,并非价位越低越好。解决由于公交廉价所引的拥挤问题,一方面是要考虑公交运输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则要考虑价格本身的问题。关于价格的定位,需要寻找公交价格的最优点——即所确定的公交价格应能让市民感觉到具有与其它出行方式的比较成本优势而愿意选择公交,又不至于让公交价位低到让人们觉得使用公交出行的成本可以忽略不计从而滥用公交资源。

  史其信教授的意见也是如此:“政府做好了线路、换乘、管理的基础工作,在公交线路经营上仍然是要市场竞争的,同时政府可以将公交线路按照公益等级分类,运用不同的政策监督考核公交公司运营成效。”

  公交优先考验政府改革

  一切迹象都表明,公交优先已经开始了公交市场化改革的基础建设。不过,如何在当前廉价政策推出的同时,实现公交运营效率的提高和质量的改善,是政府面对的另一件挑战度极高的工作。

  “公交优先战略的落实,需要理顺交通管理体制,并同时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史教授对记者说。

  明确政府责任之后,政府如何对公交公司进行监督、考核、评估,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制度,是一个重要问题。中國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教授表示,如何在公共交通低价的基础上解决效率问题,是对政府的巨大考验。建立具体的经营业绩考核和公开披露制度、激励性的补贴制度,使政府的财政补贴发挥较高的效率,是今后政府要研究的重大课题。

  中國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特约研究员余晖告诉记者,从现实情况来说,依靠国有企业实现公益目的,在这基础上借鉴现有公司管理制度来提高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政府对这一套操作更熟悉。所以,在公交等公共事业领域,一般是在政府财政和资源无法满足需求的时候,才进行民营化。公用事业民营化必须要有制度框架。但是当前政府对监管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公用事业的价格和服务质量的评估等还很陌生。

  不仅如此,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都是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重要决定因素。但是现在很多交通问题,表面是管理问题,其根本原因可能要追溯到前期规划和建设阶段。中國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职能分属不同部门,被人为分割开来,没有建立起统一三方面的城市交通发展体制。比如,北京西直门地铁站的换乘就极不方便,因为地面交通和地下交通都各自规划各自建设。然而使用者面对的,应该是一个整体的设计。

  作者:余琴

从胡紫薇事件看北京奥运风险

星期六, 01月 5th, 2008

  2007年12月28日,中央电视台为体育频道改奥运频道举行新闻发布会,主持人为央视《足球之夜》前主持人、央视体育中心副主任张斌。记者会一开始,北京电视台的著名主持人胡紫薇忽然走上台。开始,人们还以为,她是要跟他的丈夫、正在主持发布会的中央电视台体育主持人张斌搭档客串主持。没料到的是,胡紫薇竟公开揭露张斌婚后行为不检点,这一突发事件使现场混乱失控。在人们惊魂未定之余,她却很有礼貌地继续说到,在两个小时之前,她知道了张斌还和另一位女性保持着不正当的关系。她说,“明年是中國奥运的一年,中國人如果在价值观上没有自己的地位,那么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同时她还指出:法国一位外交部长曾经说过,中國在能够输出价值观之前,不会成为一个大国。胡紫薇大闹央视体育频道改奥运频道的新闻发布会,已经成为近日网路最热门的话题。

  从表面看胡紫薇大闹央视,不过是一对主持人夫妻因婚变而起的八卦新闻,也有人引用胡紫薇提到中國在能够输出价值观之前,不会成为一个大国的话,便说一场有关价值观和大国地位的讨论似乎已经展开。其实理智地看,这既不是八卦新闻一笑了之,也未必就要引起价值观与大国地位的讨论;就事情本身而言,应该理解为一件与北京奥运直接相关的、且无备案可对的突发事件。正因为事情出在体育频道改奥运频道的新闻发布会、与奥运直接相关的活动出现了令人诧异的突发事件,才如此令人关注,令人深思。人们不仅要问,在今后的的几个月里,这类无备案可对的突发事件还会出现吗?如果会出现,能比这更严重?影响力更大吗?我们把北京奥运的背后的现状进行一番梳理,或许情况比我们想象的还严重。这就意味着,北京奥运并没有充足的理由使人们相信,那些与奥运相关的风险已经有效地规避了。

  在奥运的历史上,在一个处于分裂的国家举办奥运会大概有三次:慕尼黑、汉城和这次的北京。就慕尼黑和汉城奥运会而言,虽然分裂所引起的矛盾并不足以带来巨大的风险,但最终风险还是发生了。这就是发生在第20届慕尼黑运会上杀害以色列运动员的恐怖事件,和第24届汉城奥运会前航班爆炸事件。前者倒是与国家分裂的关系不大,后者与分裂的关系当然是不可分割的。虽然国家分裂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出现暴力风险,但汉城奥运会的航班爆炸确实与国家分裂的政治冲突直接关联。而中國在国家分裂这点上,与上述两个国家有着相似的状态。台海问题的走向如何?入联公投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大陆的应对如何?强硬还是缓和?武力还是谈判?除此之外还有哪些变数会导致事态的恶化?西藏问题,新疆问题,民運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很难定论,虽是麻烦,未必致命。当然,要想成心捅出大乱子又当别论。

  真正能引起人们不安的,会把奥运与风险联系在一起的,则是那些最具有中國特色的问题;这些问题世界各国所见不多,在中國却时时刻刻在发生着。而这些问题无一不是能导致突发事件,甚至引发民变。以信访为例——这是一个标准的中國式问题,其上访人数竞高达40万!在法制不健全,在司法不公正的情况下,信访制度成为一大中國特色,成为基层民众的最后选择,所谓的上访、告状即是。信访大军的形成,在中國已是多年历史。到北京告状,也许就是这些上访人士绝望中的唯一希望,京郊著名的上访村就由此而来。虽说07年底北京官方拆掉了上访村,但问题就因此而解决了吗?上访人员就消失了吗?当然不会。我想政府也不至于对这些弱势群体下重手,来个关、管、杀吧?既然问题摆在那里,会引出什么样的乱子,现在说什么都太早了。但这里隐藏着风险,我想大家会认同的。

  此外,还有类似于上访问题的其他事件,其突发性、风险性远胜于此,那就是所谓的群聚性事件。这些事件的来源,以下岗工人和失地农民为主体。比如曾经发生过的汉源事件,其起因就是水利建设占用农民土地,因赔偿不公而引发的。还有那些本来就是突发性的事件,——比如矿难之类。这些问题无一不是中國特有的问题,并深深地根植于我们体制的弊端上。要想解决,绝非一日之功。对于这些令人头疼的问题,用铁的手段能压制下去吗?过去也许可能,现在却是太难。我们不是要办奥运么?办奥运就是要招徕四海来宾,就是要吸引全世界的眼球,看我繁荣,扬我国威。当然只能在众目睽睽之下,而不是闭关锁国,更不能暗箱操作。就来宾而言数以万计,更不用说还有全球的各大媒体,3-4万的记者。而这几万记者当中,有权采访奥运会的有证记者就有万人之多,而其他的记者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在奥运期间他们还有权采访其他愿意接收他们采访的普通人。这对一个习惯于新闻管制的国家来说,无疑又是一个新问题。在中國历史上记者来得最多的莫过于两千人吧,那是在八九年戈尔巴乔夫访问中國的时候。而这次奥运来访的记者,竟是当时的数倍乃至十几倍。在这样一个环境下,任何突发事件,都将会成为全球的焦点,甚至引发更严重的问题,而这恰好是问题的难点所在。媚外压内是中國政治的传统,中國政府并不怕事件本身,只要他能压得住,他才不管你突发还是缓发。在众目睽睽之下,他又如何压法?但这张面子他又丢不起。

  如果这些问题在一个开放的国家,或许就算不得什么。麻烦的是,我们早已习惯于自我标榜的宣传,从无面对开放的、敢于批评政府的媒体的经验。对于国内众多的媒体,中國政府就是老板,你想打压就打压,你想开除就开除,这些都难不到官方。照出版署柳斌杰的话说,多用点智慧,意思是我黑办了你又不露痕迹。对于境外的媒体和记者呢?那就不是可以随意打压和开除、更不是随意可以修理的问题了。最让人头疼的还不止这些,因为问题的严重性并不在于突发事件的出现,而在于中國政府并不清楚在此期间究竟在何时、何地会发生什么样的问题。而事实上发生突发事件的社会环境却在那里候着。对于任何一个大型集会,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都是存在的,比如亚特兰大奥运会的公园爆炸事件。但只要应对得当,不引起灾难性后果,都是可以理解的。事故而已。但我们的政府能有这样的平常心吗?从周恩来的外交无小事起,我们在国际交往上能就事论事地不往政治上靠?何况这是中國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国际交往,不靠也难。其实突发事件的出现并不可怕,也未必一定就成为风险。而对于突发事件的心态、处理方法才是规避风险的关键所在。中國政府最输不起的就是那张政治面子,一旦突发事件出现,他就会从严从重,不惜代价的打压,不顾一切的掩盖,这种横行霸道的做法,真不知道会闹出什么样的风险来。就当下来说,已经形成态势的通膨,股市、楼市的泡沫,涉及的人之多,投入的资金之大,一旦出现问题,那将是无人能收拾的大乱局。而这个风险恰好正处在奥运到来的这几个月里。你说不是通膨也好,结构性的问题也罢,遁词而已。民众的基本生活过不下去,不是哪个经济学家出来说说就能糊口活命,鄧小平说发展才是硬道理,对民众来说吃饭更是硬道理!从胡紫薇事件的突发性,看奥运可能出现突发性事件的可能,中國政府能否认清问题所在,并理性、妥善地处理这些问题,万不能做促使突发事件成为压死骆驼的一根稻草的蠢事,这才是规避北京奥运风险的关键。

  视频:张斌妻子胡紫薇大闹CCTV会场视频

  来源:新世纪 New Century Net

  作者:齐戈

危险的自大——北京正在陷入一种莫名的亢奋中

星期五, 12月 14th, 2007

  北京正在陷入一种莫名的亢奋中,空气中弥漫著那种不可扼制的自大与傲慢。

  对于民族主义情绪的强调,在中國仍是商人们热衷的方式,尽管人们已不再使用“爱国就买国货”这样赤裸裸的口号了。在杨利伟登上太空之后,我看到了“强壮中國人”的牛奶广告;在二环路上一处楼盘边,矗立著“盛世中國”的巨大标语;而如今这家叫“爱国者”的公司,则试图说明,这个小巧的电子产品,关乎中國昔日的荣光和明日的骄傲。

  如果,你生活在此刻的北京,可以轻易地感受到弥漫在空气中,除了汽车尾气与高密度的浮尘,还有那种不可扼制的自大与傲慢。北京正在陷入一种莫名的亢奋,人们谈论“大秦帝国”、“大汉帝国”、“大唐帝国”、“大清帝国”的热情,就像房价上涨得一样快;我们将四十八个非洲国家的领导人邀请来此,并准备在一年后举办一次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体育赛事,媒体上“如何从经济大国演变成政治与文化大国”的论调此起彼伏;《论语》、《周易》乃至《三国演义》中的帝王术,似乎都再次变成了“中國智慧”—-他们不仅对中國而且对于世界文明具有重要价值。蜂拥到世界各地的中國游客们发现,伦敦的房子太旧、白金汉宫怎么能与故宫相比,曼哈顿的高楼大厦比不上上海陆家嘴的金融区,美国人真笨竟然搞不清天津在哪,柏林的购物中心根本就不够大、营业时间也不够长……如果再说下去,他们的抱怨就令人想起乾隆皇帝在二百年前口气:“我天朝物产丰富,无所不有,本不需外夷货物……”

  情绪真的转变了。二十多年前,中國人还为未来坠坠不安。国门在封闭了多年之后打开了,人们发现什都缺,不仅没有“那些需要拯救的人们”吃得好、穿得好,建筑比他们的更破,灯光比他们的更昏暗,个人生活没有他们快乐,甚至我们的文化都是值得怀疑的。我们曾经嘲笑他们历史短暂、缺乏根基,而我们则是历史悠久、地大物博的礼仪之邦,却旋即发现似乎并非如此,并为自己是否会被“开除球籍”、海洋文明是否必将取代陆地文明而争论不休。

