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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冲突中的中西人权论战

星期二, 08月 26th, 2008

  (一)

  中國人很难理解,围绕北京奥运会的召开,西方人何以会那么起劲地“妖魔化”中國,频频施展“强权舆论”的攻势,始终揪住中國的人權问题不放手呢?

  这正是表明,异质的文明相聚一起就会引起激烈的价值观交锋,就象不同的地质板块相挤压就引起地震冲击波;带有异性电荷的云块相接触产生闪电雷暴一样,尽管处于价值观交锋守势方的中國极不情愿提及文明冲突。

  1993年夏,塞缪尔.亨廷顿宣称:冷战后的世界,冲突的基本根源将不再是意识形态的分歧,而是文化方面的差异,主宰全球的主旋律将是“文明的冲突”。

  十五年来的历史进程看,亨氏的论断大体上是正确的,只是有些偏差。且不说俄罗斯现今依旧在诸多方面展示与西方政治相异的价值趋向,在国际政治舞台上还时时掣肘着西方的行动,呈现出由苏联时代意识形态积淀成的国民集体无意识的特征来。正如船大掉头慢那样,大国的传统可谓积习深厚,即使体制转了型依然余音绕梁,苟延不去。更突出的冲突是,当今时代,于奥运会召开之际,中國和西方之间围绕人權的问题争论互不罢休,从而将意识形态的分歧推向风口浪尖。

  在我看来,亨氏理论的一个缺陷在于,它将意识形态与地域种族文化断然相分离,二者似乎是平行獨立而互不相干的价值体系。其实,文化是在国家或民族层面上,人们长期创造形成的社会历史积淀物,它涉及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诸多方面。文化的广义内涵必然包含进意识形态的内容。

  (二)

  “社會主義”一词源于拉丁文,一说由socialis(同伴的、同伙的)一词引出,一说由socius(喜欢社交的)一词引出,原有社会的、共同的、集体的生活之意。至于现时代的“社會主義”政治体制建构,其价值核心就是集体主义。由此可以理解,“社會主義”体制的实践,为什么唯有在东方国度里,才会牢固地生根发芽?详析之,生根的牢固程度与地球上的经度从东到西的之间似乎成了一个等级梯度的正相关函数,大体上讲,地域越是往东方,文化上的群体主 义价值观越是强烈,“社會主義”也就越能与东方群体意识所萦绕的民粹主义产生共鸣而找到最广泛的受众,从而滋润到肥沃土壤所提供的养料。反之亦然,欧洲中世纪时从经院哲学中产生出的具有个体意识的“唯名论”,也只有在最西边的英伦之地找到沃土;至于创建共產主义理论的馬克思,是个犹太人,在欧罗巴人眼里,是个“东方人”,因此其血液中多少流淌着东方人种秉性的群体主义情愫。正如黑格尔在《小逻辑》中分析实体关系时候,所指出的:斯宾诺莎的哲学所缺少的,正是西方世界里所贯有的“个体性”的原则,这是因为他是犹太人,有东方人种的缘故。

  再说,馬克思主义对于资本主义社会低层从事体力劳动的工人階級及其他劳苦大众予以无限的同情,乃至过分地认为:唯有他们才是真正的劳动者,资本家的资本投资、经营管理、知识创新都算不上有“劳动”意义的贡献。而劳动者通过四肢躯体所施展体力的对象也当然只是物质性的东西,所以得把劳动对象都“唯住”了,以免让上层管理阶层的“不劳动者”沾上“劳动”之光,这就是“唯物主义”和“实践论”产生的“階級斗争论”根源。这种偏见对于广大东方落后国家中下层民众的低级知识素养阶层的具有特强的诱惑力和感召力,这就为意识形态纷争提供了地域文化的依据,只要地域种族文化以及东西方相互之间的显著差距稳定不变,意识形态的纷争就会长久地持续下去。因为广大东方第三世界总体上处于知识信息缺乏,智慧禀赋也低下的地位,按照馬克思主义理论,当西方的工业化起步时与殖民扩张同步进行,在世界范围内,西方工业化发达国家与非西方的传统的农牧业国家之间在经济上形成了“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之中,发达国家作为资本和技术输出方的“劳心”与落后国家作为提供生产劳动方的“劳力”与西方社会中的资本主义劳资关系如出一辙般地形成了同构对应。

  不要以为馬克思主义的“剥削论”现今已经被国人淡忘了,但至少在我们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中在谈论国际政治经济事务时候还很有市场。所以,关涉“社會主義”或“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纷争,还渗透着一个民族、階級、阶层、组织、集团的内在气质,即对于知识性、精神性高贵事物追求和认同的秉性状况,秉性低俗者自然会认馬克思为“教父”,其门徒无疑地以东方人种中低级知识群体居大多数。民族的气质秉性是社会文化历史积淀的产物,是通过习得性遗传(拉马克)获得的一种先天性心理定势,人的基因中内藏着预设的“编码程序”,能对于行为主体的后天社会实践施加影响。可以理解的是,这次围绕奥运会的人權争论,连海外的许多华人也纷纷加入到“爱国”行列之中,作为对比,一些深入欧洲腹地的前东欧社會主義阵营,如波兰、捷克、匈牙利等国家,尽管人民饱受了半个世纪的左倾思想调教,但当政治体制转型之后,都无保留地加入到西方阵营中去,与中國在人#权问题上对立争论起来。这是因为习得性遗传对于人的内在气质的改变需要有许多个代际的遗传来加深、强化,而华人去西方社会“洋插队”的历史还是太短暂。

  那么属于西方欧罗巴大种族里的东斯拉夫系俄罗斯民族,为什么会青睐东方色彩的群体主义、对于專制-奴性意识也有相当的钟情呢?这可运用历史积淀说来解答。在文明史的早期,俄罗斯先民不断受到来自东方的匈奴人和阿瓦尔人为首的好战游牧民族的攻击,于是一定程度上沐浴了东方文化,其后拜占庭帝国将东正教传入基辅罗斯公国,与传播于西欧的罗马天主教不同的是,东正教具有东方人种群体特性的“大一统”色彩。到了公元13世纪,更是受到文明程度相当低下的东方蛮族部落成吉思汗大汗国的侵略和压迫,长达近三百年。其后在与东方文化粗俗性的长期交融中,俄罗斯人学习到了蒙古人的军事文化,使自己也变得强盛了起来,然后“以其人之道还以其人之深”,大举向东方扩张,如此便与突厥、鞑靼等东方阿尔泰语系民族过多地打起交道来,这样在文化互渗中,使得俄罗斯人的民族秉性里,深深地烙印上了东方人种的群体主义的人文遗传因子。当然俄罗斯在进入近代历史纪元后,也同样倾心学习西欧的先进科学技术,再辅之以幅员辽阔、矿产丰富和人头众多的数量优势,却壮大成为强盛的军事帝国,位列欧洲列强之中,到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竟然走上了工业化道路。这个样板也是自上世纪本土“五四”新文化建设以来,为苦苦求索国家强盛之道的中國的知识分子、尤其是左派分子所特别倾慕和鼓舞的,受“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情愫抒发,便自然地“以俄为师”。

  俄罗斯文化,就象莫斯科克里姆林宫里的双头鹰标记那样,兼有东西方的双重秉性,是属于欧亚文化之间的过渡类型,俄国领导人自称为东西方文化之间的“桥梁”,起到文化交流上的“中介”作用。可以想象,五四时期,一般的中國知识人士理解馬克思主义,大都经过俄罗斯人的转手“倒卖”而得到;而今建设“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因“近朱者赤”,也必定在某种程度上带有苏俄的色彩(如计划经济在北方较完善,特别是东北三省),无法想象能以馬克思的原著精神为纲领来构造,因为馬克思的思想,尽管怀着强烈的道德义愤去构建群体主义的大同理想,但毕竟是西欧文化、尤其是德意志文化的产物,它的高度逻辑性、思辩性、反思性、批判性却是与中國文化的禀性格格不入的,文化跨越太大,用毛澤東的话来说,不是属于中國的“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形式。今天创建台湾共產黨的黄老养据说就是从来不读馬克思的书的。这样的事实说明,关涉“社會主義”的意识形态论争有着深刻的文化根源,其实质还是文化板块的碰撞;反过来,文化的论战、文明的冲突在某些场景是以意识形态的符号形式显露出来。

  (三)

  在我看来,当今中西人權之争,是关涉到意识形态的文明冲突,其人#权争论的价值核心在于东方人热衷的“群体/集体主义”,而这正是在文化/文明的发展水平上的较量出高低级别来,从而增加了交流的复杂性和对话难度。因为文化的差异性不仅体现于横向的跨地域地理分布上,而且在于纵向的时间进度坐标上拉开了的差距,由于处于不同等级的文化进步阶梯上进行交流与对话,从而使得各方的理解能力也大不一致。譬如,处理一件复杂的社会事件,对此首先要有很好的理解能力,为此需要积累起丰富的书本知识的阅历以及大量的社会经历体验心得,这样的要求对于上了年纪的人方可做到,假如这个社会性事件又牵涉进大人与小孩之间关系的利益纠葛,即交互的主体性关系,一般说来,前者理解后者要相对容易些,反之则难。正是由于此,就算前者对于后者的理解已经比较好地做到了,但由于是单方面的,双方的相互沟通并未能真正解决,因此问题的复杂性就纠缠于偏见、误解之中。

  大人和小孩的年龄都是客观明确的,一般讲,书本知识的阅历和社会经历的体验大人要比小孩多也是具有相当的客观性的,但是比要这复杂得多的事情是,在对于中西方民族之间的人權问题之争上,西方人理解中國人要相对容易些,中國人要理解西方人就难得多,因为这里呈现出的正是文明发展水平和进程的差距来, 这个事实要得到落后民族的自觉地认同,却是异常地困难。

  因为问题的复杂性还纠葛于另一个要害:说起某人头脑愚蠢、神经失常、脑子病态、人格低下,是很冒犯的,中國古人曰:“知耻者近乎勇”就有这个意思。因为处于交互主体性之中的各个主体,对于对手的主体素质作出价值评价再反馈自身被对手再评价,绝不是个简单的客观性的问题。按照符号互动理论,在信息的交流反馈之中,人们是通过“镜中我”来评介自我及对手的,主观性成分大增。同样,说起某个文明的优劣、文化的高低,涉及到主体的尊严,也必定是件非常忌讳的事情,倘若有谁站出来宣称:中國文明处于比别人低级的形态,我相信,国人中绝大多数定会愤愤然,国学家会反唇相讥,至于愤青们大概会怒发冲冠地跳将起来,横眉冷对千夫指。然则,为了真理的终极,为了大美的崇高,为了道德的正当和善,为了追寻彼岸世界的无限完美,驱使良知尚未泯灭的我们拿出直面人生、正视社会现实的勇气,而“鸵鸟政策”则不足取,如有的学者宣称:“文化无高低”(秦晖)那样。

  不管主观承认与否,文化,总是在历史的意义上动态地发展着的,它同人的基因作为社会生物学原理协同进化着,靠人的创造性劳作使成果不断地积聚累加,最终积淀而成的产物,它成为人类历史中的一系列进程的“站点”,因而呈现总体进步的大趋势。但是,就如每个人的创造智慧能力很不一致那样,由无数个人组成的宏观社会当划分成以国家或民族为主体标志的时候,各个主体的创造智慧程度也肯定是各不一致的,其创造性劳作成果累加的速度也肯定不会有一致性可言,所以在这点上,不同文化/文明的进步在其发展速度和成果进度上势必拉开了各自的差距,从而在历史的时间坐标尺度上呈现出高低差别来。

  中國的文化注重调和、中庸、合群、模仿、关系、形象思维、处世圆滑,是偏重于阴柔性的,阴柔特性的女性化思维和人生观怎能去担当创造性劳作的重任,使大力推进文明的进程从而与西方文明去争雌雄?

