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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穿矿难频发的社会性原因

星期一, 10月 17th, 2005

  2004年全国矿难死亡者达的6,027人( 平均每生产100万吨煤炭就有3﹒1个同胞付出生命) 。2005年,截至8月7日广东兴宁发生时,可统计的矿难已达30多起,死亡超过千人,这仅仅是重大安全事故的冰山一角。“8·7”矿难又一次的震惊全国,胡錦濤、溫家寶、黄菊等再次的作出重要批示。仲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也悲愤指出,“矿主发财,矿工遇难,政府埋单,我们不能再这样干下去了;我们一定要用铁的手腕,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随后,广东省政府也像其他地方一样,做出了全省煤矿停产整顿的决定,并且迅速派出3位副省长分别率领检查组对全省所有煤矿进行停产整顿。这种规格之高,动作之快,决心之大的“铁腕”无疑让民众看到了黨和政府整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保证安全生产的决心和信心,看到了执政黨和政府坚决保护矿工生命的“铁”的政策底线和良知。然而细想起来,用“铁手腕”并没有什么新的内涵。所谓的“铁手腕”只不过是权力被激怒后刚性表露,当它再次进入权力的施威,权力的设租、权力的滥用和权威流失的“铁”的循环时,“铁手腕”在这场权钱交易的游戏中击碎的仅仅是矿工渴望生存、渴求幸福的梦想,编制的是权钱交易和道德伦丧的温床。安全问题伴随人类社会始终,任何一个社会在其处于急剧变迁(社会转型)时期,社会问题、安全事故的发生总是表现得更加突出(如1848年前后的欧洲)。在煤炭安全生产早已不是难题的21世纪,我国的煤矿事故却在长期、大量地被复制,数字不断被刷新,规模不断被升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认为这不是纯粹的技术事故,而是“官商勾结,官煤勾结”的结果。发生安全事故不可避免,原因也多种多样。如果把安全看作一种社会过程,安全事故就不仅仅是纯技术性问题,而是经济、社会和政治制度安排的结果。因此,目前我国频发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严重性,已远远超出技术可控的范围,所以探讨安全事故的原因仅仅从技术上,操作上等直接因素分析,就不可避免出现偏颇。本文把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根植于大的社会背景下,去寻踪产生非正常的安全问题的逻辑起点和社会诱因。

  一

  崇尚科学和追求真理是思想解放的力量,也是思想被控制的过程。当科学与真理成为凝固思想、禁锢自由的神器时,服从既是凝集力量的武器,又是摧毁社会控制的力量,也是社会安全的隐患思想诱因和逻辑起点。当科学和真理以意识形态的面目出现,成为指导社会实践法宝时,一般会有以下几种理论预设:一是相信社会规律的客观必然性。二是相信人类能把握规律,设计未来。三是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是无限的。四是人的终极利益是一致的。人类对美好社会的憧憬和乌托邦式的设计是古代人类对自然的恐惧,对社会无序的哀鸣。近代科学的发展,增强了人类战胜自然把握未来的信心。馬克思主义的诞生给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提供了一种崭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勾画出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基本进程和终极目标。人类对美好社会的憧憬和乌托邦式的设计是古代人类对自然的恐惧,对社会无序的哀鸣。近代科学的发展,增强了人类战胜自然把握未来的信心。馬克思在研究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时惊奇的发现无产階級历史使命和人类终极目标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也就是说客观规律要求无产階級承担起领导社会发展的重任,要求人们无条件地投入这场伟大的社会实践活动。于是,人类历史上开始了一场大规模的科学被崇拜、被神化的制度安排和社会实践活动,追求科学和真理的良好愿望,反而成为限制自由和制造社会安全隐患的思想诱因和逻辑起点。

  科学作为意识形态强烈的排他性,已不再被诠释为一种解放的力量,而是一种專制制度的思想根源。“科学”受階級和国家的支配,为政治和经济的用途损害了科学保持中立的权利,导致了国家以总体计划的形式直接干预社会事务,从而破坏了社会的自我运作功能。中國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神秘文化大国,自身没有自己獨立的科学传统,“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尤其是在馬克思主义占领统治地位以后,现代中國科技本身并没有取得多大进展,而将科学及其意识形态和方法运用于政治变革、社会实践和道德革命等领域,却产生了极为深远的解放作用。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的意识形态,是建立在对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概括基础上,即便它具有階級属性,但它是无产階級的思想体系,无产階級是代表历史发展的前进方向的,其根本利益与人类彻底解放的发展趋势是一致的。它不仅证明了人们所期望的变革的必要性,而且也提供了这种变革的领导階級、奋斗目标和运行模式,成为一种替代性的科学世界观。在这一历史时期,科学不仅是思想解放的象征和召唤,而且也理所当然地成为从事各类社会文化事务的客观根据。因此,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要人们严格遵循客观规律有效地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列寧说,任何科学的意识形态绝对与自然相符合,这是无条件的。他对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科学性深信不疑,不仅仅是出于对本階級利益功利性的维护,更重要的是相信它是一种与科学真理相一致的科学意识形态,是自然现象的本质和规律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反映。最为关键的是它把这种社会发展的科学改变为也和其他自然科学一样,可以经得起社会实践检验。这一点对于后来的革命者崇拜至极。至此,大规模的、世界范围的理想社会的实践活动如火如荼。直到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前,没有人敢于怀疑其科学的价值观在现代世界历史中持久的解放作用。

  对階級斗争是社会发展的动力的价值判断,导致了用大规模的、有明确目标的无产階級的社会实践,所以说階級斗争是人类理性的设计和集体智慧的结论,而不是人类自发社会实践的结果。它在打碎原有的社会关系的破坏力上无与伦比,但他永远不可能创造一种适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经济关系。用科学的意识形态,设计出人们之间的各类现实关系,规划出各种人为的、虚拟的制度模型,统领经济的、社会的和政治的以及文化思想道德的一切领域。这种全能的真理必然造就出全能的领袖。政治家不会,也几乎不怀疑“科学”或“真理”的意识形态功能的负面效果,经常以真理垄断的狂傲面孔,居高临下的态度,极力地去“改造我们的思想”,或用“我是真理我怕谁”的话语霸权阻止思想多元化的讨论。最初,人们把这种方法运用于政治、社会和道德实践时,虽无法认定这种真理是事实的真理,还是价值的真理,但至少是认为掌握了一种认识世界的科学方法和信仰的力量。无产階級尽管力量薄弱,但代表历史前进方向,是最具组织性、最大公无私、最有发展前途的社会階級。这一特性使无产階級历史地成为階級斗争的领导階級。通过階級成员有组织的社会行动体现出来的,组织性要求階級成员必须是忘记自我、大公无私的为实现階級的整体利益和长远目标。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是凝集階級集体力量的铁律。无产階級的專政是多数人的民主。多数原则是民主的象征,而少数服从就是牺牲个性,个人绝对服从组织已不存在任何民主的内涵,民主就演化为多数人的暴政。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这种组织性较强的阶层一般人数较少,最初,制定严密组织和纪律的目的是对外有捍卫自身利益,增强階級实力。历史上许多暴力性的组织都有一套这样的行规,具有很大的征服力和扩张力,只不过这些组织仅仅是以一个利益群体的面目出现。而无产階級及其政黨的出现,表明了无产階級的历史责任已不再仅仅局限在自身的階級利益之上,而是要用暴力打碎旧世界,用自身的先进性去改造和引导其他落后階級,对敌对階級实行毫不留情的專政,推动人类走向终极社会形态。无产階級按照科学理论,无产階級凭着“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还有后来人”的英雄气概和对“真理”的信仰,通过暴力革命夺取政权后,理所应当地成为国家主人。然后,无产者通过階級斗争的实践,打破了旧社会赖以生存的生产关系和物资基础,击碎其他社会階級的梦想后,手握“放之四海而皆准”打击旧世界的思想武器,充分利用“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精神力量,奠定一个虚幻的物质基础,怀着“一不怕苦,二不怕死”,为人民的利益而死就死得其所,就重如泰山,反之就轻如鸿毛的坚强斗志和决心,通过人民公社桥梁走进共產主义的天堂。事实上,人类的自由、解放,不可能是“階級斗争一抓就灵”,它是建立在个人的全面自由的基础之上的,不在于极个别階級通过斗倒其他階級获得自由、解放。无论是建立统治階級基础上的,维护少数人剥削、统治多数人的制度,还是标榜维护多数人利益理的理想社会形态,都因階級的局限性决定了它具有实质性的反社会、反人类的本性。在階級斗争的社会实践中,无产者除了获得主人翁漂浮的政治荣誉外,也没有出现“階級斗争一抓就灵”的梦幻般的奇迹,同样没有避免被边缘化的历史命运。信仰的力量既能产生凝聚人心、增强集体实力的力量,也同样能迸发出难以预料的、靠自身力量难以终止的破坏力。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呼声,与其说是对真理绝对性的理性反思,不如说是在检讨探求真理的实践方法和路径的误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改革开放已不再是真理必然性自然延伸,而是在寻找兑现历史诺言路径,探求继续领导这场伟大社会实践运动的合法性依据。階級斗争作为科学的意识形态和伟大社会实践给人类造成灾难性后果后,闹剧式地退出历史舞台。令人可悲的是执政者依然没有怀疑人类发现社会发展规律、设计崇高理想和社会实践能力的有限性。经过階級斗争洗礼,人们对“真理”崇拜的惯性使然,依然坚信我们从事的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事业,就必须按照老祖先设想的、以階級或国家形式出现的,去开展有目的、有计划的社会实践活动,就要敢闯、敢试,敢于冒风险,也要敢于承认犯错误。“敢于承认犯错误”和承认社会实践的路径选择上的偏差上,一方面说明执政黨终于有了自己主动承认并不是先知先觉,也会犯错误的勇气,另一方面也表明掌握绝对真理的先进階級政黨是不存在的。在这个意义上讲,对神的崇拜和对科学与真理的崇拜,没有本质的区别,所谓階級的先进性和政黨的大公无私都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制造的新的政黨崇拜。在真理崇拜的时期,人们相信真理的力量,把毛澤東思想看成是战无不胜的替代真理,无论是階級之间残酷的斗争,还是人与自然无情的决战,人们无论付出的是心血,或是生命的代价,这一切都被认为是历史的必然,是一个短暂的过程。在新的检验真理的社会实践路径选择确定后,尽管执政黨宣称对社會主義建设的规律有了较深的认识,对执政的规律也有了清醒地理解,但利益的分化和社会不和諧趋势的增强,迫切要求执政黨放弃狭隘的階級利益和階級專政思想,做出顺应时代的公正抉择。执政黨都把自己当作国家和民族利益的化身,表现在政策选择的取向理所当然的代表人民利益,选择大力发展经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资文化需求的改革路径,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标志的贫穷不是社會主義的口号,作为共產黨代表人民利益的说明书和执政合法性证明书。这种思维逻辑又回到黨给与人民脱贫致富的权力的起点上,只要坚持黨的领导,给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优惠政策,使之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最后自然达到共同富裕。享受优惠政策和特权的两个一部分充分用足了黨的政策,用尽了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为黨的深度改革提高了鲜活经验,他们享受改革的成功喜悦心情给人们带来了新的希望。大多数改革风险承担者却没有看到先富带后富的动人场景,没有享受到改革期许的成果。通过推进经济的快速增长,展示制度优劣的使命感在毛时代就比较迫切,区别在于前者是用无产者的信仰、勇气和血汗筑起理想的大厦,最终挽救不了国家经济濒临崩溃;后者是用政策支撑起经济的快速增长,没有阻止无产者群体性贫困,实现共同富裕,反倒是圆了少数人瞬间暴富的美梦。国家是公器,“天下为公”的光环是国家本质内涵。政黨是階級的利益组织,为階級谋取利益是政黨赖以生存的前提,也是各个階級阶层实现利益平衡的合法平台,本身无可厚非。政黨利用国家公器,运用“真理”信条,通过强行代表他人權益,实现政黨利益的行为模式,自身包含着一系列规定性的社会安全隐患。

  二

  制度变迁具有一种路径依赖的特性,制度变迁的最终结果往往与制度变迁的初始条件及偶然因素相关,不同的路径会产生制度变迁的完全不同的结果;砸碎旧世界后,建立起全能政黨计划型体制和社会控制模式,成为改革的路径依赖。改革“即便有一个十分良好的愿望,也并不能最终决定改革的实际结果,更不能决定新制度的效率,改革仍然可能离开设定的改革方向的良好初衷,甚至背道而驰。我国的公共资源管理制度的设计的逻辑起点不是出于”国有资产“有效利用上,而是出于实现階級利益的理性建构。由于这种制度设计不考虑个人利益,所以产权和效益问题不在其谋划之列。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的前提下,人民是国有资源合法代表,人人是代表,人人有责任的是其逻辑推演过程。沿着这条路经,制度设计就进入了”公地悲剧“逻辑悖论。”公地“作为一项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或以国家的名义所有,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有使用权,而且没有人有权阻止其他人使用。它们之所以叫悲剧是因为每个当事人都知道资源将由于过度使用而枯竭,但每个人对阻止事态的继续恶化都感到无能为力,而且都抱着”及时捞一把“的心态加剧事态的恶化。而与此相反,作为一项资源或财产也有许多拥有者,但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有权阻止其他人使用资源,而没有人拥有有效的使用权。给资源的使用设置障碍,又导致资源的闲置和使用不足,造成浪费。”公地悲剧“的悖论和逻辑为管理公地的制度性设计留下了两难选择。要么以国家所有,但又常常由于所有者的虚置缺位,难以形成对使用的有效制约,结果是资源的过度使用和枯竭。要么明晰为各个机构所有和管理,其结果是,每个机构都可以从某个侧面向公地发号施令,但谁都不对使用的整体结果负责,也不可能负责。