  文化上的虚无主义,伴随著那场政治风暴结束了。随著,整个国家,从政府到个人,从无业游民到知识分子,开始忙著挣钱,意识形态破灭了,政治变革希望消退了,金钱既是生活的目标也是唯一的安全感。

  我们的运气很好。我们受惠于新的世界产业分工,技术与产品的流通变得轻而易举,因为有源源不断的劳动力,并可以轻易地引进与复制先进的技术;我们也不用担心环境污染与劳工组织,事实上,只要得到当地权力机构的默许,它们通常不被计入成本;我们还如此勤劳和充满饥饿感与灵活性,想想那些散居在世界各地的华人同胞,他们人数少得多、却创造了如此庞大的商业网络;我们也不用在乎其他的价值座标,比如在其中是否生活得幸福,他们的权利是否得到保证,一直以来我们这样一个国家,很多事都在国家权力的强制下,迅速变成了全民性的运动;我们遭遇了全球性的商业革命,他们都像投资股票一样,把赌注押在了这个国家的未来市场,而不管现在是否赚钱……

  总之,很多因素发生了作用,当我们再抬起头时,发现自己将五十年前的梦想实现了一半,超过了英国成为了世界第四大经济体。我们兴奋极了,似乎一点没注意到英国是一个四千万人口的国家,而我们则有十三亿人,它的面积还没有我们河南大,他们的牛津、康桥,和我们的北大、清华可不是一回事,他们的世界观是《经济学人》,而我们则是《环球时报》。

  我们的血液里缺乏怀疑精神,就像中國那位著名的心理学家唐钺说的我们往往不考虑事情的实际状况,只听到一句话说得巧妙,就信以为真,经常“把感情替代理智”,沉湎于语言的快感。我们曾经沉湎于“科学”、“民主”、“共和”、“社會主義”,似乎这些抽象的概念能够解决一切。现在,我们则开始说“大国”、“崛起”,似乎顺著这条路走下去,我们就逐一超越德国、日本、美国,五十年之后、甚至更早,我们就回复了盛唐景观、四方来朝。我们没耐心去分析,这一路我们是怎样走来的,其中有多少偶然成份、多少不确定因素,而如今又充满了哪些艰险。

  在谈论“大国”、“崛起”、“盛世”时,我们似乎对于政治学家汉斯。摩根索的警告一点兴趣也没有,他说国家实力包括地理、自然资源、工业能力、军事准备、国民性格、国民道德、外交与政府的能力诸多因素。在衡量实力时,切勿“给予任何单一因素以压倒一切的重要性”。

  难道生产了世界上最多的电冰箱、帽子、玩具就是大国吗?一个大国也不该所有的电视台都在模仿英国的Pop Idol?看起来,我们一边在辩解自己是“和平崛起”,一边又率先夸大了自己的实力。更重要的是,在这些泛滥的语言狂欢中,我们似乎丢弃了谦虚的态度、反思自己的愿望和能力。一个缺乏现实态度的国家,多么容易被傲慢与偏见冲昏头脑,中國与世界的历史上不是充满了这样的例证吗?

  许知远,二零零零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现为《生活》杂志的联合出版人,也是《金融时报》中文网的专栏作家。他最近的一本书是《那些忧伤的年轻人》。

  作者:许知远

中国应认真考虑“迁都”

星期六, 11月 10th, 2007

  迁都?没错!中國确实应当认真考虑迁都了,因为一个国家、特别是一个大国选择首都,应当考虑国家发展和应对挑战的需求,而在当前的情况下,当初定都北京的理由已经不复存在,其负面作用却与日俱增。北京继续充当首都,不仅对整个国家发展构成了额外的负担,城市自身也走入了死胡同。

  尽管早在两千多年前,燕国就在北京地区建立了都城;但在历史上,北京并非华夏文明的腹心地带,其作为大一统中國政权首都的历史是在元、明、清三朝。显然,今日中國选择首都时,不能从自始至终奉行塞北本位、视中原为鱼肉掠夺对象的蒙元政权的视角考虑,审视明成祖定都北京的出发点方才恰当。

  明朝兴起之后,蒙元残余势力败退塞北,但卷土重来之心未泯,有明一代,明廷始终视蒙古为头号大敌,朱元璋在《皇明祖训》中告诫子孙:“胡戎与中國边境密迩,累世战争,必选将练兵,时谨备之。”明朝天下精兵良将,尽在九边。但在没有现代通讯、交通工具的古代,定都南京的明廷与其他任何一个定都腹心地区的王朝都面临相同的两难:如果放手赋予戍边重兵集团主将足够的自主权,他们向安禄山看齐的风险很可能上升到令人无法承受的地步;如果仿效宋朝奉行“守内虚外”政策、束缚戍边重兵集团主将手脚,军队的作战能力将遭到严重削弱,“靖康之变”和崖山的悲惨结局永远铭刻在明人心头。对此,明成祖选择了迁都北京,“天子守边”,充分显示了大明王朝前期朝气蓬勃、迎难而上的精神风貌;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选择定都北京时固然有接近当时的友好国家之意,但在百万苏军虎视北疆之时,我们再次看到中國显示出了同样的气概。

  然而,时至今日,当初选择定都北京的这些最重要理由都已不复存在:依靠现代通讯和交通工具,中國无需“天子守边”就能够防止安禄山之辈重现;自从鸦片战争以来,东方已逐步取代北方成为对华最大军事威胁的方向;内蒙古已经牢固成为中國不可分割的疆土,苏联解体、中俄结成战略伙伴关系也消除了来自北疆的军事威胁;定都北京已不再有接近盟国的意味;……

  与此同时,继续定都北京的负面作用却日益暴露。在这样一个缺水地区,北京竟然已经发展成为近两千万常住人口的巨型城市,中國当局不能不考虑是否已经超越了环境容量?是否最终会为此付出无法承受的重大代价?是否已经损害了整个国家的均衡发展?

  正是为了满足北京不断膨胀的需求,在水资源方面被迫作出牺牲的地区已经从海河流域上下游和周边省区扩大到了作为南水北调水源地的汉江流域。如此大规模、远距离的跨流域调水,对汉江下游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未必没有可能解决不了北方的环境问题,反而把本来环境还好的南方也毁了。而且,北京搬迁了一个首钢,可计划大力发展的芯片等产业耗水量似乎也不逊色。与其千里迢迢高成本调水到缺水地区,何如将相关产业、资源部署到水源丰富的地区?

  就北京自身而言,过多的人口和产业也正在恶化这个城市的生活品质。由于人口过多,相应地机动车过多,北京的交通堵塞早已是全中國大城市中最大的梦魇,以至于被赋予“首堵”之名;环境污染、房价居高不下也随之而来。也许这可以指责是“钱松地紧”造成了北京房价领涨全国的局面,但是中國必须反思,在北京这样一个地方,环境容得下放松地根吗?在保护低收入阶层权益、改善民生的旗号下,中國政府可以在北京维持低廉的水价,但无法改变从外地调入的水资源注定高昂的成本,而这些水资源本来可以在其他地方以低廉得多的经济和环境成本得到。

  更糟糕的是,只要继续定都北京,北京环境负担、生活品质继续恶化并波及其他地区的趋势就不可能逆转。因为一个传统上并将继续实施中央集權制的大国必须在首都集中相当的资源,而只要过多的资源集中在北京,全国各地、乃至海外的人们就会涌向北京寻找机会,这是中國国民的权利,不容限制,但客观上必将进一步加大北京的环境负担。在刚刚闭幕的仲共十七大上,胡錦濤所作报告谈到了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国土开发格局”,但继续定都北京,恐怕就是最大的区域发展失误。

  如果北疆仍然存在一个虎视眈眈的重大现实军事威胁,如果北京现在只有三五百万常住人口,那么,中國确实不必考虑迁都;但是在现在这种情况下,中國应当认真考虑迁都了。从长远来看,迁都有助于化解上述问题;就中短期而言,随着国内外对奥运之后中國经济前景日益瞩目,迁都有助于提供一个新的经济题材克服潜在的危机。

  如果迁都,新的首都应当在长江中下游之交处选择一个周边空地比较广阔的中小城市,这样的话地理位置适中,环境容量大,新首都市中心能够提供其他现成大城市所无法提供的地皮建设中央政府各个部委;由于新都土著人口不多,难以形成足够强大的地头蛇势力绑架中央政府一味索取局部私利,也容易全部使用普通话交流,而不至于在首都还大量使用方言交流。

  注:作者是中國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

  作者:梅新育

注视一个古都的蜕变——我看北京奥运

星期一, 11月 6th, 2006

  如果说,台湾人这几年来每天看到的、读到的新闻,全是蓝绿阵营的对决、总统亲信的弄权和形形色色的政治算计,那么申奥成功之后,中國大陆人每天看到的、读到的新闻,却是这一类:

  ——为了迎接2008年的奥运,1215公顷的土地将被辟为奥林匹克中心,其中奥运村将容纳将近2万名运动选手和各国官员。760公顷的土地将化身为城市的森林公园。

  ——在2008年之前,120亿美元要用来改善北京市的空气和水的品质,200亿美元要花在交通系统的改善。

  ——首都机场正进行扩建,到2008年周转量将达到6000万人次。

  ——到2008年,轨道交通预计将由现在的114公里增加到200公里左右;同时,北京市还在加快市区内快速交通线的建设。目前,市区快速通车里程达到320公里,已经完成快速路网规划的80% 以上。

  ——到奥运会开幕前,北京地铁一号线全部120辆新车将投入运行。新车均为不锈钢车体,车厢内有移动电视系统,采用德国及英国防火标准,同时设置了残疾人轮椅渡板及盲道,为残奥会的顺利进行做好了准备。

  ——2006年北京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同时在目前已建成的卢沟桥、清河等9座污水处理厂的基础上,五里坨等5座污水处理厂也在建设中。预计到2008年,北京污水处理率将达到90% 以上。

  ——预计观光客会有1000万人次,北京方面将为即将到来的大量旅客提供高质量的住宿。2006年4月底,北京星级饭店已跃升至658家,其中五星级饭店37家,四星级饭店83家,三星级饭店224家。

  ——北京去年已对20个景区完成停车场、售票房、商亭、银行刷卡机354个与120个厕所的建设,也将请国内外专家,翻译北京主要旅游景区的英语标识。

  ——参加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外国游客将不用担心语言障碍、道路陌生、生活不便,因为德国科学家正在研制新型人工智能手机,让来到北京的外国游客不仅不会迷路,还能享受最快捷的信息服务。譬如要去的地点,用外文键入手机,就立即会有中文显现。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近日表示,北京已经开展影响奥运举办的重大卫生防疫风险评估,其中就包括食品安全的评估,到今年三季度可以完成。

  ——据预测,奥运会期间,各国代表团和工作人员将达到近25万人,供餐超过1300万份,因此奥运期间总共需要5000吨蔬菜的供给量。北京市农林科学院蔬菜研究中心已经列出了奥运会期间运动员需要的蔬菜种类名单。针对有些蔬菜品种北京没有或很少的情况,已经开始着手进行蔬菜的引种和筛选工作,重点引进南美和西亚的蔬菜品种,在指定的北京郊区依气候和海拔进行培育。

  ——新建场馆完成主体结构,改扩建场馆和临建场馆加快建设,奥林匹克公园形成整体景观轮廓。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实施交通疏堵工程。支援城乡电网改造,加快燃气热电厂、天然气管线建设。整治80个破旧社区,新建和改建公厕1445座,建设100条特色园林大街。

  ——北京已组织了电视转播组织。奥运时,会有4000多名记者从事电视转播,60多辆转播车,1000架摄像机在不同的场馆,共10个频道24小时开播。估计全球有4亿人观看比赛。奥运会有2万1600个注册记者、1万名非注册记者透过旅游签证进入中國。北京正在成立“媒体运行部”,负责应对全球媒体的需求。

  350亿与0. 8亿的现实

  因为行政不透明,中國为筹备奥运究竟会花多少钱,没有人真正的知道。流行的一种“说法”是350亿元——事实上可能更多,而其中的大部分,其实是投资于北京城市的基础建设。

  350亿美元,到底是多大呢?这么说,香港政府年度预算大约是300亿美元,新加坡一年大约是190亿美元,台北市一年的总预算是50亿美元。台湾政府年度总预算大约是530亿美元,其中的体育预算大约是0. 8亿美元。

  台湾的谢长廷要竞选台北市长,提出的愿景之一就是要争取在2020年由台北市来主办奥运。他可能不知道350亿美元这个数字,也忽略了2004年雅典就花了120亿美元在奥运上;希腊预计接下来的年度国家财政赤字会超过GDP的3% ,16天的光荣奥运谢幕之后,可能是10年的债务。

  在谢长廷宣布他的2020“台北申奥”愿景的同一天,原来一直在争取奥运主办权的莫斯科市长,宣布放弃申奥。在记者会上,他说,“让我们面对现实吧,我们一点机会都没有的!”