  人类社会进步的通则,诚如黑格尔论述的:是那种以利益为基础而联结起来的市民社会,使得其中的人与人之间联系,摆脱了配偶血缘等的自然纽带成份,从而走向了那种属于更高一阶层的精神的联系。

  可是东方民族如汉族者,就是太执著于人际关系的亲近因素而抱团合群粘贴一快,自古以来各种表述名目实在繁多:天人合一、主客一体、物我不分、心物不二、民胞物与、兼爱尚同、家国同构、公私合营、官商不清、黨政不分、政企不明、打成一片、适应环境、搞三同、相结合、划等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保持一致、万物归一、祖国统一、集体主义、全国一盘棋、一元化领导、民主集中制(注意:意义的重心在后边)、一切行动听指挥,等等等等。

  反映在哲学上,就是“合一”、“集中”的偏执狂,而万分恐惧于“异端”、“对立面”。尽管儒家主张阴阳“一分为二”,而后又得“合二而一”(王夫之),如此则陷于历史轮回的循环之中,难见进步的蕴涵。按照黑格尔的理解,“同”和“异”这一对子,相当于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所适用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概念,通过个体性这个否定性环节返回自身。在《小逻辑》中他论道:“概念的普遍性并非单纯是一个与獨立自存的特殊事物相对立的共同的东西,而毋宁是不断地在自己特殊化自己,在它的对方里仍明晰不混地保持它自己本身的东西。无论是为了认识或为了实际行为起见,不要把真正的普遍性或共相与仅仅的共同之点混为一谈,实极其重要。”但是中國文化过分强调“和合”,实在缺少“否定性”这个环节。

  这些文化由汉民族禀性所表现出的,实属于事物尚未充分分化的状态。其实质乃是“精神”的本质——“自由、对象化存在与自我意识”(舍勒)的匮缺,换言之,缺乏那种扬弃性质的主体性——“‘是人’,就是说,给这种现实回敬一个强有力的‘否也’”。(舍勒:《论人在宇宙中的位置》)

  人类的各项社会活动如政治、经济、伦理、法律、艺术、宗教等等都是呈现出行为主体的目的倾向性的,因而都是价值内容,价值是可以划分为高低、优劣、好坏等级的。舍勒的现象学价值理论认为:人类社会的道德规范以及其他文化价值内容的描述都是受“爱的秩序”来支配的,它以各种价值的高低、优劣、好坏排列为基础,价值有着先验的本质秩序,即等级结构,舍勒把先验关系中最重要、最基本的等级秩序归纳出来,称之为价值“样式”:它们由于低到高级排列,划分成四个基本等级大类:1)感觉价值;2)生命价值;3)精神价值;4)神圣的和非神圣的价值。

  在舍勒看来,这几个不同的价值样式反映着不同的价值层次或等级,而衡量它们等级高低的基本标准主要有五个方面:1)持久性,2)不可分性和不可见性;3)相对獨立性,“满足的深度” 一种“较高的”价值渴望一种较深刻的满足,而满足乃是一种“完成”的体验,5)对经验情感主体之生命体的依赖程度。这种依赖程度越高,价值愈低级,反之亦然。

  价值越是低级的越是接近于动物的、甚至是植物的本能特征,因而越是呈现生命共享的性情,比较低级的价值则在文明发展水平低级的民族精神气质中也大都共同享有,反之,越是高级的价值越是体现人的主体性特征来,相应的文明水准也越呈高级,因而也难以为秉性低俗的民族所企及,譬如个人主义就是如此,舍勒认为:“个人的价值是最高的道德价值。”

  根据这种价值秩序学说,特别注重于道德关系的中华文化放置于世界范围里衡量,其实处于并不高级的发展水平上。譬如国人处世的圆滑两可,和稀泥,不求甚解,都是属于舍勒划分的:1)感觉价值;或2)生命价值,两个行列中的等级。

  而中國老子的人生理想更是使人回归于自然的状态,即让人退回到植物般的无知无欲的生存:“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只落入起码的1)感觉价值。

  从舍勒列出的价值等级序列来剖析中國文化。最高等级“神圣的和非神圣的价值”,舍勒阐释是,关于绝对对象的价值,属于宗教领域——这太不符中國人的性情了,中國文化向来不作超然终极的“绝对”之念。

  再看次一级的价值:3)“精神价值”,这其中,又细分为三个级别:从到低高依次列出:a.“纯粹的真理认识价值”;b.“正当与不正当价值”;c.“审美价值”。试想:本土价值的经世致用秉性怎会去追寻“纯粹的真理认识”?再次一级的价值“正当”(das Recht)有正义之含义,恰是中华民族的阙如之品(后面将详述),惟有“审美”才算是吻合我们的性情——可见中國文化之品位。

  对于人生观价值等级的高低排位,中國学者也思索过。冯友兰将人生境界划分为四种由低向高排位的等级秩序阶梯:自然、功利、道德和天地的,境界的提升靠得是人的“觉解”,亦即精神的创造活动。

  那么国人是否“觉解”多了就会导致人生境界的超升?这里的问题恰在于,就如冯所说,最高级的“天地境界有超道德价值”,但是实证科学早已表明,人本已经成为了宇宙的精灵,爬上了进化阶梯的顶端,是否就得回过头去重温老路,去效法“天地”——这种所谓“最高级的”,却并无可指明前进的方向、未有能往上爬升到彼岸世界 “无限”的、未有大美大德的发展之路,即以无最高存在理由的自然之属性——以宇宙中的平庸有限之物“天”和“地”为人生模式去打造自身,从中怎么会有“超道德价值”产生呢?

  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在于,人有着“精神”,而这“精神”的本质在于自由、对象化存在和自我意识之中,人的进化正是从与周遭生存环境于浑然一体(“天人合一”)中摆脱出来的过程,对于环境能说强有力的“不”,人甚至还能够超越于自己,用“爱”的动姿直接奔向上帝基督,所以,“人是比他自己和世界都优越的存在物”。(舍勒:《人在宇宙中的地位》)。然而国人最为推崇的“天人合一”恰是消除掉“精神”的这三点本质的,以比附于宇宙低级属性的有限存在物为乐事。结果,以“天人合一”为最高审美旨趣和伦理境界的中國传统文化,与人的进化南辕北辙,“觉解”愈多,“精神”愈失,人愈浑噩。以至于儒学追求的所谓至高境界、作为人生论的“中庸之道”,其“刚健中正,居中不偏”,“和为贵”等等,反映的正是国人秉性的圆滑和人生的庸碌,却美其名曰:“极高明而道中庸”。折射于当代,难怪“躲避崇高”便成了一部分知识分子时髦的人生观,至于寻常百姓当然地只需于奢侈攀比之中安身于福禄寿便足矣了却人生。

  事实上,中國文化呈现浓厚的现世取向,经世致用,使人把生存的意向都集中在世俗中,莫如犹太教和基督教那般,追求来世的天国,具有形而上的“超越”、“拯救”和“终极关怀”的蕴涵。尽管中國也有自己的道教和外来的佛教传统,但是民众仅热衷于进香火拜菩萨,只是为了消灾祈福的迷信而已,连功利境界都未曾企及,更遑论“超道德”乎?所以,舍勒认定中國宗教中缺乏那种向上超升的神性意识。

  所以,那种西方人的彼岸意识的“绝对对象”,那种西方人的救赎情结,对于中國老百姓来说,绝对是个书呆子话语。子曰:“不知生,焉知死”,“敬鬼神而远之”。我们这里只有将“福,禄、寿”之类的人生理想推向顶峰,这三者都只是在这个世俗中的“拯救”。“寿”就是在这个世界中的长生的理想。“禄”就是亭尽富贵荣华。至于“福”则是享受天伦之乐,尤其在颐养天年时享受儿女的照顾,更可以说是“有福气”。这种完全在这个世俗中获“拯救”的方式,使中國人成为世界上最“形而下”的民族。(孙隆基:《缺乏拯救:中國人的生活最形而下》)

  (四)

  尽管儒家文化极富有道德情怀,但由于中國价值体系的中庸调和趋向,只求稳妥平安,所以难以企及至高级形态的价值目标,典型的如“正义”这样一个范畴。

  翻开西文各类典籍,从古希腊时期到今天,涉及哲学、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等广泛学科,可以发现,有一个词“Justice”出现的频率是极高的,这证明西方的价值体系里,Justice的概念早已是广泛、深化了的理论形态。然而中國的情景是,据说晚清时候的翻译工作者在碰到这个词的时候,颇感头疼,因为中國典籍中难以找到对应的词,后来参照日文的译法才使用“正义”一词。时间渡过了一个世纪,即使结束了纹革之后进入了改革开放年代,我国的伦理学话题还是相当长久地回避着正义和公正问题,这种实践状况恰是可以看作成中國文化的传统,从中显见中西文化的高低差距之巨。

  有关价值观念问题的争论向来都是很有歧义的,我们在此讨论只得采用歧义尽量小的价值标准和定义,因而采用国际社会公认的由文明成就高,即社会综合发展指数高、程度比较完善的西方自由世界的价值观来阐释,曰:正义或公正,其基本精神是“应得的赏罚”(desert),即是说,一个人如果给了某人应得的或应有的东西,那么前者对后者的行为便是正义行为,或曰实现了正义。在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上,你为社会或他人贡献了多少,正义的要求是,你就应该为之得到多少的报酬和荣誉;或者你为社会或他人损害了多少,正义的要求是,你就应该为之得到多少的赔偿和惩罚;公平、公正的要义就是合理地取得“均衡”。正义的意义还原在生物学进化论上的作用,我个人理解为,优胜劣汰的机制。所以在正义匮乏的地方如中國,国人常常可感受到“精英淘汰”的悖理性。

  亚里士多德在《尼可马克伦理学》第五部中说,正义或曰公正,是在伦理学体系里处于统摄、整合的地位,一般说来,正义是能够等同于合法性的。因此,他得出结论,按照广泛的意义,正义是德性的全部,是集一切德性之大成,一个正义的人是对待他人道德地行为的人。

  可见,正义是一种高级形态的范畴,就其形态的高级而言却难以为低级文明的人群所能领悟。尽管有人论证说,中國伦理观也很早具有了“公平”的观念,因为“公平问题由来已久,它涉及到一个社会的政治生活的平衡、和諧与稳定,也涉及到政权结构的合法性问题。任何一个社会,或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朝代,为了避免社会动荡,寻求社会安定与稳定,或者为了统治者自身计,都要设法解决社会的不公,或者说都要正面地回答什么是社会的公平,怎样才是公平的。”(李大华:《论先秦中國社会的公平观念》)。我以为,作为一个历史悠久而又为巨大人口所承载着的文明,总有其自身的价值“逻辑”,不大会太过分地偏离社会历史所该赋予了起码程度(低级形态的文明底线)的正义要求,不然,文明早就衰败消亡了。可是另一方面,正义作为道德哲学理论的探究,作为政治、法律和道德形态的实践,中國人确实比西洋人差了一大档次,不然,中华文明史怎么会长期停滞不前的呢?

  且看,中國古代最为详细地解释公平观念的《荀子.王制》云:“故法而不议,则法之所以不至者必废。职而不通,则职之所不及者必队。故法而议,职而通,无隐谋,无遗善,而百事无过,非君子莫能。故公平者,职之衡也,中和者,听之绳也。有其法者以法行,无其法者以类举,听之尽也。偏黨而无经,听之辟也。故有良法而乱者,有之矣;有君子而乱者,自古及今,未尝闻也。《传》曰:治生乎君子,乱生乎小人。此之谓也”。——这些在今人看来,谈论的“法”、“偏”、“善”等都是些主观随意性很强的概念,相当模糊粗糙不确切,与同为轴心时代的亚里士多德所论述的正义之精细严密全面相比,更本不在一个档次上。而儒家伦理的主观性意向就是明确地导入“礼”序社会等级之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并无西方传统所理解的正义须有完美之全体,即对于社会总体之善须有贡献的蕴涵,而社会总体之善的正义内在地要求有人格、尊严、权利和机会的平等对待,概括为人#权的价值观。究其实质,儒家之“公平”,就是使得社会政治秩序处于非公平的大框架之下来谈论其内部低级形态的生存秩序的公平与否,那么即使达到了如此之“公平”,在某种意义上说,对于正义的高级形态的目标就是南辕北辙,这正如老子批判的“大道废,有仁义”,其对于中华民族造成的后果是:群体主义逐步强化,创造力趋于退化,而专#制集#权则巩固了。

  我们有机会看到:二片巨大的云团各自带上相异的电荷,在经历了漫长的漂浮路程后,双方都积聚了越来越多的电荷量,现在终于相碰了!

  且看,来自西方的奥林匹克精神,她的特出之点正是公平或公正,唯其如此,奥林匹克盛会方可将运动的本质特征:竞赛,合理、合法地开展起来, 竞技运动才有意义。正因如此,西方人将奥林匹克运动的盛会视作为正义精神的发扬广大和价值理念的体现,因此,理应将其精神扩展、推广至社会的各个方面,理应是富有价值意义的事情。现今,既然由中國人来筹办该项目,也理应将正义的精神种子播种在中國的大地上,可是中國人怎能理解奥运会精神呢?

