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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土地“私有化”实践考察

星期一, 10月 13th, 2008

  我是第三次到越南了。这次访问了永福省的农民、小企业主和乡镇干部,还在胡志明市、河内市等地拜访了已故武总理的大秘武国俊先生,已故總書記的秘书、去年退休的政治局常委,还有在任的全国农会、中央经济研究局等机构的负责人。

  很多人告诉我,越南的土地是“私有化”的,是可以自由买卖的。这是我这次来越南的主要原因。来了之后,通过访问,感觉越南的土地制度是这样的:十五年前,越南进行了土改,实行“土地国家所有+农户20年使用”,集体所有制不复存在了。理论上将,在20年之内,农民可以出租、抵押和买卖土地,也可以申请土地“农转非”后出让土地。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是这样的。

  在永福省(距离河内60公里)的郊区新筹乡,农户一般4-5口人,户平3亩多农地和150平方米宅基地。农民的土地是不能用来办“乡村企业的”,甚至养鱼或种水果都是不可以的。农地必须种植粮食(粮食价格为2人民币/公斤)。新筹乡农民的农地,是不能在银行抵押的(在越南的南部等地区是可以的,主要是有“农转非”预期或收入较高),银行只接受农民的宅基地等非农地抵押,一般360平方米可以抵押贷款60,000,000.越南币(越南币和人民币比价 2480:1);农业庄园可以抵押,360平方米可以抵押30,000,000.越南币。越南农民贷款的官方月息为1.7%以上。农地转租比较多,一般 360平方米的年租金不会超过100公斤稻谷(360平方米的年生产总量为540公斤);农地也有买卖,但很少,价钱差别很大,(360平方米)低的 2000元人民币,高的万元以上也有,关键看土地处于什么位置和政府有什么规划;在越南,农地可以向政府申请“农转非”(主要是建房),永福省郊区农村,360平方米农地“农转非”后,农民可以获得4000人民币,政府可以获得10000人民币的财政收入,办理各种证件的手续费和礼金等,大约需要 40000人民币以上。“农转非”后的住宅用地,转手即可盈利2倍以上;大量的土地“农转非”,还是由政府统一征用。据新筹乡乡长介绍,全乡总面积700 公顷,两年后将有400公顷变成工业区,工业区是省政府做的。政府要办工业区,土地征用价格是政府定的,和中國的土地征用补偿政策非常相似,亩补偿一般在 20000人民币以下。对于政府大量征地,农民有抵触,但只能服从。我问,农民自己申请土地“农转非”办工业和商业可不可以,乡长说不可以(注:有钱有权人应该可以)。

  新筹乡的干部还带我乡参观了一个农民办的家庭砖瓦场(离乡政府只有1公里地,绝对不属于山西黑砖窑一类),场主姓梁,年生产 50000片瓦。因为越南农村没有经历中國乡镇企业发展的时代,所以农村加工业很少见。年产5万瓦片的加工厂,一年可以收入15000人民币。工人每月工资80元人民币(下雨休息)。女工对我说:一天工作10小时,月薪80人民币。我不相信,重复问了三次。老板也说是80元月薪(我在胡志明市访问时,人们告诉我工人工资为200-500美圆左右;在胡志明市内,工人工资为600人民币以上)。我的眼泪不听话的留下来了。越南的村庄,没有集体建设用地,也没有机动地,农地不能改变用途(水稻地不能用来种水果和养鱼),所以,砖瓦场的用土都要花钱买来。由于土地没有任何机动,(现在)新婚的年轻人要建房,必须花钱买宅基地,100平方米的宅基地,需要4万人民币(100万越南币,我问了3次),我再一次流泪了。回到酒店,想起80元工资和4万元宅地,还是止不住泪水!

  越南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步伐在加快,在访问越南《年轻人报》(越南最大最有影响力的报纸)的时候,越南朋友多次问我,你们中國有没有强制廉价征收农民土地办高尔夫球场的,有没有无偿给外国人土地办工厂,我说有的。越南人说,越南也一样。我问,越南土地是“私有的”,可以自主买卖的,怎么会出现和中國一样的情况呢?越南朋友的回答是:虽然理论上说,20年内是自主买卖的,但因为农民没有能力维护自己的土地,还是很容易失去土地。

  我问越南在任的官员,越南在2013年农民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土地制度会怎么变化?越南的朋友告诉我,不能等到2013年,最近1-2年要修改《土地法》,总的方向是“土地国家所有,农民使用”,使用权将延长到50年。我问,政府今后征地是不是仅限于公益用地,得到的回答是,国家征用土地也可以用于工商业,征用农民土地补偿会有所提高。

  越南的朋友问我对越南的土地制度有什么建议,我说,我是来越南学习土地制度的,不敢谈什么建议。如果有什么建议,就是建议你们参考台湾的土地制度。

  在越南朋友的再三要求下,我还是谈了一些我对中國土地制度的看法,供越南朋友参考:中國的土地制度,有两个优点:一是农民集体所有制优势。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由4个部分构成:1,共同共有部分,如公共水塘、水系和公共活动场所等,这便利农民生活和生产;2,按份所有部分,如基本农田和自留地。所有权一人一份,体现公平;承包权可以不平均占有,体现效率,但有偿使用——收取承包费。土地承包费按集体成员份额所有权平均分配。这有利于土地规模化、专业化经营,更有利于劳动力转移。3,按户占有部分:如宅基地。结婚就可以分配到宅基地,2人也是一个宅地,3-4人也是一个宅地,是按户占有。相对越南年轻人要花4万人民买100平方米宅地,中國的集体所有制还是很好的。4,机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部分。农民集体机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分配新婚人的宅基地、可以解决新增人口的口粮田,也便利发展砖瓦场、农产品储备库、禽蛋加工厂、养鸡场、养猪场、渔场之类的乡村工业和专业化养殖,为农民自主解决基本需求和消化社区内部矛盾有很大便利。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为村民自治提供了基础,对保护农民社区共同体作用很大。二是农民可以在“大农业”框架下,自主改变土地用途。如:水稻田可以用于水产养殖,棉花地可以用于种植水果,甚至可以用农地盖农业生产房…… 等等,虽然也有限制,但限制不强。这有利农民适用市场变化调整生产结构。

  但中國土地制度在90年代以来的“深化改革”中产生了很大问题,主要有四方面:一是政府征用农民的土地,补偿的是30年使用权,得到的却是所有权。同时,政府规定农民种地不向土地所有制(农民集体)交钱了,政府正在消灭《宪法》规定的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和农民村社共同体。这个变化没有任何积极意义;二是中國“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已经在不少地方造成了30%的“ 无地农民”或“有地市民”。中國政府好像不准备重新均分土地,以解决“无地农民”和“有地市民”的矛盾,如果在土地占有已经极不均衡的基础上,再延长承包期50年,会使中國的“无地农民”和“有地市民”越来越多,“无地农民”要给“有地市民”交租,这不利于农村和农业发展,也会使“无地农民”陷入非常贫困之中,还会使社区共同体功能丧失,将来一定会导致很大社会冲突;三是土地“农转非”过程中的地租增值和土地资本化收益,农民不能得到,全部归了政府和工商业资本家。80年代农民日子和农村经济发展节节高,就是因为土地可以用来发展乡镇企业和社队企业,农民可以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和资本化收益;四是农村金融体制没有与土地制度配套,农民地权抵押不能实现。特别是不准农民的合作金融发展,农民土地不能优先在农民合作金融组织内抵押,利息不能归农民。像越南农民贷款利息1.月7%以上,土地抵押实际上会使农民失去土地(中國农民种地效益太低,其收益不可以支付越南这样的高利贷)。

  在我看来,土地所有制无论是国有制、农民集体所有制、还是私有制,都是形式上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土地制度的核心,是谁占有地租和土地资本化收益。如果按照中國土地改革的方向,“有地市民”占有“无地农民”的土地农用地租,这个就错了;征用的是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补偿的却是农户30年土地农用使用权,土地“农转非” 的地租增值农民得不到,这样的土地改革就很坏!土地“农转非”后,土地只能成为商人的资本,不能成为农民的资本,农民不能分享土地资本化收益,这样的土地制度就更坏了!

  在我看来,评判一个国家的土地制度好不好,关键看农民是不是分享了全部的土地农用地租,是不是分享了“农转非”地租增值的50%以上,是不是拥有不少于25%的“农转非”土地的资本化权利。符合这个标准,就是好的土地制度。

  土地“农转非”制度,我理想的制度是这样安排的:以永福省的工业区为例:“农转非”的6000亩工业区,政府可以无偿得到3000亩,农民自留3000亩。政府得到的3000亩地,主要用于学校、医院、马路等公益事业和农民工住房保障,此外估计会有1000亩的节余。政府节余的公益用地,可以储备或公开拍卖,其收益要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和农民社会保障;农民自留的3000亩土地,可用2000亩出租给资本家办工厂和商业,农民每年收取地租,每亩每年不少于1500人民币。另外1000亩由农民建设停车场、各种市场和农民工住房,农民收取停车费、市场场租和房租等,农民也可以以土地入股工商业,分享土地资本化收益。这样的土地制度安排,城市化和工业化速度会更快,农民在城市化和工业化中会很富裕。当然,农民也应该纳税,与土地相关的税收,应该用于全民社会保障,让没有工业化和城市化地区的人民也能够分享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好处。

  至于农地制度,我认为中國80年代的村民集体所有制还是比较好的。但要完善。我在中國一直在呼吁国家建立土地银行,并帮助农民建立起村(社)土地信用社,农民村(社)集体可以用土地所有权(国家要给农民集体颁发土地所有权证)在国家土地银行抵押贷款(低息或无息),以此建立村(社)土地信用社(农民志愿入社)。农民的承包地、宅基地、自留地、住房等可以在村(社)土地信用社抵押。利息收益归社员。抵押贷款到期未归还的,土地承包权由土地信用社收回并转包。农民可以申请退出集体,农民集体按照 “早先约定价格”补偿其土地份额所有权,其份额所有权收归集体。如果没有农民村社的土地信用社,农民的地权抵押是不可能实现的,即使实现了,可能更容易陷入高利贷的“抵押陷阱”。

  对于我的高谈阔论,越南的同志笑话我了,说李昌平理想的土地制度太复杂了。我知道,越南朋友实际上是笑昌平过于迂腐!改革开放的年代,有利资本家的制度才是好制度!

  土地制度好,改革发展就成功了一半。但愿越南人民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好土地制度。我的国家最近两天正在召开三中全会,即将决定未来的土地制度和“三农”发现方向,但愿也能够找到好的土地制度。

  2008年10月10于河内

  作者:李昌平

中国农村将彻底走上菲律宾道路

星期日, 10月 5th, 2008

  我黨10月即将召开的三中全会将再次讨论农村改革,从锦涛同志的在小岗村的讲话中可知今后农村改革的方向了——推进土地“永包制”,加大土地流转,方便资本下乡,发展“公司+农户”的现代农业。

  “公司+农户”的现代农业,不可能增加农民收入

  我黨最近几年的几个一号文件,始终都将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核心目标。如何增加农民收入呢?一号文件的核心措施就是发展现代农业。什么是现代农业呢?一号文件中所指的现代农业就是“公司+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的措施就是农民将土地“流转”给公司,让农民做农工或“股东”。

  发展“公司+农户”的现代农业真的可以增加农民收入吗?理论和实践都证明是不可以的!从理论上讲,“公司+农户”的结果,就是农民被迫从加工业、运输业、流通业、储藏业、生产资料生产和销售、农村金融、土地“农转非”收益等领域退出,让位于资本家,农民只能搞种植业和养殖业,甚至养殖业都不能搞了,如养猪和养奶牛就正在迫使农民逐步退出——公司化养殖。这样的农业现代化,结果只能是农民只获得种植业和少量养殖业收入了,农民收入会随着所谓的农业现代发展而下降。从实践上讲,最近一些年,农民收入的增加部分,主要是劳务收入,扣除农民家庭的“农民工”收入,农民收入是下降的,这有国家统计局的权威数据证明。严格来讲,“农民工”是产业工人,其收入是不应该统计在农民收入之中的。那就是说,中央最近几年通过“公司+农户”——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的努力是完全失败的!