  从执政黨“我是真理我怕谁”到“我的愿望是好的”的转变中,我们发现执政黨自觉地从掌握“真理”的巅峰上走下来,努力向人民大众证明自己执政为民的良好愿望。而对权力的崇拜和依恋,决定了执政黨的改革仅从围绕提高自身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缓慢展开,这既偏离了时代要求,又延缓了善治的实现进程。改革开放前,执政黨用广泛的政治权力和崇高的政治荣誉缓解了人与经济、社会和自然的紧张关系。改革开放后,在强大的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形成了光荣分吃“唐僧肉”公地管理体制。中央、地方、集体、个人齐出动,大干快上,有水快流,结果人民用廉价生命和后代赖以生存的资源换来了倾斜式的快速发展。过度放牧的草原、过度砍伐的森林、过度捕捞的渔业资源、过度污染的河流和空气以及过度使用而枯竭的地下资源,极大限度冲销了发展所带来政绩。“先发展后治理”的黑社会治理逻辑,绝不可能是理论家严谨的学术研究成果,也不可能是先贤们成功经验的积累,它只能是不受任何权力约束,不计任何后果的政治武断。靠真理指导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去实现階級理想的构思,靠勇往直前的政治热情去检验和证明制度的优劣,看来也不是什么科学的、理性的创造。20世纪90年中后期,形成自己人分吃“唐僧肉”精英联盟的治理模式。分块监管,集中使用,增加效益的指向,显示出政治经济双赢政黨政治倾向,推动了政府权力膨胀、机构的内卷化和内在效应张扬,使权力成为寻租的合法政治平台。政府各个机构和各级官员都竞相地、主动地为资源交易提供“高效”服务。尽管权钱交易成本的大幅提高,但这没有影响利益集团的工作热情和内在效率。权和钱的市场交易规则成为支配“公地”制度设计的技术框架。难怪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说,“只注重发证速度,忽视发证的程序”。事实上,发证监管、检查的经济意义已远远超过它自身的道德和法的价值。经济社会的自发自生秩序不是规律但也具有不可违抗性。人类社会秩序理性设计的能力高低、階級的先进性与否和领袖们的掌握真理程度,在人类通过社会实践付出灾难性的代价后再去辨别真伪,本身就是伪命题,是人类失去应有理性结果。90年中期代后期,经济学家们凭着他们有限的理性、政治嗅觉和话语霸权,为政治家们设计出买“唐僧肉”资源管理方案。此举通过所有权、监管权、管理权和使用权分离以支撑起国有资产的正常运转、保值增效和合法转移。经济学家是“不讲良心的”,把经济效益放在首位是经济学家的天职,问题是由经济学家独霸话语权的体制改革,促成的是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知识精英有效联盟,而非全社会的公平发展。原本就缺乏自主意识的民众自然不怀疑,也没有能力怀疑改革措施的优劣,不再拷问精英们的理性程度和把握真理的能力,更不能追问执政为民者的善意程度和良知底线。民众也只有被动地调整心态,无奈地适应、迎合各种精英集团精心“合作”的改革举措。

  在中國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政治关系作为社会生活的主要支配关系,产权的流转依存于政权的流转,产权界定历史地缺乏稳定性,土地资源的利用长期处于权力支配、资源共享的状况。“公地”产权的模糊性与资源开发行为的短期性、不稳定性密切相连,因为即使是掠夺开采过程造成公地资源的极度浪费,也几乎无损于利益共同体的利益,也不必承担任何责任,因为“公地”本身就是资源掠夺场和责任的逃避场。仲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在分析8. 7矿难原因时指出,“对这起事故,我们省、市、县、镇四级黨委、政府都有责任,各级职能部门也有责任。如果各级黨委、政府,各及职能部门都能坚决按照黨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办,就不应该发生这样的事故。这次事故的责任一定要查清,严肃追究。”政府四级,各有关部门,人人都有责任,而又因责任主体不明都不负责,所谓的查清和严肃追究就只能是空乏的政治宣言。矿难接二连三地发生,是权责分立,权力缺乏制约的结果,是制度设计的结果,但它决非设计者的本意。“公地悲剧”的交易砝码、运行方式、市场规模以及左右支撑交易平台的潜规则的暴露,说明执政者仅凭良好的愿望、美好的理想和垄断的真理,改变不了严酷的现实。

  三

  法律成为权钱交易合法化的证明书,是权力崇拜的结果,也是宪法和法律的工具性、功利性增强和权威性缺失的根本原因。它既说明我们改革缺少法律意义上的依据,也表明我们所有的非法或违法行为,事后都可以得到法律的认证。我们从官方公开的报道中看到,经营者、管理者和监管者无视国家法规是各类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如证照不齐或没有证照,安全措施不到位或没有基本的安全保证都可以生产;依法关停后依然加班加点;事故发生后责任人依然潇洒自如,各路官员也安然无恙。仲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大声疾呼:“我们有法,为什么不去管,为什么就不敢管!”张德江所说的“我们有法”,当然是指执政黨领导人民颁布的法律,代表执政黨的意志,从逻辑上讲先有共產黨的执政权力,后有执政黨的法律。黨的执政地位和领导权是历史上形成的、然后经过法律认可的。从这个意义上讲领导权高于法律的权威。黨在改革开放中敢于解放思想与善于“闯红灯”,已经明白无误的告诉大家,只要符合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其他的都可以试,可以闯。“意念合法,我心在民”就是改革的法条。在执政黨的视界里,“依法治国”的真实含义是加速将其一系列政策、方针、路线法律条文化,以便在实践中通过对法律条文的援引论证其行动的正当性。实际上执政黨毫不担心在现实中违反法律的任何措施都能在事后通过立法程序而使其合法化;20多年的改革实践就是一个执政黨不断违反现行的宪法和法律推行其改革政策的过程,法学界称之为改革的“良性违宪”或“改革宪法”。那么既然权力和法律都在执政黨的手中“为什么有法不去管,为什么就法不敢管”呢?不去管,证明法律不是约束政府或官方利益代表者的利器,而是让百姓认同的强制性布告。不敢管,证明权贵们正在以人民利益代表者的身份,合法地参与了剥夺他人利益乃至生命的权法交易的游戏。

  从法律、法规的数量和种类上看,可谓门类齐全,数量繁多,从法治环境不断恶化的趋势上看,我国的法律制度存在着严重缺陷。建政后,仲共依靠政黨的政治影响力和意识形态重建了一个“社會主義立法制度”。“黨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领导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已表明“法”的根源。这种把黨说成法律乃至法制体系缔造者的话语表明,立法程序和执法的各个环节都仰仗执政黨的扶持,并主动或被动地服从黨的权威。但在现实中,执政黨对立法的影响并不完全符合人民意志和实际需求,而是更大程度上依照长期形成的惯例以及黨的内部规则发生作用。中國过去50年的立法体系经历了两次摧毁和重建,建政时,仲共依靠无产階級專政的力量,铲除了旧法制,打破了传统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秩序。立法通过了《共同纲领》和54《宪法》;但不久又通过一次次政治运动再次摧毁了新法制,直到1978年《宪法》通过后才第二次重建立法体系。在中國的立法过程中真正的权力中心是执政黨,而不是《宪法》或《立法法》所确立的人民主权以及最高权力机关。宪法所规定的以全国人大为最高权威的立法体制被以黨中央领导为核心的立法格局所取代,但这种“领导”核心在法律层面却很难立足,它的贯彻与实施只能依靠宣传、动员和组织等非法律的政治手段。在现实政治实践中,如何处理黨领导人民制定法律和黨必须遵循的宪法和法律的关系,实际上是考验执政黨执政能力的试金石。长期以来中國政治生活中法律是黨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定型化的表现,是把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黨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这种说法实际上揭示了黨的政策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法律服从于黨的政策,服务于黨的政策,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法律成为黨的政策的“影子”。没有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执政黨的法律或政治机制,黨的政策的个人意志和階級利益的随意性和排他性就有失公允和正义。所谓的执政黨“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无法体现为一种实实在在的宪法性义务。由于执政黨对行政权力的倚重和对立法机构的轻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中绝大多数仍由行政机构提出立法建议、起草立法法案;人大通过的法律颁布后往往还需要由国务院或其下属部委制定一系列实施细则;由国务院提出、批准的行政性法规也远多于人大通过的法律数量;各行政机构出于部门利益的考虑,拟定实施细则时常僭越其职能权限,甚至直接修改乃至违背已颁布法律的规定,并在实施和解释过程中经过了功利性的修改。1978年鄧小平曾讲过:“现在立法的工作量很大,……总之,有比没有好,快搞比慢搞好”。加上后人总结的“多比少好”,就成了所谓的“三好立法方针”。改革开放初期的许多法律过于原则化,政策强可操作性差,相互冲突打架,更有甚者,法律刚颁布就发现必需修改,严重破坏了法律的权威性和稳定性。这种立法只不过使政策条文“合法化”,但并未给这些法律带来价值意义的“合法性”,反而侵蚀了立法本身的神圣与权威。

  依法治国,建设社會主義的法治国家是执政黨总结以权治国的教训后制定的、与世界接轨的治国方略。问题是如何把人民的意志转化为黨的主张,再通过法律的形式变为国家意志,完成执政黨领导立法、介入司法和实现法治的基本流程,并用法律的形式来制约、规定执政黨这种介入和“领导”。尽管“黨的领导”写进了宪法,但这只是承认了一个历史的结果或既存事实。缺乏刚性的约束,仅靠执政黨理性的自我监督,无论这种监督是来自宪法与法律的,还是来自其他民主黨派的,或者是民众的监督,其中蕴涵了极大的劝导和道德自律的本质内涵。这种制约和监督既保证不了黨组织自我约束理性和自觉,也不存在使之为自己的决策或立法承担责任的机制。这就是黨法不分的制度性根源。权力和法律,政策与法律,法律与法规关系的紊乱,黨的号召、政府法令与领导个人意志和部门利益矛盾冲突,使所有非法行为都能造出“合法性”依据和缘由。把无证矿井合理经营说成是地方发展经济的需要,把官商勾结说成是黨和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表现,把缩减安全投资,减少安全保护说成是节约成本的良策,把矿难发生后矿主毁尸灭迹、政府埋单掩盖说成是稳定大局的需要。这些弹性很强,灵活性极大的“需要”都有可能成为执政黨立法的根据或现行的法律法规条文。有法不依,是法律制度自身的缺陷,执法不严是权大于法的表现,法不责众是法权威丧失,社会混乱的起点,而权大于法则表明依法治国的本质是放纵权力,制约民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面对此起彼伏矿难,深感“铁”一般的信念是多么苍白,“铁”一般的手腕是多么无力,它只能无奈地要求安监系统所有同志,“不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折中含糊,不能停留在发了指令就认为完成任务上,不能允许停产整顿指令屡发、非法生产照旧现象继续存在的”。这三“不”表明,任何原则、指令和要求都都会在优先发展的大旗下形同虚设,任何“铁”一般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都会成为新一轮权钱交易起点,任何急风暴雨式的整改都会重新造就出新一批利益共同体。难怪主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高官仅仅从技术角度上查找出的矿难原因,颁布的安全法令,提出的整改措施屡战屡败,矿难愈演愈烈。难怪习惯于总揽全局,自以为代表人民,体恤民众,体察民情的大员们,在灾难降临后的豪言壮语是多么的雷同。难怪国人对每年成千上万的弱势怨魂蔑视之深、忘却之快是多么的一致。因为他们的生已不再光荣,死也不再重于泰山。

