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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日记窥探蒋介石的感情世界

星期三, 09月 12th, 2007

  蒋介石既是革命者、道学家又曾是洋场子弟,生命中不乏女人,亦不讳言泡妓女和自慰解决性苦闷;他与元配无感情,曾热烈追求陈洁如,但嫌她太奢侈;蒋对宋美龄一见倾心,真心相爱,并非外传的政治婚姻。

  蒋介石戎马一生,所谓英雄美人,就像那个时代许多重要人物一样,在他身边从不缺乏女人。不过,蒋在与宋美龄结婚后,用情就十分专一。中國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蒋介石研究专家杨天石教授从蒋的日记中,澄清了若干对蒋、宋婚姻的错误传言。

  日记不隐讳内心挣扎

  蒋介石年轻时有过一段荒唐岁月,在他的日记里都有坦率记载,毫不隐讳自己好色而又时时警惕要“戒色”的矛盾与挣扎。

  杨天石形容蒋早年有三种身份,一是追随孙中山的革命志士,二是研究宋明理学的道学家,三是上海洋场的浮浪子弟,常常浸淫在花街柳巷,找妓女陪他喝酒、打牌、睡觉。日记里头蒋曾写道:到了妓院,看到床铺脏乱,余拂袖而去。又有「今晚出去探花」等记载。但蒋同时又在进行痛苦的思想挣扎。在他从福建要到上海路经香港时,日记上写著:「香港乃花花世界,余能否经受考验,就看今天!」结果当天晚上他又去妓院了,并在日记上写下:「我的毛病就是好色也!」就连马路上见到美女而心动,他也在日记上写道:「见艳心动,记大过一次。」有时为了解决性的苦闷,蒋在日记中也记载:以“自慰振兴精神”。

  蒋有一个女友叫介眉,是个妓女,两人很要好,介眉希望结婚,蒋亦有此意,但要介眉写一盟约,介眉不肯,此事遂无进展。后来蒋要到福建打仗,介眉送她上船,要求跟蒋一起走,蒋不允。介眉于是要求他留在上海陪她几天,蒋遂在上海又待了几天。事后蒋感到后悔,日记中写道:我真是不像话,离开家前纬儿拉著我的手不让我走,母亲重病在床,我都没多理会,但我竟然在介眉家多住了好几天。

  蒋的第一任夫人毛氏是蒋经国的生母。两人是封建婚姻,结婚时蒋才十五岁,毛氏比他大很多,又不识字,裹小脚,蒋对她没有什么感情。蒋的第二任夫人是姚冶诚,原来是一个妓女。蒋也不怎么喜欢姚,日记里有大量对姚不满意的地方,说她只会打牌,他生了病她也不照顾他。蒋的第三任夫人是陈洁如。陈是蒋曾经花过很大力量去追求的一个少女,但是蒋也不满意,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蒋认为陈洁如不会持家、太奢侈。最后是宋美龄。蒋一遇到宋美龄,就一见倾心。

  蒋宋婚姻有感情基础

  过去有一种说法,指蒋、宋结合是政治婚姻,蒋是为了拉拢江浙财团,才与宋美龄结婚,并为此信仰了基督教。杨天石不赞同这个观点,他从蒋的日记中发现,蒋、宋的婚姻是建立在恋爱基础上的,而蒋加入基督教则有一个过程。他们结婚前,完全不曾谈过信教问题。只是在婚后,宋母倪桂珍才提出,希望蒋受洗成为基督徒,蒋当时回答说:我对基督教没有研究,我要先研究再说。后来倪桂珍病重,蒋想到岳母这么疼他,他却辜负期望一直没有入教;这时他研究基督教已经一段时间,对教义有了一定的认识与好感,加上孙中山也是基督徒,种种因素下蒋这才受洗入教。

  「九一八」之后,蒋介石内外交逼,处境艰难。他准备北上,跟日本人拚一场,临行前立了遗嘱。宋美龄要求与他一起北上,蒋说:牺牲是我男儿的责任,跟你有什么关系?不让宋北上。宋美龄觉得蒋介石看不起她,一怒之下回到上海。第二天,宋美龄又回到南京,她说:我丈夫正处在非常困难的时候,我不应该离开他,而应该与他共生死。杨天石说,这些情节很生动,如果不是蒋在自己的日记里写下来,外人很难想像得出来。

  一九三零年中原大战爆发,南京中央缺钱,蒋要宋子文设法,宋子文不给,急坏了宋美龄。她对宋子文说,战事到了最紧急时刻,你不给她钱,他一定要失败;我知道介石的脾气,如果失败他一定要自杀,如果他自杀,我也不能独活了。宋美龄把自己的房产和珠宝交给宋子文,让宋子文很感动,很快就把钱筹好了。杨天石说,从中可以看出宋美龄与蒋介石之间的确是有真实感情的。

  宋远赴巴西确为养病

  杨天石还从日记中,澄清了一段抗战期间所谓宋因蒋有婚外情,愤而远走巴西的错误传闻。一九四四年七月二日,重庆有一场招待会,共七十五人参加,包括政府首长、外国使节、传教士以及妇女代表等。蒋在日记写道:此会是为美龄送行而办,她因患有严重之精神衰弱症,须到巴西休养。蒋在会中发言,表示最近重庆有一种传说,指我和一位护士有不正当关系,并已生下一子。这绝对是谣言。「我是新生活运动的发起人,一向高度重视道德观念,怎么会去干这种事?何况我还是个基督徒,干这种事是违反教义的,如此我岂不成了伪君子!」蒋强调,这是敌人在造谣,此事牵涉国家荣誉与抗战成败,所以他必须郑重澄清。宋美龄接著讲话,表示她绝对相信自己的丈夫,对这种传言她连问都不必问,她和委员长生活了几十年,怎么会不知道他是怎样的人。居正、戴季陶与妇女代表陈逸筠也都发言为蒋辟谣。宋于七月九日到达巴西,直到隔年抗战胜利后才回到中國。

  有些历史学家认为,宋是因蒋确有婚外情才负气远走巴西。甚至还有美国人向国务院打报告,说宋在床底下发现女人的高跟鞋,愤而砸伤蒋的脸,使他四天无法上班。杨天石经过研究认为,所谓蒋有婚外情导致宋负气远走并非事实,理由是:

  一,根据蒋的日记记载,宋赴巴西确实是为了养病。宋因长期患有皮肤病,病发时又疼又痒,每每难以入眠,为此而夜哭。医生认为重庆气候不适合她养病,建议易地疗养。宋说此时她不能离开蒋,后来是蒋派专机才把宋送到昆明。但宋并没养好病,因此才由宋蔼龄及孔令侃陪同前往巴西。据宋家后代宋曹璃璇告诉杨天石,当时听说巴西有一医师可以治好皮肤病,所以宋美龄就到巴西去了。

  二,蒋在妻子远行之夜,曾于日记记载:美龄对我说,请你记住,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爱你!显示这段时间两人感情正常,并无婚外情之迹象。

  三,宋赴巴西养病后,蒋常常给她打电报,且照样向她通报国内情势,两人关系紧密、正常。

  曾为纬国身世闹别扭

  不过,就像一般夫妻一样,蒋、宋的婚姻生活也不是全然平顺无波的,其中一次两人闹别扭是因蒋纬国的关系。蒋纬国名义上是蒋介石的二子,蒋在日记中提到纬国的生母乃日人重松金子。纬国由一位名叫山田纯三郎的日本人带回上海,因纬国生父戴传贤(季陶)家中有难言之隐,于是交由蒋介石代为抚养。蒋和宋结婚后,长子经国已前往苏联,纬国也被送到德国,十多年来,一直到抗战爆发宋都没见过纬国。

  后来宋美龄到香港治病,纬国也从德国经美国途经香港回到中國,纬国先在香港见了宋,然后前往重庆见蒋。但宋却滞港不归,原来她是在为纬国的身世生气。因蒋基于对戴的义气,从未告诉她纬国到底是谁生的?蒋在日记中写道:「妻留港不归,余回了信,答以夫妻各尽其道,毫不为之所动。」这段时间由于家人都不在身边,蒋常感到孤单,有时晚上不想一个人吃饭,就找陈布雷共餐,还写有「凄怆歌」的诗作。

  宋美龄滞港甚久,蒋在日记中说:余为家事愁闷;「对家里事,我只能忍耐,我私德无亏,一切坦然。」后来他做了权宜的安排,让纬国到江西去找经国,等到宋美龄回到重庆,再让纬国回到重庆。蒋要纬国向宋叩头,执人子之礼,母子终于和好。蒋在日记写道:「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最大幸福是母子团聚、平安。」

  杨天石指出,事实上,蒋、宋感情真正处于低潮是在一九四三年,当时蒋的前妻陈洁如来到重庆,蒋予以接见,让宋很不谅解。陈洁如原隐居上海,一天到百货公司买东西被陈璧君撞见,就想拉拢她到汪政权去当官,陈为了躲避困扰这才远赴重庆。以蒋、陈之前曾是夫妻,陈又是为了不当汉奸而避居重庆,则蒋与她见面,为她安排生活,于公于私均无可非议。至于是否因此两人旧情重燃,则无可查证。宋美龄访美归来后,得知此事,一度和蒋分居,住到孔祥熙家里。不过,后来蒋、宋又重归于好了。关于蒋、陈在重庆相见之事,陈的女婿陆久之曾写过一封信给中國社科院近史所的严如平教授。信中说,抗战期间重庆盛传蒋和一位陈姓小姐过从甚密,有说此陈小姐为陈布雷之女,或说是陈立夫的侄女,实则所谓陈小姐就是他的岳母陈洁如也。

  作者黄清龙为资深记者,现任美国布鲁金斯研究院东北亚研究中心研究员

  作者:黄清龙

蒋介石日记曝光颠覆传统史观

星期三, 09月 12th, 2007

  从一九一五年到一九七二年,长达五十余年的蒋介石日记曝光。台海两岸的学者在美国史丹福大学胡佛研究院这两年来的缜密研究,一致认为这些日记具有高度真实性及权威性,颠覆国共两黨过去的官方论述,将蒋介石从“伟大领袖”的神坛上拉下来,也从“人民公敌”的祭坛上拉下来,还原成有血有肉的人,既展现蒋的民族气节及抗战功绩,也暴露他的人格特质上的优缺点。日记中的种种细节,推翻了两岸历史教科书的论述,势将改写中國近代历史。

  落日照在史丹福大学校园的钟楼上,衬托校园西班牙式的建筑。来自台海两岸的学者,走出胡佛研究院的大楼,刚好可以见到这幅和神州大地很不一样的风景,嗅到加州南湾区徐徐吹来晚风的气息。他们过去从没想过,会在美国的土地上,走进一个前所未知的中國历史世界,发现了颠覆国共正统论述的历史秘密。

  杨天石认为蒋的日记真实记录了许多隐私和行事思考,极有研究价值。蒋是民族主义者,他在抗战中的“攘外必先安内”等政策都有背后原因,非如外界所猜测;蒋也深知国民黨弊病,并严厉批评,也令研究者修正以往的一些看法。

  在详读过美国史丹福大学胡佛研究院已公开的蒋介石日记后,中國大陆研究民国史和蒋介石历史的权威学者、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等同院士)杨天石教授作出这样的评价:“蒋介石日记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足以改写中國近代史!”

