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10月, 2005

无知者无畏

星期日, 10月 30th, 2005

        ——评“再论人类,有资产階級專政吗?”

  政黨政治是当今国家政治的基础,黨作为政治组织从来都和社交聚会有着重大区别。区别之一是黨有相对严密的组织。尽管美国的政黨没有黨委政治局,但仍有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仍然要通过基层选举产生。同时,在黨召开代表大会期间,国家会根据法律提供严密的安全保护——而这个费用是要由公民支付的。在德国,竞选入阁的黨会按照被选举入议会的议院比例从政府领取补贴,怎么能说什么政黨不使用国家财政收入呢?更别说什么不能从国库里拿到一分钱了。即便是在台湾这样的初步民主地区,只要是合格的总统候选人,政府都要为其提供保护、交通和公共电视台演讲时间,而这些费用都是由国库支付的。

  美国政府是不是对每个美国人毕恭毕敬,通过上次飓风袭击已经看得很清楚了,不需要什么理论上的辩驳,经验的事实足以说明问题。关键是作者能否形成心中的确信,如果不信,那么任何人都没有办法通过事实来改变其信念。

  美国在历史上对印地安人的屠殺、土地的侵吞和奴役黑人以及妇女没有选举权也是一个经验的事实,这是任何理论无法辩驳的。确实,任何事物都有发展的过程,我们不能拿历史上的问题来判断今天的制度,但是,同样地,我们也要看到制度的传承,从而来发现制度的本质。民主制度从有文明史以来就有,从来就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其实质原来是多数人專政。这里的多数,有两重含义,一是不是一个人專政,是一群人專政,二是经过历史的发展,專政制度逐步吸纳更多的人参与專政,最终实现政权的合理性(即被统治者认为合法)和稳定性。相关的,是民权思想、经济贸易自由和新教伦理。而極權專制是另外一种统治方式,即一人及其小集团專政,并通过意识形态实现政权合理性和稳定性。相关的是忠君爱国,自然经济或者奴隶经济以及宗族伦理。在历史上,多数国家和地区都经历过两种统治方式,也都在经历两种统治方式。例如,美国建国之时,一方面强调民权自由,另一方面南方的大种植主却强调奴隶的忠诚,家族利益和奴隶经济。民主的制度在当时并不能消灭和解决这样的问题,而在今天,当民主在美国国内广泛推行的时候,其利益的扩张却使美国将强权推向国际。事实上,所谓的美国民主就是美国作为一个统治集团对世界的统治。你羡慕也好,嫉妒也好,热爱美国也好,仇恨美国也好,甚至象作者这样恬不知耻地美化美国也好,并不能使我们成为美国这个统治集团的一员。因此,作为被统治者,如何争取自己的权力一致于争取国际民主,才是我们的任务。这里,集中统一的、强大的民族和政府就必不可少。而美国则希望每个人都向他看齐,这样他的统治就获得了稳定性、合理性。从社会学上讲,就是使人的价值观趋向有了改变。当大家都渴望通过科举当官的时候,这个制度就稳定了。

  没有钱交税就没有民主权力是我所听到的最为骇人听闻的无耻的辩护。作为美国的公民已经把这段历史当作羞耻,而在中國却有人如此恬不知耻的仍把金钱当做权利的基础。说什么合理而不完善。那么,按照作者的理论,中國目前可以根据财产来划分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是不是合理呢?我相信,即便是将1000万人纳入统治集团,也轮不到作者吧?3000万,能轮到你吗?那么,作者是否有怨言呢?这样的人还在奢谈什么民主,真是让人羞愧!

  林肯总统是不是为了解放黑人,请作者读读初级的历史读本。如果不是北方工业发展对南方市场、劳动力的需求,林肯会做如此动作吗?而且,按照作者的逻辑,南方各州退出联邦本身应该是“民主的”权力,那么,为什么在这样的制度下却不行呢?把印地安人视为“”代价“更是典型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和民主背道而驰。印地安人创造了辉煌的文明,写下了人类历史上不可忘记的一笔。简单讲,如果我把作者视为社会发展的代价,将之消灭,那还有民主吗?这里,作者不要回避问题,中國的相互战争是專制制度下的战争,而屠殺印第安人则是在”民主“大旗下的恶行。这表明,民主也好,專制也好,在这方面没有本质的区别。并不能因为民主制度当前的发展态势良好,就丧失基本的判断。要知道,在盛唐时期,那是路不拾遗,也不闭户,那我们今天是不是还要请一位皇帝来统治呢?

  美国给联合国的钱占25,确实如此。而日本占22,日本的发言权又如何?到处请他管事了吗?这也是作者钱多民主多的荒唐观点的反映。 美国的掠夺和任何土匪一样,要计算成本和代价。事实上,现代霸权国家已经从掠夺实物财产、领土向掠夺资源、市场、通过制度资源获得利益转变,因为这样成本低而收益高。只有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会出兵使用武力。例如对伊拉克、阿富汗。作者恐怕对此一无所知。美国从来没有过皇帝的脚印,却在几百年内处于英皇的统治之下,不是吗?我想,我们的康熙大帝也未见的到过四川、青海,那么四川、青海是不是幸福的榜样呢?

  巨石阵与英国民族的关系更是可笑之至。英格兰曾经是罗马帝国的领土,后来被蛮族占领,又为法国皇帝统治,怎么成了什么不列颠民族的伟大创举??何况巨石阵的来源连英国人都说不清楚呢?公元前就能给不列颠带来基督教文明,那就不是不列颠了,而是疯癫了,基督都未出生,是谁带给他们基督教呢??英国国王未曾占领全国,中國国王何曾有过呢?只到明朝和清朝前期,一直都存在藩属国和封国的中國,历来都是一个專制不完全的国家,只到清朝末期,專制極權才达到了顶点,而在顶点之后很快崩溃,这难道不是历史事实吗?何况,中國古代也以严格的律例保护私人土地呢?中國对王权的限制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统治集团的代表——皇帝集团对皇帝的限制,二是统治集团专业官僚的代表,宰相权力对皇帝权利的限制,三是意识形态“道”统对正统的限制。皇帝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吗?我想作者没读过历史吧!没读过不要紧,哪怕看点戏说的电视剧也知道吧?四是同样受其他贵族集团的限制。简单讲,例如吴三桂和清朝的关系。共和国的含义并不象看起来那么美丽。共和指的是贵族共治。这在中國古代和罗马时代都是有的。只是随着时间的发展而使贵族共治转变为了多数人统治。

  种种荒谬之处,不一而足。象这样根本没有民主意识和基本的民主素养的人,竟然对民主夸夸其谈,是对中國民主事业的侮辱,这样的人物多了,只能使人民逐渐丧失对民主制度的信心。

  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NIPSO)文件组

  作者:张志成

宪政、法治与民主

星期日, 10月 30th, 2005

          ——由英国没有设最高法院想到的

  我们知道,英国是最早实行宪政制度的国家。英国的司法体制很有意思,他们没有最高法院,没有最高法院大法官,那最终审判和裁定的部门和机关在哪里?他们的制度是由议会上院行使最高法院的职责。对于那些必须由最高法院裁定的案件,上院议员共同开会裁定。这样,司法的最高裁判权直接且最终归于人民行使了。

  那问题来了,人民怎可以自己行使司法权呢?

  这得从宪政和法治以及民主的关系和本质开始说起。

  宪法是所有法律的代表,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也是宪政的基础。我们知道,宪法来源于人民的意志。是人民意志在法律上的反映。宪法体现出人民要求用法律来保护他们的民主权利和合法利益。因此,我们可以说,在一个实行宪政的,国家社会生活都围绕宪法为中心的国家里,宪法是完全体现和保护人民利益的,宪法本身也可以看作人民根本利益的一种体现和诉求。

  其实谈到民主,民主权利是人權的一部分,每个人生来就应当拥有这种权利。而关键的是,民主权利反映和体现人民的利益和诉求,合法的民主的确能反映和保护人民的利益。民主反映了人民的美好愿望和对美好生活的热切追求。民主能调动人们的积极性,能产生生产力。应当相信人民,在一个人民普遍拥有知识和文化的时代里,人民知道他们需要什么,人民知道怎样去获得他们所需要的。人民需要表达他们的意志。现在人民有了集体表达他们意志的场所,比如议会,人民首先可以将他们的意志通过制定宪法得以体现。所以宪法体现了人民的诉求,体现了人民的愿望,而这种诉求和愿望表达的方式是民主,表达的结果和体现则是宪法。

  所以,遵守宪法,采用法治就是尊重人民的民主。

  没有法治的民主是没有保障的民主,因为人民的民主无法得到确定和保障,谁都可以剥夺其他人的民主权利和人權,而不受任何追究,也不用负任何责任。

  民主是可以被滥用的,民主如果没有一定的限制,也会造成灾难。民主需要人们具有正确认识自身,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的能力。人民的民主还需要有法治的监督,必须体现集体的意志。如果街上有个人要杀人,他说这是他的民主,那这个个人意志就必须被限制住,而如果街上有一群人说要杀另一群人,或是要剥夺其他人的合法财产。那这种民主就需要受到法律的控制,或得经过更多人的考虑和判断。

  没有民主的法治不是真正的法治。没有民主的法治不能体现人民的意志,保护人民的利益。它不是在人民的自由表达自己意志的基础上产生的,虽然有法治,它不是也不能保护人民的利益。它可能成为某些人破坏民主的工具。所以在没有民主基础上的法治不是真正的法治,只能是一种專制和人治。

  而且法治如果不是最终掌握在人民的手里,法治就不能保护人民的利益,法治也就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所以法治是而且只能是民主基础上的法治,民主是而且只能是法治基础上的民主。

  话说到这,只不过是对宪政,民主和法治关系的一种诠释,而这是大家先前知道的,没什么新鲜。我们还假设这个社会进入了一个比较高级的阶段,人们普遍具有较高的知识文化水平,具备民主的意识和能力。这时候,民主可以进入一个更高阶段了。

  按照资本主义“三权分立”学说,国家的主要职能机构就是三个,一个是立法,一个是行政,一个是司法。但是,我们知道,立法权是由人民掌握的,因为法律要体现人民的意志,肯定不是君主的意志,也不是某个人的意志。那行政权是归谁呢?行政者是人民意志的代言人,人民意志的代表。他们是在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那么司法权归谁呢?司法权难道是体现法官们的意志吗?或司法审判是在替天行道吗?当然不是。司法者是代表人民进行判断和裁决的。他们在代表人们行使司法权。他们的判决和裁定要符合人民的利益。他们掌握法律的知识和技术,只是让他们可以更好的代表人民行使司法的权利。

  那这样就我们清楚了,一个国家的各个职能机构都是为人民的利益服务,代表人民行使权利的。社会越发展,人民的知识和能力越提高,他们能够直接行使本应该属于他们的权利,而不需要那些代言人,权利代表替代他们行使他们自己的权利。减少了中间繁杂的步骤和过程,减少了意志表达的障碍,偏差和甚至能量损耗,人民可以更直接,更有效,更少误差的行使他们的权利,去为他们自己的利益服务。这样是不是一种更好的状态?我们回到开头提到的英国司法制度的特点,即没有设立最高法院,没有最高法院大法官,我们可以体会到这里面的宪政理念,即由人民直接掌握法治。这种理念对于实行宪政的国家来说是不是一种有益的借鉴呢。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

  作者:缪宇晨

日本为何怕中国拥有航母?