  四

  在强国家、弱社会的权力形态中,公权力垄断公共资源,剥夺和占据了民间社会生长权力和活动空间。国家力量主导社会结构演变,强势群体依附国家权力超常增长,社会弱势群体加速边缘化趋势,社会结构的扭曲型演变,减弱了社会制约国家的能力。社会结构的组成是指由个人所组成的不同群体或阶层在社会中所占据的位置,以及他们之间表现出来的交往关系。中國传统社会是一个以血统为纽带的身份制社会,血统或者出身是选择精英的基础。血缘关系獨立与国家力量,自然演进成为社会结构形成的重要因素,国家和社会从一开始基本上处于相对分离,互不伤害的稳定状态。建政后,执政黨垄断了一切资源,形成大一统的一元化社会,民间社会也不存在,国家权力直接面对个人。改革开放后,执政黨通过利益调整逐渐改变社会资源的占有状态。但由于把改革的目的定位于增强国力,充分体现社會主義制度的优越性上,因此,在改变资源的占有状态路径选择上,没有把个人利益、财产自我运营列入日程。它首先选择以权力市场化为起点的权贵私有化道路。国家资源分配及占有的不平等,成为中國改革以来社会结构扭曲的起点。随后进行的市场取向的改革(体制外)自然而然地培育出了多元的利益主体,体制内外的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实现更加依赖于内外苟合。从他们致富的实际过程来看,他们中的大多数不是依靠技术创新、产业化和市场化的过程而诞生,而主要把政治职务中配置各类资源的权力,用于市场交换和再生产来聚敛财富。由于中國是以权力市场化为起点,在向市场转型的过程中,权力拥有者所有“关注市场”、“热爱市场”、服务市场乃至于直接“介入市场”的行为,都是执政黨的政策所允许的,鼓励的。在体恤民情的过程中,权贵们开始明白怎样利用权力,服务于经济建设,作用于各类社会关系,在权和钱的“交易”的合法制度平台上,实现个人和部门利益。政治精英们刚强的黨性难以弥补良知的脆弱,抵挡不住制度性寻租和组织性腐败的潮水蔓延。最初的经济精英是由原来的政治精英转化而来,这种直接的血缘关系减少了权力市场交易的成本,降低了精英们瓜分国有资产的风险,增强了政治精英和经济精英的联盟,人们痛恨集中经济精英里外通吃,无法无天。随后,个体经济精英也开始在我国城乡之间,国有与集体之间,权力与利益的夹缝中出现。中國私营经济重新出现的时代注定了它与政治具有密不可分的联姻关系。他们与占有国有资源的经济精英一样不得不依赖体制内权力资源与体制外权钱交换这种传统方式,实现共同的经济利益。由于个体精英的介入,原有的政治精英和经济精英的联盟,就不再是铜墙铁壁了,利益的纠纷和冲突,暴露出躲在权钱父母官式的制度性腐败黑幕。从各路衙役们明火执仗的捞取利益到高官纷纷为利益前仆后继的普遍性上看,政治精英和经济精英的利益合作具有暂时性、不稳定性,也不是铁板一块,就有很大的风险性。从政治精英之间的权力交易和利益苟合网络的迅速形成上看,政治血缘集团把分享和分赃公共权力和公共利益作为安全合作的预期,以规避与缺乏信誉和忠诚“奸商”苟合的风险。按一般规律,资本积累发生于市民社会之中,受到市场规律的支配,资本积累和利益群体的形成具有天然的一致性。而中國现在虽有资本积累过程发生,但它不是发生于市场和市民之间,而是产生于权力和资源的交易之中,权力的非正常转移方式,使资本积累和社会结构的形成路径,发生了根本性扭曲。经济精英把表达利益的方式依附于权贵,与权贵共享稀有资源的特性,决定了中國经济精英权力偏好多于市场偏好。政治精英在满足自己经济利益的同时,也会给经济精英较高的政治荣誉和政治参与机会,这一特点决定了中國的政治精英天生的贪官意识。用中國的话语可表现为“做官发财两不误”,用西方语境表现为“博弈双赢”。私营企业主被“选”为或被推荐为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政府官员,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趋势,但在中國却没有政治民主的含义。大兴煤矿的精英们市场主体的身份参与利益的竞争,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以正式警察的身份执行法律,以人民的功臣荣耀乡里。官员的社会兼职和利益主体的社会公职是中國社会的政治怪胎,虽然官员的公开社会兼职因引起公愤正在被禁止,但以政治精英代理人身份出现的,各利益主体却合法的、公开的被“选举”为人民的代表。如果让这些人民“代表”和人民“警察”去代表人民利益,制定政策、法规,为人民保驾护航,其结局是不言而喻的。作为国家主人的工人和农民,因没有占有实际的经济、社会和政治资源,除了政治上残存的主人翁地位外,被边缘化的趋势已不可挡。尽管劳工们被迫每天在没有任何劳动保护,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障的条件,连续工作10- 15小时,乃至更长时间,周末不能休息,依然看不到改革之初政治家所描绘理想境界,享受不到改革所带来的殷实成果。在他们承受巨大社会风险和人身安全难以保障的时候,人们似乎听不到他们的利益诉求。劳资关系返祖现象,并没有引起政府的高度关注,执政黨只注重代表人民利益,似乎忘记了号召劳工们起来革命时的庄重承诺。当劳资关系紧张时,政府虽对劳动者的工作与生活状态非常清楚,但从不干预劳工的资源忍受的权力,甚至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政府还出钱出力,买通新闻媒体,毁尸灭迹,或以少量的理赔安抚群众,以保证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在服从大局利益,保护投资者热情和地方经济增长的口号下,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发生呢。弱势群体利益表达和压力机制的缺失,加快了利益集团左右政策、垄断权力的步伐。

  知识分子从来就不是一个獨立的社会阶层,部分知识分子由于过于关注改革取向,过度关注民生而遭打压后,认为为改革呐喊良知、道德和信仰不再具有神圣意义。大部分知识精英要么背离其原有的理念和价值观,以其拥有的文化资本为经济精英们服务,凭借这种服务关系积累财富,要么放弃其职业信条,竭力为权贵服务,以期获得较高的政治地位和荣誉。知识精英的产生与循环具有与政治精英及经济精英不同的路径。知识精英们由于本身的知识结构决定了他们在市场化过程中的价值,这种价值使他们有一部分人能与新兴权贵利益集团结合,小部分人则无法将自己的知识市场化被边缘化。改革之初,知识分子中的大多数人都支持经济改革,并积极推动政治改革。90年代以来,知识分子群体因各自在权利市场化过程中得到的利益不同,对改革的态度出现了明显分化。他们不再无条件支持或反对改革,也不再无条件追求正义和真理,越来越为利益导向所支配。因为无论是政治精英还是经济精英,他们需要经济学家、法学家及可与之合作,也需要其他社会科学家、艺术家,尤其是媒体的合作,尽管这里的“合作”已经不再有公正公平,甚至科学的含义了。当知识分子主动放弃了对社会的责任以后,“政治的”、“学术的”和“技术的”游戏规则和标准都会被权贵们利用,被知识分子所操纵,主要用来为政治精英和经济精英良好合作提供合法性论证和科学性结论。当你听到经济学家、政治学家、社会学家和科学家为某项改革举措大声疾呼,如为提高国民素质推行教育产业化,为提高全民健康而推行的医疗产业化,为提高国有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强力推行的减员增效国企解困,为城市治安而实施的收容遣返条例,为提高国动员能力减少不必要的争论而延缓民主进程,为实现仁民安居乐业而清除异己,消除杂音以及腐败不可避免等等,当你听到国家的重大科技成果获得通过时,当你听到法学家挖空心思查找法律漏洞,提出把什么入宪,论证保卫国家利益的法条,颁布不许条例时,当你听到媒体歌功颂德盛世降临的鼓噪,或是对民众关注事件的集体失语时。当人民代表提出议案维护公民权利时,你不要以为这些学者们、政治家和经济大鳄们是在探寻治国良策,这仅仅是精英们合作的序曲,不过都要美其名曰为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共谋改革大计”。大兴煤矿因安全问题被关闭后,矿主们请来的技术精英对大兴诸矿进行了技术考证,作出了权威的安全技术报告。结果,技术专家们还未离开,矿难就发生了。理论与权钱的结盟将是社会的全面腐败与彻底堕落的开始,他不仅提升了“掠夺”全民利益的社会意义和时代价值,掩盖了权贵集团赤裸裸经济和政治野心,还为被掠夺者描绘出梦幻般的美妙景象。中國的改革过程就是这三个群体通过互相“分工、交易”谋求对各自“有利”的安排的过程:新的资本阶层依附于权贵崛起成为改革中的既得利益集团,掌权者通过出让权力成为政治经济双赢式利益集团;“学者”则为两个集团各自攫取利益的行动提供“改革理论”方面的合理性论证和合理法辩护,获得经济利益和政治地位。三个集团结盟,“各显其能,各取其利”,似乎把整个社会引入了“自由安定秩序”之境。

  劳工群体生态环境继续恶化引起社会矛盾的升级,具体表现在:一是在缺乏基本劳动保护的情况下,劳工们继续从事高危行业。二是在没有任何社会和医疗保障的条件下,“血汗工厂”依然能在政府的支持、纵容和保护下耀武扬威。三是当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受到威胁时,不再奢求通过正当渠道,求得公平公正,转而寻求非正常手段解决问题。四是政府行为的黑社会化和黑社会组织的合法化走势,加剧劳工群体生态的恶化和群体性反抗。由于没有正常的、有组织性的利益诉求团体和管道,庞大的劳工队伍始终处于无组织性、流动性和松散状态,劳工的反抗可能不再仅仅表现为极度的沉默与哀求。反抗与拒绝是劳工的天然权力,可怕的是劳工们因没有合法的诉求渠道转而通过其他非常手段实现利益诉求。目前社会的仇富心态,杀富事件可见一斑。群体性上访和抗争是劳工们对执政黨信任的底线,也是目前唯一的沟通管道,这种通道快捷有效,但解决不了权力直接面对民众、权力短路和政府权威流失问题。上访制度作为皇权惜民的法外对话通道,在现代条件下既不能维护权力至高无上的地位,又不能不保证公共权力公平公正的行使,更不能保证利益群体正当利益诉求的畅通,因为它是一个权力评判通道,根本不是一个公正的、平等的、法治的,各群体合法利益博弈的正义平台。现代社会管理的多元参与性,要求社会各阶层在社会决策过程中,都要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团体和渠道,特别是社会中间层,由于它处于社会中间,易于协调上下之间的关系,缓解国家和社会的矛盾和冲突。中國中间阶层的薄弱不仅不利于形成合理的消费结构,而且还制约着经济结构调整,加剧了两极分化。国家与社会的直接冲突,一方面消弱了政府权威,降低了执政黨的威信,另一方面为黑社会的猖獗提供了权力真空。近几年,黑社会甚嚣尘上,有的开始代行行业协会的职权,有的甚至可以左右政府政策和干部任用,更有甚者有的地方政府与黑社会勾结,用黑社会手段行使政府职能,或者政府行为的黑社会化。黑社会头目担任社会公职,带行公权力的职能,政府采用暴力强行拆迁、羁押、遣返,强行圈地、拔苗、驱赶,强行买卖,欺行霸市,两者互利互惠,相得益彰。由于权力集团掌控着资源的再分配权力,出于自利的考虑,他们主导的改革无论如何都不会触动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也不会给社会各阶层多少自治的权力,所以政治体制改革总是落后于经济改革。靠严密控制传媒保持社会稳定,靠权力维持经济的快速发展,靠激烈的民族情绪和民族自豪,建立一个虚幻的所谓体现“全体人民利益”的言说体系,这些从来就不能真正成为政治稳定、政权合法性的基础。世界当代史上已有不少深刻教训。

  人们对频频发生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以及在事故中死难冤魂的麻木和健忘,是因为人们生活在一个静音的太平盛世。莺歌燕舞的自恋和陶醉般地走进新时代表面上可以粉饰太平,却难以弥补因用牺牲大众利益,催生的国家的经济增长的缺憾。这种沉默中的隐难和喜悦中的困惑,本身就是社会最不和諧、最不安全的音符。如果执政黨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对“人本”理念的曲解以及由此演绎出统治嗜好和制度秩序,不能有效克服靠权力不计成本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能有效地解决长期靠牺牲弱势群体的权益来进行原始积累,不能有效的遏制精英同盟垄断各类民生资源,肆意剥夺弱势群体; 不能有效地遏制强势集团独霸话语权,左右政府决策取向,不能有效的约束、制约政黨和政府权力的滥用,克服命令主义,树立起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安全事故的频发就有可能成为社会倾斜和灾难的引信。

  作者电子邮件:dingyan2020@ hotmail. com. cn

  作者:丁言

利益集团影响公共政策不可避免

星期一, 10月 17th, 2005

  近期有不少媒体发表文章,谴责利益集团影响和操纵公共政策,破坏公共政策的公正性与正义性,使公共政策成为精英和有钱人的工具,其观点也得到大部分人的认同,甚至引起社会上的极端情绪。

  但是,我们的社会已经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有着不同的利益群体,则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穷人有穷人的利益诉求,富人和精英也有其利益诉求,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也是社会各阶层不断分化整合和利益不断博弈和调整磨合的过程。因此应该允许各利益集团的不同声音来影响公共政策,而并非只为本群体的利益而要压制其它群体的声音。

  如把媒体从业人员作为一个群体,那么他们必然会发出自己群体的声音来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使其有利于自己群体的利益。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等群体也同样有这样的动机来影响公共政策。同样,富人和精英群体同样有权利发出他们的声音对公共政策施加影响。对于公共政策的制定,各群体均有充分的权利来发出自己的声音,这才是社会的进步。

  不可否认的事实是,虽然一些政府法规和政策的制定,有代表“各阶层人民”的人大代表参与,但我们最不能忽视的是,在中國目前的社会状况下,最大群体的声音并不是最强的,表达渠道也是最少的,受到的不公平待遇也最多,也在事实上形成了一些利益集团在垄断和操纵公共政策的现象,导致社会阶层(权力及资本阶层与普通民众阶层)的分化对立,这是社会出现不稳定、不和諧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应该引起我们的警惕。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压制这些利益集团的声音,甚至剥夺其发出声音的权利,这只是一种“剥夺剥夺者”的极端行为。例如,在当今中國,占大多数人比例的农民几十年来一直成为事实上的最大的弱势群体,“有组织的少数胜过无组织的多数”更体现在他们身上,那么他们是否就可以起来压制城镇居民的声音,置城镇居民的利益于不顾,使公共政策完全有利于自己群体的利益呢?