  对现代的迷信

  16天的奥运只是一个大家都懂的便捷理由,北京的城市改造才是真正的现实。中國所激情拥抱的“不容置疑的信仰”,是“现代化”。到2008,那“花棚鱼池院落”、“胡同深处人家”慵懒而从容的北京将彻底而永远地消失,取代的是个性张扬的西方现代建筑,是密布的交通网路,是完整的污水处理系统,是进步的电子服务技术,是与国际接轨的观光设施。别的城市花了100年的时间逐渐“长”出来的基础建设,北京以剧烈的手段在10年内完成。

  如果实地去检验这些“剧烈”完成的现代化产品,可能会发现无数的裂缝和缺陷,深刻的矛盾和不安——大建设的阴影里有深不见底的贪腐,有被践踏蹂躏的人權,有匪夷所思的浪费,有功能完全失效的硬体和软体之间的扞格等等,但是,我们可能同样不能忽视的是,这个社会正在做重大转型:透过科技的引进,它在学习现代的城市管理;透过与国际的密切接触,它在拓展自己的眼界;为了赢得国际的尊敬,它必须谨守某些价值和规范;为了让世界理解它,它不得不先去理解世界。在做这些努力的过程里,它自己的气质,已经改变了。

  奥运只有16天,但是筹备奥运的10年,是一个重大的分水岭,北京不再可能自外于国际的价值体系和秩序,而且一旦深入国际的价值体系和秩序中,北京将来也可能发挥另一种前所未有的文明能量。这样的北京,我们不能不去刷掉所有从前的印象,重新认识。

  也许感受到了台湾人民的郁卒,台湾的陳水扁说,要送20个10岁以上的小朋友到巴西进足球学校,每年提供每人一万美元,然后他们就可以打进2018年的世界杯足球赛了。

  北京在“崛起”,是的,全世界都在屏息注目。但是,我们可以向“北京经验”学习的,是主办奥运和培养明星吗?

  紫禁城对面,已经有一个被称为“大水母”的建筑站在那儿,睥睨着默不作声的800年的北京历史。那是北京大剧院。

  意大利的建筑师,在竞标北京大剧院落榜之后,酸酸地说,“我以为,为北京这样有历史的古城设计剧院,常识告诉我,这新建筑一定要和古城的历史氛围相和諧,中國传统的元素一定要融进新建筑里去。没想到,得标的是这样一个东西,简直就像从火星掉下来了。我才知道,原来,中國人其实是希望和自己的传统一刀两断的。我完全想错了。”言下之意,“火星建筑”——谁不会呢?

  和“大水母”竞争占有北京天空的,还有“大师级”建筑师库哈斯(RemKoolhaas)所设计的中央电视台。那是钢铁和玻璃挑战极限的作品,建筑体以反抗逻辑的姿态扭转向上,以自身的特异做现代的宣示。

  和库哈斯一样来自荷兰现居美国的知名评论家卜若马(IanBuruma)对库哈斯有严厉的批评。卜若马说,这么走极端个人主义的设计,完全无视于环境的历史和当地居民的传统美学的设计,库哈斯应该完全清楚,没有任何一个西方社区会容许他这么做,中國会容许,是因为那是一个集權政府,民间没有反对声音,而且集權政府刚好有钱,又极端崇拜所谓“现代”,使得代表“现代”的库哈斯可以把中國的土地当作个人艺术的实验场,恣意驰骋,无所顾忌。言下之意,库哈斯趁人之“危”,不道德。

  全球的建筑师,都涌到中國来了。一个纽约建筑师说,他在中國,短短两年内所设计的摩天大厦栋数,是他在美国一辈子加起来也不可能有的。“中國的摩天大楼,”他说,“简直像野草,满地长。”

  一种“集權美学”

  瑞士建筑师所设计可以容下9万人的国家体育场、奥运开幕仪式的主要场馆,因为形状而被称为“鸟巢”,预定的造价是38亿人民币。在学者的批评声中,降低到31亿,一张座椅的造价是4万5000元人民币。五棵松篮球馆的设计,为了突出所谓“视觉效果”,要在场馆外墙上制作10层楼高的大屏幕。篮球馆估算的造价是10亿人民币,一旦动工就发现,单单是这豪华屏幕本身就要用掉20亿。游泳馆“水立方”的设计更是离奇。澳洲设计,建筑外型要用一种中國无法生产的特殊材料,ETFE(乙稀与四氟乙稀聚合物)薄膜,总面积12万平方公尺的ETFE气枕造价至少2亿5000万人民币,占了“水立方”总经费的30%.

  人们说,眼前正在进行的北京城改造,是中國继建筑长城以来最昂贵、最庞大的工程。

  奥运工程,跟“一将功成万骨枯”的万里长城来比?太突兀了吧?但是我看见其中的关联。古城首都的改造,是何等大事,然而一栋一栋光怪陆离的建筑,以“现代”之名,可以完全忽略建筑与周边人文环境的有机关系,是因为“周边环境”的居民,以及关心“周边环境”的专家学者,在决策上毫无影响。建筑工程的预算如此庞大而且如此没心没肺的“任性”和奢华,是因为决策不透明,预算不公开,监督不存在。以一场16天的运动会为理由,可以倾举国之力投注其中,牺牲其他的百废待举项目,是因为,“国家”的概念凌驾于其他价值。

  这举国之力的投入,其收益如何、成本如何,是否符合社会长远利益,是否牺牲某些族群某些階級的权利,不见质疑和检讨,是因为,中國还是一个不容许对根本决策质疑和检讨的国家。16天的奥运之后,奥运场馆是否逐渐变成养蚊子的废墟?不变废墟,要多大的电力人力财力,才能维持运转?营运的专业人才,从哪里来?追踪考核督导,以及责任的追究,可能没有人做,因为,没有制衡,就没有逃不掉的责任。

  如果这样来看,奥运工程和万里长城背后的“集權美学”精神倒是一致的。

  金牌,还是学校?

  民间的质疑,不是没有。一篇网路文章,不胫而走。《奥运金牌的陷阱》作者用这样的公式来算成本:2004年雅典奥运中國赢得32面金牌。金牌是用多少钱堆出来的?1998年汉城主办奥运时,中國体育总局的年度预算是10亿人民币,1992年参加巴塞罗纳奥运会时,这笔预算增到30亿。2000年悉尼主办时,预算增到50亿。以此类推,雅典奥运会备战四年,中國就要花费200亿元。最后得到32面金牌,那么每一面金牌就是大约用7亿元换来的,“这是世界上最昂贵的金牌。”

  作者质问:“海内外华人发起了‘希望工程’捐款活动,帮助贫困地区修建‘希望小学’。为失学儿童修建一所希望小学的费用不过20万元左右,而夺取一枚奥运金牌的成本则要7亿元,用这笔钱可建造3500所希望小学。如果按每所小学100人计算,建造3500所小学,就能挽救35万儿童避免成为文盲。如果把备战雅典奥运会的200亿元用来办教育,能够修建10万所希望小学,可以让1000万失学儿童上学读书。假如你坐在领导人的位置上支配这200亿元,你是选择夺取32枚奥运金牌,还是选择让1000万个失学儿童上学读书呢?”

  这个计算的公式当然破绽百出,但是它所提出的问题,却真实无比。中國的32面金牌是怎么来的?花什么样的代价来的?到今天为止,中國的体育制度还是共產国家计划经济由上往下贯彻的菁英集中营培训方式。国家以纳税人的钱,办理各层体校,投入大量金钱。几乎所有赛事的得奖者,都来自这个体系。

  雅典奥运最闪烁的明星,男子110米栏的冠军刘翔,是怎么培养的?有一整套的科技器材和专业人员负责纪录、分析他的每一场比赛。一套分析软体就是3万元人民币。训练人员、分析人员、营养师、出国经费,器材消耗……等等,一个刘翔,大概就是几百个几千个“希望小学”的经费。

  宣扬国威还是全民体育?

  相对于中國这套所谓“举国体制”,倾全国之力培养少数菁英的体育制度,西方国家和日本的选手,却来自全民体育的基础上。推动全民体育的模范生,是德国,也是日本的仿效对象。德国有将近9万个运动协会,2700万个会员,70% 的14岁以上的德国人在自己所属的运动协会里终身运动。各形各色的运动协会全属民间组织,行政和教练,都是志工。以最受欢迎的足球来说,德国有2万6000个足球俱乐部,17万个足球队,600万个足球会员,从3岁到老年。每一个村子都有游泳池、足球场、体育馆、溜冰场等等,对全民开放。

  也就是说,美国、德国、日本这些国家的金牌,在有些项目,譬如篮球,是自由市场的运作,大部分却是全民体育的结果展现。中國的情况是相反的。运动场馆很多,但不对全民开放,只供特定少数人使用。体育预算惊人,但不用在国民体育上,只在培养极少数的得奖明星。西方国家竞技是为了鼓励自己国内的全民体育,培养国民体魄;中國竞技是为了对外宣扬国威,国民体魄的健全则似乎根本不在思维之内。

  全面的基础建设,是一种物质文明,但是物质文明会影响精神文明。在菜市场里随地吐痰的人,到了洁净光亮、现代感十足的地铁站里,他就不会吐痰。那长期浸淫于权力的官员,跟世界接触多了之后,他会醒悟到自己的粗暴。办一次奥运,与全球握手、对话,北京人会经过一次震撼的文化和文明洗礼。我们可以为北京高兴,高兴这个城市在几十年的政治劫难后重新出发,平视国际;我们可以为北京祝福,祝福北京从奥运的筹备里真正学习到“以人为本”的深刻意涵;我们也可以期待,期待一个更文明、更理性、更开阔、更体贴细致的北京优雅而从容地走进国际社区。

  台湾从北京筹办奥运这件事情可以学到的,是中國人面对全球的视野和气魄,是他做事态度的专心和执着,是他对基础建设的认真和全面,但是,对不起,绝不是申办2020奥运,或是送20个孩子到巴西去踢足球。那“万里长城”美学,正是许多国家或城市所不要的。

  作者是作家、台湾清华大学教授、香港大学兼任教授

  作者:龙应台

北京城市病的文化原因

星期六, 04月 8th, 2006

  围绕一个中心,简单地COPY,无限地扩大,这种城市发展模式被称为“摊大饼式”。这种模式有很大弊端,特别是对大城市,所构成的影响十分巨大,往往造成严重的城市病,北京就是十分典型的例证。

  交通问题、环境问题、城市基础设施问题、居民生活问题、房价畸高问题、治安问题……城市病的种种方面在北京暴露得淋漓尽致。窃以为,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应从城市发展的规划上去找,从城市发展的思路和方式上去找,因为有的城市缺乏真正的城市发展规划,不按规划,或者随意改变推翻规划,但没有规划或者随意改变规划也是城市发展的方式,这种方式更有问题。

  就拿北京来说吧,多功能高度重叠,权力高度集中,单中心的发展模式正是城市病日趋严重的根本症结,在权力高度集中的作用下,北京近水楼台先得月,集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经济中心、金融中心、交通中心、信息中心、军事中心等各项功能于一身,而且,各种中心不仅集中于市中心,北京市的中心与全国的中心也是重叠的,北京市委、市政府等权力机关与中央机关扎堆,这么多、这么重的城市功能集中在一起,重叠在一起,这么多人挤在一起,这个城市不堪重负还有什么奇怪的呢?