星期日, 10月 30th, 2005

  如果中國拥有航母,则将向东方压缩美国、日本的战略空间

  美国现在驻军日本,大陆对应的空军、海军基地主要是在上海、安徽、浙江等地。主要的威慑力量是SU30、JH7等。距离日本大约是700~900公里不等。这样,美国在日空军基地要威慑中國大陆,距离较短;美日空军至少可以威慑到“东海中间线”;在东海中间线附近,中國VS美日的空军军力大致相互平衡、制约。但是,如果中國在东海有移动的机场(40~80架飞机的机场)也即航母,则中國空军、海航VS美日空军的平衡点,将向东移。并将“在局部区域延伸”到至少第一岛链边沿附近。也即:航母的出现,将更加有效地威慑美日干预中國统一战争的军事基地和能力。

  如果中國拥有航母,则将有助于有效突破第一岛链、自由进出太平洋

  美日的航空基地,是“条状”分布的,是“固定的长蛇阵”,首尾不能兼顾,并非“处处都是铁板一块”。而军事上比较忌讳的就是军力平均分布。这样,航母舰队出现之后,增加了我军形成“局部优势”的机会。这样就可以在拥有局部优势的海域,较为自由地进出太平洋。从而打破第一岛链地束缚。尤其是:有我航母的海域,日本反潜机无法自由反潜,这为我核潜艇自有出入太平洋、以及实施“破交战”等提供制空权。从而使战略核威慑进入西太平洋。

  如果中國拥有航母,则日本南向航运的咽喉就在中國的手里

  如果中國南海部署航母、或者中國在中沙群岛、南沙群岛建设中型以上机场,则可以强有力控制南海的航道安全。则日本的南向航线(也就是“日本--> 台海--> 中國南海--> 马六甲”航线),其咽喉就在中國手里。日本十十舰队,无论如何不敢远离日本陆基航空兵的掩护、到南海与中國航母舰队决战。而美国除非是大型航母舰队、或者与日本混合编队,才有能力与中國航母舰队在南海争锋。即便如此,中國南海的航母舰队,也将得到海南岛、广东遂溪等基地的航空兵的有力支援。

  钓鱼岛问题日本更无胜算

  拥有航母舰队、向东压缩日本战略空间、掌控南海航运咽喉之后,日本更无力在钓鱼岛问题上与我争夺。鄧小平同志说得好:钓鱼岛问题留待后代的智慧解决。我想:我们拥有航母前解决钓鱼岛问题,与拥有航母之后解决钓鱼岛问题,实力对比完全不同,事倍功半与事半功倍完全不同。眼下即使拿回钓鱼岛也未必在争夺中占据太大优势;而将来有了航母舰队之后拿下钓鱼岛、在向东拓展战略空间之后开发钓鱼岛周边资源,是完全不同的。

  综合起来看,最怕中國拥有航母舰队的是日本军国主义者。相反,在“二十一世纪也是海洋世纪”的背景下,中國要有效保护自有的东海资源、南海资源,要保护东亚和平、要遏制台獨势力、遏制日本军国主义残余势力等,必然是拥有航母舰队的。这与拥有“太空军”完全不矛盾。

  作者:叶剑

欧洲公民社会与广场文化

星期日, 10月 30th, 2005

  报载现在中國各个城市广场兴建成风,从大城市一直到小城镇,一地赛过一地,一城盖过一城。黑龙江省鸡西市人均财政收入仅283元,但市委书记丁乃今仍采用克扣、拖欠工程款的办法建起全省最大广场,占地达32. 3万平方米,市民说“一个小时也走不完”。

  广场究竟是什么,是一个城市奢华的代表?还是公民的休憩地和集会所?以前中國的广场大部分都成为政府庆祝国家重大节日的地方。可谓世界最大广场的天安門广场,当年主要的用途就是在国庆期间的大阅兵。中國当年大大小小的城市广场功能无不如此。现在中國的广场却成为一个城市炫耀财力、炫耀政绩的地方。许多城市大搞城市建设,大兴土木,兴建所谓的地标建筑。至于广场的真正功能如何,对于主事者来说并不重要。

  我的头脑中也是带着中國传统的广场的概念来美国的。后来到纽约旅游,看到闻名全世界的时代广场时大吃一惊,这那里像是“广场”?狭小的一块地段,也就是七八条马路汇总的一片空地。纽约人每年12月31日在这里庆祝新年的到来,甚至聚集了几十万人,喝啤酒、唱歌、跳舞、互相祝福,等待着新年钟声伴着霓虹灯大苹果的降落,纽约市民的感情和思想在这里得到自由奔泻。这才是真正的广场意义。因为广场属于这个国家和城市的人民。

  其实,最早的广场来自古希腊。两千七百多年之前,古希腊还是各自为政的大大小小的城邦制度。在每个城市道路的汇总点,留下空地,作为广场。“广场”一词即源于古希腊语。这些广场最初用于议政和交易市场,是人们进行户外活动和社交的场所,其特点、位置是松散和不固定的。广场的用途大得很。政府要向老百姓颁布政策、告示,都在广场上进行,市民有任何要求或者自由集会,都可以在广场上进行。于是一种叫做市民社会也叫做“公民社会”就这样形成了。古希腊政治文明顶峰时期的五百人公民大会聚集的雅典卫城广场,就为一个民主雅典提供了一个完全的政治透明化舞台,后来传到罗马,传到法国,又传到了整个欧洲和西方世界。法文中的PLAZA已经原封不动地搬到了英语中。这种广场文化也成为古希腊最早的民主。罗马的威尼斯广场、市政广场都是历史上著名的广场,

  这一次来到欧洲,我得以更深刻地考察了PLAZA的滥觞———欧洲的广场,更了解到西方社会中的广场文化。我们在巴黎街头漫步,总是要想看到跟中國不一样的城市风格,看来看去,最不一样的就是PLAZA,凡是几条马路交会到一个中心点,那块大空地就形成了PLAZA。为了形成更多的广场,很多建筑有意识地建成斜边,为广场留下空间。上海法租界房子也有这种斜边型的高楼,那就是为了形成广场而特意设计的。作为一个城市,广场给了建筑物密集的城市大楼一个间隙,在寸金地的城市中心区创造出具有视觉、空间和尺度连续性的公共空间,使得生活在其间的人们可以换一种方式欣赏城市。广场上有的建伟人雕像,有的建教堂,还有的建娱乐设施,著名的巴黎歌剧院、凯旋门、巴士底铜柱就建在这样的广场上。

  广场功能也逐步多样化。从古罗马时代开始,广场的使用功能逐步由集会、市场扩大到宗教、礼仪、纪念和娱乐等,广场也开始固定为某些公共建筑前附属的外部场地。中世纪意大利的广场功能和空间形态进一步拓展,城市广场已成为城市的“心脏”,形成与城市整体互为依存的城市公共中心广场雏形。巴洛克时期,城市广场空间最大程度上与城市道路联成一体,广场不再单独附于某一建筑物,而成为整个道路网和城市动态空间序列的一部分。

  广场是人们自由发表言论的地方,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社学家苏格拉底的哲学殿堂其实是在广场、街头,他在这些地方发表他的思想,反馈的信息再开阔了他的思路。广场上的各种自由言论,丰富了人民的精神生活,传播了新的思想,扩大和提高了艺术欣赏所需要的受众。

  到了现代,城市广场的这种功能逐渐被城市设计者和建筑者所接受,人们发现,广场的功能远远大于它周围的建筑群,有学者甚至提出,现代社会由横向的三个板块组成:政治国家、市民社会及最微小的细胞———家庭;国家的活动范围在政府大楼,例如美国的白宫,中國的中南海等等。家庭的活动空间在公寓、私宅中。而当中一块市民社会的活动地方便是公共空间。这个空间由广场、剧院、草地、喷泉、咖啡馆等构成。从某种意义上说,公共设施的建设,体现了建立在自由、平等、民主基础上的文化共享与文化参与。而广场成为组成一个国家市民社会必不可少的部分。

  我们看到美轮美奂的法国现代艺术和近现代自由的思想,它们曾经照亮了欧洲,影响了整整几代人,它的动力来自街头普通的咖啡馆和广场。看到巴黎的一些广场上的露天咖啡馆、街头小餐馆中永远是人满为患,我们就知道了,只有让思想毫无拘束地自由飞翔,才能构建成最美好的和諧社会。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吴琦幸

向“富人税”敬礼

星期日, 10月 30th, 2005

      ——开征多种“富人税”是构建和諧社会的有力之举

  眼下全社会都在议论贫富不均,其实社会贫富差距越拉越大,是因为在整个国民收入的分配中,通过实体性劳动得到的报酬,在全社会财富的分配中,占得比重过小,不少财富通过不合法和不合理的转移,迅速集中到一些人的手里,这些人就成了富人。

  因此,在个税征收门槛抬高之际,“不能有效地向富人征税”成了群言诟病之所在,于是“让富人多交税”成了民众的集体呼声。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汪康懋教授所倡导的征“富人税”,应该算是个税改革方案中的一个“漂亮思路”。

  说它“漂亮”,是因为这个方案增设的如博彩税、烟草税、娱乐消遣税、汽油税、高档消费税、广告税、离境税、遗产税、定居税等新税种,差不多都是专门针对富人钱袋去的,征收这类国际通行的‘富人税’,不仅其税源稳定,且可以在不小程度上调节贫富差距。而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我们人人都愿意生活在一个稳定的、有福利保障的社会,而这种社会的形成,必须靠税收来调节,缩小贫富差距,富人理应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富人税”的设计,则恰如其分地把这个责任,结结实实落在富人身上。

  较长时期以来,民众和专家有着大体一致的声讨:富人在逃税!也就是说富人通过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在账簿中多列支出或少列收入,或者通过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的税。遗憾的是,限于目前征管条件、手段的限制,传统个税征收问来历、出身的方法,常常造成巨大的偷、漏税黑洞。

  个人所得税法本是以调节收入差距为主要功能的,是实现分配正义的基本法律武器。但以往我国个税调节功能乏力,工薪阶层竟成为主要纳税人。如何解决个税中存在的“为富少税、不税”问题,就成了个税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口,而开征“富人税”也许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征收“富人税”,就是由消费界定税负,如同由权力界定利益一样,它包含着一种公平无限循环扩大的逻辑:权力越大的人,得到的利益越多、范围越广;同理,消费越多、消费档次越高的富人,就理应纳税越多!

  富人本来不好定义,20多年来在风云翻卷、泥沙剧下的财富博弈大潮中产生的中國富人们,就更不好定准对象。但无论怎样,富人一定是高收入、同时高消费的个人或群体,至于年收入10万以上算富人,还是8万抑或20万以上,这标准即难于针对每个不同个体,进行准确的统计和操作,又会随经济发展,收入增长,时空不同,而需不断地人为调整。不仅不胜其烦,更主要的是常因不符合实际,而广遭群言诟病。但凡是富人,除个例外,一定会多消费,而且多是高消费,否则赚那么多钱干吗?,而来路隐蔽、渠道极为复杂的各种高收入,从技术角度来讲征税比较困难,因为许多富人的收入来源根本不是工资薪金,限于条件,常问不清出身来历。既然不少财富问不清出身来历,那道不如就问你的去处,你怎么消费的,花钱干了什么,这就清楚许多了。而顺理成章地让他们在消费时纳税,便有顺水推舟之利,也就是说,富人只要在富人的领域里消费,那就要留下税负的“买路钱”,这也就公平许多了。汪教授指出,如果以此次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调为切入点,增加这些主要面向富裕人群消费征收的“富人税”,便可使税收增加3710亿元!

  国际上一般富人的平均税率在50% ,高的则达60% 。与别国富人比,中國富人的税负条件要优越的多,甚至有富人由衷地说,“在中國做富人最滋润”。那征了“富人税”后,富人就不滋润了吗?未必,征收“富人税”在有利于社会公平的同时,也更有利于富人和富人的后代。据报道,美国政府计划在2010年前逐步取消遗产税。但许多富人却不买账。2001年2月,美国120名富翁联名在《纽约时报》上刊登广告,呼吁政府不要取消遗产税。他们说:取消遗产税将使美国百万富翁、亿万富翁的孩子不劳而获,使富人永远富有,穷人永远贫穷,这将伤害穷人家庭。显然,美国富翁们都不希望自己的子孙,成为以享乐为业无所事事的“富人废物”。中國富人自然也会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吧。另外,富人之为富人,除了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努力奋斗之外,国家的优惠扶持政策和无数百姓从腰包掏钱,汇聚在一个个富人手中才使他们成了富人,而富后的饮水思源,回报社会,这本是财富应有的品质。

  除了上面那几层意思之外,在中國交纳“富人税”,又别有一番韵味在里头:交纳“富人税”,就相当于给富人随时举办学习社会公平、正义的学习班:你是富人?好,你可以并有充分的权利敞开高消费,但你必须给社会留下在高消费同时,缩小贫富差距的“买路钱”——通向建设和諧社会之路的“买路钱”, 这不仅体现着富人承担维护社会公平的义务,更是富人义不容辞承担的“为富且仁”的社会责任。

  其实,征收“富人税”,是鼓励财富竞争必须兼顾社会公平的必然;是尊重财富消费,必须体现向全社会尽义务的正义结果。因为富人想让大众真正尊重财富,尊重财富创造者,他们自己就必须首先尊重社会需要走向共同富裕的公共选择规则。

  开征“富人税”的同时,政府和媒体要多宣传富人纳税情况,用富人多纳税的榜样力量,来弘扬社会的真善美,提高全社会对纳税的自觉意识,像瑞典人那样,积极纳税,瞧不起偷税人,因为偷税者归根结底就是偷了我们大家的钱。

  “富人税‘到那里去征?到富人聚集的消费领域去征!到穷人去不起的消费场所去征!到穷人不敢问津的奢侈品专柜去征!也许就这么简单。

  向“富人税”敬礼!因为这是让富人积极投身于构建各阶层和諧共处社会的有力之举!