  目前我们反对权力与资本对公共政策的控制和垄断,反对权贵资本这坏的市场经济,但必须认识到权贵资本形成的原因是权力与资本的结合,归根结底是权力——不受监督的权力、不完全来源于人民的权力而导致的。“正确结论来自多元化的声音,而不是权威的选择”(汉德法官),“拥有绝对主权的不是政府,而是人民(麦迪逊)[ 摘自《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文中的大法官语句] 。因此我们最需要的是打破最强大的权力,就是让国家权力退出社会物质资源的支配和分配权,让国家权力置于有效的监督下,使社会各阶层不再依附于这支配和分配权力,建立由各阶层为各自利益平等博弈的一套有效的社会治理机制,并用一整套机制来平衡或制衡各阶层的利益,不能出现某一阶层具有剥夺另一阶层利益的绝对权力,让各利益群体的声音得到充分表达,各利益群体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才能避免阶层利益发生激烈冲突,避免社会发生激烈动荡。从公共行政学的角度看,来自社会上各方面的利益集团的互相影响,不仅始终是政策的决定因素,而且还是最公平合理的决定因素。

  中國已有多元利益主体的存在,但总体上说,社会利益集团,大多并没有完备的组织形态,也没有固定的组织架构,特别是弱势利益集团组织化程度较低,所拥有的资源较少,利益表达渠道不畅。因此,执政黨和政府不仅要承认多元利益主体的存在,正视利益集团存在的现实,而且还应该理性应对利益集团的政治影响,甚至从政治上允许乃至支持公民组成利益集团。

  当今的世界格局,我们在反对单极化而支持多元化,而一个现代的社会,多元化的声音毕竟是一种社会客观存在,多一些声音、多一些观点并非坏事,这正是代表我们社会在进步,如果中國社会长期只能允许一种声音存在,并可以压制和剥夺其它声音,那就意味着我们的社会在走向退步,也将重蹈以往的覆辙,只会出现中國几千年的历史包括当代都出现过的无数次的轮回。

  因此,利益集团影响公共政策不可避免,我们反对某些利益集团垄断和操纵公共政策,则必须允许各利益集团为自身利益对公共政策施加影响,更需要的是建立由各阶层为各自利益平等博弈的一套有效的社会治理机制。

  作者:孔善广

我们追求的发展,究竟应该是什么?

星期一, 10月 17th, 2005

            ——深入探讨科学的发展观

  对科学发展观,有关的文件、领导与专家,早有明确地解释: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人活着,有所追求,才有生存的欲望、发展的动力。追求生存,追求享乐,追求财富,追求荣誉,追求权力,追求审美,追求真理,追求理想,追求发展,等等追求,每种追求,都有它产生的条件,存在的基础,实际的作用。如何评价各种追求的合理性,社会价值,实际意义?由于评价的标准与评价的方法不同,自然会有“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说各的道,各讲各的理。本人认为:能被不同文化背景、不同信仰理念、不同意识形态、不同种族与国籍的人类绝大多数接受的评价标准,只能是有利于人类的生存发展,有利于人类个体、群体、整体与自然万物和諧发展的客观实际,要用这种客观实际的质和量来衡量、评价;能被人类绝大多数接受的评价方法,只能是通过重复实践与普遍实践来检验主观认识、客观事物、个人行为、社会实践、相互关系,是否符合这种客观实际。追求发展,是意义最深远,价值最广泛,境界最崇高的追求。

  要从发展的角度(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首先就要弄清楚,我们追求的发展究竟是什么?应该是什么?发展的标志是什么?受文化背景、信仰理念、生存环境、思维方式、知识结构等多方面条件的制约,对发展的内涵与外延会有不同的理解。所谓科学的发展观,由于对发展内涵的规定不同,就会有不同的观点。这里探讨的是能被人类绝大多数接受,能被人类历史最终肯定的观点。

  一般事物的发展,是在对立、转化、统一的相互作用过程中,优化自身及与相关事物之间关系的要素与结构,提高自身适应、变革与促进和諧的功能,提高存在的价值。这样的事物,才能有更广阔的存在时空,对相关事物的存在,有更多、更大、更长时间的影响。任何事物,只有适应环境,才能继续存在,或者能变革环境,使环境变为适应自身存在的条件,或者能变革自身,使自身变为适应环境条件的存在物,才能继续存在。事物之间的关系和諧,才能长期共存,能促进和諧,就能使更多的事物长期共存。事物的价值,等于由它构成的、产生的、创造的,有利于促成和諧关系的客观实际。

  人的发展,是在对立、转化、统一的相互作用过程中,优化自身及与相关事物之间关系的要素与结构,优化人的素质结构,提高自身适应、变革与创造和諧的智能,提高人生的价值与境界。人生的价值,等于他对人类的生存发展,对人类个体、群体、整体与自然万物的和諧发展,创造条件、做出贡献的客观实际。从为个人的生存争取与创造条件,到为群体(从家庭、亲属、朋友、同事、同志,到单位、团体、家乡、地区、民族、国家、同盟国、合作区,群体由小到大)的生存发展争取与创造条件,到为人类的生存发展,为人类个体、群体、整体与自然万物的和諧发展,争取与创造条件、做出贡献,随着目标的提高与实现,人生的价值也在提高。实现人生的价值,是进入了人生的第一种境界;把贡献作为奉献,以助人为乐、奉公为乐,塑造高尚的人格,是进入了人生的第二种境界;为和諧发展创造条件、建立机制与体制、驾驭并运行和諧发展的客观规律,创造和諧发展的客观实际,成为生活的主人,享受神圣的人生,是进入了人生的第三种境界。人生的境界,步步高。人的尺度——伟大与渺小,由他为多少人的生存发展,创造与提供了多少条件,这一客观实际决定。巨人或伟人,是为最大多数人的生存发展,创造与提供条件最多的人。人的地位——生存的时空,由他的生存发展与多少人的生存发展融合在一起,这一客观实际决定。把个人的生存发展,与人类个体、群体、整体和自然万物的和諧发展融合在一起,就像一滴水溶于海洋难以枯竭一样,他的生存时空就变得最广阔,他的发展内涵就变得最深刻,他的发展内容就变得最充实,他在人类史上的客观地位就变得最崇高,他在自然史中的地位也就变得最辉煌。个人的思想和行为,符合有利于人类个体、群体、整体和自然万物和諧发展的客观实际,就是把个人的生存发展与人类个体、群体、整体和自然万物的和諧发展融合在一起。人生的实际价值、境界、尺度、地位,是人的发展标志。人生的幸福,是对发展过程的体验。人的生活质量,在于促进与实现人的发展,最有利于实现人的发展的生活,才是高质量的生活。审美的追求,在于提高人生的境界,在于创造和諧的关系。

  人的发展是具体的、相对的、辩证的、动态的,是在一定条件下实现的。人的发展条件,有主观条件,有客观条件,有自身条件,有自然与社会条件。

  社会的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人的发展,是在对立、转化、统一的相互作用过程中,优化社会要素、组织与关系的结构,为人类个体、群体、整体与自然万物的和諧发展,创造与提供更有利的社会环境、基础条件。社会的发展,是人类整体发展的综合表现,要通过人类个体、群体及其相互关系的发展来实现。

  经济的发展,是为人的发展,为人类个体、群体、整体与自然万物的和諧发展,创造与提供更有利的物质条件。

  文化的发展,是为人的发展,为人类个体、群体、整体与自然万物的和諧发展,创造与提供更有利的精神条件。

  政治的发展,是为人的发展,为人类个体、群体、整体与自然万物的和諧发展,创造与提供更有利的社会机制与体制、管理条件。

  政治改革、经济改革、教育改革、各种社会改革,都要用是否为人的发展,为人类个体、群体、整体与自然万物的和諧发展,创造与提供了更有利的条件这一客观实际,来衡量、评价它的合理性、正确性、先进性。

  和諧发展、大家都赢(共赢),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目标、最高理想、最高境界,是共產主义思想的另外一种表述。站在科学、民主、自由的肩膀上,举起“和諧发展,大家都赢”的旗帜,创建一个理想的社会(人类大家庭、世界、境界)。立足现实,面向未来,从现实的实际出发,向理想的目标靠近,是进步;远离理想的目标,是退步、是倒退;向理想的目标前进,走在前面,是先进(先锋),贡献大,是模范;偏离理想的目标,无所谓先进与模范。要想成为先进、模范的个体、群体,必须有深刻、正确的信仰理念与思考(思维)方法。

  人的素质,在多大程度上自觉地追求真理、维护正义、创造文明,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主要标志,是在与谬误和邪恶斗争中,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主导因素,也是促进与实现人的发展的主导因素,是素质教育的根本要求。

  真理之中有谬误,谬误之中有真理,从无知到谬误是向真理靠近。谬误是真理的面纱,揭开谬误就找到了真理。有人能从本文的谬误之中找出真理、使谬误转化为真理、使真理开拓新的境界、使真理向理想的境界靠近,就实现了本文作者抛砖引玉的目的。作者期待着光彩夺目的美玉。

  ——思考写于2005/ 02/ 02,05/ 04/ 04、05/ 04/ 15、……05/ 10/ 02修改

  真理服心,不战而胜;借势造势,不为而成;促成和諧,不治而安。——无为哲学。

  变革现实,揭示规律,驾驭事物;创造条件,实践真理,开拓理想。——有为哲学。

  无为有为,对立统一,相反相成,相辅相成,互促互补,创造和諧。——发展哲学。

  结构(自身及相互关系)决定功能,功能决定价值,价值标志发展。优化结构,提高功能,创造价值,实现发展。

  交流信箱:yp4677@ sina. com

  质疑电话:010——89545812

  作者:思考

我们追求的真理,究竟应该是什么?

星期一, 10月 17th, 2005

            ——深入探讨科学的真理观

  什么是理?什么是真理?人类追求的真理究竟是什么?应该是什么?这是自从人类懂得用理智来处理各种关系、解决实际问题、实现发展目标以来,一直在探索、研究的一个基本信仰问题。由于生存环境、思维方式、文化背景、认识过程不同,对这同一个问题,形成各种不同的认识,做出各种不同的回答。这里阐述的只是一种回答。

  从客观的意义上说,理是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和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关系。认识和把握理,就是认识和把握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和他们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关系。符合客观事物本来面貌和他们之间联系、关系的客观实际的认识,就是真理、就是合理,不符合客观实际的认识就是谬误、就是不合理,这是对真理与谬误的初步认识。人类追求的真理,最初只是追求符合客观实际的主观认识,是追求真实的知识——科学知识,用它正确地解释世界,解决认识的真假问题。

  进一步地考查可以看出,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在一定条件下、具体地、相对地、辩证地、动态地统一,即经过实践地检验,证明是符合客观实际的主观认识,与通过实践把主观认识转化成符合主观认识的客观实际——创造符合预期目的的客观实际,是真理的两种表现形式,都闪烁着真理的光辉,而后者的光辉更加灿烂,人们更看重符合主观认识的客观实际。人类追求的真理,由追求科学知识,上升到追求变革、驾驭客观事物,创造符合预期目的的客观实际——能动地改造自然、改造社会、改造世界,解决对客观事物的驾驭问题。

  再进一步地考查就会发现,凡是与人类生存发展有关的事物,人类追求的真理,是要使主观认识、客观事物、个人行为、社会实践、相互关系,都符合有利于人类个体、群体、整体与自然万物和諧发展的客观实际——选择正确的发展方向、目标与途径,是主观认识与这种客观实际,在一定条件下、具体地、相对地、辩证地、动态地统一,解决人类的发展问题。主观认识与不利于和諧发展的客观实际相统一,不是人类要追求的真理。例如:那些成功的坑蒙拐骗偷、烧杀打砸抢、欺压劫掠毁,为满足私欲、掠夺财富而实施的暴力、战争,实现了预期的目的,证明他们的主观认识符合客观实际,但是,他们的思想、行为、实践,不能都划到真理的范畴。人类追求的真理:由科学知识,到改造世界,到改造成和諧发展的世界,逐步深化与提高。真理这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究竟应该是什么,归根到底,要由它所反映的客观实际内容来确定。真理是有利于人类个体、群体、整体与自然万物和諧发展的客观实际,认识真理就是认识这种客观实际,追求真理就是追求这种客观实际、创造这种客观实际,实践真理就是认识主体与客观实际相互作用,促进转化——客观实际转化成主观认识,主观认识转化成客观实际,使主观认识、客观事物、个人行为、社会实践、相互关系,都符合有利于促进和諧发展的客观实际。这是科学真理观的基本观点、理论基础。