  我黨2003年以来,一直致力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却在不断扩大。这其实也证明中央最近几年增加农民收入的措施是失效的。

  没有达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不是检讨农业现代化——“公司+农户”模式的弊端,却认为是土地流转不畅,导致农业现代化——“公司+农化”——资本下乡的步伐太慢。所以,我黨10月即将召开的三中全会就是要为“资本下乡”开路。这样的想法,和上个世纪30年代的菲律宾是一样的。

  菲律宾衰落与日韩和我国台湾崛起

  从上个世纪30年代开始,菲律宾经历了30年左右的快速发展,被西方人称为“亚洲典范”,现代化水平仅次于日本。在菲律宾快速发展时期,香港、台湾、南北韩的大量劳动力输出到菲律宾就业。

  但从上个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菲律宾经济衰退、社会动荡、政局不稳,人民生活日趋艰难。今天的菲律宾,有30%的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每10个菲律宾人中就有一个背井离乡,总计约800万人在海外打工,仅在香港就有70万接受过高等教育的菲律宾女佣。在菲律宾走向衰落的同时,日韩和我国台湾却迅速发展起来,成为亚洲的新典范。

  菲律宾的日益衰落和日、韩及我台湾的快速发展,原因也许是非常复杂的,但有一点是非常关键的,那就是在现代化过程中,怎样对待农民、农村和农业。在学界,很多人都在研究中國“拉美化”的问题,却很少有人将菲律宾和日、韩及我国台湾进行比较研究,从中得出有益于中國现代化的启示。

  在人口密集、农民占多数、人均资源少的国家实现现代化,到底该走什么道路?中國是该学欧美?日本?还是菲律宾?这是需要讨论的重要话题。

  菲律宾与日韩台:不同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不同的结局

  1898年美国从西班牙手中接管菲律宾。在美国的影响下,菲律宾师从美国,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道路的选择上,精英阶层坚定认为,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必须依靠资本的力量改造小农和农村。

  在菲律宾政府和知识精英的主导和支持下,西方农业跨国公司和本国资本家控制菲律宾农业和农村的金融保险、土地交易、农产品加工、流通、仓储、生产资料生产和销售、技术服务和基础设施等诸多领域。农民只能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大量自耕农和佃农在大公司的挤压下破产,被迫失去土地做资本家的农业工人。然而随着技术的进步,农业资本家和地主所需要的农业工人越来越少,大量的失地和失业农民涌进了城市。

  但随着韩战的结束和冷战的趋缓,城市的就业岗位增长下降,进城的很多“农民工”找不到工作,失业问题转化成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军人走上政治舞台,政局不稳、社会动荡,经济衰退,反过来失业更加严重,以致恶性循环。菲律宾的劳动力源源不断输出日本、韩国、台湾、香港及世界各地,菲佣成为菲律宾整个国家的“名片”——真是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啊!

  在菲律宾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过程中,实现了五个快速转变:农村问题快速转变成了城市问题,农民问题快速转变成了工人问题,失业问题快速转变成了社会问题,经济社会问题快速转变成了政治问题,国内城乡矛盾快速转变成了国际贸易摩擦。

  应该说上述五个转变,导致菲律宾社会出现严重两极分化和冲突,政治出现严重腐败和对抗,经济完全受制于国外。基于菲律宾上述情况,很多研究菲律宾的人都认为,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道路的错误,是导致菲律宾由“亚洲典范”走向“亚洲病夫”的主要原因之一。

  菲律宾在经历了半个世纪的曲折之后,认识到了本国现代化道路的错误,从上个世纪的60年代中期开始,以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为师,收购土地资本家的土地,分配给无地的农民和流民,这项改革至今还没有结束。这是多大的一个弯路啊!

  在菲律宾走向衰落的同时,同样是人多地少、且同属美国势力范围的日韩和我国台湾却迅速崛起。当然,菲律宾走向衰落和日、韩及我台湾崛起的原因是复杂的,但日韩及我国台湾选择了和菲律宾完全不同的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道路——“日本模式”,应该是一个重要原因。

  “日本模式”不是依靠资本改造和消灭小农,而是在土改的基础上,在限制大资本下乡的同时,扶持小农组织起来——建立以金融合作为核心的综合农协,变传统小农为组织化的现代小农,包括金融保险在内的农村经济都由农民协会主导发展,农民不仅分享种植业、养殖业的收益,几乎分享了农村金融保险、加工、流通储藏、市场资料生产供应、技术服务、农产品超市和土地“农转非”等诸多方面的绝大部分收益。

  日韩和我国台湾限制大资本下乡,大约经历了数十年甚至百年的时间,有限制地准许大资本下乡是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组织化的现代小农”基本实现之后的事情。

  日韩和我国台湾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过程中,农地转移只许在农民之间进行,没有出现过小农在短期内大量破产的现象;农村劳动力转移更不是被迫的,进城的农民和城市居民都同等享受国民待遇;农民的收入和城市居民收入是基本相当的。

  日韩和我国台湾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农民逐步减少,但没有出现农民工问题;农村经济比例逐步下降,但没有出现农民贫困问题;城市化、工业化高速发展,但基本没有出现污染和社会两极分化问题。在日韩和我国台湾崛起的过程中,经济繁荣、社会和諧、政局稳定。

  比较菲律宾和日韩及我国台湾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道路,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的结论:日韩和我国台湾道路是有效的。并能达成一些共识:

  首先,人口密度较大的农业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道路选择对全局有决定性的作用。如果选择资本消灭小农的道路,农民将被迫非农化,劳动力价格会非常低,虽然有利“吸引外资”,但内需会严重不足,国家经济自主性不强,社会和环境等问题也会非常多,风险是非常高的。如果选择小农合作(组织化)发展道路,农民自主非农化,农民和工人收入会同步增长,内需会随着发展而扩大,经济自主性强,各种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其次,农村人口基数较大,减少农民是一个长期过程,农村经济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要保护农民分享农村经济(金融保险、农产品加工、储藏、流通、生产资料生产供应、技术服务、土地转非和交易等)的收益,而不应该假现代化之名,行抢农民饭碗之实。否则,会出现菲律宾式的“五个转化”。

  第三,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主要力量是农民,不是非农民。最关键是要帮助农民提升能力或保护农民或组织农民或武装农民头脑或增强农民经济实力,而不是靠资本家救农民或带农民。指望资本家救小农是靠不住的。

  第四,金融在现代经济发展中具有核心作用。如果日韩和我国台湾的综合农协没有“农信部”,综合农协就没有生命力;农民的金融自主权,还是实现和保护农民土地产权的基础。保护农民首要保护农民的金融自主权。日韩和我国台湾用了数十年、甚至近百年时间保护农民的合作金融,限制私人资本下乡办银行。如台湾乡村出现私人银行只是近10年左右的事情。

  中國农业和农村究竟该走什么样的现代化道路

  亚洲的发展中國家都有同样的特点——人口基数大,人均资源少。依靠资本改造小农和农村,是难以走通的道路。中國主流话语是从欧美留学归国人员创造的,和30 -40年代的菲律宾话语十分相似,这样的话语50-60年代在我国台湾也出现过,但台湾及时发现了问题,及时阻止和纠正了错误政策,选择了“日本模式”。

  笔者认为中國错误的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政策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后果。

  首先,第一个后果是:小农依赖农民工工资维持小农家庭经营,如果长期这样下去,农民工在城市安居乐业就不可能,减少农民也不可能,城市化就会彻底失败;如果没有农民工工资维持小农家庭经营,小农就会大面积破产,“五个转变”就不可避免。中國高速发展30年了,农民人数并没有减少,小农也没有现代化,农村也没有现代化。这样下去,中國的现代化是不可能实现的。

  第二个后果:中國农村经济占GDP总量的12%弱,其中种植业和养殖业大约占5%左右,只有这5%是农民的,其余都被非农民占有了。5%的GDP,要养活60%多的人口,是不可能的。两极分化是必然的,全面小康是不可能的。

  后果之三:中國农民正在失去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国内的土地密集型农产品市场正在逐步被跨国农业集团占领;国外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市场正在被进入中國的日韩等“高科技农业园”抢占。可以预见的是,保护市场和抢占市场的斗争将非常激烈,贸易摩擦将会非常突出,国内问题转化成国际问题将是不可避免的。

  毫无疑问,中國应该学习的是日韩和我国台湾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模式,而应该避免走菲律宾失败的老路。因此,我们必须刻不容缓地纠正一系列错误的农业政策:

  立即纠正“扶持龙头企业带小农”的错误政策,大力扶持农民合作经济和集体经济发展;

  立即纠正扶持私人资本下乡办银行服务小农的错误政策,归还农民的金融发展权,并优先扶持农民合作金融的发展;

  立即纠正扶持日韩等农业资本集团在中國建“农业园区”、利用中國廉价土地和劳力生产同质农产品抢占中國传统市场的做法,大力扶持中國农民组织和企业扩大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在日韩和欧洲市场份额;

  立即纠正鼓励跨国集团并购中國农产品加工企业、帮助外国农产品抢占中國市场的错误政策,大力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成为农产品加工业的主力军。扶持中國企业并购外国农产品加工企业,帮助中國劳动密集型农产品抢占外国市场,并确保不丧失参与主要农产品的定价权;

  立即废除现在的征地制度,在落实《宪法》规定的“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基础上,保障农民土地所有者地位——让农民拥有分享土地“农转非”资本化收益的权利。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中國乡村建设研究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朝外北街篮筹名座E-2-802室(100020)

  作者:李昌平

小岗协议与中国三农问题

星期二, 09月 30th, 2008

  ——儒学社会学的观点

  1.失道求诸野

  中國当今最了不起的改革虽然不能认为是由某个事件开始的,但谁也不否认,三十年前,发生在安徽凤阳小岗的18户农民的秘密协议是一个导火索式的事件,这个简单的协议正象1620年五月花号公约一样,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学术价值。

  1620年9月,102名清教徒乘着“五月花号” 货轮,从英国驶向美洲,在船上将教义精神确立为宪法性质的公约:

  “我们,下面的签名人,为了使上帝增光,发扬基督教的信仰和我们祖国的荣誉,特着手在这片新开拓的海岸建立第一个殖民地。我们谨在上帝的面前,对着在场的这些妇女,通过彼此庄严表示的同意,现约定将我们全体组成政治社会,以管理我们自己和致力于实现我们的目的。我们将根据这项契约颁布法律、法令和命令,并视需要而任命我们应当服从的行政官员。”

  这个协议的基础是英国和欧洲国家由历史累积形成的宗教、法律和政治文化传统,这些先后的殖民者在新侵入的土地上通过对他们的传统的精神的再表达实现了一次自我更新,最终成为一个一个伟大的国家。

  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的秘密协议表而看来比五月花号公约更简单,它没有五月花号公约那样的庄严,但更惊心动魄,没有五月花号公约那样神圣,却更悲天悯人,它的法律性远不及五月花号公约的地位,但它却引发了中國现代史中最了不起的改革运动,这个协议的基础是中國几千年的历史中的一个症结——土地问题,而中國的土地问题也就是现代中國的农民问题。

  在中國封建时代只有土地问题而没有所谓的农民问题,这是因为农民是封建时代视而不见的社会基础,农民有了土地就意味着社会安定,这是封建时代的共识和理想,这意味着土地是社会的结构因素而不仅仅是一种经济资源,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是中國封建社会的经济与政治结构的基础,这也是中國历史区别于西方历史(如欧洲)的背景,如果说,上帝、国王与市民(议会)是西方历史中的主角,那么在中國历史中,土地(农民、地主)与帝王(臣僚)的关系就是经济政治生活的重点,“溥天之下,莫非王土;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土地与政治是并列的重要,中國文化的特质就在于这种自然与人的共生关系与人与人的结构关系的一体化,中國的儒家文化恰当地提升和表达了这个文化本质,在中國这个概念区别于西方的意义上,中國也就是中國文化。在西方历史中,贵族是一个处于国王和市民中间体的特殊阶层,贵族的沙龙式政治最终演化成现代西方政治体质中主要结构之一议会,英国的光荣革命就是完成了从君主制到君主立宪制的议会革命的标志,此后英国的农民则由残酷的圈地运动或被消灭或转化为市民。但中國的儒家从来没有成为一个经济階級,也没有成为一个獨立的政治主体,而是作为中國传统社会的文化模式的理论体系(学统)存在在中國封建社会之中,在社会生活中就是普遍的人性教化(道统),在体制上(法统)就是封建王朝的政治学说,而中國农村和农民是最基层和最广泛的文化发源和文化保持者,中國传统的乡风民俗,守土重农的民族情感,耕读传家的乡绅信念等等,就是那种“遥看草色近看无”的文化本源,中國经典古籍中大量的成语直到今天仍在民间被广泛使用,就是一个显例,与此对比,教化成功的帝王倒是少数,所谓礼失求于野,就包含有王道易失、民风不改的意义,作为文化模式,农民的生活也就是传统中國人的基本生存之道。