  作者简介:张涛(1958- ),笔名肖走,男,汉族,山东人,唐山市委黨校,副教授,研究生导师

  Email: ztzt20@ yahoo. com. cn

  作者:肖走

中国百姓并没有仇富

星期日, 10月 30th, 2005

  某些“经济学家”、“受贿学家”为了讨好某些不良商家,为了取悦某些暴发的利益集团,便不加分析地给老百姓泼脏水,污蔑老百姓“心理失衡,仇富心理与日俱增”。中國的老百姓仇恨所有的富人吗?我看未必。

  中國的老百姓是世界上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最朴实、最宽容、最善良、最容易管理、性情最温顺的人群之一。你只要不给他添麻烦,他就会与你和睦相处;你如果不伤害他,他就会与你相安无事。尽管许多人口头上不屑一顾那些“嫌贫爱富”的“势利眼”,然而,绝大多数人打心眼里羡慕有本事的人、成功的人、富裕的人。嫁女儿都挑精明强干和经济“条件好的”,娶媳妇挑聪明、能干、漂亮且“负担轻的”,绝大多数年轻人找工作都愿意投奔文化程度高、有名望、经营有方、效益好的私企老板。除非一个不良老板被绳之以法,一般人不会无端怀疑、指责、仇恨一个成功的富人。

  中國老百姓没有仇富的传统,也没有人天生就仇恨富人。没文化的刘姥姥十分热爱并积极投靠富裕的贾家,识文断字的林黛玉不但不仇恨贾家的富裕,而且朝思暮想嫁给富人的公子贾宝玉,压根就没打算嫁给焦大。参观过山西省祁县乔家大院的人都知道,乔家富甲天下,不但没有招人恨,而且因为恩遇善待掌柜(经理) 、伙计( 员工) 、仆人、邻里、乡亲而受人世代尊敬。在“階級斗争一抓就灵”的年代里,本地人就是不斗争乔家。“大批判,天天讲”,当地人不批乔家,受过乔家恩惠的乡亲在“忆苦思甜”时尽说乔家的好处。明清两代到民国,关中地区多数小地主认同厚待长工,“待遇留人”,以厚道博得乡贤善人美名的理念。像长篇小说《白鹿原》的主人公白稼轩那样的厚道小地主很多,像鹿三那样的老实农民根本不仇富,反而时常感念“东家”的好处。

  斗转星移,时空变幻,山变水变,环境变,唯独人性没有根本的变化,其中,追求财富,羡慕富裕也是正常人的正常反应。不用做大规模的调查,看看媒体上发布的征婚交友广告,再“流浪”几处交友网站,阅览一下征婚、征友、交友条件,相貌、富裕、健康是基本要素和核心竞争力。谁与富人有仇?谁热爱乞丐?除非脑子进水,神经错乱,或者是吃错了药,喝多了酒!一个人无缘无故地声明他仇富,如果没病的话,那人必然是伪君子、变态狂。

  世界上既有有缘有故的爱,也有无缘无故的爱,但是,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毋庸讳言,当前社会上存在仇富现象。比尔·盖茨富可敌国无人仇恨,科学家获百万大奖没人嫉恨,奥运冠军成为百万富翁没人切齿。但是,利用价格“双轨制”牟利的“倒爷”、利用要素市场化进行“寻租”的“贪官仔”、共谋倒卖农地的影子老板、强制拆迁放火烧房的恶霸、恶意上市圈钱坑害股民的财富“枭雄”、骗取银行贷款且逃废银行债务的金融“大鳄”、“官煤勾结”的黑心矿主、黑白两道的刘涌式“企业家”、赖昌星式官商勾结的走私巨富、开宝马轧人花钱摆平的歹毒富婆、蓄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痞子大款,以及制假贩假、污染环境、压榨员工的“血汗工厂”等无良商人,老百姓能不恨吗?!仇恨是天经地义的,“没有眼泪,没有悲伤”则是不正常的。一言以蔽之,老百姓仇恨的是“黑、灰、恶、暴、假、劣、奸、诈、赖”等九类非法暴富、为富不仁的有罪富人,并不是所有富人。

  谁仇富?仇甚富?公道自在人心。

  作者:陈仓

“仇富”就接近社会公正了吗?

星期日, 10月 30th, 2005

  关心穷人是一种美德。然而,假如对于穷人的关心走向极端,变成对富人、对财富、对市场的仇恨,则这种激情与漠视穷人的冷酷,具有同样可怕的后果:扩大社会的裂痕,激化社会的对立,从而使社会无法正常地运转。

  鉴于中國的经济高增长已经持续了二十多年,因而,有一部分富裕起来,乃是十分正常的事情。当然,过去二十多年的中國,恰恰是法治不健全、权利并不平等的时代。很自然地,高速增长的成果,并没有被所有人分享到。相反,有些人的境遇可能相对地、甚至绝对地变坏了。比如,本来拥有土地的农民,因为政府强制征地失去了土地,但又没有得到充分补偿。很多国有企业工人失去了工作岗位、国家福利,生活相当艰辛。

  贫富差距,广大弱势群体的贫穷、不幸与痛苦,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与同情。政府也有意采取措施解决这些社会问题。然而,这种同情,在某些人士那里,逐渐地蜕变为一种仇恨。有人公然地主张“仇富”,比如媒体上有的文章标题就是,《穷人就应该仇富,谁叫富人敢瞧不起咱穷人》,《我想不仇富,但中國富人让我想不仇富都难》。

  仇富情绪也遮蔽了某些人的理智,使他们遗忘了最起码的伦理与法律戒律。马加爵故意杀人的极端反社会行为,也似乎成为反抗富人剥夺的英雄行为,而得到很多人的喝彩,仿佛贫困可以让一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豁免全部责任——这是尊重穷人还是蔑视穷人?

  富人群体,也绝非铁板一块。比如在浙江这个市场机制发育得最健全的地方,很多商人或许已经家产过亿,但他们的财富是依靠自己的企业家精神创造出来的。即使在法治最为健全的国家,他们也依然会成为富人。仿照吴敬琏先生的“好市场经济”与“坏市场经济”概念,可以把他们称为“好富人”。

  人们本来是应当欢迎好富人的,这样的富人越多越好。因为,他们致富的过程,就是经济增长的过程,而改变穷人境遇最有效的方法,莫过于比较健全的市场经济之下的经济增长。他们在积累自己财富的同时,不仅不会制造穷人,反而会让更多的人摆脱贫困。

  推测起来,让那些评论家愤怒的,应当是富人中的“其他人”。首先是某些官员。在最近公布的一个案件中,一位县委书记,家庭资产竟然达到3000万元!而他的财富来源,只能是化公为私或权钱交易。

  另一类富人,则通过攀附权力而获取财富。他们或者借助权力,维持垄断地位,从而获取垄断利润;或者先用金钱收买权力,再拿权力滥用于正常的商业活动中,借助权力把不公平的交易条款强加给对方,获取不正当的利润。当然,他们也常常跟贪官污吏互为表里。

  但是,即使面对坏富人鼓吹仇恨,同样是一种扭曲的反应。归根到底,仇恨本身就是一种反社会的情绪,哪怕是对坏富人,或者一般的坏人。没有人鼓吹大家去仇恨盗窃犯或杀人犯,但仇恨富人却似乎顺理成章,这确实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一个健全的社会不会让仇恨成为一种集体情绪。面对坏富人层出不穷的现象,整个社会、尤其是政府需要反思——政治、经济、法律制度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如何改进制度,才能杜绝某些人借助权力掠夺财富的可能性,让人们以大体平等的身份参与市场交易与合作,从而大体确保发展结果之公平。

  作者:秋风

创建和谐社会需要保持健康的竞争心理

星期日, 10月 30th, 2005

  和諧社会的建立是一项浩大的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举国上下同心同德去维护和奋斗,方可实现。如今社会上最不和諧的就是贫富悬殊过大和不健康竞争心理的干扰。所幸的是,对于贫富悬殊过大的社会现象,“两会”上已经引起高度重视了,相信通过大家的努力,是会解决好的。

  可是,不健康竞争心理现象,依然突出。不健康竞争心理现象就其原因,由如下几个方面构成:

  1、由政府参与的各种承包、租赁、发包……等过程中还有很多猫腻现象,里面的门道太多,而影响了公平竞争,这种不公平竞争造成了政府形象的不诚信,迁移心理让公众认为没有公平的竞争,容易滋养不健康心理的泛滥。

  2、长期以来受儒学和中庸思想的影响,有人将明则保身当成法宝,有很大一部分人不愿意参与到竞争当中来,并与对手心平气和地展开激烈的竞争。认为竞争只是一场游戏而已,不必过份认真,只要日子能过得下去就行了,这类人缺乏昂扬的竞争斗志和竞争意识,也是形成不健康竞争心理的重要原因。

  3、麻将效应使不健康的竞争心理得以滋长。有人对麻将效应总结为:“抵住上家,卡死下家,盯紧对家。只能自己和,不准别人听牌。”这种极端个人主义思想,在竞争中采用的是急功近利,杀鸡取卵的偏激的不健康的竞争思想。正是这种麻将效应,在侵食着人们的正当竞争的意识,滋长着不健康竞争心理的产生。

  4、以钱为唯一目的的经营方式,使不健康的竞争心理得以蔓延。有人总结:“不管白猫,黑猫,抓着老鼠就是好猫。”在竞争当中也是如此,有的人为了能够赚钱,认为商场如战场,都是你死我活,采用不正当手段挤跨对手。你也想挤跨我,我也想挤跨你,其结果是形成窝里斗。这正应验了:“一个中國人是条龙,两个中國人是条蛇,三个中國人是条虫。”的总结性语录,因为你不让我发展,我也不让你发展,缺乏合作精神,导致无法做强做大自己的事业。

  如何消除这种不健康的竞争心理,创建一个和諧向上的社会呢?

  A、要有天平太国的:“有钱同使,有田同耕,有衣同穿”的大同思想。当然这似乎有些理想化了,且一般人是很难做到的。但大家想想,不管是什么创造了我们这群人,生生死死我们这群人都要在一起,我们当中的某些人沦为乞丐,总来跟我们乞讨,总来干扰我们的生活,或者这群人中有人思想偏激,认为我们的富足是建立在他们痛苦之上的,总与我们过意不去,我们自身的安全也受到威胁,再富足要有什么意思呢。当然只要通过我们自己勤劳和正当挣来的钱,是没有什么的。但现实生活中那些先富起来的人们,有很大一部分人不是通过正当手段致富,而是搞一些不正当竞争,或是与一些腐败分子相勾结,而富起来的。正是这种不正当的原因,才使仇富仇官心理不断膨胀,也使不正当竞争得到恶化。同时,也是产生不健康竞争心理的孽源。因此,如果那些先富起来的人,是用不正当手段获取暴利的,不管他的理由多么充分,都要坚决予以打击。否则,社会正气无法树立,要做到公平竞争,那只是骗人的把戏,要建立和諧社会也只是纸上谈兵。我们认可的是那些靠勤勤恳恳,老老实实致富的精英分子,这些人我们不仅认同他们,而且要大力宣传他们,他们就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脊梁。

  B、要保持健康的竞争心理,必须铲除极端个人主义和极端自私自利的思想。有些人为了赚钱,不惜丧失天良,比如将烟酒、黄色读物等出售给还不具备是非判断能力的未成年人,网吧、歌厅不适合青少年去的地方,为了赚钱故意引诱他们去。甚至为了赚钱,就不顾子孙后代的生存了……我们要主张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人性当中欲壑难填的弱点。一个人自己已经活得很好了,还要想到世界上还有很多人,连温饱都没有解决。即使自己靠才智和勤劳致富了,也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要懂得“家有千亩良田,每顿只吃三餐;家有万间房屋,每晚只睡一床。”的道理,贪欲过旺,有时还会引自己出现心理偏差,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总之,我们把眼界放远点,不要只局限于动物式的享受、贪婪,只我们有人的境界,创建和諧社会,便会只日可待了。

  作者:鹤阳奇

谁在制造“捐巨款可免死”恶劣法治印象

星期日, 10月 30th, 2005

  死期已过人还活着,亿万富翁死刑紧急暂缓,传捐495亿元买命——这几天媒体、公众、网络都在对这样一条消息议论纷纷:当年曾轰动一时亿万富翁袁宝璟雇凶杀人案又起波澜,10月14日上午袁宝璟本应被执行死刑,但传闻因其向国家捐出495亿元,紧急暂缓执行死刑。10月25日《北方晨报》的公开报道进一步消息加剧了公众的猜测,死刑确实被紧急暂缓执行,袁确实捐了495亿。

  报道还披露了这样一个细节:袁宝璟如今精神状态很好,多次微笑着对孩子说:“宝宝乖,等爸爸,爸爸一定会回去的”——捐了495亿后死刑被紧急暂缓执行,还表示“一定会回去”,这一切很难不给公众留下“捐巨款可免死”的联想空间。(消息来源链接见文后)

  媒体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和袁的现实情况,袁的死刑被紧急暂缓执行,最可能的是“有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有什么“重大立功表现”呢,司法机关接受媒体采访时三缄其口,家属又讳莫如深,根据有限的公开信息,公众自然地朝着“捐巨款可免死”的方向联想。这种联想下,公共空间一时骂声四起:给钱判生,无钱判死!这将是中國法治最大的丑闻!

