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训骐:就范跑跑被解聘三问国家教育部
昨日,凯迪社区发出最新消息:教育部在“范跑跑”所在学校学生家长的强烈要求下,顶着“广大网民”的巨大压力,取消了“范跑跑”的教师资格。文中还附带了凤凰博主“朱光兵”的14日晚上8时许采访都江堰光亚学校教师的电话记录,表示“范跑跑”已被光亚学校正式解聘。
看了这则报道,我感到无比震惊!我觉得不能不说几句心里话,哪怕这种心里话也和“范跑跑”(都江堰光亚中学的教师范美忠)5月22日在地震后发表的文章《那一刻,地动山摇——5·12汶川地震亲历记》一样不合时宜!
首先声明,我是一个四川人,距离汶川大地震的震中很近,也有亲戚、朋友遭受地震的灾难,至今还处于悲痛之中。
但是,对教育部解聘范美忠的行为,我感到愤慨和悲哀!
原因如下:
其一,关于范跑跑(请大原谅沿用网络上对范美忠的称呼)的行为。
灾难降临,才凸显人的生命的脆弱;灾难面前,才凸显人性的本质。可以肯定地说,灾难突降的时候,人的第一反应就是逃生。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我实在不相信,凡是跑出来的人,全部都是在灾难面前镇定自若、救出了自己亲人的人。正因为如此,汶川大地震,死亡那么多人,受伤那么多人,也跑出来那么多人。
既然如此,对范跑跑的在地震来临之时抢先跑出的行为,我们也就没有必要过多的指责。
作为地震灾区的人,我个人认为,在灾难瞬间降临的时候,能跑出来一个人就是一个人,跑不出来的,就只能是听天由命了。
范跑跑之所以遭人诟病,主要的原因不在于他的先跑,还在于他作为教师的特殊的身份,在于如他自己所说他在跑的时候忘记了告诉学生一声。但是,这能成为教育部取消其教师资格的理由吗?
其二,关于范跑跑的言论。
我在第一时间仔细阅读了范跑跑的文章《那一刻,地动山摇——5·12汶川地震亲历记》。对范跑跑的观点,我不敢恭维,也很反感。有着5000年文明历史的中國,之所以有别于其他国家,其中重要的因素就是我们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在自己的老人、小孩以及其他亲人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有一千条、一万条逃跑的理由,都不成其为理由。
范跑跑是一个教师,他自己说他很热爱教师这个职业,他的学生也说他很爱教书、很爱学生,而且教得也很好,为学生的将来考虑得很多、考虑得很远。严格地说,教师仅仅是一种职业,教师不是万能的,不是董存瑞,不是黄继光,不是邱少云,不是王杰。――当然,也不排除教师中久不久出现那么一个、两个英雄人物的可能。――因此,我们没有必要要求范跑跑这个普通的教师除了教书,还必须作英雄。
范跑跑最大的错误,就是在不合时宜的时间(全国都在大力抢险救灾的时候)、用不合时宜的举动(公开发文的方式)、表明了不合时宜的观点(很多人如我这个懦夫在心里其实也曾经有和范跑跑一样的想法)。
但是,不合时宜难道就是有罪吗?这能成为教育部取消其教师资格的理由吗?
其三,关于教育部的决定。
作为中國教育行政的最高主管部门,教育部对中國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究竟研究了多少?对中國的义务教育、中國的素质教育、中國的升学教育(也就是应试教育)究竟研究了多少?对中國的教育体制、方法、效果究竟研究了多少?
对教育部的功能,我不太懂。但既然名字叫做“教育部”,我想,总不会和“教育”相去十万八千里吧?那么,在范跑跑的问题上,教育部为什么不可以先行教育,为什么要“不教而诛”呢?难道范跑跑就是真正的十恶不赦吗?那还不如干脆拉出去枪毙算了!
作为一个公民,范跑跑在法律的范围内享有他言论自由的权利;他的言论可能很刺耳,可能让很多人伤心、反感甚至愤怒。但这能成为教育部取消其教师资格的理由吗?
我的结论:
1.现代社会是开放型的社会。一个真正的重视生命、尊重人權的社会,应该学会尊重别人的意见,尊重别人的选择,尊重别人的生存、生活方式,哪怕这种意见确实是逆流而动,哪怕这种选择确实是不合时宜,哪怕这种方式是一个异类。
2.情理与法律、法规是两回事,这是常识。对范跑跑的言行,为什么一定要给予道德捆绑、置之死地而后快呢?
3.中國是一个什么事都喜欢一哄而上的国家,特别是现在网络时代。但我们对范跑跑可不可以多一分理智、多一分宽容、也多一分理解?做什么事情都讲究“一个声音”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
4.教育部取消范跑跑教师资格的决定,我认为,是高高在上的老爷作风,缺乏起码的理性,缺乏起码的沟通,也就缺乏起码的人性。在范跑跑的问题上,我不知道教育部的“教育”功能体现在什么地方?