  小岗协议的时代背景是农村社會主義化,这时土地仅仅作为一种集体生产的工具性资源,人与土地的文化关系完全被割裂、被破坏了,农村社會主義是一种没有生命的人造的社会结构,不仅不能供养社会,连农民自养都非常因难,是不折不扣的皇帝的新衣,小岗协议的直接目的是重回封建模式的家庭式小农生产,这是一种实事求是而不是历史倒退,但在意识形态上却是一种反革命式的反攻,正是它在反意识形态上的特定意义,它点燃了导火素,但是当时所有人都不愿去掐灭它,火山终于喷发,它标志着中國现代史中了不起的光荣革命,这是一场光荣的革命,因为通过非暴力抵抗的方式脱下了皇帝的新衣,最终开始了历史性的转折。

  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的秘密协议如下:

  1978年12月 地点 严立华家

  我们分田到户、每户户主签字盖章、如以后能干、每户保证完成每户的每年上交和公粮不在(再)向国家伸手要钱要粮如不成、我们干部作(坐)牢杀头也干(甘)心、大家社员也保证把我们的小孩养活到十八岁。

  这个协议的针对的是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的共同劳动和分配制度,这里的集体所有制实质是全民共產在行政管理上的别名,所谓的农业集体只不过是低级的农村行政执行单位,协议中所说的生产队干部并远不是公务员地位的人,只是充任最低行政管理的制度农民,在全国计划经济体系和行政指令网络下,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是模式化的,农民不是职业意义上的分工,而是一种生活在农村的社会身份,却没有一个能代表农民真实经济形态的政治地位和政治表达结构,这就是小岗协议成为秘密行为的原因。分田就是对意识形态和权力的挑战,等于是封建时代的政治造反,这就是分田到户的小岗协议为什么成为了生死协议的原因。

  所以,小岗协议是一份承担后果的政治协议,作为意识形态,每一个农民都知道分田的政治后果,作为一个传统农民,每一个人都知道皇帝的新衣是对自己的欺骗,生存的欲望大于坐以待亡,小农生产方式像一件破绵袄重新穿上赤身裸体,小岗人选择了欺上的农民智慧。当然,他们并不知道他们所作的事情而由社会现实所赋予的实际意义,他们象天真的孩子的嚷嚷,却有幸地成为了历史的代言人,但历史的沉重车轮早就等待着一个微弱的发车信号,一经起动,就不可逆转地恢复性赶点,引发了今天一场实不副名的恢复性的历史进军,当然,这些农民不会也无法贪历史之功,最多在历史博物馆中被人们嗟叹。

  2.悲剧式的三农问题

  农村、农业与农民相联系的小农生产方式与所谓的三农问题不是直接因果相关的问题,农村与城市对立的社会性分割,农业与工业相对的行政性划治,农民与市民相对的身份,是三农问题的症结,这并不主要是家庭小农生产方式造成的。

  造成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民的历史机会被错置了,中國传统小农生产方式和小农农民不是作为社会自身进步的角色而演化进入现代社会,而是被突然被错置并从历史中排除掉,封建王朝制度瓦解并不是由于中國传统的家庭小农经济模式的自行崩溃造成的,封建王朝制度瓦解后,家庭小农经济和农民不可能随封建帝王而被消灭,这样农民和小农经济是作为先进代表的负面而遗忘在现代历史舞台上,农民即是社会革命的主力又是落后时代的代表,农民就成了自我否定的存在。一方面,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继续被当作时代进步的政治发动机,均分土地的土改被作为农民摆脱封建所有制的时代进步的标的,土地的所有权一开始就成了一种政治标的,家庭小农生生方式却又是落后的生产力而[被革命,这样历史与社会的层次性就被彻底搅乱了。农民问题和土地问题捆绑在一起而被意识形态化,农村的土地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而更复杂化了,历史上的土地问题成了今天的农民问题,土地变成了农民的身份证,农民身份也就永久政治化了,所谓的土地使权和所有权的问题只是如何制作身份证的问题;由于土地和农民一体政治化,农村和城市的分裂也就永久化了,农民与土地问题一起成为了与城市相对的农村问题,这也就是三农问题。

  由于家庭小农生产方式被不合逻辑地贴上“资本主义”的政治标签,这样即没有小农经济,也没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因此,农民演进性转化的机会就被抹煞了。农业的现代化进程是农业职业化、农民市民化、土地资本化,这也是城乡差别能获得消除的必然道路,但是中國的农民被误导了,中國现代历史进程中的许多惨烈不亚于英国的圈地运动,但中國农民没有因他们的付出而进入现代市民社会,这不是农民的过错,但没有人承担责任。中國农民与土地问题是一个悲剧式的问题,那就是中國的农民与土地的依存命运关系被现代结构化、制度化了,但解铃没有系铃人,曾经和继续在为社会做出无数贡献的农民无法解救自己,受益于农民的现代社会却对今日的农民充当无力的救助人。

  社会进步的基础是经济生活,最重要的现代基础就是市场经济制度,市场经济并不是一个特定的社会或历史阶段的标志,奴隶社会、封建社会都有市场经济,但市场经济制度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市场经济并不是与公有经济或国有经济相对立或相并立的经济成份,而是一种包含公有(或集体、国有)、个人、家庭、企业、社团等等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经济体系,哪一种要济成份占多大的比重并不决定市场经济的性质,而是市场经济制度能够包容它们,并使经济效益总和达到最优,在总体的意义上称之为商品经济或者市场经济并不是那些指具体的经济活动形式、方法等,而是指作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主导的制度体系和人的经济行为准则,称之为资本主义的只是市场经济的发展高级阶段,即所有的生产要素基本上资本化,如果一个国家的社会基础是市场经济而它的政治面貌与此不相符合,只是穿了一件不合身的衣服问题而不是没有穿衣服的问题,因此无论是君主立宪或完全民主政治并不太重要,最多只是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差别,一个国家能称之为市场经济的国家并不在于有没有市场经济活动存在,或者公有和私有经济占多大的比例,而是在于市场经济成为社会经济制度,在市场经济制度下,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不论占多大的比重,都只是一种经济成份,一个政府如果主要对国有经济承担责任就是社会不公正。所以评判一个国家是不是市场经济的标准就是只问市场,强调对某种经济成份负责就是只对一部份人的负责的政治化,就是对市场经济的剥夺。同样,对某种主要经济成份进行行政式的淘汰和改造,也是对这大部份人的不负责任,只有源于社会自发进步的市场选择才是可以接受的,但历史过程总是无意识进行的:

  “……不同的社会形态不是在历史规律的意义上相续自身转变,而只是历史自身无意识中实现的革命,就是说革命本质从来只是社会无意识行为,当它被意识到时革命已经发生或完成了,事先设计好的有历史决定论或历史规律意义的意识形态与社会自己的社会范式完全不可比拟,革命本义的反决定论性质就可以使革命成为自己的悖论,”(周剑铭:儒学现代化之路——中西文化中的儒学与社会学)

  小农经济在经济形态上是相对落后的,但并不与市场经济相对立,自营或家庭式农场仍在现代西方社会存在,农业现代化只是在规模和技术上的进步,因此不是中國的小农经济与市场经济不相容,而是由于过去对它们的直接抹煞,小农经济的向现代农业经济的演化道路历史地失去了,今天中國的不完全的市场经济由于早先的错误排斥而缺失了家庭式小农经济这一大块,也就无法整体性地重建现代的农村农业经济体系。农村与城市的分治与农业与工业的分割完全是计划经济的结果,计划经济造成城市和工业经济上的灾难是可以迅速恢复的,但计划经济造成的城市与农村的分裂是永久性的,而这在今天建构的意识上,己经对过去的革命后果无能为力。

  3.奉献与补偿

  农业是中國传统经济主体,中國封建社会主要就是由农民供养的,民谚曰:“农夫不种地,饿死皇帝老”,交皇粮被认为天经地义,国家是农民尊严,这成为封建时代农民的下意识;的但在小岗人时代,人民似乎是国家养活的:国家是人民的,人民当家作主,不存在谁养活谁的问题,但人民养活不了自己,所以小岗协议中不要国家救济并且完成上缴义务成为了农民尊严;按现代人的常识,国家是人民的政治共同体,政府是纳税人的雇员,因此,谁养活谁话题成为了中國人的愚民话题,相比之下,西方的知识份子则把谁该被养活的这样的民间话题变成了社会公正、社会正义的精致学术论争。

  几乎所有的人都不会否定农业和农民对整个社会的无偿奉献,但是实际上人们仍会维持或加剧这个事实,强调国家经济超常发展是受意识形态支持的,但这种超常发展正是以对三农的牺牲为代价的,但真像总是被掩盖了,总是把三农问题归结为三农自身的原因上去,不合逻辑地从历史水平,从中外指标表象进行比较分析,使对三农问题研究远远脱离现实,空泛无力。

  中國过去从政治意识形态的斗争出发,片面强调粮食安全,长期行政性强制性进行单一粮食生产(以粮为纲),在整个耕作制度,土水利用,农业多种经营,资源配置等等方面完全破坏了三农的传统的和应该发展的方向,在整个农村社会文化和农业经济体系意义上(包括文化性的农业习惯,社会结构,各种有机性的内外平衡、有机制约关系等等)扼杀了三农的自身生机,三农为此付出的代价几乎不可逆转。与此相对比,改革开放后,国家把主要资源(包括政策)配置在工业和城市方面,有目共睹的经济发展实质上仍以三农的实质性忽视和牺牲为代价。农业上虽然在土地单一产出上提高了效率和耕作技术水平,但三农的自身的内在生机和动力性无法恢复,在日渐复杂化的市场经面前,三农总处在被动、无力的危机紧迫状态。

  农业问题在现代巨大的经济生活中已经不占主要的比重,但却越来越政治化,甚至在国际政治经济关系成为非常重要的问题,这表现了发达国家对不成为三农问题的三农问题的实质性重视,但中國农民为中國加入世贸组织WTO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有谁为此向三农道歉,并对此作过对等的补偿?外资的超国民待遇,工业和城市的超常发展无一不以三农的牺牲为代价,自然环境的破坏、资源的枯竭都是直接由三农的承受的,这正是造成三农问题越来越严重的原因,虽然三农的社会经济指标在绝对值水平上有所提高,但相对工业和城市发展而言,三农付出多得多,补偿微不足道,但没有负责任的人对此做过真正的评估研究,甚没有真正的三农利益代表,把对三农的补偿称之为反哺象是对等价交换的市场机制的讽刺。

  农民的奉献精神是一种文化,这种文化是封建时代的无意识,今天仍利用而掩盖这种利用就是政治上的不公,对于今天的三农来说,他们奉献的不仅仅是物质财富,而是发展的资源和机会,维持和加剧城乡等等制度性的差别,使受教育机会、健康发展机会、工作机会、生活水平等等差别加剧,这正是三农问题长期不能改善且越来越严重的原因。

  4.历史没有决定论

  中國的土地问题是一个历史问题,但一个延续了几千年的问题总是有其存在的特殊意义的,对于中國来说,土地不是单纯的生产资料或资源问题,中國人与土地的关系是一个文化问题,但从来没有理解中國人与土地的文化关系,西方经济学家和经济理论一遇到中國问题就难以通行,这正是中國文化的深层原因,不理解中國文化,就很难把西方学术理论和成果应用到中國的现实中,中國文化在所有中國问题中存在,这才是真正的中國特色和中國国情。

  比如,农民与土地的生养关系使中國农民具有一种东方特质,这种特质成为中國农民作为人力资源的最优秀的品质,因此土地不仅是经济资源,而且生产和维持着中國巨大的人力资源,没有中國文化的几千年功力,在世界的那一片广袤土地上能找到像中國这样自立无求、不争无怨、默然奉献的智慧农民?