  确实,如果“紧急暂缓执行死刑”真的源于“捐出495亿巨款”,进而由“死缓”到“免死”,这将成为中國法治进程的癌症——任何一条法律,无论他宣称自己多么进步多么文明,只要它沾上了“钱可买命”的脏水,给公众留下了这样的印象,法治权威将大打折扣,法律将很难再会被他的人民所信仰。

  以礼治天下,中國是一个缺乏法治传统的国度,但即使在“无法治”的封建帝国中,也绝不允许“捐钱赎罪”的。史书记载,乾隆年间,江苏泰兴县有个叫朱呥的,是一起命案的主谋,论罪当绞,乞以捐免死,官员同意了。乾隆得报后,万分震怒,命案是要上报朝廷部议的,地方官无权裁决处置,而官员竟敢擅做主张准以捐钱赎罪,这成何体统,于是命两江总督严查此案——由此可见国家对“捐钱赎罪”这一“法律癌症”是多么的警惕:如果“捐钱可以赎罪”,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人的法治承诺将在“破窗效应”中成为泡影,法将成为有钱人的法。

  确实,法律规定“有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紧急暂缓执行死刑”,但从立法意图来看,“重大立功表现”主要是指客观上与案件相关的立功,或主观上“舍已为人”的重大表现(如抗洪抢险中救人或阻止了一次集体越狱等),执行死刑表达着法律的最高惩罚,这其上是不能随意“自由衡量”的。执行死刑前突然捐出巨款,这显然无关“重大立功表现”,如果这可以解释为“重大立功表现”,那么只要有足够的钱,就可以任意地玩弄法律。

  495亿捐款确实可以造福很多人,但正如哈耶克所言,法律作为一套正当行为规则,永远只关注行为是否符合规则,而不看结果——巨款有益社会只是结果,法律只能保守杀人偿命这一规则,绝不能驴头不对马嘴地瞎联系。国家可以接收其捐款,也可以表彰其精神,但该杀照杀,路归路、桥归桥,两码事,不然就体现不了司法公正。如果捐巨款真的可以免死,将即伤害了法律,也伤害了慈善,还伤害了社会的法治信仰。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于情于理于法,“捐巨款”都是不能成为“紧急暂缓执行死刑”理由的。那到底为什么而“紧急暂缓执行”呢?做出决策的司法部门面对公众猜测始终不公开原因,只是说“根据法律规定做出的,具体原因不便透漏”,根据哪个法律,为何不便透漏,这些都应该是公共信息,有什么好隐藏的?难道心中真的有鬼,拟或想隐藏什么。

  如此封锁消息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加剧公众的猜测,加剧公众对“捐巨款可免死”的恶劣法治印象。

  作者:曹林

有感于“和一个女人睡觉最幸福”

星期日, 10月 30th, 2005

  中國是产生经典名言的大国,不但名人说名言,连贪官、受审的犯人也往往在庭审时说出一鸣惊人的经典名言。据报道,曾在国有企业广东燕塘企业总公司任财务结算中心主任助理的吴灿乾,因犯贪污罪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他在庭审最后发表了三句“至理名言”。其一是,人的一生自由最重要;第二,人不可贪;第三,“一个男人的一辈子只跟一个女人睡觉是最幸福的事情……”引起哄堂大笑(10月26日《楚天金报》)。要我说,前面的两句都没有什么新意,是那些贪官庭审时说的老话题,能摊得上名言的应该是最后一句:“一个男人一辈子只和一个女人睡觉最幸福”。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亡,其鸣也哀”。法庭上的吴灿乾作出的这番感悟,给我们太多的寻味。有人说吴灿乾擅长“泡妞”,仅与3位女友“分手费”就花去百万元。不过,吴灿乾“泡妞”比起张二江来说根本称不上擅长,只能说是小兄弟一个。张二江在丹江口和天门任职期间,与108女人发生过不正当关系。他不但提拔和他“睡”过的女人,而且还提拔他“睡”过的女人的丈夫。与张二江发生关系的女干部中,多人频繁换岗位,当地群众讥为:“一夜春梦,终身受益”。

  吴灿乾是鲸吞公款玩女人,张二江用权力来玩女人,虽然一个玩的是金钱,一个玩的是权力,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都不自己的,钱和权都姓“公”。遗憾的是著有《下级学》的“哲学家”张二江,怎么没有总结出这么一句醒世恒言的名句来。

  当然一个男人和多少个女人睡觉是有条件的,不是经济作基础,就是权力作买卖。女人跟吴灿乾睡觉是因为他手中有钱,他已鲸吞公款843万元,有的是玩女人的钱;女人与张二江睡觉,看中的是他手中的权力,跟他睡觉了就能得到提拔。张二江也好,吴灿乾也好,女人在他们的思维中只是一个“玩”字。所以对于张二江之流来说,想女人并不是“性饥渴”的问题,在他任市委书记期间人家可是美女围着转。“性饥渴”只能说是民工兄弟的专用词,他们长年累月在城里打工,夫妻分居两地。有人曾问,城市里不是有“小姐”吗?干吗不去“解渴”?我们的民工兄弟是这样回答的:“有,不过我反正糟蹋不起!”“起得比鸡还早,睡得比猫还晚,干得比驴还累,吃得比猪还差。”这是形容中國民工生存状况的“经典”比喻,如今常常被一些“愤怒青年”引申开来自嘲,后面还得加上一句:“赚得比民工还少。”由于赚得少,民工兄弟想风流也风流不起来。要权没权,要钱没钱,一身的汗臭味,谁愿意跟民工睡觉。我想,唯一不嫌弃民工的,能跟他们睡觉的就是家乡望穿秋水的妻子。要说谁最能感受到“一个男人的一辈子只跟一个女人睡觉是最幸福的事情”,那就是我们的民工兄弟,只不过是他们没有用语言表达出来。

  “和老婆睡觉”已成了民工的奢侈品?对于生理处于性欲旺盛期的年轻农民工来说,性压抑已经成了他们感情生活的一大痛楚。《瞭望东方周刊》进行过一次问卷调查,在回答“多久过一次性生活”一项的显示中,选择“一星期过三次以上性生活”的男性农民工只有5% ,而女性农民工是0%;有19% 的男性、18% 的女性选择了“时间长了记不清”。在“据您所知,其他跟您一样在城市打工的人很久没过性生活了,他们会选择干什么”这一道选择题时,男性农民工18% 选择“整夜睡不着”、18% 选择“喝酒麻醉自己”、25% 选择“看黄色录像”或“讲黄色笑话”。已婚夫妻因打工而两地分居,长期没有性生活时,一根电话线,就成了夫妻间倾诉感情的主要渠道,大部分民工通过“给家里打电话”来度过漫漫长夜。(2005年10月18日《瞭望东方周刊》)

  要说“一个男人的一辈子只跟一个女人睡觉是最幸福的事情”,感受最深的决不是那些贪官污吏,而是我们的民工兄弟。也只有他们说“一个男人的一辈子只跟一个女人睡觉是最幸福的事情”,才显得最有份量!

  作者:洪巧俊

杀人不偿命,欠债要还钱

星期日, 10月 30th, 2005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9月26日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增设三个刑事审判庭,以应对死刑复核权的收回,并将使死刑复核程序真正中立于行政机关及防止其他权力的介入。万鄂湘同时感慨,虽然中國现在面临废除死刑的压力,但是这个问题在中國几乎无法讨论,因为“杀人偿命”这个千年古训在国人的头脑中已根深蒂固,很难一下子丢掉。

  对于“杀人偿命”这个千年古训的影响力,我算是偶有体会。不久前,当我主张废除死刑的文章被一些网站转载时,立即在网上激起不少反对的声音。反对者不乏幽默,譬如他们以不被法律保护的弱者的名义,要求截杀熊培云,然后再响应熊先生的呼吁,一举废除死刑,宽宥杀手,以显示吾民与吾国法律之人道主义情怀。

  当然,有些愤怒是可以理解的。受制于当下不如人意的形势,我看到一些原本主张废除死刑的人变得心灰意冷,至少并不积极。他们时常挂在嘴边的理由是,在这个半调子法治的国家,即使我们有朝一日废除了死刑,也不能避免一个“囚犯公民”在狱中非正常死亡。

  关于这一点,我想保持一种乐观心态是重要的。一个国家从全社会“公开杀人”到某个团伙“暗中杀人”毕竟是个进步。我们不能指望一个人道主义的宪政中國可以一蹴而就。我们日积月累的讨论,事实上也是在改造一种“以牙还牙”的法治精神。

  记得两年前我住在法国某大学城里时,常有几位学法律或社会学的法国学生到我宿舍里聊天。有一次当我引用“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八字俗语概括中國的刑法和民法时,立即引起了他们不小的兴趣。在他们看来,好的法律应该是“杀人不偿命,欠债要还钱”。“欠债要还钱”不必赘说,而“杀人不偿命”的确成为法国等欧洲国家新的传统。

  众所周知,在密特朗时期,法国废除了死刑。据说,当时法国民意大多数都反对废除死刑。密特朗到底是个自信有主见的人,敢冒民意之大不韪,硬是将废除死刑写进了竞选纲领,并且顺利入主爱丽舍宫。

  若干年后,当时法国的司法部长,曾经大力推动废除死刑的巴丹戴尔先生出版《为废除死刑而战》一书。书里谈到一个观点,如果政府想要废除死刑,一定不能搞全民公决。因为有时候,民意是靠不住的。精英阶层在必要的时候要有大担当,学会引领社会。

  不难看出,在“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个“中式偶句真理”里,“欠债还钱”四字深植于契约精神,而“杀人偿命”仍不过是一种“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式的报复性立法。当今世界昌明,人道主义已经深入人心。显然,“杀人偿命”一说是对法的精神的深刻误解。

  在我看来,法律为人所信仰,并不止于它的苛严与威仪,更在于法有慈悲心。二十世纪以来,法之精神有所进步,至少体现在人们对法律强制力的正本清源——越来越多的法学家意识到强制并非法的本质。如奥地利法学家魏因贝格尔所说,法律的主要作用是引导和协调,是为管理服务,其主要手段不是强制(惩罚)而是促进。

  因此,就本质而论,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在各国规制并严格推行,并不是因为法律神圣,而是生活神圣,人追求并捍卫幸福自由之神圣。换言之,法律之形成并非以制裁违法者为目的,而是为了保卫公民,包括每一位违法者以及潜在违法者。

  人处于社会之中,必须直面两种东西:一曰人性,二曰社会性。

  所谓人性,指人的本性。或许我们可以说,人性本无善恶,只有在一定条件下对善恶的抉择,人性在路上,处于发展与变动之中。关于这一点,笔者在与法兰西学院程抱一院士访谈时曾深受教诲,“人性永在不断形成之中”。如法国电影《Letempsduloup》(中译《恶狼时代》)所揭示,在未来资源极度匮乏的年月,公民社会势必土崩瓦解,人的兽性从此大行其道。

  所谓社会性,指社会的本性。在此,我们区别以往关于“人的社会性”的解释,意指社会作为一个有机体亦有其本性——“社会性”,善恶博弈,此消彼长。在一个没有宪政保障的时代,比如清朝的“文字狱”、近三十年前中國所经历的纹革,“社会性”同样暴露出穷凶极恶的一面。

  人性恶或相对性恶,以及社会自我运行过程中形成的复杂性,决定了每个人都是潜在的制度或秩序的破坏者。换句话说,在人性与社会性的相互作用下,人人都只能是“目前清白”。人为生存或理想而有欲望,而性恶,这与其说是人以生俱来的“原罪”,弗如说是有生之年可能发生的“未来之罪”。

  基于上述“未来之罪”的可能,我们相信,保卫违法者甚至杀人者应有的权益,同样是保卫所有“目前清白者”。在此意义上说,在积极推进制度与社会改造的前提下,对死刑犯的宽囿,胜出的将是社会,而不仅是死刑犯本人。它不是鼓励犯罪,而是最大限度的保障与救赎我们的生活。如果我们为了消灭几个可能继续杀人的人而将所有“死刑犯”都押上断头台,无异于犯下和汪精卫当年“宁可枉杀三千,不可放走一个”一样的逻辑错误。