  长期竞争的实践,使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在竞争中只追求自己赢,只想独占鳌头,付出的代价是昂贵的,生命是短暂的;只有互促互补、互利互惠、协调互助、各得其所、和諧发展、大家都赢,才能用最小的代价获得最有利于生存发展的条件,才能获得最大的自由,才能具有最强的生命力,它需要最高的智慧、最大的能力、最强的本领。大家都赢,才是大赢,才能用最低的投入创造最高的价值。大家都赢,不是都当冠军,是在发展上相关各方各有所得、各得其所,是在相互对立、转化、统一中实现相同相成、相辅相成、相反相成、互促互补、互利互惠、和諧发展。各方的具体得失,只能具体分析。胜不骄、败不馁,都提高了人的素质。高水平的输,造就了高水平的赢,都为提高人类认识、适应、变革、驾驭、创造客观事物与环境条件的智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奖励亚军,就是对这种贡献的肯定。输中有赢,输了业绩,可能赢得了经验、教训、人格、信誉、意志、智能,输可以为赢创造条件、提供基础、向赢转化,都应得到客观的肯定。

  由于人类整体的生存发展,经常会遇到个体与群体利益、局部与整体利益、当前与长远利益、人类与自然万物生存发展利益之间的矛盾,事物总有对立面,不可能完全统一、不可能永远统一,所以,在实践上,人们只能把有利于人民群众(人类)生存发展根本利益的客观实际,作为真理的根本标准(最低标准);把有利于人类个体、群体、整体与自然万物和諧发展的客观实际,作为真理的理想标准(最高标准),依此确定合理的范围与界限。

  全面考查人类的追求:

  追求发展就是要优化人的素质结构,提高创造和諧的智能,开拓真理与理想的境界,提高人生的价值与境界。

  追求真理就是要使主观认识、客观事物、个人行为、社会实践、相互关系,都符合有利于人民群众(人类)生存发展根本利益的客观实际。

  追求理想就是要使主观认识、客观事物、个人行为、社会实践、相互关系,都符合有利于人类个体、群体、整体与自然万物和諧发展的客观实际。

  真理是发展的途径,理想是发展的极限,发展是根本的追求。追求真理,就是开辟发展之路。通过重复实践与普遍实践来检验主观认识、客观事物、个人行为、社会实践、相互关系,是否符合有利于促进和諧发展的客观实际。

  和諧发展、大家都赢(共赢)的客观规律、运行机制、运行(实施、操作、实现)条件,是大道、是人行道。行大道,就是创造条件、建立机制、运行和諧发展的客观规律,就是行人道,就是以大道的理念求统一,就是创建道治。积德,就是不断创造和諧发展的客观实际。行道积德,就是道德,这是科学道德观的基本观点。

  和諧发展、大家都赢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目标、最高理想、最高境界,是共產主义思想的另外一种表述。站在科学、民主、自由的肩膀上,举起“和諧发展,大家都赢”的旗帜,创建一个理想的社会(人类大家庭、世界、境界)。这是科学理想观的基本观点。

  三个追求是人类发展的客观规律,违背这一规律就没发展,自觉地遵循这一规律才能有大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会由不自觉转向自觉地遵循这一客观规律。运行大道的条件、机制、规律,是具体的、相对的、辩证的、动态的,就人类的整体来说,需要普遍接受大道的理念(明确方向、目标与指导思想——精神条件),创造出物质生活条件的基本保证(在经济上首先要消灭贫穷与垄断这两极分化——物质条件),建立个体与群体行为的和諧制约与激励机制(法律制度与风俗习惯——运行机制),才能普遍运行和諧发展的客观规律,向理想的目标靠近。

  什么是进步?立足现实,面向未来,从现实的实际出发,向理想的目标靠近,是进步;远离理想的目标,是退步、是倒退;向理想的目标前进,走在前面,是先进(先锋),贡献大,是模范;偏离理想的目标,无所谓先进与模范。要想成为先进、模范的个体、群体,必须有深刻、正确的信仰理念与思考(思维)方法。

  从广泛的意义上说,人类对一切事物做真善美好对是、假恶丑坏错非的分类评价与利弊得失、功能效益的价值判断,对主观认识、个人行为、社会实践、相互关系,做文明与不文明和正义与非正义的分类评价,做道德、审美和艺术的评议判断,对公平、公正、公开、公理、平等、平均、平衡、差别、分化、階級、民主、集中、自由、纪律、獨裁、專制、專政、人治、法治、法律、法规、政治、政权、政策、方针、路线、德治、道治、王道、霸道、霸权、人道、人權、权力、权威、权限、地位、个性、伦理、良心、道义、仁义、忠义、侠义、主义、义务、义气、志气、兴趣、爱好、欲望、追求、博爱、恋爱、爱情、真情、人情、友情、亲情、情操、情感、情义、婚姻、家庭、团体、组织、机构、机制、体制、制度、规则、原则、职责、奖励、惩罚、生产、消费、分配、交换、交易、交流、流通、市场、计划、经营、管理、服务、业绩、政绩、创业、创新、改革、开放、贡献、奉献、助人、奉公、模范、带头、竞争、协作、暴力、战争、和平、团结、批评、生存、发展、效率、效益、生态、环保、勤奋、求真、求是、求实、务实、诚信、忠诚、互助、科学、技术、文化、教育、风俗、礼仪、习惯、惯例、生死、苦乐、名利、荣辱、利弊、得失、成败、祸福、功能、价值、信仰、理想等合理限度的确定,都要用有利于人民群众(人类)的生存发展,有利于人类个体、群体、整体与自然万物的和諧发展,这种客观实际的质和量作标准来衡量。事物的价值,等于由它构成的、产生的、创造的,有利于人类生存发展,有利于人类个体、群体、整体与自然万物和諧发展的客观实际。这是科学价值观的基本观点。只有和諧发展、大家都赢(共赢)的客观实际这个标准,能被人类的整体、绝大多数(不分民族、种族、信仰、文化与国籍)所接受,能被人类的历史最终肯定。历史将凭借这种客观实际,识别阿谀奉承与诬蔑诽谤、揭露那些发战争横财的强盗凶恶面貌、揭示那些依靠权钱势强词夺理的霸道嘴脸、揭掉那些政治骗子的伪善面纱。千秋功过是非,只能由人民评说,优胜劣汰发展,只能由历史选择,不论谁是否同意,都只能如此。其它各种标准,都将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向这一标准转化。这个标准,是各种对立意识形态向统一转化、各民族文化优化融合、` 建立人类大家庭的理论基础,是人类信仰统一的理论基础,是正确实施政治改革、经济改革、教育改革、各种社会改革的理论基础,是消灭犯罪、恐怖与动乱根源的理论基础,是正确解决民族、地区与国际争端的理论基础,是实现世界持久和平、社会长治久安的理论基础,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理论基础,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向。

  人的素质,在多大程度上自觉地追求真理、维护正义、创造文明,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主要标志,是在与谬误和邪恶斗争中,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主导因素,也是促进与实现人的发展的主导因素,是素质教育的根本要求。对于乐于为真理而斗争的人来说,如果不知道什么是真理,不知道追求真理究竟是在追求什么,岂不是模糊了目标和方向?如果不讲理,不追求真理,不坚持真理,人和动物还有什么本质区别?真理是具体的,人类不是只在认识上澄清概念去追求真理,更重要的是在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的实践过程中去追求真理、实践真理,在实践的过程中,识别、肯定、发展、创造有利于人类生存发展和有利于人类与自然万物和諧发展的客观实际。人类通过实践认识真理、发展真理、检验真理,就是通过实践认识、发展、检验这种客观实际,创造这种客观实际,也是学习、研究、探索这种客观实际。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人类的历史就是追求真理的过程,人类在这一过程中生活,也在享受这一过程,体验其中的欢乐与艰辛。人生的幸福,是对发展过程的体验。人的生活质量,在于促进与实现人的发展,最有利于实现人的发展的生活,才是高质量的生活。审美的追求,在于提高人生的境界,在于创造和諧的关系。

  真理之中有谬误,谬误之中有真理,从无知到谬误是向真理靠近。谬误是真理的面纱,揭开谬误就找到了真理。有人能从本文的谬误之中找出真理、使谬误转化为真理、使真理开拓新的境界、使真理向理想的境界靠近,就实现了本文作者抛砖引玉的目的。作者期待着光彩夺目的美玉。

  ——思考写于2005/ 02/ 28,05/ 04/ 04、05/ 04/ 15、……05/ 10/ 02修改。

  真理服心,不战而胜;借势造势,不为而成;促成和諧,不治而安。——无为哲学。

  变革现实,揭示规律,驾驭事物;创造条件,实践真理,开拓理想。——有为哲学。

  无为有为,对立统一,相反相成,相辅相成,互促互补,创造和諧。——发展哲学。

  结构(自身及相互关系)决定功能,功能决定价值,价值标志发展。优化结构,提高功能,创造价值,实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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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疑电话:010——89545812

  作者:思考

我们追求的学习,究竟应该是什么?

星期一, 10月 17th, 2005

            ——深入探讨科学的学习观

  要想使教育、教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有突破性的创新与深化,必须从深化认识论入手,因为教育和教学,首先要解决人的认识问题。要提高学习的质量、效率、效益、收益率,也必须从深化认识论入手,因为学本领,也必须先解决认识问题。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认为:人类能够通过全面实践与科学思考(思维),正确地认识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人类能够通过正确认识指导下的实践,变革、驾驭与创造客观事物,使客观事物向有利于人类生存发展和人类与自然万物和諧发展的方向转化;人类能够通过正确认识指导下的实践,优化自身的素质结构,提高认识、适应、变革、驾驭、创造客观事物与环境条件的智能,提高生存发展与创造和諧关系的智能,提高创造人生价值与开拓人生境界的本领,实现人的发展。

  全面、准确、深刻地理解实践的内涵与外延,是正确地解决认识规律的核心内容,是建立科学的认识论的理论基础。

  实践是人这一主体与客观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社会实践是人的群体与客观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从人的角度来说,实践是人对客观事物的感知与变革。客观事物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某种途径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使人产生感知;人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某种措施对客观事物施加影响,使客观事物发生变革。客观事物的属性信息,在感知实践中,通过神经系统传入人的大脑,形成与改变主观认识。人的主观认识,通过指导变革实践,改变客观事物、创造新事物。在变革实践的过程中,同时通过感知实践,获得了与客观事物变化过程相关的各种感性信息(包括变化的条件、状态、趋势、途径、过程、程度、范围、结果,以及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联系、相互关系等方面的信息),拓宽与深化了主观认识的范围,丰富了人的知识,并且训练了人的相应技能,开发了人的智能,改变了人的素质,提高了人驾驭客观事物的本领。通过变革客观事物的实践,使主观认识转化成符合主观认识的、有利于人类生存发展的客观实际事物,也检验了主观认识符合客观实际的程度。这是人这一主体和他的主观认识与客观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相互对立、相互统一。

  感知是人的大脑获得信息的途径与过程。直接反映客观事物本来面貌属性的信息,例如:形状、颜色、音质、味道、气味、软硬、冷热、动感等,是感性信息,由感性信息直接形成的对客观事物的感觉、知觉、表象的认识,是感性认识。语音自身的音质(音色)、音调、音响,文字自身的形象、颜色、气势、美感,也是感性信息。由语音、文字、数字、图示、手语、旗语、信号等各种信息符号表示、携带、传递的信息,是间接反映客观事物本来面貌属性的信息,是符号信息。礼炮的声响,焰火的火花是感性信息,它表达的喜庆意义是符号信息;擂鼓前进、呜锣收兵的鼓声与锣声,冲锋号声、信号弹亮光是符号信息,它是感性信息中携带着约定的信息。信息符号代表的意义,是交流信息的有关方面事先约定的。大脑是通过信息符号与相关的感性信息之间建立联系,实现对符号信息意义的理解,间接地把握与它相联系的感性信息。信息在大脑中建立联系,就是相关信息在大脑中同时显现,并联成一体。大脑中具有的相关感性信息越清晰、丰富、完整,这种联系建立得越准确、充分、全面,对符号信息意义的理解就越准确、深刻、全面。相同的感性信息(例如:红色)与不同的语音、文字信息符号建立联系,形成同义多词(例如:朱、丹、赤的词义都是红,还有各民族不同的语言、文字);相同的语音、文字信息符号(例如:红字)与不同的感性信息建立联系,形成一词多义(例如:鲜红的红是指红色、走红的红是指红运、分红的红是指红利,还有同音不同字、同字读音不同、同音同字词义不同,都是信息符号与感性信息之间不同的联系)。对同一个符号信息的理解不同,是由于在不同人的大脑中,与同一个信息符号建立联系的感性信息和符号信息不同。对同一个事物的认识不同,是由于在不同人的大脑中,与同一事物建立联系的信息不同。抽象的概念、词、虚词或符号的意义,都是由与它建立联系的信息决定。任何理解,都是以认识主体大脑中原有的信息知识结构为基础,由理解对象与相关信息知识的联系决定。每个人对信息知识、对客观事物的理解认识,都受文化背景、信仰理念、生活环境、认识过程、经验习惯、兴趣需求、信息知识结构、思维工具、思维方式、思考能力等多方面具体条件的制约。一个看图识字,从图画上认识苹果的儿童,跟用不同的方式吃过多种不同苹果的人比,跟种植培育过多种苹果的人比,跟用多种方法对苹果做过加工的人比,跟研究过苹果的营养成份与保健功能,研究过对苹果的储藏、运输、保鲜的人比,对苹果的属性、功能、用途、启示的理解,必然存在差异,这是符合认识规律的。感知,是认识的门户。感性信息是通过感知客观事物及其变革过程获得的,符号信息是通过感知信息符号获得的。亲自实践获得的感性信息,是形成正确认识的知识基础。