  那么多机关单位的那么多人那么多车,白天象潮水一样涌向市中心,傍晚又顺着来路返回,象潮水一样涌向市区边缘,路途迢迢,人们费时、费力、费钱,交通拥堵习以为常,稍有雨雪或意外事故等影响,交通大瘫痪就在所难免,人们叫苦连天。

  可是这一切都是人自己制造的。解铃还需系铃人,所以,要想从根本上有效地缓解或解决北京的城市病顽症,就必须调整、纠正和改变城市发展的思路,改变一元的多功能重叠的发展模式,分散城市功能区,为城市消肿。例如,北京的城市定位应该有所侧重,有取有舍,不要贪多求全,一律通吃,其城市定位以政治中心、军事中心、文化中心和交通中心为基本,其他的中心可以适当分散转移。再则,各中心适当分散,不要过分重叠于狭小的空间,实行组团式建设思路,各个组团相对獨立,功能齐全,人们就近工作、生活,避免长途跋涉增加交通压力,增加生活成本。另外,北京市的中心与全国的中心也应该错开空间,不要重叠,避免为城市病雪上加霜。

  集權制的传统和思维行为习惯是导致这种城市发展模式的根本原因,只要改变这些文化上的原因,城市发展的模式才会更科学、更合理,更能体现以人为本,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一滴水可以照见整个太阳,一叶落而知天下秋,城市病的表象暴露出许多深层次的文化方面的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从思想深处革命,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北京等地的日益严重的城市病。

  2004年7月26日

  作者:刘革学

袁世凯在北京民国初期的作用新评

星期一, 04月 3rd, 2006

  “辛亥革命”后,皇帝退位,南京临时政府交权,中國历史开始进入“北京民国时期”,目前许多书籍和文章都指责“北京民国时期”,特别指责袁世凯时期,实际上不仅北京民国时期是中國历史的第一个共和和民主时期,特别是袁世凯时期,这是中國共和和民主时期的开创初期。中國历史上第一个按照和平过渡的方式建立起来的共和制,中國历史上的第一届国会,中國历史上的选举的第一位总统等等,都产生于这个时期,自然袁世凯作用也就不可低估。

  虽然“北京民国初期”,“共和”制度才刚建立,还很不完善,还带着严重的封建与專制的烙迹,特别是还没有建立起宪制制度,但是他毕竟开始代表了当时中國发展的新方向。因此正确认识这个时期的历史意义和作用,对于认识历史和末来中國的发展都具有意义。

  (一)、第一个共和政府和选举总统

  一、第一个共和政府——北京民国政府

  皇权统治在中國已经有二千年的历史,中國民众早已反对皇权统治,但是二千年来中國的皇权统治就是建立在“暴力革命”的基础上,仍然是“农民革命”的产物,以往无数的农民暴動,所推翻的只是一个皇帝,并不是整个皇权体制,如果仅仅只是通过暴力推翻皇帝,而不去改变二千年的皇权体制,这实际仍然是二千年皇权体制的继续。推翻一个皇帝可以采取暴力的办法,但是改变一个皇权体制则完全需要采取和平和逐步改革的办法。

  在“辛亥革命”之前,如何对待皇权统治,革命派和立宪派采取两种态度,革命派要求打倒皇帝,立宪派主张实行君宪体制。革命派的方法显然是二千年“农民革命”的继续,这是因为当时中國的变革不仅仅是打倒一个皇帝的问题,而是要彻底改变皇权体制,在中國实现“宪制体制”。所谓“宪制体制”他分为“共和宪制”和“君主宪制”,而君主宪制实际就是“宪制体制”,而日本和英国都是“君主宪制”的产物。

  在中國建立共和体制的第一功臣,自然是袁世凯。袁世凯最初也曾主张在中國实现君主宪制,而革命派反对。“辛亥革命”革命派通过“暴力革命”来回答袁世凯和立宪派,在革命派的反复威逼下,袁世凯开始答应实行共和,如果按照当时袁世凯手中所掌握北洋军队的权力,让清廷“孤儿寡妇”的宣统皇帝和隆裕太后交出权力,根本不需要去如此说情。为了避免全国战争,一九一一年十二月下旬,虽然袁世凯派出代表与革命派代表和谈之期,袁世凯已经在试探清帝退位,他指示梁士诒暗中活动,梁又与驻俄公使陆征祥并联合驻外使臣电请清帝退位。到一九一二年一月十四日,南北双方第六次议和,革命派把“清帝退位,宣布共和”做为议和的首要条件。十六日,袁世凯与内阁大臣联衔上折密奏清廷,奏折写道:“环球各国,不外君主,民主两端,民主如尧舜禅让,乃察民心之所归,迥非历代亡国之可比。我朝继承承尊重帝系,然师法孔孟,以为百王之则,是民重君轻,圣贤业已垂法守。且民军亦不欲以改民主,减皇室之尊荣。况东西友邦,因此战祸,贸易之损失,已非浅鲜,而尚从事调停者,以我只政治改革而已。若其久事争挡,则难免不无干涉,而军民亦必因此对于朝廷,感情益恶。读法兰西革命之史,如能早顺舆情,何至路易之子孙,靡有孑遗也。民军所争者政体,而非君位,所欲者共和,而非宗社。我皇太后何忍九庙之震惊,何忍乘舆之出狩,必能府鉴大势,以顺民心。”(《辛亥革命史料》第三00页。)

  袁世凯不希望他不希望中國发生法兰西的暴力大革命,他希望中國的制度进行和平过渡。虽然按照当时中國的国情,先实行君主宪制,再过渡到共和宪制,但是实行君主宪制,革命黨反对。没有办法。袁世凯从当时全国避免战争的大局和从当时中國的长远改革的大局出发,一九一二年二月八日,袁世凯命梁士台携带优待条件入觐隆裕,做进一步努力。隆裕提出了三条意见:一、留“大清皇帝尊号相承不替”十字;二、不用“逊位”二字;三、宫禁及颐和园随时听便居住。袁世凯电请南方迁就。十日,袁世凯召集内阁大臣和近支王公开会,讨论通过了清帝退位的最后修正案。十一日,隆裕认可,决定下退位诏。同日,袁世凯将尚未正式颁发的之清帝退位诏电达伍、唐,并转告孙中山,黎元洪和南京临时政府参议院并各部总长。接着袁世凯复发一电,在此电袁世凯明确的表明了自已的态度。他电曰:“共和为最良国体,世界之公认,今由弊政一跃而跻及之,实诸公累年之心血,亦民国无穷之幸福。大清皇帝既明诏辞位,业经世凯署名,则宣布之日,为帝制之终局,即民国之始基,从此努力进行,务令达到圆满地位,永不使君主政体再行于中國。”(《临时政府公报?电报》一九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第二天,二月十二日,隆裕太后以宣统皇帝名义颁发三道诏旨。第一诏清帝退位诏。第二诏公布优待条件,包括清帝退位后优待条件,皇族优待条件和满、蒙、回、藏各族优待条件。第三诏是劝谕臣民。在袁世凯的努力下,至此,统治了中國长达二百六十八年之久的清王朝也就最终宣告结束。

  有人认为,是孙中山的暴力革命推翻了皇帝,其实如果按当时的军事势力来讲,孙中山并没有多少军事力量,而且在当时也是根本无法与袁世凯的军事势相比,正是由于袁世凯和平努力,使中國避免了一次南北战争,而且也给中國二千年创造了一个皇帝和平退位的先例。中國社会二千年的历史都是通过“农民暴動”的办法,一个王朝代替另一个王朝,二千年中國经历了几百个王朝和几十个朝代,但是通过“农民暴動”的办法换来的都是一个个“王朝统治”,这一次中國第一次实现了共和。

  二、第一位选举总统——袁世凯

  自北京的中國民国建立后,经过国会选举取代原来旧的参议院,建立了新的国会。但是国家仍然沿用着南京临时政府制定的《临时约法》,还没有制定起新的《国家宪法》,而且根据《临时约法》的规定,先由正式国会制定宪法,然后根据宪法产生正式政府和总统。这样一来国家的政府和总统仍然是一个临时政府和临时总统。北京民国政府成立了近两年,仍然是一个临时政府和临时总统,这样影响国家的发展。世界许多国家还不承认北京民国政府,就是因为当时的民国政府还是一个临时政府和临时总统。由于国家政府处在一种临时的状态之中,这样许多国家与中國的关系,以及国家与地方的关系都无法正常进行下去,而且清王朝的残余也时机进行复辟。一些地方许多官员也开始感到国家处在临时状态下的不便,既然国家政府和总统都是临时的,自然他们这些地方官员也是临时的。

  八月五日,由黎元洪带头首先提出此问题,他联合十九省的都督,民政长发出通电,主张先把总统选出,再定宪法,或是先从速定宪法,再选总统,他们希望中國能尽速解决这个问题。由于宪法并不是短时就能制定出来的问题。九月五日,进步黨人提出,在众议院先制定一个大总统法,选举出总统再制定宪法的议案,结果大多数议员认为,这个提议解决了当前的紧迫问题,众院以二百一十三票对一百二十六票通过。八日,参议院亦通过。由于这个议案的通过先解决了中國临时总统的问题,使中华民国的临时总统总算有了一个说明。十月四日在参众两院宪法起草委员会的努力下,中國的第一部《大总统选举法》诞生,并于次日公布。几千年中國的历史皇帝的权都是通过暴力的办法或者世袭的办法来实现。《大总统选举法》的产生表明中國也开始第一次实行总统竞选。

  十月六日,这一天国会进行总统竞选,投票地点设在众议院,由于在中國是第一次进行这样的总统竞选,竞选这一天引来了许多记者和一些观看的人群,这些大部分都带着关心中國前途心情,希望能早知道竞选的结果;但同时由于这是共和后的第一次竞选,一些暴力,恐怖,复辟分子都想乘机捣乱,为了使竞选顺利进行,政府派出动了大批的警察对众议院进行保卫。由于保卫得当使中國的第一次总统竞选得以顺利进行。

  按《大总统选举》规定,总统竞选以选举人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用无记名投票行之,得票满投票四分之三者当选,两次投票无人当选时,就以第二次得票较多者二人选之,再以得票过投票人之半数者为当选。此次到会议员七百五十九人,超过了法定的人数。共有四个候选人竞选,他们是袁世凯,黎元洪,孙中山,伍廷芳四人。结果第一轮袁世凯得票四百七十一票,黎元洪得票一百五十四票,而孙中山和伍廷芳只得了几票。尽管四个人都没有达到四分之三的票数,但是第一轮投票,袁世凯得四百七十一票离四分之三还差不几票,而孙中山则只得了几票,在一个国民黨为第一大黨的议会里,许多国民黨都投了袁世凯票,这就足以证明袁世凯在当时中國的影响。第一轮投票由于没有一个人达到四分之三,这样只有进行第二轮投票。第二轮投票袁世凯得了四百九十七票,票数开始上升,但仍然没有达到四分之三的票数的要求。这样只好在得票较多的两人进行投票选之。

  在进行第三轮投票时,由袁世凯与黎元洪两人得票较多者决选,这样只要投票过半之就可当选。而投票结果袁世凯得五百零七票,远远超过半数的一百多票当选总统。当主席宣布投票结果,袁世凯当选为中华民国的第一届大总统时,全场欢动,人们为这位为中华民国和共和做出了功绩的人欢呼,不管是国民黨,还是共和黨,民主黨,统一黨,甚至一些小政黨,各位议员们不分政见如何不同,他们第一次用投票的方式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最高领导。许多外面围观的民众,从早上八点开始一直待到晚上十点,有些一整天都没有吃饭,他们都想知道,中國第一位总统究竟是谁,现在结果终于出来了,他们为这位新当选的中华第一总统而高兴,并且为他祝福。许多人禁不住的高呼:“大总统万岁!”

