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8日 星期三

改写红楼梦之移花接木-修改

改写红楼梦之移花接木
1, 南京 庄大军

最近关于著名作家刘心武先生想�m写红楼梦后二十八回之评说闹得沸沸扬扬,有赞成也有反对,或利于两者之间袖手旁观看热闹,真就成为文化界的一件大事。本人开始也对此无所谓,似乎改写与不改写无关紧要,反正红楼梦的地位早已确定无疑,无论什么人都不可能撼动其在中国传统文学史地位的坚不可摧,然而仔细一想却又有些惶惶然。刘心武先生欲改红楼梦之理由是高鄂所续写的后四十回完全违背了曹雪芹的援助,他的用意就是要拨乱反正。然而刘先生也许太自负,自红楼梦问世以来,多少大学者尽管对高鄂提出异议,却均从未有过续写之妄言。曾有人向当代红学研究泰斗周汝昌老先生提出,问其是否能续写红楼梦。周老先生拒绝说自己对续写并无兴趣,对红楼梦的研究才是终身目标。此外,高鄂续写红楼梦的时代根本就没真正的出版条件,几乎所有小说都由手抄本方式流行于市,高鄂的续写在某种程度上对红楼梦的流传至今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一,
第二, 红楼梦实属中国传统文学精品中之精品,无论人物描写还是故事情节的编排都达到了登峰造极的至高境界。不管学者还是一般读者,无不为书中出神入化的文字功夫所折服,只要读过本书,都不可避免被引进一个用文字塑造的伊甸园,被带入令人感慨万端的时代变迁和一个由兴到衰的家族血泪史之中。红楼梦之所以会产生如此百年不衰的影响,就是因为作者把握住了当时的社会背景,把握住了此种社会背景下人们的所思所想,把握住了众生态的衣食住行价值取向和由此产生的心灵情感变化。书中的语言文字妙不可言,无论是贾母王夫人王熙凤,还是贾政贾连贾宝玉,无论是薛宝钗还是林黛玉,甚或那个来自乡下的刘姥姥以及看门赶车的焦大,举手投足之间都是一个个独立着的活生生的人。几乎所有的人物都在作者的笔下栩栩如生别具一格,读者完全可以通过人物的语言行为和他们之间的互动以及矛盾冲突了解作者的意图,了解那个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变化无常的社会。
第三,
第四, 再从故事的情节发展和人物各自在书中的表现来看,整本书的合情合理合乎逻辑之结构绝对完美无瑕,无论从故事情节的百转巧合前呼后应还是从人物思想行为的演变都绝对挑不出一点不合理之处。至于读者不一而足的评论,也属读者对好书的正常反应,莎士比亚纳部哈姆雷特不就让一千名读者产生出符合他们心愿的一千个哈姆雷特吗〉人们对红楼梦人物结局各有各的看法,各有各的推测,恰恰说明了这部伟大著作对社会各阶层所有人竟然都产生了发自内心的共鸣,刘心武先生南道不明白这一点嘛〉如果把自己放在和读者同起同坐上,刘心武先生难道会认为只有自己才真正读懂了红楼梦,难道他感觉不到所有读者不都在自己心中默默续写着红楼梦吗〉关于红楼梦的研究,在海内外早已具有相当规模,红学研究无论对历史还是文学都取得了重大成果。通过这样的研究,我们绝对获益匪浅。这一点百年来早已成为我们的共识,就是刘心武先生本人想必也不会持有异议吧。既然是这样一个无懈可击的故事,一个经过精心雕琢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一个令人回味无穷百感交集的故事结尾,那又何苦还要进行画蛇添足的�m写,又何苦还要用现代人的感受来无中生有出过去时的悲欢离合呢?再说,刘心武先生显然想做一个吃螃蟹的勇士,可是有了第一个就必然会出现第二个,如此前赴后继怎生了得。红楼梦被接二连三改头换面之后,定然会面目全非,定然会最终变成一个丑八怪出现在我们面前。如此结果足以使我们汗颜,足以使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拒绝对红楼梦的多此一举,然而为了说得更加理直气壮,我再继续往下写。