  大脑获得了感性信息、符号信息,还不能立刻理解它,不能直接形成对事物的正确认识,还需要通过思考对它进行识别真伪、确认联系、揭示本质、探索规律的加工,才能实现对信息的准确理解、对事物的深刻认识。思考,是认识的主审。有效的思考工具(语言),科学的思考方法(逻辑),充分的信息(知识),在此基础上进行的科学思考是形成正确认识的关键。

  思考是人的大脑加工信息的途径与过程。通过加工信息形成的对客观事物本性、本质、整体、共性、结构、功能、联系、关系、变化、规律等方面的概念、判断、推理的认识,是理性认识。思考包括通过对注意力(是对感知对象的选择能力)的调节控制来实现对获得信息的选择,包括对信息进行存储与提取、识别(再认)与回想(再现)的记忆,包括建立与恢复信息符号与感性信息之间联系的初步理解,包括对信息进行比较异同、分类排队、划分联系、进行取舍的整理,包括对信息进行类比类推、分析综合、归纳演绎、抽象概括加工的逻辑思维(狭义的思维指逻辑思维,广义的思维等于思考),包括以非逻辑为主的联想与想象思维,包括以逻辑与非逻辑、智力与非智力因素具体统一的创新思维,包括感觉不到思考过程的直觉、顿悟、灵感的突变思维。深入理解知识是大脑通过思考,揭示事物的本性(固有的属性)、本质(类别标志的属性——同类的共性、异类的个性)、联系(包括相互交换与转化、影响与作用、共性与整体、结构与功能等内容)、关系(联系的特性,某种确定的联系,包括内容与形式、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对立与统一、肯定与否定、质量与数量、个性与共性、部分与整体、位置与顺序、比较与类属、制约与促进等内容)、变化(过程上的差别)、规律(固定或确定的联系,包括状态与条件、途径与过程、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等内容)、本来面貌(自身的真相);把握事物的整体、共性、结构、功能与变化的条件、状态、趋势、途径、过程、结果;选择对客观事物施加影响的目标、途径、方法、措施、过程,指导变革实践,实现对客观事物的认识、适应、变革、驾驭、创造。借助感性信息进行的思维,是形象思维,借助信息符号进行的思维,是抽象思维,抽象思维是以形象思维为基础。一般情况下,形象思维中包含有抽象思维,抽象思维中包含有形象思维,只是哪一方面占主导地位的问题。信息符号,是加工(思维、思考)、存储、交流、传递信息的工具。

  变革是人应用信息、改变事物、检验认识、深入感知、丰富知识、训练技能、开发智能、改变素质、提高本领的途径与过程。变革客观事物的实践活动,有时是自觉的、有时是盲目的,有时能有预期的变化,是属于驾驭性的变革,有时没有预期的变化,不知道可能出现什么样的结果,是属于探索性的变革。客观事物在人的直接或间接作用的影响下,改变它存在的环境、条件、形态、属性、相互联系、相互关系、变化趋势、变化途径、变化过程、变化结果,变成新事物。人在变革客观事物的同时,也通过直接或间接的途径,获得与这一变化过程相关的各种信息,训练了操作变革的技能,开发了思考变革的智能,改变了变革主体自身的素质,提高了人这一主体驾驭客观事物的本领。在主观认识指导下的变革活动,从分析获得的变革过程信息中,可以对变革的过程与结果是否符合预期的变化做出判断,从而检验出主观认识符合客观实际的程度。符合预期目标的那部分客观实际,就是由主观认识转化来的客观实际。

  认识的过程,通常是从感知实践(获得信息,形成感性认识)到思考实践(加工信息,形成理性认识)到变革实践(应用信息,检验与深化认识),变革的同时又感知,再从感知到思考到变革实践,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是逐步深化、充实与完善的过程。这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基本观点的一种表述。

  在努力全面把握认识规律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探讨学习的内涵与外延,是建立科学的学习观的理论基础。

  广义的学习是人通过感知、思考、变革的途径,获得知识、形成技能、发展智能、改善素质、提高创造人生价值与开拓人生境界的本领的活动过程。学习的本质内涵,从目的与结果来说,学习是获得与提高本领的活动;从过程与途径来说,感知、思考与变革客观事物,都是学习;从内容与收获来说,学习是获得信息知识、形成技能、提高智能、优化素质的活动。人的生活,只要是在感知、在思考、在变革客观事物,就是在学习。

  狭义的学习是指在人指导下进行的学习活动。在教育和教学活动中的学习,通常都是狭义的学习。但是,教育者要帮助受教育者掌握广义的学习,使受教育者学会獨立地学习。受教育者在接受指导学习的过程中,应该努力掌握广义的学习,学会獨立地学习,提高獨立学习的能力。

  明确了学习目的,端正了学习态度,熟悉了学习途径,还要能正确地运用学习方法,才能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

  直接学习法是亲自实践,用自身的感觉器官直接感知客观事物及其变革过程,直接接收反映客观事物本来面貌及其变化过程属性的感性信息。技能、智能、素质、本领,只有通过亲自实践才能形成与提高,主要是在大量重复的、复杂的变革实践过程中形成与提高。劳动与工作,是变革客观事物的实践活动,是人的生活基础;生产劳动是创造物质财富的实践活动,是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社会实践是人类群体改造自然与改造社会、变革客观事物的实践活动,是人类社会实现发展的唯一途径。生活经历,参加生产劳动与社会实践,都是直接学习,是做什么事、接触什么物,就从经验中学习什么内容。

  间接学习法是通过某种媒体中介的传递,获得反映客观事物存在及其变化过程属性的信息。读书看报、听讲看戏、听广播看电视,都是间接学习的方法。间接学习法是继承前人、接受他人认识成果的途径,在提高认识上,可以扩大范围、缩短时间、提高效率、提高质量,它是深化直接学习成果、深入开发直接学习成果潜在功能与价值的有效途径,是直接学习法的必要、重要补充。间接学习要以直接学习的内容为基础,才能真正掌握学习的内容,实现学习的目的。

  探索学习法是通过直接、间接的手段获取相关事物的大量信息,再对这些信息进行研究(脑外、脑内)加工,以求获得关于事物本性、本质、整体、共性、结构、功能、联系、关系、变化、规律的信息知识。参观访问、交流讨论、调查考察、试验测试、总结经验、实践研究、理论研究,可以看作是探索学习的方法。探索学习法是走向有所发现、有所发明的直接途径。任何改革创新、发现发明,都离不开探索。

  不同的学习方法与途径,各有短长,扬长避短、合理运用,才能提高学习的质量、效率、效益、收益率。

  要充分利用教育、教学提供的条件进行更有效地学习,就应正确地把握教育与教学的本质内涵。

  教育与教学是有目的地对人施加影响,引导、指导、教导教育的对象,有选择的运用感知、思考、变革的活动,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因需)与自身素质的优势(因材),优化自身的素质结构,提高创造人生价值与开拓人生境界的本领,促进与实现人的发展。符合认识规律的教育与教学,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广义的素质是指自身具备的创造与提高人生价值、开拓人生境界的全部要素(包括生理、心理、思想、品德、信仰、习惯、知识、技能、智能、情感、胆识、意志、理想、追求等多方面内容),狭义的素质是指有利于形成新的素质和发展相关素质的那些基本素质(主要是追求真理、善于学习、善于思考、身心健康等方面内容)。

  人的素质,在多大程度上自觉地追求真理、维护正义、创造文明,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主要标志,是在与谬误和邪恶斗争中,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主导因素,也是促进与实现人的发展的主导因素,是素质教育的根本要求。

  人的素质,最重要的是善于学习。学习,是人的发展必由之路。善于学习,才能根据需要与可能,随时调整与优化自身的素质结构,提高认识、适应、变革、驾驭、创造客观事物与环境条件的智能,提高生存发展与创造和諧关系的智能,提高创造人生价值与开拓人生境界的本领,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与时俱进。善于学习,才能快速地提高竞争的本领,占尽竞争的先机,赢得竞争。善于学习,才能知人所不知,能人所不能,才能超越常人。

  人的发展,关键在善于思考。科学的思考方式,是人的发展翅膀。善于思考,才能正确地识别真假虚实、是非曲直、善恶美丑、利弊得失、好坏对错、轻重缓急、优劣短长、功能价值,才能创造人生的高价值、开拓人生的高境界。人生的价值与境界,是人的发展主要标志。善于思考,才能有远见卓识,远见卓识,决定巨人的发展之路。善于思考,才能善于创新,善于创新,发展无限。

  人的素质结构是动态的,随着学习内容与实践经验的积累而变化。素质教育的实践,应该依据因需施教与因材施教相结合的原则,帮助学生建立和形成良好的基本素质结构,指导教育对象学会设计并实践优化自身的素质结构和随时调整自身的素质结构。

  全面理解教育、教学、学习的内涵与外延,拓宽了教育与成才的途径,必将有效地提高教育、教学与学习的质量、效率、效益、收益率,加速人才的成长,促进与实现人的发展。

  真理之中有谬误,谬误之中有真理,从无知到谬误是向真理靠近。谬误是真理的面纱,揭开谬误就找到了真理。有人能从本文的谬误之中找出真理、使谬误转化为真理、使真理开拓新的境界、使真理向理想的境界靠近,就实现了本文作者抛砖引玉的目的。作者期待着光彩夺目的美玉。

  ——思考写于05/ 02/ 03,05/ 04/ 04、05/ 04/ 15、……05/ 10/ 02修改。

  真理服心,不战而胜;借势造势,不为而成;促成和諧,不治而安。——无为哲学。

  变革现实,揭示规律,驾驭事物;创造条件,实践真理,开拓理想。——有为哲学。

  无为有为,对立统一,相反相成,相辅相成,互促互补,创造和諧。——发展哲学。

  结构(自身及相互关系)决定功能,功能决定价值,价值标志发展。优化结构,提高功能,创造价值,实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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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思考

人权何以被误读为“生存权”

星期一, 10月 17th, 2005

  人的评价在中國的社会语境中常常被诠释为动物层级的生存权,所以,有关人權与政治关联的表述都被设定在生存和安全这种最基本的“活命权”选项之内,而其它更具人味的生活价值如:尊严感与发展权,内在的心灵慰藉、以及创造性实现和自由等真正意义上的普适人權,则因社会整体认识上的迷误和权力话语的有意误导,而被一般人当作不切实用、以其不具“衣食效应”而很少引起关注。由是观之,能够免于恐惧以确保人命不受戕害“顺其自然”地活下来,不仅是社会公权决策中最具感召力的治道方略,也是民间对弄权政团最感恩戴德的行政祈求,由此而派生的各种政治动议和国家目标设置,也就仅仅局限于如何应对物质馈乏和身体伤害等,与人的性命攸关的底层面问题,而对社会正义和公民之间相互尊重、不羞辱等制度设置与文化展示,则基本不在中國人的公共生活视野和政治预期之内。

  本来,缘于人的自然差异和社会历史发展的不均势、不守衡等主客观因素的制约,人们会因不同的境遇而形成与之相适应的角色定位和观念形态,从而对有关人的社会权利作出有差别的定义和表述,但无论如何,人的觉醒便意味着人对其社会属性中人与人的相关性有了共识,这其中所包含的意义还不仅止于每一个人在社会共同体中应当被当作生命看待,还应该让其有被群体平等地接纳和尊重的归属感,只有这样,个人置身于群体之中才有被承认被看顾的荣誉和体面,进而产生积极捍卫公共价值的信念和与此相关联的责任担当行为,所以,“我们”所涵盖的边界无论大小,即如国家、民族、抑或基于相同信仰和利益诉求而结成的各种社会组织和政团,都必须立足于不以与个人行为无关的原因(如出生、种族、政治立场和文化信仰等)而对人加以排斥和压制,正如马丁·路德·金所希望的那样:“不是以他们的肤色和某种先在的条件,而是以他们的品格优劣来评价他们在国度里的生活”。