  农民工成为了中國的经济改革所取得的巨大财富的一个主要来源,在城市各个角落和广泛的工业领域,中國的农民工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初级工人,中國对世界经济所作的贡献不能不把其中的大部份归之为中國农民的贡献,他们的品质和奉献精神不是人力资源标准所能评估的,不是任何资本品所能比较的,他们在中國社会和经济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不是仅仅从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单视角所能真正理解的。

  中國农民贫穷落后不是他们的过错,而是历代政府無能利用这巨大的人力资源的过错,中國的土地和中國农民曾经是也仍然是巨大的资源,但这种宝贵的资源总是被无情地浪费。中國传统的农村是可以融入现代社会的,中國的农民是可以经受合理的社会变革的,但他们一次次地失去了历史机会,中國农民超越了历史阶段,当精细的 “差序结构”被彻底破坏而又无能改变农民身份的社会革命发生以后,没有人再能恢复农民与土地的文化关系,三农可以存在的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化机会也就历史性的失去了。贫穷可以使人犯罪,贫穷可以使人革命造反,但本质的中國农民只是默默忍受一切,信守世世代代的传统,那种改朝换代的“鸿鹄之志”不过是再次牺牲真正的农民以获得“吾业之大”的帝王野心。小岗协议再次证明中國农民具有历史智慧与牺牲精神,我们能领悟这一点,珍爱这一点吗?

  中國的历史过去、现在没有断裂,将来也不会改天换地,历史不会被人创造,比如,今天中國经济作为世界加工厂的地位被贴上双赢的标签,不过是历史决定论最终被历史改变的尴尬。无论历史学家或政治家如何有意无意地涂抹,油彩总会淡去,历史总会顽强显现自己,没有人能决定历史,历史也没有如果,在这个意义上历史具有哲学的品质,这是中國文化与中國历史在历史和现实中的意义和地位区别于通常西方学术中历史与文化的最重要的一点。

  这当然也不是文化决定论,不是中國的传统文化决定了中國的社会经济政治结构,而是所有的中國元素构成了中國文化,所谓中國特色、中國国情正是中國文化区别于西方文化的特质,而不是其它什么单一性的东西能使中國成为特殊。文化的本质就是社会的自生有机整合,三农问题正是社会失去自生的整合性的特殊表现。所谓文化决定论只是对文化这一概念的误解。所有的决定论对历史、文化和社会这样的存在性是无效的。

  在中國的历史自然条件下, 中國传统文化使中國人、特别是中國农民能够在没有自然优越性的土地上延绵不息地生存,创造了几千年的先进文明,这不是任何一种人为的建构性所能替代的。历史没有决定论,但历史总在为自己开路,中國人永远以自己的历史为自豪,但只有懂得在历史面前谦虚,才是一种真正的骄傲,不知道这一点,就愧为中國人。

  与本文相关的观点可参见周剑铭论中國思想和中西文化系列文章

  二○○八年九月于岳阳市南湖大道杨树塘9-2-6-1号蜗居

  作者:周剑铭

到城市,去抓三农

星期日, 04月 20th, 2008

  此前,愚人曾有一文提出,“现在,农民工,既是农民,又是工人。而当工人,他们居住在农村;当农民,他们又工作在城市,自己的生活无法优化,国家的土地又无法整合,这个问题将来会阻碍农业现代化进程,乃至小康进程,中央迟早一天要提出来解决。”

  今天,从南京沿省道公路西行至昆明,沿途荒芜土地不计其数。回想昔日,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为了种地,不惜冒坐牢危险,立契为盟,何也?时代变也。昔日小岗农民争要土地是为了吃饭、脱贫, 现在众多农民抛弃土地是为了造房、变富。累死累活一亩地,一年到头五、六百,谁愿意;脏活累活出去打,一年回来五、六千,谁不愿意。可是,这个不起眼的个人选择,却将直接威胁国家粮食安全。今年1.5至2亿吨,明年就不会变成1.5至1亿吨吗。

  我算了一个账,2007年全年进口大豆3082万吨,食用油838万吨(折合进口大豆4190万吨),两项相加为7272万吨,以亩产125公斤计,需耕地5.8176亿亩,减去粮食出口730万吨(进出相抵后)折合2281万亩及大豆、食用油、果品、蔬菜等出口折合的约2000万亩 ,以现有人民生活标准和农业科技水平,我国尚欠5.4亿亩耕地,折合两季与混种,至少还欠3亿亩。这是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的惊人数字。1.5亿吨,能代表粮食自给了吗。

  正因如此,中央才下那么大的力气来保护耕地。可是,能保18亿亩耕地,却保不住18亿亩种地。农业和工业一样,规模越小,成本越高。谁愿意买台大农机来种自己承包的那一亩三分地。据说,国家的“保耕”标准将要提高到50元,行吗,也许对有千亩大户奏效,对只有5亩小田的家庭来说却无力,250元只是10天的打工工资。粮食问题在农业,农业问题在农村,农村问题在农民,农民问题在种地,种地根本在收入,而收入根本在规模化、机械化、科技化,“三化”之首,首在规模。“保耕”补贴,权益而已。

  中國人口众多,尤其是农民众多,要全面实现小康非常不易。现在册农民约10个亿,人均不到2亩。2亩地,不举极端例子的话,种什么可以富裕?要富裕,大比例离开土地,离开农业,到其他产业去,制造出更多的人类需要,参与到世界交换中去,各取所需,才能富裕。同时,腾出土地,连遍整合,解决农业现代化不可迂回的症结,这是终极手段。倘若,农民继续依靠农业,农民继续分散土地,农民继续聚居农村。农民不可能富裕,国家不可能粮食充足。

  从人类群居开始,到近一百年的历史来看,一个人精神生活、物质生活、参与社会交流生活所必需的各项配置:水、电、信,道路、车辆,生产、生活工具等,只有在群居适度集中的情况下,才可能配置相对齐全,也才能最大程度的发挥其效用。无论新农村如何建设,也不可能将城市的所有设施建设到农村去,即使将来有那份财力资源,这样的消耗人类财富,也不科学。要切实优化农民生活,实现全面小康,多数农民离开农村,是必由之路,剩余的也叫农业工人。

  “周虽旧邦,其命维新”。78年,那场大讨论之后,中國变革,一年一小变,三年一大变,变革推动了时代,时代在推动着变革。邓公伟大,指明了变革的方向:过河奔小康;邓公伟大,指明了变革的方法:摸着石头过河。河有宽窄,水有湍平。长江最窄处几米,最宽处几公里。从哪里过河,这就是战略。也许有人反感这个词:中國不缺战略家。可不谈战略谈什么。中國有太多的问题,一环扣几环,放、化单投,这边杀死癌细胞,那边又激发出肾衰竭,有句老话,按下葫芦翘起瓢,不在局内之人,岂知中國问题之复杂。跳出“走路”看“道路”,会更清晰许多。所谓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才能则近道矣。我们不缺改革精神,缺的是改革战略,大战略。过去,时有,时无,时虚,时实的那种,不是战略,至少不是大战略。大战略,至少十五年不变。

  当然,可以不必,也可以没有什么战略。中國问题不要管,让它自由去发展,正所谓无为而治矣。但历史在进步,社会在发展。七十年来,从我的祖父辈起,有的奔县城,有的去省城,有的到北京。现在,许多远亲近戚、乡村邻里,还都在计划打算县城买房,省城工作。这不是一个家族变迁,而是整个中國80%的城市人的演绎写照。我是农民的孙子,我了解农民的想法,只要具备条件,有几个农村人不想变成城市人?君不见,考学进城的农民娃,回农村去的又有几个?农民不象国家,有那么多方针政策。也许“进城”就是他们一辈子的战略。国家与农民协同一致的“战略”唯此一也,意义之大,何事能过此耳。

  现在部分农民已经离开农业、离开土地,而且呈现出继续扩大的趋势。但是,城市似乎没有做好准备让他们留下,农村似乎也没有做好准备让他们离开。生活在城市周边、底层,成了城市问题,回归到农村中心,占地修屋、抛荒承包,成了农村问题。无为怎能而治。中國80%的城市人往前推三代都是农村人,这是历史的潮流。将来80%的农村人还要变成城市人,是现代化的要求,小康的要求。政策不宜提前,又岂能滞后。因势利导,完成一次历史大战略,是决策者的历史贡献。

  对于城市化,城镇化,此前的二十年来,不断被提出,不断被冲淡,城市化城市怕大,乡村化城镇怕小。一个城市大到什么程度合理。北京、上海,能最大程度发挥城市功能吗?当然,这些是城市专家的问题。但是,因工作、生活要浪费大量的时间于在城市中流动。而政府为了节省人的时间,要消耗大量的人类资源,用于建设节约时间的设施。这些看似必要,确实无谓的消耗和浪费,至少是城市过大的一种缺陷。直辖市、省会城市的人口容量终会有限,这个矛盾终究要显现,与其待到非为不可,还不如未雨绸缪。反之,一个城市小成了一个城镇,科学吗,无须再论证。中國难,难在农村、农业、农民,其实归根结底难在城市、产业、市民。

  也许抛荒,还没有抛到缺饭吃,也许城市,还没有大到不能再容人,也许人的流动彷徨,还没有达到难以忍耐。但这些问题在向可预见的方向发展。顺势而为,制定前瞻战略,此为政思也。本文提出“产业定向聚集结合农村土地整合利用的大县城发展战略”,内含三个要素,一是产业建设,二是大县城建设,即地州所在地城市的扩大化建设,三是农村土地整合。产业建设为大县城建设做准备,大县城建设为农村土地整合、转移农民做准备。

  农村,现在有许多房子,一、二百平方,住着的仅是两个老农夫妇和几个孙子,为什么呢,壮年人没有事干呀。一个城市也一样,没有产业就没有就业,没有就业就没有生命力与生产力。产业化战略是城市化战略的保障,是城市化战略的战略,农民变成市民与务农变成务工,缺一不可。将来,总不能还把农民变成的市民,过年前,一火车皮、一火车皮拉回来,过完年,又一火车皮、一火车皮的拉出去吧。

  产业定向是因地致宜,扬长避短,着眼新型产业,特色产业的科学抉择,适合旅游的做旅游,适合矿产的做矿产,这是产业定向。东部五省,没有一个发达的县市,不是以专一或专二的产业发家致富的。做好产业定向,是科学发展观的科学体现。

  产业聚集就是将相同或相关联的企业聚集在一起,形成销售规模优势,配套互补优势,技术交流优势,让供原料的人方便,让购产品的人省力。如贵州,旅游产品许多县都有,这么多年下来,面具还是“木面具”,蜡染还是“布蜡染”。在这上面,省里,也想弄出个“多彩贵州”来,可只刮起了风,却没有下出来雨,原因很多,不必罗嗦。没有聚集就等于没有定向,没有聚集成规模就等于没有聚集。

  大县城建设,就是城郊变城市,农民变市民,务农变务工。就是在地、州所在地城市,或具备条件的县城,修路建房,配医配教,有娱有乐,大范围扩大城市功能。让“流动人口”,这个无奈与茫然的时代烙印逐步淡去,将来流动的不再是“人口”,而是游客和货物。当然,纸上谈兵,何其容易,就城市“低保”如何衔接农村土地转包费,就农民进城购房是否实行农房、市房两个轨制,就土地,抛中有种,种中又抛,如何调整连片,等等这些,就将延伸无数困难,不过,终会有办法的。

  农村土地整合利用。一是整合,二是再利用。前者追求的是民愿、民安,后者诉求的是国力、国安。要解决农民愿意,农民安心,靠一个公司,靠一个组合,靠一个机构,终究困难,只有靠国家参与,以成立的农村土地转包中心或其他组织,以补偿来接包抛荒耕地,然后进行土地调整与土地整合,最后联片发包。同时衔接好城市社保中心与土地转包中心,形成身份互换,支付互转。专家会有更多的办法。必须提出的是,农村土地整合利用与大县城建设、产业建设是一个铜板的两面,不可割裂。枝分根结,都在指向农民。

  所有之事,动态运行,但终有趋势,不可一蹴而就,但需循序渐进,复杂难测,但不是没有方向,困难虽多,但决不因噎废食。因于动态,因于复杂,因于困难,才更需制定战略。粮食安全在农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之首在土地整合,土地整合的关键在农民转移,农民转移的出路在城市,城市生命力的基础在于产业,产业的生命力在于产业聚集和产业定向的好坏。在目前历史时期下,产业定向聚集结合土地整合的大县城发展战略,不妨作为制定相关政策围绕的方向。这方向,也促进以城市分流来化解城市汇集。