由上所推测,作家显然对原书中的安排不屑一顾,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作家也许说的有道理,如果用我们现在的眼光回顾一百年之前,那谁能忍受故事中的压抑暧昧和对不公平暴政专制的逆来顺受委曲求全呢!然而反过来说,正因为有了当时黑暗恐怖错综复杂的社会环境,曹雪芹才可能用如此高超的手法写出一步惊天地泣鬼神的不朽之作。我们相信作家刘心武是生在现代社会里的一分子,他的文学水平的确比我们高得多,可是无论怎么说,他的衣食住行不会和我们有多大差别,它不可能曾经生活在一百年之前的曹雪芹时代里。高鄂虽然说在红楼梦里多少加进了自己的意识,但他好歹和曹雪芹处于同一时代,对曹雪芹的创作意图一定比刘心武先生更能感同身受,对当时的社会结构以及由此产生的思想行为反映应该也一定比刘心武先生了解得更加深刻透彻。当作家写小说,谁也无法脱离时代,谁也不能闭门造车单凭想象完成一不属于时代属于社会属于读者的好作品。故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刘作家似乎有些异想天开,有些脱离了作家的创作原则,有些自以为是想当然了。当然,我们也明白,如果是科幻小说,如果是不受社会现实所制约的魔幻小说,自然可以天马行空任凭想象自由驰骋。然而刘作家似乎并非只想创作一部小孩子喜爱的远离社会实际的神话小说,它真正想在红楼梦的故事里插一脚,想让这个经典故事改头换面,成为符合刘作家意识形态的新篇章。


写到这里,我想展开来稍微谈一谈关于历史和文学的关系,历史是一个非常枯燥无味的玩意儿,我们从小就是用死记硬背来记住自己老祖宗和外国人老祖宗的曲折发展史,虽然在考试的压迫下我们多少记住了一点点历史。可是这样的学习往往让我们对历史厌恶透顶,让历史像过眼烟云般很快在我们的脑袋里消失殆尽,换一种学习方法无疑对我们大有益处。后来从香港和台湾传来了另一种关于中国历史的说教方法,小说电影和连续剧让我们大大的开了眼界,那些故事情节和表演历史人物的演员让我们再也不讨厌历史,让我们深深地爱上了历史。然而任何事物都有两方面,为了迎合读者和观众,为了市场的效应,改编历史就变成一块大肥肉,为了抢夺这块肥肉最终有可能导致历史被歪曲和颠覆,这样的结局无疑是大家所不愿看到的,是一种数典忘祖的行为。幸运的是绝大多数作家都尊重历史,都不愿违背历史的本来面目,都想让我们和我们的后代牢牢记住属于我们的文化本源,记住我们曾经走过的每一个足迹。除此之外,这些作家都使用自己的笔耕种自己的心田,他们用原创的文学作品开拓了自己的市场,所以他们的创作永远会受到欢迎,永远只属于他们自己。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尽管这些作家都是大手笔,都是文学界的大名人,可是他们的作品中显然充斥着现代的气息。我们可以用古代名著和现代作家所写的历史著作做一个简单的比较,比较的结果一定会让我们发现,什么时代的人就只能写他们时代的东西,无论你对历史的研究多么深刻透彻,绝对不可能写出那个时代的原汁原味。


这样就引出了下一个问题,红楼梦的版权到底属于谁,难道任何人都可以随心所欲的改写这部传世之作吗〉我们都看过历史名著改编的电影和电视剧,那些由编剧导演和演员所展现出的历史故事让我们流连忘返津津乐道,让我们通过时光隧道回味过往的喜怒哀乐。文学历史名著改编成电影和电视剧,应该是一种合理合情合法的重塑,是一种无可厚非的再创造。我们知道,文字的表现形式受到一定的限制,声音图像是文字的盲点,哪怕最优秀的作家也无法满足读者视觉和听觉嗅觉的需求。而电影电视剧恰恰是对文字盲点的最大弥补,任何文字所无法表现的东西,在电视电影里都可以淋漓尽致的得到发挥,都可以使读者对原著有更深刻地了解。所以说,作家对自己的作品都有一种迫切的渴望,都希望在最短时间里被搬上屏幕,都希望除了读者还得到观众的欢迎。