  蒋介石从一九一五年开始写日记到一九七二年,五十多年从不间断,目前胡佛已整理好并公开的为一九一七年到一九四五年的日记。杨天石去年曾到胡佛研究院看了一九一七年到一九三一年的蒋日记,今年再度远渡重洋来到胡佛研究院,把一九三二年到一九四五年的日记看完。由于胡佛规定,查阅者不得使用任何摄影工具翻拍日记,包括相机、手机、电脑或者扫描器,要想摘抄日记内容,只能使用阅览室提供的纸笔,杨天石必须逐页看过再逐字记下,已累积了上千页的笔记。

  望着密密麻麻的笔记,杨天石难掩历史学者取得珍贵史料的兴奋,他说,蒋的日记真实性高,因为他主要是写给自己看的。蒋在日记里写了许多个人隐私,包括年轻时荒唐好色,逛妓院等都有记载。甚至为了解决性苦闷,日记中也记载:以“自慰振兴精神”。显然,这都不是为了写给别人看的。第二,蒋介石日记里什么人都骂,对章伯钧、张澜、黄炎培、左舜生这些人他固然没有好话,连最亲密的人也照样骂,像戴季陶是他的好朋友,他也骂;另外,何应钦、李宗仁、胡汉民、孙科、宋子文、孔祥熙他都骂得很难听。他这样一部日记原没有公开的打算,真实性当然就比较高。

  日记可信摘抄本贬值

  在蒋介石日记公开前,由蒋青年时代的教师,后来成为其秘书的毛思诚所做的蒋日记摘抄本未刊稿,曾是杨天石研究蒋的主要依据之一,现存南京中國第二历史档案馆。另外,台北国史馆所藏《困勉记》、《省克记》、《学记》等五种抄本,以及秦孝仪所编《总统蒋公大事长篇》也摘录了蒋的不少日记。详读过各种摘抄本的杨教授说,蒋日记公开后,摘抄本的价值就小多了。首先,摘抄本文字量要少许多。其次,摘抄本对日记内容做了一些改动,主要是文字的修、删、润等,例如把蒋日记中某些比较激烈的用语加以隐讳,或修改得比较温和。尽管大体仍忠于原意,但总是省略掉了若干内容;对历史学者而言,这些省略掉的内容很多还是有充分研究价值的。

  杨天石认为,蒋介石日记的公开,不仅可以帮助人们深入了解蒋介石的思想和内心世界,“填补蒋介石研究中的空白”,而且对推进中國近代史的研究,“厘清中國近代史的某些重要转折点”,都会有重要的作用。即以他个人的研究来说,蒋介石日记也协助他修正了过去的若干看法。

  杨天石指出,抗战前,蒋是最早提出对日军“不抵抗主义”的人。一九二八年,蒋介石率兵北伐,抵达山东,日本出兵占领济南,制造“五.三”惨案,试图阻挠蒋北伐。五月十日,南京国民政府的两个重要人物到山东与蒋开会,研究对日态度,到底是打还是不打?结果决定采“不抵抗主义”。

  北伐时避开日军挑战

  蒋在日记中写道:“此行的主要任务是北伐,是打倒张作霖;和日本人打,北伐就无法进行了”。后来北伐军就避开日军,绕道继续北上。蒋介石当时认为,中國国力衰弱,无法和日本打仗。蒋甚至有“三日亡国”之论,忧心一旦开战,日军三天内就可以占领中國沿江、沿海的要害地区,切断军事、交通、金融等各项命脉,从而灭亡中國。

  蒋对中日军力的判断,影响到他这一时期的对日政策,也与他决定“攘外必先安内”,执行清黨剿共政策相关,这是历来仲共方面对蒋批评最力之处。不过,杨天石认为,蒋介石终归是一个民族主义者,他的民族主义情绪从他早年就学保定军官学堂时就很突出。一九二八年济南惨案发生后,蒋在日记中每日写上“雪耻”二字,同时,提出一条如何“雪耻”的措施,以自我惕励。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发生,蒋立志以越王勾践为榜样,卧薪尝胆,长期奋斗。蒋的民族主义情绪表现最强烈的,也出现在“九一八”事变后,蒋对日本侵略者的态度异常愤怒,在日记中经常以“日倭”、“倭寇”来称呼日军。他抗战到底、拒绝与日本和谈的思想,可能在此期间首次出现。

  一九三七年七月芦沟桥事变发生后,蒋认为已到最后关头,不能不战。盖因东北已被日本占领,不打的话,平津将沦为东北第二,接着南京也会成为平津的翻版。当时许多人反对开战,何应钦说至少须有六个月的军事准备才能一战,徐永昌、胡适、蒋孟麟也都反对。胡适和陶希圣曾联名上一条陈给陈布雷请其转交蒋,指中國此时不能打仗,否则中國的精华将毁于一旦,再也不能恢复。胡、陶建议承认满州国,以此换取五十年的和平,争取建设中國的时间。陈布雷给蒋写信说:胡、陶二人见解未必正确,但出于爱国之心。蒋在国防会议上提出胡、陶之议,他说:如日本可信,他可以接受此议。但问题是日本根本不可信,当时日本内阁管不了军方。程潜因此在会中大骂胡是汉奸,居正也说应把胡抓起来。但蒋并没有惩罚胡,他把胡的条陈批示“留存”,后来还派胡当驻美大使。

  抗战打响后,国军节节败退,蒋一面指挥国民黨部队对日作战,同时又应日方之求,多渠道地秘密谈判。在杨天石的《蒋氏秘档与蒋介石真相》一书中,曾揭示过蒋介石和小川平吉、萱野长知之间的联系与谈判。一九三九年,日本政府暗中筹划扶植汪精卫政权,并于香港释放消息,指称蒋如愿和日本谈判,日本就不再支持汪精卫,并且会除掉汪。日本透过当过天津市长的萧振瀛传话,萧报告孔祥熙,孔于是向蒋反映条件不错,主张派人和日本谈判。蒋坚决反对,批示说:今后如再有人借汪精卫事来谈与日本和谈之问题,以叛国罪论处,杀无赦。他在日记中写道:“萧孔等主和者太可笑,应痛斥之。”

  抗战打响即反对和谈

  杨天石说,过去他读到这一批示,以为蒋主要是批萧而非批孔。因此在他的《蒋氏秘档与蒋介石真相》一书中,曾指出:孔祥熙的议和活动应该看作蒋介石全盘对日策略中的一招,曲折地反映出蒋介石的内心矛盾和两手策略。不过,看了蒋日记后才知道,蒋其实是同时批评萧、孔的。换言之,蒋介石此时确实是坚决反对与日本和谈的。

  杨天石指出,他读了蒋介石的日记,最大的发现是,蒋对国民政府与国民黨的弊病其实知之甚详,他对黨和政府的批评也比任何人都要严厉、尖锐。从日记内容显示,蒋对整顿黨、整顿军队与整顿政府都有想法,对仲共在延安召开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黨章中的部分章节有相当高的评价。他曾主张将中國国民黨改名为“劳动国民黨”,两种人才有资格加入,一是农民家庭出身的,一是革命军人。如果这么做,那将从根本上改变国民黨的黨员组成结构。蒋还提出,要在三年内造就十万个革命干部,让他们先到农村去待上三年,并主张让高中毕业生先下乡两年,了解农村,再投考大学。蒋也提到知识分子要和工农结合、军队要帮农民种地。蒋有这些想法,说明他认识到当时的国民黨已经和农村脱节、和基层人民脱节,所以他要重新建立国民黨与农村以及基层的关系。

  曾倾向社會主義理想

  蒋对国军的腐败心知肚明,例如四处拉夫、抓壮丁,用绳子捆绑等。还有军队走私、吃空缺的问题很严重,汤恩伯部就是一例。蒋想整军,提出办法,无法贯彻,有些表现差的将领仍不得不用。后来蒋号召成立青年军,所谓“十万青年十万军”,目的就是为了解决旧军队的问题,但不久抗战结束,蒋的计划也无从实现。杨天石认为,蒋有心整顿黨、政、军的腐败,但国民政府在中國大陆后期的“制度性腐朽与制度性无力”,让蒋最终徒劳无功。蒋的想法一直到退守台湾后,才在五十年代初透过国民黨改造委员会实现。

  蒋的日记还显示,他对社会改革也很有想法。五四运动以后,蒋的思想有一个向左发展的过程。他那时认为,要想改造中國,首先要消灭两种人,一是消灭乡村士绅,一是消灭资本家,这在当时是一种很激进的思想。蒋也曾经是唯物主义者,提出过“不行不能知”的主张,这已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认识论观点,而不仅是王阳明理学思想的阐述而已。蒋对黑格尔的辩证法也表示欣赏。他对弱势群体也有同情,日记上记载:四川佃农很苦。他看到江边拉纤的人劳动艰难,就说“愿代行之”。日军轰炸重庆造成惨重伤亡,蒋也在日记中提到:不知全国还有多少百姓受到同样的残酷对待。

  蒋也想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日记中多次提到“要解决耕者有其地”。当时四川地政局长萧铮建议成立土地银行,帮助无地农民借钱买地,蒋是支持的。蒋也多次提出要“二五减租”,就是说,农民向地主交租,可以从原来的租额中减去百分之二十五。但当时的环境做不到。后来蒋阅读毛澤東的《中國革命与中國共產黨》一文,了解到仲共的军队之所以能打仗,就是因为共產黨给农民分了土地,所以他曾经下令,凡是国军收复的地区,之前共產黨分给农民的土地不必追回,承认农民的所有权。但这样一来,许多地主纷纷反映,他们在抗战中颠沛流离,又被共產黨清算斗争,好不容易国军收复了,却要不回土地。这些压力层层上转,因为蒋需要地主阶层的支持,最后只得放弃原来的想法。蒋改革农村的构想,一直到撤退台湾之后,因台湾的地主和国民黨政府没有那么深的关系,才有机会推行下去,台湾的经济起飞与此大有关系。

  与史迪威交恶之谜

  杨天石还澄清了蒋只是一介武夫的错误印象。过去一般都认为蒋不爱读书,没有思想,但从日记来看,这种看法不正确。蒋是军人,除了对自己的军事指挥艺术很自负,对自己的文采也很得意,许多文告都是亲自撰写的,他还在日记中形容自己“笔力雄健”。抗战期间,即使军务繁忙,甚至在重庆大轰炸中,蒋仍保持读书的习惯。抗战期间,他最常读的书是《宋元学案》和《明儒学案》,这两本书讲的是宋、元、明三代理学家的思想和学术传承,其中包含了许多个人道德修养与待人接物的道理。

  抗战期间蒋与驻华美司令史迪威关系恶劣是人尽皆知的事,史迪威的日记曾记载有:“要解决中國战区问题,必须把蒋除掉。”蒋在日记中则骂史无人格、卑鄙无耻。蒋对史迪威不满已久,并决心换掉他,多次指令宋子文在美国活动此事。但宋蔼龄、宋美龄都保史。宋蔼龄保史是为不让宋子文权威上升,影响到其夫孔祥熙。最后蒋考虑到临阵换将对作战不利,决定不换史了。由于宋子文已在美国展开换史的活动,并且得到美方同意。他对蒋抱怨说:以后不能再当你的驻美代表了,蒋一度沉默不语,宋又说:以后无法与你共事,蒋大怒,要宋“滚蛋”。蒋日记中提到:“宋飞扬跋扈、自私,二零年代时以财政控制我,后来又联合鲍罗廷(按:俄国代表)对付我,常以个人私见破坏国家大事,如今又出此坏主意,此人绝不可用。”事实上,蒋深知宋子文的才干,多次在危急时起用宋子文。

  相对于宋子文的“飞扬跋扈”,孔祥熙对蒋的态度则柔软、圆润得多,蒋也十分倚重。但杨天石发现,一九四五年孔祥熙下台是蒋亲自拍板的,这和外界以为蒋包庇孔、宋家族有很大出入。当年发生美金公债案,有国民参政议员提出检举,指控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涉入。蒋一面帮孔缓颊,同时指示密查,结果发现确有其事,于是找来孔祥熙谈话,未几,孔自动请辞。

  美计划暗杀蒋介石?