  战略要提出,使百姓、官员都知道未来要做什么,干什么。不至于许多乡长、村长埋头苦抓乡村工业。我想,将来的中國,极有可能,也应该是:乡镇管土地种出来的(农、林产品),县城管机器造出来的,省城管办公室想出来的(软件、教育…)。北京、上海,则是政治文化,金融科技的世界中心了。

  作者电子邮件:pyongp(at)126.com

  作者:彭勇

农村集体所有制新形式探微

星期一, 02月 25th, 2008

  长期以来,中國农业一直传承精耕细作的传统,以超负荷的人力投入和超密集的土地利用取得单位面积上的高产量,同时也造成了很大的生态破坏。近年来,随着农村居民进城务工的热潮,大量耕地荒置或粗放经营,使得我国农产品产量下降;农业高新技术应用的缺位,使得农业水平停滞不前。反观国外的大规模机械作业,在中國由于人均经营耕地数量的局限而无法施行。另一方面,城市污染向农村的传递使我国耕地和食品安全面临着严峻形势。如何在解放农村生产力的前提下,保障农业的基础地位,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稳步推进城市化建设,防止城市污染向近郊农村的传递,是摆在全国人民面前,特别是农村居民面前的一个大问题。

  本文将从农业的现状出发,尝试根本性的解决农业分散经营和农村基础建设薄弱的问题。第一章我们将看到在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制的前提下,如何实现大规模生产经营。第二章我们共同来讨论农业新模式下,政府应当担负的职能。

  第一章——新模式下的农业经营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我国现行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是家庭承包责任制。这种制度从根本上限制了大规模农业生产。如何改变这种现状呢?必须在现行法律构架下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新模式,实现大规模高效生产和农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笔者认为,成立农业公司,可以有效实现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同时真正保障农村居民的各项权利。建议村民委员会投票选举通过决议,以集体所有土地为资本成立农业公司,股权由全体村民共同持有,交由农业专业人士管理,所得利润由村民组织红利管理委员会管理,优先解决农村基础建设、医疗和教育问题,村委会实施监督权。

  一. 土地所有权的界定

  1、成立农业公司    集体农业用地转为公司资本,股权由集体内全体居民共同拥有。集体内居民指居住在集体地域内的居民,具体应包括户籍在本集体的居民和长期居住在本集体地域内,且在当地从事职业行为的人。其中要注意保护因为超生而没有办理户口的儿童人员。农业用地指所有集体所有的耕地。现行制度下一切家庭承包合同包括的地域均属此列。

  2、承包地收回的程序   承包地收回应符合现行法律制度。在承包合同期满后方可收回。提前收回的,应由双方协商同意。耕地上有附属设施(如温室大棚、树木幼苗)的,耕地也由集体收回,列入公司资产,但附属设施不得强行拆除,且承租方有续约权。具体后续措施后文将会谈到。

  二. 经营

  这一节我们主要讲一下农业公司里几个机构的职能

  1. 村民股东大会  村民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每年召开一届。第一届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公司章程;选举产生董事会和董事长。以后每届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审议并建议红利管理委员会各项决议,有必要时修改公司章程。

  2. 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中常设决策机构。人数5-10人。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候选人必须来自股东大会。选举可采用名单选举制,即几个候选人组成候选董事会参与选举。股东在多个候选董事会中选择一个。得票最多的候选董事会获选。这样有利于增加董事会内部凝聚力,提高董事会的行政效率。董事会的职能包括1、确定耕地整治方案;2、任命总经理;3、审查公司财务报表并通过财务预算。董事会各项决议由董事选举产生,由董事长签署并公布。

  3. 总经理   总经理是农业公司日常经营事务的负责人,由董事会任命,向董事会负责。股东大会以外的人也可以担任总经理。总经理在公司日常经营事务中享有自主权,具体事宜可参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职工应优先安排股东(村民)。

  4. 红利管理委员会  红利管理委员会负责分配公司利润。由董事会拟定名单并由股东大会通过。委员可来自股东以外的人员。红利分配除了股东分红之外应优先进行居民职业教育和农村基础建设(如敬老院、学校、医院等)。

  5. 其他承租人  对于有附属设施的农业用地,如承包人有意续约,与董事会签订续约合同,并交纳租金,租金由双方以农业公司平均面积利润率为基础商定。承租人在生产经营中享有獨立性。

  三. 配套措施

  1. 加工销售  农业公司主要的业务是农产品生产。村民可组织成立相关的加工销售机构,实现农业服务的专门化。

  2. 股权交易  股东的股票应该实现自由交易,这需要证券交易所的价值评估。而我国现阶段基本上没有小型的股票交易所。建议金融方面的专业人才能够涉及这一领域,使股权交易公平有序地进行,并扩展中小企业融资途径。

  第二章——政府和公共部门的职能

  我们在第一章中主要讲了农业公司内部的各个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合作,那么如何实现各个村落之间的合作呢?这方面需要政府部门提供大量的服务。这里政府的职能主要有四项:

  1. 加强农业方面科研投入,实现技术应用。制定或积极推广关于土壤肥力,农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标准和法规,引导农业公司使用高新技术,如良种、新型机械等。

  2. 加大农机购买补贴和良种补贴,设立环境保护补贴。

  3. 提供信息  政府应统计并公布辖区内关于农业的各项指数。如各种农作物的种植面积,产量,为农业市场提供参考;森林覆盖率以及气象报告;辖区人口数目,年龄结构等。

  4. 政府还应促进加强职业教育,引导员务农人员向其他产业分流。

  农业公司之间也应该加强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加深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特别是流域上下游之间的合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村民住房改造,如上下水管道铺设,洁净能源的利用以及房屋建设中环保材料的使用,需要政府提供技术支持,也需要银行方面提供基础设施建设贷款。

  综上所述,农业公司实现了农业大规模生产,又解放了农村劳动力,所得利润又用于农村基础建设和职业培训,可实现农业的良性发展。而小型证券交易所将大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希望本文能够引起农村居民的注意。欢迎各界人士共同探讨。

  参考文献: 宋圭武 中國为什么没有产生资本主义

  应展宇 中國中小企业融资现状与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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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一日星期四

  作者:李维烨

小农经济与机会主义

星期一, 02月 4th, 2008

  机会主义是建设现代化中國的顽敌。而机会主义意识的产生总有其特定的经济基础背景。馬克思恩格斯认为,“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3页),“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98页)。在中國几千年的发展历史中,浓重的小农经济传统是其深刻的背景,所以,中國机会主义意识的泛滥与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必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第一,传统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是产生机会主义的经济根源。首先,从传统小农经济的生产对象看,主要面对的是自然界。在这种人与自然的“博弈”中,人是“有为”的一方,是主动的一方,而自然界是“无为”的一方,是被动的一方。在这种“有为”对“无为”的“博弈”中,机会主义是最佳策略。因为虽然“博弈”要无限地进行下去,但一方没有必要担心另一方的主动“报复”,从而也就在无形中助长了传统小农意识的机会主义倾向。另外,自然界发生灾难的随机性,也促使了传统小农生产中的机会主义行为,有农谚“抢种抢收,不收就丢”,反映的就是这种情况。所以,传统小农最现实的选择是“拾到篮里才算数”。在这种情况下,只注重眼前利益、短期行为等等机会主义的表现也就在所难免。其次,从传统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看,是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自给自足的经济体系。这种经济体系有的是家庭内部的自然分工,而缺乏发达的社会分工。我们知道,分工本身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使人与自然的“博弈”变为人与人的“博弈”。这种人与人的“博弈”不同于人与自然的“博弈”,它是一种“有为”对“有为”的“博弈”,“博弈”的双方都具有主动性,一方的不守信和不负责任必然会得到另一方的有效“报复”。所以,分工有助于机会主义行为的消除,从而也有利于信用体系的建立。但由于传统小农经济只有家庭内部的自然分工而缺少社会分工,所以,这种现实的经济基础使传统小农意识中只会产生家庭内部的信用而不会产生充足的在全社会范围之内的人与人之间的信用。所以,在传统小农社会,家庭内人与人之间信用的发达与社会范围内人与人之间信用的缺乏构成了明显的对比。而社会上人与人之间信用的缺乏也就必然导致了机会主义在全社会范围的泛滥。

  第二,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传统官僚集權体制是滋生机会主义的政治土壤。这里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集權体制本质上体现了一种不对称的权力结构。这种不对称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上级和下级之间的权力不对称,另一方面是同一级之间权力也呈不对称状态。上下级之间的权力不对称主要表现为上级是权力的优势方,下级是权力的劣势方;上级可以滥用权力,而下级则缺乏对上级的有效制约和监督机制。在这种情况下,上、下级之间的权力博弈,上级的最优策略将是机会主义的行事,下级的最优策略也是机会主义的应付。在这种情况下,产生“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现象也就成为必然。当然,中國历史上也并非缺乏非机会主义行事的上、下级官僚,但“经济人”假定的普遍适用性使大部分官僚远离机会主义难上加难。所以,在政治权力的上、下级游戏中,机会主义总是呈普遍特征。另外,同一级别不同部门之间的权力不对称主要表现为相互之间缺乏监督和制衡的有效机制。由于在他们之上又有一个“高高在上”的权力方,所以,他们相互权力博弈的结果很容易形成同一级别内部的“权力同盟”,进而共同对付“高高在上”的权力方,形成“官官相护”局面。当然,这种“权力同盟”本质上是一种机会主义策略的选择结果,是一种机会主义的均衡,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一旦“高高在上”的权力方充分发挥作用,则这种“权力同盟”很容易“土崩瓦解”。另一方面的原因是,在传统官僚集權体制中,人治传统浓烈,法治精神稀薄。在这种人治重于法治的权力游戏中,机会主义将无可避免。在这种环境中,一方面,只有机会主义才能得到最佳生存;另一方面,也使机会主义得到了创造性的发挥。在这种情况下,权力双方游戏的均衡状态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第三,以小农经济为根基的中國传统文化所表现的价值取向是催生机会主义的文化温床。首先,“中和”的价值观蕴含着一种对机会主义的惩罚不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和为贵”,等等处事原则为机会主义者提供了温馨的避难所。而防止机会主义的最有效策略就是提高机会主义者的决策成本,但“和为贵”虽然表面上看是“行善”,但实质是在“助恶”。其次,保守性的价值取向在本质也有利于机会主义行为的产生。因为保守意识扼杀了风险意识,而风险意识的缺乏使人更注重“近期交易”,而忽视“远期交易”;更关心“近期获利”,而忽略“远期获利”。再次,依附性的人格意识也使人缺乏了自主平等的观念,从而也衍生出一种在交易行为中体现出的不对称心理。这种不对称心理具体表现为要么是具有自卑倾向,要么是具有自大倾向,而这两种倾向都容易诱发机会主义心态。另外,还有多神崇拜的文化情结,深层次也在体现着一种机会主义的底蕴,同时又进一步固化了机会主义意识。等等。总之,中國传统文化的表现是多方面的,专家学者有不同的探讨和研究,但仔细分析推究,各种表现中都或多或少地包含着一种机会主义成份和在起着强化机会主义倾向的作用。

  从当前现实来看,我国社会转型的背景,也增大了机会主义的诱惑力和活动空间。转型社会的一般特征是秩序稀缺。因为转型不仅要求改变道德标准和价值观,而且涉及资源和权力的再分配。它可能为某些人提供发展机会,而剥夺了另一些人的传统特权。转型也可能造成收入和财富的不平等,与现存的所有权、地位和权力不相配。一句话,转型会将经济和政治领域原有的平衡打破,这样就会引起社会冲突和政治斗争,引起经济生活的混乱。有混乱必缺少秩序。在缺少秩序的情况下,社会的相互交往必然十分困难,信任和合作也必然趋于瓦解,而作为经济福祉主要源泉的劳动分工将变得代价十分高昂。这种情况的直接后果是既提高了机会主义的预期收益,也降低了机会主义的预期成本,同时,也增大了机会主义的活动空间;从而也就客观上促使了机会主义的泛滥,使机会主义的行事更加毫无顾及。所以,在社会转型期,机会主义的猖獗也就在所难免。这种情况的产生,又使转型期社会秩序的重建成为了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各国的经济发展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如欧洲国家在18世纪和19世纪用了很长的时间才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市场经济秩序。在中國,由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其实质就是实现由“伦理经济”向“法理经济”的过渡。所以,要建立市场经济,必须首先要打破传统“伦理经济”观念,树立新的伦理观念。这样就必然引起人们反抗市场的逻辑,市场的发展就需要一个“合法化”的过程。这个“合法化”的过程也就是从秩序稀缺走向秩序重建的过程。这个过程既是一个机会主义泛滥的过程,也是一个逐渐消除机会主义的过程,是二者的辩证统一。