  本来,奥林匹克运动诞生于古希腊的奥林匹亚,体现了古希腊人对于全人类的贡献,作为古希腊精神传承的现代西方人,尤其是在法国人顾拜旦创立了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规则后,作为直接传承法国大革命和奥林匹克双重精神的法国人民,更以输出人#权为自豪,认作为自己的天职,正是在正义观的驱使下,他们觉得有荣耀、有资格去参与进奥运会主办国家的人#权事务建设之中。而主办国进行奥运会实际上也就是分享了西方人所贡献的民#主制度所带来的精神欢乐和经济利益,既然如此,作为正义价值的合理均衡,主办国理应多为世界承担推动社会历史进步的义务,为国内外的民#主和人#权事业的改进而多加一把油。可是中庸的秉性决定了只满足于与自身周遍环境相适应的中國人当然不会理解、也不会感恩于来自他乡的高贵的精神性事物,更接受不了来自外界对于自身的人權事务关怀,对于西方人士的批评意见,却说成是西方人、特别是法国人天性傲慢无礼的缘故。

  再说,奥运会举办权的授予,并非是上苍的恩赐之物,而是按照由古希腊人开创的民#主选举制度形式,在国际奥委会上进行数轮投票评选的结果,当某一个国家被选举出来获得主办权后,并非一劳永逸地命定了终身,从而可以自行其事、罔顾他人,而是须继续置于西方民#主制方式的监督之下行事,就如西方国家通过民#主制度被选举出来的政客一样,不断地受到选民的质疑、批评、被错误地评头评足,甚至有可能被弹劾,这样的情景同样应该反映在奥运会上,并且有历史先例可遁的,如1980年莫斯科奥运会被抵制就是,这些在西方人看来是再也正常不过了,可中國人无法理解,认为是“西方敌对势力妖魔化中國”。

  事实上,我们的黨和政府早已设想得多么美好:奥运会将给予了中國一个大展示的机遇,一面让世人看到中國迅速崛起的经济能力和现代化成就,同时又让国人相信共產黨的执政能力,从而使奥运会变身成为对仲共政权合法性提供足够依据的项目,正如广泛宣传的:奥运会的举办成功便是中國政府和人民的丰功伟绩。为了这件头等大事,在申办时候宁可采取丢卒保车、丢车保帅手段,破天荒地向世界承诺开放从未开放过的新闻自#由,可是今年四月份当在西藏拉薩出现了突发事件时候,并未有诚意去兑现承诺,还是继续用惯常的封锁手段,阻止外国记者去采访,这样的做法当然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强烈不满,这种不满情绪通过大量的负面报道了表现出来,而因西方一部分人士怀有不良的情绪倾向,使得报道确实歪曲了诸多关于西藏的事实真相,这样就挑起了中國民众的不满,于是又加重了中西方之间的对立情绪,处于这种对立情绪之下,直至奥运会进行阶段中國都远未兑现关于新闻自#由的承诺,尽管在北京城里开放了三个公园,象征性地用作示威游行的场所。但是站在公正的角度讲,不开放新闻自#由这个问题的性质要远比在新闻自#由的环境中有部分的媒体进行歪曲事实报道的问题性质来得严重,而中國人却习惯性地将西方有部分媒体进行歪曲报道的事实取而代之成西方整个舆论界有歪曲倾向的问题了,并且总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以低级文明去度量高级文明:将西方部分民营媒体的观点倾向理解成该国政府的立场了——这本身也算是一种歪曲吧,可惜在以“一元化舆论”的歪曲对抗多元化之中有部分歪曲的舆论战之中,国人的“斯德哥尔摩症候群”被大大地激发了起来,问题就在于:中國人怎能理解公正?

  西方媒体即使有歪曲中國事实真相的现象,在一定的程度上也许可以作谅解的。回过头来看历史,那么多年来,中國宣传工具对于外部世界尤其是西方社会的歪曲报道、妖魔化可谓实在多得很,说什么:资本主义社会里的人民是生活在“饥寒交迫”、“水深火热之中”啊!“西方国家总是在剥削、压迫发展中國家”。“看看当时的政治口号,当时的中國,但凡重大的节日或重要场所,比如首都国际机场,最醒目的口号有:”打倒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打倒以苏联为首的修正主义!‘、’打倒各国反动派!‘“(丁学良:《走出敌人遍天下的困境》)。可是,当年这样的对外妖魔化又怎能引起今天国内的愤青们反省从而重新审察自己的观点呢?

  文明之间引起正面对决的,还在于:价值等级认识的显著差距。质言之,西方人认同精神的高贵性,而中國人认为低级趣味的物质器具了不起!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局面:西方人用他们认为是正义的方式输出他们的理念:自#由、人#权、民#主等,结果被中國人认为是傲慢无礼的“妖魔化”、“干涉”而拒之门外。

  且看当今时代,中國年轻一族流行奢侈时尚,借高消费以炫耀自身,以显示在社会等级秩序排位中的人伦情状,亦即通过奢侈消费来获得身份认同和角色定位,以表明自身不落伍于激烈竞争中的社会等级秩序排位。而炫耀的东西不外乎是物质性的生活用品,有流行的时尚手机、数码相机、手提电脑等,从而显现出低级肤浅的自然和功利的境界阶段,当然无法获知:生产出这些高科技产品,从最初的原材料制备算起每一个步骤和过程,都需要有多么广泛深厚的科学技术知识的积累,而开拓广泛深厚的科技进步还得需要有更广泛、更深厚的、相配套的政治法制文化背景,譬如须有良好的知识创新环境,而科技创新环境的培育又须有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个性的环境,为此,还必须有自#由、民#主、人#权、甚至还有基督教的博爱和兢业精神,以及制度建构,以吻合于相应的知识创新环境氛围,如此宏大复杂的社会大系统建构显然是、也仅仅是西方人民的伟业。对于技术性专利,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必会支付相应的费用,可是对于上述巨大的精神文明贡献,发泄“民族主义”咆哮的愤青族会感恩吗?!

  这种不公正态度是与其国内不公正的价值体系相吻合的,是其内在的低级文明群体主义庸人价值观的必然延伸。前一些日子有人提出,在西藏问题的国际争论中,我们“需要精致的话语,需要请超脱的顾问来设计”(蒋兆勇)——岂不知,引起国际社会的不满而争论西藏人#权与国内缺少超脱的顾问这二者,本是同一性质问题的不同侧面,说前者是由后者决定似乎陷入了逻辑上的循环论证或同义反复。

  有鉴于此,在西方人看来,一个国家,如果不顾个人權利而起劲地高杨“集体主义精神”,必定具有邪恶性质的,罗尔斯在《正义论》里论证过:个人自由的优先性被破坏,必是“恶序社会”,“恶序”是对社会公正的破坏,它会反过来瓦解业已获得的各种成就。可是当今中國的经济和军事长期快速在增长,这使西方人对这种发展模式颇感困惑。他们担忧的是,“龙”的图腾下,“外儒内法”的政治法术令人难以捉摸,它必将成为对世界和平与进步,特别会对自由世界构成一个可怕的“威胁”,为此必须“遏制中國。”

  西方人能够直面人生,能正视社会现实的各个方面,基督教思想深刻地洞见出人的幽暗意识源自于罪的根性,美国基督教神学家尼布尔揭示了“群体不道德”的现象,正是在群体生活中,个人的罪性被混迹于群体之中再显示出来反而被赋予了“神圣性”,因此,凡是高杨“集体主义”的国家或团体组织都是危险可怕的。如今围绕奥运会人權之争,中國的愤青所表现出的狂热的民族主义正是这种“群体不道德”的图象。

  但中國人却不解,中國是爱好和平的国家,中國人的性格是平和而中庸,怎么会去威胁西方?引起的争议恰在于文明发展水平大落差而沟通困难上。在西方人看来,构成威胁的并非(起码不严重)是形下之器层面的核武器或其他物质性装备的征服,而是来自于中國人自认为的形上之道被狂热的民族主义所驱使着,由庞大的人口携带着的“邪恶”欲念,通过合法和非法的移民大军,以及附加在倾销的廉价物品上,源源不断、滚滚而来渗透进西方,用低级的价值观来同化、侵蚀掉高贵的精神形态,由此威胁到西方人的生存根基:正义的价值理念。

  (五)

  使文明冲突激烈化的,还在于国内长期来仇外情结的培养。

  极左时期肆意專政、残暴虐待“地富反坏右”,乃出自于“階級斗争论”,认定他们是“人民的公敌”。同样地,今天的国人之所以对西方人发出强烈的“爱国主义”义愤,究其原因之一,据国内长期宣传说教,是在近代史上中國饱受了西方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殖民主义的屈辱。然而,倘若我国的学术是獨立自由的,历史资料可以公开的话,人们终究会发现:中國的近现代历史,就象一个小姑娘被任意打扮一样,被肆意篡改得太失真了,这也算得上是本土文明的低级形态表现形式之一。譬如有一个广为流传的样板:殖民主义年代上海的外滩公园门口挂着一块警示牌,上面写着:“华人与狗不得入内”,就是一个典型的造假案例。

  今天的国人普遍能感受到市场经济带了的物质财富增长的好处,就是不得而知也不愿获知,为了奠基于市场经济的法律秩序和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的建构,中國的数代知识分子为此作出了异常艰辛的努力乃至忘我屈辱的献身(有不少人为此入了狱,断了头,从他们身上流淌出的鲜血还被看客用馒头渍着吃掉了!),就算知道了也绝对不会去感恩的!但却偏要肉麻地歌唱起:“春天的故事”——“春天”仅仅是由皇上提供的恩赐品,更无法获知的是,提供有关“春天”的各种信息大都是由西方人原创的。其实晚清时候西方殖民势力进入大清国,就已经在租界地里开拓市场和商品经济了,与此带来各种配套的、相关的先进东西,从物质器具、到科学技术、到政治法律制度、以及思想文学艺术学术等等,多种多样,使得当时尚处于农业文明的中國,竟然在沿海的某些地区能一下子大踏步跨越式进入了工业文明之中。除了北方农村的拳匪恪守中國国粹中的劣质文明之外,南方沿海地区的中國百姓大都明知租界里西洋文明的先进性和优越性,于是纷纷涌入到租界里谋生。

  当然在洋租界里,中國本地人与洋鬼子老外在尊严和利益的某些方面是有所区别对待的。但是更重要的是,所谓殖民地的屈辱与否以及有多深程度其实是相对而言的。须知,在西方人尚未在中國建立殖民地之前,对于大清王朝的主体臣民——广大的汉族人民来说,本是中华文明的原创者,却已经被迫处于了外来异族的臣服之下,而且是非常屈辱地被远比自己落后、低级的异族用十分粗俗、残暴的方式所统治,看了鲁迅先生的《辫子的故事》才知道,有许多汉族男人为了抗议蛮族耻辱的留辫被砍了头。满鞑子侵入文明发达的江南水乡后,大发兽性,留下了丑名昭著的历史篇章:“扬州十日”、“江阴三日”、“嘉定三屠”,其残暴程度远比日本军人1937年在南京的屠城为烈,可是今天国人为什么只提日军的暴行而沉默于清兵的暴行呢?答案是:清朝与红朝中國隔了代,清兵从未与共军交过手,所以,清兵即使非常非常不“人#权”,也无法为现行执政黨的合法性提供任何依据或添加少许作料,再说满鞑子用残暴和鲜血完全奴化了汉族人,使得被征服的汉族愿意与双手沾满鲜血的征服者以及他们的后裔融合成一个中华“大家庭”,塑造成具有凝聚力的“民族大团结”,而该凝聚力恰是抵御当代西方“人#权”攻势的有力武器。

  事实上,晚清时期中國内部的民族矛盾是相当尖锐的,要不然,孙中山闹革命怎么能用“驱除靼虏,恢复中华”的口号动员起来广大汉族民众?当西洋人进入中國建立了他们自己的租界后,情况有变化了。在洋租界里名义上还是大清王朝臣民的汉族人发现,他们的行政主子已经更换了,现在的洋主子比满族人要文明要开明得多了。所以,当有了租界和西洋殖民者的存在后,民族矛盾决不是简单地划分为中华民族对抗西方殖民者的二元论,而是即使粗糙作区分,起码也有着三大对立阵营:满族人、汉族人和西方人。当时凡是接受过现代西式教育的汉族人都会觉得:汉族同胞所受的苦难和压迫就来自“靼虏”,而不是西方殖民者,同时西方殖民者也并不赞同满族人用低级落后野蛮腐朽的方式统治中國。作为一个有力的例证,章太炎、孙中山、黄兴等人的反清活动起初都是在租界里借助于洋人的大力帮助,后来甚至干脆在英国、美国和日本等国家里展开工作的。

  再说,即使是汉民族内部,也当然不是什么和睦友好相处,而是由劣根性决定了:内耗、窝里斗厉害。因为我们的群体主义文明决定了个人毫无尊严、地位和合法性可言,在内部争斗中,同胞之间相互煎熬的痛苦感受绝不会比来自西方的殖民压迫好多少。一个例证,中國共產黨早期开展活动,大量从产业工人阶层中发展黨员,都是利用租界里洋人开办的工厂里得到资源的。并非那里的工人有什么“先进性”,而是大大利用了西方文明(譬如:民#主和法治秩序)的先进性而已!

  所以,尽管今天中國普通的百姓难以获得真实的历史文献,更缺乏理论思维,但可从观察到的事实中作简单的类比想象:1997年香港回归中國之前,那里的华人算得上是“二等公民”吧,可就是这些“二等公民”,当他们踏进大陆地方——回到“祖国的怀抱”时是多么趾高气扬噢!那些男性港人可以轻而易举地猎取内地的绝色美女。难怪那些年来,大陆上冒险闯关去香港的偷渡客多的是。反过来,正如留美学者薛涌作证的:既然中國文化那么优越那么伟大,为什么没有一个美国公民愿意放弃自己的美国国籍而加入中國国籍呢?在此试问:我们这些“国家主人”的荣耀何在?“殖民地耻辱”何在?可是中國当今的愤青呵,你们的獨立思考又何在?

  2008-8-20晨

  江苏省昆山市

  作者个人博客:《施卫江:正义之声》http://blog.sina.com.cn/swjidea

  作者:施卫江

公民申请环境信息公开为什么这么难?