  第二天进行副总统选举,出席的议员共的七百一十九人,结果黎元洪得了六百一十一票。黎元洪是武昌革命元勋,他倾向革命派,但又不是革命派,黎元洪是革命黨人内与孙中山激进派不同,在南北对峙时,袁世凯主张南北和谈,在袁世凯的劝说下,他接受了袁世凯的主张,民国初年,他积极配合袁世凯的“裁减军队”的计划,孙中山发动所谓“二次革命”时,黎元洪不愿看到刚刚建立的共和又刀兵相见,他曾电主张息兵。正是由于黎元洪对革命黨人的积极工作,才使一部分革命黨人摆脱了激进主张,开始从民国的实际出发。这样除了袁世凯当时是中华民国共认的第一位领袖外,黎元洪就成了中华民国的第二位领袖人物,因此黎元洪以如此高的全票当选为副总统这本来就是意想到的事情。

  中國民国正式总统就职,表明中华民国开始真正进入一个法制和秩序的共和制国家,国外的许多国家都为中國的这种变化而欢呼,袁世凯一当选总统,日、俄、英、德等国又即发来贺电,正式承认。还有奥地利、瑞典、丹麦、比利时、挪威、瑞士等国纷纷正式承认。十月十日,美国、秘鲁、巴西三国,在四月国会正式成立之日,就宣布承认。十月十日,这一天袁世凯还专门接见北京外交团的全体成员,并与他们合影留念。也正是在此情况中國与国际的关系第一次进入到了一个发展的新阶段,中國不再把外国看“外来邪术”,中國与外国的的关系从来没有如此好的时期,中國也开始把自己融入世界大家庭的一部分。

  (二)、第一个多黨议会政治制度

  一、第一次建立多黨体制

  北京民国政府建立时,开放黨禁说明中國的政治开始走向民主。民国初建,專制既倒,黨禁开放,民众思想中出现了少有的“解放感”,人们政治思想活跃,关心政治,他们开始组织各种政黨来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一时间国内各种黨派风云而起,此间仅有影响的政黨和团体就有二十多个,其它小黨就有上百个。从一九一二年二月至十月仅在民政部立案的政黨就达八十四个,未立案的更多,至一九一三年底光政治类的黨团达三百一十二个,中國二千年有历史第一次出现少有的民主时期。

  当时的政黨大致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同盟会分化出来的原革命黨人发起的组织的,如“中华民国联合会”,是由章太炎与立宪派江苏都督程德全,于一九一二年一月三日在上海联合发起的。三月又改名统一黨;再如“中华国民社会黨”,于一九一二年一月在上海成立,是由湖北革命黨人孙武与蓝天蔚,饶汉祥等人组织,推举临时副总统黎元洪为领袖。这些黨属于革命黨中的“和平派”黨,而由孙中山领导的国民黨则属于较激进的革命黨。其它还有中华民国工黨等。第二种是由原来的立宪黨人组织演化而来的。如由原湖北咨议局局长汤化龙与原福建咨议局代表林长民等组织成立的“共和建设讨论会”,由原立宪黨孙洪伊组织成立的“共和统一黨”,由立宪派籍忠寅,周太烈等创建的“国民协进会”等。第三种情况则是一些小黨,这些黨的组织也是五花八门,观点各不相异。

  但是此间最有影响的政黨仍然主要是如下几个政黨;

  统一黨。他的前身是中华民国联合会,他是南京临时政府时期最有影响的政团之一,它由同盟会著名的领袖章太炎与苏州军政府都程德全发起。一九一二年一月三日,章太炎在上海江苏教育总会举行中华民国联合会正式成立,选举章太炎和程德全为正副会长。唐文治,熊希龄等十九人由各省会员互选为参议员。大会还议决于驻会干事之外,由参议会公推“名望最著名”为“特务干事”,以“咨访”国家“大疑”。次日,由章太炎亲任社长的机关报《大共和日报》,在上海出版。“中华民国联合会”以“新共和国家统一主义”为指导思想,反对简单套用法,美等国的现成模式,主张“因地制宜,不尚虚美”,建设中國型的共和国。为此,他们强调:一、万不可破坏中國固有的统一传统而采美国联邦制。二、宜采法国责任内阁制,限制总统权力。三、对满、蒙、回、藏等少数民族聚居地方,不可骤言共和,而应采取特别办法:“许以自治权柄,如爱尔兰之于英国”。四、应于三权分立之外,再予教育,纠察二权獨立。五、关于民生问题,只宜采用社会政策,绝不可行同盟会的“社會主義”。从“中华民国联合会”主张来看,他有两点主要是针对同盟会的,一是促进统一共和国的成立,辛亥革命后,各地“獨立”的“割据”势力抬头,南方革命则是这种势力的主要支持者和策划者,“中华民国联合会”主张统一共和国就是反对这种“獨立”和“割据”的势力。二是反对同盟会的“社會主義”,同盟会提出“均平”的主张,针对这种主张,中华民国联合会则主张:维持现行的私有财产制度和振贫者与富者齐一。遵循章程规定,中华民国联合会于清帝退位,袁世凯被举为临时大总统后,开始酝酿改为政黨。三月一日,发表了改黨通知说:“中华民国联合会照章本就应改黨,特开参议会,询谋佥同,兹署新名曰统一黨”。二日,统一黨在上海举行大会,选举章太炎,张謇,程德全,熊希龄,宋教仁五人为理事,唐文治等十七人(十省)为评议员宣告成立。五日又举汤寿潜,赵凤昌等十三人为参事。北京临时政府成立,又组成北京本部。

  国民黨。他是由中國同盟会改组与其它几个小黨合并而成的。同盟会原是一个比较激进的反清秘密组织,主张以暴力进行社会变革,它发动了武昌暴動,在当时的中國颇具影响。南京临时政府成立时,同盟会在南京的临时参议院中占多数,并且南方许多省份的军政大权仍然都在同盟会手里,后因皇帝和平退位,南北实现和解,孙中山辞职临时大总统。临时政府和临时参议院的权力的职责也就由南京转变到了北京。同盟会内部的一些议会派领袖认为,反清的任务已经结束,同盟会应该由秘密的暴织转变为公开的议会政黨。在同盟会内部以孙中山为首的激进派领袖起初反对对同盟会进行这样的改组,以后同盟会为了国会竞选争取较多支持,开始与统一共和黨联合,统一共和黨提出同盟会变更名称,废民生主义,改良内部组织等要求,这样也就迫使同盟会进行改组,以后同盟会又与北京的国民共进会,国民公黨等几个小黨进行合并,这样也就组建了国民黨,国民黨与同盟会相比,已经开始改变原来的暴力革命的主张。

  共和黨。成立于一九一二年五月五日,由统一黨,民社,国民协进会,民国公会,国民黨等五政团合并起来的,总部设在北京,推黎元洪为理事长,章太炎,张謇,梁起超等为理事。其政纲是:(一)保持全国统一,采取国家主义;(二)以国家权力,扶持国民进步;(三)应世界大势,以和平实利立国。这个黨的基本特点和在处理国家内部关系中主张采取和平政策。他们指责同盟会是“暴民黨”,他们称自己是“稳健黨”,在临时参议院内,其人数共和黨与同盟会也是相对的,他反对同盟会的社會主義,如共和黨员张振武说:“有鉴于今日时势,社會主義不足以救危亡,乃变其方计,一采国家主义而改组斯黨。诸君试思今日我国民程度若何,有美国之托拉斯等弊否?如提倡社會主義(指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将使游手好闲之辈人人脑中存一均财思想必,诚恐中國不亡于專制政治,而将亡于社會主義也”。当时的共和黨在中國较具民主意义的政黨。他反对社會主義的观点,在现在也具现实意义。

  民主黨。他组成于一九一二年十月,亦由几个小黨合并而成,由梁启超策动,以汤化龙为首的共和建设讨论会吸收了国民协会,国民新政社,共和促进会,共和统一会及共和俱乐部等五个小黨,于十月组成民主黨。汤化龙担任理事长,林长民,孙洪伊等为骨干。其政纲是:(一)普及政治教育;(二)拥护法赋自由;(三)建设强国政府;(四)综核行政改革;(五)调和社会利益。这个政黨在主要观点上主要倾向于共和黨,也是属于一个主张和平变革的民主政黨。

  统一共和黨。他由“共和统一会”“国民促进会”,“政治谈活会”三个组织合并。总干事蔡锷,王芝祥。主张建立全国“绝对统一”“完全共和”的中华民国。一九一二年二月由上述三个组织合并建立“统一共和黨”。他们经常以第三黨自居,调和与同盟会与共和黨之间,支部遍及十余省,黨员达数万人。统一共和黨和共和黨都主张“国家统一”,但两者的“国家统一”有所不同,共和黨的“国家统一”是为了国家的进步,而统一共和黨的“国家统一”是谋求国家的权力。

  北京民国政府时期国家不再皇权下的政治窒息,社会存在着不同意派别和各种意见的黨派,他有民主黨,有激进黨,也有保皇黨,五花八门,各黨不再是通过战争,通过暴力,通过斗争,而是通过和平,竞争,民主的方式,进行辩论,发表观点,国家政治,民众意见,社会监督,正是通过这种多黨体制表现出来,这也是中國前所未有的现象。

  二、第一届国会选举和建立

  北京民国政府建立时,当时的参议院是从南京迁来的临时参议院,其中同盟会的成员占绝对优势。按照孙中山在南京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规定,参议院成立后十个月内应举行国会选举。因此,一九一二年五月六日,北京临时参议院提出的“国会组织及选举法大纲”列为第一议案。经全院委员会审议与大会多次讨论,七月九日,一致通过了《国会组织法大纲》和《国会选举大纲》。接着,以此为基础,起草了《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与《参议院义员选举法》,《众议院议员选举法》,经八月二日,三日三读会多数议决通过,十日由袁世凯正式颁布。

  “国会组织法”共二十二条,首先确定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其次,规定参议院不取“地方代表主义”,由以下几方面议员组成。一、各省省议会每省选十名;二、蒙古选举会选二十七名;三、西藏选举会选十名;四、青海选举会选三名;五、中央学会选八名;六、华侨选举会选六名。总计二百七十四名,众议院以各地方民选议员组成,其名额,各省取“人口比例主义”,每八十万人选议员一名(人口不满八百万,得选议员十名);蒙古、西藏、青海同参议员额数。但由于全国人口尚未普查,普查也非一时所能办到,所以各省名额实际分配采取前清咨议局三分之一为标准,总计议员为五百九十六名。第三,规定宪法制定以前,两院同时行使临时参议院职权,并特别规宪法由两院合议,“非两院各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不得议决”。这样一来,参众两院不仅与一般立宪国家的上下院相当,但却没有贵族和平民之分。

  关于国会议员的产生:“选举法”规定实行限制选举制、讨论中,有议员极为主张普通选举,而过去的《临时约法》也曾主张普通选举。由于当时中國是第一次实行行选举制,人们的认识,文化,教育等条件与西方国家存在的差异,因此做了一些限制,第一次采取限制选举的办法是有利于选举制在中國的发展。而这次采取的限制选举制,《众议院议员选举法》和《省议会议员选举法》也主要是在这样两个方面做了一些限制。一是财产限制,二是教育限制:规定凡有中华国民国籍的男子,年满二十一岁以上,于编制选举人名册以前在选举区居满二年以上,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有选举众议员,省议员权:一、年纳直接税二元以上;二、有价值五百元以下不动产(蒙、藏、青海得以动产计算);三、小学以上毕业;四、有与小学以上毕业的相当的资格。其中一、二项为财产资格限制,三、四两项为教育资格限制。另外,《众议员议员选举法》还对行政及司法官吏,巡警,僧侣及其它宗教师,以及精神病,吸食道鸦片,不识字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进行了限制。

  议员选举:众议员选举为复选制,初选以县为选举区,复选合若干初选区组成,每省不超过八区。初选,复选设选举监督,全省设选举总监督,均由各该省地方长官充任。(凡实行‘军民分治’省份,选举总监督由民政长担任,其它省由都督担任)其具体步骤是:先于初选阶段选拔出五十倍于本省名额的初选当选人,再由初选当选人于复选阶段互选产生。蒙古,西藏和青海众议员选举与各省相同。各省参议员选举,则先选举省议员,组织正式省议会,然后以省议员为初选人,进行选举。为了保证参议员的广泛性,“选举法”规定:各省省议会议员被选者至多不超过定额半数。省议员经过初选,复选两阶段产生。参议员被选资格与众议员相同,担年龄须满三十岁以上,较众议员年满二十五岁为长。