  曾任史迪威助手的美国少将多恩(FrankDorn)最近出版回忆录指出,开罗会议后,罗斯福和史迪威有一段秘密谈话,罗问蒋能支持多久?史说如再发生像日军进攻宜昌这样的事,蒋必定垮台。罗说:“如果这样,我们就得准备和另一批人打交道。”会议之后,史迪威到桂林找来多恩,当面告诉他:“来自最高当局的口头命令,要求你制定一套暗杀蒋的计划!”史迪威并强调:“这只是个计划。”多恩于是找了两个助手,订出杀蒋的三个方案,向史迪威回报,分别是枪击、下毒以及制造飞机失事。史选了第三个方案。多恩说:“这样我们就得付出一些本钱”,意指必须有美籍人员牺牲,因制造飞机失事,美籍驾驶员等人不可能幸免。史迪威则说,那也只好牺牲。多恩仍感不妥,还提到“美龄怎么办?”但后来多恩一直没有接到进一步的指示,此事遂不了了之。

  盖棺多年评价渐改变

  另在一九四四年左右,因国军战事失利,重庆出现许多对蒋不利的谣言。一九四三及四四年蒋的日记记载有:美国人想把孙科捧出来取代我。后来蒋两次采取措施,先是要吴铁城设法分化孙的黨羽,让孙孤立,再让吴找孙谈话,警告他,然后蒋亲自约见孙,痛骂他误黨误国。在日记中蒋骂孙为“阿斗”,是“总理的不肖子孙”。蒋还在国民黨中常会上当着中常委的面痛斥孙科,骂得他低头,哑口无言,并要他“滚蛋”。骂了仁厚,蒋又在日记里自己检讨:暴怒是不好的。杨天石认为,孙科是否真获美国支持而有取蒋代之的计划,迄今并无美方的文件可供佐证,相较之下,多恩回忆录上提出的杀蒋计划还更可信。因这是其本人的回忆录,非来自第三者,也不是道听途说。但所谓“最高当局”是谁?是罗斯福总统?还是史迪威假借“最高当局”之名的一项杀蒋构想?则有赖更多的材料佐证。

  古人说:盖棺论定。蒋介石的棺盖了,但是并没有论定,而且分歧很大。多年来,国民黨方面的宣传把蒋介石称为“千古完人”、“世界伟人”、“民族英雄”;而共產黨方面在一段时期则把蒋介石描述为“独夫民贼”、“人民公敌”。这两个极端评价,在杨天石看来都失之夸张。然而吊诡的是,正当中國大陆逐渐从“可以研究蒋介石”,开放到“应该研究蒋介石”,愿意给予比较客观的评价之际,台湾的“去蒋化”风潮却正方兴未艾。一个蒋介石在两岸仍然处于“各自评价”、“褒贬易位”的局面。

  蒋介石是中國近代史上的重要人物,更是近代中國许多重大历史事件的决策者与参与者。如何科学地、全面地、准确地评价蒋介石,不仅攸关一个历史人物一生的功过,更是推进和发展中國近代史的重要指标。多年前,杨天石在台湾中研院近史所演讲时,曾提出“建立中國近代史新的解释体系”的建议,因为许多史料和史实都说明,旧的解释体系已经破绽百出、不足以适用。他认为,未来历史学界要努力从旧的框架中解放出来:其中之一是要走出国共两黨斗争的框架。当年,两黨斗争时,互称为“匪”,自然不可能有科学的分析。二是要以准确的史实为基础,检验既往的所有历史判断,包括毛澤東对近代史的一系列看法。符合客观历史者存之,不符合客观历史者则修正之。两岸学者解读蒋介石日记,理应从这样的视野出发。

  杨天石强调,历史研究是个长期的过程,几十年、几百年后还会有人研究蒋介石,光是胡佛现存的蒋介石日记,就可以再研究个五十年到一百年。要问胡佛档案最大的意义,应该就是有助于建立一套新的中國近代史解释体系!

  作者黄清龙为资深记者,现任美国布鲁金斯研究院东北亚研究中心研究员。

  作者:黄清龙

“中等收入国家”的帽子不是好戴的

星期三, 09月 12th, 2007

  十七大召开在即,对中國经济过去的成就进行回顾,是情理之中的事。

  国家统计局18日发布了过去几年中國经济发展的“成绩单”。统计局报告称,自2003年以来,中國GDP一直保持在两位数以上的增速,2003-2006年年均增长10. 4% ,不仅比同期世界年均增长4. 9% 高出5. 5个百分点,而且比改革开放以来年平均增长9. 7% 高出0. 7个百分点。

  中國经济总量的世界排名也连升两位达到第四位。2002年中國GDP总值是12. 0333万亿元,2006年突破20万亿元达到21. 0871万亿元,几年中年均增加2. 2635万亿元。2005年和2006年,中國GDP连超法国和英国,跃居世界第四位。2002年中國国内生产总值分别相当于美国、日本和德国的13. 9% 、37% 和71. 8% ,到2006年已分别相当于这三个国家的20% 、60. 6% 和91. 3%.中國GDP占世界的份额也不断提高,2002年为4. 4% ,2006年提高到了5. 5%.

  广告统计局报告称,人均国民总收入翻了近一番步入了中等收入国家行列。继2002年中國人均国民总收入首次超过1000美元,达到1100美元后,在四年内于2006年又超过2000美元,达到2010美元。中國人均国民总收入在世界的排名也由2002年的第132位上升到2006年的第129位。按照世界银行的划分标准,中國已经由低收入国家步入了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

  对于一向强调韬光养晦、不喜出头的中國政府,这次主动地把“中等收入国家”的帽子戴到自己头上,是一件很有象征意义的事。从宣扬发展成就来看,“中等收入国家”是一个不错的称号,它意味着中國已经摆脱了贫穷的、低收入国家的帽子,进入了经济发展的另一个国际梯队。在外界看来,这不仅意味着中國敢于承认自己的发展成绩,还代表了中國未来进一步崛起的雄心。

  不过,这顶帽子并不好戴。首先,国际社会将会以不同的眼光来看待中國。过去多年,中國威胁论在多个领域存在变体,中國经济近年的快速增长也引来了外界对中國经济实力强大之后的担忧。面对这种情况,中國官方多半回避经济总量,而拿人均国民收入数字太低来进行解释和澄清。但在中國自认进入中等收入国家阵营之后,人均收入太低的挡箭牌就无法再用了。

  其次,中國在国际事务中将会被要求承担更多的责任。最典型的是中國在全球温室气体排放中的责任。《京都议定书》第一阶段的协议只对发达国家提出了减少碳排放的要求,而中國因为发展中國家的身份而免于承担责任。在第一阶段协议于2012年到期之后,中國极有可能作为一个温室气体排放大国而被纳入“监管”。如果中國这时候再戴着“中等收入国家”的帽子,会被要求作出更多的承诺。此外,在其他国际合作场合,中國也会因为经济实力的不同而被要求承担更多的义务。

  第三,中國达到中等收入水平的代价。中國应该思考,在中等收入的背后还存在什么样的问题?这样的问题很多,比如数量巨大的低收入农民的问题,包括城市贫民在内的贫富差距问题。中國如果不能有效缓解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问题,将为未来埋下社会不稳定的隐患。此外,还有环境与生态保护问题、社会保障问题、能源紧缺等多个问题。这些问题的严重程度,可以反映出中國为中等收入水平付出了何等的代价。就目前来看,如果顾及这些代价,则意味着中國的中等收入水平要大打折扣。

  提出问题不是为了否定中國的发展,也不是否定中國戴上“中等收入国家”的帽子,而是为了提醒中國的政策制定者,在宣布自己迈上新台阶的同时,必须考虑到全世界以中等收入国家来看待你时的压力。

  作者贺军系安邦集团研究总部高级分析师、研究总监

  来源:《华尔街日报》中文网络版

  作者:贺军

“解散义工组织”中对法治的道德拷问

星期三, 09月 12th, 2007

  近日,山东寿光未经注册的一义工组织在为6名或聋哑或父母双亡的失学儿童举办专场募捐活动时,被寿光民政局以“非法团体”为由依法解散。一方面慈善严重不足而鼓励公众行善,另一方面积极做善事的组织又被贴上非法标签而遭解散,这激起了舆论关于情理与法理的争议。该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也是富有爱心的,也非常支持慈善活动和公益事业,但作为政府的公务人员,我们只能依法行事。(《齐鲁晚报》9月11日)

  秉承法治至上,在情理与法理的冲突中选择了依法行事,无论义工组织道德上多么高尚、目标有多崇高、爱心多么可敬,只要“未经注册”违了法,就应依法处理———这个理由听起来非常冠冕堂皇,俨然一个原则至上、不为情理遮法眼的法治典型。但笔者总以为,这种把社会爱心置于非法境地的执法,绝非什么健康的法治,因为法律绝不会反道德,而是以道德为根基。真正的法治与人们的道德感觉和公理良心应该是重合的,不应是“要么选道德、要么选法律”的两难困境。

  问题可能首先出在立法上。法治不仅意味着依法而治,那个要大家都遵守的法律首先必须是良法———即符合公意和社会正义的法律,依良法而治才是真正的法治,《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在许多方面就缺乏良法的品质。条例严格规定社会团体要想注册必须有业务主管单位,但条例又没有明确指出主管单位到底是谁———一个苛刻的“主管单位”使得组织注册民间社团比登天还难。义工组织就面临这样的身份尴尬,事实上,目前全国大部分义工都是没有注册的“黑户”。

  依这样的法律而治,必然会与民间的道德自治出现冲突,导致“解散义工组织”这样的反道德结果。依这样的法律而解散“非法”的义工组织,丝毫激不起公众对法律的尊重,只会在道德断裂中使法律在公众面前失去道义力量,形成社会对法律的逆反心态。

  问题还出在执法中。法律是人造物,既然是人造物就不会十全十美,实际上许多法律都或多或少地存在某些缺陷和冲突。一个高明的执法者能以自身高超的执法技艺和人性化的执法手段消弭那些缺陷和冲突,而一个拙劣的执法者只会在僵化的执法中将法律缺陷和冲突成倍地暴露出来。很遗憾,“解散义工组织”事件正暴露出我们许多执法者在这一问题上的通病。

  先说一个著名的案例:一个贫穷的孝子,无力送病重的母亲去医院看病、无力买药,当母亲快要病死的时候,他铤而走险抢了路人的钱准备给母亲买药治病,结果被警察逮住了———于是警察陷入道德困境,是放过这个孝子还是依法把他送进监狱?最终决定是:依法将违法的孝子送进监狱,但承担起救助其病重母亲的责任。这是一个很有执法智慧的选择,可能的道德冲突被警方的人性化执法巧妙化解了,这才是真正的法治。

  再来看看寿光民政局的执法方式,起码在“人性化”问题上就值得商榷。义工组织是在为6名或聋哑或父母双亡的失学儿童举办专场募捐活动时被依法解散的———救助聋哑或父母双亡的失学儿童本是政府的责任,义工组织显然是在替政府分担救助义务。可能他们“未经注册”确实违法了,但为了体现对这种民间善行的尊重,为了尊重公众的道德感觉,民政局在对义工组织执法的同时,起码应该落实对几名失学儿童救助的责任,这本就是民政部门的义务。如果民政局能有这种人性化举措的话,对义工组织的执法就有了道德基础,法律也就有了一种让人肃然起敬的道义力量,法理与情理的冲突就会化为无形。不顾及那些失学儿童的命运,只顾及自己强力执法,这种缺乏人性化的僵化执法,只能将法律陷于不道德的境地。

  “法”的力量源泉之一,在于对于社会道德律的尊重与捍卫,否则,岂不沦为反道德的伪法治?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曹林

从笑蜀的两篇文章看他人格价值的分裂

星期三, 09月 12th, 2007

  最近,我读了笑蜀先生的两篇文章,一篇是“深圳那把火烧出纳粹的幽灵”,此文载于“博客中國”,另一篇是“‘炮打茅于轼’之社会病理分析”,该文载于“北京大军经济观察中心”。前一篇文章,笑蜀先生完全站在弱者的角度,面对强权发出了愤怒的呐喊,令人感动的同时,也不由露出敬佩的微笑,因为,中國的大多数人面对强权,只会一味的沉默,默默忍受着强权的肆虐,承受着不堪承受的精神苦难,但笑蜀先生却一笔独出,愤怒的砸向强权横行无忌的欲望的火焰,显示了一个勇敢者的精神风采。