星期五, 08月 22nd, 2008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同时施行。这意味着在中國,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框架已经确立,接下来最迫切的事情是如何使这些法律法规真正落在实处,以促进中國的政治和环保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公民申请信息公开遭遇困境

  现在,自两法规正式施行以来已有三个多月了,从其执行的效果来看,政府在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这一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据环保人士马军调查,仅6月9日至26日,“水污染地图”和“空气污染地图”就增加了一千多条信息,而2004年至2006年间全国各类环保公开信息总数才两千多条。与此同时,两法规的实施还提升了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程度。截至6月30日,北京公众访问本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达1489万余人次;全市各公开工作机构共接待公众咨询2.5万余人次,受理申请520件。

  但和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相比,公民申请政府公开信息这一块却出现了大量问题。例如两法规公布后的第一个星期,北京市民朱福祥就于5月8日向北京市规划委申请调取四季青镇常青通达建设项目的环境规划意见书,结果规划委给他的是规划设计的条件说明书;当他向四季青镇政府对该镇辖区内的两栋楼的使用性质申请信息公开时,对方的答复是“你申请的信息不存在”;在向市国土局申请公开四季青镇门头新村建设项目土地使用的信息时,得到的是征地的批准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近三个月来,公民申请公开信息所遭遇的答非所问、信息不存在、不宜公开等各种形式的拒绝,都阻碍着信息公开的顺利进行。

  为打破公民申请信息公开受阻的僵局,许多当事人选择了司法渠道,但在现实中司法救济也未能达到效果。5月4日,湖南汝城县5位市民以“信息不公开”为由状告汝城县人民政府,而汝城县法院、郴州市中级法院均未受理此案。前文所说的北京市民朱福祥以政府信息不公开为由将当地政府告上法庭,而法庭给他的却是一个不予受理的裁定。另一申请信息公开被拒的市民黄由俭则至今没有见到法院的书面回复。迄今为止,推动信息公开的各种各样的具体诉求层出不穷,但是,这些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无一例外地被驳回。

  在中國,80%以上的环境信息由政府掌握,而环境信息的不公开、不平等给少数人暗箱决策创造了方便条件。环境污染事故频繁发生,环境问题引发社会矛盾增多,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环境信息不公开的产物。中國的环保事业,已经从一个观念转变阶段发展到利益博弈阶段,在此情况下,信息公开遭遇尴尬其实意味着各利益主体之间博弈的升级。

  信息博弈的前因与后果

  公民申请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之所以遭遇尴尬,首先是因为申请信息公开和政府主动信息公开的难度不一样。因为政府所掌握的信息与公民的需求不一定吻合,所以政府不能提供公民所需信息是有可能的。在这个意义上,公民申请信息公开对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是一个挑战。英国是2000年通过了《信息自由法》,但依法申请公开这一块也是在五年后方能实施。

  就中國目前的政府信息管理能力来说,更加不容乐观。在上述公民申请遭到拒绝的案例中,有些信息是政府确实不知道,有些信息是丢了,有些信息则是在繁多的文件中找不到,当然也不排除故意掩盖信息的可能。而政府信息不公开或者不及时公开,并不能得到任何有力度的惩罚,这也使得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的积极性迟迟无法生成。

  其次是参与这一过程的各方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真正位置。公众对对知情权的长久期待,终于从两法规上找到了释放的途径,因此对信息公开,特别是环保信息公开寄予了超乎寻常的热情。在另外一方面,由于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等原因,政府习惯于将掌握的信息作为获取资源的手段,所以会竭力避免信息公开,以维护自己的权力地位。迫切要求获得知情权的民众和对此并不习惯甚至反感的政府部门,二者间的心理反差过大,也扩大了公民申请信息公开被拒绝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最后就是作为调节利益冲突的司法救济软弱无力。有了法律规定的原则,进一步为此建立一个具体制度的重要途径就是行政诉讼和司法解释。但现在的情况是,法院面对涉及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不知如何是好。最后的结果是,关于信息公开的公民诉讼无一例外地被驳回。而司法上的不作为无形中等于鼓励政府部门回避信息公开。这其中的根本原因是,在中國,行政机关的地位要高于司法机关,司法机关的经费也来自政府财政拨款,甚至各地黨委都有一位政法委书记专管司法方面事务。司法与行政地位的不平等使得司法无力调节行政部门与公民在信息公开方面所产生的争端。

  解决之道:公民的持续努力与司法改进

  平心而论,无论目前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现实如何不尽人意,我们还是要承认,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是一个历史性进步,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提供了法律依据,中國政务信息公开也因此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而公民社会需要做的是推动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并使之成为惯例和义务。在此过程当中,媒体的作用是非常重要和独特的:媒体不但可以宣传法规,而且当整个社会迫切需要环境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时,媒体可以通过事实的披露,而起到凝聚公民力量和形成舆论压力的作用,使公民要求环境信息公开的努力变得规范、集中、持久和强大。

  同时,既然信息公开本身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那么最佳途径就是以各方都能过得去的方式来实现共赢。在这里,政府也并非全然处于被动之中。两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均有明确规定,严格贯彻执行这些规定将提高政府效率和争取在信息公开过程中获取主动。具体说来,这些举措包括:设立獨立的信息监察办事机构,以监督各级政府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信息管理的专业流程,对信息的收集、储存、保管、交换、查阅、设立、发布进行细致规范;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和公示;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愿和不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的,则需要制定行政上的惩罚措施。

  同时,在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这一块,应开放司法救济通道,即通过案例诉讼和司法解释,明确政府和公民的权利义务关系,把相关规定具体化和明确化。例如:属于依法应公开的信息,法院经审查可判决行政机关限期提供;政府掌握公共信息不公开或不及时公开造成公众损失的,理应进行赔偿。只有做到了这些,才能促成信息公开具体制度的建立。最近的一个好消息是,据《南方周末》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委托上海市高级法院作这方面的调研。看来,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司法解释有望于近期出台。

  唐昊,华南师范大学政治学副教授,《市民》杂志副总编辑,著名专栏作家。曾在《现代国际关系》《国际问题研究》《南风窗》《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等学术期刊和平面媒体发表文章数十万字。

  作者:唐昊

党员的归党员,公民的归公民

星期六, 08月 16th, 2008

  执政的中國共產黨在本月推出了两项措施,以期改革黨务,修补执政黨在民众中的形象,应对中國在新形势下所面临的挑战。其中的第一项是黨代表大会常任制,为此,仲共中央印发《中國共產黨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下文简称“条例”).《条理》还涉及到黨代表的权利与职责、开展工作的方式以及履行职责的保障等多项内容。其中,对于黨代表的任期,条例有明确规定:黨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与同级黨代表大会当届届期相同。如下一届黨代表大会提前或者延期举行,其代表任期相应地改变。而代表在黨代表大会召开和闭会期间,享有代表资格,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

  第二项措施是,对仲共的组织工作进行满意度调查。中组部经中央批准委托国家统计局从2008年起每年在全国31个省区市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事业单位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针对干部的选拔任用以及组织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看法。而此项调查之核心则是干部的选拔。这项调查将采用抽样问卷的方式进行,其内容主要是: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组工干部形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程度,以及对组织工作的具体意见、建议。据报道,在此之前已印制的8万份问卷,将陆续下发至中央机关、省、市、县、乡、村各层次的干部和群众。

  这两项措施的出台,立即受到官方黨务专家的欢迎,并得到积极评价。对于黨代表常任制,一些官方的黨史专家认为,条例出台的确是比过去前进了一步,向黨内民主向前一步。黨代表任期制被仲共视作完善黨的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改革方向,有助于发挥黨代表大会代表作用,坚持和完善黨代表大会制度,推进黨内民主建设,提高黨的执政能力。其作用在于,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黨代会闭会期间,黨代表履行自身职能的问题。对于中组部的民意测评,一些官方的专家认为,中组部此举意义深远,这昭示着领导干部的选拔与任用制度将由黨内民主走向社会民主,将更多地吸收民意,有利于打破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弊端。最近中國新出台的一系列措施反映出中國的主要政策和原则正逐步优化。

  然而,从中立的角度看,对于这两项措施以及在未来可能推出的新措施,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解决中國现行政治制度的根本问题,还需要仔细的观察和评估。中國现行政治制度的一个重大弊端就是执政黨一黨独大,以及由此带来的黨政不分和黨政官员的普遍腐败。黨代会常任制的推出有助于解决这个问题吗?就第一项措施而言,答案似乎是一个很大的问号。首先,黨代表常任制没有从根本触动现行的黨委大权独揽、领导一切的局面,黨代会充其量扮演了建言献策的角色。其次,在作为中國各级民意代表和立法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极其弱势的情形下,强化执政黨的制度化和常规化,则势必造成权力进一步从政府向执政黨转移,并进一步强化黨政不分、以黨代政的旧格局。所以,解决中國政治制度问题的根本办法不在于把执政黨的系统建设的多么强大,而是要强化各级立法、民意机关,关键不是实行执政黨代表大会的常任制,而是实行民意和立法机关的常任制。

  就第二项措施而言,对执政黨委托政府机构来进行民意测评,应该持极其谨慎的态度。因为统计局首先是一个执政黨领导下官方的政府机关,而非一个獨立的、有高度信誉的专业机构。用一个官方政府机构来测评执政黨的干部的政绩、声誉或满意度,严重缺乏獨立性,因而其信度和效度都是极其可疑的。问题还不止于此。有执政黨的组织部门来主导官员的任用,这说明,选举在决定官员的任用中不起主要作用。如果各级执政黨的领导人都是由仲共黨员通过自由、公开、公平、竞争性的选举产生的,而不是现行的由中央和地方各级黨委通过组织部门决定的,如果各级政府领导人都是由各地的公民通过自由、公开、公平、竞争性的选举产生的,而不是现行的由中央和地方各级黨委通过组织部门决定的,如果黨员与公民都可以借助媒体自由地监督黨政官员,那就不需要中组部去发问卷调查了,黨代表是否常任也就仅仅是一个政治社团的内部问题了。

  所以,解决问题的关键,不在于黨代表是否常任,也不在于是否由执政黨的组织部门来对黨政干部进行民意测评,而是在于把黨员的选举权原原本本地还给黨员,把公民的选举权原原本本还给公民。黨员的权利归黨员,公民的权利归公民,这才是解决中國政治制度问题的必经之路。

  作者:刘军宁

从中国的旅游欺诈泛滥看中国社会的诚信缺失

星期五, 08月 15th, 2008

  九百多年前,大学士苏东坡吟唱道:“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九百多年后的今天,宋朝明月依旧在,人间美景与恬淡心境却再不易得。若苏子有知,不知会作何感想。弘一法师在辞世偈中说道:“问余何适,廓尔亡言。花枝春满,天心月圆。”生为今人,问余何适,或许在反复思量后也会廓尔亡言,只是境界与大师要相差千里了,一个处处都是归宿,一个哪里都不是归宿。能够拯救我们的,只有我们自己。

  中國旅游业——最阳光美好的事业,最肮脏无耻的行当。

  改革开放30年,中國的旅游事业得到了广泛而深入的长足发展,稍微见富的中國人,也在媒体、舆论的引导下,秉持着内心对中國悠久文化历史的心驰和对大自然绿水青山的神往,学模学样的将旅游支出按照“国际惯例”纳入了对生活质量指数评价,评价别人,评价自己。能够有钱、有闲前往祖国各地甚至是世界各地旅游的红男绿女们,个个一脸的心满意足,并向朋友、同事和一切能够炫耀的对象,炫耀着自己游历过的名山大川、人文地理。一时间,旅游成了中國人是否奔上小康的分水岭,是否成功人士的“试金石”;一时间,黨和政府“顺从民意”,调整全体国民作息时间,设置好几个“黄金周”,推动旅游事业的发展,一时间,各级地方政府挖能掘潜,靠山的吃山,靠水的吃水,全面开发起了旅游事业,仿佛一夜之间,旅游成了中國“最美好、最阳光、最环保”同时也是“最赚钱”的事业。下面是摘编自《中國统计摘要2003》的中國旅游人数和收入统计表:

  中國历年旅游人数和收入统计(1997-2002)

  2002年12月31日采集(人数略)

  指标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国际旅游收入(亿美元)   120.7     126.0     141.0     162.2     177.9     203.9

  国内旅游收入(亿元)     2112.7     2391.2     2831.9     3175.5     3522.4     3878.4

  2003年至今的旅游收入统计表我没有找到,但看到了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的预计:随着旅游产业迅速发展,2007年,我国旅游业总收入将达1万亿元左右,增长10%.这些数据虽然因体制性原因而一点都不可信和一点都不准确,但我们还是可以肯定的说中國的旅游收入肯定是在不断的逐年增长的。但这些达到万亿收益的背后却隐藏着最肮脏的行业链条,最无耻的行业勾当。数以亿计的中國旅游者,每每也在体会了初期旅游带来的快感和以资炫耀的同时,更逐渐体会并领略了旅游过程中种种匪夷所思的“坑蒙拐骗”所造成的人性侮辱和心理伤痛以及经济损失。人们在逐渐回归理性的同时,诘问中國的旅游行业怎么会如此这般,怎么肮脏无耻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遍览相关资料,窃以为诟病所在:一在“兴业”动机,二在整体社会形态。