  参议员选举的其它部分,由于情况特殊,“选举法”分别做了专门规定。一、蒙古和青海,由各选举区划王公世爵,世职为选举人,组织选举会,依所定名额选举,或联合两区以上举行。选举监督以选举会所在有地方行政长官(得委托相当官吏)充任。二、西藏,分前后两藏两个选区区划,分别由该区達賴喇麻,班禅喇麻会同驻藏办事长官遴选五倍议员名额的人员,于拉薩和扎什伦组织选举会,各选五名。三、中央学会,由该会会员为选举人选举,但被选举人不以会员为限。中央学会属于全国性高级学术团体,依临时参议院所定办法组成。会员无定额,由具备在国内外大学,高等专门学校三年以上毕业,或有专门著述经中央学会评定资格者互选,满五十票以上当选。(一)设立并规定中央学会为选举参议员机关之一,目的是为了“选出学问优尚之人为议员”。(二)其选举在北京举行,以教育部长充选监督,华侨,初定由华侨居住地商会,后增加中华会馆,中华公所,书报社,各选出选举人一名,到京组织选举会进行初选,选举监督以工商部长充任。选举会会员因事不能到会,可委托相当代理人行使其选举权。

  从《国会组织法》和《参议员选举法》《众议员选举法》来看,虽然存在一些因教育,财产等限制选举,以及不承认女子有选举权和限制相当一部工商资产者的选举权等问题。但毕竟这三部法律,是中國在一九一二年建立西方式的民主国家以来,第一次按照西方民主与宪制的要求建立的国会制度的开始。二千年的中國社会,一直处于封建与專制的体制下,在这种封建与專制的体制下,皇权集中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与一身,形成高度权力集中的皇权專制体制。建立国会这就意味着中國第一次开始把这种高度集中的皇权,也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进行了分权。国会建立也表达中國的权力交替第一次开始从几千年来“暴力”、“世袭”等封建的方式,转为“和平”、“民选”的民主方式。建立参众两院的议员选举制,这就意味着中國民众第一次可以通过选举的办法表达意志,选举代表自已意愿的代表。特别参众两院议员实行几倍的竞选制,这也是中國第一次通过民众手中的选票来监督和挑选中國的官员。国会的建立和参众两院议员的选举也是标志中國民主制的真正开始。

  《国全组织法》、《参议员选举法》、《众议员选举法》公布后,全国开始国会选举的筹备工作。虽然由于选举考虑到中國的具体情况,对中國的这次选举的选举人资格做了种种限制,各省登记的选民共有四千万以上,全国参加选举的人数只占全国四万万的百分之九点九八,约每十人中便有一名选民。尽管如此,与清末的咨议局相比则增加了二十四倍以上,特别这次选举第一次在中國实现选民和各政黨组织的自由竞选,这是二千年来中國社会从来没有的现象。

  一九一二年九月五日,临时参议院颁布议员选举日期令,规定于一九一二年十二年十日举行初选,一九一三年一月十日举行复选。一九一二年十二月十日,临时参议院颁布参议员第一届选举日期令,规定各省议会,中央学会,华侨选举会之参议员选举于一九一三年二月十日举行,蒙、藏、青海之参议员选举于一九一三年一月二十日举行。选举方法和日期即定,各省区立即展开了激烈的竞选活动。

  还在国会选举筹备阶段,各黨派就已经开始秣马厉兵,为全面竞选作准备。二千年来中國的封建与專制社会,中國的政治总是在“暴力革命”“农民暴動”进行权力的转换,每一个朝代都是只是一种“暴力革命”和“农民暴動”的产物,从来没有一个朝代是通过一种“民主”的方式进行和平过渡和和平变革,而中國几千年的封建与專制社会沿续的主要原因,也就是得益这种“暴力革命”和“农民暴動”。现在全国的各种政治力量第一次开始表示要放弃“暴力”,通过“议会”的方式变革中國的社会,这本身就是中國二千年来的一个最大的进步。

  从一九一二年十二月中旬先是举行参众两院的初选,一九一三年二月上旬又举行参众两院的复选,经过这两轮选举,国民黨成为国会内的第一大黨,而在各黨所占的席位上,除去跨黨和无黨派在外,在众议院的五百九十六个议席中,共和、民主、统一三黨得到了一百五十四个席位,国民黨得到二百六十九个席位;在参议院的二百七十四个席位中,国民黨得到了一百二十三个席位,共和、统一、民主三黨得到六十九个席位;其中无黨派和其它小黨在众议院得到一百七十三个席位,在参议院得到八十二个席位,这样国民黨与其它政黨相比在众议院是二百六十九与三百二十七席之比,在参议院是一百二十三席与一百五十一席之比,这样在第一届议会中國民黨虽然是第一大黨,但并不占参众两院的多数席位。

  第一届国会议员的选举,虽然也不乏存在一些黨别的舞弊,以及当时民众的民主意识还比较缺乏,选出的第一届的国会的议员混入了许多激进分子和政治投机分子,但是这毕竟是中國历史上的第一次真正的按照西方模式进行的选举,他的民主意义和进步意义大于其缺点。

  一九一三年四月八日,中华民国第一届正式国会成立。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的开幕典礼,遵袁世凯总统三月十九日通告,在北京新落成的的众议院议场举行。这天风和日暖,街市遍悬国旗,人们象过节日一般,自上午九时起,议员们身着特制的礼服陆续齐集会场,其中有参议员一百七十九人,众议员五百零三人,国务总理及各部长皆列席,其它内外观礼代表千余人。十一时,筹备国会事务局委员顾鳌宣布典礼开始,供卫军鸣礼炮一百零八响以志敬。接着由筹备国会事务局委员长施愚报告国会召集经过,并公推议员中年事最高的云南参议员杨琼为临时主席,杨就席后,首先委托筹备参议院事务处筹备事务员林长民代行宣读开幕词,继请袁世凯总统特派代表总统府秘书梁士诒登台致贺。他发表了一篇非常漂亮的颂词:

  “中华民国二年四月八日,我中华民国第一次国会正式成立,此实四千余年历史上莫大之光荣,四万万人亿万年之幸福。世凯亦国民一分子,当与诸君子共深庆幸。念我共和国家由于四万万人民心理缔造,正式国会亦本于四万万人民心理所结合,则国家主权,当然归之于国民全权。但自民国成立,迄今一年,所有国民直接委任之机关,事实上尚未完成。今日国会诸议员系国民直接选举,即国民直接委任,从此共和国之实体藉以表现,统治权之运用赖以逐渐进行。诸君子皆识时俊杰,必能各纾谠论,为国忠谋。从此中华民国之邦基益加巩固,五大族人民之幸福日益臻进,同心协力,以造成至强大之国家,使五色国旗常照耀于神州大陆,是则世凯与诸君子所私心企祷者也。谨颂曰:中华民国万岁!民国国会万岁!”

  中华民国的正式国会成立,标志着中國二千年的專制权力正式由一种民主的立法权所代替,他也是当时中國民主制度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国会建立和国会开幕这是中國历史上的第一次,他标志着中國第一次结束了几千年的封建与專制社会的皇权统治。虽然国会内的许多议员,包括政府的成员,以及当时的大总统袁世凯,许多都是由“原清政府的官吏”转变,还有一些是地方上的“乡绅”,甚至还一部分议员仍然与原来的封建的经济,文化,政治保持着某种联系。但这毕竟不是当时国会的主流,中國有国会的成立本身就是做为中國长达几千年的封建与專制的君主制对立物而出现。

  (三)、第一部“宪制”宪法的诞生

  一、最初的《天坛宪草》

  中國要建立宪制社会除了建立多黨政治体,建立国会,选举总统,还需要制定一部符合宪制要求的宪法。北京民国建立后,虽然在许多方面已经进行了努力,但仍然没有制定出一部符合宪制要求的宪法。北京民国当时的宪制仍然是南京临时政府制定的《临时约法》。《临时约法》实际是“革命造反”的产物,他是由当时的南京临时参议院制定的,不仅做为一部宪法本身存在许多问题,而且造成国家本身也处在一种混乱状态之中。国会大多数议员也都有此看法,就连国会中的一向激进的国民黨也主张袁用一部新的宪法来取代《临时约法》。但是国民黨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想通过制定宪法来限制袁世凯总统的权力。因此,制定一部宪法,成为当时各种政治势力的共同要求,尽管目的完全不同。

  国会参众两院选举宪法起草委员组成宪法起草委员会,于七月二二日开始草拟大纲,九月二0日开始根据大纲起草宪法,至一0月三一日三读通过草案全文。因为草案是在天坛祈年殿起草拟定的,所以后人将这个宪法草案称为《天坛宪草》。

  如前所述,国民黨制定新宪法的目的在于限制袁世凯总统的权力,这样一开始国民黨就与总统在制宪问题上发生矛盾,袁世凯总统认为《临时约法》只适用于临时大总统,而不再适用于正式大总统。他主张修订约法时应写进以下内容:一是总统任免国务员、外交大使、及宣战、请和、缔约等,不必取得国会的同意;二是总统享有紧急命令权及财政的紧急处置权。但是国会中國民黨认为宪法已经着手起草制定,宪法一旦制定颁布,《临时约法》自然废止,所以没有必要再修订,因而拒绝了总统的建议。在宪法草案最后审议时,总统又派人向宪法起草委员会陈述自己关于起草宪法的意见,但也被拒绝了。以国民黨人为主的宪法起草委员会也为了与总统做对,所以匆匆三读通过宪法草案,交两院宪法会议审议,以造成既成事实。在这种情形下制定的宪法草案与精神自然是不言而喻了。

  《天坛宪草》共十一章,一一三条,它基本上沿袭了《临时约法》的精神和原则,但只在个别具体内容又有所改变。

  首先,关于国会的规定,较《临时约法》具体,如国会采用两院制,以及国会的建议权、不信任权等,都是《临时约法》所没有的。尤其是关于国会的审判权的规定,众议院弹劾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员后,由参议院进行审判,参议院在审判时,非以出席者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不得判决为有罪或违法。判决大总统、副总统有罪时,应黜其职,其罪之处刑,由最高法院定之。判决国务员违法时,亦应黜其职,并得夺其公权,如有余罪,付法院审判之。这些规定,显然是加强了原来的立法权,现在的立法权大大超过了行政权,总统基本上只成了一种摆设。

  其次,关于责任内阁制,《天坛宪草》继续沿用了《临时约法》的责任内阁制,规定国务员赞襄大总统对于众议院负责任,大总统所发命令及其它关系国务之文书非经国务员之副署不生效力。同时还规定,当国务员受不信任之议决时,大总统非依第七十五条之规定解散众议院,应即免国务员之职。这些规定,实际上责任内阁变成了国会的办事机构,这样立法也更加高于行政权。

  其三,关于人民权利义务。《天坛宪草》关于人民权利义务的规定,与《临时约法》相同,但比原来有所较为具体。

  其四,关于宪法的修正与解释。《天坛宪草》关于宪法的修正作了严格规定,宪法修正之发议,“非两院各有列席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不得成立。两院议员非有各本院议员总额四分之一以上之联署,不得为修正宪法之提议。”(一百零九条)而且,“国体不得为修正之提议。”(一百十一条)负责修改宪法的机关为“宪法会议”宪法会议由国会议员组织之,非总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列席,不得开议;非列席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不得议决(一百十三条)。显然,对宪法修改规定如此严格的程序,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宪法的稳定,藉以维持政府权力的均衡,不至于受到行政权扩大的侵害及影响。此外,宪法的解释权,也属于宪法会议。