  我之相信法律向善,如托马斯·阿奎那所说,法律的首要也是主要的目的是“公共幸福的安排”。阿奎那相信人是社会整体的一部分,只有公共生活才是完整的生活。换句话说,法的主要任务在于促进“公共幸福”,在于规诫,而非惩罚。

  进一步说,无论是立足于“性恶论”的法律,还是性善论的道德,其目的都莫过于保障人类对幸福的追求。基于性恶论的法律从创建伊始,本质上和道德上是同等向善的,都是关于人性与“社会性”的救赎。恰恰是这种向善的共性使法律和道德精神互通,并在一定条件下使道德上升为法律,法律形成新的道德,逐步完善对人性的指引和对“社会性”的改造。

  美国当代思想家尼布尔( ReinholdNibur) 对人性与民主有经典描述:“人有不公正的倾向,民主成为必要;人有公正的倾向,民主成为可能”。

  所谓暴君当道,民主无以诞生;暴民当道,民主生不如死。

  应该说尼布尔的这句话同样适用于法律:人有不公正的倾向,法律成为必要;人有公正的倾向,法律成为可能。倘使人人以践踏法律为乐,法律将毫无意义;同样,当立法以不公正为前提,自然无人遵守它。法的来源及精神取向因此可概括为“人之初,性本恶;法之初,性本善”。

  人之初,性本恶,使法律成为必要;法之初,性本善,使法律成为可能。对于社会而言,法律可被信仰是因为它有向善之心,可以增进并保障民众的幸福自由。在制度甚至所谓的民意面前,每个人都是弱者。谁能想到,法国大革命胜利之初,罗伯斯庇尔曾是个坚定的主张废除死刑的战士?(当然,不可怀疑的是,相对于制度而言,人将是最后的胜出者,因为正是后者决定制度的内容,而非相反。)

  死刑是一种灭绝希望的惩罚,其负面效应显而易见。略论其一,“死刑之下,必有勇夫”。历史学家慨叹秦朝末年的那场大雨改写了中國历史,是因为这场大雨浇灭了陈胜、吴广活命的希望,所谓“失期,法皆斩”。在此意义上说,现代社会之废除死刑,给死刑犯留存希望,同样也给社会增添希望,使死刑犯在押上断头台之前不至于因为绝望走得太远。况且,从某种意义上说,死刑犯作为社会中的一员,他多一分绝望,社会就多一分绝望。  何况,中國社会关于佘祥林似的死刑错案屡见于报端,让当代人蒙羞。但是,即使如此,我也不认为,这只是一个非民主国家才会犯下的错误。这种救赎是关乎制度的,但本质上却是关乎人类的。当人工的真理不再可信,人类的死刑判决书同样有可能远离真相,它并不必然与制度相关。换句话说,替死鬼归根到底是人制造的,而不是制度。毕竟,制度也是人工产品。

  毋庸讳言,当一个社会因为制度原因出现运转失灵时,死刑犯或曰失灵制度的挑战者可能被推上前台,充当替罪羊。法国著名人类学家勒内·吉拉尔(ReneGirard)的“替罪羊”一说可谓清澈见底,“寻找替罪羊”是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中的一种机制,“替罪羊”一直被当作“基本的建设性暴力”在世界各地存在。

  法国有句谚语,有人得了痔疮,有人没得痔疮,但是没得痔疮的人不能因此感谢痔疮肛下留情。然而,奇怪的是,有许多中國人会从替罪羊身上找到了一种近乎变态的幸福感。只在一百年前的中國人仍然热衷于观看凌迟表演,这或多或少是因为借助这种杀人的仪式或行为艺术,人们可以从中体会到某种知足常乐的“比较幸福”。

  显然,对于王斌余而言,如果他曾经被社会抛弃,那么社会就是有罪的。当关于王斌余的讨论被禁止,就意味着他或他的同类被再一次被抛弃。对于一件由全社会犯下的罪行,如果由某一个人承担,自然有失公正。法律必须进行獨立宣判,但它不能在制度失灵时充当偏心的祭师,让一位失足公民做替罪羊,而让有罪的社会趁机开溜。一个崇尚理性与人道主义的社会,应该站在这些被侮辱与被损害者面前,自问究竟谁在“十年磨一刀”?

  早在1764年,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这样评价死刑:“死刑并不是一种权力,而是一场国家同一个公民的战争。……因为,它认为消灭这个公民是必要的和有益的。……体现公共意志的法律憎恶并惩罚谋杀行为,而自己却在做这种事情:它阻止公民去做杀人犯,却安排一个公共的杀人犯。”

  可叹这二百年前的绝响,至今依旧绕梁。

  作者:熊培云

我看朱德当主角

星期日, 10月 30th, 2005

  朱德总司令在电影《太行山上》第一次当上了主角,我看后既感到喜出望外,又“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在以往凡有老一辈革命家出场的影视片中,朱老总总是“老人组合”中的老配角。他紧跟在老主角的身边,一副笑脸相迎、憨态可掬的形象。在我的印象中,他的个人特写好象就是那个“叉腰做报告”的镜头。作为红军、八路军和解放軍的总司令,却从来没有机会表现“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大将风度。我因为非常崇敬和爱戴朱老总,曾经暗自为他打抱不平:既然是堂堂三军总司令,为何不能在与他有关的影视片中当主角?

  大凡读过一点仲共历史的人,都知道朱德在仲共历史上的卓越功勋和崇高地位,因此不需我在此为他“歌功颂德”。毛澤東曾有句名言:“朱毛,朱毛,没有朱哪有毛。”如果按“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道理,朱的地位即使不在毛之上,也应该与毛“平起平坐”。从三十年代末至五十年代前期,仲共在黨内会议和召集的群众大会上,一般都并列挂着两幅画像??? 毛主席、朱总司令;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时,广场上和全国人民高呼的是两个“万岁”??? “毛主席万岁!”“朱总司令万岁!”其实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心目中,“朱毛”都是仲共历史舞台上的主要角色。

  朱德为何长期以来“反主为客”呢?个中之因,也许众所周知,但无人敢说破。于是有人便拿朱德的个人品德来说事,认为朱德的“配角意识”源自他的“伟大谦虚”。对朱德的谦虚,有人归结为他的“农民本色”,有人归结为他的“儒将风度”,还有人归结为他的“赎罪情结”。史沫特莱在《伟大的道路》中写道:“朱德的性格存在着一种奇特的矛盾:在他刚强的外表里,蕴藏着极度的谦恭。这种谦恭的作风并不仅仅出于他贫苦的农民家庭出身,出于他作为一个农民对有文化有学问的人的敬重,而且,也许还因为做了多年军阀,不自觉地产生了以赎前愆之感。”

  朱德是当主角还是当配角,似乎是他的个人意愿,其实并非他个人做得了主的。而且我认为,朱德是一个名垂千古的历史名人,他的角色如何定位,似乎不是他的个人问题,而是关乎历史的真相和公正。朱德是民众和历史公认的主角之一,究竟为何不能当主角呢?民众有权知道内情,历史应该说明真相。

  由此我联想到另一位应该当主角而曾几何时连配角就当不上的张闻天。他在遵义会议上被选为仲共中央總書記,可长期以来在仲共的文件和报刊上,他的角色是不伦不类的“负总责”。直到1979年中央召开的张闻天追悼大会上,鄧小平在代表中央所作的悼词中,才首次公布张闻天“在这次会议上被选为黨中央總書記”。可后来中央黨史有关部门找到一份经陈云确认的被称为遵义会议的“传达提纲”,其中又说张闻天是“负总责”。于是有人找到张闻天的夫人刘英,要她同意在张闻天的生平履历上去掉“總書記”职务。刘英认为“这不是一个个人问题”,便据理力争,经过艰难求证,终于弄清了张闻天当选總書記的由来。2000年中央电视台拍摄的纪念张闻天百年诞辰的文献记录中,开头的一句“关键词”就是写的“他是中國共產黨的一任總書記”。可在无可置疑的史实面前,黨史研究室的一位负责人竟然还在审查该片时,提出要在遵义会议这一段加上“确立了毛澤東在全黨全军的领导地位”这样一句话。刘英明确表示“不要”,“因为这是写张闻天的片子,没有必要加。”她还大发感慨道:“这是真实的历史。”(引自2005年第10期《炎黄春秋》)

  刘英为张闻天力争“總書記”的角色,当然不是一个妻子为自己的丈夫“谋私”,而是出于公心为历史负责。而且这样的事情,不仅刘英要争,我等之辈的民众也要争。因为历史是属于民众的,不是属于某一个人的。

  朱德终于也在影片中当上主角了,他和张闻天一样成了历史的“幸运儿”。不过我从《太行山上》看出,朱德这个主角当得并不怎么“名正言顺”。导演似乎担心朱德的主角戏太重了,会出现“有人往哪儿摆”的问题。于是专门为“不出场的角色”安排了几出“重头戏”:一是让朱德把“朱毛”的习惯叫法更正为“毛朱”;二是让朱德当着罗荣桓的面“表忠心”:“我朱德这一辈子跟过三个领袖,蔡锷、孙中山、毛澤東,跟着毛澤東是我最好的选择。”这几出戏虽然只是“小插曲”,可分量特重。我等观众一看就明白,朱德这个主角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主角,而是一个“前台上的主角”。

  朱德担任总司令几十年,逝世至今也二十多年了,如今好不容易才得到一次在电影中当主角的机会,可这个主角似乎当得又有些勉强和窝囊。于是我想,如果他九泉之下有知,是感到可喜,还是感到可悲?

  作者电子邮件:yz1819@ sohu. com

  作者:杨学武

普京的“稳定观”

星期日, 10月 30th, 2005

  在国内听“稳定压倒一切”的领导讲话和新闻报道听得多了,原以为这只是中國国情或中國特色。不料如今“中國有的,外国也有”,曾与中國同一“阵营”的俄罗斯,最近也唱起了“稳定压倒一切”的调子。日前总统普京在克里姆林宫与学术界人士进行座谈时说:“我认为对俄罗斯来说最重要的事情是保持稳定……”(见05年9月7日《北京晚报》下同)俄罗斯的新闻媒体立即作出反应,“稳定压倒一切”成为舆论焦点。不过现在的俄罗斯不象前苏联那样“舆论一律”了,对“稳定压倒一切”,既有赞成的声音,也有反对的声音。

  普京之所以提出“稳定压倒一切”,当然是因为俄罗斯也有“不稳定因素”。俄罗斯的“不稳定因素”很多,最大的恐怕莫过于车臣恐怖活动和总统接班人问题。这两大“不稳定因素”直接影响俄罗斯的政局,不过由于它们是极少数恐怖分子和高层人物引起的,与一般老百姓似乎没有多大关系,因此俄罗斯当局没有把一般老百姓当作“破坏稳定”的对象进行防范和整治。

  俄罗斯的“不稳定因素”并不是什么新问题,而是老大难。在叶利钦时代,“不稳定因素”尤为严重。虽然他不惜一切代价,不顾国际舆论批评,断然动用武力打击车臣恐怖活动,可恐怖分子越来越嚣张,局势从来就没有稳定过。而更让他坐卧不安的是总统接班人问题,他專制独断,换总理象换“走马灯”,选接班人也象中國古代的乔太守一样“乱点鸳鸯谱”,致使政局和人心一直处于动荡不安之中。直到他“踏破铁鞋”选中了普京,于是出人意料地宣布自己提前退休,把总统权力毫无保留地交给了继任者。他对普京寄予厚望,本以为从此以后俄罗斯就可以“太平盛世”了。

  普京上台之后,以比叶利钦更强硬的手段弹压车臣恐怖活动,虽然收效甚微,稳定仍遥遥无期,但恐怖分子对俄罗斯政局的威胁较以前已大为减轻了。不过总统接班人问题并没有因为他在叶利钦的精心安排下顺利到位而稳定下来,反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为了争夺总统职位,寡头霍多尔科夫斯基率先向普京发难,大有抢班夺权之势。幸而普京到底是克格勃出身,以铁的手腕排除了政治异己,总算把这个“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然而寡头政治風波刚刚平息不久,如今普京又面临着两届任期即将结束。按俄罗斯宪法规定,总统的任期不得超过两届。于是围绕着普京是否连任以及是否修宪的问题,俄罗斯的政坛和舆论又开始热闹和紧张起来。也正是在这种形势下,普京才出面发表“稳定压倒一切”的谈话。