  上述小农经济传统和现实转型两方面的因素表明,在中國,消除机会主义,任务困难而艰巨,既要重构传统,又要整合现实,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全面转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第一,大力发展生产力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手段。生产力的发展将推动传统小农经济结构的彻底改造,同时也促进社会建立起普遍而发达的社会分工体系,这是消除机会主义的基础所在。这里,用生产力作为解决社会问题的最终变量,也符合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们所达的生产力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0页)。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生产力是起最终决定作用的变量。馬克思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页)“当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和财产关系(这只是财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页)所以,“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页)。一切“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5页)所以,消除机会主义,根本途径是发展生产力。

  第二,政府是解决问题的突破点。要积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建立上下级之间和同级之间权力的相互制衡和监督的有效机制,政府要带头依法行政。在克服机会主义行为方面,政府拥有独特的优势。作为社会中规模最大的非市场组织,政府本身的强制力和再分配能力,使其自身在提供规则的服务方面,有着巨大的规模优势和乘数效应。所以,规则的严格执行,就需要政府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当然,政府本身也是由现实的各种利益主体构成的,所以,在提供规则的建设中,政府自身也必须受到监督,要受到市场竞争的压力。这里核心是政府在治理行为中必须体现一种法治精神。行政权力必须被置于法律权威之下,任何形式的政府调控政策和规则措施都必须具备充分的法理基础,与规则有关的政策措施的贯彻和实施必须被纳入法治轨道,政府权力的运用应当受到合理制约,相关管理行为必须得到有效监督。这一准则表明,政府在管理方面,无论是使用行政手段,还是使用经济手段等,都应当具备法律前提,并接受法律监督,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要认清传统文化的负作用,要在全社会范围内掀起一切改造传统文化的运动,要建设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新文化。中國传统文化本质上是与传统小农经济相适应的产物,这种在小农经济基础上产生的文化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文化肯定会有许多方面的较大差距。所以,实现中國传统文化在当代条件下的创造性转化,不仅仅是一个消除机会主义的问题,它更是当代中國建设成熟市场经济的紧迫需要。首先,我们要继承传统文化中优秀的成份,不能割断传统。馬克思说:“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历史条件下创造,而是在自己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0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其次,要创新传统文化。传统文化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使其显示出更好地为经济基础服务的功能。黑格尔说:“传统并不仅仅是一个管家婆,只是把它所接受过来的忠实地保存着,然后毫不改变地保持着并传给后代。它也不像自然的过程那样,在它的形态和形式的无限变化与活动里,永远保持其原始的规律,没有进步。”(《黑格尔讲演录》,第1卷,8页)每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如果已失去了与现实生活的联系,它的生命也就终止了。所以,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只能显示在不断地改造、创新中。再次,要实现中國传统文化、馬克思主义文化与西方文化的有机结合。中國传统文化在当代整体上保持了一种漫漶而又深邃的基础文化特征。馬克思主义在近一个世纪的输入与发展中,也已成长为中國文化的一种十分深厚的当代传统。另外,西方文化在中國现代化的实践中,也日益渗透并构成了当代中國重要的思想资源之一。所以,在建设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场经济的今天,实现三种文化的有机结合已成为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立足于当代社会发展的实践需要,立足于当代中國国情,真正实现三种文化的融合重铸,将是中國传统文化的一次新飞跃;它将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中体,也不是原本意义上的西体,而是一种符合社會主義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文化;它将具有鲜明的历史继承性,又具有当代性和开放性。最后,应加大教育的力度和促进知识界的自我反省,这是改造传统文化的切入点。教育是一种外部注入,而自我反省是一种内部自觉。通过这种内外结合的方式,有利于促进文化的快速转型。当然,从根本上来讲,文化的转型最终取决于经济的转型,但文化又具有相对獨立性;所以,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改造文化并非无足轻重,而是具有重要实际意义的。

  第四,在转型期应加大秩序的整合力度。秩序对消除机会主义行为有着重要意义。秩序提高了分工的效率,从而也就无形中降低了机会主义行为的收益预期。另外,秩序也减少了世界的复杂性,提供了一种简化识别负担的关键功能,从而减少了人们的“远期无知”,在这种情况下,机会主义的活动空间将大大减少。再者,秩序也缓解了人们之间的冲突,从而也降低了机会主义发生的可能性。所以,秩序的回归,将导致机会主义的“无处藏身”。当前,针对我国秩序稀缺的现状,在秩序建设方面,从手段上来讲,应当实施“严刑峻法”。《尚书?吕刑》说“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大意是,建立新国家时,用刑应该偏于轻缓,以稳定人心;政局平稳时,用刑应该平和适中,不偏轻也不过重;当国家出现秩序混乱时,就应该“重典治乱世”。当然,我们不能称当今为“乱世”,但秩序的稀缺是存在的。所以,秩序的重建就得有一个“矫枉过正”的过程,等有了秩序,才能谈得上正常维持问题。为此,应修改有关的法律条文,加大对各种破坏规则行为的处罚力度。从关键环节来看,应重点抓好各单位“一把手”的秩序建设;根据中國的国情,这种作法对快速推进当前中國的秩序建设会有非常显著的作用。

  作者是甘肃省委黨校经济学部教授

  作者简介:宋圭武,男,1964年10月生,仲共甘肃省委黨校经济学部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理论和“三农”问题。

  作者电子邮件:gssgw007(at)sina.com

  作者:宋圭武

九十年代的三农政策基本错误

星期六, 12月 29th, 2007

  一,问题的提出

  1978——1988年的11年,是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蒸蒸日上的11年,也是农业、农村和农民推动中國经济蒸蒸日上的11年;1988——2001年的14年,虽然是中國经济高速增长的14年,但却是中西部绝大多数农村凋敝和农民生活艰难的十四年。十四年不是一个很短的时间,占了28年改革进程的一半;9亿多农民不是一个小数字,占中國人口的70%多。在改革开放和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为什么会出现大范围、多人口、长时间经济凋敝和生活艰难呢? 这是不能不反思的大问题。

  二,问题出在哪里

  首先,90年代以来的农民和农民工政策是错误的。

  近一百多年,总体上看,是不断解放农民(赋予农民权利)并将农民逐步纳入国家现代制度体系的过程。但90年代的农民政策却是逆潮流的,农民在教育、卫生、养老等方面的权利不仅没有随着经济高速增长而提升,反而下降了。最明显的指标是,90%以上的教育、卫生、养老等公共资源非农化,农村一度出现大面积读不起书、看不起病、连五保户都无人管的现象;农民作为中國改革的开路先锋,其政治权利不是上升了,反而下降了。最明显的指标是,农民和农民工所占的干部和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比例不是上升了,而是大大下降了。

  一百年来,也是农民转变为工人的过程。工人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获得工资在城市安居乐业,并维持其劳动力生产、再生产和养老,这是现代化进程中不二的规则。但90年代以来,从农村转移出来的近2亿农民工的绝大多数,至今不能在城市安居下来,也没有进入社会保障体系,更无任何政治权利;更为可悲的是,有7%的农民工受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而成为社会的弃儿。

  连续近30年经济高速增长下的太平盛世,既是少数人资本原始积累和扩张的过程,同时也是广大农民和农民工付出增长和繁荣代价的过程。

  其次,90年代的农业政策是错误的;

  1985年以前,我国农产品全面短缺,增产就能增收,以“劳动密集+技术密集”为主要策略的“追求数量增长效益阶段”的农业政策——家庭承包经营,无疑是正确的。但1986年后,我国大宗农产品已经自给有余,增产不能增收,标志着我国的农业进入“追求价格增长效益阶段”。农业发展策略应该转向“资本密集+农民组织密集”。小农只有组织起来,才能获得农产品附加值和议价、定价的权利,才能获得“价格增长效益”。但遗憾的是,90年代,不仅没有发展出新农民组织,相反,错误的政策导致既有农民组织正在逐步走向解体。

  90年代以来,农业政策从三个方面摧毁了既有农民组织的经济基础。

  第一个是土地制度改革。1977年到1988年的土地制度对农民最有利,农民集体有权用土地发展乡村企业,农民不仅可以分享土地农用收益,也能分享土地非农用的绝大部分收益。1988年后,《土地管理法》出台,特别是94年财税体制改革后,政府剥夺了农民组织将土地“农转非”的权利,并逐步弱化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土地制度朝着“国家所有+农户永佃”的方向演变,农民分享土地非农用(资本化)增值收益的权利基本丧失;2000年前后,随着“三提五统”和“农业税附加”的取消,农民组织分享土地农用收益的权利丧失,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名存实亡了。土地所有者获取地租的权利被取消后,作为农民组织存在的核心经济基础被彻底消灭了,这等于判决了“以土地合作为核心”的社区性农民经济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死刑。

  第二个是经营体制改革。进入90年代,部门垄断又回来了,农药、种子、粮食专营和生猪定点屠宰,把八十年代发展的乡村集体企业全部压垮了。农民组织起来分享农业产业延伸(农产品加工、营销、生产资料生产和供应等等)收益的发展道路,被封死了。

  第三个是乡村企业的强制性改制运动。进入90年代,在中西部地区的乡村企业不堪重负的时候,外资却在享受超国民待遇而大举进入中國的沿海地区,并且沿海地区作为经济特区却依然享受1978——1988年“集体土地非农用”的特殊待遇。沉重的税负和不平等的竞争,给中西部地区的乡镇企业雪上加霜式的打击。主流对中西部乡村企业和农村经济凋敝的解读是“思想不解放”和“管理落后”。在政府的强力主导下,中西部农村进行了一场逼迫80年代以来发展起来的农民(组织)的“集体经济”改制和解体运动。有钱有权的人,借政治性“改制”运动之势,大肆低价或无价拿到农民组织的企业和自然资源,“改制”几乎成为了“抢劫”农民组织经济基础的运动。笔者是亲身经历过这场运动的。改制了,就是思想解放,就有财政的产业化资金扶持和金融的信贷优惠;不改制,就是思想不解放,不仅无经济优惠政策,政治上也有压力。这样的“改制”,既违背了市场经济所有制平等和经济主体平等的原则,更违背了村民自治原则。但实践已经证明,“思想不解放”,依然坚持集体经济的7000多个村子,现在都发展得很好,成为了全国各地政府所树的新农村建设典范。

  上述三板斧,导致了绝大多数既有农民组织的经济基础的全面瓦解,绝大多数的农民组织名存实亡了。

  90年代不仅消灭了农民组织的经济基础,还选择了扶持“资本家带小农”的发展策略,走上了扶持资本家剥夺小农的“菲律宾发展道路”。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90年代以来,政府宁可扶持垄断部门或私人资本家垄断农村金融,也不允许农民组织搞资金合作社,这实际上是扶持官商勾结的金融资本家剥夺小农。

  第二,90年代以来,政府给所谓的龙头企业(私人企业)免税和财政金融的大力扶持,而农民组织起来办点小企业不仅得不到优惠政策,并且还要纳税;农产品流通资本家有进城的绿色通道和优惠政策,而农民进城卖农产品却有各种各样的障碍。这是政府在扶持工商业资本家剥夺小农。

  第三,进入90年代,农业政策反80年代而行之,除扶持传统计划经济部门对生产资料生产和供应垄断外,政府也在扶持“改制”后的所谓龙头企业垄断局部的生产资料市场。这实际上是政府扶持生产资料生产和经营的资本家剥夺小农。

  上述三招,实际上限制了小农只能在农产品生产领域刨食。这就是90年代以来农村经济凋敝和农民生产生活困难的重要原因。假如没有近2亿农民工的打工收入维持“小农家庭经营”,中國的绝大多数农民早就破产了;假如长期依靠农民工收入维持“小农家庭经营”,中國的城市化就是海市蜃楼。这样的农业发展和城市化战略下,再过20年,中國将有4亿、甚至更多人处于城乡流动之中,这更是中國转型不可选择的死路。

  “扶持资本家带小农”的道路,50年前菲律宾就走过,菲律宾也因此由亚洲的典范,衰落成了亚洲的二三流国家。日本、韩国、台湾,用了一百年的时间,限制资本家下乡剥夺农民,扶持农民组织起来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始终坚持城乡协调发展,日本、韩国、台湾都超过了菲律宾。

  90年代的农村政策是错误的。

  90年代以来,政府集中经济发展的一切成果,用于大城市规划和建设,连公共教育和医疗资金也几乎全部集中于城市。特别是城市开发区政策,实质是以行政垄断的方式,剥夺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机会。不仅如此,还用极不平等政策为城市发展而剥夺农村土地和劳动力等资源。只要农村的土地,不要失地农民;只要农民工的劳动力,不要农民工成为市民;将农村的各种生活物品低价吸收进城,却将农村变成城市的免费垃圾场。城市变成了欧洲,农村几乎到了“无河不断流,无水不污染”的地步。

  90年代以来,市场规则泛化,公共资源的配置也按照市场规则配置。好老师进城了,好医生进城了,并且一反80年代农村干部、教师、医生工资收入高于城市的政策,城市干部、教师、医生的工资反过来比农村干部、教师、医生高出了许多。优质公共资源只为“精英”人群服务,吃财政饭的人不再是人民“公仆”,成为少数人的“家丁”了。农村孩子读书要进城,农村人看病要进城,读书要择校费,看病要红包。孙立平惊呼:社会断裂了!