  首先,是地方各级政府,他们发展旅游业的原动力,绝不是为稍稍富裕起来的中國人,提供游历祖国的名山大川,体会中华文明的光辉灿烂和博大精深的方便之门。他们唯一的目的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给“鸡犬升天者、看门抬轿者、鼓噪帮闲者”提供合谋发财的机会和路径。于是,在包括地方财政在内的各种强力资源的支撑下,原来风景秀丽但人迹罕至的山川河流变成了曲径通幽的“名山大川”,原来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管理的“寺庙道观,仙山楼阁,皇宫、陵园”变成了香火旺盛的“人文景观”。但无论是曲径通幽的“名山大川”还是香火旺盛的“人文景观”,你都会无一例外的发现,都有了或者高大宏伟、或者造型奇特、或者铁匝栏杆形成的“门”,这“门”都无一例外的正好挡在“进山入庙”的必经之路上(据说有的地方甚至将当地百姓走了千百年的羊肠小道破坏砸毁,以防非法逃票“另门”溜进景区者)。一哨人马,啸聚于此,以“一门当关”,言“此山是我占,此路是我开,要想进门来,拿来买路财”。并且此买路财动辄几十上百甚至好几百。于是中國之大,你再也难觅“无门当关”的山川河流,你再也难觅无需银两的清净庙观,于是,祖宗留给我们的绿水青山和道庙雄关,大概统统都“依法”变成了当地政府及其合谋经营者的“GDP”和财神爷。于是,连景点周边农民都一夜之间失去了淳朴善良的天性,忽然学会了敲诈勒索、投机钻营,坐地还银、强买强卖的勾当。他们或在景点门外私设停车场敲诈旅游者,或在景点内外与“依法”经营者共设停车场巧取旅游者,或在景点内外,“依法”或“非法”设置餐饮、购物店铺敲诈勒索、巧取豪夺旅游者。“人是王八蛋,只跟钱上说”和“本来就没把自己当人看”的挣钱思路把“好人”变成了“强盗”。旅游景点经营者和当地有“能耐”的农民渐渐成了旅游者人人内心唾弃和谈之变色且愤恨无奈的无耻之辈、奸佞之徒。他们用收取景区或者景点入门费方式,“依法”或“非法”抢占了本属于全体中國人的自然资源或人文资源,他们“依法”或“非法”抢劫了所有“到此一游”者的银钱。

  窃以为各级政府倡导支持旅游本无过错,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问题的关键是,各级政府倡导支持旅游的方式,本应该是以提高基础设施水平,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旅游配套环境的建设,旅游秩序的维护,来达到方便游客从而吸引游客,形成区域环境内的游客消费,从而提高区域环境内的消费规模和水平以期达到地方政府“GDP”提升的良好愿望,同时通过吸引旅游者前来观光所带来的人气,来支持民间旅栈业、饮食业、甚至地方特色的民间文化业的发展,实现“兴业富民”的政府职能。但事与愿违,但凡有旅游资源的地方政府无不以“拦路抢劫”的方式强行设“门”收费,形成了“变相或隐性”的当地政府“经营”,显性的当地政府收益和“政绩”。这种“杀鸡取卵”的旅游开发模式,一方面是当地政府“霸占”所有中國人共有的自然或人文资源,就近掠夺,强行收费,极大的伤害了所有“到此一游”的中國人的国家认同感和民族自豪感;另一方面,由于当地政府的强势地位,连当地老百姓都得设法通过依附某些权力路径以分得原本属于他们世代生息的“名山大川”的旅游利益。否则要么你只能“非法”设停车场、“非法”设小卖部、 “非法”兜售当地特产,“非法”……等等,但你必须机灵点,不然一旦被“管理人员”逮住,轻则没收财物,重则以破坏社会治安等罪名“依法”收拾你。

  其次是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者。旅游经营者用尽浑身解数,利用现代传播途径的多样性、便利性,或以低价、促销诱导旅游消费者,或以打折、赠送诱导消费者、或以孝敬父母、夕阳红、情侣游诱导消费者,或用“低价团”“贵族团”等名词欺骗消费者,无所不用其能。然而,低价团、打折、促销、赠送的背后,往往是无尽的旅游陷阱,让旅游者晕头转向,防不胜防、破财又“遭灾”。这个“遭灾”严格意义上讲应该是“人祸”。

  今年46岁的王女士是安徽省某供电公司的一位普通职员。去年夏天她和女儿参加单位组织的从合肥出发到成都、乐山、黄龙、九寨沟的七日游,每人2880元。一提起那次旅游,王女士便气不打一处来。

  旅行社承诺的是三星级酒店的住宿标准、空调大巴的乘车标准和八菜一汤的伙食标准。但住宿条件根本就达不到,吃饭每餐都是青菜和萝卜汤,而且量也特 别少,根本不够吃。王女士回忆起那次旅游没有一点向亲戚朋友炫耀的意思,有的只是上当受骗的感觉,花钱受罪的牢骚。

  事实上,在有些旅行社的广告宣传中,某些线路常常以低团费吸引游客,但游客真要报名,却被告知那是包团价格,一般散客没有特价。住宿方面,一些旅行社常常使障眼法,如广告中明确承诺“团团赠送两晚四星酒店”,实际到了行程表中,“四星酒店”就变成了“四星标准”。说是吃、住有标准,但是实际上标准缩水、质价不符。以超低价格吸引消费者报名,是目前旅行社广告的一大特点,其背后陷阱重重。

  业内人士指出,所谓的“低团费”实际是通过不承担机场建设费、人身意外保险费和一些景点的门票、缆车费等将“低出”的费用在旅途中转嫁给游客,并美其名曰“游客自理部分”而实现的。一些所谓的“贵宾团”,不过是自费搭乘飞机旅行。一些旅游广告虚虚实实,对低价线路没有说明适用什么客人,或者对接待标准模糊其辞,目的只是为了把客人“骗”到营业点,再向客人推销高价线路。

  防不胜防的购物陷阱更是造成游客经济损失的祸首。曾报团港澳行的北京李姓女士介绍,在香港,导游安排游客在电子产品商店停留了足足两个小时之久。很多游客去香港玩,也的确希望带些质优价廉的电子产品,比如数码相机、MP3、新型手机等。所以,很多人对这个商店里的数码产品比较感兴趣。

  “然而,商店陈列柜台中的各种数码相机,一旦你看中某款要求购买,服务员总是说这个型号不好或者缺货,趁机向游客推销另一款相机。而这种相机的品牌往往是非知名品牌。”李小姐对数码相机有一定了解,因此似乎看出了一些门道。

  “在相对封闭的空间内,加上周围游客的非理性购物,很容易让人忽略产品存在的瑕疵。”“很多游客购买了这款数码相机回家后才发现,花了不少钱买的产品如同玩具,比如变焦倍数、像素数等都远远不及很多同等价位的知名品牌的产品。”

  此外,珠海也是让“港澳游”游客“挨最后一刀”的伤心之地。一般情况是,珠海当地的导游带大家来到一家珠宝店,一位工作人员在简单询问了游客来自什么城市后,忽然会说,公司经理是大家的老乡。几分钟后,这位“老乡”现身,虽然操着一口广东甚至是台湾普通话,但却自称,自己的爷爷的父亲就是你们某某地人,开始认“老乡”。

  秉持着“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中國传统亲情,这位“老乡”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大曝珠宝业黑幕,并劝大家别上当,如果愿意,他可以给大家讲讲买钻石玉器的常识。这位经理神秘地将游客带进店里某特殊区域,还故作神秘地拉上布帘,意思是外面的柜台“还要做生意嘛”。经过几番讲解,“老乡”适时地提出,如果谁想买,就将原价几千元货真价实的钻石戒指以500元的成本价给“老乡们”一个实惠。

  如此大的优惠幅度,立刻让团里的游客开始骚动。一番讨价还价,几乎每个人最后都购买了一件甚至几件钻石首饰或玉器。

  “后来才明白,这根本不是钻石,只是外形相似于钻石的锆石,价值也就在50元左右。”李小姐后悔自己当初的轻信。

  很多购物点都会花样百出的通过玩弄“老乡”这张情感牌,首先博得游客好感,然后采取自曝黑幕的方式,骗取信任,最后“请君中招”。

  旅游从业者特别是导游业者的“发财门路”更是花样翻新、门路齐全、无孔不入,揭面惊魂。其种种招式“不是抢劫,胜似抢劫”,甚至一些业内人士,因为不能承受这种如抢劫般的罪恶之感,而悄然、愤然离开旅游、导游这个“有利可图”阳光般美好的“罪恶”行业。

  这是来自北京北京晚报的一篇报道:

  记者在北戴河海滨采访时发现繁荣的旅游市场背后,存在着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在一家据说距海滨“只有5分钟路”的宾馆,记者以旅行社导游的身份,与女老板聊了聊,她承诺,带旅游团来这儿吃住,至少可以给20%的提成,带来的游人越多,消费越高,提成自然也会越高。女老板还特别夸耀,包括南戴河的各旅游点的门票她也可以代办,仍可给20%的回扣,包吃、包住、包玩。当问及如此经营是否会惹来麻烦时,女老板说不会。因为当地的工商、市场监察、旅游管理部门很少检查管理这类事情,几乎所有宾馆,饭店都这么干。一个服务员还向记者传授多拿回扣的办法,你可以跟游客说住宿每人每天120元,只收保底价80元,可宾馆只需60元,你就可得20元,假如你带来50名游客,在这儿住上四五天,宾馆至少要给你4000元的回扣,还不包括你领游客在此吃饭和景点门票的提成。

  记者随后来到北戴河最繁华的旅游商业一条街,在这条近1500米的街道两旁,有几百家出售旅游纪念品的店铺、摊位。在一家出售木雕工艺品的商店,来自福建的“业务代表”谈到回报是轻车熟路,他神秘地说,等游客走了,你早上或晚上单独过来,一定会按讲好的折扣付现金,该多少给多少,“保证信誉”。他还说他们与工商、旅游部门“关系搞得相当好”,没有问题。

  离开北戴河,记者又来到秦皇岛的游船公司码头,游船公司的旁边有一家餐厅,一位负责人说,只要带游客来吃饭,他可以提供30%的回扣,他还承诺能包买游船票,而且回扣额“相当可观”。据介绍,这家公司的游船每年都能接待数十万游客,门口销的票32元一张,给旅游团的则是28元一张,目的是让旅游团的游客感觉得到了4元的优惠,其实,这两个价的票都能给导游将近40%的回扣。如果游客只掏钱而不索要门票,他们还可以直接将游客带到游船上,导游因此得到的回扣将更多。通过公司办公室的窗口,记者看到墙上悬挂着金光闪闪的奖牌,上面是“全国旅游先进示范单位”几个大字……

  面对愈演愈烈的旅游市场回扣现象,记者深深感到,不管是回扣引动了商家的价格欺诈,还是商业暴利引诱着回扣的盛行,总之,倒霉的是千千万万的旅游者,是本身需要健全的中國旅游服务市场。(摘自《北京晚报》)

  这是一名几年前曾经当过导游的人自曝的内幕:

  2002年因看不惯旅游骗人的把戏,我离开了张家界,离开了旅游界。今年因公司组织旅游,我以一名游客的身份回到了张家界,可一路上给我的感觉越来越差了。导游、司机的素质太低了,只认识钱,做任何事都是以从我们的口袋里把钱骗出来为目的。

  现将我所了解的旅游陷阱向大家做个介绍,希望给各位将要去张家界的游客提个醒,减少损失。

  1、门票价格

  黄龙洞:挂牌价65元,底价61元

  宝峰湖:挂牌价62元,底价50元

  龙王洞:挂牌价63元,底价30元

  茅岩河漂流:挂牌价128元,底价80元

  猛洞河漂流:挂牌价124元,底价70元

  魅力湘西表演:挂牌价240元,底价40元

  土家风情园(土司城):挂牌价80元,底价25元

  土风苗韵:挂牌价220元,底价35元

  激流回漩:挂牌价138元,底价50元

  2、购物回扣

  土特产:有50%的回扣(价高物次)

  地点有:天成量贩、万佳百货、广和购物中心、亘立购物中心 、 土家妹等超市

  珠宝:有50%的回扣(大部分是假货)

  地点有:地矿陈列馆、缅华珠宝宫等

  茶叶:有30%——50%的回扣

  地点有:生态茶苑 、茶博士

  中草药(泡脚):有30%——50%的回扣(价高物次)

  地点有:宝峰灵芝、宝树堂、广生堂、宝峰湖游客服务中心、藏丹堂

  烧香拜佛:有20%——30%的回扣

  地点有:紫霞观、宝峰寺、普光禅寺、天子阁等

  吃饭:有30%—40%的回扣

  地点有:银都大酒楼、天门楼、山鬼寨等

  娱乐:有30%—50%的回扣

  地点有:空中嘉园、天缘休闲城、漂亮宝贝、聚龙按摩休闲、维多利亚、豪雅等

  还有住宿、摄影等等。让您防不胜防。

  以上这些都是张家界正规旅行社导游所做的,更何况不正规旅行社导游了。

  从这位曾经的导游自曝内容上,我们看到,烧香拜佛竟然也有20%——30%的回扣。心中如捣,诘问苍天,哪里还有中國人心中的圣殿,哪里还有中國人寻求心灵慰藉的天堂。中國的旅游行业是不是真真切切已经到了辱天没地,丧尽天良的地步,连多数中國人信奉的佛教活动,都通过旅游从业者之手,变成了幕后无耻谋财的蝇营狗苟,真是有辱佛祖、有辱佛门、有辱祖宗啊。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使中國的旅游业,堕落到“拦路抢劫”、“巧取豪夺”、“昧尽良心”无所不用其极的“坑蒙拐骗”游客钱财的如此地步呢?窃以为是诚信缺失的社会结构形成的必然结果,是当代中國社会诚信缺失的土壤上长成的毒瘤和恶果。其中包括政治诚信、政府诚信、司法诚信、商业诚信、人与人之间的诚信。想想我们建国近60年来的风雨历程,从“三反五反”到“大跃进”,从“以階級斗争为纲”到“反击右倾翻案风”,从“纹化大革命”到“粉碎四人帮”,从“两个凡是”到“改革开放”从……。我们何曾有过以“诚信立国”的呼喊,我们何曾有过对社会的“公平、正义、诚信”敬若神明。当某些政治人物“朝天暮地”的政治沉浮让国民大跌眼镜的事后,普通的中國人往往如坠云雾,莫名其妙。其人“朝天”时的高谈阔论是否还对?是否还真?是否还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对其人“暮地”时的口诛笔伐是否有据,是否可信。是否人在朝夕之间就可以从“伟光正”忽而变成了无耻的“叛徒、内奸、工贼、分裂D”等等什么的。当政府的行政管理、行政命令朝令夕改的时候,人们该怎样的学会乖巧圆滑和随机应变以适应政策要求,以“不说假话就办不成大事”的原则去接人待物办事,从而才能“像人一样活着”或者“活出个人样来”。司法到底是什么什么的專政工具,还是中國社会生活的天平。它能“公正、公平”的“天平”中國吗?我曾经记的十七世纪的英国大法官弗兰西斯·培根这样一段至理名言:“一次不公正的判决比多次作恶为害更大,作恶不过是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则污染了水源”。那么在我们这个司法完全不獨立的社会现实环境下,我们的司法机关、我们的司法人员能够真正像孔夫子“曰”的那样“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的秉持住司法的公正、公平吗?这些社会决策机构,这些社会秉权机构,这些社会天平机构如果都不能秉持着天地良知,而敬畏正义、维护公平、恪守诚信,那么我们能够指望混沌社会中的商业诚信吗?我们能指望混沌社会中能够幻化畸变出老子期望的:“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以及“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般的谦谦君子和现代公民吗?