作者:曾训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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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 说:,
2008年06月16日 星期一 @ 13:21:28
要怪就怪媒体吧,不恰当的问题,不恰当的时间访问了一个不恰当的人
如果不是媒体的过度关注,这件事只能是昙花一现,现在被追踪到这个地步,是迟早的结果
行为可能没有错,道德可能有缺憾,可惜的时间不对,地点不对,人物的说话不对,唉.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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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 说:,
2008年06月16日 星期一 @ 13:59:57
愚蠢的人们啊,难道你们不知道范大跑跑的行为是违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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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W 说:,
2008年06月16日 星期一 @ 14:25:44
范美忠的确不配做为人师表、言传身教的教师,他缺乏师德。但我不是说他不能做其他工作。教师有教师的行为规范。你能说军人临阵脱逃是为了尊重生命吗?!你是否认为也不应开除他的军籍?!你能说一个医生怕被传染而放弃救死扶伤是应被尊重的选择吗?!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职业道德。楼主难道没有自己的道德底线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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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黄 在 2008-06-16 17:16:40 回复:
教师的职业道德是什么?范跑跑为什么不能跑,这个社会还让人说实话吗?
想看好文章 在 2008-06-18 03:52:59 回复:
缺乏师德的所谓教育工作者不在少数,为什么见惯不怪,习以为常?就因为更多的人说一套做一套,嘴上豪言壮语上天去,私下里干着拿不上桌面的事,范跑跑比这多数至少要强点儿。
开除他,等于是不让人说真话。
tm 在 2008-06-18 12:56:25 回复:
不管怎么说,开除这样的败类是无可非议的,从法律上讲,教师进入教室,这一班的学生监管都交给了你,他们的安全、学习、做人准则等都有你来负责,就像战士在战场上一样,人在阵地在。你自己先跑、已经是逃兵,而且是将先逃,理当死罪以谢你的神圣职责;从道德层面讲开除已是从轻发落。
外围 说:,
2008年06月16日 星期一 @ 14:43:21
谁说范跑跑的行为是违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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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rokeating 说:,
2008年06月17日 星期二 @ 01:16:00
“风口浪尖,杀鸡儆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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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流 说:,
2008年06月17日 星期二 @ 01:53:09
如果范美忠先生被解聘,我觉得是因言获罪的又一恶例,是中國古代文字狱在今天的延伸!
在这次大地震中,如果说中國的教育界一定要杀一只鸡以“骇猴”的话,我觉得撤教育部部长的职,远比解聘范美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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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renle 在 2008-06-17 10:02:27 回复:
强烈赞同
振雨 在 2008-06-17 12:51:47 回复:
强烈赞同too。当一个人,自己都不能做到时候,凭什么让别人也做到?范有错,可教育部的人干什么去了?范的错不至于如此。但教育部这次做得太不人道了,地震的时候教育部的人没逃?我想他们连震后那几分钟里,都没想过其它人怎么办。如果要杀一儆百,请先杀个大的,教育部的儒夫们
dali 说:,
2008年06月17日 星期二 @ 02:21:32
在这个不属于自己的土地上,你永远不能自由的说出自己想要说的话,为了社会的“稳定和团结”,有了这样的结果也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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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born 说:,
2008年06月17日 星期二 @ 02:24:37
你们怎么只看事情,不看目的呀。
如果范跑跑继续当老师,他会培养出多少有自己“思想”的学生出来?范跑跑在学校的话,就犹如一只会下蛋的母鸡,会生产出多少不具有“共產主义思想”DNA的学生。
这样的母鸡多了,鸡群再过多少年,DNA就有很大改变,这才是教育部最担心的时期。
所以见到“范跑跑母鸡”就要杀,除了杀鸡给猴看,更是永绝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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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杰 说:,
2008年06月17日 星期二 @ 04:41:13
范跑跑的走也使我想起了我们消防战士跪着大哭说:“你们让我再去救一个!”的情形,当时就在抢救到最关键的时候,教学楼的废墟因为余震和机吊操作发生了移动,随时有可能发生再次坍塌,再进入废墟救援十分的危险,几乎等于送死,当时的消防指挥下了死命令,让钻入废墟的人马上撤出来,要等到坍塌稳定后再进入。
请问各位看官,消防指挥下命令撤离和范跑跑的行为本质上的区别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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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 在 2008-06-17 09:18:15 回复:
请问这位看官,您是抗震救灾的人民解放軍、是为保护学生而牺牲自己的老师、是因为自己是班长,而不顾安危去救同学的小朋友、是为了让其他同学脱离危险,而宁愿折断自己脚的小同学、是为了帮助灾民而没日没夜的工作的志愿者们、还是为了救助灾民而义务献血的朋友?