  当然,《天坛宪草》也对《临时约法》中又不得不对总统权力及行政权作了一些让步。这主要表现在:第一,大总统的紧急命令权,“大总统为维持公安或防御非常灾患,时机紧急,不能召集国会时,经国会委员会之议决,得以国务员连带责任,发布与法律有同等效力之教令”(第六十五条)。第二,大总统令国会停会之权,“大总统得停止众议院或参议院之会议。但每一会期,停会不得过二次;每次期间不得过十日。”(第七十四条)第三,大总统解散国会之权,“大总统经参议院列席议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得解散众议院。但同一会期不得为第二次之解散。大总统解散众议院时,应即另行选举,于五个月内定期继续开会。”(第七十五条)另外,根据《国会组织法》的规定,当众议院被解散时,参议院亦必须停会,直到新的众议院选举完成正式开会时,参议院才可复会。

  对《天坛宪草》有关大总统权力的规定中,后人争议最多的,就是解散国会的权力。就在当时国会讨论宪法草案时,关于这项权力也有不同的看法。反对这一规定的主张认为:第一,本草案既采用责任内阁制,则国会与内阁间同其步调,当不致有解散之事实;第二,规定解散权,则国会之势减削,政府即难免无專制之危险;第三,条文中有于五个月内定期召集之规定,但中國土地辽阔,交通不便,五个月不能齐集,即使果能依期召集,而此五个月之中,无监督政府机关,岂非予政府以自由行动之机会;第四,以参议院间接选举之少数人,解散直接选举之多数人,此项理由根本上不能成立;第五,本草案既规定大总统由国会选出,则大总统无权可以解散众议院,是此种条文显系自相背戾;第六,各国解散众议院多因预算案不能成立,如预算案不能成立而又有救济办法,自无解散众议院之必要;第七,本草案于众议院议员任期,只定为三年,任期既短,民意不致十分变动,即不必待其判决;第八,原案既规定于同一会期内,不得力第二次之解散,是甲内阁有解散权,而乙内阁无解散权,此理亦不甚通。

  而赞成这一规定的主张则认为:第一,立法精义,三权分立,贵得其平。解散权本属行政部之一种行政策略,不能以自身系立法部之议员,即思将立法部之权预为加重。第二,国会为人民代表,设不称职,自宜诉之于全国国民,得最后之判决。第三,行政部有解散权,则国会之不信任权不致任意行使。第四,如仅许众议院有不信任投票权,而不许大总统有解散权,则政府终无保障,欲冀政治良善,必不可得。(参见杨幼炯:《近代中國立法史》,第一五一至一五二页。)在表决时,对这一提议赞同和反对的意见都没有超过法定人数,于是虽不了了之,但这项规定在草案中却得以肯定下来。

  虽然从宪法学的角度而言,解散国会权作为权力制衡的内容之一,被西方国家的宪法,如英国、法国等所采用,但其具体含义是不同的。而《天坛宪草》的这一规定,显然是出于特定的需要,因此对西方宪法这一规定的沿袭上也显得不伦不类。杨幼炯认为,“大总统解散众议院须经参议院同意,然众议院之多数黨,大半为参议院之多数黨,既为同黨,必不能同意。且须得参议院列席议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则虽有过半数之参议员赞成政府之主张者,亦不能同意。同意既若是其难,则解散之目的不能达,何如不规定之为愈。”(杨幼炯:《近代中國立法史》,第一五二页)陈茹玄认为,“至于解散下院,原为诉诸人民之意,故内阁之为是为非,选民实为其最高裁判者,又何必经参议院之同意?夫参议院之自身,原为国会之一部,今授国会此部以解散他部之‘同意权’,于理已有所不通。实行时梗碍尤多。苟参议院之多数为同黨也,则行政部必不易得其同意,此种解散权将等于乌有;苟参议院之多数与众议院之多数为两敌黨也,则参议院可勾结行政部利用此权以排挤反对黨,使立法部内失协作之精神,生猜忌之恶感,而参议院遂永陷于政治漩涡而不能自拔,其弊可胜言哉!英国为内阁制发祥之地,未闻其政府解散下院须得上议院之同意也。此项条文,显然抄袭法兰西之制度,然法兰西一八七五年之宪法,大半成于帝制黨人之手,欲故增上院以抑下院,故虽共和奠定,而其上院尚有终身之议员。此种制度炬足为后来之模范者哉!”(陈茹玄:《中國宪法史》,第五五至五六页)这些看法,从法理和“三权分立”的原则来看上来说是有其道理。

  但从当时的现实情况来看,宪法草案中的这一规定,同样体现了国民黨的议员想通过这一规定来限制总统的权力的目的。在条文中肯定总统解散国会权,但又附加必须得参议院列席议员三分之二同意的限制,而从当时参议院同众议院的组织及相互关系来看,这个附加条件显然是不可能实现的,这就在肯定总统解散国会权力的同时,又在事实上“合法”地剥夺了总统的这项权力。因此,在这一问题上,宪法草案的起草者们同总统玩弄了一场法律上的文字游戏以达到他们的目的。

  《天坛宪草》由于基本上是《临时约法》的沿袭,特别是在一些较重要的国体性质等,相互权力等问题没有做什么改变,这样《临时约法》的矛盾并没有解决,实际上《临时约法》等于没有进行修正。而且《天坛宪草》的产生本身就是一种违背《临时约法》关于这一点,袁世凯提出,国会在《大总统选举法》的公布权上,违背了《临时约法》。他说:“《临时约法》第二十二条内载:参议院议决事件,咨由临时大总统公布施行;又第三十条内载:临时大总统公布法律等语。……查民国立法程序,约法暨国会组织法定有明文,一为提案,二为议决,三为公布,断未有但经提案议决,而不经公布,可以成为法律者。大总统选举法案,若为法律之一种,则依据《临时约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当然应由大总统公布”,而现在《大总统选举法》由宪法会议径行公布,仅抄录全案咨达大总统,显然与《临时约法》规定不符,“其蔑视本大总统之职权关系犹小,其故违民国之根本约法影响实巨。”(《袁大总统书犊汇编》卷一)他援引了《临时约法》中关于大总统有提议增修约法之权的规定,(《临时约法》规定的是“临时大总统得提出法律案于参议院”),由国务院派施愚等人向宪法起草委员会陈述修改宪法的意见。但是国民黨控制的宪法委员会认为大总统对该会无提案权,自然也就无权派员出席宪法会议、陈述意见之必要,并以政府委员出席宪法起草会议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为由。拒绝了总统的意见。

  对于《临时约法》本身,袁世凯在《致众议院咨请增修约法案文》中说:“《临时约法》之良否,究为政治良否之所关。本大总统证以二十阅月之经验,凡从约法上所生障碍,均有种种事实习凭”,“其于国家之根本组织,固系因约法施行之结果,而粗具规模,然于国家之政治刷新,要亦因约法施行之结果,而横生障碍。综计临时(政府)期内,政府左右支细于上,国民疾首盛额于下,而关于内治外交诸大问题,利害卒以相悬,得失仅以相等。驯至国势日削,政务日堕,而我四万万同胞之樵淬于水深火热之中者且日甚。凡此种种,无一非缘约法之束缚驰骤而来。”因此,社会舆论“大率主张以修改约法一端为国家救亡之上策”,而修改约法的主要内容,便是解除立法对大总统的行政权力的限制,明确立法与行政二者的关系,“以本大总统之愚,以为《临时约法》第四章关于大总统职权各项规定,适用于临时大总统已觉有种种困难,若再适用于正式大总统,则其困难将日甚”,“本大总统一人一身之受束缚于约法,直不啻肯吾四万万同胞之生命财产之重,同受束缚于约法。”(《袁大总统书犊汇编》卷一)咨请国会对《临时约法》关于总统权力的规定先行修正,删去对总统权力进行限制的条款。

  袁世凯提出的修订《临时约法》的要求都被国会国民黨议员拒绝,这样在宪法草案中改变《临时约法》关于限制总统权力的规定,明确立法与行政二者的关系的要求被拒绝。与此同时,国会的国民黨议员一方面想继续通过《天坛宪草》限制总统,另一方面他们又暗地里与社会上的一些“乱黨”勾结,策划新暴力夺权的阴谋,结果被政府查获。在这种情况下,总统只好通电全国各省都督及民政长官,对《天坛宪草》表示反对,而对与“乱黨”勾结的阴谋制造内乱和阴谋夺权的国民黨议员的资格。这样一来,由于剩下的议员不足法定人数的半数,不能举行会议。十一月十三日,两院议长发出通告,宣布国会停止议事。一九一四年一月十日,袁世凯被迫启用解散国会的权力,下令停止参众两院议员职务,解散国会,这样由《天坛宪草》带来的矛盾也就自然结束。

  二、第一部“宪制”宪法——《中华民国约法》

  南京临时政府制定的《临时约法》,是孙中山妄图控制北京政府的一个产物,实际上也是孙中山妄图二次夺权的工具。北京政府成立,国会正式选举袁世凯为总统,袁世凯多次希望国会制定新宪制以代替原来的《临时约法》,但是都被国会内的国民黨议员所破坏。

  国会停止活动后,袁世凯只好组织了“中央政治会议”来代行国会的职权。这个政治会议是由总统特派八人、国务总理特派二人、每部总长各派一人、法官二人、各省二人、蒙藏事务局数人组成的,虽然这个组织与国会相比还不是选举产生,但是当时国会停止活动的情况下,做为一种过渡组织也是迫不得已。

  政治会议成立后,首先面临的仍然是修改《临时约法》,制定新的宪法。袁世凯向政治会议提出了《约法增修咨询案》,在提案中,袁世凯指出了《临时约法》存在的矛盾,并认为造成社会政治动荡、人民生活困苦,并指责制定《临时约法》者是“以国为孤注”,认为“正式政府适用《临时约法》,究于政治刷新大有妨碍”,要求政治会议讨论增修《临时约法》。但政治会议认为此事事关重大,请求另外组织立法机关来修订约法。于是,经袁世凯同意,由政治会议议定,组织了“约法会议”,并制定了《约法会议组织条例》。约法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修改《临时约法》,约法会议实际上成了当时獨立的立法机关,他的职责就是“立法”之外,而没有过去旧国会的所谓“监督政府”的变相行政职权,因此,它是獨立的一个修宪机关。这样就不在宪法的制定处处为国会“争权”,这样制定的的宪法也基本符合“三权分立”相互制约,而不是立宪权高于行政权,立法权领导行政权了。

  约法会议成立,袁世凯即向约法会议提交了增修《临时约法》的咨文,咨文中提出了增修约法的七项大纲。(一)外交大权:外交大权绝对归统于总统,《临时约法》第三十五条所谓“临时大总统经参议院之同意,得宣战、靖和及缔结条约”之规定,改为“不须经参议院或国会之同意”;(二)官制官规制定权及官吏任命权;删去《临时约法》关于“临时大总统得制定官制官规,但须提交参议院议决”及“临时大总统任命文武职官,但任命国务员及外交大使、公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两条后面的“但书”;(三)实行总统制:删除《临时约法》中关于“国务员”的规定,不设国务总理,改为仿效美国制度,由大总统亲自负责,各部总长均直接隶属于大总统;(四)宪法改正权:删除《临时约法》有关制定宪法的规定,改为宪法由国会以外之宪法会议制定,大总统公布之,重要宪法改正权归于大总统;(五)人民权利:关于人民权利的褫夺回复等,以得由大总统自由行之程度,制定新法规;(六)紧急命令权:国会闭会时,为保持公安,防压灾害,大总统得发布与法律有同等效力之教令,但次期国会开会时,须于十日以内,提出于国会,得其承认;(七)紧急处分权:临时紧急,为公安维持,灾害预防,无暇召集国会时,大总统得以教令为临时财政处分,但次期国会开会之际,以得其承认为必要。

  这七项大纲的中心内容,就是要彻底改变《临时约法》中立法权领导行政权,或者立法权高于行政权的作法,重新确定“三权分立”相互制约的原则。

  约法会议在收到袁世凯的增修约法大纲后,便着手起草新约法。从讨论到三读化了四十天时间,于一九一四年五月一日正式公布,《临时约法》被同时宣布废止。《中华民国约法》的公布,标志着中國第一次有了一部按照“三权分立”原则确定的的宪法和按照美国总统制建立的国家体制。虽然过去的《临时约法》也自称是按照美国宪法制定的国家制度,但实际上《临时约法》完全是孙中山阴谋的产物,是一个“不伦不类”,表面上上“共和”,实际上是“共乱”的产物。

