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27日 星期二

中国还要不要尊严之二

  中国还要不要尊严之二

  迷人的海

  我在《中国还要不要尊严》一文提到,我们政府,尤其一些地方政府,不顾国家尊严,在我国改革开放至今,GDP位居世界第四,外汇储备世界第一的情况下,还一味执行对外单方免签政策,仍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做,实为有法不依,严重损害了国家和民族的尊严。

  我在这篇文章想深入探讨政府尤其地方政府为何那么乐此不疲实施单方免签,不依法办理落地签证的原因。我想不外乎以下三点:

  一、大有变相公费旅游之嫌疑

  无论是给予对方国家单方免签,还是地方政府不依法办理或者是违法放宽办理落地签证的法定条件,官员都会从中受益。尤其现在,公款旅游已为国人所不耻、所痛恨,再明目张胆公款旅游则有水亦能覆舟的危险,被媒体暴光还会影响官员的仕途。因此,官员们要寻求另一种能够公款旅游、腐败的突破口。为宣传办理落地签证,官员们就可为此出国大张旗鼓做宣传、推介,表面上看,完全是工作之需,毫无私心可言,可只要跨出国门,不在国人监督之下,一些豪华的旅游项目、一些高档的迎来往送、一些官员间的感情联络一样都不能少,一句话,完全能够达到公款旅游的目的。而这一切又都在为发展地方经济的口实下运作,可谓百无一疏。人们很难想象,现在一些官员真能做到大公无私,没有私利可谋,他们会那么乐此不疲为发展地方经济开拓市场。为他们所辖之地谋福利没错,但决不能以牺牲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尊严为前提,为代价!如果规定,官员出国吃、住、行一切从简,格外花消均自 掏腰包的话,官员们还是否愿意出国推介、宣传?如果官员出国,没了甜头和赚头,没了好处和益处,反而还要自掏一部分腰包的话,可想而知,官员的守法性会提高不少。作者在此决非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二、大有崇拜GDP 捞取政绩之嫌疑

  现在为什么房价居高不下,矿难频发,医疗、教育乱收费不能根除,究其原由大都与地方政府暗中作祟有关。为发展地方经济,把本地区GDP搞上去,官商勾结,鱼肉百姓。导致老百姓没有安居之所,地价动辄八九千,甚至上万元一平;把老百姓从最好地段强迁出去,只给付极低的价款,当豪宅建成,竟上万元一平,不仅如此,政府还出笼相关政策,给购房者优惠政策,购房者只要一次性付清三十万元,就可迁移一家三口户籍来本地,一些外地的不知如何先富起来的外来户竟居住在本地最幽雅、最热闹的社区,而把本地居住好地角的穷困原居民打发到落后荒凉的开发新区。由此以来,政府与开发商相互配合,一进一出,捞取了巨大经的济利益,本地区GDP才能扶摇直上,从而为地方官员脸面增辉贴金;搞小煤矿开发,把煤矿承包给黑心私人业主,一些官员仍不解渴,便与矿主狼狈为奸,沆瀣一气,大肆投资参股,甚至一些权高位重高官还可获得干股。从此,官员与矿主一样黑心,甚至比矿主心还黑,他们成了地地道道黑矿主的 保护伞,与黑心矿主一起鱼肉矿工,一起草菅人命;至于说到医疗、教育乱收费,试想如果没有相关行政部门默许、认可,如果相关部门不能与之坐地分赃,窃取一定利益的话,乱收费怎会成为天下第一号难题?同理可证,违法办理落地签证,也可为官员带来益处,美其名曰,出国考察、宣传、推介自不必说,用官员津津乐道的话说,通过免签、办落地签,可吸引大量外商投资,即使退一万步说,大量外国人入境可在本地衣、食、住、行、乐,因此活跃了本地经济,带动本地三产发展,解决了就业等云云。从实际情况看,通过免签、办落地签这两枝梧桐树枝,究竟能吸引多少真正的大投资者,只有官员们自己心知肚明了。无论怎样,外来人员来旅游、消费一定会给本地经济带来益处,客观上增加了GDP,这样以来,官员的政绩也会因此而提升,中央政府正是通过GDP高低来考核他们地方官员政绩的。为此,地方官员削尖脑袋,挖空心思提升本地GDP水平,尽管这种GDP的提升有损国家和国人的尊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但这些在官员们眼里却无足轻重,能得到上级领导赏识,仕途上更上一层楼,才是他们最在乎的,也是他们最关心的事情。

  三、大有有法不依之嫌疑

  在《中国还要不要尊严》一文,笔者已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条规定细细罗列一番,读者可去查阅。在这里笔者想说,中国的法律很悲哀,效力极其有限。一部国家大法,一个小小的地方省、厅级官员就完全不把它放在眼里。说废止就废止,白纸黑字的国家法律如同虚设,这是中国的一大特色,它正说明现在之中国仍然是人治,而非法治。一种行为能不能实施,无需看法律有无规定,只以行政领导马首是瞻,法律有禁止规定,可以变通,可以用更堂皇、更时髦的理由无视法律的存在,只要领导愿意,一切均可曲线行政,从而实现领导意愿。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条罗列了九款禁止性规定,但它不符合领导意愿,在领导眼里它不能繁荣地方经济,不能为GDP做贡献,因而影响领导的政绩形象,这种法律在领导那里没有任何用处,无足轻重,因此必须以漂亮的理由加以修正,可以用更与时俱进的行政法规甚至行政规章修正法律,尽管这样既违反程序法又违反实体法。但这在中国叫与时俱进,以人为本。再说白些即人是活的,法律是死的。在中国行政长官眼里,法律不算什么,法律没有顶头上司的口谕来得重要。这就是中国的为官之道。你承不承认它,它都存在,而且还起着很大的作用。

  综上所述,笔者以为这就是行政官员为什么那么热中单方免签,特别是非法做落地签证的最基本原由。国家和民族的尊严在这些理由面前丧失殆尽,这是国家的悲哀,也是民族的悲哀,更是法律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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