  尽管本文鞭挞的是中國旅游行业令人不齿的潜规则和荒诞无耻的行业诟病。但是更迫切呼唤中國社会政治、政权、思想、言论、司法、人權等方面的全社会、全民族的社会诚信,以形成中國现代社会的整体公正、公平 法制、诚信的良性机制,从根本上消除谎言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不诚信现象带来的全民性“丑陋的中國人”。

  于2008年8月7日

  作者:呐喊

跳楼与自焚――底层民众的悲惨“智慧”

星期六, 08月 2nd, 2008

  昆明公交爆炸,多日里警方虽未有结果,却紧张的要命。7月28日下午,又一与公交有关的消息让警方惊恐,旋即警方便放下心来。原来只是一民工为讨工资“挟持”公交罢了。

  在警方与政府眼中,这样的事情是再普通不过了。不光他们,几乎在所有人的眼中,这样的事情都见怪不怪了,还会有人对这样可怜的人表示鄙视。

  很早以前的中國大地,从未有过欠工资一说,即使被宣扬为万恶社会的时候。心肠再黑,道德再坏的人也知道:雇人干活,是要开工资的。拿人货物,是要付钱的等等。

  新中國若干年后,便有了拖欠工资的事实,因此也出现了讨工资的各种方法。

  若干年前流行的讨法是“跳楼”要挟,以后此招便被纷纷仿效。一时间中华大地皆是将要跳楼而未跳之人。起初官方还是有些正义感,时时想负起自己的一些责任的,但又因“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政令所在,便也只能抱一同情的心罢了。起初民众更是有正义感和同情心的,见此情此景,总会掉些眼泪,发些感慨。而这时的官方与民众,或许也只能作这样的事情。

  以“跳楼”方式讨要工资是有极高成本的,一是从此与以前的“东家”断绝了全部的关系,并且从此成为仇人;二是以后惹得别人不敢再雇佣,这样便断了以后的生活;三是跳楼便要做作样子,是站在高处,要在众人的注视下,否则这“要挟”便没有影响力。

  成本最高的便是这第三条,在高楼上,若一时不慎,便会掉下来,这便是的极高的危险,站在高楼上,大声呼喊,此时必万分激动,若有好事者大声喊跳,此时可怜的人便跳退两难,若非冷静者,便要出事。

  再后来,跳楼的多了,大家便都不耐烦。因为跳楼者并非真的跳,而为了讨要工资的一种方法,于是官方便不再同情,此等人便被认为是刁民;民众也不再同情,便搬了板凳看热闹,有人等的不耐烦,便大声呼喊让这已经悲惨的人跳下来。于是跳楼的人便渐渐少了下来。

  后来,又流行起自焚来,当然,这也不是真的自焚,也是为了生计的无奈。随即这样的事情便被官方严格控制。因为一则此事影响中國所谓之形象,使中國之宣扬人權事不符;其次此自焚使得人们与一“教派”联系起来,于是此道又不通。跳楼可以无人管,自焚却有人管,即使想真的自焚,亦是难得。

  然而底层民众为了生存,总是尽可能地想出一切让人同情的办法。他们全部的资本便是自己的生命或者全家人的生命,因为官方的控制与无视,又因为一般民众的冷漠,于是他们不得不另谋生存之道。

  “只有找到当局关注的焦点,才有可能谋求事情的解决。”这是有“智慧”的底层民众的共识。于是如果自焚,也要去天安門才行;地震后如果要讨要工资,救助的电话前总会加上“我是四川灾区的民工”这样的定语;还有像云南的这位可怜的打工者,必得找到当局最为关注的公交车来讨薪,才有可能引起注意。引起注意,才有解决的可能,否则连这可能都没有。

  《马太福音》言:民要攻打民,国要攻打国。多处有饥荒,地震。这都是灾难的起头。那时,必有许多人跌到,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恶。且有许多假先知起来,迷惑众人。只因不法的事众多,许多人的爱心,才渐渐冷淡了。

  现在的中國,便是这样的情形,多处是天灾与人祸,更可恶的便是这假先知起来迷惑众人,要众人忍让服从,要众人相信无知等。又因道德与礼法的崩溃,旧世界被打破,新世界却迟迟未建立起来。这不法的事便多了,一般民众的爱心,便渐渐地淡了,最后竟至于走向其反面了。

  要使这底层民众的悲惨剧不再发生,须得重建中國社会的道德系统与礼法系统,让人皆有爱人之心,皆知相处有礼,明白权利与义务的对等。这便是一个统一国家的责任,而且国家也须得负起监督执行之责,保障其有效实施。

  韩适南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dacien

  作者:韩适南

杀人者杨佳青春档案

星期三, 07月 23rd, 2008

  一位权威人士透露,在一度拒绝配合警方做口供之后,杨佳首度解释犯案动机的第一句话赫然是: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上海袭警案的主角杨佳,退掉了他在招待所的房子,拿一把刀走进上海闸北公安分局。临行前他对招待所老板说:“明天不用住了。”

  一个前程尽毁的青年,六个瞬间破碎的家庭,一场两败俱伤的悲剧,以及无尽的伤痛,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沉痛思考。

  网络日志中的杨佳,阳光,健康,活跃,渴望结交女友;现实中的他,倔强,阴郁,沉默。28岁的他如何走过自己的青春旅程?是什么原因,使得这位北京青年在长时间的深思熟虑后,选择用如此极端的方式结束别人的生命,同时终结自己的青春?

  上海闸北公安局21楼,督察支队2113办公室,一支枪对准了杨佳。他终于开口:“你开枪把我打死吧,我已经够本了。”没有任何忏悔的意思。

  在紧急支援的持枪特警出现之前,被多位民警制服的杨佳暂时被反铐在办公室内。被擒后,他没说一句话,只是不断喘粗气,喉咙里发出“嗬嗬”的低吼声,双眼通红,手上粘满鲜血,白色T恤的左半部已被鲜血浸湿。

  一位权威人士透露,在一度拒绝配合警方做口供之后,杨佳首度解释犯案动机的第一句话赫然是: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最终代替木讷寡言的杨佳“给出说法”的,是一柄二十多厘米长的单刃剔骨刀,是次袭警事件,六位无辜的民警成为刀下亡魂。

  刀刀见血。几乎只有一种刀法——杨佳用刀对准民警的胸腹部或者颈部动脉,猛烈插入,然后用力上挑。这会使人在5到20秒内因失血过多而毙命。这栋驻扎着大量内勤民警的综合性警务办公大楼在专家眼中是这个国家强力机关的“柔软的腹部”:死亡的民警平均年龄50岁,其中有科技科民警,也有后保处服务中心主任。

  在主流语境中,这把血债累累的刀的拥有者完全可以用“丧心病狂”、“穷凶极恶”、“毫无人性的暴徒”来形容;而网络中则有一些网民给予杨佳同情以及只有近年焦点人物时常有过的那般的待遇:“刀客”杨佳有了自己的“武林列传”:性刚烈如杨佳者,不惧死而惧受辱,一朝受辱,必流血百步,伏尸数人……在两种截然对立的语境之外,在成为焦点之前,小人物杨佳有着怎样的人生?

  成长档案

  在上海警方的案卷中记录了这个28岁青年的档案:杨佳,1980年8月27日生,籍贯河北省冀县,户籍地北京市东城区前圆恩寺胡同某号,中等专科学历(函授,口供说是财会系),身高171厘米,体重77公斤,足长26厘米,脸型长方脸。没有前科。

  在前圆恩寺胡同内,在一个老北京普通的四合院的普通人家,杨佳度过了他的普通而不乏快乐的童年。

  杨佳的父母在上世纪70年代结婚。父亲是一家影院的电工,小时候会带杨佳去影院看电影。在杨佳13岁的时候,他与妻子王静梅离婚,很快又组建了新的家庭,然后像一个戛然而止的长镜头一样淡出了杨佳的生活。

  王静梅则是杨佳一直相依为命的母亲,也是从未谈过对象的杨佳生命中唯一亲近的女性,准确的说,是他唯一亲近的人。

  杨佳小学同学邓世博对那时杨佳的印象是:成绩一般,个头一般,口才一般,各方面都不算突出,但积极参加班级活动,有时也会跟同学打打闹闹,但不记仇,很快就又好了。

  王静梅的好友王铁栓形容王年轻时容貌出众,声音甜美,性格开朗,“没结婚之前在劳动文化宫当解说员,那都是百里挑一的人。”王静梅对这个独子甚为疼爱,幼时放学后杨佳总是背着一个小书包,跟在妈妈身后回家。

  邓世博去过几次杨佳家里玩,都是父母不在的时候。“他那时候爱看书,但基本都是小孩爱看的漫画书之类。”

  住在杨佳邻院的李佳则是他小时候的玩伴。李佳说,那时杨佳放学后喜欢一个人躲在家里看书。“当时他父母感情也很好,觉得他家庭很美满”。

  杨佳从小就有的一个特点是凡事讲究规则,不乱穿马路,看不惯父母乱丢垃圾,会跑过去捡起来。“连玩丢沙包的游戏都从不作弊耍赖。”邓世博说。

  那个时候,杨佳的家庭完整,生活幸福,小学岁月让他充满怀念。据《京华时报》报道,2006年,杨佳加入网络上的小学校友录后,第一条发言就是希望大家能在入学20年后聚会庆祝。

  1994年,杨佳父母离婚。当时,杨佳的母亲王静梅在一家洗衣机厂下属的招待所工作。对于离婚的原因,杨父不愿多提,只是简单说,夫妻因为怀疑对方有外遇,猜疑逐渐增多,最后导致离婚。母子两人搬离了前圆恩寺胡同,前往东城区一处房屋居住。

  此后,杨佳变得越发沉默寡言离群索居。

  邓世博回忆,青春期的杨佳显得敏感而孤僻,尤其不愿谈及自己的父母,“偶尔问起也就岔开了”。但那个时候起杨佳迷上了爬山,喜欢和老同学一起爬香山等京郊山地,在暴走中让自己体内随身体一样发育的少年心事得以纾解。

  “家贫百事哀”

  相依为命的母子俩的生活可以用“家贫百事哀”来形容。

  离婚没多久,王静梅工作所在的雪花电冰箱厂也倒闭了。杨佳跟母亲搬到慧恩寺一套安置房里,这里大都住着上年纪的拆迁户。初中毕业后,杨佳念了一所民办技校的财会。杨父开始还来看看杨佳,给他们一点生活费,后来再没有过来。

  据媒体报道,截至案发,杨佳已经四年与父亲全无联系了。7月1日,当律师谢有明询问杨佳单亲家庭对他的心理伤害时,杨佳作出很无所谓的表情。谢有明意识到,这是一个特别倔强的人。

  “杨佳不爱说话,也不肯示弱。”只有在提到他母亲的时候,杨佳的态度才会柔和起来。“他说他母亲很可怜,很辛苦地在养他。”

  1999年技校毕业之后,杨佳在望京购物中心实习,随后在首体家乐福工作一年多。“他觉得单位里怎么有那么多尔虞我诈的事情,看不惯就走了。”王静梅的好友王铁栓说。

  此后,在一家公司短暂工作后,杨佳失业在家,变得越来越不愿和人接触。

  2000年,王静梅在宣武区虎坊桥东边的一个招待所当服务员,因为一次肢体冲突,她开始了一场影响母子二人至深的漫长上诉。

  王铁栓回忆那件“悬案”的起因说:王静梅是1955年生人,属羊,在这个年龄段算是长得出众的,那会还显得年轻。那家招待所的经理看上她,老想跟她套关系,她看不上。而另一个女服务员因此跟她争风吃醋,老觉得她是眼中钉,再加上工作时候又起冲突,一次瞅准没人的时候,那个女服务员上来就把她摁倒,啃她,腿上咬掉一块肉,导致住院。