  三,农村政策还在错误的轨道上

  2002年以来,中央政府将“三农”工作列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出了“五个统筹”的科学、和諧发展思路,2005年对新农村建设进行了战略部署,使“三农”问题有了很大的缓解。但是,90年代以来的错误路线并没有得到彻底反省,很多错误还在继续,使黨和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努力事倍功半。

  主要的表现有:

  第一, 农业政策依然基本错误。农业在1986年就进入“追求价格效益”的发展阶段了,但现在“追求产量增长效益”的农业政策依然占主导地位,“追究价格效益”的农业政策还没有进入决策层面;而东北、新疆、东南沿海等地区的农业已经进入“追求市场(份额)效益”发展阶段,但其农业政策还没有进入思考的层面。增产减收、减产减收、稳产也难稳收的局面,还是农业发展的常态。最近几年,鼓励外资企业收购大豆加工企业和在沿海兴办农业园区的做法,实际上是将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的国内市场和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国际市场,拱手让给外国企业和农业组织,这是非常危险的错误。

  第二, 防疫、水利等服务市场化方向依然。关于水利、防疫等服务,十几年来一直是朝着市场化的方向改革的。实践已经证明,农业服务的市场化道路使小农更加弱势。必须扶持农民组织起来,走小农组织化自我服务之路。

  第三, 最近连续的几个一号文件表明,政府依然将增加农民收入的希望,寄托在“龙头企业”的身上,对扶持资本家剥夺小农的政策丝毫没有反省,像东北豆农那样,小农面临大面积破产的风险是实实在在地存在。

  第四, 政府的“支农资金”依然是权力配置和官商勾结的“市场化招标”,强者受惠。“支农资金”从中央到地方,绝大部分成为了部门和基层政府的“福利和预算外收入”。

  第五, 政府还在将“八亩九块”30-50年不变的“承包制”作为农村不可动摇的“基本经济制度”,限制了农民选择新生产关系的自由,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第六, 当下进行的“林权改革”和《物权法》草案,都存在否定“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强化“国家所有+农户长期承包”的倾向,这也是反村民自治的。

  第七, 不少地方的煤矿等集体企业和森林等资产的经营体制改革,还在继续犯强制“私有化”的错误;

  第八, 村民自治制度名存实亡,村民自治组织正在逐步被乡镇政府“改造”为计划生育执行小组;

  第九, 生猪重新定点屠宰是错误的,丝毫没有纠正的迹象;农药、种子、化肥重新专营的政策是错误的,有进一步走向部门垄断经营的迹象;

  第十, 国家银行退出农村农业,农村信用社的农民主体性越来越不可及;准许私人资本下乡办银行,不许农民专业经济组织搞合作金融,更是错误的;

  第十一, 扶持西部生态脆弱的地方搞“开发式扶贫”,是错误的。因为这样的地方,人口再生产、经济再生产、生态在生产无法循环起来,开发的结果只能是更加脆弱和贫困的恶性循环。但这个错误还没开始反省;

  …… …… ……

  在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农民和农民工代表和委员越来越少;在各级干部中,从农民和农民工产生的干部越来越少;

  资本家可以成立自己的组织,吸毒者也可以成立自己的组织,但不许农民和农民工成立自己的组织;

  工人盗窃了老板的财物,几乎没有不坐牢的;老板拖欠了工人的养命钱,几乎没有坐牢的;老板的财产权高于工人的生命权,这是错误的!

  干部和垄断国企工人的工资制度,是保障其养育子女、赡养老人、养老医疗、甚至再教育和供车供房等待,但农民工的工资制度就是保障不饿死,保证四十岁前还可以继续干活,农民工的工资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是错误的!

  …… …… ……

  四,农村改革思路要向80年代回归

  80年代的改革,是改革高度计划的经济体制和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是给农户和农民组织放权、给基层政府分权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在经济改革方面:把农民从公社中解放出来——家庭承包经营,解决了吃饭的问题;把农民从农地上解放出来——发展乡村企业和多种经营,解决了商品短缺的问题;把农民从农村中解放出来——进城打工经商,推动了国企改革和外向经济。可以概括为:“民营向前进”,“国营向后退”;在政治改革方面:成立村民自治组织、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概括为:“民权向前进”,“官权向后退”。在80年代的农村,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逐步得以建立,政企分离,黨政分离,上下分权,由人治走向制度管理和法治;整个农村社会都孕育着新秩序和创造活力;80年代农村、农业、农民和农民工的发展推动着整个国家的发展,农民和农民工能够同步分享发展的好处,整个社会都充满了希望和和諧的氛围。

  80年代的改革,也可以用“多予、少取、放活”六个字来概括。

  90年代的农村改革正好相反,“国营向前进”、“民营向后退”:“官权向前进”、“民权向后退”。也可以用六个字概括:“不予、多取、管死”。

  毫无疑问,农村改革思路应该向80年代回归,核心是“放活、扩权”。当然,不是简单地回到80年代,当下的“放活、扩权”,重点坚持以下四条:一是农业政策要以扶持农民“追求价格效益”为根本,以“技术密集+资金密集+组织密集”为策略,以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或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为着力点。金融、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向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倾斜,优先扶持农民组织发展农村社区土地金融、农产品加工营销、生产资料生产供应、区域性农产品和生产资料超市等等。二是土地政策要以归还土地所有权于农民集体为目标,废除征地制度。让土地所有者按照市场原则分享土地农用和非农用地租,由农民组织依据《村民组织法》自主决定集体土地产权经营形式(包含个人所有和经营)及其收益分配方式;村民或社员退出集体时的地权补偿,也由村民或社员民主决定。三是农民和农民工政策要以实现农民和农民工平等公民权力为目标,以大幅增加农民和农民工在各级黨组织、人大、政协中的代表名额为策略,在乡镇一级逐步推行乡镇长和县以上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扩展农民和农民工参政议政和政治上的上升空间;以公共财政逐步同等覆盖农民和农民工为着力点,彻底消除身份歧视。四是农村政策要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为目标,以逐步建立 “城乡平等交换”的政策体系为基本策略,以新农村建设为着力点,实现中國特色的农村现代化。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中國乡村建设研究中心

  作者:李昌平

农民的生存理念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星期六, 12月 22nd, 2007

  如何理解农民?这是一个关系到社會主義新农村建设成败的关键性问题。对此问题研究的深度和广度直接关系到社會主義新农村建设的成效。本文就对此问题做一个探索性研究。

  在当代中國实现民富国强的现代化道路上,农民问题一直是影响其发展进程的一个主要因素。于是,为了八亿农民的幸福生活和推进国家现代化的进程,黨中央、国务院把解决农民问题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开始了建设社會主義新农村的伟大征程。

  农民是推动历史发展的不可或缺的关键性力量。历史表明,历代封建王朝的更迭无不与农民有关。封建王朝的腐朽、土地兼并等把农民逼到了死亡的边缘,于是,在农民起义面前,一个腐朽的不珍惜民力的封建王朝倒下去了,而一个懂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封建政府建立了,如此循环到了辛亥革命。在革命战争年代,通过土地改革获得了农民兄弟的支持,建立了工农联盟,最终取得了新中國成立,中國人民从此站起来了。由此可知,争取到农民的支持,就获得了胜利的保障。因此,合理解决农民问题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性因素。

  农民(和市民一样都是有生命体的人)是从土地上获取其生存资料的。离开了土地的农民就必须从其他方面获取生存资料。否则,就会引起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2003年8月至2004年6月,中國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组和国家软科学重大项目课题组,联合对当前我国农民的土地维权抗争进行了专题调研。该调研报告(于建嵘:农民土地维权抗争的调查,http://www.tecn.cn)表明,土地问题已成为三农问题的关键性问题。土地问题主要表现在:(1)非法、强行征用土地;(2)土地补偿款过低或被侵吞;(3)征用地后不给安置人员;(4)强行改变土地用途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形象,严重降低了我们黨执政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严重损害了农民兄弟的切身利益,不利于调动他们建设和諧社会的积极性,使社会发展的动力得到了严重削弱。

  历史表明,农民问题其实质就是土地问题。这是因为,长期以来土地就是农民生存的根本保障。在古代如此,今天亦是如此。因此,建设社會主義新农村首先必须解决好农民的土地问题。

  首先、应该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使用权。任何个人,任何组织都不能非法剥夺农民的土地使用权。

  其次、依法征收土地必须给予农民合理的土地补偿。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根本保障,失去土地的农民必须获得新的生存途径,否则,这些人就成了没有生存保障的流浪汉,不利于国家的长远发展。

  给农民多少土地补偿款才算是合理的呢?土地补偿款的最根本底线就是要满足农民的基本生存保障。愚认为,我们很难准确的估算出给予农民多少土地补偿才能保障其根本的生存。有学者提出,可以把土地补偿款一次性拨付(拨付给农民多少土地补偿?)给农民,然后让这部分农民自谋出路。这种方案也许可以使一小部分农民(具有一技之长的那部分农民)找到维持其生存和发展的道路,但对于大部分的农民(特别是那些没有技术的农民)来说这套方案是行不通的。因为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是一个断裂的社会,在这种社会里,城市和农村处在不同的发展水平,是两个不同的发展实体(孙立平)。因此他们很难适应市场经济的运作过程。所以,我们不能把土地补偿款一次性拨付给农民,必须制定出一种新的土地补偿办法。

  国家通过土地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把土地分配给农民耕种,农民依法享有了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农民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享有了土地收益权。那么农民在拥有法律规定期限内所使用的土地被征收后,这部分农民是不是可以继续享有被征收了的土地的收益权呢?愚认为,这是可行的。因为这并没有违反国家的土地政策,同时又解决了被征收了土地的农民的基本的生存保障问题,同时可以让这部分农民进城务工,逐步让他们融入到城市生活中去并最终变成城市居民。

  再次,必须依法保障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根据宪法制定相关法律政策,保障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净化社会环境,解除农民进城务工的各种政策性障碍,循序渐进的推进城市化进程。

  最后,制定进城务工农民转化为城市居民的相关配套政策。积极吸收那些对城市发展做出一定贡献的、进城务工多年的、能适应城市发展的进城务工农民为城市居民。这样一方面有利于提高进城务工农民的工作积极性,为城市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一方面可以减少农村人口,有利于在农村推行集约化大生产,提高农业的生产水平,走城乡协调的发展道路。总之,通过农村人口有序的向城市人口转变,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一定能够得到健康有序合理地推进。

  作者电子邮件:liyunfang1234567(at)163.com

  作者:李云方

产业定向聚集的大县城发展战略

星期日, 12月 9th, 2007

  一、概述

  “实施创新发展战略”,这是个题义很广、范围很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题目。小到一个产品、一所学校,大到一项政策、一项战略。只要有新主意、新办法,都可以拿出来讨论。我等小民,也有幸站在全省的高度,来思考贵州发展的方向。