  《中华民国约法》习惯上将其称为“新约法”,而将《临时约法》称为“旧约法”的制定,适应了当时国家体制进一步法制化的要求,因此他的产生具有重要意义。

  与《临时约法》相比较,《中华民国约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变化。

  第一,明确了总统的权力。《中华民国约法》完全采用西方总统制国家宪法的有关规定的同时,建立了中國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首,代表中华民国总揽统治权。总统的权力主要有:(一)召集立法院宣告开会、停会、闭会权(第十七条第一款);(二)解散立法院权,“大总统经参政院之同意,解散立法院,但须自解散之日起六个月以内,选举新议员,并召集之”(第十六条第二款);(三)提案权,“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及预算案于立法院”(第十八条);(四)命令权,“大总统为增进公益,或执行法律,或基于法律之委任,发布命令,并得使发布之,但不得以命令变更法律”(第十九条);(五)紧急命令权,“大总统为维持公安或防御非常灾害,事机紧急,不能召集立法院时,经参政院之同意,得发布与法律有同等效力之教令,但须于次期立法院开会之始,请求追认前项教令立法院否认时,嗣后即失其效力”(第二十条);(六)制定官制官规权(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七)任免文武职官权(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八)外交权,大总统有宣战、请和、缔结条约、接受外国大使公使之权(第二十二、二十四、二十五条);(九)军队统率权,“大总统为海陆军大元帅,统率全国海陆军,大总统定海陆军之编制及兵额”(第二十三条);(十)宣告戒严权(第二十六条);(十一)颁赏荣典权,“大总统颁给爵位、勋章及其它荣典”(第二十七条);(十二)宣告赦免权,“大总统宣告大赦、特赦、减刑、复权,但大赦须经立法院之同意”(第二十八条);(十三)财政紧急处分权,“为国际战争或勘定内乱及其它非常事变,不能召集立法,大总统经参政院之同意,得为财产紧急处分但须于次其立法院开会之始,请求追认”(第五十五条)。

  从以上关于总统权力的规定来看,与《临时约法》相比,主要有两个变化:一是增加了几项权力,如召集立法院开会、停会、闭会权,解散立法院权,紧急命令权,财政紧急处分权等;二是删除了立法权对总统权力进行限制的规定,这样总统代表的行政权也就明确起来。

  第二,取消责任内阁制。《中华民国约法》废除了《临时约法》中的责任内阁制,取消了内阁总理,改为“行政以大总统为首长,置国务卿一人赞襄之”(第三十九条):“行政事务,置外交、内务、财政、陆军、海军、司法、教育、农商、交通各部分掌之”(第四十条):“各部总长,依法律命令,执行主管行政事务”(第四十一条)。从这些规定来看,取消内阁对大总统的牵制,而由大总统直接领导行政各部工作。本来总统就是行政权的代表,而责任内阁是立法权以内阁来干扰行政权,他违背“三权分立”的原则。

  对《中华民国约法》取消责任内阁制,实行总统制,并赋予总统极大权力的做法,美国顾问古德诺曾撰文为之写道,他说,“凡用内阁制之国,其人民于代议制度,早已有数十百年之经验,而中國固无此也。且用内阁制之国,多系君主国,其用此制者,盖以世袭之君主常不负责,故必得一负责任之内阁,而中國又非其例也……。新约法变内阁制为元首制,若以美国之先例言之,此制实为共和国之良法。”(古德诺:《新约法论》,转引自陈茹玄:《中國宪法史》第七一页。)

  第三,对国会进行改革。建立立法院与参政院。立法院是立法机关,有权议决法律;议决预算;议决或承诺关于公债募集及国库负担之条件;答复大总统咨询事件;收受人民请愿事件;提出法律案;提出关于法律及其它事件之意见,建议于大总统;提出关于政治上疑义,要求大总统答复;以及对于大总统有谋叛行为时;以议员总数五分之四以上之出席,出席议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可决,提起弹劾之诉讼于大理院等职权。但是,它同《临时约法》和《天坛宪草》关于参议院及国会的职权相比,有以下几方面的重要变化:(一)立法权受制于总统,总统对立法院议决的法律有否决权。《临时约法》及《天坛宪草》规定,总统对国会议定的法律否认时,得声明理由,请求复议,如三分之二以上议员仍执前议时,则由大总统公布施行。而《中华民国约法》对此则改为:“如立法院出席议员三分之二以上仍执前议,而大总统认为于内治外交有重大危害,或执行有重大障碍时,经参政院之同意,得不公布之”(第三十四条);(二)取消了立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权。过去《临时约法》及《天坛宪草》中关于立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权实际上是一种干涉权。这些干涉权在《中华民国约法》中基本上都被删除了。而且其中还明确规定,大总统对全体国民负责,即不对立法院负责,自然也就不受立法权的监督了。同时还明文规定,立法院提出关于政治上之疑义,要求大总统答复,但大总统认为须秘密者,得不答复之。“(第三十一条);(三)对立宪权与制宪权和修宪权做了划分。《临时约法》及《天坛宪草》曾规定,宪法由国会制定,宪法的修正也由国会议员组织的宪法会议负责,这样把立宪权,制宪权和修宪权三者混在一起。由于制宪权和修宪权完全是一种行政行为,这样《中华民国约法》规定:”中华民国宪法案,由宪法委员会起草。宪法起草委员会,以参政院所推举之委员组织之,其人数以十名为限。“(第五十九条):”中华民国宪法案,经参政院审定后,由大总统提出于国民会议决定之“(第六十一条):”国民会议由大总统召集并解散之“(第六十二条)。这样,宪法的起草与修正的行政行为就更明确了。这也正是《中华民国约法》的突出特点之一。(四)参政院的设立。《中华民国约法》中设立参政院,参政院只是总统的咨询机构,”应大总统之咨询审议重要政务“(第四十九条)。根据后来制定的《参政院组织法》,参政院院长由总统特任,总理全院事务,开会时担任议长;副院长由总统于参政中特任之,辅佐院长工作;参政由总统从具有参政资格的人中简任之。参政院的职权,一是同意权,即总统的解散立法院权、法律否决权、紧急命令权、财政紧急处分权等,均要得到参政院之同意。二是制宪权,宪法起草委员会由参政院推举产生,宪法案须经参政院审定。三是审议大总统交议事项及咨询事件。而且立法院未成立以前,以参政院代行其职权(第六十七条)。因此,参政院名义上是总统的咨询机关。

  第四,关于政府机构的名称。在《中华民国约法》中关于政府机构名称的变化,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国务卿。这是采用美国“国务卿”的作法,而这种改变最主要是为了与过去的国务院进行区别,因为在国务院下,政府机构成了国会控制总统行政权的工具,总统的行政权被国务院所取代,而做这样的改革,是变内阁制为总统制的需要。

  《中华民国约法》颁布,标志中國的向“宪制制度”迈了一大步,他也是中國第一次真正按照美国制度建立的“宪制制度”的开始。

  作者电子邮件:yongzhang520@ eyou. com

  作者:张永东

北京人和狗

星期日, 07月 24th, 2005

  住在北京的香山,有两大好处,一是可以看香山,很多人没有见过山,玩命地往这里挤;二是可以看人,挤的最多的时候一天来10万多人。当然,除了看人,还可以看看狗。这里的狗也是值得玩味的。最大的狗有小牛犊那么大,晚上窜到街上可以吓得小姑娘被蛇咬了似的尖叫,最小的有拳头那么小,可以装在裤子口袋里玩。

  咱们中國人喜欢“大”,凡是“大”的东西都有特殊意义,比如“大奔”什么的,那绝非使用意义上的工具了。狗也如此,拳头狗的主人和牛犊狗的主人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至少,“大”狗的主人有几间房子,每月有房租进帐,衣食无忧,做在家里享清福,狗自然也养得贼肥贼壮,虎头虎脑,往大门口或者路边一坐,吐着猩红的舌头,喘着气,威风凌凌。见了它,你不让也得让。大凡到了傍晚,主任都会把它们牵出来“溜”,一块散步,一块锻炼身体,修身养性。某天聚会,深夜十一点多回家,路上碰见一老娘“溜”一条小牛似的的狗,那狗见人便扑上来。本人是男人,从不尖叫,但是心里还是有点紧张。毕竟是肉长的,如果被狗咬上了还是痛。老娘不慌,似乎安慰老情般的轻描淡写:“这小狗不咬人,别怕!”正说着,那狗已经噌到身上来了。它闻了闻,发现本人不是外星人,边友好地走离开了。当地的老北京和外地人之间,只有以房租为桥梁的经济往来,除此之外一般不越雷池一步。这里的狗可不这样,只要你是地球人,从不问你的籍贯和户口,面生的蹭你一下,表示打招呼,相当于问一句“吃了没有”,面熟的则多亲热一会,知道把爪子上的土和嘴上的口水全转移到你身上你才罢休。因为它不孩子到北京天生缺水,而且也没有调查过你家有没有洗衣机。

  那狗跟主人走了,它的友好在深夜如同路灯的光一样暖和着俺的心。但是,本人还是纳闷,那狗庞大的身体像头小牛,怎么它主任却称它“小”狗?我留神了,她不是盲人。仔细一想,大概“小”已经不再是描述事物性状和体积的概念了,而成了表现心理关系的语汇,相当于“亲爱的”。这没有什么奇怪的,比如“小姐”在咱们中國十年前还是一个对年轻女性的尊称,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对不太正式的职业语汇了。

  春节晚会上了一首歌《两只蝴蝶》,打头就是“亲爱的,你慢慢走,小心前面带刺的玫瑰……”这个“友情提示”表明,这是一个高风险的社会,前面有不安全因素,“亲爱的”,还是当心点。爱之殷切,可见一斑。称呼狗为“亲爱的”,这也没有什么过分的,至少在这里如此。曾见一小狗(体积比较小的那种狗)在马路边被北京植物园出来的卡车吓得瑟瑟发抖,女主人赶忙过来从地上拣起来抱在怀里又是亲又是吻,嘴里头还喃喃地念叨:“哟!宝贝儿,吓着了吧?别怕,妈妈抱你回家!!”这种爱也是十分殷切的,甚至远远超过了“亲爱的”。而像这样的“妈妈”,傍晚出来到处都是,有半老徐娘,也有嘴上奶气还未干的丫头片子。另外,还曾见一大爷,他的话题和狗没有关系,心里愁。抱怨养老金发不下来:“养老,还是得靠养儿子!人家又不是你儿子,钱总是拖着、扣着……”本人好久没有给在千里之外农村种地的父母寄钱回去了,听之十分汗颜。忙支吾道:“家里有房子,也可以吃半辈子啊!”可是,那大爷说,他家连自己住的房子都困难,怎么出租啊?不过,即使有房出租的人,心理上也未必都能够“养尊处优”。比如,邻家的那个房东,她儿子常常回来跟老太太争“租子”,动口时两人都是“侃爷”(北京方言,指特别会侃大山的那种人),彼此彼此,分不出高下。最后,只有动手一决雄雌。老太太气急败坏,骂道:“养你有什么用?老想着我那俩钱!还不如养一条狗,晚上拉出去溜溜……”看来,在这个高风险的社会,养儿子也不管用,还是养狗保险,既不争,也不抢,还可以陪伴主人出去遛弯,绝对不赔本。有时候,还可以跟它对话、交流,没见上界溜狗的老太太老大娘呵斥“小”狗:“靠边!靠边……”当前的大众化娱乐活动少,有房租吃,闲久了也累,溜狗时吼两嗓子权当进了KTV。

  如果要穷根究底的话,人和狗是没有什么区别的,毕竟都是有机物,而且都长腿能跑。倘若有一天,这两种有机物都够说彼此可以听得懂的话了,那宇宙可就完美了。

  E_ mail: ffon@ sina. com

  作者:姜明峰

布什连任和北京的机遇

星期三, 11月 17th, 2004

  美国总统选举前夕,中國前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钱其琛在英语《中國日报》上发表评论,批评布什政府的强权单边主义国际政策,被欧美媒体广泛引用为北京偏向克里的征象,同俄罗斯普京同时力挺布什形成鲜明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