对上面提到的那些人,我尊重他们,敬佩他们,特别是那些志愿者,他们做到了我没能做到的事情。因此,对于我自己没有做到也不确定是否能做到的事情,我不认为自己有资格去指责别人。
L.Ya 说:,
2008年06月17日 星期二 @ 04:58:49
妈的 ,就知道批评国家
有种自己当上国家主席
政策随便你定
[回复]
刀子 说:,
2008年06月17日 星期二 @ 05:36:24
“风口浪尖,杀鸡儆猴”
在这个不属于自己的土地上,你永远不能自由的说出自己想要说的话,为了社会的“稳定和团结”,有了这样的结果也很正常。
我无言,但表示赞同下。每个人都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哪怕,是不对的。不然,你怎么知道你是对的?
平生会量人短,何不回头把自量。
[回复]
睁眼看世界 说:,
2008年06月17日 星期二 @ 07:37:32
很恶心教育部现在把“网民”、“家长”搬出来当枪用!
以前几乎所有人都在抱怨学杂费太高,乱收费,愚化教育的问题时,教育部他妈的连个屁都不放!
真JB恶心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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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帅鹰 说:,
2008年06月17日 星期二 @ 08:04:36
抗震救灾的人民解放軍有资格讨伐范跑跑!
为保护学生而牺牲自己的老师们有资格讨伐范跑跑!
因为自己是班长,而不顾安危去救同学的小朋友有资格讨伐范跑跑!
为了让其他同学脱离危险,而宁愿阶段自己脚的小同学有资格讨伐范跑跑!
为了帮助灾民而没日没夜的工作的志愿者们有资格讨伐范跑跑!
为了救助灾民而义务献血的朋友们有资格讨伐范跑跑!
为了帮助灾民重建家园而踊跃捐款的各界朋友们有资格讨伐范跑跑!
那些为了第一时间让全世界知道灾情而辛苦工作的新闻媒体人员有资格讨伐范跑跑!
你,我,他,只要为灾民贡献过自己一份力量的朋友们有资格讨伐范跑跑!
就连那两条就老太太的大黄狗都有资格讨伐范跑跑!
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你们那些为放跑跑极力辩护的人怎么了?那么多人性的真,善,美你们不去推崇,反过来在这高唱道德的堕落,果真是越堕落越快乐吗?
[回复]
ghfghfg 在 2008-06-17 11:33:28 回复:
精英门就这操性
半瓶墨水 在 2008-06-23 03:59:30 回复:
范跑跑也贡献过自己的力量,他下楼以后有效的组织了学生撤离,这个他做了,却故意没有写
灾难来临的时候,大多数人的本能反应就是跑掉
如果这个本能反应都没有,人类早已经灭亡在自然灾害之下,成为自然选择的牺牲品
这个有什么可讨伐的?
zw 说:,
2008年06月17日 星期二 @ 10:19:51
你MB淡的难受吧!
[回复]
嗡嗡 说:,
2008年06月17日 星期二 @ 12:39:22
苍蝇们又开始嗡嗡了,又发现块臭肉
[回复]
czm 说:,
2008年06月17日 星期二 @ 12:59:34
烦不烦,又拿这个出来炒作
[回复]
xdf 说:,
2008年06月18日 星期三 @ 02:44:08
能跑也能说,但不应该标榜所谓的自由吧.教师没有保护学生的职责吗?先跑不是失职吗?跑了还认为自己是对的.这样的人显然不具备教师资格吧.
[回复]
范宝宝 在 2008-06-18 03:50:09 回复:
我支持曾先生的观点。范老师他逃跑有什么不对?他只是一名教师而已。什么叫无私?都是一群自私鬼!如果范老师为了救你们的孩子而已牺牲了,你们的孩子得救了,你们就给他一个“烈士”的名号,可是,对他呢?他为什么一定要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取这个称号?!跑与不跑只是那几秒钟的一种选择,与道德与职业无关!
如果我是他,那个时候我也一定会跑的!为什么非要让自己置于死地?!“蝼蚁尚且偷生”!
他作为一个教师,他的学生对他认可,那么他就是称职的。你们有什么资格在这里吐他口水?
牛皮 说:,
2008年06月18日 星期三 @ 04:37:00
泥菩萨过河,先保自身.这也是中华文化呀.
为救人死去的,多也是本能的,没想到很危险.
总之,范跑跑只是自救中一类人.
按教育部门的道德要求,大部份的官员都要解聘.他们在搞政绩时,有没有想过人民的安全.只为自己.
二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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