  纵观三十年来,最大的创新,莫过于政策的创新、战略的创新。而这些战略中,国家战略比较明了,省市战略却不那么清晰。忽而虚,忽而实,虚是特别抽象,实是特别具体。中國地大人多,即使是我们这边陲小省,比起许多国家,还是人多地大。有时候,由于省情不同,统一执行一项方针政策,难免就不够科学。

  我常想,新农村建设是否非常符合贵州省情。中國80%的城市人往前推三代都是农村人,这是历史的潮流。将来80%的农村人还要变成城市人,这是现代化的要求。贵州17.6万平方公里中,有16.3万是大山和丘陵,剩下的1.3万耕地,还是山脉间的“夹缝地”,找不到一块象样的“坝子”。这样的先天不足,那里能搞得起农业机械化、农业现代化?三千万农民,人均不到0.7亩。如果农民继续依靠农业,人均倒数第一,不保持下去,才怪呢!。要全面实现小康,农民就必须大比例离开土地和离开农业,这是终极手段。

  我总认为,“农民工”,既是农民,又是工人,一边用着工业国家概念里面的“就业机会、就业岗位”,一边占着土地,使土地无法很好的实现规模化使用。这个问题将来会阻碍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央迟早一天要提出来解决。“农民工”,过去为国家建设立功,土地调整与“变名”,还会奉献一次。

  小康是国家的终极目标,贵州要跟上,就得在城市化、产业化上先行一步,在转移农民(农民工人化)上提前探索,在发展战略上拦腰上。我的想法是,以产业定向聚集的大县城发展战略,为全省这个时期的发展战略之一。

  但“战略不是策略”。战略必须要靠策略和谋略来支撑,原军委副主席张万年说。战略讲的是意义,讲的是方向。策略讲的是方法,讲的是行动。一项战略的成功,一要看机遇,二要看条件,三要看战术。

  目前乃至未来几年,东部沿海要进行产业升级和调整,对我省便形成了机遇。多年来,外出务工和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解决了熟练工人和交通闭塞问题,这构成了条件。如何抓机遇,实现战略,这是我们的战术、策略问题。我的想法是,以产业定向聚集的大县城发展战略,为全省这个时期的发展战略之一。就策略而言。

  第一,以抓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为战术;第二,以唱响生产成本低廉,吸引投资转移为手段;第三,以县级财政股份化,吸引经济战略投资者来深化产业定向聚集为策略。众力推动,振兴贵州。

  二、实施产业定向聚集的大县城发展战略的意义

  定向聚集的大县城发展战略,其实包含两项战略,一是大县城战略,二是产业战略。

  谈国家目标,大县城战略与小康“战略”一致。全面迈向小康是本世纪中叶黨的奋斗目标。现在全国耕地18亿亩 ,农民10个亿,人均不到2亩 .贵州,有效人均耕地还不到0.7亩,这点土地,养活自己都困难,还谈什么小康。多年来,为缓解穷困,包括民盟在内的许多黨派中央,都来帮扶。在毕节,想通过优化种养殖方式,让农民脱贫致富。怎奈,地利先天不足,下了那么大的功夫,只是脱了贫,而没有致了富。7分地,种什么样的作物可以富裕?况且还得留来“吃饭”。要实现小康,尤其在贵州就需要大比例转移农民,剩下的,也将变成种植工人和养殖工人。

  谈农民目标,大县城战略与农民的自身“战略”一致。七十年来,从我的祖父辈起,有的奔县城,有的去省城,有的到北京。现在,许多远亲近戚、乡村邻里,还都在计划打算县城买房,省城工作。这不是一个家族变迁,而是整个中國90%的城市人的演绎写照。我是农民的孙子,我了解农民的想法,只要具备条件,有几个农村人不想变成城市人?君不见,考学进城的农民娃,很少有再回农村去的。农民不象国家,有那么多战略。也许“进城”就是他们一辈子的战略。两者一致,非常难得,意义显著。

  谈城市科学化,大县城战略对缓解城市人口压力有着积极意义。一个城市大到一定程度后,科学合理吗?北京、上海,能最大程度发挥城市功能吗?这是城市专家的问题。但是,因工作、生活要浪费大量的时间于在城市中流动。而政府为了节省人的时间,要消耗大量的人类资源,用于建设节约时间的设施。这些看似必要,确实无谓的消耗和浪费,至少是城市过大的一种缺陷。直辖市、省会城市的人口容量终会有限,这个矛盾终究要显现。

  为什么是大县城战略,而不是大乡镇战略。初次讨论会上,我们民盟那一肚皮道德文章,一脑袋真知灼见的主委曾说。贵州乡镇不具备这种实力,与所需的资金和人才,我驳说。说实话,能有这样的胸襟开阔的领导,是盟员的运气。那么,在专州、地市,又如何?这并不矛盾,专州、地市也有区、县。只是侧重于实施产业战略而已。

  三、产业战略

  农村,现在有许多房子,一、二百平方,住着的仅是两个老农夫妇和两个孙子,为什么呢,没有“事干”。一个城市也一样,没有产业就没有就业,没有就业就没有生命力与生产力。产业化战略是城市化战略的保障,是城市化战略的战略,我们总不能还把农民变成的居民,过年前,一火车皮、一火车皮拉回来,过年后,又一火车皮、一火车皮的拉出去。

  产业战略的核心,一是产业定向,二是产业聚集。产业定向,就是因地致宜,扬长避短,着眼新型产业,特色产业的科学抉择,适合旅游的做旅游,适合矿产的做矿产,自己没有特点的就尽快另选。多说一句,太阳能制品产业、建筑用节能产品产业、光电器节能制品产业……等,尤其值得关注。

  东部五省没有一个发达的县市,不是以特色产业发家致富和参与社会竞争的。贵州几千年的闭塞,为我们留下了许多需要珍惜的环境。为了这份资源,就要搞产业定向。

  产业聚集是将相关联的企业聚集在一起,发挥其配套互补优势,规模形成的销售优势。目前乃至未来二十年,中國还将以中小企业为主。一个企业的竞争根本上是规模的竞争和实力(包含创新)的竞争,产业聚集凸现中小企业规模效应。

  四、以抓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为战术

  世界产业结构调整,全球产业转移,这是世界的大势。在中國,中央把承接沿海产业转移,作为促进中西部崛起的重要举措。前不久,国家调整了一些产品的出口退税,出台了新的加工贸易政策,这些必将抬高沿海企业的财务成本和经营成本,对沿海的加工贸易产业带来一次大冲击,将变成沿海产业西迁的推动力之一。

  从普遍规律来说,一个有1万元资本和一个有100万元资本的人,所选择的行业总是不一样的。一个地区发达了,也想搞产业升级,让自己上台阶。“腾笼换鸟”是他们想做的事,将来不是“凤凰”也进不了他们那个“窝”,这是“西移”的推动力之二。

  企业转移到生产要素成本更低的地方,是自然选择。随着西部地区农民收入增加,东部地区对农民的吸引力会越来越小。国家土地政策的不断调整,会使东部地区土地资源日趋紧张,企业要赚钱,要发展,就要寻求生产要素成本更低的地方,向中西部转移就成了必然。现在一些产业已经呈现大规模向外转移的趋势。

  这是贵州三十年来,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的一次好机遇。若能有效抓住,将对贵州的产业调整与崛起,做大做强工业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城市化建设,有着非凡意义。

  都在谈转移,未必到“我家”。有些省份,早已摆出宴席,招商纳财。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县官们岂能坐守那一亩三分。错过那趟车,也许连“残羹”都分不了。

  具体说来,以县政府为主体,在省委、政府的领导支持下,搞好产业定向,做好产业园的建设准备,做好招商区域的宣传攻势,拿出货真价实的优惠条件,以江苏、浙江、福建、广东为重点招商区域,以符合产业特点的龙头企业、知名企业为重点招商对象,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招商。上门招商、产业推介会招商,邀请考察招商、定点招商、委托招商、以商招商,都是办法。

  最好还能争取一部分干部到招商地挂职,向招商地派驻干部。灵活运用一切有效的方式,将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夯实。尤其对知名企业、龙头企业,除了一般的优惠招商条件之外,可以为它修好厂房、培训好员工。必要时,县领导亲自出马,争取龙头企业能来办个分厂,以便带来下游产业。总之,机遇难得,扎实做好招商前、招商中、招商后的各项工作,在这次国家战略调整中才能分得一碗汤。

  五、县级财政股份化吸引战略投资者为策略

  曾和某个副县长交谈,说了一大堆,“县太爷”发话,“有钱、明天我也想造飞机”,是呀,修路、架桥到打扫卫生,处处都要用钱,连饭都吃不爽,还谈什么招商请客。可话又说回来,以前谁不是从穷光蛋起家?赚钱发财,一是机遇,二是努力。三十年前没那份机遇,今天轮到时候了。

  言归正传,说钱的事情。第一,电卖了那么多,煤卖了那么多,地下的宝贝也卖了那么多,我想,总该有点积累,若被他人收走,就打个报告、写个请示,叫他们吐点回来。第二,一个县,总归要修这样、建那样的,收紧一点、集中一下,总会有一点。第三,做出了艰苦奋斗的样子,就该成立一个资金筹措办公室,拿着项目,从中央要到省、从省到地区,各部门要过遍,也会筹到一点。第四,人大、政府通过一点规章,从房地产、电力、能源、矿产等行业上再拔一点毛。三峡工程不就是全国“用电人”筹钱修的吗?第五,各类银行、各类基金借一点、筹一点。总之,常规手段,列不胜列,大家都会,不需多言。

  这里我要说的是,以实施县级财政股份化,吸引战略投资者来筹措资金。这是文章写得中规中矩的那些人认为不能做、不敢做、做不了的“馊主意”。可贵州这穷乡僻壤、边陲小县,不出怪招,不抛“肉包子”,谁又会来呢?能做的别人都做了,不能做的还不敢冒点风险?只要是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只要是促进农民富裕,只要不“揣腰包”,还怕掉“乌纱帽”?

  “财政股份化”是个不准确的提法,在没有更好的提法之前暂使用。这里,财政与战略投资者是两个经济主体,股份、利润是纽带。大概是,两个主体共同出资,建立产业园股份公司,园区产权权益,按比例分配,园区内的税收,按比例分成(财政返还)。园区权益可以转让,可以申请“上市”,这些话题太大、太多,没有万言,难以尽其意,暂时打住。

  必须指出的是,吸引战略投资者,更多的是为深化产业定向与聚集。他们拿的不仅仅是钱,也等于成立了一个无形的“招商局”,成立了一个无形的“资本运作局”。别小觊这两个“无形局”。园区股份公司,将来大有“上市”的可能。

  战略投资者模式,也可用于龙头企业的招商。这是一“买一送一”的“促招”牌。就是说,投一份钱,得两份利润,一份是自己挣的,一份是下游企业的“税收分成”。用足用活“财政股份化”这个概念,对招商工作是有作用的。

  六、唱响生产成本低廉,吸引投资转移

  我是一个从商人员,我很了解企业,在确保品质竞争力下,降低成本就是他们最关心的事。唱响生产成本低廉,打动企业,是吸引投资转移的有效手段。

  贵州海拔从148米到2900米,地势恶劣,落差巨大,可这造就了充足的水能,使得用电便宜。便宜就是企业的“真金白银”。

  贵州人未必有颗聪明的脑袋,可有一双实干的双手。这些年来,在沿海打工人数已超过900百万,换言之,贵州有了900万的熟练工人。前两年的“用工慌”,历历在目。企业要的是“产出”,“产出”等于利润,没有人那有“产出”。农民兄弟,普遍有一种说法,宁愿在家挣八百,也不愿意出去挣一千。这并非说他们嫌富,只是在外消耗多余收入。这差额,也将变成企业利润。

  近年来,对于土地耕地,中央从未如此关注,政府从未出台过如此多的保护措施。珠江、长江两个“三角洲”,过去叫“鱼米之乡”,东三省、两湖、两河,沃野千里,是实现农业现代化,保饭碗的好地方。这个论题,大有文章可做,什么时候,做到高层认同。对贵州工业化进程就难以预料了(即使,穗、闽、浙也有山区)。那些不象样的坝子,绝对不影响同时并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