然而改编小说就绝对是两回事了,任何作家都不愿自己的作平被别人随意改动,就像自己的孩子被别人领走,忽然间改名换姓成了人家的孩子,那算怎么回事呀?许多作者的作品在发表出来时,有时候会被����出于善意稍微加以改动,虽然这样的小改动一般无伤大雅,并不会使作者觉得受到伤害。然而心理的不痛快是显而易见的,没有经过作者的同意,随意改动作品无疑是一种不尊重作者的举动。刘心武先生是一名著作等身的作家,我们对他一直非常喜爱,他那些具有个人特色的优秀作品始终让我们爱不释手。然而他一定没有经受过自己的作品被别人改头换面的尴尬处境,如果出现这样的局面,他又会作何感想呢?但愿刘作家设身处地的替曹雪芹先生想一想,他这样随意改动红楼梦,九泉之下的老人会同意吗?


现在我们对著作权有了法律的保护,版权所有者可以通过法律保护他们的私有著作权,无论哪位作家都不敢轻易改动别人的作品,否则定会被送上法庭名利双失。可是古典名著的权力就似是而非了,好像放在广场的无主面包,谁都可以肆无忌惮揪一大片塞入自己的嘴巴。难道古典文学名著当真就没有合法的受保护权吗,难道古人死后他们的作品就可以让人随意改变成属于另一个私人的财产吗〉我想答案应该是否定的,现在人们对文化遗产的认同已经非常普及,每年我国都有数不胜数的文化古籍申报联合国,用以得到合法的保护。那么红楼梦是不是也可以算作我们的文化遗产呢,毋庸置疑绝对应该是我们前辈留下的文化遗产,是一笔不可估量的精神财富。作为文化遗产,作为全体中国人的精神财富,任何个人好像都没有权力私自纂改,我们的文化部门显然是大大的失职了。他们应该毫不手软将随意改动文化遗产的人告上法庭,应该用绝大多数国民赋予他们的权力,尽心尽力保护我们的精神财富。也许我们的法律还没有就这个问题作出清晰的明文规定,也许我们还有许多对文化遗产的空白,那就赶紧动手解决,文化遗产是不可能再生的。


最后一个问题我本来不想写,可是为了红楼梦,为了我们的精神财富不受侵害,我决心破釜沉舟,忍痛得罪刘心武先生了。如果我的话冒犯了大作家,如果我在无意之中犯下了冒天下之大不韪的过失,还望那些名作家海涵。红楼梦属于世界级的文学巨著,是我们中国人的骄傲,也是世界人民对中国文化认同的耀眼标志之一。如此显赫的文学名著,引得无数文学界英雄竟折弯了腰,谁都想在这块宝地上种出属于自己的庄稼。不过他们还算明智,他们的种植��围还仅仅限于研究和探讨,还没有直接将自己的大名贴在红楼梦的封面上。包括刘心武先生在百家讲坛上的口若悬河,都只限于对红楼梦的研究和解密,,都是在曹雪芹先生创作基础上的再发挥,队员作者并无实质性的侵犯。可是这一次刘作家有些得意忘形,他的续写看来好像就是要高高站在红楼梦的原作者曹雪芹肩膀上,用移花接木的手法摘下世界级文学大师的金字招牌。可叹,可悲,可惜,一个作家失去了腿脚,还能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金光大道吗?
2006年11月11日
电子邮件信箱:zgnjzdj@163.com

4 条评论:

时间 2007-3-28 15:23:00 , Blogger 剑川 说...