  有舆论认为,为了“保持稳定”,执政有方、风头正劲的普京应该谋求继续留任。多次民意调查的结果表明,普京总统在任期内的支持率一直保持在70%以上, 最近的民意调查更是显示出有许多俄罗斯人支持普京第三次担任总统职务。此外一些西方金融分析家也发表评论说,如果普京再次连任,不仅有利于俄罗斯政局稳定,更有利于俄罗斯经济发展。俄罗斯政治分析家弗拉基米尔? 普里贝洛夫斯基说,对普京来说,三度蝉联总统“从技术上来讲”将会是“非常轻松的事情”。

  既然普京是否连任关系到俄罗斯的稳定,那么普京在这个敏感时刻发表“稳定压倒一切”的谈话,是否为自己再次登基而“造势”?是否暗示下属借机上书“劝进”?是否鼓动民众趁势发起“拥戴”?然而普京和当年的叶利钦一样,出人意料的宣布: “我计划在2008年如期卸任,……这也是俄能够保持稳定的一个因素。”看来,普京的“稳定观”与他人的“稳定观”截然不同,他认为在这个问题上,“不稳定因素”不是别人,而是自己。如果自己谋求连任,就第一个破了先例,其后果难料甚至后患无穷。因此,他明确表示自己不是那种贪恋权位的人。他承认,一般来说,掌权的政治领导人都会寻找各种途径继续掌权。但他不会为了自己的名利而冒险,“不会做任何不利于俄罗斯社会稳定的事情,而社会稳定是稳步、迅速提高俄罗斯人民生活水平的保证。”

  而且普京还认识到一个国家“稳定的关键在于宪法”。他不希望为了自己的连任而随意修改宪法。宪法之所以神圣,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因为它“不可侵犯”??随意修改变动就是一种“轻(侵)犯”。哪有一个稳定的国家时不时地且为某一个人的需要而随意地改动宪法的?看来在这个问题上,普京比叶利钦更进一步,不是以个人意志来维系稳定,而是以宪法尤其是以国家首脑人物带头遵守宪法来保证长治久安。

  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需要稳定,许多国家首脑人物都会讲“稳定压倒一切”。而究竟要怎样的稳定以及怎样实现稳定,却有“天壤之别”。

  作者:杨学武

全世界妇女团结起来,反对全球化

星期日, 10月 30th, 2005

  今天,全球化的说法已经很久了,全球化的事儿也很多了。比如前几年在世界各地,都好吃个啃的鸡。到了今天,大家又一起怀疑它是不是增肥剂?这种全世界老百姓,自发自愿的统一行动,也就是在全球化的今天,才可能发生。因为它需要资本、信息的全球化做基础。比如麦当劳全球开店,然后全世界通过网络,迅速传播吃啃的鸡长胖的消息。这在俺还是娃娃的时候,是绝对不敢想象的事。可今天,它就成了真!

  话说到这里,好象全球化是件好得不能再好的事了。其实未必。对咱老爷们,它是好事。对广大妇女姐妹,它可就是件坏事。俺这么绝对,有不服气的丫头跳起来反对。丫们说了,“不全球化,咱美女能买到法国香水、意大利名牌?不全球化,咱美女能看到美国帅哥演的电影?不全球化,咱美女能……说了,小子你也不懂!”说到动情之处,丫们一致认定俺怀有,嫉妒小气诸如此类中國男人种种不可告人之阴暗心理,应该挨抽!唉!这个世界就是酱紫,黑白颠倒,好坏不分。

  美女们只看到物质享受品的全球化流动,个个陶醉于五光十色,夜夜痴迷着美国帅哥。唉!老毛说得好,糖衣炮弹害死人啊。丫们丝毫没有注意到,全球化最重要的流动是什么?是人!今天,您随便去中國中西部看看。许多村子里,只剩下些没什么文化的妇女,和不怎么能动的老人。年轻人都去了城市。20岁大点小伙子进城赚了钱,回去娶个媳妇。20岁大点的小丫头进了城,三四十岁的老光棍都敢嫁。这样的人口流动,导致了一个可怕的现象。拿广东省来说,根据全国婚介协会估算,今年广东省35岁以上未婚大龄青年中,女性比例高达70%。而在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的时候,广东省30岁到49岁之间的未婚人口有70万,其中男的有66万,女的还只有4万!形势发生了吓人的变化。当然,被吓到的是咱广东可爱的MM们。现如今,这种现象已经很普遍了。在国内,是小地方的人往大地方跑。在世界范围内,人是从穷国往富国跑。比如,咱广东妹子邓文迪就在99年,嫁给了澳大利亚69岁的,全球首屈一指的传媒帝国“新闻集团”掌门人默多克。这样跑跑的人多了,就成了世界性的大问题。恩,俺这话有点毛病,应该说这样跑跑的人多了,就成了世界妇女的大问题!比如在澳大利亚,调查发现,去年30岁左右的人群中,男人比女人少2万人。在29岁到55岁的年龄段中,每个年龄段都出现了女人过剩的现象。而此前很长一段时间内,澳大利亚的男人人数要超过女人。没别的原因,就因为澳大利亚的小伙子们都爱往欧美跑,而世界各地儿象邓文迪这样的小妹妹,又爱往澳大利亚跑。地球人这样跑来跑去的,虽说运动有益健康,可就苦了咱全世界的妇女姐妹。二三十岁好好的一个闺女,也就凑合着,嫁个四五十岁的老家伙。四五十岁的,如果还风韵犹存的老姐姐,就只能去玩儿姐弟恋,好象关之琳。那些能找到和自己年岁差不多老公的姐妹们,就该晚上偷偷躲被窝里笑了。唉!所以说,全球化猛与虎啊!所以说,全世界妇女团结起来,反对全球化!

  丫们要是不觉悟,等俺到了69岁,全球化已经成功了(男人的成功)。嘿!那时候,但凡是男人,稍微有钱的主,都只怕个个象默多克老哥那样,把旧老婆给休了,再娶新媳妇,而且一娶娶两个,一个在澳洲,一个在广州!

  姐妹们,俺是爱你们的,要警惕呀!

  作者电子邮件:romanic@ 163. com

  作者:山雨来去

中国的新“内忧外患”

星期日, 10月 30th, 2005

  中國历史绵延几千年面临的一个基本问题是什么?很简单,是如何处理国家的“内忧”与“外患”。

  如果说“外患”是一个几千年处于农耕社会的国家需要不断应对的来自北方游牧部落的侵袭和掠夺的话,那么“内忧”便是为了保持农耕社会的“超稳定状态”而必须应对的人民对生存危机的反抗。

  中國过去的统治者实际上一直处于这双重力量的挤压之下。这三者力量的对比决定了国势强盛抑或衰微。中國历史上所谓的“盛世”时代无不建立在统治者对另外两种力量实施有效控制的基础之上。

  举例来说,有名的“贞观之治”建立在两大基础之上:第一,大唐帝国继续北击突厥,并由李靖率领唐朝军队取得了对突厥的决定性胜利,在几十年内维持了一个和平、稳定的外部环境;第二,李世民让农民休养生息,多予少取,并通过科举考试网罗人才,使得“天下英才尽入吾彀中”。国际环境稳定了,老百姓生活富足了,国家焉有不强盛,经济焉有不发展的道理呢?我看诸多治国理政的道理,不外乎如何处理这两大关系。

  外贸依存度越高越脆弱

  前朝如此,今世亦如此。要想跳出历史的规律,实在是不可能。当今中國发端于中國历史的长河之中,亦不能不面对这两大问题。只不过现代国际版图大局已定,又加之“核恐怖平衡”的存在,“外患”之说绝少被人提起,亦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罢了。

  但现代的世界历史告诉我们,摧毁一个国家已不需要使用军事手段了,对大国更是如此。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人们更不能不时刻警醒。一个大国固然可以有强大的军事、政治实力,但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之下如果“一着不慎”,则可能“满盘皆输”,国家的经济安全出现问题,可能导致经济发展倒退几十年,一两代人艰苦卓绝的努力瞬间化为泡影,使得“一江春水向东流”了。此诚为国家新的“外患”。

  尽管有许多人从贸易结构的角度得出关于中國对外贸易依存度不高的乐观结论,但似乎没有谁会否认在世界上主要大国当中,中國的对外贸易依存度是最高的。

  大国之间的博弈逻辑不同于大国与小国,或者小国与小国之间的逻辑。如果一个大国的外贸依存度较之其他大国更高,那么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此大国较其他大国在经济上更加脆弱。且“长此以往,国将不国”,没有强大的自力更生的经济,大国之名何以名副其实?

  当下中國新的“外患”来自于“内忧”。此间“内忧”不仅仅有几千年的传统问题,亦有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新问题,因而所谓仅仅从“内需不足”的角度去研判“外贸依存度过高”的原因实在有失偏颇。

  内需不足是“内忧”表象

  内需不足仅仅是“内忧”的表象,是什么决定了内需不足?谁都承认扩大内需的主战场要在广大的农村开辟,然而农民兄弟空有巨大的需求意愿,却缺少经济学家所说的“有支付能力的需求”。

  农村的症结在于两个:第一,预防性的储蓄(如果有的话)因为未来诸多的支出项目以及不确定性而无法转为现实性的消费需求;第二,更根本的问题可能还在于大多数农民的货币化收入太少,他们的生活方式仍然是一个农耕社会下的生活方式,而不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民的生活方式。

  如果更进一步说,农民之所以愿意保有更多的预防性储蓄,乃是他们实在无法对涉及未来诸多支出项目的改革措施有任何发言权。对于此,笔者已经专门撰文述说过,不再多言,只是需要更加明确一下的是,扩大农民的政治参与乃是中國改革者们应对经济“内忧”与政治“内忧”的一剂良药。

  中國从来不缺少革命,然而中國少有成功的改良。联系到上面提到的农村的症结之二,我们大致可以判断,改良的成功有赖于农民身份的变化,市场经济下的农民应该首先是市民,如同其他市民一样,他们应该享受到充分的权利。

  如此看来,治国理政之人处理“外患”与“内忧”亦不是没有规律可循,也不是没有路子可走。先圣们说“治大国如烹小鲜”,我倒觉得治理大国当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孟子说,“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居安思危”当然好,然而最可怕的还在于明明知道“内忧”与“外患”的存在,却不知道症结在何处,不知道如何下手去应对。好在中國已经认识到了。

  作者是中國社会科学院亚洲太平洋研究所博士生

  作者:管清友

我们为什么不聪明?

星期日, 10月 30th, 2005

  我跟黎鸣认识1995年一次《竞争与谋略》会议上,知道黎鸣是社科院哲学所辞职,经过十多年大苦大悲,黎鸣初终不改还是“哲学疯子”,我是由衷配服,越老越坚,大哉黎鸣

  黎鸣在讲演中提到:“中國在先秦是非常了不起的。中國的老子、孔子、墨子在某种程度上,不比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他们差。可是到了秦汉之后,甚至直到今天,中國人的思想天空都是一片漆黑,没有再出现任何一个可以在全人类中有巨大影响的大思想家。从老子到庄子是一大倒退,从孔子到孟子是一大倒退,而从墨子到韩非子那就更完蛋。中國只有老子、孔子、墨子这三个全人类级的大思想家,从那以后是一片空白,中國不能有天才,有了天才只有死路一条。”

  1,中國人不能有思想,2,有思想有人不听话,3,你得象蚂蚁一样活着。

  君子“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有了这三畏,你想想,中國人听了孔子这三句话,中國人的头脑就是进水了,所以中國的每一代人都是无头苍蝇。为什么成这样呢?