  众所周知,只要是人,即便在极端处境中也会呈现出其知性上有别于一般动物的人性特质,如肉体痛苦之外的心理焦虑、屈辱感和不公正等唯一归属于人的社会品性,因此,只要是建基于以人为目的的社会,就不能失去对人性价值的把持,就应该有对生命本身所蕴涵的尊严和神彩抱有十足的敬畏和尊重,而不是将其视作可有可无,或贬斥为刁民暴民、草根般自生自灭而不具抗辩力的人,仅有物性使用功能的次等的人,从而将本属同类、与自己一样鲜活灵动、喜怒哀乐全无差别的人,按政治身份、文化类属或族群边界等,强行编制划分为尊卑荣辱互不关涉、乃至充满羞辱和敌意的所谓工人、农民、革命的和反革命的人,然后为其个人或集团的利益和目的,可以任意在血肉同胞之间搞内斗设困局,动辄蛊惑人们为实现某种虚设的价值或目标做工具当祭品,或者利用人性恶将社会关系颠覆重构,从而在制度和文化上纵容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进行肉体暴力和精神虐待,以实现專制权力私分公共资源的政治图谋。

  所以,有关人的权利的诠释就不应当仅止于“生存权”这种牧民养民,择其效用而定其权利边界和意义内涵的反人道诬蔑性谬说,经验了文明教化从而最大限度地摆脱了动物盲目性的人类,尽管潜意识中也曾有返祖归宗的冲动和欲念,但没有谁在理性上试图重返蒙昧主义,或者迷恋弱肉强食、生息不保的丛林法则,更没有人会甘愿屈从于外在的压迫而将人性灭失并接受强势者的支配性管束。希望获得肯定的评价和尊重,拒绝羞辱和期盼自由,反对社会人之间不公正不平等的制度与文化歧视,这是人的社会属性与文明养成对现代公共交往和生活最基本的人權表达。尽管由于物质贫困所引发的社会灾难常常让我们沮丧并数度绝望,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发端于利益冲突的社会恶行总是长期困扰着人的生存境况,并因此就发生秩序和严重程度而言都是桎锢人權展开和解放的决定力量。

  正因为有赖于我们对人性价值的全息定位,再依此返观中國人的现实处境,專制对人们精神与物质的双重剥夺又何止于人權的认知和表达,物质短缺和利益分配的严重不公不仅困扰着人们日常生存,还由于不公正、污辱性的态度本身累积的文化和观念被极端势利的制度所利用,使得长期性的体制侮辱和人性贬损日渐泛化并成为中國常规化的社会意识,置身于如此毫无正派性可言的社群之中,人们总是本能地、理所当然地将人分为三教九流、士农工商等各自相互隔离的不对称阶层,使得长期处于下位者因极端的物质贫困和资讯堵塞、以及体制性压倒一切的话语专断对人權的诋毁和诬蔑,造成人们由于心理上的“随同效应”被同一事象的反复蛊惑,从而相信发生的一切都是有根据的,所谓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就是顺应天道本该如此的。因此,只要是被行政考评或理论上划出界外,便自以为是下等人,是低能而不具竞争力的弱势者,因而本能地将自己锁定在人为刀殂我为鱼肉,只求活命自证其“罪与罚”的无望境地,如此体制性、文化性不把人当人的羞辱成为社会生活的常态,使得芸芸众生自甘堕落、麻木不仁,日久之后必然失去对人性尊严最基本的把持,如此,灰暗而无人性光辉的人们非但不把自己当人, 也不会把别人当人,最终把自己置于“局外人”处境并主动放弃社会参与权。

  这种民众的整体性失语和“放权让利”虽则为滋生权力專制储足了适宜的水土,但“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的责任推诿和权利冷漠,除了纵容極權者的意志虚妄并将其品质败坏之外,这种基于王道维权而建制的政治理念和民众集体退席的社会公权生态,不仅无助于社会长治久安、稳定和諧,从而构设出具有更新功能的动态平衡机制,让本土资源发挥出应有的统筹效应以促进社会朝向理性健康之路发展,反而因权利争夺内耗不断,进而泛化成中國社会主导性的社会意识,致使社会整体性创生机能严重萎缩,使得虽有千年老迈,但几乎无多少变数的生产与生存方式却一直轮回相传,由此造成的社会历史停滞和与其伴生的物质短缺,势必将中國人的生存处境逼向不堪承受之重。有如此严酷的现实困迫,人们终其一生都必须面对几近绝望的生存挣扎,又如何能“心有旁骛”对活命权之外的“人生可能性”有所玄思和追问呢?正因为如此,中國人大都只把最具伤害性的社会恶行如:肉体暴力和衣食掠夺等,最直接最显性的现实迫害看作应该或仅仅应该受到追究和指控的社会罪错。

  由此逆向寻踪,对于耐性韧性十足而又不敢有生之大欲的中土“百姓”而言,列朝屈指可数的所谓盛世治平“样板”,其成因都不外乎要么权力“交接程序”中血光烈度较小而使加冕者心理相对“平和”因而其专断品性中便可能少一些疑惧,从而有足够的胆量和胸怀放任民间自主自为;要么是中央大权傍落导致社会分裂为各自为政、相互挚肘的派系实力,使得各路政客权棍们因忙于抢班夺权而无暇顾忌和“关心”民间情事,或者为筹集人气和降低“血酬”成本而不得以讨好民意,然后策略性耍弄“载舟覆舟”的“仁政”术窄取政治资源。所以,只有侥幸逢到如此“天赐”机缘让官民分治各务其事,才有可能为民间自谋出路和其权利表达预留出些许空间。

  面对專制无所不用其极的行政违法和悖德“乱作为”对民生的常态化压迫,中國人除了移情于巫术魔法、占卜打卦以避祸求福之外,更多则只能听天由命,苟活于反复无常、暴戾乖谬的非人化历史轮回之中以确保身体无安全之虞,因此,很少有人会把体制性等级排斥、人格侮辱和不被肯定等,危及情感和心理健康的负面经验作为应该检讨和追究的社会权利。正因为如此,人们对政治管制的要求不仅无涉秉权者的心智高低和道德是否具有“先进性”,更不会指望唯利是图的家族或政团同盟能心系苍生,真正替公众的生存处境和根本利益着想!相反,人们对摄政者的施政祈求则颇具黑色幽默:谁能由着百姓自给自足以颐养天年,不扰民不伤害、网开一面放人民“休养生息”,容忍人民“顺木之天以致其性焉尔……则其天者全而性得矣”(柳宗元语),便算是中國历久弥凶的專制苛政中极其难得的积善之举。

  不仅如此,有限的资源供给在不断加剧业已紧张的社会关系的同时,还将人的社会属性层层消蚀,从而使人们不得已将身体作目的,将物性当主义,一切基于求生本能而自觉或不自觉地将同类当作侵犯者和挡道物。所以,当生存成为芸芸众生拼力才能维持的社会常态时,所谓“人生在世吃穿二字、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等喻世名言所折射出的已不仅止于世道人心浇漓阴冷,其实也反映了中國社会人居环境不开化不妥协、依赖弱肉强食争夺生存权,反向回归到生物本位的蒙昧主义现实,其内涵的认识价值如果撇开正史定义的所谓“草民理性”和“小农意识”等诬蔑性诠释,其中透析出的乃是中國社会由于物质决定论庸俗化泛滥成灾对人心和人性的另一种剥夺和羞辱。

  依此路径而形成的社会批评和道义指控,其关注点也就只局限于针对社会中物质分配不公和各种体制性排斥而造成的利益不均势等,长期困扰社会弱势者生存处境的问题发难,人们似乎只相信物质贫困和肉体伤害才是构成社会罪性和痛苦的涉案主体,而对于同样严重甚至更具伤害性的制度歧视、文化贬损以及不自由等,诉诸于人最本质、最内在的剥夺和羞辱,则因其作用的软性和“不扎眼”而被当作可有可无、甚至根本就不被当作问题而纳入社会评价和制度构设的关系项,再则、由于受制于生存资源供给的严重不足和长期性的权力盘剥,使得中國社会业已存在的内耗性人际纷争在烈度上始终处于伦理不能承受的临界点,从而导致吃饭和保命这种最基本的生存诉求,几成普罗大众终其一生都需要面对和抗争的头等要务,日久之后势必将人们所思所虑锁定在人權即是生存权,这一專制意识形态自辱和辱人的伪命题之中不知人生取向和目的所在。

  作者:汉心

日本对外扩张中的人民

星期一, 10月 10th, 2005

  “人民”的含义,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容。综合几种不同语言的辞书对人民的解释,共同之处可以归纳为两点:一、人民是表示群体的集合名词,在整个国家人口中占绝大多数。二、人民在一国内处于被统治地位,不属于社会上层,不直接决定国家政策。

  在中國近现代历史话题中,“日本”是出现频率最高的国家名称。与之相关的,“日本军国主义”、“日本人民”之类的词语也屡屡提及。现在简要举例分析一下我们的用例。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当时的中國政论首脑蒋介石说:“我们要严密责成忠实执行所有的投降条款,但是我们切不可予以报复,更不可对于敌国无辜人民加以侮辱。”

  一九四八年四月六日发表的《中國各界名人对日政策声明》中称:“我们反对日本复兴,完全因为现在日本政权仍掌握在少数侵略派手中,并非反对一般日本人民,反之我们很愿意与日本广大人民合作,促成日本真正民主化早日实现。”一九五○年一月十七日,题为《日本人民解放的道路》的《人民日报》社论说:“日本帝国主义曾经并且现在仍然是中國人民的敌人,但是日本人民却是中國人民的朋友。日本人民和中國人民有共同的敌人,这就是日本帝国主义及其支持者美国帝国主义。”持此三种言论的人代表不同的政治立场。他们共同之处是,把日本人民和日本侵略派、帝国主义者区别对待,而且认为日本人民与侵略中國的帝国主义处于对立位置。

  一九五六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日本战争犯罪分子免予起诉决定书中称,“鉴于日本投降后十年来情况的变化和现在的处境,鉴于近年来中日两国人民友好关系的发展”,因此决定对日本战犯宽大处理。当时日本与中國尚未建交,没有政府之间的直接往来,只有民间交流。在这种语言情境里,也是把日本人民跟日本政府作为不同立场看待的。

  日军侵华期间在山东掳掠了一个叫刘连仁的农民去日本做苦工。刘连仁不堪忍受北海道煤矿的强制劳动虐待,一九四五年七月三十日逃出煤矿,隐匿于荒山中辗转藏身十三年,受尽苦难。直到一九五八年才被人发现,而日本政府非但不道歉救助,反而称刘连仁为有“非法入境的嫌疑”。后来在日本友好人士和在日华侨的帮助下回到祖国。刘连仁在回国的前一天,发表“感谢日本人民并谴责岸信界政府逃避责任的声明”。在这个语境中也是把“日本人民”和“日本政府”作为对立的二元实体认识的。

  根据此中“日本人民”—词的用法来看,给人的印象似乎是日本人民—贯与政府对立、反对日本对外扩张侵略。历史似乎并不如此简单。

  一八九四年日本和中國开战后,三井、岩崎、涉择等实业家组成了报国会,积极筹集军费。妇女们则从事恤兵运动。与政府严重对立的议会,在开战后也通过了巨额预算,作出了协助战争的决议。原计划募集三千万元的公债,实际募集到七千七百万元。佛教各宗和基督教随军布教,慰问军队。《雪的进军》、《妇人从军歌》等军歌在国民中广为流传,使军队斗志昂扬。《国民之友》杂志和《国民新闻》报的主编德富苏峰,把日本挑起的侵略战争说成是日本开国以来“所淤积的磅礴活力的发泄”,是“与维新革命一脉相连的一次喷火”,大肆称赞天皇的战争行为,认为皇室与国民上下一心,“发扬三千年以来世界无与伦比之大日本国体”(德富苏峰:《大日本扩张论·序言》)。福泽谕吉,这位近代日本著名的思想家,以在日本提倡“文明开化”出名,一直高喊自由、平等和獨立。在战争打响后,不但在报上发表文章积极支持政府的侵略行为,认为日本对中國的战争是文明对野蛮的战争,而且带头在民间募集军费。战后他在自传中说:“这种官民团结一致的胜利,实在令人高兴,值得庆幸。”福泽谕吉的弟子尾崎行雄,曾经参加过自由民权运动,后来被称为“宪政之神”。一八九五年,他认为“并吞中國符合日本帝国之利益,亦为中华民族之幸福也”。甲午战争中日军打败清军,日本社会充满歌颂战争的声音,连小学生也唱起了这样的歌谣:“支那佬,拖辫子,打败仗,逃跑了,躲进山里不敢出来。”