  王静梅把对方告上法院。“可单位没人看见当时情况,没见证人,虽然其诊断证明等证据都齐全,可对方说也瞧病去了,后来补充了一个假条和1352元的医疗费证明——而王静梅也花了1352元,对方明显是找医院关系后补的。最后法官各打五十大板,认定双方互殴,各自负担。”王铁栓说。

  王静梅对此耿耿于怀,开始了漫长上访之路。退休之后,更是常年将主要精力放在上访上,辗转于北京公检法各部门,直至北京市委、国务院信访办和最高法院信访办。她因为这个事,心里非常不痛快,后来还生了动脉瘤,大出血动手术。

  “她这人本来心劲挺高的,我感觉她虽然不富裕,对钱并不在乎,但认理。”王铁栓有一次劝她不要这么漫无止境的在官司上这么耗下去,王静梅急了,说你这人怎么这样,一点原则都没有。

  她打官司时结交的“讼友”郝家隽说,每次见到王静梅,她都穿一件80年代的黄色长袖外套,无论冬夏,从不更改。

  不仅因为打官司而生活困顿,王静梅还遇上了其他不顺心的事。她曾上婚姻介绍所登记,结果被一个婚托骗了一笔钱,给她介绍了一个结过婚的人。再找的话,又要再交费。

  官司越发成为王静梅生活的精神动力,但她还必须面对失业在家的儿子。“我出去打官司,必须在早晨做好一天的饭,不做我儿子就不吃。”王铁栓曾提出帮王静梅劝劝杨佳,但王静梅拒绝了,她说杨佳拒绝和人交流。

  有一次,王静梅曾向朋友说起,她怀疑杨佳得了心理疾病,希望看心理医生。这也许是一次避免日后悲剧的机会,但因经济原因,最终还是放弃了。

  “门牙被打掉了,补牙花了几千块钱”

  杨佳一直找不到工作,整天坐在电脑前上网,唯一的外出是帮母亲买个油盐酱醋。“王静梅的厚厚一摞申诉材料,都是让杨佳帮她在电脑上打的。”王铁栓说。

  杨佳所住单元301的邻居说王静梅这个人脾气倒是有点古怪,有点拧,较真儿,凡事非要找出个理儿来。杨佳平时看上去倒特别普通,不显眼。也不怎么爱说话,但是挺懂事的。比如在楼道里,看见你提着很多东西,他就会给你让道,或是问问说用不用帮你提。

  待业青年杨佳不做家务,“都是他妈伺候他,出去办事提前做好中午饭,回去带晚饭,不理他都不吃饭。”

  偶尔跟邓世博等老同学聚会,杨佳也经常一言不发,仅仅是问候一下最近好不好。

  去年3月,王静梅上访找人大代表反映问题,后因故被拘留十几天。回去时她发现门锁着,杨佳也没影了——他去同学家了,没有去找她。

  王静梅1500元的退休工资是全家唯一的经济来源。不得已,她经常找些促销或是小时工的活儿打散工,她还曾到民政部门给儿子申请低保,但遭拒绝。“民政部门说王静梅有退休金,不符合低保标准。”

  王静梅变得易怒,邻里矛盾渐多。她希望儿子的人生不要像她那样越走越窄,鼓励杨佳多出去走走,散散心,并把自己攒下来的退休金交给儿子外出旅游。

  网络和户外运动是杨佳宣泄郁闷的出口。网络之中,杨佳的精神是健全而活跃的。

  他在校友录上热情招呼新注册的老同学。他还是班级QQ群的管理员,没有工作的他上线最为频繁。

  杨佳有一个博客,博客名为“非常地妖”,没有恋爱史的他在交友目的一栏上写道,“社交,约会,认真交往,交友”。他说,“一个大龄光棍现在最想结交的就是美女”。

  杨佳在绿野INFO等多个户外旅游论坛注册了账号。邓世博说,杨佳喜欢在校友录和QQ上发他在野外时所拍摄的景色照片。很少见面的杨佳就这样在照片中朝他们微笑。

  在驴友圈,杨佳参加活动时很主动,话不多,但乐于助人,见到漂亮女孩很腼腆。在郎八拉之行和杨佳始终走在一块的KEEM对他印象很深:“休息的时候他两次给大家买冰棍,我们都挺意外。”

  然而,前年冬天杨佳在山西旅游时,不期然地跟当地警察发生了一场冲突。

  王铁栓说:“杨佳在太原火车站被警察打了。排队进站,前后人挤人,他怕别人偷东西把包挎在胸前,警察说他不好好排队,他顶嘴说排着队呢,结果被请到派出所,在派出所被打了。门牙被打掉了,补牙花了几千块钱。”

  母子俩又一次不断上访告状,告到公安部,“那回人家承认错误,的确是打了,赔礼道歉。还赔了三万块钱,但打他的事情在心理上肯定有阴影。”

  与自行车相关的仇恨

  杨佳的仇恨似乎总来源于自行车。杨佳的姨妈说,刚工作时杨佳攒钱买的新自行车被偷。结果在冬夜,杨佳在大雪中走了近6个小时才回到家。从此,杨佳特别痛恨偷自行车的人。

  据杨佳陈述,他对警察的仇恨,亦源自涉嫌偷盗自行车一事。

  2007年10月5日傍晚时分,上海市闸北区普善路口。杨佳为了旅游方便租用的自行车被警察拦下。

  上海市火车站在闸北区,黑车肆行,治安相对混乱,警方查证很严格:一般说来,没有车牌,警察即有权拦车询问。杨佳正在上海旅游,骑着租来的一辆无牌无证的自行车,受到巡逻民警盘查。

  杨佳对于盘查的民警十分抵触:“你为什么要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查看我的证件,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为什么不拦(他们),就拦住我一个……”

  这样的对抗在路口一直持续了40分钟。根据上海警方公布的录音,场面更像是杨佳在盘问警察:“你有什么理由在这占用我的时间?这是法律规定的吗?你把法律拿过来,你会背!你就这样子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有什么理由?”

  “法律?什么叫法律?法律哪一条规定你临检无缘无故要这样地抢我的证件。你怎么可以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杨佳被带回芷江西路派出所继续接受讯问。此后所发生的事并没有被公布。

  据《中國新闻周刊》报道,律师谢有明在听完杨佳的陈述后,表示自己完全能够理解杨佳。但他说不方便透露具体内容,因为那只是杨佳的一面之辞,有待核实。

  接近杨佳的权威人士称,杨佳指控当日在派出所遭到“七八个警察的殴打”。上海市公安局对于杨佳在讯问期间被殴打的说法给予了否定。

  有消息人士向《中國新闻周刊》记者进一步透露:当时杨佳和民警们发生了误会,杨佳说自己只是举起手做了一个防护的动作,民警却以为他要反抗,将他按倒在地,“他说民警们搜查了他的包,还把他的衣服都搞脏了”。

  在杨佳的要求下,督察到场。但督察并没有给他满意的答复,相反激起了他更大的怒火。

  被释放回到北京之后,像前次状告太原警方一样,杨佳多次通过信访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上海市公安局和闸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门投诉,提出开除相关民警公职、赔偿其精神损失费的要求,认为不应对他进行盘查。

  对此,公安督察部门经过核查,认为民警执法依法有据,无不当之处。两次赴京对杨佳进行法制宣传和疏导劝解,但杨均不予理睬。

  上海权威人士称:当时确实发生了肢体冲突。为了息访,警方二次派人去北京做工作。

  亦有可靠人士透露:十七大期间,上海警方曾在京找过杨佳,跟他商量1500元数额的赔偿,但杨佳不肯罢休。6月份,上海警方给杨佳去了电话,“你不要把这件事情搞大了。”

  几乎与此同时,6月底,王静梅持续8年的上访终于又有了一个说法。“法院信访办答复她,按理说这个案子应该重审,但案子实在太小了。还是决定不予审理了。”王铁栓说。

  王静梅大怒:“你这事小了的话非得闹大了才管啊?!”

  几天后,一语成谶。

  旅社的最后时光

  6月12日,28岁的杨佳在上海市芷江西路165弄深处的“德保旅社”入住,房间号111,在一条昏暗走廊的尽头。

  杨佳这次仍骑着一辆成色尚新的自行车而来,车锁尚未安装。老板曾善意提醒他提防偷盗。

  尽管旅馆老板坚称,这是杨佳第一次入住,但仍有近旁的邻居对南方周末记者言之凿凿,称去年的10月间,曾目睹杨佳亦曾来此,“还有警察陪伴”。

  德保旅社距离芷江西路派出所咫尺之遥,分列弄堂两端,系居民住宅楼的一楼改造而来。警方事后调查称,其在此处曾用望远镜窥伺派出所数日。

  在闸北,类似的隐身于住宅区中的私人旅馆,比比皆是。尽管条件简陋,但房费便宜。杨佳以找工作为名,登记入住,原本68元的房价在几番商量后,优惠至40元。

  这是一间只有4平方米的简易房间,一张窄床和一台破旧彩电。因为时逢黄梅天,天气凉爽,屋内的空调从未启用。房间内并无正规窗户,仅有的阳光来自东墙上A3纸大小的窗洞。“他有一天想换一间有窗户的房,也没换成。”服务员说。

  其间,因不适应南方饮食,杨佳曾试图向老板借用厨房设施自起炉灶,但被拒绝。此后,仍以盒饭度日。

  杨佳在这里整整住了12天,在老板眼里是一位守规矩的房客,每隔一两天按时交纳房费,从无拖延。时间久了,老板曾询问其找工作情况,他总是寥寥数言,“还没呢”。

  6月23日,杨佳乘火车返回北京。警方称其将旅游及登山装备放回家中,两日后再度折回上海。这次他将住处选在了长安路上的梅园招待所,同样深栖于弄堂深处。袭警案案发地闸北公安分局大楼,正在五分钟路程之外的街口。

  杨佳入住的二楼的202-2房间被一道新锁锁着。旅馆老板称,系警方所为,以阻止外人进入。他一去不返的房间里,如今还残留着一盒蚊香、一把雨伞,一件白色T恤,已经晾干并叠好放在床边。

  一听八宝粥和一袋牛奶仍放在电视机柜上,这也许是他当天未竟的早餐。

  他曾在家得利和联华两家超市里流连,并对各类促销广告饶有兴趣。即便已向不归路,仍竭力维持着基本的生活质量,比如薯片等零食,洗涤所需的消毒液,驱蚊用的花露水,还有一套整齐的牙具。

  一墙之隔的来沪打工的河北邯郸姑娘李娟(化名),总是在早晨六点被其出门时甩门声惊醒,她颇有微词,但却从未与这位邻居照面——几乎每天都是深夜一时,又一声关门声,才提示主人回来了。

  李娟的房间与杨佳的房间只隔一道纸板墙,隔音效果很差,几乎隔壁的一举一动都能清晰听见。但这最后的五天里,她除了深夜对方的呼噜声外,什么声音都没有听到。

  甚至连电视都从没开过,没有电话声,没有会客声。她的男朋友在一次深夜,与夜归的杨佳在过道里照面,一样不吭声。

  最后的五天里,这个几乎不呈现任何生活气息的隔壁房间,令这对小青年惊恐。

  7月1日上午9时左右,杨佳从梅园招待所退房,说“明天不用住了”。

  40分钟后,他快步走进闸北公安分局,手上的刀闪着寒光。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岳君 实习生 李庆雅 陈强 贾思玉 吴瑶 发自北京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岳君

穷人不在于穷,而在于被抛弃

星期一, 07月 21st, 2008

  郑州一中年女子偷肉被抓,看见拍照就以头撞墙,她说儿子正上高中,怕儿子看见了以后没法生活。而她偷肉的原因,是为了能让儿子有肉吃。他们已经两个月没吃过肉了,但又不舍得买,唯有出此下策。(7月11日《河南商报》)

  有一种偷窃行为,虽然有违公序良俗却令人动容。一位贫穷的母亲,为儿子偷肉,为儿子撞墙,为了儿子她似乎甘愿做任何事情,甚至是不合法不道德的事情。那么,她到底是一个小偷,还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回答这个问题无疑是艰难的,我们既无法斩钉截铁地说她是小偷,也无法理直气壮地说她是一位“伟大的母亲” ——— 法律在母性面前丧失了权威,一如母性以爱之名越 过了道德的边界从而丧失尊严。

  法律的价值是不能随随便便被抛弃的,母性的光辉也是遮蔽不了的。当我们左手拿着法律的文书裁定母性有罪,右手又以母爱之名把其保护起来,我们便在价值观上被撕裂成两半。

  这种万难决断的选择,一方面说明法律的价值即使多么不容辩驳,也绝难覆盖母性的价值;同时也说明,当柔弱、温存的母性被珍视、被感染、被同情到泪眼婆娑,我们的良心已经寸步难行。看着郑州这位偷肉的母亲,就像看着自己犯错的母亲,有什么不可原谅的呢?