  ——中國人不公平,二愚民政策。三,独断专行。“君要臣死,臣不敢不死”。但是我要告诉你们,还有更实质的,即“君要民愚,民不得不愚”,这才是中國人变得愚蠢的关键。

  中國人两千多年来之所以愚蠢,就是極權專制统治者要求的,逼的。中國总共有四家的学说,儒家、道家、法家,佛家。刚才说的墨子在秦汉之后基本上已经销声匿迹。只有刚才讲的四家。儒家,“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其宗旨是愚民。道家一样,“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也依然是愚民的。法家那就更不用说了,他号称的“五蠹”,即五种人,是学者、言谈者,带剑者、患御者、工商之徒,这五种人被韩非认为是社会的毒虫,法家主张的那种法西斯统治,不用说,是根本不可能使老百姓真正聪明起来的。佛家一样,佛家讲什么,“万法皆空,万事皆空”,“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他要人看轻今生,要人去追求来生。一个看轻今生的人,今生不聪,他来世能聪明起来吗?不可能。可见通过国师所有的学说,都讲的是愚民,所以他们的思维方法都是愚民的之法。说白了,用西方现代哲学的话语来说,他们的思维方法就全是独断专行的。

  中國人之所以愚蠢的三条辫子,一不平等,二愚民政策,第三就是中國人独断论思维方式。

  孔夫子要求人做到智、仁、勇三德。道家要求人们做到精、气、神三功。此外,法家提出了法、术、势;佛家有戒、定、慧;黎鸣在演讲中说了这么一句话:“智慧的奥秘在于语言,语言的奥秘在于概念,概念的奥秘在于范畴,范畴的奥秘在于逻辑,逻辑的奥秘在于一二三”,为什么讲逻辑一二三,因为逻辑一就是上帝,逻辑二就是西方的形式逻辑,逻辑三就是老子的三生万物。” 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老子还有三宝,” 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

  年青人怎么能聪明? 听我三句话,第一句,我能知道什么。第二句,我应该做什么。第三句,我可能希望什么。鲁迅先生说,中國是一个扼杀天才的地方。出不了天才的民族,实际上即是没有希望的民族。你一切向钱看的结果呢,是把整个社会的道德文化都打散了,整个中國社会是个没有文化的社会,没有文化就是奴。

  越老越坚,大哉黎鸣

  作者:南雁

个人尊严

星期日, 10月 30th, 2005

  在国外时看到,人们对时事做出价值评判时,总是从两个獨立的方面来进行:一个方面是国家或者社会的尊严,这像是时事的经线;另一个方面是个人的尊严,这像是时事的纬线。回到国内,一条纬线就像是没有,连尊严这个字眼也感到陌生了。

  提到尊严这个概念,我首先想到的英文词“dignity”,然后才想到相应的中文词。

  在英文中,这个词不仅有尊严之义,还有体面、身份的意思。尊严不但指人受到尊重,它还是人价值之所在。从上古到现代,数以亿万计的中國人里,没有几个人有过属于个人的尊严。举个大点的例子,中國历史上有过皇上对大臣施廷杖的事,无论是多大的官,一言不和,就可能受到如此当众羞辱,高官尚且如此,遑论百姓。除了皇上一人,没有一个人能有尊严。有一件最怪的事是,按照传统道德,挨皇帝的板子倒是一种光荣,文死谏嘛。说白了就是:无尊严就是有尊严。此话如有任何古怪之处,罪不在我。到了现代以后,人与人的关系、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仍有这种遗风──我们就不必细说纹革中、纹革前都发生过什么样的事情。到了现在,已经不用见官下跪,也不会在屁股上挨板子,但还是缺少个人的尊严。环境就是这样,公共场所的秩序就是这样,人对人的态度就是这样,不容你有任何自尊。

  举个小点的例子,每到春运高潮,大家就会在传媒上看到一辆硬座车厢里挤了三四百人,厕所里也挤了十几人。谈到这件事,大家会说国家的铁路需要建设,说到铁路工人的工作难做,提到安全问题,提到所有的方面,就是不提这些民工这样挤在一起,好像一个团,完全没有了个人的尊严──仿佛这件事很不重要似的。当然,只要民工都在过年时回家,火车总是要挤的;谁也想不出好办法。但个人的尊严毕竟大受损害;这件事总该有人提一提才对。另一件事现在已是老生常谈,人走在街上感到内急,就不得不上公共厕所。一进去就觉得自己的尊严一点都没了。现在北京的公厕正在改观,这是因为外国人到了中國也会内急,所以北京的公厕已经臭名远扬。假如外国人不来,厕所就要臭下去;而且大街上改了,小胡同里还没有改。我认识的一位美国留学生说,有一次他在小胡同里内急,走进公厕撒了一泡尿,出来以后,猛然想到自己刚才满眼都对黄白之物,居然能站住了不倒,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就急忙来告诉我。北京的某些街道很脏很乱,总要到某个国际会议时才能改观,这叫借某某会的东风。不光老百姓这样讲,领导上也这样讲。这话听起来很有点不对味。不雅的景象外人看了丢脸,没有外人时,自己住在里面也不体面──这后一点总是被人忘掉。

  作为一个知识分子,我发现自己曾有一种特别的虚伪之处,虽然一句话说不清,但可以举些例子来说明。假如我看到火车上特别挤,就感慨一声道:这种事居然可以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假如我看到厕所特脏,又长叹一声:唉!北京市这是怎么搞的嘛!这其中有点幽默的成份,也有点当真。我的确觉得国家和政府的尊严受到了损失,并为此焦虑着。当然,我自己也想要点个人尊严,但以个人名义提出就过于直露,不够体面──言必称天下,不以个人面目出现,是知识分子的尊严所在。

  当然,现在我把这做为虚伪提出,已经自外于知识分子。但也有种好处,我找到了自己的个人面目。有关尊严问题,不必引经据典,我个人就是这么看。但中國忽视个人尊严,却不是我的新发现。从大智者到通俗作家,有不少人注意到一个有中國特色的现象:罗素说,中國文化里只重家族内的私德,不重社会的公德公益,这一点造成了很要命的景象;费孝通说,中國社会里有所谓“差序格局”,与己关系近的就关心,关系远的就不关心或少关心;结果有些事从来就没人关心。龙应台为这类事而愤怒过,三毛也大发过一通感慨。读者可能注意到了,所有指出这个现象的人,或则是外国人,或则曾在国外生活过,又回到了国内。没有这层关系的中國人,对此浑然不觉。笔者自己曾在外国居住四年,假如没有这种经历,恐怕也发不出这种议论──但这一点并不让我感到开心。环境脏乱的问题,火车拥挤的问题,社会秩序的问题,人们倒是看到了。但总从总体方面提出问题,讲国家的尊严、民族的尊严。其实这些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削我们每个人的面子──对此能够浑然无觉,倒是咄咄怪事。

  人有无尊严,有一个简单的判据,是看他被当作一个人还是一个东西来对待。这件事有点两重性,其一是别人把你当做人还是东西,是你尊严之所在。其二是你把自己看成人还是东西,也是你的尊严所在。挤火车和上公共厕所时,人只被当身体来看待。这里既有其一的成份,也有其二的成份;而且归根结蒂,和我们的文化传统有关。

  说来也奇怪,中华礼仪之邦,一切尊严,都从整体和人与人的关系上定义,就是没有个人的位置。一个人不在单位里、不在家里,不代表国家、民族,单独存在时,居然不算一个人,就算是一块肉。这种算法当然是有问题。我的算法是:一个人独处荒岛而且谁也不代表,就像鲁滨孙那样,也有尊严,可以很好的活着。这就是说,个人是尊严的基本单位。知道了这一点,火车上太挤了之后,我就不会再挤进去而且浑然无觉。

  作者:王小波

知识分子的不幸

星期日, 10月 30th, 2005

  乔叟《特伯雷故事集》里,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位武士犯了重罪,国王把他交给王后处置。王后命他回答一个问题:什么是女人最大的心愿?这位武士当场答不上来,王后给了他一个期限,到期再答不上来,就砍他的脑袋。于是,这位武士走遍天涯去寻求答案。最后终于找到了,保住了自己的头;假如找不到,也就不成其为故事。据说这个答案经全体贵妇讨论,一致认为正确,就是:“女人最大的心愿就是有人爱她。”要是在今天,女权主义者可能会有不同看法,但在中世纪,这答案就可以得满分啦。

  我也有一个问题,是这样的:什么是知识分子最害怕的事?而且我也有答案,自以为经得起全球知识分子的质疑,那就是:“知识分子最怕活在不理智的年代。”所谓不理智的年代,就是伽利略低头认罪,承认地球不转的年代,也是拉瓦锡上断头台的年代;是茨威格服毒自杀的年代,也是老舍跳进太平湖的年代。我认为,知识分子的长处只是会以理服人,假如不讲理,他就没有长处,只有短处,活着没意思,不如死掉。丹麦王子哈姆雷特说:活着呢,还是死去,这是问题。但知识分子赶上这么个年代,死活不是问题。最大的问题是:这个倒霉的年头儿何时过去。假如能赶上这年头过去,就活着;赶不上了就犯不着再拖下去。老舍先生自杀的年代,我已经懂事了,认识不少知识分子。虽然我当时是个孩子,但嘴很严,所以也是他们谈话的对象。就我所知,他们最关心的正是赶得上赶不上的问题。在那年头死掉的知识分子,只要不是被杀,准是觉得赶不上好年头了。而活下来的准觉得自己还能赶上——当然,被改造好了、不再是知识分子的人不在此列。因此我对自己的答案颇有信心,敢拿这事和天下人打赌,知识分子最大的不幸,就是这种不理智。

  下一个问题是:我们所说的不理智,到底是因何而起?对此我有个答案,但不愿为此打赌,主要是怕对方输了赖帐:此种不理智,总是起源于价值观或信仰的领域。不很久以前,有位外国小说家还因作品冒犯了某种信仰,被下了决杀令,只好隐姓埋名躲起来。不管此种宗教的信仰者怎么看,我总以为,因为某人写小说就杀了他是不理智的。所幸这道命令已被取消,这位小说家又可以出来角逐布克奖了。对于这世界上的各种信仰,我并无偏见,对有坚定信仰的人我还很佩服,但我不得不指出,狂信会导致偏执和不理智。有一篇歌词,很有点说明意义:

  跨过大海,尸浮海面,跨过高山,尸横遍野,为天皇捐躯,视死如归。

  这是一首日本军歌的歌词,从中不难看出,对天皇的狂信导致了最不理智的死亡欲望。一位知识分子对歌中唱到的风景,除了痛心疾首,不应再有其他评价。还有一支出于狂信的歌曲,歌词如下:

  无产階級纹化大革命,就是好!就是好来就是好啊,就是好!……

  这四个“就是好”,无疑根绝了讲任何道理的可能性。因为狂信,人就不想讲理。我个人以为,无理可讲比尸横遍野更糟;而且,只要到了无理可讲的地步,肯定也要尸横遍野,“文化革命”里就死人不少,还造成了全民知识水平的大倒退。

  当然,信仰并不是总要导致狂信,它也不总是导致不理智。全无信仰的人往往不堪信任,在我们现在的社会里,无信仰无价值的人正给社会制造麻烦,谁也不能视而不见。十年前,我在美国,和我的老师讨论这个问题,他说:对一般人来说,有信仰比无信仰要好。起初我不赞成,后来还是被他说服了。

  十年前我在美国,适逢里根政府要通过一个法案,要求所有的中小学在课间安排一段时间,让所有的孩子在教师的带领下一起祷告。因为想起了“文化革命”里的早请示,我听了就摇头,险些把脑袋摇了下来。我老师说:这件事你可以不同意,但不要这样嗤之以鼻——没你想的那么糟。政府没有强求大家祈祷新教的上帝。佛教孩子可以念阿弥陀佛,伊斯兰教的孩子可以祷告真主,中國孩子也可以想想天地祖宗——各自向自己的神祈祷,这没什么不好。但我还是要摇头。我老师又说:不要光想你自己!十几岁的孩子总不会是知识分子吧。就算他是无神论者,也可以在祷告时间反省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这种道理说服了我,止住了我的摇头疯:不管是信神,还是自珍自重,人活在世界上总得有点信念才成。就我个人而言,虽是无神论者,对于无限广阔的未知世界,多少还有点猜测;我也有个人的操守,从不逾矩,其依据也不是人人都能接受的,所以也是一种信念。从这个意义上说,我理应不反对别人信神、信祖宗,或者信天命——只要信得不过分。在学校里安排段祈祷的时间,让小孩子保持虔诚的心境,这的确不是坏主意——当时我是这样想,现在我又改主意了。

  时隔十年,再来考虑信仰问题,我忽然发现,任何一种信仰,包括我的信仰在内,如果被滥用,都可以成为打人的棍子、迫害别人的工具。渎神是罪名,反民族反传统、目无祖宗都是罪名。只要你能举出一种可以狂信而无丧失理智危险的信仰,无须再说它有其他的好处,我马上就皈依它——这种好处比其他所有好处加起来,都要大得多啊。

  现在,有这样一种信仰摆在了我们面前。请相信,对于它的全部说明,我都考虑过了。它有很多好处:它是民族的、传统的、中庸的、自然的、先进的、唯一可行的;论说都很充分。但我不以为它可以保证自己不是打人的棍子,理由很简单,它本身就包括了很多大帽子,其分量足以使人颈骨折断:反民族、反传统、反中庸、反自然……尤其是头两顶帽子,分量简直是一目了然的。就连当初提倡它的余英时先生,看到我们这里附和者日众,也犯起嘀咕来了。最近他在《二十一世纪》杂志上著文,提出了反对煽动民族狂热的问题。在我看来,就是因为看到了第一顶帽子的分量。金庸先生小说里曾言:“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民族狂热就是把屠龙刀啊。余先生不肯铸出宝刀,再倒持太阿,以柄授人——这证明了我对海外华人学者一贯的看法:人家不但学术上有长处,对于切身利害也很惊警,借用打麻将的术语,叫做“门儿清”!