  如果没有后一篇文章,或许我对笑蜀先生能保持持久的敬佩,因为,笑蜀先生的前一篇文章,真可以说是一个为弱者而战的精神符号,是值得尊敬的精神符号,然而,认真把笑先生的后一篇文章读下来,我一下茫然了。这两篇文章,给我最强烈的感觉,前者是捍卫弱者,追寻法理的檄文,而后者,却是践踏法理,践踏人类文明之理,践踏社会道德,显得才华横溢的妙美之文,比如:“ 他们的这种自我感觉令人憎厌,但却不是空穴来风,”穷人话语“在当下中國确实生猛。弱肉强食的丛林社会格局,注定了穷人必定在言论界和公共政策领域缺位,必定在利益博弈中缺位,穷人因此没有通过自己的集体努力来改变自身命运的体制通道,只能陷于绝境。正所谓国家不幸诗人幸。穷人的这种悲惨遭际,对那些纸上的仁人志士恰恰是一个难得的机遇。于是有了”感动新闻“的空前繁荣。以言情剧笔法,铺陈底层离奇的悲情,以此赚取受众的滔滔眼泪,在主流和不那么主流的媒体中,几乎形成为一个产业。而在言论界,”穷人话语“同样空前繁荣。穷人就是天然正义,为穷人代言,也就很容易被幻化和自我幻化为正义的化身,很容易赚来喝彩。”穷人“因此成了言论界的香饽饽,穷人话语有如长江后浪推前浪,磅礴不绝。”这段话给我的感觉,一是精美,二是矛盾,其矛盾甚至可以说是对立的地方是,1、同情弱者。2、对为弱者言的人痛加鞭打。

  造成笑蜀先生这种状态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我久久思索,久久不得其解,因为,一个人在不多的文字中出现了严重对立的价值倾向说明了什么?想得久了,我突然明白:笑蜀先生其实有两套截然相反的价值系统,一套是为弱者的,一套是为强者的,按其利益需要(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核心价值观是:人的本性是自私的,只要能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不要道德,不要良知),该出哪只皮槌出哪只皮槌,而出皮槌不是目的,只是手段,手段的后面掩藏着不为人知的目的。可惜的是,在同时面对两种价值观时,其本真的东西才会显露出来。

  两套矛盾的价值观同时存在,相互否定,形成了笑蜀先生价值体系相互打架的独特风景,这种风景意味着笑先生人格价值的分裂。

  据说,笑先生是国内一家大报的领头人,本该有一个完美的人格价值体系,但通过读笑先生的两篇文章,我不由感到迷茫后的悲哀,因为,在没有平等、民主的心态下,自由的奔向皮槌后的目的实在是一种可怕的社会现象。

  2007- 9- 6

  田忠国,系中國煤矿作家协会会员,中國煤矿电影电视戏剧协会会员,枣庄市作家协会理事。

  作者:田忠国

炮打茅于轼之社会病理分析

星期三, 09月 12th, 2007

  炮打茅于轼正渐成时尚。论者往往断言,穷人已无出路,他所谓应致力于让穷人致富的说辞,不过是祸害穷人的“鸦片”。温良如茅于轼先生,亦沦为诸如此类的革命话语的围攻对象,在我看来,后者实在是找错了对象。

  被看作意见领袖的茅先生,其贡献不仅在于言论,更在于扎扎实实做事,比如他一直在坚持的扶贫性小额贷款。很多人对这件事很不屑,言称这既比不过富人一掷千金兴医济学,也比不过政府一纸号令减掉百亿元农业税。确实,这点上他永远没法跟富人和政府比。但他的实验所蕴涵的社会意义,却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他搞的小额贷款,最重要的价值在于证明了农民同样具备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只要向农民开放包括金融权利在内的诸多天赋权利,农民完全有能力自己创造财富,而不是只能嗷嗷待哺。

  中國的农民无疑处于窘境之中。但他们到底是受制于自身能力之困,还是受制于体制之困?答案如果是前者,农民就不可能自己救自己,而需要外部力量来“杀富济贫”,救世主就须臾不可缺;而答案如果是后者,显然就需要找到一个支点来撬动传统体制,还权于农民,只要真正做到还权于农民,农民于市场经济就会如鱼得水。茅先生的实验,正是一个旨在找到撬动传统体制尤其是传统金融体制的支点的可贵尝试。

  作为一介平民,并无任何特殊的权力可以倚仗,完全凭借个人努力来突破体制的重重屏障,而自己并没有从中谋取任何利益,这样的品行可言高贵。茅先生的努力,不是空口白牙的穷人经济学,那是身体力行、货真价实的穷人经济学。他说他为穷人做事,说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让穷人生活得好一点,他有足够的底气这么说。

  而炮打茅于轼的“斗士”们,无分左、右,都有一个特点,就是争相给自己戴上穷人代表的桂冠,十足一副老电影里往往可见的“我代表人民枪毙你”的派头。他们坚信自己独占了一种话语权——为穷人代言的话语权。

  “穷人话语”在当下中國确实生猛。丛林式的社会格局,注定了穷人在言论界和公共政策领域缺位,在利益博弈中缺位,他们因此缺乏通过集体努力来改变自身命运的体制通道。这对那些纸上的仁人志士恰恰是一个难得的机遇。于是,在言论界,“穷人话语”空前繁荣。穷人就是天然正义,为穷人代言,也就很容易被幻化和自我幻化为正义的化身,很容易赚来喝彩。

  于是我们不能不看到一个令人扼腕的局面,就是穷人代言人的异化。某些斗士在这个话语场信马由缰,只依据自己的需要,而无须对穷人负责。穷人到底处于何种状况,到底需要什么,他们并不知道。说到底,他们不过是用穷人做符号来包装自己而已。那一场场穷人悲情秀,秀的只是自我加冕的代言人自己。而作为主角的穷人,其实从正义话语盛宴中并没有多少实质收获,他们其实只是被当作题材,当作道具。轰轰烈烈的“正义盛宴”不过造就了有如过江之鲫的食客而已,穷人的遭际不过成了他们的食利空间。

  这种背景下,像茅先生那样试验小额贷款、办保姆学校、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帮助穷人脱贫致富的行动,无论其尝试成功还是失败,就都显得特别可贵。中國需要改变,但只能以实践来改变。中國从来不缺纸上的仁人志士,缺的只是行走着的仁人志士。用身体语言证实自己对信念的忠诚,这种人才是特别需要善待的。

  然而,身体语言必须考虑后果,需要低调,需要平衡,不像纯粹的言论那样可以汪洋恣肆。这就注定了在言论的竞技场上,行走着的仁人志士往往比不过纸上的仁人志士,他不可能耸人听闻,不可能为了迎合大众而主张极端。但这么一来,他的言说就不免显得寡淡无味。那些纸上的仁人志士,因此反而可以对行走着的仁人志士抱以轻蔑。他们要的是赚取公众的眼球,让自己胜出,成为言论市场上最大的赢家。不过尔尔,与真理、与道德何干?

  抗议对穷人的不公正待遇当然重要,为穷人请命当然重要,任何社会都需要这样的人。但是,不是看起来为穷人说了几句话,就足以够得上“言论宪兵”、“道德宪兵”的资格。批评当然是自由的,谁也不应享有对于批评的豁免权。但批评也应该有边界,超出边界的所谓批评不叫批评,而跟所谓“革命大批判”没有什么区别。有论者为无根据的道德审判辩护,认为公共评论可做诛心之论。但问题是,如果批评没有边界,可随意定罪而无须任何举证,这跟打棍子、揪辫子、戴帽子的“革命大批判”该如何区分呢?

  必须明确一个常识:那种攻击性的道德宣判,只应指向特定体制、特定规则,而不应指向具体的人。面对具体的人,必须抱以基本尊重。自由主义就终极价值而言,其实不过是人文主义,不过是强调人的自由,人的尊严。难道在把批判锋芒指向具体的个人的时候,就无须考虑这些终极价值了吗?不需要任何依据就给别人定罪,宣布别人为既得利益代言,从而在道德上置别人于死地,深文周纳,无限上纲,这又哪是什么正常批评的风范?

  这种风气发展的结果,不仅是沦为靶子的具体个人受伤,更重要的是整个社会受伤——社会风气会越来越趋于极端,越来越趋于乖张,越来越趋于狂躁。

  利益分配的过度不均衡,导致剧烈的价值分裂和价值对抗,正是当下中國的一个隐忧。而茅先生的主要价值,就在于以坚韧的实践,帮助穷人探索一条自救的路。他为改善穷人处境所付出的全部努力,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弥合分裂,缓解对抗,他的所为正是这个社会的粘合剂。我们需要更多这样的粘合剂,来慰藉人心,来遏制正在弥漫整个社会的乖张和狂躁,来支撑我们在曲折悠长的路上,继续走下去。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作者:笑蜀

深圳那把火烧出纳粹的幽灵

星期三, 09月 12th, 2007

  深圳城管“拆违”时纵火焚烧棚户区。残垣断壁之间,一个儿童徒劳地奔走,试图用一小瓢水浇灭吞噬家园的烈焰,弱者的无助和强权的霸道,强烈反差令人愤懑,也令人绝望。

  突破人类文明底线的暴行而竟能以合法的名义,在光天化日之下大行其道。不能不让人惊醒,我们的世界一定出了大问题。

  是的,一定是出了大问题。因为这种突破人类底线的暴行,其实并不是第一次发生,甚至,这并不是最残忍、最令人发指的暴行。

  就在北京,某派出所政委田秀池值班时得到指令,救助重病中的流浪女。他却非但没有伸出援手,反而将流浪女扔到荒郊野外,使其无法得到救治而一夜暴卒。

  这是今年7月份才听说的事,仅仅过了一个月,媒体又报道,陕西宁陕县也上演了同样的一幕:当地民政官员谌太林为迎接上级卫生检查,而将本镇一名流浪汉扔到山上,致其因饥寒交迫而一命归西。

  像这样的冷血案例,应非个别。扔掉流浪女的从犯、前警官刘洋就声称,以前遇到类似事情“都是扔掉”;陕西宁陕县一位知情人则透露,宁陕县和邻县将流浪汉彼此扔来扔去,已经成了保留节目。

  即便物品,但凡有点价值,都不忍心白白扔掉。只有被当作了垃圾,才会扔之而唯恐不及。显然,在某些地方官员看来,流浪汉与垃圾并无二致,所以他们扔流浪汉才会扔得顺手,几乎扔成了习惯。

  这也可用来解释深圳焚烧棚户区的那把火。通常的理解,放火往往只是为了烧荒,而且往往只适用于初民时代。深圳的那把火,则烧出了深圳人文环境的初民时代,被烧的棚户区则被纵火的初民当作了莽莽荆棘。

  把穷看做一种脏,乃至看做一种罪,有着一种生理上的反感乃至是敌意。从这种生理上的反感乃至是敌意出发,把自己的穷同胞,把那一个一个鲜活的生命看做是垃圾,迫不及待地要把他们隔离起来,甚至要把他们从文明世界的视野里清除出去,好“眼不见心不烦”。无论是“扔”还是“烧”,显然都是基于这样的心理。

  而这跟当年纳粹清除“肮脏的”犹太人的心理,何其相似乃尔!甚至,他们使用的语言,也惊人地接近。刘洋扔掉流浪女之后马上报告上级:已出警“解决”。相信赳赳武夫刘洋并不懂什么纳粹史,但他在这里使用的关键词,跟纳粹“旺湖会议”决定大规模屠殺犹太人所使用的“最后解决”的关键词,难道不是不约而同吗?这看来似乎只是巧合,实际上却透露出他们本能上的一致,透露出他们精神气质上的契合。

  这么说不免过于言重,而有无限上纲之嫌?但将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残忍地抛于荒野,将一座又一座贫民茅棚冷酷地付之一炬,且事后总能为自己百般辩解,而决无忏悔之意。对如此暴徒,就应该不惮以最大的恶意去揣度。固然,被扔掉的流浪女流浪汉,被烧掉住所的深圳流民,这些可怜之人或许不乏可恨之处;但无论怎样可恨,他们最多只是违法而没有证据证明他们构成犯罪,而且纵然是犯罪,他们也只能接受法律明确规定的,为文明社会所公认的处罚方式。换句话说,不能因为他们走错了路,就认定他们活该被狗咬。

  当然,敢抛待救之人于荒野,敢烧贫民茅棚于街市,这种反人类的暴徒,人数毕竟也是不多了。但其反人类的文化基因,却实足祸害天下。本来,被迫非法生存,在底层人民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生存状态。当大多数人不能通过诚实劳动来走出低谷,而必须多多少少触犯某些法条才能得到起码的生存资源时,违法就主要不是他们的错,而主要是体制的错。但对这个大背景视而不见,对底层瑕疵没有一点点同情的理解,反而以其为口实,视为贱民,等同垃圾,决不容他们有生存空间,为此怎样不择手段都理直气壮。此种思维定势一旦合法化,结局将是极其恐怖的。表面上他们烧的是茅棚,实质上烧的是生存权,这即是说,在烧茅棚和烧人之间,原本不存在不可逾越的界限。如果不能及时喝止,今天他们可以烧茅棚,焉知明天他们不会烧人?