  甲午战争中日本侵略朝鲜、中國之际,出现了空前的民族团结。这种情景,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后的对外侵略中再度出现。

  “九一八”事变为标志的侵华战争开始后,日本各地的火车站,连偏僻乡镇的小站,都经常出现欢送士兵出征的人海,手中挥舞着小旗。人群中高呼“万岁”。一九三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日军在上海战斗中,三个士兵阵亡,陆军把他们渲染为“炸弹三勇士”。三日后,四个公司争着以此为主题拍摄电影,一周后就在日本电影院上映了。在征集“三勇士”的歌曲时,全国应征者达二十万篇;还为“三勇士”竖立铜像和纪念碑,把事迹很快编入教科书,摄制了百部以上的电影。可见日本人民对于侵华战争的普遍关注和热情支持。

  日本工人、农民反对国内的资产階級,但是并不反对对外战争。“九一八”事变后,社会民众黨中央执行委员会发表声明:“在坚决反对始终拥护资产階級权益这种态度的同时,我们也坚决不采取因为是资产階級的权益,满蒙就应该无条件放弃这种空想的国际主义态度。”在一九三二年一月该黨大会的口号中提出“把满蒙的权益从资本家手中夺回来! ”全国劳农大众黨一九三一年十二月召开的代表大会上,也提出“把满蒙的权益从资本家手里夺回来,交给工人、农民”,“把我国现在的二百万失业者派到满蒙的原野,满蒙的权益应该通过他们的手来处理。”

  工人階級反对垄断资本,拥护建立天皇制法西斯專政。“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工人组成了国家社會主義工会(德国法西斯自称“纳粹”,意即“国家社會主義者”。日本沿用之),他们主张强化国家的统治职能。日本劳动同盟于一九三二年十一月首先成立,包括三十八个工会,二万七千四百多人。它主张东洋国际主义,支持扩军备战,反对和攻击日本的反战力量。一九三三年以后,日本主义取代国家社會主義,更加强调日本作为一个共同体的整体一致的利益。日本造船劳动联盟、国防献金劳动协会,都积极支持日本对中國东北的扩张。一九三四年二月成立的日本产业军工会,在誓言和盟约中提出:我产业军奉戴一君万民的建国精神,以确立产业大权为我们的本分;产业大军作为陛下的工人和农民,尽其本分,和祖国日本生死与共。许多日本主义工会的共同特征是呼吁“君民如一,举国一致”“劳资一家”,掀起民族排外浪潮。一九三三年,日本共產黨的领袖佐野学和锅山贞亲在狱中发表共同声明“转向”,站在一国社會主義的立场,批判打倒天皇、反对帝国主义战争的日共方针,提出要在天皇领导下进行一国社會主義革命。随后,大量共產黨和接近共產黨的人改变方向。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期以后,劳农階級更走上与资产階級联合支持对外战争的道路。“七七事变”后,日本政府发布了《国民精神总动员令》和《国家总动员法》,全面加强国家对社会的控制。工厂企业则纷纷建立产业报国会,实现了真正的劳资一体。工会明确在纲领中写上“产业报国”或者“产业报公”,规定工人不得因私缺勤,要力争减少事故,节约材料,利用废物,提高劳动生产率。开展认购“爱国公债”活动,要求每个工人月月储蓄,募集“国防献金”。七月九日,日本上下议院一致通过了“感谢皇军的决议案”,无产階級政黨的议员都赞成该决议。一九三八年,总同盟在十月大会上通过《对皇军官兵的感谢决议》,称赞“皇军官兵的神速和果敢的行动”,表示要向皇军学习,发誓在后方也要“像枪林弹雨中的皇军官兵那样的紧张,尽报国的微力”。他们召开欢送欢迎大会,组织募集慰问金活动。发生劳资矛盾、有些企业工人罢工时,工会则做调和工作,向工人晓之以理,在战争的困难时期,要求不能使生产下降,说明当时日本处于“举国一致、劳资合作的时代”。一九三八年二月二十一日是所谓日本建国纪念日,工人、政府和军方代表在东京举行“产业协力大会”,会议在《爱国进行曲》中揭幕,全场齐唱国歌《君之代》,遥拜天皇,然后为侵略战争中的“皇军英灵”默哀,为战争胜利祈祷。与会者齐声宣誓:“在空前重大的时局里”“提高国家产业人员的自觉性,拿出劳资合作的诚意,为确保产业和平和生产力的发展,倾注殉国的热情”。

  在对外战争中兴起的产业报国会这种民间的工农团体,一九三八年底达到一千余个,一九三九年四月激增到两千多个,会员达到一百多万人。它们要求政府“更加积极地领导”,于是厚生省和内务省按照行政区划建立了各级产业报国联合会,由行政长官和警察长任总监,工会与政府完全合为一体。各种原先主张不同的工会都“与时俱进”地改换方向,一九四○年,产业报国会在七万个工厂企业中建立了支部,会员达到四百一十八万人。到这年十一月终于成立了以厚生大臣为总裁的全国总工会——大日本产业报国会,它隶属于法西斯政黨大政翼赞会。

  太平洋战争开始后也是这样。由于日本蓄谋已久,准备充分,起初阶段军队推进很顺利,从一九四一年底进攻珍珠港以后不到半年,相继占领了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缅甸等地,政府、军队和绝大多数国民,都为日本的胜利陶醉。日本全国所有的力量,工人、农民、文化人等等各界各层的人们都被动员起来,产业报国会、农业报国联盟、大日本妇人会、文学报国会等都集合到大政翼赞会旗下,支持战争。一九四二年十二月,舆论界在内阁情报局的指导下组成了“大日本言论报国会”,强化对于言论的统制,新闻工作者们用“鬼畜美英‘这样的词语,激发国民的同仇敌忾精神。特别要指出的是,大日本言论报国会领袖是坚持平民主义、主张自由民主的德富苏峰,骨干有国家社會主義者津久井龙雄、评论家野村重臣等人。

  再看后方的百姓。“七七事变‘后,妇女儿童们,每天手举小旗去车站欢送出征的士兵。许多成年人对于日军在中國强暴妇女的行为,带着下流表情津津有味地谈论。新闻界,敢于真实客观报道前线日军暴行的记者一个都没有出现,并掩盖、隐瞒日军失败程度,使广大国民不了解事实真相。南京陷落后,日本全国提灯游行庆祝,《读卖新闻》社主办了大庆祝会,万余人会聚在一起欢呼,高唱《爱国进行曲》。不但出现妻子送丈夫、母亲送儿子上前线,后方工人努力生产支援战争的情景,还有妇女、学生直接参加战斗的。美军在攻占冲绳战斗中,遇到顽强抵抗,牺牲了四万二千多人,伤亡超过诺曼底登陆战役。当时冲绳本岛人口四十七万,有三分之一战死。当地不少居民混在军队中,妇女装扮成男子,有的抱起炸药包,有的手握竹枪参加战斗。女学生的”山丹部队“、师范学校学生的”铁血勤皇队“都拼至最后一人。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天皇宣布投降后,日本没有出现”二战’后不少国家发生的那种国内民主派推翻專制政府的革命,不少民间志士相约集体自杀,很多百姓匍匐在皇宫前呜咽痛哭,表示自己努力不足而向天皇请罪。

  任何国家,无论專制政体还是民主政体,居于社会顶端直接决定事关全体利益的政策的人必定是极少数。构成日本社会的主体的群体,是农民、工人、知识分子,称他们为日本人民,应该没有疑义。那些支持对外扩张的日本人,都是普通的百姓,他们构成了人民。

  “日本人民”这个词,在习惯于把人分成階級、从階級感情出发对人和事做价值判断、而且自己觉得是站在人民立场说话的人看来,自然而然产生亲切感。在民主改革之前的日本,人民确实没有多少真正的自由。他们处于受剥削和压迫的地位。作为人道的旁观者,我们寄予同情。但是,在近代日本侵华历史中,固然有被胁迫入伍者,但是从比例上说,没有证据说明他们占了人口的多数。工人、农民、企业主、知识分子(包括宗教界、教育界、新闻界等)这些人民的基本成分,是积极支持对外扩张的。他们是日本社会的基础。如果这些支持战争的人不算人民、只有反战的人才被称为人民的话,那么人民在日本社会中就是极少部分人。

  值得指出的是,中國人编撰的日本史著作,对于日本人民与政府密切配合、热情支持对外战争的情形,丝毫没有论述,只有极少数几篇论文中偶尔提及。提到战争时期的日本人民,都是写他们的反战斗争。这里面可能存在这样一种逻辑:政府是资产階級和垄断资产階級利益的代表,是和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立的。日本的对外扩张、侵略,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反动的,不得人心的,必然受到人民的反对;而人民是进步的、爱好和平的。因此,人民不可能支持侵略战争。于是一般中國读者以为日本侵略战争是少数帝国主义者、军国主义者、法西斯分子操纵国家机器、逆历史潮流而发动的。这是从观念出发编写的历史,没有揭示出历史的全部真实。就近代日本历史而言,反对侵略战争的固然有,但是支持侵略战争的人更多。

  在日本国内,有许多不同的思想意识,全体国民也因此分属于许多不同的团体,有的还是尖锐对立的。但是在主张、维护日本民族利益这一点上,大多数日本人,是非常一致的。一旦作为一个民族共同体对外的时候,原先国内階級之间的矛盾就被民族矛盾、国际矛盾代替。那种把日本人首先定性、分类,然后根据某类人具有某种性质的公理,称军国主义者本性就是要侵略,人民天生爱好和平,而且他们之间判若天壤,再推导出结论来的分析方法,是用静止的、绝对的观点看待人和社会。作为大前提的公理首先就不符合人类社会的实际,当然难以获得对对象的正确认识。例如中國人把“二战”时期日本人民与资本主义、与政府的矛盾斗争说成是“反战斗争”,与此不同,日本工会首领松冈说:“我确信,劳资官民为建立真正的举国一致体制和确立东洋和平必须共同努力。作为日本人,当然有爱国心。迄今,为抵制政府和军部鎮壓,屡次进行了斗争,但是,这都……不是反战、反国家运动。”要说日本人民的反战,如前面提到的,他们是反对资产階級独占海外利益,倒不是同情受害国人民。没有国民自觉的主动积极的战斗精神,日军在战场上绝不会表现得如此凶猛。一九四二年五月阿留申群岛的阿图岛之战、一九四三年十一月中部太平洋的吉尔伯特群岛的塔腊瓦岛、马金岛之战、一九四四年六七月之间马里亚纳群岛海战,日军全部阵亡。尤其是塞班岛的战斗中,日军战至最后一人,非战斗人员包括妇女则集体跳海自杀。一九四五年二三月间,美军进攻硫磺岛、冲绳岛过程中,又遇到同样的情况。冲绳之战中,日本军人死亡八万五千多,人民死亡达九万四千人。日本走上战争道路,不仅是天皇个人、内阁、军部少数人推动的,而是全体日本人,在国内、国际多种因素作用下,各种力量相互影响的综合结果。

  我做此文,是鉴于近两年一些媒体上对于中日关系的讨论中,仍然出现用固有思维看待日本社会的现象,即把某个对象从它原生环境中抽出来,孤立地分析、评论。例如说日本有和平宪法;日本人民大多生活富裕;日本国会中有反对黨,各派势力相互制衡,因此不可能再走上战争道路。外交问题进入学术讨论领域,是中國进步的表现之一。人们可以发表各种主张,但是立论必须遵守逻辑规则,首先大前提必须真实。就近代日本来说,人民、政黨和政府,时常出现纷争,但是在对外扩张侵略中,他们是高度一致的,这也是日本民族集团主义的表现之一。我没有因此得出结论说“日本人民是好战的、富有侵略性”,读者也切勿根据我的文章得出这样绝对的公式。个人也好,民族也好,其思想、行动由多种因素决定的;而且人的思维、习性是随着时代、交际而改变的。社会环境决定人的行为。

  天津社会科学院 周建高

  作者:周建高

宰我,孔门的后现代学生

星期一, 10月 10th, 2005

  宰我,字予,孔门三千弟子中的佼佼者。

  孔子门下有七十二贤,宰我居其一,是一个在口才方面可与富可敌国的大商人大辩士大谋臣子贡有得一比的出色人物。《论语·先进》篇里提到:德行出色的有∶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李路;文学∶子游、子夏。可见宰我的口才是非同小可的。

  通读《论语》中发现:宰我,不仅仅只是个好口才的人物,还是整个孔门中的一个异类。是三千年儒门中不可多得的有趣人物。

  宰我是一个很有自己獨立思考能力的人,可是说是成功地做到了革命家陈云所言“不唯书,不唯上。”

  不唯书:在《大戴礼记》提到,宰我曾经问孔子:“昔者予闻诸荣伊,言黄帝三百年。请问黄帝者人邪?亦非人邪?何以至于三百年乎?”宰予在这里对“黄帝三百年”存有很大疑问,发出了黄帝到底是不是人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