  至于国内的学者,门儿清就不是他们的长处。有学者说,我们搞的是学术研究,不是搞意识形态——嘿,这由得了你吗?有朝一日它成了意识形态,你的话就是罪状:胆敢把我们民族伟大的精神遗产扣押在书斋里,不让它和广大群众见面!我敢打赌,甚至敢赌十块钱:到了这有朝一日,整他准比整我还厉害。

  说到信仰,我和我老师有种本质的不同。他老人家是基督徒,又对儒学击节赞赏;他告诉我说,只要身体条件许可,他每年都要去趟以色列——他对犹太教也有兴趣;至于割没割包皮,因为没有和他老人家同浴的机会,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是一个信仰的爱好者。我相信他对我的看法是:可恨的无神论者,马基雅弗利分子。我并不以此为耻。说到马基雅弗利,一般人都急于和他划清界线,因为他胆敢把道义、信仰全抛开,赤裸裸地谈到利害;但是真正的知识分子对他的评价不低,赤裸裸地谈利害,就接近于理智。但我还是不当马基雅弗利分子——我是墨子的门徒,这样把自己划在本民族的圈子里面,主要是想防个万一。顺便说一句,我老师学问很大,但很天真;我学问很小,但老奸巨猾。对于这一点,他也佩服。用他的原话来说,是这样的:你们大陆来的同学,经历这一条,别人没法比啊。

  我对墨子的崇拜有两大原因:其一,他思路缜密,有人说他发现了小孔成像——假如是真的,那就是发现了光的直线传播,比朱子只知阴阳二气强了一百多倍——只可惜没有完备的实验记录来证明。另外,他用微积分里较老的一种方法来论证无穷(实际是论兼爱是可能的。这种方法叫德尔塔- 依伏赛语言),高明无比;在这方面,把孔孟程朱捆在一起都不是他的个儿。其二,他敢赤裸裸地谈利害。我最佩服他这后一点。但我不崇拜他兼爱无等差的思想,以为有滥情之嫌。不管怎么说,墨子很能壮我的胆。有了他,我也敢说自己是中华民族的赤诚分子,不怕国学家说我是全盘西化了。

  作为墨子门徒,我认为理智是伦理的第一准则,理由是:它是一切知识分子的生命线。出于利害,它只能放到第一。当然,我对理智的定义是:它是对知识分子有益,而绝不是有害的性质——当然还可以有别的定义,但那些定义里一定要把我的定义包括在内。在古希腊,人最大的罪恶是在战争中砍倒橄榄树。在现代,知识分子最大的罪恶是建造关押自己的思想监狱。砍倒橄榄树是灭绝大地的丰饶,营造意识形态则是灭绝思想的丰饶;我觉得后一种罪过更大——没了橄榄油,顶多不吃色拉;没有思想人就要死了。信仰是重要的,但要从属于理性——如果这是不许可的,起码也该是鼎立之势。要是再不许可,还可以退而求其次——你搞你的意识形态,我不说话总是可以的吧。最糟的是某种偏激之见主宰了理性,聪明人想法子自己来害自己。我们所说的不幸,就从这里开始了。

  中國的人文知识分子,有种以天下为己任的使命感,总觉得自己该搞出些给老百姓当信仰的东西。这种想法的古怪之处在于,他们不仅是想当牧师、想当神学家,还想当上帝(中國话不叫上帝,叫“圣人”)。可惜的是,老百姓该信什么,信到哪种程度,你说了并不算哪,这是令人遗憾的。还有一条不令人遗憾,但却要命:你自己也是老百姓;所以弄得不好,就会自己屙屎自已吃。中國的知识分子在这一节上从来就不明白,所以常常会害到自己。在这方面我有个例子,只是想形象说明一下什么叫自己屙屎自己吃,没有其他寓意:我有位世伯,“纹革”前是工读学校的校长,总拿二十四孝为教本,教学生说,百善孝为先,从老莱娱亲、郭解埋儿,一路讲到卧冰求鱼。学生听得毛骨悚然,他还自以为得计。忽一日,来了“文化革命”,学生把他驱到冰上,说道:我们打听清楚了,你爸今儿病了,要吃鱼——脱了衣服,趴下吧,给我们表演一下卧冰求鱼——我世伯就此落下病根,健康全毁了。当然,学生都是混蛋,但我世伯也懊悔当初讲得太肉麻。假如不讲那些肉麻故事,挨揍也是免不了,但学生怎么也想不出这么绝的方法来作践他。他倒愿意在头上挨皮带,但岂可得乎……我总是说笑话来安慰他:你没给他们讲“割股疗亲”,就该说是不幸之中的大幸,要不然,学生片了你,岂不更坏?但他听了不觉得可笑。时至今日,一听到二十四孝,他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我对国学的看法是:这种东西实在厉害。最可怕之处就在那个“国”字。顶着这个字,谁还敢有不同意见?这种套子套上脖子,想把它再扯下来是枉然的;否则也不至于套了好几千年。它的诱人之处也在这个“国”字,抢到这个制高点,就可以压制一切不同意见;所以它对一切想在思想领域里巧取豪夺的不良分子都有莫大的诱惑力。你说它是史学也好,哲学也罢,我都不反对——倘若此文对正经史学家哲学家有了得罪之处,我深表歉意——但你不该否认它有成为棍子的潜力。想当年,像姚文元之类的思想流氓拿階級斗争当棍子,打死打伤了无数人。现在有人又在造一根漂亮棍子。它实在太漂亮了,简直是完美无缺。我怀疑除了落进思想流氓手中变成一种凶器之外,它还能有什么用场。鉴于有这种危险,我建议大家都不要做上帝梦,也别做圣人梦,以免头上鲜血淋漓。

  对于什么叫美好道德、什么叫善良,我有个最本分的考虑:认真地思索,真诚地明辨是非,有这种态度,大概就可算是善良吧。说具体些,如罗素所说,不计成败利钝地追求客观真理,这该是种美德吧?知识本身该算一种善吧?科学知识分子说这就够了,人文知识分子却来扳杠。他们说,这种朴素的善恶观,造成了多少罪孽!现代的科技文明使人类迷失了方向,科学又造出了毁灭世界的武器。好吧,这些说法也对。可是翻过来看看,人文知识分子又给思想流氓们造了多少凶器、多少混淆是非的烟雾弹!翻过来倒过去,没有一种知识分子是清白无辜的。所以我建议把看不清楚的事撇开,就从知识分子本身的利害来考虑问题——从这种利害出发,考虑我们该有何种道德、何种信念。至于该给老百姓(包括我们自己在内)灌输些什么,最好让领导上去考虑。我觉得领导上办这些事能行,用不着别人帮忙。

  作为一个知识分子,我对信念的看法是:人活在世上,自会形成信念。对我本人来说,学习自然科学、阅读文学作品、看人文科学的书籍,乃至旅行、恋爱,无不有助于形成我的信念,构造我的价值观。一种学问、一本书,假如不对我的价值观发生作用(姑不论其大小,我要求它是有作用的),就不值得一学,不值得一看。有一个公开的秘密就是:任何一个知识分子,只要他有了成就,就会形成自己的哲学、自己的信念。托尔斯泰是这样,维纳也是这样。到目前为止,我还看不出自己有要死的迹象,所以不想最终皈依什么——这块地方我给自己留着,它将是我一生事业的终结之处,我的精神墓地。不断地学习和追求,这可是人生在世最有趣的事啊,要把这件趣事从生活中去掉,倒不如把我给阉了……你有种美好的信念,我很尊重,但要硬塞给我,我就不那么乐意:打个粗俗的比方,你的把把不能代替我的把把,更不能代替天下人的把把啊。这种看法会遭到反对,你会说:有些人就是笨,老也形不成信念,也管不了自己,就这么浑浑噩噩地活着,简直是种灾难!所以,必须有种普遍适用的信念,我们给它加点压力,灌到他们脑子里!你倒说说看,这再不叫意识形态,什么叫意识形态?假如你像我老师那么门儿清,我也不至于把脑袋摇掉,但还是要说:不是所有的人都那么笨,总要留点余地呀。再说,到底要灌谁?用多大压力?只灌别人,还是连你在内?灌来灌去,可别都灌傻了呀。在科技发达的二十一世纪,你给咱们闹出一窝十几亿傻人,怎么个过法嘛……

  作者:王小波

“挂起来”的问题

星期一, 10月 17th, 2005

  一个人有了问题怎么办?有人可能会说,通常的办法就是把问题“摆到桌面上”-如实认真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然而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能这样处理,还有一些问题需要“挂起来”-对问题不做定论,留待日后“泰然处之”。

  把问题“高高挂起”?有人可能会说,这岂不是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么?又岂不是毛澤東曾狠狠批评过的自由主义么?

  把问题“挂起来”,却并非我的胡言乱语,也是毛澤東的“最高指示”。他老人家曾说:“……可以把问题挂起来,中國有很多问题都可以挂起来的,挂几百年不行,还可以挂一万年。”(引自《杨成武谈揭批罗瑞卿实情》载2005年第10期《炎黄春秋》下同)

  毛澤東的这番话是在1965年批判罗瑞卿时说的。据杨成武将军回忆,罗在担任总参谋长期间,由于林彪拉拢他不成,便有意陷害他,在毛的面前多次告他的刁状。当时专门召开批罗的“上海会议”,给罗总结概括了三大“罪状”:“一是反对林彪,封锁林彪,对林彪搞突然袭击;二是反对突出政治;三是向黨伸手。”罗对这些莫须有的罪名一再申辩,拒不认帐。在这种情况下,毛澤東指示把他的问题“挂起来”。

  毛澤東为何要把罗瑞卿的问题“挂起来”?是因为对林彪一反常态的告状表示将信将疑,还是因为罗长期以来保护自己有功而有意给其留条后路?由于杨成武的回忆文章没有提及,而且这种“最高机密”的档案也没有公开,所以不敢妄自猜测和议论。

  不过,在毛澤東领导下的历次政治运动尤其是纹化大革命期间,把问题“挂起来”,确实是一种对人进行“残酷斗争”和“无情打击”的“常规武器”。那时被“挂起来”的人,大都是所谓“走资本主义的当权派”和“没有改造好的知识分子”。仅十年纹革,被“打下去”的人不计其数,被“挂起来”的人也数不胜数。有的人先被“挂起来”后被“打下去”,有的人先被“打下去”后又被“挂起来”,还有的人几起几落、忽上忽下……凡是被“挂起来”的人,都没有好下场。有的人最终还是被“打倒在地,永世不得翻身”;有的人虽然被恩准“解放”而“翻身”了,但由于“挂起来”的问题,象一把利剑悬挂在头上,所以就一直提心吊胆,战战兢兢,只得“夹着尾巴”做人,“束着手脚”做事。有被“挂起来”的人感叹道:“挂起来”就像是被判了“死缓”,无论是政治生命和生理生命都处于一种“半死不活”的状态。

  把问题“挂起来”,是一种高明的“领导艺术”。“挂起来”的问题,当然不是小问题,而是大问题;不是一般问题,而是特殊问题;不是简单问题,而是复杂问题。不过无论什么问题,之所以要“挂起来”,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要么问题不明不白,要么问题本莫须有。而负责解决问题的领导,如果匆忙决断,则要担当失误之责;如果拍板否决,又不甘心作罢。于是把问题“挂起来”,就给自己如何解决问题留有充分余地。如果以后问题水落石出了,解决起来就可以快刀斩乱麻;即使问题仍然如初,但由于“把柄”捏在自己手里,要想怎么解决也游刃有余。谁要想“翻案”和“叫板”,就随时可以把“挂起来”的问题拿出来兴师问罪。为何有的领导总是“一贯正确”呢?把问题“挂起来”,就是他们的特制秘方。

  正如毛澤東所说,中國有很多问题都可以“挂起来”。尤其是那些疑雾重重和以假乱真的重大历史事件以及重要人物的功过评价,最有可能被“挂起来”。有些特别“敏感”的人物和事件,甚至被“藏起来”,成为“人不知,鬼不觉”的秘密。不过,问题可以“挂起来”,但究竟“挂”的时间有多久,似乎不能一概而论,更不能由某个人一锤定音。罗瑞卿的问题仅仅“挂”了十年,纹革和反右中许多人的问题也都不过“挂”了一、二十年,就统统得到了平反。历史上有一些冤假错案,“挂”的时间虽然长达几百年甚至上千年,但最终还是真相大白。而且,即便是“盖棺论定”的问题,如果经不起历史的检验,迟早也会“开棺验尸”。历史是检验事实真相的试金石。某个人虽然用无法无天的权力可以“一手遮天”,但乌云总是遮不住太阳,历史的规律不可能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

  看来,把问题“挂起来”,虽然是一种安全之策,但并不是一种长久之计。无论对待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