  所以,无论如何,他们必须受到报应。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报应,至少也要有言论上的报应,让他们成为千夫所指,让他们的名字成为耻辱的符号,用这样的报应警告他们的同伙,令其永远不敢步后尘。否则,一旦蔓延开来,明天被那把火烧掉的,很可能就是我们自己。

  原载《南方都市报》

  作者:笑蜀

别让教师节成为又一个国际笑话

星期三, 09月 12th, 2007

  9月10日被定为教师节,是没有任何历史和文化的渊源的,这个日期非改不可了!

  改到哪一天呢?改到9月28日的孔子诞辰日是最为合适的。

  孔子诞生于公元前551年的9月28日(夏历八月二十七日),他是伟大的教育实践家和教育理论家。在春秋末期的社会大变动时代,他首开私人讲学的风气。他非常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将教育科目分为德行、言语、政事和文学四科,设置礼、乐、射、御、书、数等六艺课程。他主张有教无类,因材施教,提倡“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强调“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他的教育实践,至今仍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他的绝大部分教育思想,具有超越时空的普适价值。孔子同时是伟大的思想家,他是儒家学说的创始人,自汉武帝“独尊儒术”以后,他的儒学思想成为中國两千余年政治、文化和伦理道德的主流。

  孔子在国际上同样有巨大的影响。

  我们的近邻日本一直对孔子顶礼膜拜,《论语》更是成为日本企业界的《圣经》。日本“近代工业之父”涩泽荣一首先将《论语》运用到企业管理,他开设了“《论语》讲习所”,倡导“论语主义”、“道德经济合一说”、“义利两全说”、“论语加算盘说”。日本东芝公司总经理土光敏夫,丰田公司创始人丰田佐吉、丰田喜一郎等人都喜欢读《论语》,丰田喜一郎还将“天地人智仁勇”当作自己的座右铭。松下幸之助更是一个孔子迷,其管理文集多处引用孔子的言论,处处体现儒家思想。

  德国历史上产生了许多思想的巨人,但20世纪德国最有影响的哲学家之一海德格尔曾说:“如果要论对人类文明的深远影响,德国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思想家可以和孔子相比。”

  处于大洋彼岸的美国,也对孔子推崇备至,1987年,美国出版的《名人年鉴手册》所列世界十大思想家中,孔子排在第一位。

  在一些国际性会议和国际性组织,孔子的思想和地位更是得到了高度肯定。1988年1月,世界各国诺贝尔奖得主在巴黎举行会议,得出了“如果人类要在21世纪生存下去,必须回到二千五百年前,去吸取孔子的智慧”的结论。1993年,芝加哥世界宗教大会通过的《走向全球伦理宣言》,把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列为四条人类必须遵守的“金规则”之一。1999年,孔子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为“世界十大文化名人”之一,并排在榜首。

  正因为孔子的巨大影响,世界各地都以各种方式纪念孔子,其中的重要一项就是把孔子的诞辰日定为教师节。

  在日本、韩国和新加坡等东亚和东南亚的一些国家,一直设有“孔庙”、“孔教”和“孔教学校”,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一直把孔子的诞辰日——9月28日定为教师节或庆祝日。1971年,中美关系改善时,美国参众两院以立法形式规定孔子的诞辰日为美国教师节。后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议会又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9月28日为加州的“孔子纪念日”。197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孔子的诞辰日定为“世界教师节”。200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又设立了“孔子奖”,奖励在世界范围内对教育文化事业作出了杰出贡献的人士。在世界各地,凡有中國人和唐人街的地方,都有孔子的雕像,在我国的台湾、香港和澳门,也都把孔子的诞辰日定为教师节。

  这么多国家和地区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都以固定形式高规格地纪念孔子,把孔子的诞辰日定为教师节,为什么在孔子文明发源地的中國大陆,却不能把孔子的诞辰日定为教师节呢?!中华民族三大传统节日之一的端午节已被韩国抢注为“世界非物质类文化遗产”,难道我们需要等到其他国家再把由孔子诞辰日而来的教师节抢注为“世界非物质类文化遗产”,弄出又一个国际笑话之后,再来后悔不迭、互相埋怨吗?!

  现行的9月10日教师节,是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确定的。当时“纹革”结束还不到10年,长期“左”的影响,尤其是“纹革”中“批林批孔”运动和“评法批儒”运动对孔子和中國传统文化的打倒、批判和破坏所形成的心理障碍,在短时期内还难以消除,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没有人提出把孔子的诞辰日作为教师节是可以理解的,即使有人提出了,也会通不过的。但我们处在一个巨大的变革时期,在2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的社会文化生活环境和政治生活环境都有了很大的变化,时代又进了一大步,而且还将不断前进,教师节的日期为什么不能与时俱进,也修正一下呢?!

  众所周知,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稳定性最高的法律。我们的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但此后根据时代的变化,经历了1988年4月、1993年3月、1999年3月和2004年3月等四次修正,同样是上世纪八十年代通过的宪法已经有了四次修正,教师节的日期为什么不能有一次修正呢?!

  宪法尚且可以改,教师节的日期为什么不能改?!

  近年来,不断有教育专家、知名学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呼吁把教师节改为9月28日的孔子诞辰日,但非常遗憾的是,我们至今看不到有关方面任何积极的回应,难道果真要让教师节成为又一个国际笑话吗?!

  汤国基,湖南大学中國语言文学学院特聘教授,中國作家协会会员,湖南省作家协会理事,国家一级作家。

  E- mail:tangguoji888(at)163. com

  作者:汤国基

史上最弱智判决将把人性引向恶

星期三, 09月 12th, 2007

  这是一份注定将被载入史册的判决书。

  先看事情的大致经过:2006年11月20日,彭宇在南京市某公共汽车站好心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起来,并送其去医院检查。不想,受伤的徐老太太及家人得知胫骨骨折,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人,要其承担数万元医疗费。被拒绝后,老人向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起诉,要求彭宇赔偿各项损失13万多元。此案惟一的目击证人陈先生当庭陈述,他看到的情况是:老太太手里拎着保温瓶,向第三辆公交车跑去。她跑到第二辆车的车尾时,不知为什么就跌倒了。这时,他看到从第二辆车后门下车的彭宇走了几步,上前帮忙,然后自己也上前帮忙,并打电话叫老人的儿女过来,整个过程大约半个小时。徐老太太曾在法庭上称不认识陈先生。当时不是他帮助的自己,陈先生非常气愤,提出自己当时曾用自己的手机帮老太太打电话,手机里有通话记录可以证明。

  这位徐老太太的儿子是一位警察。当彭向承办法官申请,向当时出警的派出所调取彭宇、陈先生及高老太的原始笔录,派出所却以正在装修为由,无法提供。后来更是声称笔录遗失。当事的派出所长说,我至少找了6次还是没有找到,不过我拍了笔录纸的照片. 并说,“我为了搞清事实才用手机拍了笔录的。”当被追问到谁的手机拍的,所长拿出手机说就是他的这部手机。紧接着,彭宇当着所长的面调出照片Exif信息证明照片并非所长手机所摄。在记者的追问下,这位所长说出了实情:照片是老人的儿子拍摄的。卢所长说老人的儿子对他说是同行,他就把老太儿子的手机扣下了……

  即使没有学过法律的人,根据常识也能感觉到此案的蹊跷之处。然而,法官却作出了史无前例的判决,裁定彭宇补偿原告(徐老太太)损失45876元,10日内给付。这份判决书当之无愧地成为天下奇文,下面一同赏析:

  南京鼓楼区法院认为,老太太是与彭宇相撞受伤。理由是:“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老太太(原文为”原告“)倒地的原因除了被他人的外力因素撞倒之外,还有绊倒或者滑倒等自身原因情形。但双方在庭审中均未陈述存在老太太绊倒或滑倒等事实,故根据本案现有证据,应着重分析老太太被撞倒之外力情形。”

  判决书继续说:“人被外力撞倒后,一般首先会确定外力来源,辨认相撞之人;如果撞人之人逃逸,作为被撞倒之人的第一反应,是呼救并请人帮忙阻止。本案事发地点是公共场所的公交站台,且事发时间是视线较好的上午,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倒老太太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而根据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

  法院认为,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说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太的家人将她送到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判决书写道。

  “如果不是他撞的,应该不会垫钱。”在和老太太家人一起将老太太送到医院后,彭宇曾掏出了200多元钱给老太太的家人交医药费,彭宇的解释是,“当时老太太家里人急着给老人看伤,又说没带钱。这样我才把钱给了他们,他家里人当时还说要给我打欠条。”而现在这成了他有责任的证据之一。判决书作了这样的表述:“在事发当天,彭宇曾给老太太200多元钱,且此后一直未要求老太太返还。关于彭宇给钱的原因双方说法不一:老太太说是彭宇先行垫付的赔偿款;彭宇认为是借款。”

  “彭宇和老太太素不相识,一般不会贸然借款。即便如彭宇所说是借款,在有承担事故责任之虞时,也应当请公交站台上无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证明,或者向老太太家属说明情况后索取借条或说明。但彭宇在本案中未存在上述情况,而且在老太太家人陪同前往医院的情况下,由他借钱给老太太的可能性不大。”

  “而如果撞伤了他人,则最符合情理的做法是先行垫付款项,”基于上述判断,法院认为,可以认定这200多元钱并非借款,而是赔偿款。

  放下彭宇到底是撞了人还是救了人不提,单就这份判决书而言,就可称得上史上最弱智判决书。这种判决是对法律的彻底的颠覆和背叛!是对法律的公然强暴和亵渎!这种凭借想像力和推理判案的做法,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大倒退,是对人类良知和道德底线的公然蚕食和破坏!

  法官断案,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然而,这些判决书从头到尾都在用推理和猜测的口吻表述,这哪里是一份判决书?分明就是一部充满奇特想像力的小说,光天化日之下,法院竟然启用一位不入流的文学青年来断案!我靠!!!

  这份史上最弱智判决侮辱了国人的智商!

  窃以为,即使换只狗坐在法官的位置上,也不至于犯下如此匪夷所思的错误,因为,它不拥有那种奇特至极的怪异智慧和思维方式!

  老太太跌倒了,别人去救,法官就能得出“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的结论,在这个法官心目中,我们这个社会该是多么的黑暗啊!人心该是何等恶毒!倘若今后这位法官的老娘跌倒,因无人相救而亡,这位法官还有理由埋怨社会缺乏爱心吗?不,人们的爱心正是被这种白痴和弱智的混账判决给葬送了啊!

  我做记者十多年,见过不少冤屈,但从来没有一份判决令我如此愤怒。这份判决书的危害在于,它彻底地以法的形式摧毁人们的爱心!它在明目张胆地把人心引向恶!它告诫人们,见人危难千万不要相救,否则将引火烧身,给自己带来无尽的痛苦和灾难。这种错误的引导显然是违背公理、违背大道的。如果人人自保,人人见死不救、见危不助,我们这个社会该是多么的冷酷!我们这个社会现在的问题不是爱心泛滥,而是私心泛滥啊!我们建设和諧社会,需要的是对爱的倡导而不是对爱和善的绞杀。任何一个有公心的人都应该明白,我们目前的社会对爱和善的企盼是何等的焦渴和强烈!