越看越觉得庄先生不懂红楼梦。而全文更是狗屁不通。

1. 如果庄先生旁边有大学的话,那他可以在图书馆《红楼梦》的旁边找到《红楼复梦》《复红楼梦》等20个左右的版本。刘心武就算也得再差,至少也是提供了一个新版本,我想他自己到没有打算要把未来图书市场上的红楼梦的结局都改成他自己的。

2. 其二……庄先生有任何论点么?一段废话。

3. 如果庄先生觉得完美高鄂对情节的把握完美无暇的话,我只能对庄先生的阅读能力表示遗憾。既然庄先生视周汝昌为红学魁首,何不自己去看看周先生所作《红楼梦的真故事》再说?

4. 若刘心武是从80回(或者更精确的说法,78回)续写,那“画蛇添足”就无从谈起。

5. 由上推测,刘心武只是对高鄂的版本不满,对曹雪芹的“原作”仿佛没有什么意见。

6. 到结尾部分,庄先生的思路就越来越傻逼了。即便是刘心武的续书如同庄先生的思路一样狗屁不通,他就能真的侵害“我们的精神财富”了?你要是不喜欢,大可不看,何必如此上纲上线?

至于把古人的著作权拿出来讨论我就更没有语言了。如果我们证明了高鄂的续书是伪书,篡改了曹雪芹的原本精神(前人之数备矣,我就不复制粘贴了),那重新考证,不就是正本清源的、值得尊重的工作么?

写到这里,我实在不想再帮助庄先生理清他混乱的思维了。

我个人对刘心武的研究也颇有不能认同之处,但他应该有权发出自己的声音。(本着这个思路,庄先生也许会指责我阻止他的声音。我只能事先说,我没有。我甚至懒得不怎么回贴的。只是看到这一贴实在臭得太离谱了,如果您的屁是臭的,至少应该允许让那些倒霉闻了它的人,发发牢骚吧。)

 
时间 2007-3-31 0:28:00 , Anonymous 匿名 说...

君子动口莫动粗,实话说在当前所谓文化圈的层面,我们看到我们鲜有大作,不管是文学作品、电影电视,尤其是当代社会。因此我们对所谓圈里人是不屑的,我们的不屑缘于圈里人的浮躁,浮躁是因为没有灵魂,也就是没有文化,虽然大家都口口声声说自己是文化人,但我们这些没有文化的人仍然认为圈里人没有文化。说到此就难免要为难我们这样一些非文化人来谈文化是什么了?现如今戏说,改写古典名著日益猖盛,某些文化人似乎失去了自己的灵魂,心态浮躁,急功近利,借着古典名著的光环,炒作自己,大有文学傍大款的味道。这好比古典名著是原装的珍品,序写改写的作品相对于原著来说只能算是焉品了。对于社会上的各种文化现象,每个人都有权力发表自己的见解,国家要民主,文化领域更要民主,对待不同的文化观点应该倘开胸怀,洗耳恭听,那才叫文化人,如果有不同意见大可不必用粗鲁的语言,恶语相向,假如这般无理,那岂不是猪八戒戴眼镜,假冒文化人吗。

 
时间 2007-4-2 10:48:00 , Blogger 剑川 说...

虽然上面是在匿名发贴,但很对我的批判胃口,所以破例回复一下。

1. 我一向坚持说什么比怎么说重要。所以,尽管我非常生气,用了你所不喜欢的语言,并不代表我就“无礼”。倒是匿名先生一上来就文化圈论了一通,让我觉得奇怪。就事论事嘛,何必放得这么高?

2. 文人不欠这个社会什么,如果这个社会是浮躁的,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要求文人不浮躁。实际上,文人的精神风貌永远反应出社会的精神风貌。(而不是相反。)

3. 也麻烦匿名先生下次讲点道理(不要只当和事佬),如果觉得我对庄先生的批评有什么不对的话欢迎探讨。

 
时间 2007-8-28 16:02:00 , Anonymous 安利 说...

刘心武先生是我很喜爱的当代作家之一,他对于"红楼梦"的剖析也非常的精辟.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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