  网上5000 多条的留言说明了一切:这位母亲犯了偷盗罪,但她是一位伟大的母亲。耐人寻味的是,在同情理解之外,网友们几乎众口一词地指向了社会的反思:是怎样的无奈和贫困让这名母亲出此下策?这种引申的反思,把一位母亲的偷窃行为植入社会背景之中,暗示了困顿的生存环境在其中扮演了不光彩和推波助澜的角色。显然,这是舆论基于一种朴素的道义感在为这名母亲作轻罪辩护。

  因为穷,所以偷,所以值得被原谅。这种逻辑自然经不起推敲,但其中对贫穷的那份感同身受的怜悯之心,却是这个社会的福气。而且,从生存境遇出发而不是从一个卑微的个体出发看待社会问题,也是我们这个社会公民意识和济世情怀成长的见证。对此,我们并不能因其“偏颇”而看淡其价值。

  1935年,时任纽约市长的拉古迪亚曾在纽约贫民区的一个法庭旁听了一桩面包偷窃案庭审。偷面包的是一位老太太。在法官问老太太是否愿意认罪时,老太太嗫嚅着回答:“我需要面包来喂养我那几个饿着肚子的孙子,要知道,他们已经两天没吃到任何东西了。”法官裁定:“我必须秉公执法,你可选择10美元的罚款,或是10天的拘役。”10美元的罚金绝非这位穷苦老太太所能缴纳,因此她只能 “选择”拘役。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审判结束后,身为纽约市长的拉古迪亚从旁听席上站起身,脱下自己的帽子,往里面放进10美元,然后面向旁听席上的人说:“现在,请每个人另交50美分的罚金,这是我们为我们的冷漠所付的费用,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与社区。”在场的每个人都默默地捐出50美分。

  这是一位网友举的一个例子,让人感动也让人深思。其揭示了一个并不复杂的道理:所谓穷人,不在于穷而在于被抛弃。穷人也没有偷窃的权利,但他们却有免于匮乏的权利。

  如果我们这个社会能做到让人人都安居乐业,也就不会有犯罪,也就不会有我们在贫穷和犯罪之间的道德悖论。我们自然一时还无法实现消灭贫穷,但我们是否已经做到了最大的努力了呢?

  也就是说,比消灭贫穷更重要的是要让穷人看到希望,只有政府部门有为了这种希望去“撞墙”的劲头,才不会有一个母亲为了儿子去“撞墙”的钝痛。

  来源:凯迪周刊

  作者:张若渔

利益相关和无利益相关

星期日, 07月 20th, 2008

  在这些年的群体事件中,一直有两种形态:

  一种是汉源、太石、汕尾、定州、东山。。。。。。,因为大面积的土地拆迁、环境保护等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因素,而出现聚集和对抗;

  一种则是万州、广安、温州。。。。。。因为偶然的医疗事故、治安事件或刑事案件等等,而出现聚集,这被叫作无利益相关的冲突。

  利益相关的冲突好理解,无利益相关的冲突则不好解释,尤其是在正统的官方意识形态中,人民政府代表人民,是不可能出现人民群众VS人民政府的图景的,也因此,官方对冲突的事件解释中,一直沿袭着少数别有用心+不明真相群众的模式,而这次也不例外,甚至还特意强调了黑恶势力的所谓“挑衅”,无他,无法突破正统意识形态,只得选择无视现实罢了。

  但是,事实就是事实,确实存在着大量无利益相关者对政府机关的冲击的事实,这是一个需要去理解的事实。在我看来,应该与以下因素相关:

  首先,所谓无利益相关,其实仅仅是在某次特定事件中无利益相关,而不是说从来都与权力机关的作为无利益相关,在历次的拆迁、下岗、城管、治安。。。。。。。中,不知道有多少曾经的利益相关者,汇聚到了某次看似无利益相关的行为中来;曾经的利益相关,可以移情到这一次的利益无关中来,共同之处就在于,曾经全能的权力将所有荣耀和责任归之于自身,那么,所有特定利益相关的最后落脚点,也一定指向了权力的所在。

  其次,30年来,我们一直生活在一个假设当中,那就是,既有的权力运行方式可以在维持社会秩序的同时,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创造出空间,而后者的发展,又可以反过来逐步改变既有的权力运行方式,从而实现所谓的渐进转型。表面上看,在东部沿海的大都市区域,在市场化媒体和网络空间的庇佑下,在法治进步和社会交往逐渐充分的掩护下,这一进程似乎渐有雏形——当然,孙志刚和崔英杰也提供了反例。但是,在另外的区域,尤其是在内地市县这一特定的层级,事情或许并非如此,在这里,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尚不足以在当地造就足以让权力忌惮的任何力量——想想彭水诗案和西丰进京拿人,而权力来自于自上而下的授予,不需要给予在地社会以责任承诺,在某种程度上,它就是在地社会一切进程之上的超级存在,可以想像的是,在利益的驱使下,它将怎样地深入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进程当中去,而在利益相关的场合,这样的权力又将如何运行,而这样一来,又将由此积累下多少的怨恨——犹如不断聚集的易燃气体,只等待一颗火星的出现。

  最后,现代转型既带来成功与荣耀,也一定会将失败的苦涩留给特定人群,而如上所述,中國特色的现代转型背后一直有权力之手的直接干预,在很大程度上,权力与所谓的成功是正相关的,而这在市县层级这样层级更加突显,这就使得失落者倾向于将自身命运归因于权力的作用,以此缓解自己心理的失落——这里面还不包含下岗人群这样自身境况与权力因素密切相关的群体。在这种心理的长期投射下,权力这一存在,就可能由影响自己命运的重大因素,成为改变自身命运必须克服的障碍,由不得不承受的被动压力,成为需要主动去克服的束缚,当然,这种由被动承受到主动克服的转变,或许仅仅是下意识的,但未必不存在。一旦遭遇到特定事件的刺激,就犹如被召唤的魔售一般,脱缰而出。

  这就是我对翁安事件的理解,它来自于三个因素:依旧存在的全能权力、经济社会进程中的超级权力之手、转型社会的群体心理。

  作者:莫之许

一辆租借自行车的代价

星期二, 07月 15th, 2008

  这阵子有关“北京小伙儿上海袭警”的话题,终于有了一个官方正式的说法。究其原因,竟是为了一辆租借来的自行车。

  本来嘛!自行车就是中國老百姓出门代步的工具,一定级别的官员、具备相当经济实力的公民一般是不骑这个玩意儿的。当然在特殊情况下,他们也不妨骑一下玩玩儿。

  从官方公布的信息中,我看到了如下的犯罪前事实:犯罪嫌疑人杨佳2007年10月短期来沪期间,因骑一辆无牌无证自行车途经闸北时被闸北警方盘查,在警局接受6个小时的询问后,警方判定杨佳的车系“租用”后对其放行。此后呢?按官方的说法:心生不满的杨佳多次投诉,并向公安机关提出相关赔偿要求无果,直至惨案发生。

  从上面的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出,本案的案情并不算复杂,也没有或是不应该暗藏什么“杀机”。但恰恰就是这样的案发原因,却酿成了震惊沪上、京城乃至全国的致6死4伤的闸北袭警惨案。

  罪犯杨佳具体的作案过程就用不着详述了,但警方在处理此事的整个过程中却让人费多思量。

  首先,我们先来看看起因:据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朱影介绍,2007年10月5日20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杨佳骑一辆无牌无证的自行车途经闸北区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时,受到闸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逻民警盘查,因其拒绝出示身份证件和所骑自行车来源证明,造成市民围观、影响交通,杨佳随即被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在警局接受了约6个小时的盘问后,警方查清其真实身份并确定自行车系租用等情况,杨佳于6日凌晨2时30分许被闸北警方予以放行。

  看了上述介绍,我就寻思了:一个中國公民,骑着一辆租来的自行车行走在上海的街道上,既没偷,也没抢,更没有违反什么交通规则。怎么就碍着你巡逻警察的眼了?要是杨佳开着一辆租来的加长卡迪拉克或是豪华宝马,大概就是压了黄线或是闯了红灯,那位巡警同志也未必就能冲上去拦住开车人,“认真负责”地履行自己神圣的职责。很可能是要先看看车牌上的号码,再仔细地想想这个号码代表的含义和号码背后的主人是谁?只可惜我们的主人公杨佳没这个福分,也没这个实力,他骑的只是一辆无牌无证的自行车,还是租来的。

  本人打小就骑惯了自行车,几十年如一日。如今最大的体会不是锻炼身体,保卫祖国,而是“丢车丢怕了,最后丢得不怕了”。因为你再怕,这车该丢还得丢,再说北京人谁家没丢过几辆自行车啊?谁让咱们是个“自行车大国”呢!既然“大”,咱骑车人就要有“大的胸怀”,“大的涵养”,“大的气魄”。曾几何时,北京市为了安抚广大骑车老百姓,也下了不少工夫。让大家为自行车登记注册,又是发车证,又是在每家的自行车上打钢印什么的,折腾了一遛够。结果呢?我们家那辆刚刚打好钢印的自行车,没过几天就丢了。赶紧报案吧,到了派出所,警察同志拿出个本本说,在上面登个记吧!临走时我傻呵呵地还追问了一句:什么时候能找回来啊?“回家等着吧”。这一等就是好多年过去了,连个车影也没见着。后来又陆陆续续丢了两辆车,最快的丢车速度是,下午3点钟买的,傍晚7点多就被人偷走了,惨不忍说啊!

  所以说,无牌无证怎么了?有牌有证又能怎么样?以本人多年来的骑车经验看,无牌无证怎么着也比有证无车强!更何况杨佳骑的车,是从你们上海警察管辖的地面上光明正大地租来的。要查所谓的无牌无证,你应该先去查那个租车点儿,看看他们是不是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再者说了,既然人家骑的是租的车,想必在警察盘问时也不会说“这车是我偷的”吧?如果问明是租的,不就结了嘛!他又没其它什么犯法行为,用得着在警察局待到第二天凌晨2时30分吗?为了这么一件小小不言的事儿,动用了若干警力,足足盘问了6个小时,值当吗?难道我们纳税人的钱,养活你们就是干这个的?6个小时才查清楚这辆自行车是租来的,工作效率可真够高的!这倒也算不了什么,陕西的周老虎,不还用了8个月的时间才整明白是假的的吗?估计闸北公安没逼供,要是上点儿刑,肯定用不了6个钟头。

  这里我想提几个疑问:

  疑问一、警察在街上对杨佳进行盘查时的态度如何?是否“和颜悦色”,秉公执法?至少不是霸气凌人。

  试想,我骑车走在路上好好的,没招人惹事,你上来就把我当成偷车的,盘查我,换了谁也会没好气儿,保不齐对警察犯点儿态度。可警察是谁?天生就是抓坏人的,连小孩儿玩儿的游戏不都叫“警察抓小偷”吗?你以为你是谁?敢对警察耍态度。要是换了上海小男人,也许赶紧跟警察说说好话,大不了认个错儿,早就没事儿了。可偏偏赶上了这位“北京大爷”杨佳。什么叫“大爷”,说白了,就是我比你爸爸还牛!故此有了警方如下的说法:“……杨佳在接受盘查时拒绝配合民警工作,态度恶劣,辱骂民警,并不断拨打投诉电话称遭到民警殴打。”不过凡事一个巴掌拍不响,北京大爷的态度不好,上海警察的态度估摸着也好不到哪儿去。我没犯法,你非和我过不去,我态度能好吗?本来不大的事儿,因为态度问题为后来事态的发展埋下了“定时炸弹”。

  疑问二、为了查清这辆自行车是不是偷的?在整个盘查过程中,警察采用的方式、方法、手段等具体细节到底如何?我们尚不甚明了。照警方的说法,杨佳在街边受到盘查时拒绝出示身份证件和所骑自行车来源证明,那么后来到了警局是如何查明他的身份以及自行车来源的?

  按理说,我没偷没抢没做违法乱纪的事儿,你还真犯不着查我,既便你是警察。你有工夫,去抓那些真正的犯罪分子好不好?中國跑了那么多戴着黨帽的贪官污吏,你们真有本事的话,把他们抓回来绳之以法,那多给咱老百姓提气儿啊!他们带走的钱,可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啊!干嘛非跟一个骑车的小老百姓较真儿呢?有意思吗?

  疑问三、上海的人多,自行车也多,那么多的自行车都有牌有证吗?是不是骑着无牌无证车的人都要受到警察的盘查?抑或是只查外地人,本地人一律免查。北京街上无证无牌的自行车也很多,我那车也没牌,怎么就没碰到巡警随便上来就盘查的?

  疑问四、接到杨佳称遭到民警殴打的投诉电话后,闸北公安分局督察支队经核查后认为,民警执法依法有据,无不当之处。既然无不当之处,此后当杨佳向公安部门投诉,要求公安机关开除有关民警,并赔偿其精神损失时,上海公安部门完全可以理直气壮、义正词严地拒绝其无理要求。又为何“为了平息此事,闸北公安分局督察支队先后两次赴京调解”?

  你没事找事地抓了人家,又是盘查,又是教育地关了人家6个钟头。最后“了解到这辆自行车系租借车后,” 警方于半夜三更之际将其放行。其实明眼人一看就明白,这纯粹就一“2008版冤假错案”。抓错了就是抓错了,你拿“无不当之处”糊弄谁呀!当老百姓都是傻子呀!你以为穿了身警服就“老子天下第一”了,你

  就不会犯错误了?你难道忘了这几十年中犯的错误,干的错事还少吗?远到中國司法界三大“乌龙案”中的聂树斌、佘祥林和郝金安,近到瓮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政委罗来平和县公安局黨委书记、局长申贵荣被免职,不都相当说明了存在于公安系统中的问题吗?

  在中國许多地方,“警匪一家”的说法并非是“空穴来风,无中生有”。如果那位上海巡警不是错抓了杨佳,如果知道自己抓错了主动给当事人赔个礼,道个歉;或者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