  我的愤怒在于,这种弱智的判决与我毕生追求的公心思想完全背离,它犹如一把剑,深深地刺伤我,令我痛楚难忍,让我条件反射般作出最愤怒的反应!

  依照想像力裁决案件是非常危险的。

  如果本人也依照该法官的思路想象下去会发生什么?这位法官出生的时候也许被驴踢伤了脑壳,或受过严重惊吓,不然,拿出如此判决书“显然与情理相悖”;这位法官也许从中得到了什么好处,不然,拿出如此判决书“显然与情理相悖”……这样可以一直推理下去。如果第一个推理成立,我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院系统组织一次彻底的检查,凡智商为负数,出生后有被驴踢伤脑壳病史、受过严重惊吓的家伙,一律清除出法官队伍,以防止类似丢人现眼的弱智判决沦为这个时代的笑柄。同时,应该彻查为这类法官发放证书的相关责任人,为何将如此脑子不够用的家伙引入法院系统。

  我还建议对此案进行重审,严查背后有无作伪证、外力干预司法甚至腐败等问题,要以令人信服的证据作出公正的判决,还善良人以清白,把恶人的狰狞面目昭示于天下,维护法律的尊严,捍卫人类的公理和道德底线!

  如果有法官认为本人此文所言“显然与情理相悖”,欢迎法官去法院起诉,时寒冰即为本人真名。By the way,提醒该法官,根据举证责任,要告我首先证明我写的那个脑壳被驴踢过的家伙就是你,你要出示出生证明和被驴踢过的医疗鉴定、还有智商为负数的医疗鉴定。我不相信我正好倒霉透顶,又在法庭上碰见一位想像力奇特的文学青年,在还没有看清楚我长得帅不帅的情况下就判我败诉!(注明:文中楷体部分是引用的媒体公开报道)

  写于2007年9月6日

  来源:时寒冰的个人空间

  作者:时寒冰

向李湘裸奔求爱的可行性分析

星期三, 09月 12th, 2007

  我们处在一个裸奔的时代。

  2006年末,向李湘求婚的80后作家张一一先生称:“如果李湘还不答应嫁给我的话,我将在她足迹所至的31个大中城市裸奔,以纪念湘湘已然不再的31载的美丽芳华。”张一一还公布了“代表人类最高水平的求爱信”,情书末尾注明“本情书最终解释权,归《致永远的李湘》作者,张一一先生,一个人所有。”(笔者注:建议以后写情书删除这段话,因为极容易被人当成商场的打折促销广告。)

  如果张一一兑现,他无疑将为裸奔增添一个新的品种,而且,这种匠心独具的示爱方式,也将重现原始社会干净彻底的原生态求爱场景。张一一必将在历史上写下崭新的一页。遗憾的是,这个承诺为李湘裸奔的作家至今未能兑现承诺,不仅成为裸奔史上一大缺憾,也可能成为一个不诚信的反面典型。

  其实,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张一一为李湘裸奔都具有可行性。

  1,障碍。

  裸奔,而且是为李湘裸奔所产生的眼球效应,足以令各大城市的黨政一把手心动,这毕竟是一次难得的免费宣传机会。各大中城市一定会动员居委会老大妈组织群众热情欢迎,甚至可能派警车护驾,以保护张一一不被衣服遮蔽的身体,完整而安全地在公路上移动。

  2,经验。

  据报道,张一一先生曾经为他人的裸奔行为做策划,表明其裸奔的理论功底十分了得,由其本人身体力行地去实践,失手或失身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3,赞助商。

  不必去电线杆上找信息,裸奔求爱所引起的关注度必令商家垂涎。张一一先生只需要在屁股上腾出一点地盘,画上某个产品的标志,即可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

  4,感染。

  Sars和禽流感都被控制。2006年全国一些地方政府夺去了数万条狗的狗命,张先生裸奔途中被狗紧追不舍并咬伤感染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为了防止万一,可在屁股上刻上杀狗所在地政府的联系电话作为护身符。

  5. 抢劫。

  没有哪个劫匪去抢劫裸奔者,看看《疯狂的石头》可知,现在的劫匪比言而无信、出尔反尔的官员要讲究个人素质。

  6,暴力。

  裸奔占道而不经营,城管不敢实施暴力执法。

  7,乱罚款。

  裸奔不承载任何物品,交警无法以超载为由罚款为自己盖别墅。

  8,索贿。

  裸奔身无分文,且众目睽睽,沿途众多贪官不敢索贿。

  9,保险。

  可投人身保险,一旦出现意外(当然,这种几率很低)再无赖的保险公司也不敢耍赖不赔偿。

  10,给养。

  中國收费站满天遍野都是、鸡犬之声相闻,不必担心因遇不到收费站提供食品、饮料而中途毙命。

  11,损耗。

  裸奔不耗油,为绿色运动,油价被贪得无厌的垄断利益集团抬得再高,也不会增加裸奔成本。

  12,道德风险。

  裸奔是伴随着人类的出现而出现,是历史最悠久的活动,不存在道德风险。事实上,在人类诞生之初,不裸体倒是不道德的,因为会增加异性的交配难度,且增加时间成本。

  13,收益。

  张一一裸奔,将能充分展现出言出必行的君子形象,打动李湘的几率大大提高,很可能真的成就一段21世界最离奇的姻缘。

  裸奔最大的风险是法律问题,即张一一可能因为裸奔受到处罚,因此,现在就这一问题进行详细分析。

  我国法律至今没有限制裸奔的条款,根据法不禁止则自由的原则,裸奔行为应被默许。

  对裸奔惟一有潜在威胁的法律条款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之中,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但是,这一法律条款并不可惧,恰是展示张一一先生智慧的最佳机会。

  不妨看一个国外的例子。2002年2月20日,美国缅因大学两名女大学生德布拉·巴卢和凯瑟琳·曼在大街上裸奔,随后被告上法庭。在接受法庭审判的过程中,德布拉·巴卢向此案唯一的证人、警官约翰·尤因问了一个问题便避免了法律制裁。德布拉·巴卢问尤因是否在20日那天看到了她的生殖器。尤因警官回答说:“我想我没看见。”法官马上判裸奔女大学生无罪。原来,缅因州法律规定,只有“故意当众暴露生殖器”才算行为不端,审理此案的法官裁定:在街上裸体的妇女没有违法州法律有关行为不端的规定,因为她们的生殖器主要在体内。

  这一智慧的回答,已被世界裸奔爱好者写入教材。

  张一一先生如果能够突破《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限制,同样可以写入历史。比如,张一一先生在裸奔的过程中,完全可以杠一棵树苗,沿路宣传绿化和环保的重要性。一棵树苗虽然不足以遮蔽张先生的身体,但这个时候的身体裸露由于被赋予了公益精神而变得极为高尚,张先生完全可以说自己由于全身心地投身于公益事业忘记了穿衣,从而使身体的裸露不再具有“故意”性,而是一种令人感动涕零的意外,使法律奈何他不得。

  再比如,张一一先生完全可以说自己是穿着衣服的,只是这种衣服凡是徇私枉法、贪污受贿的家伙看不到,估计所有的警察和法官会判定张先生的确是穿着衣服的。

  当然,这仅仅是笔者的抛砖引玉,能够写出“代表人类最高水平的求爱信”的张一一先生,完全可以有“代表人类最高水平”的发挥。

  如果张一一拒不兑现自己的承诺,不仅李湘失望,31个大中城市的群众失望,张先生也可能因为言而无信成为裸奔时代的笑料。果真如此,那么,张先生今后除了从政恐怕再难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了。

  来源:时寒冰的个人空间

  作者:时寒冰

“政治博客”的发展现状及其未来趋势

星期三, 09月 12th, 2007

  历史上每一次技术革命几乎都成为政治进步的触发点。正在发生的数字技术革命已经改变了世界政治的生态,“博客”尤其成为非常值得关注的网络政治现象。“博客”是Blog或Weblog的音译,源于“Web Log (网络日志)”的缩写,指在网络上发表、张贴个人“网络日志”的人,是继E - mail、BBS 、QQ之后的第4种交流方式,指人时对应的英文是“Blogger ”。本文认为,作为博客的一个重要类型——政治博客是指为表达个人政治见解、影响国家政治生活或者实现政治诉求,在网络上发表政治性网络日志的政治人物或关心政治的公民,是对国家政治生活的个人化网络表达方式。据统计,2005年美国有1100万人创建博客、5000万人访问博客,约占美国互联网用户的30% ,总人口的1 /6;法国227万人创建博客,占法国互联网用户的9. 3% ,600~700万用户访问博客,占互联网用户的28% ;德国428万人创建博客,714万访问博客[ 1 ];中國博客数量也已超过1600万人。根据Technorati公司2006年2月的统计,全球博客正在以每5个半月就增长一倍的爆炸性速度发展。2005年8月,《美国博客研究报告》通过观测400个访问量最大的博客发现,在美国,政治博客最流行,其次是生活博客、科技博客和女性博客。

  一、政治博客的产生与特征

  (一)政治博客的产生。1998年,美国人德拉吉在自己的博客网站上第一个报道了克林顿和莱温斯基绯闻,被认为是最早的成功政治博客,在大约整整半年时间内,引领美国的政治舆论导向,在新闻史上创下了一个个人网站长时间设定社会焦点话题的先例。在美国2004年大选期间,围绕伊拉克战争问题的争执,大量的政治博客涌现。美国的政治博客有左派、右派之分,但保守派在博客领域中最引人瞩目。著名保守派政治评论家沙利文指出,在2000年大选时,他的博客总访问量只有4000次,到了2004年访问量曾一度在24小时内达到10万次。2001年在“9·11”突发事件中,在飞机撞上第一幢楼时,就有博客把自己所拍的照片迅速传到网上,事件发生后,政治博客成为报道“9·11”事件的主要新闻来源渠道之一。一个重要的博客门类——战争博客(WarBlog)因此繁荣起来,有人甚至认为“9·11”事件最真实最生动的描述在那些幸存者的博客日志中。

  (二)政治博客的主要特征。第一,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政治博客与普通博客的最大区别在于其鲜明的政治色彩。民主的政治形式由于出现政治博客而发生了改变,自由出版和个性化书写博客的传播也同时在改变我们这个时代的政治结构。政治博客成为公众的武器,用来表达政治见解、参与政治生活。博客的政治参与意识是在博客传播中体现出来的,它使博客更多地参与到公共政治决策中。博客所提供的政治传播和自由书写的力量是人类在网络社会中呼唤民主自由的一种新型的形式,张扬社会正义、追求社会平等是博客的政治目标追求。第二,政治博客是更为自由、廉价、简便的个人主页。在公共论坛上发贴要受论坛主题和版主的管理限制,希望享受更多自由表达权并集中保存自己意见和发言内容的网络用户,自然转向个人主页的解决方案。个人网站对网民的技术水准、资金条件、维护资源要求较高,只能少数人拥有,而博客网站的低门槛则使其具有很高的开放性。Bloger的软件是免费的,要成为博客,用户只需在免费或付费的博客网站上申请注册,就可以拥有自己的Bloger. 博客网站是无数人对无数人的传播社区,是一种极自由的书写形式,它即时自由地出版或编辑自己的文章,构成一个随时发表达自己政治见解的政治空间。第三,政治博客的政治表达方式比BBS 更为严谨。BBS 论坛可以比喻为开放的公共政治广场,博客则是开放的政治私人房间。BBS 的帖子结构较为简单,通常是一篇原创信息或评论,后面跟上网友的相关发言。政治博客文本的内容结构要相对复杂一些,是博客就某一政治主题,将原创性文章或搜索和挑选的网上最新政治信息线索,扼要整理汇集后放在网上。政治博客文本是集原创文章、链接评价、链接、网友跟进文章于一体的,政治博客制作的日志更加审慎和仔细,其单个文本的丰富性、论题的拓展空间都超过了BBS的网友发言帖子。相对于BBS 的随意性和匿名性而言,政治博客的政治表达空间较为稳定,更多的博客甚至采取实名的方式发表言论、创立自己的主页,其社会责任感也较为增强。

  二、政治博客的三种类型

  (一)普通网民政治博客。这是政治博客最庞大的群体,他们关注政治生活,并在Bloger上发表自己的政治见解,甚至影响到国家政治发展。2004年美国总统大选期间,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著名主持人丹·拉瑟在节目里公布了据称是布什当年服役时上司的备忘录文件。文件指责布什服役时成绩没有达到要求,但这位上司却被人强迫篡改记录。节目播出后,政治博客约翰逊将文件下载后重新在Word文件的标准格式下输入,发现自己做出的文件和30年前打字机打出来的文件完全相同,于是在自己的博客上提出质疑,有数百人迅速跟帖,最终导致丹·拉瑟辞职。在伊拉克战争期间,博客萨利姆·帕克斯从2002年9月开始一直撰写并张贴有关巴格达局势的文章,据传他的工作地点就在巴格达。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人登录互联网搜索他的网络日志,他从巴格达向世界发送的报道,比CNN、半岛电视台的报道更加鲜活有力,吸引各大媒体竞相引用。

  (二)政治领导人博客。为实现更直接的政治沟通,一些国家政治领导人也开通自己的政治博客,这种博客形式当然比普通网民的博客更具政治影响力。日本首相小泉和柬埔寨的西哈努克亲王都有自己的博客。2005年英国大选时,布莱尔每周都会在工黨的网站上发表一篇竞选活动日志与英国选民进行直接的沟通。2006年1月,英国《太阳报》为首相布莱尔开通了播客节目,播客就是声音版的博客,布莱尔因此成为英国有史以来第一位播客首相。美国加州官方网站上施瓦辛格的播客首页,可以听到州长施瓦辛格的最新讲话,据称施瓦辛格加入播客阵营是要让加州人民更加接近他。伊朗前总统哈塔米也于2005年12月19日开通了名为“哈塔米在线”的博客日志,在伊朗有很大的政治影响力。

  (三)群体性政治博客。群体性政治博客是具有共同政治诉求的一群人写一个博客,一个博客可以有多个管理员和作者。博客本身就是政治沟通的工具,利益集团应用博客工具,能够共同维护一个博客,就共同感兴趣的政治话题进行深入地讨论。群体性政治博客目前还不是博客世界的主流表达方式,但随着利益集团对政治博客的认识,这种博客形式也会有很大的发展。

  三、政治博客对政治生活的影响

  (一)发表政治见解,影响国家政治生活。政治表达自由是伴随着人类近现代民主制度的产生而出现,并得到各国宪法和国际人權文件确认并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自由的重要前提和保障,也是民主制度得以实现和不断完善的基本条件。公民自由地表达和交流其思想,以影响和形成公众舆论和政黨政策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石。在宪法框架下,制度性地拓展和保障公民的政治表达自由是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必要前提。政治博客的出现,为公民政治表达自由的实现提供了一条数字化的通道,公民通过博客发表政治言论,被称为互联网上的“草根革命”、“精英革命”,大有演变成参政议政、网罗民意、畅达民声新管道的趋势。2005年我国人大、政协“两会”期间,记者、主持人纷纷开设两会博客。“人民网”的“强国博客”则于3月1日开通了“两会”博客应用服务,率先以代表委员博客、“两会”记者博客和博友博客形式,推动与会者与网民互动,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以实名制,发表文章畅谈会议期间的见闻感想、提案议案或履职情况。

  (二)监督政治人物或政府的政治行为。博客的技术门槛很低,任何人只要有一台电脑就可以做一名新闻人报道某些主流媒体忽略的事件,或者撰写评论表达自己的政治主张。1998年美国前总统克林顿性丑闻案信息来自传统媒体《新闻周刊》的记者迈克尔·艾西科夫。他原本是要将此新闻发表在《新闻周刊》上的,但被其高层扼杀。最后,这一重要政治信息被透露给德拉吉,“德拉吉报道”成为全球最有名的政治博客,博客访问量由每天900人次激增到12300人次,他本人被法新社列为“20世纪最具推动力和影响力的十大人物”之一。2002年,美国资深保守派参议员洛特因为发表种族歧视言论而备受博客们的攻击,最终洛特只好向公众道歉,并被迫放弃竞选参议院领袖一职。2003年5月,一名博客在其网站上刊登《纽约时报》内部人士的会议纪要和电子邮件,揭露记者杰森·布莱尔捏造新闻的事实,曝光《纽约时报》的造假内幕,使得该报总编辑雷恩斯被迫辞职。

  (三)参与政治选举。博客参与政治选举始于2004年美国前佛蒙特州长、民主黨人霍华德竞选总统候选人的时候,通过博客日志直接和选民对话,网站访问量在初选前期基本上与白宫网站的访问量相当,仅通过自己的博客网站就筹集到了700多万美元竞选资金。他还首创将互联网上为共同爱好和兴趣的集会方式“网上联系、网下见面”应用于征集义工和举行政治集会,将博客发展成为凝聚选民的有力工具,带动了一大批政客纷纷加盟博客世界。2004年美国总统竞选活动中,有近1 /3的美国成年人通过网络来了解新闻和有关议题,近30% 的网民称他们浏览博客。民主黨和共和黨竞选阵营除设立官方博客网站外,双方的拥护者还建立了许多“旁系博客网站”互道立场,形成一场大规模的“博客大战”。民主黨接受博客采访, CNN则推出了名为“博客观察”的栏目,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新闻评论开始系列报道博客。英国劳动黨议员汤姆·沃森在竞选活动中利用博客日志与年轻选民进行沟通,这一方法立刻被其他政治家所仿效。在2005年的英国选举中,政治博客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候选人、记者和政治评论家都开始利用博客在互联网上发表自己的言论,路透社报道说:“过去,英国人要发表自己的政治观点,只能给报馆写信或是搬上肥皂箱去海德公园的演讲角,现在他们可以写博客日志。”[ 2 ]

  四、政治博客的未来趋势

  (一)政治博客将构建一个全新的公共政治领域。个体转变成公众的过程首先需要一个实现的空间,哈贝马斯所指的“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 )是指一个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公共空间,市民们假定可以在这个空间中自由言论,不受国家的干涉。国家在法律制约下只能承担公共领域的担保人角色,是保障自由的权力机关。在哈贝马斯看来,资产階級公共领域的基础是国家和社会的分离。公共领域是由汇聚成公众的私人所组成的,他们把社会的需求传达给国家,但本身又是私人领域的一部分。伴随着公共领域的发展,个体向公众的转变已经越来越依赖于大众传媒。因此,哈贝马斯一再强调传媒研究对分析公共领域结构转型的重要性,并把传媒力量看做是一种新的政治影响范畴,认为它既影响了公共领域的结构,又统领了公共领域[ 3 ](P 15) .因为当国家看到了公共领域在组织社会中的重大作用时,它也试图通过对大众传媒的操控来实现对社会的控制,所有的大众传媒都在执行着自己的“守门人”职能,通过议程设置筛选公共辩论的主题和程序,选择适合该议程的嘉宾和现场观众。政治博客的出现使政治信息传播从“点到面”走向“面到面”。个体成为发布政治信息的“政治源点”。当无数的“政治源点”组成整个“政治平面”之后,就出现了国家和社会分离之后新的公共政治领域,个人政治意志具有了自由的表达便捷通道。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等,都能够在博客的技术支持下获得更多的实现。因此,政治博客在一定意义上超越了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成为真正开放的政治表达空间。

  (二)博客将逐渐成为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方式。网络政治参与已越来越成为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手段,并以其鲜明的特性对当今社会的政治发展带来深刻影响。政治博客的出现使网络政治参与有了新的技术工具。博客发展大致上可以分为萌芽阶段、以业内精英和舆论领袖为主的成长阶段、普及阶段,最后到成熟阶段,博客将成为一种互联网时代的生活方式[ 4 ]. 在博客成为大众化的网络生存方式后,它会毫无疑问地成为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方式之一。政治博客集成了各种网络政治表达工具,包括电子邮件、即时短讯等,还可以通过各种终端无所不在地进行博客。博客与无尽的虚拟空间相联系的网络数据库功能、超级链接、搜索引擎等手段的应用,使政治博客可以提供围绕某些政治热点、专题进行更为深入的讨论。这一新兴的传播渠道在政治信息沟通和政治参与过程中,从深度和广度方面具有了超越传统新闻传媒的能力,为网民通过检索全面了解相关政治信息、研究时事政治,更好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提供了更便利的条件。

  (三)博客将成为政府实现政治沟通的重要手段。信息作为一种宝贵的资源,在现代社会政治过程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已成为国家政治体系维持其功能的基本要素。对国家政治系统而言,通过沟通实现信息的输入和输出乃是其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美国犹他州政府的2000名IT职员和1. 8万名其他政府雇员,都使用博客方式作为政府内部交流、沟通和知识管理的工具。伊朗政府宣布要把博客纳入原来只负责传统媒体管理的一个新政府办公室共同管辖,在第一届伊斯兰革命博客与网站节闭幕典礼上,文化部长萨法尔哈兰迪指出:“伊朗博客的发展使每个伊朗人都能够对目前的热点问题发表评论,’ 像总统一样讲话’.”

  (四)政治传播进入“自媒体时代”。自媒体(wemedia )特指以博客为传播技术载体的个体化传播方式。个性化博客的出现与自媒体博客发生,是政治传播发生个性化变革时代最显著的标志。博客既是一个私人化的自媒体,也是一个公共性自媒体;它所表达和传播的方式代表着新型互联网发展趋势。人们已经从博客自媒体中发现纯粹个人私性传播媒介的作用,也发现作为公共媒介强烈介入社会的影响效果。它打破了从前政治传播媒介完全由政府集權控制的管理形式,开拓了人人可以轻松自由博客的网络时空,它强大的生命力已经显现出网络时代民主化进程的特征。传统政治传播媒介追寻多数人共识表达的满足而忽视了个性化情感与思想的表达。政治博客传播带来的改变,使公民个体的政治个性可以得到自由张扬,满足了人们日益增长的政治表达意愿和自由需求。博客技术的应用有可能会改变整个社会政治文化,从长远看,它代表着社会民主化进程和言论自由表达的契机。

  五、政治博客的社会政治责任

  自由是法律限制之外的自由,公民应该对公共事务具有一种责任感。从政治学的角度看,网络是一个建立在虚拟技术基础之上的特殊的公共政治场域,对其秩序与和諧的维护不仅是法律义务,同时也是公民的责任。亨廷顿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曾经论证过后发展国家必须把政治参与控制在系统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当政治制度化还不够成熟时,失去控制的政治参与必然导致政治动乱的来临,因此,对于政治博客这种自由的政治表达与政治参与方式也应该进行合理的制约。2005年10月新加坡首次对两名在博客中发表种族煽动性言论的年轻男子判刑,法官在判决时说,在互联网上发表自己言论的权利不可能是毫无限制的,发表针对种族或者宗教问题的煽动性言论会引起社会的混乱。

  但是,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给博客立法。政治博客的最大便利是门槛较低,普通人也可以在网上“出版”自己的政治作品,传统媒体强调准确和客观,而博客则强调真相与迅速,然而政治博客日志毕竟要传达给社会公众,如果这种行为侵犯了国家利益,博客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政治博客的言行也应该纳入法律框架,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的方法,即参与者自己放弃部分自由,比如博客和网站签协议,违反协议就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启动公共程序,由国家机关或由国家机关授权的组织来处理这类问题。

  尽管政治博客的历史舞台刚刚展开,但政治博客的出现与迅速发展使政治沟通进入了一个真正的大众传播时期。政治博客构成了新的普遍民意的社会表达方式,公民借助公共博客发言和表达进入社会公共政治领域之中,建构起数字化民主政治时期博客应用传播的历史效果,这就是政治博客新的开端和体验。对于政府而言,这增加了一条倾听民间声音的渠道,势必会促进政府与民间政治的良性互动。

  [ 参考文献]

  [ 1]  05 /06中國博客发展与趋势分析报告[ EB /OL ].

  [ 2]  国家领袖的博客生活:布什不敢“博”小泉不谈中國[ EB /OL ].

  [ 3]  哈贝马斯著. 曹卫东,等译.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 ]. 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

  [ 4]  05 /06中國博客发展与趋势分析报告[ EB /OL ].

  来源: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

  作者:张雷

“互联网执政”反衬媒体悲哀

星期三, 09月 12th, 2007

  山西窑奴事件的滚滚余波中,有一个小波澜是省长于幼军呼吁官员上网,于幼军并亲自调查官员上网情况,对疏于上网的官员大加呵斥。无独有偶,重庆市委书记汪洋亦于近日就重庆综合改革问计网友,而赚得眼球无数。

  其实,严格说来,这些都算不得特别的新闻。早在SARS期间,媒体已经广泛报道,国家领导人主要借助互联网了解疫情。政治高层对互联网情有独钟,互联网在中國因此独占风光,这早就是中國舆论界的一个显著特色。

  但是且慢欢呼。互联网在中國的这种独占风光,并不正常。

  年初我曾以媒体人身份,赴美考察。一个深刻的印象是,互联网在中美两国的地位落差悬殊。如果说,互联网在中國舆论界有如风骚艳妇,那么在美国舆论界,互联网则不过是一个姿色平平的街坊民妇。美国最牛的媒体,迄今依然是《纽约时报》,《时代周刊》,《华盛顿邮报》等等传统媒体,你在那里根本就见不到诸如新浪这样的网络恐龙。当然,你也不会听说,美国哪个州长,或者总统副总统依靠互联网来洞察国情民意。互联网在美国主要干什么用的?主要就用于电子商务,卖卖货、购购物而已。欲知天下大事,还是传统媒体靠得住。

  这就是说,美国人没有到互联网上散步的习惯。传统媒体足够发达,能够充分满足他们的信息需求,他们又何须劳烦自己,每天佝偻着身子,趴在电脑屏幕前,挖空心思地从互联网上突围,从互联网上去寻找那些鲜为人知的羊肠小道呢?

  我的朋友熊培云先生,把政治高层对互联网的重视,称作“互联网执政”,说这是从美国的“新闻执政”发展过来的。美国或有“新闻执政”,但从无所谓“互联网执政”,因为互联网在美国舆论界没地位,政府不需要在互联网上花那么多心思。中國不然,中國并无“新闻执政”,“互联网执政”反倒空前繁荣。这或许是中美舆论生态的一个最重要的差别。

  排除“新闻执政”的所谓“互联网执政”,是不值得为之欢呼的,它根本上就是以牺牲传统媒体的正常发展为代价。近期风起云涌的公共事件中,传统媒体的萎缩或者说猥琐状态,已是一览无余。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中,重庆当地媒体有何品格可言?厦门PX事件中,厦门当地媒体不是干脆与民意背道而驰,而引来滔滔恶评?对济南暴雨和济南爆炸案,济南当地媒体不是迄今仍一直失语,令济南市民不能不主要从外地媒体了解悲剧真相么?

  中國社会正处于分化之中,快速形成的各种特殊利益集团,正在完成对于利益范围的切割。他们在各自的利益范围内独霸一方,包括独霸媒体。他们把本属于公共资源的本地媒体,变成了他们自己的传声筒,只能定向发布他们喜欢听的、他们希望听的声音。凡属于他们不喜欢听的,不希望听的声音,一律斥为杂音,而不惜耗费高昂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政治成本,全力封堵。他们有如信息黑洞,将一切有助于增长公民智力的信息屏蔽得干干净净,导致巨大的信息真空,导致人们信息上巨大的饥饿感和无力感。人们无法从自己身边的媒体,来了解自己的生存环境,来判断自己的生存状态,来作出相应对策。

  传统媒体是最成熟的媒体,最资深,最专业。因此与国人通常理解的相反,传统媒体才是最可靠的信息高速公路。网络本来不过是传统媒体的辅助罢了。但在我们这里,这个逻辑完全颠倒了过来。人们从传统媒体上找不到方向,找不到出路;而生于信息时代,信息供给往往成了生命线。迫不得已,人们只能从互联网上突围。特殊利益集团的围追堵截最终把受众都逼到了互联网上,造成了世界上最为庞大的网民群体,造成了世界上最繁荣的网络舆论。

  但是,被逼到互联网上的,决不仅仅是普罗大众。特殊利益集团的信息屏蔽不只对下。本地媒体固然不话下,外地媒体也可用种种手段摆平,甚至即便内参,也要讲究所谓“导向”,尽可能报喜不报忧。如此天罗地网不单剥夺公民的知情权,更是对于政治高层的信息封锁,更是为了阻挠政治高层准确把握社情民意。欺君之罪从来都是莫大之罪,其惩罚都如风暴雷霆,绝不留情。现在“欺君”大行其道,既欺作为主权者的公民,更欺政治高层。而对这种双向“欺君”,我们竟束手无策。

  这种背景下,政治高层便往往跟普罗大众遭遇同样的命运,遭遇巨大的信息饥饿感和无力感。听到某个高级领导人如何勤于上网,如何重视网络民意,我们常常为之欢欣鼓舞,以为这是现代政治家应有的风度。其实,现代政治家原本无须倚重互联网。只要媒体能尽自由报道真相的天职;只要民意代表能尽忠实反映选民呼声的天职;只要国家的各种常规设施能各尽本份,正常运转,就不会有普遍而持久的信息堵塞和信息短缺现象。政治高层就自然拥有四通八达的千里眼顺风耳,就不会总是被下属所欺,而必须从互联网上突围。对于社会政治来说,互联网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重要。互联网的横空出世不过是近几十年的事,而发达国家大多有几百年的宪政史了。没有互联网的几百年里,他们不照样过得挺好?正常的信息流通机制比“互联网执政”更重要,这应该是他们几百年的宪政史给当下中國的一点启示吧。

  来源:凯迪周刊

  作者:天马

我国网络色情的法律规管

星期三, 09月 12th, 2007

  在互联网出现之前,色情问题在中國并不严重,而互联网和网民数量的迅速发展、壮大,使色情成为一大社会问题。甚至就在2004年前,作为法律规制对象的色情还主要限于印刷品,如淫秽出版物、淫秽光盘。2004年,中央14部委史无前例地联合打击色情网站,这本身就说明了网络色情的广泛程度以及受关注程度。

  《网络传播》第九期《分级分类:国外网络色情的法律规管》从各国网络色情法律的制度实践出发,在理论上勾勒出了一个相对完整分级分类规制体系。本文主要考察历次扫黄打非运动及2004年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以及这些执法实践的法律依据。从中國的特殊问题出发,考察分级分类规制体系的可行性,恰相适宜。

  不区分内容

  目前,我国纳入法律规制范围的网络色情材料主要存在于互联网内容层,包括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音频文件、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语音信息。

  在内容上,我国在界定法律标准时是做了分类的,但在法律适用上又不作区分。尽管儿童色情也明确列入了禁止范围。我国界定网络色情的法律标准与大多数国家一致,也是硬软色情区分思路。只是在适用上,往往眉毛胡子一把抓,软色情与硬色情一律禁止,甚至制定新法对此予以确认。这不仅表现在2004年打击淫秽色情专项行动中,而且在各地日常的扫黄打非工作中,这种扩大打击面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因此,我国实际上是不区分内容的,即不区分软硬色情,不区分色情材料与淫秽材料。

  扫黄中的盲点

  我国在受众上是进行区分的,即区分成年人与儿童。中國控制色情材料的传统方法不是控制接收方(受众),而是控制发送方。这是因为色情材料的出版印刷在国内可以控制,而国外的色情材料很难进入过来。所以,我国以前的扫黄打非活动一直集中在非法出版物上,包括电子技术条件下的淫秽光盘。

  现在,由于网络色情在互联网上的出版印刷无法控制,我国多倾向于上网终端控制,包括网吧、在公共场所(学校、图书馆)上网电脑、在办公场所以及在家中的上网电脑。前三类为公共电脑,第四类为私人电脑。控制公共电脑,禁止或阻断网民访问色情内容,为大多数人所接受。控制私人电脑,实践中出现了建议或要求家庭互联网用户安装过滤软件的可取做法,也出现过不区分成年人与儿童,二者均不得接触色情内容的情况。

  在我国,“点击、浏览和查阅色情网站被视为违法”,我们可以透过打击网络色情专项行动中的一个典型案件——家中浏览色情网站遭警察干预案。该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所反映的问题具有极强的代表性。

  警方的行动所引发的社会反应,颇能折射公众对整个网络扫黄行动的态度。赞同者借助媒体发出自己的声音:政府是在履行正常的监督管理市民之责任,旨在“堵住黄色污染净化网络空间”。反对者的声音主要有以下几种:有分辨能力的成年人浏览色情网站完全是个人行为,不会妨碍他人:“在家看黄碟可以,浏览色情网站有什么不行呢”;浏览色情网站并未对社会造成公共危害,应该区分公民的私生活与道德行为以及违法犯罪行为。

  如果将公安部的部门规章视为网络色情规制的法律,严加执行,将会扩大可能受到惩罚的对象。因为这一规章没有区分受众是有意还是无意点击了色情网站,也忽略了我国传统上一直存在的对成年人与儿童的受众区分,也是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冲突的。

  分层控制缺乏程序保障

  由于互联网与传统媒介给控制带来的上述难题,我国目前也更倾向于在分层控制上加强对网络色情传输的控制,主要集中在代码层和物理层两个层面的控制上。受控制的网络色情信息传输集中在代码层,包括聊天室、电子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无线通讯、互联网接入、网页链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色情网站可能兼具代码层的所有这些传输方式;受控制的物理层主要体现为对网吧的控制。

  在代码层,目前我国色情网站包括商业色情网站和免费色情网站。相应地,传播色情信息也分为以牟利为目的和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两类,只要前者达到一定数量标准,后者构成前者标准的两倍或后果更为严重,二者就都构成刑事罪。以互联网为载体销售传统色情淫秽材料(比如淫秽书刊、光盘、录像带)的,也构成犯罪。

  在责任界定上,责任主要落在色情网站创立者,但也分解至ISP 、ICP ,以及终端用户。具体控制包括:阻断IP,这种做法一般只限于国内站点;控制用户,在网吧安装过滤软件;控制发送者,直接对色情业者采取法律控制手段;控制虚拟主机出租方,直接搜查其主机硬盘;控制ICP 、ISP ,互联网内容提供商及服务提供商签署自律公约;控制色情收益支付环节,要求银行、手机运营商、邮局拒绝为色情网站提供服务。

  在物理层,主要涉及网吧问题。就网吧的社会公共场所角色而言,青少年在网吧中沉迷于游戏、色情、聊天内容的现象,一方面成为规制网吧之公共政策的出发点,另一方面也促使人们思考青少年的教育问题。抽象地看,网吧可以视为传统与现代产生鸿沟并逐渐发生决裂的一个中介,固然可以加速个人角色的转换,但色情的洪水也会使其中的青少年遭遇过早接触性内容的负面影响。

  儿童色情立法政策建议

  为适应互联网本身的架构对网络色情规制法律标准的需要,我国的儿童色情立法应继续以全国标准为法律标准,不能授权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实施细则的,应由全国性机构制定全国统一适用的实施细则。

  具体而言,我国儿童色情立法应区分软硬色情,界定儿童色情、虚拟儿童问题;应严格区分受众;区分公共电脑与私人电脑,保护成年人的隐私权,保护儿童隐私;确立以儿童身份验证分区方式作为互联网色情的具体技术;在就互联网本身的架构进行分层控制时,严格程序保障,从程序上严格保障公民、互联网市场主体的合法实体权益、程序权益,严格界定行政执法者不履行行政执法程序的法律责任等等。

  此外,我国的儿童色情立法还应以法律的形式设立儿童色情问题调查委员会,具体负责分析研究儿童色情立法的社会效果、社会反应等因素,为完善该法作基础性研究。当然,上述政策建议仍然是初步的,仍需进一步的研究。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

  来源:人民网

  作者:欧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